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个人总结
第1篇:专业资格认定总结
性格方面:本人乐观开朗,做事认真细心,适应能力强;工作勤奋,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反思能力。很符合一个经营管理工作者的基本职业要求。
业务方面:熟练掌握Windows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从事了2年的分包管理工作和各类经营基础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学习了许多经营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交流和谈判的技巧,为以后开展各类经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9年2月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有幸在水电十四局坪头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工作,协助部长副部长进行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管理、各类基础台账统计、分包管理等工作,回顾两年来的工作,在项目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在思想意识、业务能力等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升,一直坚持谦谨求知,不断进取的指导思想,从无到有、由浅入深,逐渐在工作中得到学习和锻炼,也一步步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现就工作以来的技术工作进行总结。
2009年2月,是我走上经营管理工作岗位的开始,我在学校所学专业为教育学,与水利工程有太大的区别,根据项目部培训安排,分配到经营部担任业务员,从整理各类文件开始学习,慢慢接触各种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这个时期接触的都是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东西,为了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尽快融入工作角色,白天我虚心向同事学习、晚上加班加点整理笔记,思考学习方法,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并掌握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之后慢慢的接手分包管理和基础台账分析工作,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分包商的沟通,在其中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巧,使我受益匪浅。
这两年的工作使我有了更多快乐的经验和更多的自我提升,而我也总能以一贯的踏实和进取而不懈努力。过去的时间是忙碌的,但也是收获的,我收获了不少,也成熟了许多;学会了学习,学会了不停的审视自己,学会了积蓄力量,也在不停的工作与磕磕碰碰中实践与积累着自己的经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在专业上不断取得进步,个人经历不断丰富,有待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成绩的取得,有自己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也融入了领导和朋友的希望和支持。
"学无止境、精益求精"是我今后工作的目标,以后,我将发扬勤学吃苦,不计得失的精神,不断扩大知识面,不断丰富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不断总结经验,在自己的岗位上一如既往、努力进取、不断学习、力争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2篇: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2007-3-19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的有关规定,对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时应掌握的几个方面作说明。
第一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范围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土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初次考核认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一式五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土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5)免冠大(小)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一张。
(6)《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表》一份。
第四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缴纳考核认定费。
二、单位考核
由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员、分管领导、人事干部组成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本单位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考核评论议结果填人《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同意票超过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人数二分之一的为通过。
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审核、发证工作,按下列归口部门负责向人事职改部门申领:凡人事档案挂靠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属民营科技企业的,由县以上政府科技部门负责审核;属工商联会员企的业,由各级工商联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其他私营企业的,则由县以上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
三、审批发证
经考核评议,同意票超过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人数二分之一的专业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将《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一张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和单位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上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后,颁发广东
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按照《广东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定程序打印),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节 注意事项
1.经考核未获认定资格的人员,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再考核认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3篇: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附件一: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含统配生、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非脱产“五大”毕业生、党校学历毕业生),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认定对象及级别
(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式二份;
(三)学历证书、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四)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资格对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原件)、反映业绩情况的成果业绩材料及证书、证明材料;
(五)专业不对口的,需提交三个月以上现专业知识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六)《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
(七)免冠小一寸近期相片一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八)聘用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的聘约。
第4篇:工程师认定 评审个人专业技术总结
个人专业技术总结
本人自2003年7月进入本单位参加工作,至今已有两年半时间。在2003年7月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我积极工作,发奋学习,勤于思考,努力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中,在专业技术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从2003年7月到同年10月,我在公司国际二部工作。在此期间,我主要是熟悉业务,深入了解公司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
我参与了几个国际项目的投标工作。在巴基斯坦Golen Gol水电站项目的投标资审阶段,我完成了人员简历方面的工作;在伊朗Taleghan水电站投资项目中,我翻译了集团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出口卖方信贷的合同文件;关于阿富汗某公路修复项目,我收集项目信息,做好投标准备。同时,我接触了办理文书的事务。我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公司执照的认证,在商务部办理国际招标项目的投标许可,去印度大使馆办理文件认证。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向同事们的学习,我了解了进行国际工程投标的工作流程,熟悉了部门的业务,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我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对集团公司“走出去”的战略,充满了信心和热情。
从2003年10月至今,我根据公司的安排,一直在CWGS联营体Tekeze项目部工作。在此期间,我从一名毕业生逐步成长为一名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先后主持设计室和厂房室的工作,在理论知识、专业技术、项目实施、合同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下面,我从六个方面对我的工作予以简要总结。
(1)负责工程设计和厂房事务,培养了独立工作、组织协调的能力。设计室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供现场施工使用的车间图,进行工程设计,处理设计上与材料计划、设计变更、工程量计量等方面有关的事务。
我认真的做好工程师设计图纸和我方车间图的提交和批复记录,根据施工进度来安排供图时间,并根据图纸的复杂程度将任务分派给个人,以保证车间图纸的进度和质量,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在Tekeze工程建设即将全面进入混凝土浇筑阶段时,我向项目部作了加强出图人员力量的汇报,然后亲自面试和聘用了一批当地工程技术人员。这既保证了我方出图的进度,又为项目部节省了人力成本。
-1加固方案。这段工作,让我对水电工程的三大系统有了基本的了解。由于刚参加工作,而且直接服务于现场施工,我遇到了很多实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到生产前方了解施工进展,熟悉施工工艺流程,并与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交流,以便使自己的设计紧贴施工要求,同时也提高与监理工程师及当地劳务进行技术交流的能力。
在我的工作进入正轨以后,我陆续承担了各种结构设计和工程计算,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中的诸多方面,从基本的土建设计、结构分析,到水力计算、洪水分析,到混凝土模板设计、浇筑方案等。
我先后设计了导流洞进口围堰、厂房尾水围堰、主河床上下游低围堰,并设计了一座在施工厂区的挡水土坝。在设计围堰的过程中,我联合测量队实测地形获得基础数据,考虑现场施工要求来拟定围堰轴线,根据现场材料情况选择围堰类型,参考设计规范对围堰进行抗滑稳定分析及应力分析,最终完成围堰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我根据现场暴露的基础不良的情况,调整围堰轴线,保证了施工进度和质量。围堰完工后运行良好,均经历了洪水的考验。
我完成了2004年10月2日主河床截流的施工组织设计。我分析技术条款和投标方案,确定截流设计流量。考虑导流洞分流和龙口过流的联合流态,编写了水力计算程序。根据计算成果,考虑地形条件和导流布置,制定了上下游双戗堤右岸预进占、左岸预留龙口、自右岸向左岸的双戗堤立堵截流方案。
我编制了Tekeze拱坝的拱圈生成程序。通过这个程序,我们可以获得任意高程上的拱圈体形。这极大的简化了大坝室绘制车间图的过程,也为测量队现场放样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
我完成了大坝混凝土施工期的温控计算,提出了冷却水管的布置方案。在此前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从未接触过这些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阅读了大量的专业书籍和技术规范,参考了五强溪等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得到了原八局总工的亲自指导,最终圆满完成了这项工作。
我完成了导流洞与大坝底孔的联合过流能力分析。通过建立上游围堰过水、大坝底孔泄流、下游围堰过水的泄流量计算模型,我考虑大坝底孔封堵、1#导流洞封堵、2#导流洞下闸的组合导流工况,分别给出了上游水位~过流量曲线,据此确定汛前大坝浇筑的最低高程,并为选择水库蓄水方案提供依据。
我设计并计算了尾水隧洞、引水洞的钢模台车,保障了混凝土作业的正常进行,并为项目部节省了购置模板的成本。
(5)建立工程师设计变更的评估体系,具备敏锐的合同意识。
第5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转正定职)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转正定职)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不需评审,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适用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的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证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办理程序
(一)考核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所在单位(院、系)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认定。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自治区职改办印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式二份、并附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复印件等。以上材料需由学校职改办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验证章。
2.学校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学校请求认定有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2)请求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3)请求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有关说明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填表说明(1)基本情况中“最高学历(专业)和主要学习经历”栏,“最高学历”(专业)主要写清所在学校、系、专业的全称,学习起止日期;“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时应包括高中毕业后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对于先参加工作后取得最高学历者必须填写清楚第一学历和后续学历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全称,学习(或工作)起止日期。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若是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国家规定的留学认证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
(3)教师系列须附上相应教育级别的教师资格证,若应客观原因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申报人员也可定职,但必须在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学校不予以聘任。
四、审批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校由学校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审核并批准认定。中专、中小学由县(处)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职改办批准认定。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校经学校职改办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或主管厅局职改办批准并认定。中专、中小学由市(厅)级行政主管部门职改办批准认定。
(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校经学校职改办审核,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复核,报自治区职改办批准认定。中专、中小学由市(厅)级行政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后,报自治区职改办批准认定。
第6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初定)工作流程
一、直接认定或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的材料(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或考核认定”),打印《河表南省直接认定(或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注意:填表时主管单位、单位名称与代码严格按照“伊滨区职称评审代码及名称对照表”填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符合下列要求:
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中专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3年。
4、系列(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根据成人教育和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一律从取得合格学历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在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该学历。
5、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其他评价方式管理”->“上报申报信息”->上报、保存到盘上)。
6、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初聘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
校毕业生)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初聘”),打印《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呈报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注意:填表时主管单位、单位名称与代码严格按照“伊滨区职称评审代码及名称对照表”填写。
2、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
3、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符合下列要求:
大专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要
求同初级直接认定人员);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实行全国统考的专业除外)可认定为“助理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3年。
4、就业报到证原件。
5、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其他评价方式管理”->“上报申报信息”->上报、保存到盘上)。
6、1寸免冠照片1张。
三、各镇中心校及直属学校接受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审核材料,并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四、各镇将申报人材料上报至教育中心进行初步审核;
五、教育中心将初审合格后的材料送交园区组织人事科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市人事局职称评价中心;
六、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认定结果予以确认后下发任职资格证书;
七、根据各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注意:相应岗位若无空岗不能聘任,需等到有相应岗位时再聘任,新上岗初聘教师不受此项限制。)
第7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审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09]23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资历要求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后,认定员级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认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及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资格;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认定副高级资格。
(二)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
该表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不得自行复印或打印。表格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确保规范。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所在单位作鉴定意见后,于7月10日前集中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资历及业绩条件
依照《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36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资历计算
本次评审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09年8月31日,论文等其它材料截止时间至2009年6月30日。
(三)申报所需材料
本年度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和去年类似,请申评人员及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08]28号)精神,规范制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因个人材料不齐全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该表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不得自行复印或打印,一律用钢笔或者毛笔填写,确保规范。申报人须在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职称申报材料册
材料册只需制作一册,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以下11部分内容顺次装订:
(1)海南大学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2)《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目录页)
(3)《个人综述材料》
《个人综述材料》由申报者撰写,具体内容分为十项,综述材料必须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按申报和评审条件每个事项的要求,分项作出真实、完整的概括。所在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审查人及分管领导在材料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①个人基本情况:说明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从事专业工作、当前健康状况、能否坚持岗位正常工作。
②职务:说明本人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现聘任专业职务,聘任单位及聘任时间。
③学历:说明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毕业学校(当时校名全称)、所学专业,以及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进行培训进修的时间、学校、内容和效果。根据申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说明是否为合格学历或破格评审。
④资历:说明本人受聘现任专业职务的任职年限,以聘任证书时间为准,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可累加计算(要除去取得学历的脱产学习时间),说明任现职后的详细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任教学科及内容等),并说明是否为合格资格或破格评审。⑤考核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是否每年参加年度考核以及考核的等次结果。
⑥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及奖惩情况。
⑦继续教育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自学、进修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以及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培训情况。
⑧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情况:说明本人从教以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情况,评审条件中有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的,要详细说明已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年限,负责管理的班级,取得的工作成绩或经验等情况。
⑨教学教研情况:说明本人在校内外参加教学教研活动的情况,所上教学公开课及有关评价如何,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或研究生工作情况。
⑩业绩情况:列述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要工作项目,每项业绩均以时间为序各条单列,详细说明任职名称、起止时间、项目来源、主要的目标,本人实际所担负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包括学术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影响度)。若属破格申报者,还应注明哪几项业绩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档次学历或资历破格条件的何条何款。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学单位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教学考核小组对申报人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他申报人员根据专业归口到相关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
(6)《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
由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作出鉴定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7)《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
列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所教专业课及课时数,说明评为“优”等的次数及所占比例(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
(8)《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9)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
(10)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现职来历届聘任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或成果鉴定证明书,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成果奖状或证书;
(11)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至本次申报资格截止时间发表的论文、论著、出版的教科书、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典型设计或实验报告等;
评审材料中体现出来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复印件,要求复印全文及刊物的封面、目录、前言,并附网上检索页(直接打印检索的记录页),论著须注明字数。
(12)《海南大学200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论文、著作信息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仅限中、初级职称评审提交)
此表仅要求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填报,要求一式二份,使用A3纸张打印,对开安排版面。
4.两篇代表作的电子文档(仅限高级职称评审提交)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上报评审材料时,必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两篇代表作的电子文档,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代表作要求用U盘拷贝报送,每个单位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学院申报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代表作电子文档),单位的文件夹里为每一个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设立一个个人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X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电子文档),将申报人员的代表作电子文档放在个人的文件夹里面,代表作需提供word文档,如代表作是著作,则应提供著作的相关信息(包括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号、出版时间、字数等)。
5、年度考核表及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附任现职以来的全部年度考核表原件及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
(四)报送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按人分装入袋,逐项填写材料目录,贴于材料袋封面。
2.凡复印件材料均须带原件(各类证书及刊物等)审核,并打印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逾期后果自负。
(五)申报及评审的程序
1.个人对照条件申报
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认为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汇总填报《2009年海南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1)各单位(部门)相应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由7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要求将名单报人事处备案),负责本单位(部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
(2)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所填写的材料和提交的有关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凡发现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各单位(部门)要对申评人员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并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由人事处盖章,所在单位另附纸注明。)
3.校人事处审查申报材料
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4、评审
(1)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送海南省教育厅评审。
(2)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由学校评审。
A.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中、初级人员进行评审。申报晋升中级职务人员,就自己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思想情况以及主要业绩在本单位进行述职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历和资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达到与会评审组成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者,方可向上一级评审机构推荐。
B.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者(不含三分之
二)方为通过,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以予公示。
(六)时间安排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各单位(部门)组织完成个人申报填表、材料鉴定、公示及材料整理装订等工作,并于6月23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人事处师资科。
2.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各单位(部门)组织完成个人申报填表、材料鉴定公示、材料整理装订、述职答辩、评审小组评审等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校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中评委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七)评审费的收缴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个人申请、自愿参加。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分别为320元/人、210元/人、80元/人。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费收齐后随申报材料一起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审查不合格或评审不通过者,费用不退还。
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涉嫌违法乱纪,被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下结论的。
2.受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三年;受降级以上处分未满五年;品德败坏,评审弄虚作假未满三年的。
3.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和搞不正之风的。
4.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现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申请调出、出国定居、自费留学已获批准,或请假出境逾期未归的。
(二)高校教辅实验人员靠用各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申报人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学历、资历、科研条件参照相对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需要的年度考核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到档案馆借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8篇: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办事程序
3、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由广州市人事局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材料。
1、办理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市直属单位人员办理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分级别打印一式三份;
(2)《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硕士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
(5)人事关系未正式调入我市者,须提交与所在工作单位签定的聘约(合同)复印件一份。
(6)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7)认定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交《广州市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式一份;博士生免交。
(8)《贴资格证相片页》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
(9)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证书复印件一份。
(10)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从事律师、公证工作,申请认定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统考《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1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
(12)数据软盘。
2、区、县级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批中级资格后,报广州市人事局办理核发证书时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打印一式三份;
(2)《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
(3)数据软盘。
3、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报广州市人事局办理核发证书时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打印一式二份;
(2)《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
(3)数据软盘。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在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1)提交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见本类第〈二〉项第1点中第〈1〉至第〈11〉种材料和填写《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表》一份);
(2)交纳认定费。
2、单位考核
(1)审查个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属实,在复印件注明是否与原件相符,同时签上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和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审核
(1)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2)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所属的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4、审批与发证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①属区、县级市的人员,由区、县级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发证。
②属市直属单位的人员,由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审批后将核发证书材料(见前)报广州市人事局(办证材料交广州市人事局对外办公中心。下同)核发资格证。
(2)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①属区、县级市的人员,由区、县级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审批后,报广州市人事局核发资格证。
②属市直属单位的人员,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汇总报批材料(见前)报广州市人事局审批发证。
(3)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将报批材料(见前)报广州市人事局办理审批发证。
办事机关:广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电话:8312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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