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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用工自查报告

作者:270637183 | 发布时间:2021-11-29 00:05: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编外用工自查报告

---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和调出人员**人办理出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附件:1、自查报告中提及的机构编制批文。2、单位(盖章)

2012年月日

篇4:xx局机构编制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xx市xxx局机构编制自查工作情况汇报自xx年x月xx局正式成立以来,在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以及本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

下,我局坚持权责一致,分工合理,12---

过学习领会核查工作目标、要求,合理调动人员配合, 充分利用时间,加班加点,及时、认

其把核查工作做好。

(三)信息公示。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影响社会

稳定的前提下,在我单位公告栏,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

平、公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机构编制的总体情况

(一)核定编制情况。按照《关于核定xx市xxxx局编制的通知》(x机编办2010xx号)、《关于印发xx市

xxxx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府办2010xx号),以及《关于重新

核定市xxx局领导职数的通知》(x机编2010xx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人员编制xx名,14---(xxx、xxx、xxx)。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依照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保证我局7个内设

股(室)领导职数没有超编,其中,办公室现有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现有正副

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 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副职

各1名(xxx、xxx)。

经核实,本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没有超出编制规定。

(三)编外用工情况。因业务和工作需要,在没有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局下属事业单位xxx市xxx

中心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人,但没有占用该单位任何编制,且合同制工人薪酬及活动经费由该

中心自筹解决,没有占用市财政支出。中心目前有合同制工人11名。经严格核查,我局严

16---的事业编制转入

行政编制;把xxx市xxx中心的事业编制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与支持。xxx市xxx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篇5: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样表※※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

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机构

1、机构情况:

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机构级别:

内设机构个数:

内设机构名称、级别:

内设机构设置与三定规定是否相符,不相符的逐一列出名称。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

18---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06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

20---作,并成立了由主管人事领导管理人事工作、熟悉电脑操作技术人员,组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专人。为做好核查工作,我单位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并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辅导资料,通过学习领会核查工作目标、要求,合理调动人员配合, 充分利用时间,加班加点,及时、认其把核查工作做好。

(三)信息公示。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在我单位公告栏,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机构编制的总体情况

(一)核定编制情况。

按照《关于核定XX市XXXX局编制的通知》(X机编办2010XX号)、《关

22---名(XXX、XXX、XXX、XXX)。4名副局长当中,有专业技术领导1名(XXX)。我局下属事业单位XX市XX中心实有人数3名(XXX、XXX、XXX)。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依照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保证我局7个内设股(室)领导职数没有超编,其中,办公室现有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现有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

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副职各1名(XXX、XXX)。

经核实,本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没有超出编制规定。

(三)编外用工情况。

因业务和工作需要,在没有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局下属事业单位XXX市XXX中心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人,但没有占用该单位任何编制,且合24---事业编制转入行政编制;把XXX市XXX中心的事业

编制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与支持。

XXX市XXX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2篇:编外用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编外用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院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我院开展了编外用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我院不存在超指标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编外人员均按规定采取劳务派遣;不存在聘用人员岗位与核批岗位不符的情况;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涉密岗位均未使用编外人员。有1名编外用工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第3篇:衢州编外用工规定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试行意见

(衢政办发〔2008〕47号)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

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发布部门:衢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22日 实施日期:2008年05月22日(地方法规)

第4篇:编外用工管理规定

编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选择,为用人机制提供了空间,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加强了对单位用人的监管力度。为了加强对编外用工队伍的管理,规范编外用工制度,提高编外用工队伍素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办法中所指的编外用工,是指各单位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 使用编外人员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以及缺员情况,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四条 使用的编外人员严禁进入执法岗位。

第五条 总公司对各单位设置编外用工岗位及数量,各单位在此范围内自主用工。

第二章 管 理

第六条 各单位人事部门是编外用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第七条 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各部门使用的编外用工名额;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制定、调整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审核编外用工的上岗资格,检查编外用工的《居民身份证》、《失业证》。

第八条 用工部门负责制定编外用工的岗位职责;安排编外用工的工作;按时向人事部门报告编外用工增减情况;负责对编外用工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九条 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由人事部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的支付,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使用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三章 聘 用

第十条 聘用编外用工必须贯彻执行省市政府规定的用工原则,优先聘用失业人员和职工子女。

第十一条 被聘用的编外用工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及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一般应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3、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失业者须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失业证》;

7、符合用工单位的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 使用编外用工,采用“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事部门核定--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提交领导办公会研究批准--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聘用”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聘用的编外用工,按劳动合同的期限实行1-3个月不等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由用人部门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劳动合同可续签一次,但两次合计不得超过8年。

第十五条 聘用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锅炉工等国家劳动部门指定为特种作业工种的编外用工,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或劳动部门出具的特殊工种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严禁使用无证或年审手续不完备的编外用工,违规聘用特殊工种的编外用工,追究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特殊工种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章 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编外用工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 编外用工工资由财务部负责发放。用工部门应在每月10日前填写好上月《考勤表》交人事部门,逾期不交,责任由用工部门负责。人事部门负责填写《编外人员工资表》,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发放。

第十八条 未经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发放编外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贴。

第十九条 安排编外用工的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兼顾个人的实际需要。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条 编外用工每年须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由所在部门正式职工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使用编外用工达到5人以上的部门,应组织编外用工单独进行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当年考核优秀的编外用工,给予适当奖励;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编外用工,用人部门应予辞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一般不使用编外用工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实需用的要从严控制。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第5篇:编外人员自查报告

东方市第六小学

关于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东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编〔2014〕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2014〕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名,副职0名。

2.实际配备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人,副职3名。

(四)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其中:特岗教师4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签订合同书11人,缴纳五项保险15人。

二、核查自查实施情况

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一件,文号为东编﹝2014﹞14号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 ;装订基础档案一式三份。

2.整理人员信息资料(一式三份):(1)核查信息生成表6份(包括核查自查情况公示1份);(2)干部职工花名册1件;(3)空岗卡0件、干部职工介绍信16件、招工表0件、合同书0件、顶替表0件,其中:由于学校档案室经历了几次搬迁加上以前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太完善的原因,导致从2010年7月以前进入六小教职工的介绍信全部丢失,共有65人(王贤萍、卢万林、谢裕玲等65人)找不到上述凭证,经到教育局档案室查找,用“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代替。我校符丽老师于今年6月已工作调动去海口市秀峰实验小学,赵云平老师今年九月初正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吉云同志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财政工资表注明为打折人员;(4)收集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文件2件,组织人事调

动手续材料等2件;(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

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 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专此报告。

东方市第六小学(盖公章)2014年9月2日篇二:某某市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xx市xx(单位)2014年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14〕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二、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名,实有 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名,实有 名;主任科员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办事员)人;工勤人员 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 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 人,带工资脱产上学 人,立案未有结论 人,长期外借 人,离岗创业 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 人);“吃空饷”

二、核查工作主要做法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2014年**月**日篇三:(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包括最近的“三定”规定文件,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机构级别、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级别、内设机构高配情况等情况。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总数,使用各类编制的实有人员数。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包括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非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

4、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包括单位全称,最近的批准文件、级别、经费预算形式、是否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核定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和配备数、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及配备数、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等情况。

(2)单位2:

„„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和调出人员**人办理出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

附件:

1、自查报告中提及的机构编制批文。

2、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其中人事代理**人、社会化管理**人、其他情况**人。

5、应核减单位未核减**人。

„„„„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例如)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应该核减的人员办理核减手续。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四:自查报告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且以文件形式上报县编办。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

编外用工秘书工作总结

编外聘用人员自查报告

武进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劳务用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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