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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学工作总结(共4篇)

作者:tradow | 发布时间:2020-06-21 06:50: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教学基本规范总结

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总结

近日,我校全体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通过此次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我认为,践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首先,要做到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发扬教学民主。未成年学生难免有缺点和错误,作为教师不能一味批评指责他们,而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谈心,谈感受,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许多学困生家里困难,父母不在身边的,他们更需要教师的关爱,作为教师要在思想上和情感上进行关心和爱护,让他们摆脱“无人管、自我放纵”的消极心理。教师只有真正的爱学生,才能真正的转换他们。

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让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强调教育教学与生活实际相联系,使学生在更大更广的天地中获得发展。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主动学习,渴望获得新知状态投入学习,提高教学的效率。

最后,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苏霍姆林斯基也提醒我们:“如果你想给自己的教育生活增添乐趣,使每天上课不致成一种枯燥而单调的义务和程序,您就要走上从事教育科研这条路。”但是,如果不学习,不读书何谈教育科研呢?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主动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加强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沟通交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思想、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观念,通过反思与实践,在教师专业化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为实现专家型教师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2篇: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一、工作分工

学校督导室全面负责对教学常规的检查督导工作,各学科教研组长均为学校督导人员(兼职)。

1、督导室的工作职责

①教学常规督查的组织、评价、反馈等工作。

②分学科课堂听评课的组织、反馈、评价、指导等工作。

③备课组月调研工作。

④教师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成长工作。

⑤教师的教学绩效评价工作。

⑥指导、督查其他教学工作的落实。

2、督导人员的分工

①孔祥河、潘虹具体负责语文学科。

②冯德业、李萍具体负责数学学科。

③胡秀爱、贾梅勤具体负责英语学科。

④李中岭、仇道路具体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⑤施圣君、崔建华具体负责政治、历史、地理学科。

⑥赵红霞具体负责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

二、规范要求

1、所有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学常规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主要对教师的备课(教案、课堂学习设计)、作业(创新作业、双休日作业,试卷讲义)的布臵与批阅,错题集、教师听课纪录等进行检查指导。

2、专职督导人员负责课堂教学的过程性管理,通过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做好对课堂教学的检查指导工作。

3、专职督导人员做好备课组月调研工作,定期深入教研组、备课组进行调研、督查、指导。

4、专职督导人员认真做好教师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成长工作。

5、专职督导人员完善并做好教师的教学绩效评价工作。

6、专职督导人员认真指导、督查其他教学工作的落实。

7、教学督导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要在学科教学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教研组内享有很高的威信。

8、教学督导人员在督导室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开展工作,督导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督导过程环节要体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9、教学督导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脚踏实地,用心做事。对好的做法要及时给予表扬肯定,对督查出的问题更要及时反馈、跟进指导,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0、对教学常规的督查,督导工作人员要按照督导室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任务),按时到位,用心履行岗位职责。依据督导室制定的对作业、错题集、教案、学习设计、听课纪录等常规工作的评价标准,科学的给出等级(A、B、C、D)评价,并对突出问题给出书面指导意见,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表,按时上交督导室。及时在教研组评课活动中进行反馈。

11、教学常规检查时间,每周二下午第二、三节检查创新作业、双休日作业、错题集等;双周四下午第四节检查教案、学习设计、听课记录等。

12、加强课堂教学的过程性检查、指导。教学督导人员(专职)每月对所包学科的每一名教师的课至少随机听上一节,并及时做好评课工作,依据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给出等级评价,认真填写好评课记录,上交督导室。

13、教学督导人员对备课组每周开展的主备人公开课,教研组两周一次的示范课,依据所包学科对课前准备、课堂情况、课后评课等环节进行督查。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跟进指导,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给出等级评价,填好活动记录,报督导室存档。

14、专职教学督导人员至少每周参与一次备课组集体备课,深入备课组进

行调研、指导。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备课组月调研活动,至少在月调研一天前,督导室把各学科需调研的问题和调研具体时间印发给各备课组和相关教学督导人员。备课组和教学督导人员针对调研问题要做好准备,提高调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备课组要认真填写调研记录,及时上交督导室。督导室要针对调研中学校提出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15、督导室针对目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教育教学理念,常规教学,课程、课堂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教学督导人员选编有价值的、指导性强的文章组织老师学习借鉴,并及时汇编成册,至少两月出一期。每月组织一次全校青年教师学习、交流、工作会议,及时反馈、解决通过常规检查和听评课活动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6、督导工作过程中,严禁有以下现象发生

①督导工作流于形式,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向学校汇报,也不去主动解决,任其存在。

②在督导工作中,只汇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不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措施,不能认真执着的去解决问题。

③学校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但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致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最终找客观原因,推脱责任。

④督导人员工作拖拉,不按时到岗到位;不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不按时上交检查记录,不能科学公正、公平的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泰山博文中学

10、3、4

第3篇: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书育人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遵守教师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规定,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教师必须热爱祖国,守法遵纪,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二章 教师职责

第三条教师的职责

1、教书育人。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作风进行言传身教,并经常与班主任交流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2、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3、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情况,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组织教学,采用有个性、有特色的教学方法,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4、负责授课课程的考试、考核,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和上报工作。

5、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章 教师教学纪律和行为规范

第四条教师教学纪律

1、教师执教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制度。

2、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3、教师应服从教务处和教研组的工作分配与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包括临时安排的工作。

4、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或请人代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按规定程序执行。

5、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教师的行为规范

1、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

2、任课教师上课时应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抽查点名,每学期抽查点名不应少于上课次数的1/3。

3、教师必须用普通话教学,课堂教学语言规范。

第四章 教学文件

第六条教学计划是学校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的依据。教学计划一经审定实施,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或教学环节,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制订配套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由教科室主持制定,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学大纲应包括:(1)课程性质和任务。(2)课程教学目标。

(3)教学内容和要求(基础模块、选用模块、实践模块)。(4)学时分配建议。

(5)说明(教学方法、考核办法)。

第八条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在开学一周内按规定填写《授课进度计划》(一式三份),内容包含教学时间分配、课程进度、作业、测验、实验等具体安排,并作必要的说明,经教研组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授课进度计划》是课程教学检查的依据,教师不得自行删减《授课进度计划》安排的教学内容。

第九条按照学校教学计划下达的教学任务,属学校法定的教学任务,所有承担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落实,既不得相互推委或拒不接受,更不得无理取闹。

第五章 教学过程

第十条备课

1、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理论课程教案应根据《授课进度计划》按课次编写。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否则视作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2、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前备课、课次备课、课后反思。

3、教案编写应做到:

(1)备学生。任课教师在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需要、学习方式和习惯的基础上,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编写教案,拟定练习题和思考题(无习题册)。(2)备内容。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3)备方法。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选择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尽可能使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4)备教具。做好教学模型、挂图、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备状态。

4、提倡使用电子教案和集体备课。使用集体备课教案的教师必须进行二次备课。第十一条授课

1、授课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地把握课程教学的深度、广度和教学重点、难点。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尽量把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2、重视授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教学情况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达到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展。

3、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

(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教师必须注重增强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重视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3)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第十二条作业(含实验报告)

1、作业应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具有典型性、综合性,使学生可举一反三。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周作业量约为周学时数的1/3—1/2为宜。

2、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批全改。个别作业量大的课程,经教研组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学生总数的1/2。

3、作业批改要有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第十三条课外辅导

1、课外学习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2、辅导、答疑课由教务处或教研组统一安排,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

3、辅导时间、内容要作记录。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

1、实验课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的环节、项目及内容。

2、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所有实验项目应先进行试做,以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3、在指导学生实验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4、教师对学生参加实验的情况要认真地进行考勤登记,凡无故缺席者,除酌情对考试成绩进行扣分外,必须责令其补做。情节严重者应取消课程的考试资格,令其重修。

第六章 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

第十五条学生成绩考核

1、考试、考查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全体教学人员都应认真对待,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

2、理论课程考试可采用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等形式;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卡片提问、作业练习、阶段测验、学习总结、调查报告等形式,在平时教学中进行。

3、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的复习考试准备工作,对学生进行考试目的、考场纪律的教育,组织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复习,并解答其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复习备考期间,教师不得泄露考题,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4、考试命题

(1)主考教师应认真进行考试命题,题型设计科学,试题合理覆盖教学内容,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

(2)根据要求拟定A,B两个层次的试卷,每个层次的试卷均拟定题量适量、水平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题解和评分标准。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期末考试时从试题库中调用的试题应占50%—80%。

(3)成绩换算

A类为统一要求的层次,B类为较低要求的层次。B类考核合格者的公布成绩需经相应的换算,换算方法如下:

公布成绩=60+(B类考核分-60)×0.5

5、试题在使用前均为密件,命题、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泄露者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考试的主、监考人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安排学生座位和核查证件,并准时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纪录》,试卷应当场清点,及时送教务处和主考教师交接。

第十六条成绩评定

1、评定学生成绩应把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过程评价,注重作业、提问、测验、实验、态度等考核。课程的学期成绩,以期末(期中)为主,结合平时测验、作业(实验)提问、出勤综合评定,成绩分配比例如下:

考试课:卷面成绩50%(期中占20%,期末占30%),平时测验20%,作业(含实验)提问20%,出勤占10%。如没有期中考试,则期末占50%。

考查课:期末卷面成绩占40%,平时测验(至少三次)成绩30%,作业提问20%,出勤10%。

2、公共课、基础课考试应尽可能组织集体评卷,采取流水作业法,分工负责。专业课的评卷由任课教师负责,有条件的可成立评卷小组。所有考核课程的记分均采用百分制。

3、评卷时,教师应根据评分标准,认真仔细地判分。学生答题的错误之处用红笔标示,并注明扣除的分数。对考试考查作弊或旷考学生的试卷以“0”分记,并注明“作弊”、“旷考”字样。

4、评卷结束后,考试、考查课教师均应根据学生成绩评定要素规范填写《成绩登记表》(电子表格)和《试卷分析》,通过网络传送,连同学生答卷,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上报教务处。班主任在一周内规范填写和上报《成绩汇总表》(电子表格)。学生答卷由教务处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

5、试卷成绩一经评定,除学校领导和教学主管部门有权对教师的评卷进行抽查或复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章教学研究

第十七条校本教学研究

1、每一位教师均应参加学校教学研究活动等,形成教研、教革的良好氛围,推动教师根据教学改革目标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反思,开展叙事研究和行动研究,解决本校教学存在的实际问题。

2、重视教育教学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加强校际交流,汲取其他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经验,关注和搜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扩大视野,开拓思路,提高教学研究的理论水平。

第十八条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是探索职业学校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的教学实践研究。每一位教师应该积极投身到教学改革实验中去,在把握教改目标和教学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确立实验课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并做好教改实验总结和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十九条教研活动

教师应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课程教学研究活动和专题研讨,定期交流教学经验,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及相互听课等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等。

教研活动每周1-2学时。

第八章 教学工作的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1、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着重考核师德规范、教学规范、教学业绩、教师素质、教研与教改及其他等方面,着眼于实际的教学活动,旨在帮助教师克服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2、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根据《教师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优秀教学奖、优秀教研奖、教育教学创新奖等,定期进行评选。第二十二条经教学检查、课程评估、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等最终认定教学效果极差的任课教师,必须限期改进、提高,逾期不改进者应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第二十三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记入其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4篇: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一、课前准备

(一)任课教师首先要认真研究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和教材(实习指导书),领会大纲精神,熟悉计划和教材的内容,并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结合实际教学条件,确定实习的教学内容、实习步骤、工艺要求、教学设备、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分为课题教案和分课题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拟采用的教学设备、材料及工具、教学方法和手段、分课题的实习进程、需要的技术资料、学生实习位置及轮换安排方式、注意事项及安全要求等内容。教案至少应有一周的提前量。

(三)对于操作性较强的实习课题,任课教师课前应按照“首件必做”的要求,将每个实习课题全过程亲自操作一遍,以便了解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

(四)任课教师课前应对教学环境、场地、设备、仪器、工具、量具、材料、技术资料等教学硬件逐一检查落实,对需要的工、量、辅具需提前一周提出计划。

(五)实习前,教师应要求学生复习与实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预习实习教材,并组织学生准备好实习用品,以保证实习达到预计的教学效果。

二、上课。

任课教师要遵循实习教学的规律,认真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入门指导

1.任课教师按《学期授课计划》安排的时间准时组织学生实习,并至少提前五分钟组织学生列队点名,进入教学场所,并做好学生出勤记录。

2.实习开始时,教师应首先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达到要求后再进入实习讲解阶段,同时说明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材料的合理选择及使用,并准确进行操作演示,强调操作要领、注意事项等。

3.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和文明生产教育。实习操作前,教师要重点强调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方法,杜绝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

4.按教案规定给学生分配实习任务,安排实习工位,并向学生发放实习材料和工具。

(二)巡回指导

1.任课教师的巡回指导应以检查学生实习技术准备、操作方法、工作质量及安全文明生产为主要内容。对操作技能掌握较快的学生要注意总结他们的操作方法,及时推广。

2.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到“五勤”,即眼勤、腿勤、脑勤、嘴勤、手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巡回指导以个别指导为主。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应暂时停止实习,集中讲解或示范,确保实习教学效果和实习计划的按时完成。

(三)结束指导

1.实习指导教师要在每个实习课题结束时将学生集中起来,清点学生人数,总结实习课题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指出改进方法,提出下一阶段的实习要求,并填写好《教学日志》。

2.整个实习结束时,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学生的实习成绩及时收齐、评阅、上报。

3.实习指导教师要在每天实习课题结束时组织学生做好实习工具、材料的清理和实习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培养学生文明生产的良好习惯,并要求学生做好实习日记。

4.师生在实习过程中间均不得随意离开实习教学场所;非特殊情况下,禁止师生在实习时使用通讯工具,严禁师生在实习场所吸烟。

5.实习过程中,教师要维持好实习教学秩序,认真组织实习、严格管理学生,注意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并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6.在实习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开发学生智力、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为指导思想,认真指导学生的每一个实习环节。

规范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规范(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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