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自查报告
第1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调研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调研报告
我县实施的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投资XX万元,省级配套XX万元,地县级配套XX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XX亩,全部为XXXX。
一、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利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进程,切实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临泽县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自批复实施并开工建设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及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实行领导挂项目,层层抓落实的制度,现已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二、部门项目的定位和作用
XX地处…………………………………………………………………………………………………………………………………
三、部门项目、地方项目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项目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加强与农发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在的行业技术优势,及早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用水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协调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物资及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程实现了与农
发部门联合申报、联合监督检查、联合验收,建立了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协作机制。
四、部门与农发机构的分工和协作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示范项目管理中,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农发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管理、考评验收。林业部门与农发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配合协作较好。一是项目申报由部门和农发部门联合选定,联合行文上报;二是上报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农发部门联合组织评审;三是在项目建设及完工后,由部门和农发部门联合组织验收,上级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审计。
五、建议
一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量、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生态建设项目中的比例;二是加强协调,提升统一作战能力,使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使农发办项目和其它生态项目形成合力,形成投资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相互弥补,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资金投入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2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 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 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资助方式
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 等方式,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决定是否给予资金扶持。其具体的审批权限和利用方式如下: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 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 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 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 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 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报告价格】此报告为委托项目报告,价格根据具体的要求协商,欢迎来电。
另:提供国家发改委甲、乙、丙级资质
第一章 总论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二、项目承担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生产 工艺及装备现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市场分析 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分析
二、市场分析。包括产品市场供需分析、市场竞争力及风 险分析
第三章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包括产能等)
二、产品方案(主要产品种类、产量、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 厂址选择及用地方案
一、厂址现状及建设条件、用地方案 二、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第五章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主要设备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四、项目招标内容
第六章 主要原材料供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
二、资源开发和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第七章 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一、总图布置 二、场内外运输 三、公用辅助工程
第八章 节能措施
一、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二、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九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厂址环境条件和现状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四、环境保护投资 五、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一、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设施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表 二、资本金筹措 三、债务资金筹措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第十二章 财务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不确定性分析 二、财务评价结论 三、项目风险分析
第十三章 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影 响
二、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三、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四、社会评价结论
第十四章 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的审批、核准或
备案情况,在建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十五章 结论与建议
第十六章 需要提交的有关附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五、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六、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 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止项目 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八、其他
第3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资助方式
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决定是否给予资金扶持。其具体的审批权限和利用方式如下: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报告价格】此报告为委托项目报告,价格根据具体的要求协商,欢迎来电。
另:提供国家发改委甲、乙、丙级资质
第一章 总论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二、项目承担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装备现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市场分析
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分析
二、市场分析。包括产品市场供需分析、市场竞争力及风险分析
第三章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包括产能等)
二、产品方案(主要产品种类、产量、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 厂址选择及用地方案
一、厂址现状及建设条件、用地方案
二、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第五章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主要设备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
四、项目招标内容
第六章 主要原材料供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
二、资源开发和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第七章 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一、总图布置
二、场内外运输
三、公用辅助工程
第八章 节能措施
一、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二、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九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厂址环境条件和现状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四、环境保护投资
五、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一、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设施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表
二、资本金筹措
三、债务资金筹措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第十二章 财务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不确定性分析
二、财务评价结论
三、项目风险分析
第十三章 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影响
二、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三、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四、社会评价结论
第十四章 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在建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十五章 结论与建议
第十六章 需要提交的有关附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五、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六、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止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八、其他
第4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结合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等,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提升林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林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加强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生产示范基地,提高木本油料等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加强科学化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林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林业发展。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
在适宜地区和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竹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提高农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2、太行山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等省(市)。重点建设太行山区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恢复植被,建立乔灌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通过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生态经济林,提高林区林农收入。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重点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造林种草,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等间作,改良沙化土地,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采用封沙与人工造林结合的方式,加强林灌草植被建设,建立以森林为主体、林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治沙成果。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重点扶持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兼顾林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等示范基地。积极鼓励开展“一县一特”试点工作,有条件的省可选择1-2个县、每县扶持1个木本油料(或林下经济)品种,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分年实施计划,通过集中、连续扶持,建成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为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基地,在适宜地区适当发展长柄扁桃、山桐子等其他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1)油茶基地建设
在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区建设油茶林基地。重点建设油茶“高产栽培示范园”和“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同时,要着力加强现有油茶低产林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和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油茶良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加强新造油茶林的抚育管理。
(2)核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加强核桃基地建设。要对现有的核桃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高效核桃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和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核桃良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加强新造核桃林的抚育管理。
(3)油橄榄基地建设
在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适宜地区,建设油橄榄生产基地。要对现有的油橄榄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橄榄示范基地,引用适生高产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新造油橄榄林的抚育管理。
(4)油用牡丹基地建设
在有关试点地区,扶持油用牡丹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积极选育良种,配套相应丰产栽培技术,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产、优质油用牡丹示范基地。
(5)长柄扁桃和山桐子基地建设
在陕西、四川等适宜发展区,扶持长柄扁桃和山桐子基地建设。通过积极选育良种,配套相应丰产栽培技术,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产、优质示范基地。
2、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
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参、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解决农民经营林业长期没有收益的问题,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3、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蓝莓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等,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切实加强区域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名优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3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为120—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比例执行。在项目县布局上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扶持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头企业的: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并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法人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盈余返还机制科学可行,经营状况良好,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的50%,运营规范、农户社员规模较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为150—3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比例执行,自筹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扶持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林场、苗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重点支持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企业。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及低效林改造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补植、封育、幼林管护、农药肥料购置、育苗、项目管理费、作业便道、灌溉(蓄水池、引水渠、保水剂等)、防火设施、沙障、围栏、标识牌建设、科技推广费、工程监理及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包括温室大棚、工作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及10千伏以内输变电设施、田间道路,种苗补助、检验检测设备、标识牌建设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补助等费用。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上报材料。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建议书,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由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文本编制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印发和的函》(规山函[2011]80号)(文件见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
(二)项目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申报,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对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汇总、评审、筛选,形成备选项目。省级林业、财政部门对所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逐级评估、审查、论证,要建立项目评审责任制,明确评审人员的责任。
(三)国家农发办将于近期下达各部门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各地应在国家林业局下达2014年项目申报通知后,按要求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发办联合申报项目。报国家林业局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农发办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
第5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08年6月4日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计开函[2008]87号)
为做好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林业建设,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建设。力争通过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与效益,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两类。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中游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区造林绿化、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包括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西部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1、长江中游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
包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重庆6省(市),通过加强原生天然植被的保护,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以营造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重点建设库区和湖区周边的防护林体系。在造林树种和林种的选择上尽量选择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如油茶等。力争通过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太行山区造林绿化
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4省(市),太行山绿化要着眼于建设华北平原的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态经济林。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低效林改造、恢复植被,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5省,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以造林种草为基础,营造农田防护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间作,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西部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包括内蒙古、辽宁、宁夏、甘肃、西藏、新疆6个省(区),以保护现有林草植被为重点,通过恢复林草植被和原生灌木资源,增强植被的固土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林草培育新技术,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苗木保存率。加大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提高西部草原质量和土地产出水平。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
为保障国家粮油安全,增加木本粮油供给能力,提高农民收入,2009年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的申报重点是:
1、油茶主产区油茶示范基地建设
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油茶林低改:对现有油茶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一是对现有油茶低产林进行垦复。对品种较好,增产潜力较大的油茶林,通过垦复、施肥、修枝等技术措施进行抚育,提高油茶产量;二是对品种老化、劣质油茶林,视立地条件等相关条件,采用嫁接换冠等措施更新为优良新品种,提高林分质量和产量;三是对林龄过大、产量极低、没有抚育更新价值的,采用更新造林方式进行改造,建立高产新品种油茶林。
(2)新造油茶林:通过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的油茶新品种及其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高产油茶林基地。
2、大力加强区域特色经济林建设
继续加强干鲜果品、木本药材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及产后处理,突出发展油橄榄、红枣、核桃、板栗等木本粮油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提高粮油产量。要着力加强经济林产品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优秀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3、扶持国有林区林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支持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对具有经济价值的林下资源加以开发利用;鼓励和扶持国有林区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增加林区职工就业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示范基地,逐步增强国有林区经济发展活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促进林区职工增收。
4、继续做好名优花卉产业发展
要以现代化高效花卉基地建设为重点,打造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树立品牌创优意识,严格执行行业或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发挥地域优势,实行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花卉产业档次和产品质量,扩大我国花卉产业的国际影响。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治理区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2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80万元。建设资金要与其他林业生态工程资金统筹考虑,在项目县布局上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申报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开发的产品应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形成,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一般不低于100万元;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万元。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有偿、无偿投资比例为:有偿资金占70%,无偿资金占30%。
扶持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森工企业、基层专业技术推广组织和林业科研教学单位等。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的整地、植苗、封育、幼林管护、低效林改造及所需的种子、苗木、苗圃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其中用于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投资不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植经济林及花卉所需的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包括温室大棚、工作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及10KV(含)以下输变电设施、田间道
路建设等,以及用于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五、要求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效益预测、项目实施后带动农户增收情况等。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需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资源条件和利用程度;建设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建设地(场)址、期限和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及加工项目工艺流程图;投资概算和筹资方案;主导产品的销售预测和利税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运行管护和还款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要由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资产状况良好。
(三)项目由基层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逐级向上申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汇总、筛选和评估,形成备选项目。
(四)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林业建设,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建设。力争通过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与效益,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两类。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中游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区造林绿化、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包括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西部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1、长江中游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
包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重庆6省(市),通过加强原生天然植被的保护,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以营造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重点建设库区和湖区周边的防护林体系。在造林树种和林种的选择上尽量选择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如油茶等。力争通过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太行山区造林绿化
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4省(市),太行山绿化要着眼于建设华北平原的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态经济林。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低效林改造、恢复植被,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5省,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以造林种草为基础,营造农田防护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间作,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西部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包括内蒙古、辽宁、宁夏、甘肃、西藏、新疆6个省(区),以保护现有林草植被为重点,通过恢复林草植被和原生灌木资源,增强植被的固土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林草培育新技术,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苗木保存率。加大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提高西部草原质量和土地产出水平。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
为保障国家粮油安全,增加木本粮油供给能力,提高农民收入,2009年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的申报重点是:
1、油茶主产区油茶示范基地建设
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油茶林低改:对现有油茶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一是对现有油茶
低产林进行垦复。对品种较好,增产潜力较大的油茶林,通过垦复、施肥、修枝等技术措施进行抚育,提高油茶产量;二是对品种老化、劣质油茶林,视立地条件等相关条件,采用嫁接换冠等措施更新为优良新品种,提高林分质量和产量;三是对林龄过大、产量极低、没有抚育更新价值的,采用更新造林方式进行改造,建立高产新品种油茶林。
(2)新造油茶林:通过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的油茶新品种及其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高产油茶林基地。
2、大力加强区域特色经济林建设
继续加强干鲜果品、木本药材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及产后处理,突出发展油橄榄、红枣、核桃、板栗等木本粮油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提高粮油产量。要着力加强经济林产品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优秀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3、扶持国有林区林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支持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对具有经济价值的林下资源加以开发利用;鼓励和扶持国有林区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增加林区职工就业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示范基地,逐步增强国有林区经济发展活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促进林区职工增收。
4、继续做好名优花卉产业发展
要以现代化高效花卉基地建设为重点,打造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树立品牌创优意识,严格执行行业或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发挥地域优势,实行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花卉产业档次和产品质量,扩大我国花卉产业的国际影响。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治理区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2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80万元。建设资金要与其他林业生态工程资金统筹考虑,在项目县布局上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申报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开发的产品应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形成,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一般不低于100万元;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万元。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有偿、无偿投资比例为:有偿资金占70%,无偿资金占30%。
扶持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森工企业、基层专业技术推广组织和林业科研教学单位等。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的整地、植苗、封育、幼林管护、低效林改造及所需的种子、苗木、苗圃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其中用于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
小型仪器设备等投资不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植经济林及花卉所需的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包括温室大棚、工作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及10KV(含)以下输变电设施、田间道路建设等,以及用于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五、要求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效益预测、项目实施后带动农户增收情况等。
(二)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需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资源条件和利用程度;建设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建设地(场)址、期限和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及加工项目工艺流程图;投资概算和筹资方案;主导产品的销售预测和利税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运行管护和还款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要由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资产状况良好。
(三)项目由基层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逐级向上申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汇总、筛选和评估,形成备选项目。
(四)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同时,进一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1 建设范围包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重庆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以营造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在造林林种的选择上尽量选择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力争通过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太行山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等省(市)。重点建设太行山区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要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低效林改造恢复植被,建立乔灌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要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态经济林。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重点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造林种草,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并通过林粮、林果、林草等间作,改良沙化土地,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2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采用封沙与人工造林结合的方式,加强林灌草植被建设,建立以森林为主体、林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同时,鼓励在适宜地区种植沙生经济作物,科学发展沙产业。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治沙成果。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以木本粮油,特别是木本油料基地建设为主,加强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花卉示范基地建设。
1、木本粮油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扶持油茶、核桃、油橄榄、红枣、板栗等主要木本粮油品种。
(1)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油茶基地建设
在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区,重点发展油茶基地建设。要对现有油茶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机构认定审定的油茶高产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
3 产栽培技术,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加强新造油茶林的抚育管理。
核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加强核桃基地建设。要对现有的核桃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机构认定审定的核桃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高效核桃林示范基地。
油橄榄基地建设
在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适宜地区,建设油橄榄生产基地。要对现有的油橄榄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引用适生高产新品种,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橄榄示范基地。
(2)其他主要木本粮油示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扶持红枣、板栗、柿子、仁用杏等主要木本粮油品种示范基地建设,要积极选育良种,推广应用新品种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的木本粮油产业生产示范基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
2、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蓝莓等干鲜果品及木本药材等,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切实加
4 强区域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名优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3、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
鼓励支持国有林区森工企业以及国有林场对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林下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鼓励和扶持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增加林区(林场)职工就业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示范基地,逐步增强国有林区(林场)经济发展活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促进职工增收。
4、花卉示范基地建设
要以现代化高效花卉基地建设为重点,打造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树立品牌创优意识,严格执行行业或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发挥地域优势,实行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花卉产业档次和产品质量,扩大我国花卉产业的国际影响。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项目建设区范围明确,并且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2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80万元。在项目县布局上
5 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扶持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依法纳税,资产状况良好,并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80万元。自筹资金的比例,对于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70%;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国家鼓励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扶持对象: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基层林业专业技术推广组织、省级及以下林业科研单位、经济林生产企业(重点支持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6 农田防护林的整地、植苗、封育、幼林管护、低效林改造及所需的种子、苗木、苗圃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其中用于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投资不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资金用于直接生产的不低于70%。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林种植所需的整地、植苗、抚育、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采摘等;经济林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产后处理以及初加工所必需的设备;花卉种植所需的温室大棚等建设。其他资金可用于林道、输变电、排灌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前期工作和必要的科技推广、农民培训等。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全部为无偿投入。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上报材料。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由具备林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详细内容参照“《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见附件2)。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需上报由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林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参照“《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
7 报告》编写参考大纲”(见附件3)。
(二)项目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申报,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对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汇总、筛选和评估,形成备选项目。省级林业、财政部门要对所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逐级评估、审查、论证,要建立项目评估责任制,明确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责任。
(三)国家农发办将于近期下达各部门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各地应在国家林业局下达2011年项目申报通知后,于8月底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发办联合申报项目。报国家林业局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农发办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简表。
第8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结合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等,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提升林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林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加强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生产示范基地,提高木本油料等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加强科学化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林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林业发展。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在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区,要以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为重点,并处理好与农田防护林的关系;在生态脆弱、资源承载能力较差地区,开展防沙治沙等示范工程,以生态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为重点。在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区,开展林业生态示范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相互衔接试点工作。
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适宜地区和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竹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提高农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2.太行山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等省(市)。重点建设太行山区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恢复植被,建立乔灌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通过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生态经济林,提高林区林农收入。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重点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造林种草,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等间作,改良沙化土地,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采用封沙与人工造林结合的方式,加强林灌草植被建设,建立以森林为主体、林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治沙成果。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重点扶持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兼顾林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等示范基地,提高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额度。积极鼓励开展“一县一特”试点工作,有条件的省可选择1-2个县、每县扶持1个木本油料(或林下经济)品种,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分年实施计划,通过集中、连续扶持,建成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为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基地,在适宜地区适当发展长柄扁桃、山桐子等其他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1)油茶基地建设
在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区建设油茶林基地。重点建设油茶“高产栽培示范园”和“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同时,要着力加强现有油茶低产林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和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油茶良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加强新造油茶林的抚育管理。
(2)核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加强核桃基地建设。要对现有的核桃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高效核桃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和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核桃良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加强新造核桃林的抚育管理。
(3)油橄榄基地建设
在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适宜地区,建设油橄榄生产基地。要对现有的油橄榄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橄榄示范基地,引用适生高产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新造油橄榄林的抚育管理。
(4)油用牡丹基地建设
在有关试点地区,扶持油用牡丹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积极选育良种,配套相应丰产栽培技术,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产、优质油用牡丹示范基地。
(5)长柄扁桃和山桐子基地建设
在陕西、四川等适宜发展区,扶持长柄扁桃和山桐子基地建设。通过积极选育良种,配套相应丰产栽培技术,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产、优质示范基地。
2.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
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参、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解决农民经营林业长期没有收益的问题,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3.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蓝莓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等,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切实加强区域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名优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3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为120—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比例执行。在项目县布局上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扶持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头企业的: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并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法人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盈余返还机制科学可行,经营状况良好,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的50%,运营规范、农户社员规模较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为150—3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比例执行,自筹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扶持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林场、苗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重点支持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企业。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及低效林改造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补植、封育、幼林管护、农药肥料购置、育苗、项目管理费、作业便道、灌溉(蓄水池、引水渠、保水剂等)、防火设施、沙障、围栏、标识牌建设、科技推广费、工程监理及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包括温室大棚、工作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及10千伏以内输变电设施、田间道路,种苗补助、检验检测设备、标识牌建设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补助等费用。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上报材料。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建议书,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由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文本编制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印发和的函》(规山函[2011]80号)(文件见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
(二)项目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申报,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对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汇总、评审、筛选,形成备选项目。省级林业、财政部门对所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逐级评估、审查、论证,要建立项目评审责任制,明确评审人员的责任。
(三)国家农发办将于近期下达各部门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各地应在国家林业局下达2014年项目申报通知后,按要求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发办联合申报项目。报国家林业局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农发办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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