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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作者:壹玖捌叁 | 发布时间:2021-12-22 12:06:0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根据教体局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和学校师德建设的需要,强化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意识,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原则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开。

二、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加减分办法,好的加分,差的减分。

2、满分为100分(上限封顶,下限不保底,但不能出现负分)。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纳于对教职工的学年评估和职称评聘及其它评先选优之中。

四、考核内容

1、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思想集中,注意听讲。认真写笔记,不缺席,不迟到,不中途退场,按规定时间交学习笔记。(20分)

加分因素:撰写的政治理论文章在不同层面发表和交流的;国家6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大会发言每次加3分。

减分因素:迟到一次扣1分,中途退场扣2分,缺席一次扣3分,事假一次扣1分,心得、稿件未交者扣2分,笔记缺交一次扣3分,数量不够扣3分,学习中唠嗑、睡觉、说话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扣3分。

2、积极参加学校支部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和各种比赛、表现积极。(10分)

加分因素:教职工本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加5分。各项活动缺一次扣2分,升旗仪式、间操缺席一次扣1分。

3、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文明,同志间互相帮助,互相尊重,礼貌待人。(10分)

减分因素:与同志发生口角,造成后果,减3-5分。

4、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按时签到,中途不擅自离岗。(10分)

减分因素:每迟到一次扣1分,缺岗一次扣3分。

5、关心热爱学生,平等待人,有良好师生关系,做学生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课堂不驱赶学生。(10分)

减分因素:不善于做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师生关系紧张扣3分,驱赶学生一人次扣3分。

6、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为人师表。(10分)减分因素:上述情况如有发生,扣5-10分。

7、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见义勇为。(10分)

加分因素:做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受表彰,国家10分,省、市8分,校级5分。减分因素:不遵守公德扣10分。

8、在各类考试监考中,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10分)

减分因素:不服从安排,不愿监考每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发现一次扣2分,监考中自身有违纪现象扣5分,严重者扣10分。

9、有较强的卫生意识,值日认真负责,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不乱放杂物,物品摆放整洁有序。(10分)

加分因素:学校不定期抽查,办公室卫生好每人加2分。减分因素:办公室卫生不合格,扣当天值日教职工2分。

10、各种先进加分因素: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或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团员或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五一奖章等。

①荣获校内各类先进加5分。②荣获市区级各类先进加10分。③荣获省级以上各类先进加15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1、体罚、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不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规定去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3、借评优、选班级干部之机,通知或暗示家长索要或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礼品的。

4、乱订材料或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补课行为。 5、上课时间使用通信工具或办私事的。6、无故旷课两天以上或严重损坏学校名誉的。

上述情况,一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现,并予以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资资格。

上述情况,同事、学生、家长有反映,学校一经查实,情节轻微要予以扣10-20分,受到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xx小学 2017年2月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镇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

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

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第十二条:争取人人参与家访,对于服务区学生,生生都要访到,个别学生有针对性家访。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第四章

教书育人

第十三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第十五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第五章

为人师表

第十七条: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第六章

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主任

成 员:

(二)组织评议

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每学年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及学生测评;测评结果“基本满意”、“满意”超过测评对象50%,进入与学年综评,占学年考评40%。

教师评议:每学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对涉及到“二十条禁令”,情况属实,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学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三)综合评定 每学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参照省市文明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在师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评价60分及以上)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优秀者,可作为当年“学校师德先进个人” 表彰奖励候选人,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除扣发“职业道德”的分值外,还要扣发当月30%的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镇xx小学

2017.2

第3篇: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xxx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 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和人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上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每次扣2分。

2.自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懂得正派做人的基本道理。每次扣1分。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遵循规律、按照规定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每次扣2分。

5.积极向学生传授法律常识,努力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每次扣1分。6.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次扣1分。7.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每次扣1分(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每次扣2分。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每次扣3分。

3.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每次扣3分。

4.转化差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每次扣4分。5.节假日不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每次扣4分。

6.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各类学习资料。每次扣4分。(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每次扣4分。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学生对老师的品德认可率较高。每次扣3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透露学生个人隐私。每次扣3分。

4.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

5.没有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学生擅自外出、逃学甚至流失的情况。每次扣5分。(四)教书育人(15分)

1.注重德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每次扣3分。

2.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活跃学生身心。每次扣3分。

3.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所教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对老师的课比较喜欢。每次扣3分。

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次扣2分。5.不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每次扣4分。

(五)为人师表(25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次扣2分。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每次扣1分。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服从组织的合理分工。每次扣1分。

4.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嫉贤妒能。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每次扣2分。

5.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如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等。每次扣2分。

6.尊重家长,不指责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每次扣1分。

7.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聊天或玩网络游戏;工作时间不经商、不玩扑克,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每次扣4分。

8.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每次扣4分。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每次扣4分。10.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每次扣4分。(六)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每次扣1分。

2.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每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每次扣3分。4.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汉字。每次扣2分。5.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6.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每次扣1分。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10)擅自停课、缺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擅离职守的;(11)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刻薄,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12)参加邪教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邪教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1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5)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第4篇: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师德水平,积极争创行风建设达标学校,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1、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

2、实行加减分办法,好的加分,差的减分。

3、满分为100分(上限封顶,下不保底),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为良好,70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每学期考核一次,年度末计算考核结果,纳入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及其它评先选优之中。

四、考核内容

(一)遵章守纪,依法执教20分

1、政治意识强(7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关心社会时事政治。

(2)遵守师德,言行不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悖。

2、法律意识强(7分)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法规。

(2)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条例。

(3)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①加分因素:撰写的政治理论文章在不同层面发表和交流的;国家级6分,市级4分,区级3分,校级2分,大会发言每次加3分。②减分因素:学习心得、有关文章稿件未交者每次扣2分。

3、集体荣誉感强(6分)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

(2)团结同事。相互合作、相互悦纳、相互包容;不搬弄是非,搞不团结。

(3)热爱学校。有主人翁精神,能通过正式渠道反映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①减分因素:与同事发生口角,造成后果,减3-5分。在职责范围内不服从安排,每次扣5分。

(二)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5分

4、遵守规章制度(7分)

(1)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不无故缺席集会、会议及各种活动。

(3)工作期间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

①加分因素:教职工本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加5分。②减分因素:各项活动无故缺一次扣2分,升旗仪式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上班时间打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一次扣5分。

5、执行教学计划(6分)

(1)自觉执行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换课。

(2)按时完成所任学科的教学任务。

(3)注重策略方法,不搞题海战术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关心学生身心(6分)

(1)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包括非主流文化)。

(2)不把个人的负面情绪带进教室,在课堂上坚持以饱满的情绪热情地与学生交流。

7、积累治学经验(6分)

(1)按要求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

(2)参加校本研修,积极承担并完成相应任务。

(3)积极撰写教育教学专题论文和案例。

(三)热爱学生尊重家长30分

8、面向全体(10分)

(1)面向全体学生,为尽可能多的学生提供各种锻炼的机会。

(2)全面关心学生,包括行为训导、学习指导、心理辅导、健康教育

(3)不漠视和歧视学习困难生、行为偏差生。

9、宽容待人(10分)

(1)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训斥、羞辱学生,让他难堪。

(3)不布置惩罚性作业。

10、平等相处(5分)

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如有偏差,敢于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

11、尊重家长(5分)

(1)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平等地与家长对话。

(2)采取登门家访、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多种形式主动与家长沟通。

(3)不因学生犯错轻易叫家长来校,更不训斥和指责家长。

(四)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5分

12、遵守社会公德(8分)

(1)言行举止,文明大方;衣着端庄,打扮得体。

(2)不传播、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3)不参与赌博活动。

①减分因素:如有发生(2、3)情况,扣8分。

13、坚持廉洁从教(8分)

(1)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2)不做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

(3)不借故向学生家长索取财物。

(4)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4、诚实守信(7分)

(1)在各种考试、比赛及学生评价时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2)正确对待各种考核、选举、评选等不搞不正当竞争。

(3)在师德考核自评、互评中,事实求是、一分为

二、客观公正。

(五)各种先进加分因素: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或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团员或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等。 ①荣获校内各类先进加5分。②荣获区级各类先进加10分。③荣获市级以上各类先进加15分。

(六)如有下列严重违反师德表现或规章制度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1、体罚、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2、教工本人违法犯罪的。

3、不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规定,违规购买教辅用书、乱收费。

4、在考试、考核、评职、评优、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5、无故旷课,造成严重影响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献血。

7、旷工两天以上。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问责制度

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

​“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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