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暨 三项整治
第1篇:师风师德建设“十项禁令”
娄庄中心小学(本部)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为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管理制度化、正规化,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十项禁令”,以此作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一、严禁工作期间午餐饮酒、衣冠不整或酒后进课堂;
二、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牌、打麻将,玩游戏或从事其它娱乐
活动;
三、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校外兼课;
四、严禁参与黄、赌、毒以及传播不良文化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五、严禁学校、个人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变相强迫学
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和其它商品;
六、严禁以权谋私、以教谋私、推销、摊派、吃、拿、卡、要、接受
服务对象吃请,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
七、严禁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吸烟、接打电话; 八、严禁违反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活动,随意增减课时,挤占音体美、等课程;
九、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十、严禁在各类招生、考试、毕业证办理、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钱物。
违反以上禁令情节较轻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当事人做深刻检查,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情节较重的,当年不得评优选模,晋升职称,并使其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2篇: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全文]
关于印发《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的通 知
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社事办(行政服务中心),各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区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不断提高全区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区教育局制定了《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教师素养、责任和本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对学校教职工违背十项禁令的,将加大查处力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认定为优秀,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二)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原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三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名教师等称号的,予以撤销。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学校,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校当年的评先评优实现“一票否决”。
各学校(幼儿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开展的“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师德失范、师风不端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强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树立师德典型,在系统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烈氛围,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队伍,实现全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为“双新”盐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一、严禁体罚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得歧视和冷落任何一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心罚。
二、严禁有偿家教。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个别辅导或认真答疑。不得放学后私留学生以辅导名义搞有偿家教,严禁星期假日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所进行集体家教,严禁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三、严禁以教谋私。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或馈赠,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更不得在学生座位调整、入学升学、评先评优中故意刁难家长。
四、严禁推销资料。加强校本教研,提倡自编导学案和练习。学校及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借教学需要为名,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也不得动员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资料。
五、严禁学术作假。认真参加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严禁在教研论文、教学案例、课题研究中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在各类考试、职称评审、赛课评比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严禁言行失范。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不得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不得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因人为因素产生教学事故。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七、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教职工非法集资、融资和放贷。反对教职员工随意和不负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严防教职员工个人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八、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教职员工任何时候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也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九、严禁非法信访。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严禁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方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诽谤、威胁单位或他人。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严禁串联煽动闹事,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严禁一切违背道德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职员工参与涉黄、涉毒等活动。严禁教职员工利用特定地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严禁其他违背道德的行为。
第3篇: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项制度
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树立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现对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次。
二、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立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就,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犯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三、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
五、巡查制度
市、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巡查组。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听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巡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巡查工作组对该单位师德师风情况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职责情况做出书面评价。
六、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犯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师训科(电话:63253254)
七、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惩处制度
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教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教职工违规违纪由所在学校处理,校级干部违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八项举措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八项举措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2014年12月15日,乾县教育局召开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大会,深入分析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管理的中心工作,直面问题,加强学习,夯实责任,建章立制,从严考核。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改进教育教风行风,铸造人民满意教师,扎实推进全县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该局组织全县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自身修养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同时,将把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在教师培养方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努力使教师具备应有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深厚的学识和仁爱之心。
二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该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度和领导机构,全面落实校(园)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突出师德问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同时,将首先追究校(园)长的责任,并对学校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制。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乾县教师职业道德“十大禁令”》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各学校切实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全面加强对教师行为规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承诺活动。要求各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乾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乾县教师职业道德“十大禁令”》等文件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根据查摆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建立师德师风公开承诺制度,每学期开学,组织教师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师德师风考核督查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组织一次师德师风专项考核,教师就师德建设进行述职,并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对每一名教师进行评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并作为职务评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优、任用、奖惩、培训、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教育局定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并作为校(园)长、领导班子考察的重要依据。
六是深入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从2014年3月份开始,该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教师”活动,通过举办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乾县教育网开辟最美教师系列报道专栏等形式,评选出了一批师德先进个人,在乾县引发了强烈反响,下一步,该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进一步在全系统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风尚,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是建立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该局要求各学校,要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对本校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学校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乾县教育局,并立即调查处理。
八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该局在局机关和各学校开通了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了师德师风监督意见箱和电子信箱,同时,教育局和各学校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见面会或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将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全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形成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化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从12月15日开始,乾县教育局将开展为期15天的师德师风专项检查活动,活动分为自查整改、集中检查和总结汇报三个阶段,学校完成自查整改任务后,教育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小组,通过查看档案资料、走访教师、学生、家长等方式,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束后,该局将在全县推广宣传先进经验,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个别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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