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总结制度
第1篇: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制
度汇编
教代会职能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教代会的指导思想 教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
考 绩 制 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
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
老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小学 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三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应向上级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请。
2、一般在当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委员会,推举产生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党组织成员、行政干部、教代会干部、教代会…
长辛店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中共长辛店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2016年12月
2016年6月修订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第2篇:党 建 工 作 制 度
党 建 工 作 制 度
新泰市国土资源局
目录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1 干部队伍建设制度………………………………………………………3 党支部议事规则…………………………………………………………6 民主生活会制度…………………………………………………………7 党组工作守则.………………………………………………………… 8 积极分子管理制度………………………………………………………9 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制度…………………………………………………1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1 谈话、诫勉制度…………………………………………………………13 “三会一课”制度………………………………………………………14 党内汇报制度……………………………………………………………15 报告工作制度……………………………………………………………17 党员学习制度……………………………………………………………1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9 例会制度…………………………………………………………………22 宣传委员的职责…………………………………………………………23 组织委员的职责…………………………………………………………24 党组书记职责……………………………………………………………25 机关党支部职责和任务…………………………………………………26 党员年度目标量化管理制度……………………………………………28 党员组织关系及党费管理制度…………………………………………29 发展党员流程图…………………………………………………………30 会议学习制度……………………………………………………………32 局机关文化建设…………………………………………………………34
第3篇:党 建 工 作 制 度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公司实际,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配合行政领导完成公司经济工作任务,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第四条 对公司党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党员和员工队伍。
第二章 党组织设置
第五条 集团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下设党支部。第六条 党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产生,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集团党委批准。
第七条 党委会由5人组成。党员3人以上可成立党支部,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
1 第八条 党的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 党委会和支委会应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的工作、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 各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委的决议,加强对所在支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一条 党委(党支部)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批评;违反党纪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 党委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联系群众的基本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十三条 党委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基本任务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完成本单位的2 各项工作任务;
2、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向党支部(党员)布臵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5、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听取员工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政负责领导反映,协助总经理解决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群众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做好本单位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党委中心组学习
第十五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第十六条 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具体的学习安排。
第十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做到聚精会神地学习,认认真真地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
3 质量。
第十八条 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一般不得处理公务、接待客人,除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外坚持自学,并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制定个人理论学习计划,巩固学习成果。
第十九条 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方法论,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公司的工作任务,研究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第二十条 每名党委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学习心得体会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第二十一条 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向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通报和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二十二条 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第五章 党员干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制定年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集中学习计划由党委制定下发,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要做好记录,讨论时要踊跃发言,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自学
4 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要有重点,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学习形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讲求实效,不拘形式。
第二十五条 除坚持统一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结合形势与任务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带头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习考勤和奖惩制度。每次学习都要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党委(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第六章 党员管理
5 第二十八条 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 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期、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三十条 党员每年必须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它原因等,需从一个单位转到另一个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如有工作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将延长预备期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以及能否转正的意见,向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以书面形式介绍清楚。他们的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
第三十三条 凡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预备党员,入党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到转正时间要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入党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党组织需要对其全面了解,作进一
6 步的考察,必要时可增加三个月到半年考察时间,然后再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
第三十四条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予以免职直至必要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下岗、休产假、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党员(在岗),党支部要主动关心照顾,并指定党员与他们联系。党员个人(丧失表达能力除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等方面情况。
第七章 党员发展
第三十六条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十七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第三十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十九条 列入发展对象的人员要参加公司党委或局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第四十条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
7 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第四十一条 二十八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四十二条 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第四十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四十四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四十五条 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八章 党内组织生活
第四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对犯错误党员的处
8 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对党支部的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第四十七条 党小组每月安排一次活动,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臵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执行党总支决议和完成党支部所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
第四十八条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包括党课),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布臵工作,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第四十九条 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
第五十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9 第五十一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每名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双重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履行党员职责等情况,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会议),都要事先有布臵,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检查督促,必要时可由公司党委集中组织开展活动。
第九章 党内监督
第五十二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平等、积极预防的原则,切实抓好党内监督,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五十三条 党委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能否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
10 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决议、决定;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战线,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推荐、任用干部;
7、能否为政清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制度办事;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第五十四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第五十五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个党员每两年参加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找不足,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第五十六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第五十七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
11 委成员对各党支部工作要有分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监督工作,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章 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十八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指示。
第五十九条 坚持公司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员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十条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组织领导,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负全责,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
12 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人,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每年至少听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一次。对上级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按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公司纪委要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协助公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和具体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落到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每年至少对党员和群众组织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
第六十四条 认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完善党内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制度经及档案管理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十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
第六十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要把评议意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不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评议标准上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
第六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情况,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及法律、法规知识情况;
2、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支部活动情况及交纳党费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规情况;
5、执行党的决议,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的情况;
6、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情况。
14 第六十八条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六十九条 按照市委和市建设局党委的要求,采取自我评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第七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评议,严肃认真,态度端正、务求实效;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以后,党委(支部)要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章 党建工作联系点
第七十一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要求:
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至少1-2个党支部;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 2-3 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 1-2 个实际问题,并每人撰写至少 1 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簿;
3、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
15 格和聪明才智,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
第七十二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任务:
1、帮助联系点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涉及两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3、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4、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七十三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检查督促:
1、公司党委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2、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深入入基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章 党员联系群众
第七十四条 党委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党委委员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党委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第七十五条 党员自定或由党委、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联系 1-3 名群众。
第七十六条 党员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七条 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膊,做好思想工作,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第七十八条 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要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第七十九条 党委(党支部)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基层群众保持联系,做群众的贴心人。
17 第八十条 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党委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年底要进行总结。
第十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一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公司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二条 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帮助党员群众了解时事、政治,增强政治敏锐力和思想素质。
第八十三条 建立季度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制度。每季分析一次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四条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党支部要经常根据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每月反馈信息至少要一条以上。
第八十五条 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1、要使领导成员之间、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谅解,进一步增进友谊,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2、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与党员、群众谈心一次以上,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18 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每年帮助党员、群众办一件以上实事、好事;
3、领导干部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谈心时要本着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和谐共事、增进团结的原则和目的。
第八十六条 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向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通报和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八十七条 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4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月党建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臵党建工作任务 。
四、年底召开党员会议,报告支部工作。
五、支部成员应对干部职工进行帮助,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个别指导。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知识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站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检纪员报告工作。党支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的风气。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 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组建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确五项监督检查内容,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即帮助党支部对照党建目标责任书,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参加并监督检查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专题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支部完成党组织设臵调整、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为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三项制度,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即建立考核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科室检查或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并详细记录每月的监督检查要点和开展情况,确保监督检查组成员能切实担负起检查指导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组工作会议,围绕党建“创建”目标,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血站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工作任务“菜单”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站党支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计划“菜单”,要求监督检查组成员围绕“菜单”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加强血站党支部建设,切实搞好党建工作,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董钧铭同志任组长,副县级纪检员周英同志、副站长周训文同志担任副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副站长周训文同志任主任,杨敏同志任专干,负责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计分
1、考核对象。站党支部。
2、考核内容。组织机构、作风建设、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评议(创先争优)、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活动开展、党费收缴共10项。
3、计分方式。以上内容,每项计分为10分,总分共计100分。
4、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采取半年考核与年度总考的方式进行,结合平时党建考核工作办公室对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半年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年度总考时间为次年元月,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任主考,考核工作办公室协助,根据半年考核和年度总考的结果,判定支部为合格或不合5 格。分数界定为:70分以上为合格,69分以下(含69分)为不合格,不合格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考核,并做好对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要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抓好支部的工作,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真正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实践“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考核将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支部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
3、本办法由党建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落实制度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无偿献血工作实际,细化党建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血站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好“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二、理顺领导班子的管理体制。
三、要抓好党建工作的学习。
四、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
五、做好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六、选好配强党务工作者。
党务公开制度
我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规范全站的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六大、十六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站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站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的组织设臵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
2、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4、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 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 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6、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7、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要求执行。
四、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1.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 9 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2.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0 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形式。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和市中心血站党员队伍的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本站的党内生活会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大会。站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向党员通报血站党建工作情况,提出做好血站党建工作要求或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二、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要求;通报和部署本周工作。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局党组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讲话;听取各位支部成员的工作汇报;审批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以及讨论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三、民主生活会。站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汇报思想,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四、党课。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除站党支部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各位党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党课自学。
党内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使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参与党支部管理,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二、党员会议制是在站党支部领导下,党员干部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站党支部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站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党员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党员干部职工。
三、站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会议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党支部开展的工作
四、站党支部成员加强对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员会议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五、党员会议是党员民主管理的形式,是党员干部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党内民主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六、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年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臵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1—2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同时,建立使用好“四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登记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翔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14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血站及血液事业发展规划;
2、血站各项规章制度;
3、站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血站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站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政务公开工作;
9、血站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血站及血液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站长信箱、通过站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血站及血液事业发 15 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站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站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党员纪律
一、政治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三、财经纪律: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财务、经济政策和制度。
四、群众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五、保密纪律:指党和国家规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成果等不得公开的,必须严守秘密。
六、宣传纪律: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七、认识纪律: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原则、方针和政策。
八、外事纪律: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党派的关系。
党员管理制度
做好日常的党员管理工作,是站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一环。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至少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每年中、年末分别进行初评和总评。每个党员在年中、年末都要写出总结,记入本人档案。
七、党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18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让党员对党支部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部分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站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党员: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2.离退休人员党员: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党员自愿交纳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20 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将基层党组织工作臵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工作原则上在支部大会进行。
三、报告人通常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分管委员报告。
四、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五、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党员服务群众制度
建立健全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在理论上不断深化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本站党支部从实际出发,在构建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紧紧围绕抓好群众利益、抓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载体创新,按照“贵在体现长效”的要求,着力于察民情、知民意、分民忧、解民难,制度了本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按照落实责任、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区分情况,根据政策,积极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同广大干部职工的联系。
二、完善干部职工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向全站干部职工公示和责任追究的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完善干部职工参与监督评议机制。完善评议制度,启动干部职工评价站党支部工作,职工代表直接参与监督评议考评打分,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行业风气、廉政勤政等方面每年进行一次评议。
四、建立党员干部参与基层采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切实解决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把建设“学习型血站”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通过思想上、工作上树立学习型风气。
六、站党支部结合无偿献血工作实际,建立村寨帮扶工作。定期到帮扶村寨——紫云县板当镇小寨关村进行慰问帮扶,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3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两个务必
1、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2、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四大纪律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3、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
4、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五个不许
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不许“跑官要官”;
3、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4、不许参与赌博;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五个坚决
1、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3、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
4、坚决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
5、坚决确保政令的畅通。
五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党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
5、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
八荣八耻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站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新党员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中专以上。
八、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
九、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规定,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不断地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觉悟,发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切实保证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在对于党员干部的表彰奖惩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单位的决议、命令和规章制度,切实地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保守机密,树立勤俭朴素、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二、凡党员干部有下列表现的,应该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责,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起模范作用的;
(二)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单位效益有显著贡献的;
(三)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单位和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公共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五)同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六)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
三、奖励分为: 记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通令嘉奖四种。这几种奖励可以单独作用,也可以同时并用。
四、记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由本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通令嘉奖,由省、市工作主管部门给予。
对于工作人员的奖励,应该在会议上或者公示栏上宣布。
五、党员干部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尚末构成犯罪的,应该予
27 以纪律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分。
(一)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单位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的;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不服从上级决议、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四)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五)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
(六)丧失立场,包庇他人的;
(七)贪污盗窃公共财产的;
(八)浪费公共财产,损害公共财物的;
(十)泄露机密的;
(十一)腐化堕落,损害单位形象和威信的;
(十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七、站党支部对于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在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本着严肃和慎重的方针,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参照本人平常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对于违反国家纪律,使单位和群众的利益遭受到一定的损失,仍然可以继续从事现在岗位的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造成单位和群众观点利益的重大损失,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人员,可以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如果无职可降或者无职可撤的,也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法失职,屡教不改,或者蜕化变质,不可救药,不适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其中的某些人 28 员,为了使其有最后悔改的机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宽处理,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八、党员干部违犯法律,情节轻微,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经过批评教育后免予处分。
党员干部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
九、站党支部发现所属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迅速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一般应该从发现错误之日起,半年以内给予处分。如果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至迟不得超过两年。
十、站党支部处分任何工作人员,需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备案,应该对其所犯错误的事实认真进行调查对证,并且经过站党支部会议讨论,作出书面结论。在讨论的时候,应该通知受处分人出席申述意见。纪律处分经决定或者批准生效后,应该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党员干部犯了严重的错误,在处分没有决定或者批准以前,不宜从事现在工作岗位,上级党组织或者站党支部可以先行停止其职务。
十一、党员干部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时候,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纪检室要求复议,并且有权直接向党组织申诉。纪检室对于受处分人的申诉,应该认真处理。对于受处分人给上级党组织的申诉书,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但是在复议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本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十
三、本规定由纪检室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站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我站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管理办法
考核工作由站党支部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安排,下设考核评审小组,由站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党员)担任组员。
二、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对象
本站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和措施
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设基准分6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情况、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①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①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30 ①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①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安顺工作》或其它刊物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3分/篇,国家级加5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站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
31 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科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科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站领导批评的,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两名的评定为优秀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4、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2 党员考学、述学、评学制度
一、全站党员干部每年年底参加考学、述学、评学活动。
二、学习考核内容:
1、知识掌握情况,包括参加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站党支部的学习情况,以及自学本岗位业务知识情况。
2、学习表现,包括参加集中业务学习和站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自学必读书籍、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情况。
3、学习成果,包括在党报党刊、政工信息中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体会等及运用理论正确决策、解决问题、促进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效果。
三、学习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步骤是:
1、填写《考学、评学、述学情况登记表》;
2、全体党员在全站干部职工会议上述学、评学;
3、查阅干部个人的学习记录与资料;
4、由站党支部对考核者进行评议鉴定,并确定考核结果的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凡不按规定参加考学、述学、评学的干部,其学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并提出批评。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每位党员要联系一名以上的职工群众,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一、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二是经济困难的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二、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四、党员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倾听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六、党支部每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做为评选"排头兵"活动的主要依据。
党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我站全体党员必须根据站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参加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学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二、参加学习的党员,须接受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的统一管理,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两次作一次旷课论处),旷课两次以上按不合格处理。
三、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讨论前写好发言提纲;在科室讨论的基础上,选派代表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交流。
四、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联系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写好学习心得。
五、站党支部将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的情况作好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存入档案。
党员上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5、站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党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6、站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1—2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群众参加听讲。
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臵适量的思考题。
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支部可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组织形式
党员谈心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定期进行谈心。
二、谈心时间
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全体党员谈心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谈心。
三、谈心内容
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四、谈心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领导者要放弃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党员相处,不盛气凌人。二是诚恳原则,要对人诚心实意,要想别人说心里话,首先自己说心里话。三是契而不舍原则,要不怕麻烦,不怕碰钉子,不怕反复。四是艺术性原则,要善于选择时机,善于掌握分寸,要有进有退,有理有节,找准问题。
党员学习制度
坚持学习制度是党支部向党员灌输革命理论的主要渠道,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血站的重要内容。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文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业务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要求
1、党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保证1次。
2、党支部成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月保证 1—5 小时。
3、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准擅自不参加学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纪检员请假。
三、学习方法
39 1、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正规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2、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党支部在年初和年终要做好每半年的政治学习计划。4、每次学习应事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做好备课,力求保证学习质量。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向上级党组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党支部保持15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的党的基础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要使积极分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在市场经济中锻炼成长,奋发向上,尽快成熟。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谨重发展”的方针,按党章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
群众监督制度
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不正之风,规范全站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血站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情况,要随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二、在纪检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向全站公开。
三、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指定纪检室负责信访工作,纪检员要虚心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呼声,纪检室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电话,并进行反馈,必要时可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四、实行群众监督党员的办法。做到群众监督干部;下级监督上级;经常有意识地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会议,接受监督。
五、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对每次来检查工作,要热情接待,认真汇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工作指导。
六、进行行风目标管理的群众测评,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公布测评结果,同时要与干部职工的业绩评比和奖金挂钩,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反映站情民意的渠道,提高直接面对干部群众的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形式。站党支部除继续延续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期间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到采血一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外,还在纪检室设立征求意见点。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通过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要求党员干部做什么;了解他们对站党支部的工作哪些满意,哪些不满意;了解他们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要求。征求的意见由纪检室负责统计、解决,并注意保密。既要倾听到群众的呼声,又要保护群众反映问题的积极性。
四、征求意见的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经站党支部会议研究后拿出处理意见,能解决的马上解决,及时给予处理,并将解决情况及时反馈给干部群众或提意见人,或在适当范围公示。
第5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襄樊市樊城区委组织部
2010年1月
目 录
1、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2、“三会一课”制度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6、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8、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9、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0、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1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12、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4、教代会工作制度
15、工会工作制度
16、共青团工作制度
17、妇代会工作制度
18、学生会工作制度
19、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各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成员负责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成员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3、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4、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5、党组织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2、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组织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3、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4、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5、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责任内容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组织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责任考核
(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五)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组织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3、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代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
4、实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组织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组织成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6月30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12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组织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六)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审阅。
(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4、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八)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1、评议的对象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3、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党委或两镇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市教育局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4、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5、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九)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2、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3、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十)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1、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3)党员的目标责任要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
2、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3、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每年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组织按照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
(5)学校党组织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十一)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1、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2、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3、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二)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1、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30次。
2、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3、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4、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十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3、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7、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8、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9、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十四)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2、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50人以上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4、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5、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普通教师以及妇女、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6、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报区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7、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填写《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区教育工会备案。
8、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9、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11、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十五)工会工作制度
1、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区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3、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4、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7、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9、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十六)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和学生,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学校成立团委,中学以上各年级都要建立团支部。
(3)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魄。
(十七)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1、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2、组织建设
(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
3、工作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
(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4、考核评价
(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十八)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是学校团组织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它是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及要求的职能部门。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生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1、学生会组织原则
(1)学生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年。
(2)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采纳和接受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3)学生会实行分层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
2、学生会组成 (1)校学生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可以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纪律部、卫生部、宣传部、社团部、信息部等职能部门。
(2)学生会下属各班委会,班委会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负责班级内部各项事务。
3、学生会干部的基本素质
热心公务,热情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谦虚谨慎,有错就改;言而有信,以诚待人。
4、学生会的基本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学生会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对上一阶段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确定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学生会部长会议每两周一次;学生会、团委干部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2)干部考评制度
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学生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考评;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团组织牵头,具体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从值日表现、组织活动、完成任务、例会出勤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予以表彰奖励。
(十九)少先队工作制度
1、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建设
(1)学校根据办学规模设立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3)实行少先队干部会议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3、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总)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年轻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或上级团委、少工委考核。
4、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
5、少先队活动
(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6、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每年“六一”或建队日前后,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第6篇:党建工作制度
九江一中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要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落实各市、局党委有关规定。并在本校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计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开展好支部的工作,抓好各党小组的工作。
二、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时改选党支部委员会。如未到改选时间委员有缺额,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补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整支部的委员。
三、加强党支部和学校中心组的政治、业务学习。建立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制度,坚持经常性学习理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基本观点。学习好党的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科学知识、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每个委员和全体党员的理论和文化水平。
四、支部要成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一致,廉洁奉公,富有朝气的战斗集体。要做到顾全大局,识大体,互谅互让,互相支持,同心同德,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取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根据学校实际,认真总结工作,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团结,充分发展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六、按时召开支委会工作会议,全体党员会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工作需要,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确定会议议题,根据党的制度的要求制定各小组的会议制度与会议内容。
七、认真检查各党小组落实会议的情况,党支部制定的会议制度,包括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⑴“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⑵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制度。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⑷党员议事制度。⑸报告工作制度。⑹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⑺党支部保密制度。⑻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八、健全党支部思想工作和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根据上级的需求和年初制定的支部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察。对努力工作,认真执行完成支部计划,工作突出的先进党小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总支成员负责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校党总支工作机构为校办公室,所属各支部确定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学期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总支、支部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三会一课”制度
一、总支党员大会制度
总支党员大会是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总支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总支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一、总支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召集,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由书记或教育局机关党委指定总支委员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总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总支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总支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总支党员大会要有总支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教育局机关党委。
五、根据会议内容,总支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六、总支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教育局机关党委。
二、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总支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必要时可召开总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支部书记和有关党员参加。
三、总支委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现象。
四、总支委会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先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五、对会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周二党总支不召集政治学习进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会议由各支部召集,各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由支部书记或党总支指定支部委员主持。
三、党支部会议内容,会前要与党总支沟通或由党总支确定。
四、党支部会议事要力求统一思想。
五、党支部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的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一、党课教育或党员政治学习每周二下午进行一次。
二、党总支在课前应做好授课计划,组织好听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的质量。党课由党总支邀请授课教师,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人授课,授课人在授受党课任务后,必须认真备课,确保党课质量。
三、每位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的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因故不能参加党课教育的,应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四、听党课时应尊重授课人的劳动,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党总支每年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的党员,通报表扬。
五、授受党课任务态度好,备课认真,教学效果显著的党员,给予表扬。
六、全年参加党员政治学习次数未达到75%以上或上党课态度不端正,笔记不认真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并给予批评。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总支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5】九江一中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工作制度
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制度是深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局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述廉诺廉评廉的工作制度。
一、述廉诺廉评廉对象 校级领导和处室中层干部。
二、承诺内容 1.必诺内容: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四条禁令”,认真开展“向我看齐”活动,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2)不接受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和娱乐活动。(3)不收受学生家长的任何礼品、礼金、礼卡、各种有价证券。(5)不向家长与学生提出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要求。(6)不报销任何因私的费用。
(7)不违反局机关有关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规定。(8)自觉向单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选诺内容:
在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的同时,要根据本人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具体情况作出“个性化”的承诺。
三、几点要求
1.要提高对述廉诺廉评廉工作的认识。开展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是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述廉诺廉评廉对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述廉诺廉评廉作为认真抓好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诚信履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努力提高述廉诺廉评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述廉诺廉评廉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规范操作,提高实效。诺廉内容要体现个性,每位诺廉对象既要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更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作出“个性化”的承诺,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以集体承诺代替个人承诺。
3.认真实施诺廉登记表制度。年初,中层干部根据要求和本人工作岗位实际作出承诺.平时,要经常对照承诺内容,自觉履诺践诺。年终,每位中层干部要写出述廉报告,进行诺廉评廉和民主测评。
【6】校长负责和校长报告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总支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三、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四、实行校长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总支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7月31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次年1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总支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总支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7】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审阅。
【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9】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市教育局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10】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总支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11】“三重一大”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
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有些事项需经校务会议和支委会分别审议,党政两委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依照学校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九江一中中层干部民主选聘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校务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七)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总支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组织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总支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3、党员的目标责任要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总支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总支定期组织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每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总支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总支按照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
5、学校党总支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总支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2】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每一个党员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制定本制度。
1、每年学校党支部要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由党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党支部支委成员共同组织实施。
2、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以及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知识。
3、学习培训的方式是以统一集中学习为主,以自学为辅。采取通读原文、辅导讲座、观看录像资料、座谈讨论、上党课、参观考察等形式,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
4、保证学习培训的时间:学习培训主要在校历安排的党组织活动时间、政治学习时间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时间。
5、严格学习培训的纪律,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由党支部统一管理,严格考勤,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学习培训时党员要专心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个人的思想实际,认真写出心得体会。学习交流时,要积极讨论发言。
6、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档案,要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党员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
【3】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总支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总支的重要工作;报告党总支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4】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一、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30次。
二、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四、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及时报告。
5、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内容
1、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员教工。
2、主动帮扶一名青年教师。
3、主动帮扶一名困难学生或特殊家庭子女。
4、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每学期中期,党支部专门讨论研究一次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工作。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要求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由所在支部决定。
2、党员联系群众要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帮助群众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促进工作。
【6】九江一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目的通过对党员进行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目的:
1、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
2、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应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民主公开的原则。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这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是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努力创造一流教育教学业绩。
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5、是否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清政廉洁。
6、是否刻苦学习理论,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议等级
1、优秀党员;
2、合格党员;
3、基本合格党员;
4、不合格党员。
五、评议程序
1、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是:
(1)党支部一班人和广大党员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认识;(2)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创造的主要问题;
(3)上年度受处置党员的转变情况和对党员评议中提出意见的整改情况。
2、学习教育。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精神,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使每个党员明确党员标准和评议要求。
3、自我总结。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回顾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写出自我评议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没有写出评议材料的,不能参加民主评议。
4、民主评议。(1)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和评价;
(2)评议中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5、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员评议情况和群众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6、组织鉴定。学校党总支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书面的评价。组织鉴定的内容,一般涉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的几个主要方面。组织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尤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逐个形成事实材料。组织鉴定应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允许党员说明自己的情况,甚至进行申辩。经过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由学校党总支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学校党组织将组织鉴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分别填入有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
6、表彰和处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予以表彰,并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按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
1、按照“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方式。主要有三种: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
3、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
(1)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支委会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2)党支部指定专人找被处置的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本人态度和处置意见;经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4)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呈报表》上,连同主要事实调查、证明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党支部收到上级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读上级党组织决定。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定等级,确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可以按照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种方式进行处置。
【7】党员党性分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总支根据本校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总支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8】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总支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总支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总支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9】支部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的和谐发展,对党支部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由党总支具体负责,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届时成立考评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学习(12分)、思想状况分析(10分)、班子建设(8分)、民主生活会(12分)、组织发展(10分)、党费缴纳(8分)、作风建设(12分)、保证监督(8分)、学习笔记本(10分)、支部活动(10分),另奖励加分,总分为100分。
三、考核程序 对党支部的目标管理考核每学年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1、党支部(党员)自评。各支部(党员)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要素采取逐项评价的办法进行自评。
2、考核小组考评。考核小组,在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的基础上,分别对各支部(党员)进行评价。
3、综合评价。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党支部(党员)自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支部(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四、评比表彰
1、学校党总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比表彰。每学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21名,并进行通报和奖励。
2、否决条件:在年度内有党员、干部、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无故未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党支部,不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年度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无故未完成党组织安排的重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不能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3、学校党总支将考核结果与评比表彰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党委。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常规管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大力真抓实干,狠抓党建工作的落实。考核评价工作要按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质量,使考核评价真正成为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借鉴经验、研究整改、推动工作的过程。
【10】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一、评选目的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进一步营造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党员”是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在依法治教、优化教育过程中,符合以下标准的党员:
(1)优良的政治素质(2)先进的教育理念(3)严明的作风纪律(4)过硬的业务能力(5)满意的教育质量(6)良好的公众形象
2、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政治思想、工作实绩、业务建设三大项组成,实行按照基准分100分进行计分,按累计得分确定评选考核的最终得分。
(一)政治思想(20分)
1、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和参与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评分标准:
(1)被学校、家长或社会其他组织表扬,经核实每次加1-2分。(2)被点名批评(通报)的经核实,每次扣2分。(3)有举报经核实搞有偿家教的扣3分。(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2分。
(5)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或不服从分配的每次扣2分。
2、政治思想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评分标准:
(1)参加集中学习或自学有记录(有书面记载),每缺一项扣1分。(2)每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的扣2分。
(3)政治思想学习体会或建议有特色、见成效,受到表彰或推广的,校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3、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受到学生与家长好评。评分标准:
(1)热爱教育工作,关心、体贴学生,收到各方反映的表扬信(函),经核实每次加3分。
(2)教育学生态度差、工作出差错等情况引起投诉的,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学校纪律,遵守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按规定着装整洁,仪表端正。评分标准:
(1)有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着装等,每次扣1分。(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玩电脑游戏等,每次扣2分。
(二)工作实绩(60分)
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成绩显著。评分标准:按照学校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百分制得分折算计分。
(三)业务建设(20分)
自觉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的业务素质。评分标准:
(1)当年业务方面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加1分;(2)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的,每缺少一分扣1分。
四、评选程序
1、初评。各支部对照条件组织初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党总支。
2、审批。党总支对照评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审批。
五、表彰奖励
1、“优秀党员”每年评选一次。
2、凡被评为“优秀党员”的教师,由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表彰,并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11】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费缴纳时间
1、依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党费缴纳标准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市教党委[2008]8号文件),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下列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局党委向上转交。
三、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3、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4、党总支(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党费证》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5、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12】九江一中党员谈心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我校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处室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十二中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7篇:党建工作制度
村级组织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由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每半年向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4、党员大会的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的内容应在会前通知党员。
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接受新党员,对党员进行评议、奖惩;
(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销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5、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作出决议。
6、党员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人数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最后作出的决议。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
2、党支部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保证学习时间,每月集中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学习要专心致志,记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互尊重,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4、及时备齐阶段学习资料,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
5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典型引路与心得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想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末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纳入德能勤绩综合评估范围。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
2、通过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加强团结,改进工作。
3、召开民主生活前,要广泛征求和吸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于7日前报告乡镇(街道)党委,以便派人参加,给予指导。
4、会议结束后,村党支部要向上级党委报送民主生活会记录。
四、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1、党务、村务公开必须在党支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2、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上级党务、村务2
公开领导小组的规定及下发的公开内容,将村民关注的党务、村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
3、公开时间:党务、村务公开坚持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前10日公布上季度内容。
4、党务、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形式,也可利用会议、公告和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5、负责党务、村务公开的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不准以任何理由掩盖真实情况。
6、接受上级党组织、本村党员和广大村民的监督,耐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正,不断充实和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五、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1、村民代表会由村民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会长由支部书记兼任;
2、村民代表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作,受乡镇人大的指导;
3、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旬召开,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提前五天通知村民代表; 5、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有效,凡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要予以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5人,由村民代表3
会议选举产生,任期3年。
2、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为:审核本村财务收支票据、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村级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征求、反映和解释群众建议、意见和问题。
3、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的1-3日为理财日。其审核内容为:收入来源是否真实,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支出票据是否合法有效,要素是否齐全。
4、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的单据,须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后方可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入账。
七、党员、干部星级化管理制度
1、星级化管理的范围。实行星级化管理的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文书、计生主任、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农村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员。
2、星级考核评议标准。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考评一次,根据任职年限和考核结果确定星级,每两年晋升一个星级,最高为十星级。
对其他村干部根据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每年评定一次,依据综合得分和任职年限确定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对农村党员根据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思想作风好“五个好”标准,每年评定一次,最高为五星级。
3、考核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乡镇(街道)成立考核小组,村里召开由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先由村干部、4
党员对照考核评议标准进行述职,然后由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
综合考核:对支部书记由乡镇(街道)考核小组按照县里制定的《考核办法》逐项打分,对其他村干部和党员按照乡镇(街道)制定的考核评议办法由考核小组和支书进行打分。
评定星级:考核评议结束后,由乡镇(街道)考核小组和村支部书记提出干部、党员拟定星级名单,乡镇(街道)党委依据考核评议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每名干部、党员的星级。
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党委确定的干部、党员星级名单,报县委星级化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在本村张榜公布。
八、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时间:确定每月的15日为党员活动日。
2、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支部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3)组织党员召开学习工作交流会,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走访联系户(对象)家庭,参加义务劳动等。
3、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2)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观看电视录像片等。
(3)上门走访联系户,参加清洁环境、打扫卫生等有益的社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