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岗位职责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岗位职责(共8篇)

作者:wsand | 发布时间:2020-07-26 07:00: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2.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管理和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3.指导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项目区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2篇: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014年度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禽畜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14年度全省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91个项目,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3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358个(其中贴息项目22个)。共投入资金318334.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778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104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9091.1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00411.27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6104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19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模式,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用。省农开办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各级农开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做到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向社会全过程“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5年5月21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13号),成立由湖南省财政厅、省农开办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各级财政和农开部门的职责分工,布置县级自查、市级自评、数据汇总等工作要求。

2015年6月,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了现场评价,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项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数据材料,了解项目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现场评价地区为长沙、怀化、常德、郴州和衡阳市,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25,517.00万元,占省级财政投入总额比例为41.8%,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287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33.33%。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土地治理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立足高

-2元,比上年增幅达48%。省农开办针对产业化经营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着重在“引导性、带动性”上下功夫,加大投入力度,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重点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种植养殖基地、良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2014年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立项355个(其中省级立项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449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1234万元),扶持177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8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投资75357.65万元(含银行贷款投入)。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养基地项目221个(其中种植基地151个,养殖基地70个)、农产品加工项目89个(其中新建加工项目28个,改扩建加工项目61个)、农产品储藏保鲜项目26个,有力助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3、开展高标准现代特色农业园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了我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

省农开办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探索促进我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农业综合开发模式,开展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园”和“特色园”。一方面,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与全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五个三”)有机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园试点项目(湘潭县和宁乡县),另一方面,通过统筹省级投入,探索实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围绕省政府两个“百千万”工程,通过竞争立项,着手建设桃江、绥宁竹业、汝城蔬菜、-4创造。在工程验收结算上,实行联合验收与结算“三审制”,组织由农开办、监理公司、工程施工方、当地村组及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并将评比结果作为下年度招投标的评标指标之一,工程结算实行“三审制”,即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同级财政评审中心复审及审计部门终审,增加了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增强了透明度。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模式,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用,特别是对拨付的项目资金省、市农开部门不准提留项目管理经费,保证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确保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自筹资金难以落实到位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我省2014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农民自筹资金为财政资金的10%,按项目立项规划,农民自筹资金总额20,609.09万元。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民依赖思想严重,筹资投劳意识不强,加上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业效益比较低下,农民收入不高,农民自筹资金实际落实到位困难。

2、产业化经营项目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不够

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和财政贴息两种方式,其中直接补助项目333个,补助财政资金43060万元(省级财政资

1、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资金配套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精神“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无偿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的规定。同时,针对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采取机械施工等情况,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以筹资投劳配套投入的规定。

2、积极探索采取财政股权投资等投入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通过集中部分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转变,提升财政资金的运营效率和公平性。

3、及时下达年度项目资金

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充分考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准备时间较长的实际特点,年度项目资金指标应于上半年全部下达,对于规划的土地治理同一项目资金,应保证资金一次下达,减少重复招投标、现场施工监管等工作,保证项目早施工、早受益,提高土地治理资金使用效率。

第3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快来呀!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开始啦。。

2014-05-10韩晓雨农合论坛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按照滚动计划方式进行管理,不再发布2015年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编报已经开始,农合论坛专家整理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良种繁育项目

1、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项目单位条件:原则应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2、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

项目单位条件:注册资金500万元-3000万元的专业种子企业以及县、地市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

3、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项目单位条件: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企业。

4、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

项目单位条件:原则为专门从事牧草种子繁育营销的企业。

5、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良种繁育基地

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扶持位于优势区域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场。蚕种场改造项目以辽宁、浙江、安徽、四川、陕西等省为重点,每省限1个。

(2)生产示范基地

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布局在山西、浙江、山东、河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每省果、茶各限1个。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认定的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

(3)果茶育繁推一体化种苗基地试点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具有种苗育繁推一体化机制,是省级苗木繁育的主导企业,主产省限报1个。

(二)、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1、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申报条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3、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为农民合作社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

(2)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申报条件: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二、项目申报办法

(一)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符合农业部项目要求的各专项项目证明材料、附件。审计报告需由各市财政局、农发办委托已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出具。

(二)逐级申报。项目单位材料上报给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农发办联合行文同时上报省农业厅、省农发办。

(三)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农发部门,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认真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所有附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2011-2014年期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地方项目)和农业部其他项目的,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和土建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尚未竣工验收以及拟申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14年6月13日前由省级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将相关文件联合报送至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缩减了申报时间,比如河北省需要在5月19日前申报到省级主管部门。

第4篇: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 业 综 合开 发 项 目 管 理 流程

土地治理项目

一、前期工作阶段:

总体规划:县级农发办事机构依据国家农发办及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规划,以及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业开发后备资源情况,编制本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五年总体规划。

前期准备:

(一)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意识。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前,应由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是否愿意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和是否自愿筹资筹劳,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编制项目建议书:

(一)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指导乡镇等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

建立项目库:

(一)项目建议书经省(地)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委托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实地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

(二)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报想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应存入计算机并报上级农发办事机构。

(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采取竞争立项办法,从项目库中选择扶持项目。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依据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建议书,由有资质的单位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和上报。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作为年底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依据,各级农发办事机构须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质量。 评估审定:

(一)省级或委托地级农发办事机构对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定或审查。

(二)地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抽查。

(三)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或审查意见和项目实施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项目。

(四)需国家农发办办组织评估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下达前报送国家农发办。

(五)项目评审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

二、申报批复阶段:

下达投资控制指标:

(一)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及项目计划编报要求,下达各地级或县级投资控制指标和项目计划编报要求。

(二)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将上级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和计划编报要求及时下发给项目申报单位。 编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一)根据经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计划编报要求,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规定。

(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编制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地级、省级农发办事机构逐级审查汇总后报国家农发办审批。

审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一)国家农发办审核省级农发办事机构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批复,向地级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复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或经地级批复县级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同时,省级将批复的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按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施工。

(四)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变更和终止的。应按国家农发办规定的权限报省级或国家农发办批准。

编制初步设计:

(一)根据经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二)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有能力的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编制。

(三)初步设计应报省级或地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审定、或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审定。

(四)有条件的地区项目初步设计也可依据经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之前编制。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工程实施:

(一)对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投标制。

(二)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应实行工程监理制。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行公式制。

(四)建设期内要定期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报上级农发办备案。

(五)项目工程实施完后,要进行工程决算。

资金管理;

(一)坚持“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项目资金应及时足额筹措到位。

(三)实行县级报帐制,应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四)项目资金(包括农民筹资投劳)使用情况实行公示制。

(五)项目工程实施完后,要进行财务决算。

四、验收管护阶段:

项目验收:

(一)项目工程竣工后,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进行竣工验收准备。

(二)地(市)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检查县级的验收准备情况。

(三)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一般由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进行验收,部分竣工项目可以委托地级农发办事机构验收。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在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的基础上,提交验收考评申请并附验收总结报告。

(四)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竣工验收每三年进行一次考评。 工程管护:

(一)明确已建工程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工程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建后评价:项目竣工验收并进行一年后,应对项目工程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农发办事机构。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工作流程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

1、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

2、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3、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一、项目上报前期准备:

项目申报:省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业化经营项目编制大纲和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有关要求按时向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

三、项目评审阶段: 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县上报的项目组织州级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州级评审,筛选出具有资源优势、竞争优势、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项目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四、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过组织省级评审等形式确定上报国家的项目,并对确定上报国家的项目下达投资控制指标,项目申报单位依据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编制项目计划和计划报表:

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项目,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计划和计划报表。

六、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项目计划,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有能力的单位编制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

七、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报上一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

八、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验收。同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对三年项目验收工作进行考评,项目实施单位要配合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做好省级验收和国家考评的准备工作。

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

1、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

2、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3、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一、项目上报前期准备:

(1)项目申报:省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业化经营项目编制大纲和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有关要求按时向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

三、项目评审阶段:

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县上报的项目组织州级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州级评审,筛选出具有资源优势、竞争优势、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项目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四、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过组织省级评审等形式确定上报国家的项目,并对确定上报国家的项目下达投资控制指标,项目申报单位依据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编制项目计划和计划报表:

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项目,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计划和计划报表。

六、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项目计划,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有能力的单位编制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

七、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报上一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

八、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验收。同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对三年项目验收工作进行考评,项目实施单位要配合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做好省级验收和国家考评的准备工作。

第5篇:农业综合开发供销社项目指南

附件: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扶持对象、范围和重点

扶持对象: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由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扶持范围:围绕供销合作社有优势的果品、茶叶、棉花、食用菌、畜产品、蜂产品等支柱和特色产业的种植、养殖和加工类项目,储藏保鲜及产地批发市场等物流设施项目。

扶持重点: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为主,兼顾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财政资金的60%以上将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鼓励的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直接进入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的项目;龙头企业直接组织带动农民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种养基地项目;鼓励积极探索由龙头企业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生产、加工、流通紧密连结,形成集约化产业模式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限制的产业和项目:中成药加工、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棉花加工、纺织工业及深海养殖、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项目。

不予扶持的项目:国家有关部委粮油加工行业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不予立项扶持的项目;龙头企业项目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少和位于产业链末端的项目。

三、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2.辐射带动能力强,项目直接带动农户300户以上。3.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规范生产,品质优良,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产加销各环节联系紧密,产品80%以上有销售合同。 5.项目用地手续合法齐备、符合规划、合理节约。6.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7.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8.优先扶持示范作用突出,科技含量高,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力争打造合作社品牌的项目。

(二)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2.辐射带动能力强,直接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流通设施项目涉及的农产品80%以上来自当地农户。

3.资源优势突出,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利于培育当地优势主导产业。

4.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 6.设备方案先进,与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匹配。7.土地出让手续合法齐备、符合规划、合理节约。8.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9.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10.预期效益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2006年底前成立,并于2008年底前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合作社通过社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

3.2007年、2008年至少有1年不亏损,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总额。 4.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独立核算,盈余返还。组织运行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

5.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

6.农民成员100户以上,且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 7.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8.供销合作社通过投资入股领办、主办,形成紧密产权关系、资本纽带,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9.优先扶持带动农户规模大,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列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以及与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联系紧密的专业合作社。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2006年底前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3.2008年固定资产净值5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的3倍。

4.2008年资产负债率小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5.财务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资产状况良好,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

6.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7.市场影响力强,与农民以订单、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了比较紧密的、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8.产权清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比例应达到相对控股以上,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原则上拥有省级(含经省级农发办及供销总社批准的)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企业拥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9.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10.优先扶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益连结紧密的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扶持方式

农业综合开发既有地方项目,又有中央农口部门项目,并采取多元化的扶持方式。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采取财政补贴的扶持方式,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上、80万元(含本数)以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80万元(含本数)以上、160万元(含本数)以下。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08]59号)执行。

(二)财政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40%。

(三)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范围:

1.种植基地项目: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土地平整、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2.养殖基地项目:基础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3.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户进行培训等。

4.流通设施项目: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等。

财政资金也可部分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环境评估费等前期费用,使用比例不得超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的2%,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方式。经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供销合作社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会同农发办。下同,以下简称财政[农发]部门)逐级联合向上申报,省级供销合作社会同同级财政(农发)部门对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材料进行汇总、筛选和评估,形成联合文件,报送至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国家农发办。越级申报概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省级联合上报计划文件4份(文件应对本省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情况、选项结果进行简要介绍);结合初审情况、项目条件和轻重缓急等因素对项目进行重要性排序,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表)附后一并上报。

2.每个项目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4份,项目单位应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或组织相关专家编制。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附在可研报告后装订在一起)。

a.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①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提供与供销合作社资产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并提供股东构成情况资料;

③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④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0

7、2008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⑤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及承诺函;

⑥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同意申报项目的决议;

⑦种植、养殖基地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⑧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与相关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⑨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种植类项目不用提供);

⑩获得的标准、认证、品牌、商标等证书复印件;获得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示范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b.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③提供与供销合作社资产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④中介机构审计的200

7、2008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⑤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及承诺函;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资信等级证书; ⑥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⑦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与相关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⑧获得的标准、专利、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⑨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种植类项目不用提供)。

3.项目摘要合订本4份。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按重要性排序汇总装订成册。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摘要的电子版1份。

因提供材料不规范、不齐全影响到项目评审,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联合上报计划文件报送至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国家农发办。

七、其他事宜

(一)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名称须包含申请立项年度、项目建设具体地点(到县级)、规模或产能、建设性质等要素。例如:2010年××省××市××县100万公斤茶叶加工扩建项目。

(二)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关于实行省级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供销经字[2009]35号)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

(三)地方财政(农发)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参与并帮助做好项目的筛选、评估及申报工作。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08]59号)规定,按规定比例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项目摘要格式,可到供销总社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中索查。申报项目等不明事项向省级供销合作社咨询。

附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第6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项目编号:

江苏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XX县凤凰岭薄壳山核桃林基地 建设地点: XX 县(市、区)XX 镇 XXX 行政村 项目规模: 2000 亩

项目总投资: 625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187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 XXXX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XXX 联系电话: 135XXXXXXXX 通讯地址及邮编: XX县XX镇(21XXXX)

二〇XX年一月

XX县凤凰岭薄壳山核桃林基地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地点及规模

XX县凤凰岭薄壳山核桃林基地位于XX镇境内,涉及XX、XX、XX等3村 8组,项目区总面积2628.47亩,本次项目计划开发面积2000亩。四至界限为东至XX路,经纬度坐标N32°52′57.59″,E118°17′23.37″,南至XXX路,经纬度坐标N32°52′52.87″,E118°17′09.19″,西至凤凰山分水岭,经纬度坐标N32°53′10.06″,E118°17′05.45″,北至XXX村界址,经纬度坐标N32°53′13.76″,E118°17′24.16″。

(二)项目区自然及生产条件

该项目区位于XX镇破山口,地面高程在36米至164米之间,地面坡度在20-35‴之间,土壤大部分为玄武岩风化而成的砾质壤土。土层20-30厘米。适应核桃、枣树等生长,因而该区域属于典型的丘陵山区。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申报单位XXXX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2011年在XX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在XXX建设占地面积600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1000亩经济林木种植、草食性家禽养殖以及饲料加工等。

二、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总体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建设的2000亩薄壳核桃林基地,主要以建设油料经济果木套种一些高附加值中药材等,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对主要交通道路种植银杏等景观树。挖掘水塘,铺设灌溉管道。区内主要种植核桃、枣树等以及套种芍药、牡丹、黄花等中药材。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水利措施

该区域为坡地,加之土质较薄,水资源奇缺。拟在项目区内修建蓄水塘2面,拦蓄雨水,解决灌溉问题;

项目区内果树、作物、药材灌溉主要采用管道灌溉。计划修建水塔1座,铺设PE160主管道1.2km,PE110管道1km。PE63支管道1.5km;

新建过路涵洞16座。

项目区内架设10kv电线路1.5km,低压线路0.5km,变压器一套。

项目区修整水泥路路基6公里,开挖沟渠12公里。对项目区内岗坡地进行条垦,改良土壤800亩。

2、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内的主要交通道路铺设水泥路和砂石路。计划铺设水泥路2.8km,路面宽3.5m;砂石路2.6km,路面宽3.5km。

3、林业措施

沿项目道路栽植农田林网50亩。

4、科技措施

(1)项目区内主要分成核桃和中草药两个区域。栽种核桃500亩,栽植密度7x4m,需引种良种核桃种苗12000株;中草药区100亩主要种植芍药、牡丹、黄花等。

(2)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依托技术指导单位大力开展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依托江苏省农科院和南京农业大学为技术指导单位,专家不定期到现场指导,解决生产和管理方面的难题。

在生产管理中主要示范推广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示范推广早果丰产技术:使得果树当年栽培,次年成园,第三年挂果,4-5年进入丰产期;二是推广应用有机肥和节水灌溉技术,生产有机果品,节约水资源;三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使用生物农药;四是推广地膜除杂草技术,尽量减少除草剂对作物及环境的污染。

(3)技术培训

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林果中药材不同生长关键期举办培训班,计划对农民工和技术人员进行现代有机农业的科普教育和有机种植的基础知识培训及技术培训,总计培

训人员100人次。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二)资金筹措

在625万元总投入中,申请财政补贴187万元(其中省财政投资170万元,市县配套17万元),自筹438万元。

四、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种植薄壳山核桃500亩平均亩产150kg,每kg按65元计,亩产9700元,可新增产值485万元;种植芍药等新增产值100万元左右。累计可新增产值近6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1、道路

项目实施后铺设的砂石路极大地方便周边群从耕作、出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2、水塘

项目区蓄水塘的修建既解决了灌溉水源问题,又调节了当地的生态。

3、带动农民增收

核桃的种植与采收过程需要大量的务工人员,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当地200余名农民就业,增加当地农户工资性收入;通过项目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可带动周边农民种植核桃,公司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统一销售,可有效增加农户的收入;另外在核桃销售与流通市场中,经过公司的科技培训,当地

不仅会产生核桃种植大户,同时也会产生一批农民经纪人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在市场经营中获得收益。

(三)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建设,果树的栽培有效地增加了项目区林木覆盖率,项目区内林木覆盖率由立项前的不到10%提高到50%,通过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引导当地农民发展有机种植,施用有机肥料、使用有机农药,杜绝化学物质的污染,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带动农民增收的措施和指标

项目实施后,带动农民增收的措施和指标是:

1、发展了有机生态农业,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推广农产品品牌化增加农民收入;

2、引进、推广、示范先进的现代化农业技术提高农民收入;

3、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在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中增加收入。

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后可带动50户农民从事经济林果种植,解决100个农民就业,人均年工资20000元,当地农民每年增加收入200万元。

7 附件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3、项目区规划图

4、其它附件材料

第7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3月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发布单位:各省科技厅、科委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4月

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6月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万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内往年申报时间:5-6月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10月 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10月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往年申报时间:9月

新网工程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4月

扶贫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国务院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不定

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5月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8月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6月底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6-8月

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项目发布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资金补助数额:1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7月

第8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当地水土流失治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实施好这项工程,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水土保持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建设的原则

(1)坚持综合治理的防治路线。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科学配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

(2)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各业生产,有效利用水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粗放型农牧业向现代集约高效型农牧业转变。

(3)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通过小流 1 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集约高效农牧业,为大面积退耕和封育创造条件。加强封禁管护,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4)坚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

(5)坚持群众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大力推行承包、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治理开发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

(6)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把预防保护工作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坚决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条 项目建设的内容

(1)以新修水平梯田为主的坡改梯工程建设;(2)以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为主的造林、种草工程建设;(3)以减少水土流失为目的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4)以改变当地劳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生产道路工程建设;

(5)以保证农田稳产高产为目的的保土耕作措施;(6)以借助自然生态修复能力的封禁治理工程建设;

2(7)以节约用水、有效利用水资源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临渭区人民政府成立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水务、财政、农业、林业和项目区乡(镇)组成。临渭区水务局成立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项目办主任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兼任, 项目办副主任由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兼任,乡、村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第五条 机构的职责

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发方向、实施政策、解决配套资金安排和协调。项目办负责贯彻执行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省项目办下达的任务,负责年度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向项目拨付经费,并定期向省项目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信息传递。乡、村组织具体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交流等。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前期工作

(1)项目办根据省级水利部门批准的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2)小流域治理初步设计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6—2008)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初步设计要图、文、表齐全,各项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山头地块,达到施工要求。小流域治理工程总体布局及规划图按照1:1万的比例尺绘制,其它图件绘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进行。

(3)初步设计的投资估算和概算,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七条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按照基建程序,推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4 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

(1)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制订年度计划;领导和组织工程建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因地制宜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以中央投资为主,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的大型沟道工程、集中连片机械施工的梯田等单项工程,应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优先选择水平高、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承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严禁转包、分包。

(3)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4)在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基础上,项目办与各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组织自验

(1)区级年度自验由农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逐项、逐地块地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自验结束后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

(2)自验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5(3)接受验收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申请验收报告;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图表和现状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项目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要对各自所做的工程按照项目办的要求严格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制、技术负责制。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农发项目办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作定期检查,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工程监理人员汇报质量检查情况。项目办派驻工地施工技术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检查,把质量控制在施工中,不留质量隐患,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 6 公助”的投资机制和“集中投入、奖优罚劣”的原则。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多渠道筹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等。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并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 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坡地及沟道整治、土壤改良、保土耕作、田间道路;拦引蓄灌排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所需的材料、设备、机械施工补助及技工工资;营造水土保持林草、经济林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及幼林管护、封禁治理、苗圃建设;科技推广、技术培训、效益监测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十五条 用于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财政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并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7 制约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所需群众投工及投工数量向项目区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主管部门做出承诺,经区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立项并实施。组织群众投工一般只在项目实施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投工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六章 工程管护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接受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为确保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对其工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联户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对植树、种草及封禁治理工程项目将采取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由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其具体操作办法由项目办公室具体制定。

第二十条 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灵活的、有效的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社团 8 等参与水利水保项目建设,尽快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把管护任务承包到户、到人,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二0一五年一月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自查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岗位职责(共3篇)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汇报

农业综合开发计财处各岗位职责

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策划书

本文标题: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岗位职责(共8篇)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gangweizhize/100659.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岗位职责(共8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