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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作者:覃早晓卓 | 发布时间:2021-10-21 00:05:5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一)

为推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发展“创卫”、“创模”、“创园”成果以及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构建幸福,根据市委有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我区决定自8月11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开展专项工作有关实施要求,将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落实工作分工责任,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巩固工作成果,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探索构建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三创”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分工,以及汕府办〔**〕8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要求,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使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沿街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包卫生。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袋装收集本单位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投放,协助制止随地乱丢、乱倒废弃物行为。

(二)包绿化。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要求,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采花摘果和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责任区秩序,不出店经营、不乱堆放,不乱张贴,不乱牵挂,不乱停放,并协助制止责任区范围内的上述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区政府成立“门前三包”检查督导组,由庄素桦副区长任组长,区党政办副主任李论同志,区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郑灿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是张珩(区督查室主任),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各一位领导及各街道分管领导。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机构,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完善内部工作台账制度,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并认真做好资料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工作步骤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从8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要按照汕府办[2007]181号《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市中心城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有关“门前三包”责任制“三统一”工作模式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要落实“三定”责任制(定段、定员、定责),重点监管各辖区集贸市场周边、工业区周边、“商业街”、“饮食街”、各公园景点周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周边等主次干道、重要路段、重点部位,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并于8月20日前将辖区内一级严管路的“三定”名单OA报送区城管办;同时,各街道要加大对上述路段、部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力度。

各街道、区环卫部门要通过加强辖区包括主次干道、内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作业特别是加大沿街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全面提升沿街卫生质量和整洁市容市貌。要按照“步道与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将主次干道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区环卫部门负责、内街小巷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辖区街道负责;主次干道、内街小巷两侧沿街门店的日产生活垃圾统一由清扫该路段的单位负责收集转运(每天应派员分别于13:00-14:00、19:00-21:30沿路收集),并根据“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作业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向沿街门店、单位收取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同时,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物业公司应将所收取的沿街门店、单位的卫生费全额上交清扫作业单位,并加强对小区及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承包环卫劳务作业单位的监督,协助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三)巩固发展与通报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各街道要逐步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从主次干道向内街小巷延伸,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长效管理。

五、责任分工

按照汕府办〔2007〕58号文和汕金府办〔**〕1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是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工业区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并接受区城管局的检查、指导、监督、考评。同时,各街道执法中队要加强对违反《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和查处。

(三)凡在城区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义务。

(四)区检查督导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协调、检查、督办。

(五)区国土、建设、环保、卫生、食药监督、工商、交通、公安交警、房管等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区域已征未建用地的监管。

2、建设部门要加强沿街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管。

3、环保部门要加强沿街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对餐饮业、摩托车维修店等“三废”违规排放、噪声扰民以及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等现象的查处,确保沿街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标。

4、卫生部门和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要动员和组织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要加强对沿街“五小”行业日常卫生监管,严格审查沿街餐饮单位经营准入条件,查处各类违反卫生管理违法行为。

5、工商部门要负责查处沿街门店、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6、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沿街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规行为,维护沿街客运车辆秩序。

7、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沿街门店、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沿街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有序。

8、房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做好沿街物业小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9、区旧城办要加强对旧城改造已拆未建用地、建设工地的监管。

六、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发动市民群众履行义务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而且还是各管理部门职能延伸到街面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多、动态性强、难度大的社会管理工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近期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调研时的有关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将开展专项工作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实行领导挂帅、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抓落实,抓重点,抓要害,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高效顺畅的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改善城市面貌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与处罚并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街道要建立健全街道与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使执法工作在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上有新的突破,逐步破解占道经营、乱丢垃圾、乱停放等“六乱”的城市管理难题。同时结合媒体力量,对各种违法及陋习现象给予曝光,促进后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抓检查督查,力促工作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每周组织检查不少于二次,每旬组织一次对门店、单位全面进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与考评,按照《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分表》(详见汕府办[**]181号)进行评分备查,并及时进行小结;区检查督导组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市城管局“门前三包”责任制督查组每半月不定期对各区落实“门前三包”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与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按要求落实的行为,将通过12319服务热线平台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抓工作进度。各街道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要落实专人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OA报送区城管办,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运转并落实奖惩制度。各街道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门前三包”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并安排资金专门用于“门前三包”工作的表彰。市城管局将根据了解掌握各区情况并结合市专项督查组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区组织落实工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拖“门前三包”后腿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六)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站或借助其它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增进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同时,请宣传部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对正反典型进行报道与曝光,发挥示范带动与遏制作用。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二)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第2篇: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观。(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3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同仁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暂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法制开放包容的新同仁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三、“门前三包”的范围。“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指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等门前垂直至街道、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四、“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一)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按要求自备封闭式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适当位置,严禁将垃圾污物堆置门外,积极实行垃圾袋装化,定时倾倒。禁止乱泼污水,形成冰滩、污水滩; 2、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无蚊蝇孳生;

3、临街建筑物、围墙、橱窗、牌匾、灯饰保持美观整洁,无损,如出现陈旧、破损应及时更换和修复,对不属于责任单位所有或维护的橱窗、牌匾、灯饰如出现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其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图案清晰,外部造形完整,及时整饰翻新。凡可清洗的外立面应及时清洗,凡出现破损、脱落、褪色、陈旧、风化、雨水冲刷痕迹等须及时维修、整饰;5、各责任单位要保证单位门前责任区内无积冰污雪;

6、户外广告设施、标牌必须符合设置规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要保持完好整洁,设置单位负责定期维修、更新; 7、各责任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亮化设施。凡设置霓虹灯饰亮化设施的责任单位,应保证夜间美化、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规定要求定时启用亮化设施,如出现缺行断线的应及时修复;

8.商(店)铺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蓬、遮阳布(伞),凡设置檐蓬、遮阳布(伞)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9、各责任单位应当制止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行为,及时清除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字迹、图案、贴纸等印记,发现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不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城管、公安部门举报。(二)包绿化

1、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

2、禁止攀折花木、践踏绿地,做到树木无钉、无挂、无晾晒衣物; 3、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并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管理部门工作,保证树木成活。(二)包秩序

1、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的良好秩序;

2、做到无店外出摊,无乱堆杂物、私搭乱建、乱挖乱挂,无占道经营,门前车辆停放整齐;

3、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电器、音响招揽生意。

五、组织领导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同仁县创建省级卫生城镇办公室统一领导。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单位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考评、建立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抓出成效。

(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管理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同时对“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考核评比结果都要挂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管理,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七、“门前三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4篇:“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卫生,文明”及“我市创建卫国家生城市”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政府牵头、公众参与”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我镇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为提升形象,打造“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镇墟主要街道商铺及单位范围为门面门前墙基至道路边石,无道路边石的至门前3米,左右至毗连单位和居民住户。内进居民住户范围为门前墙基至道路边石,无道路边石的至门前1米。

“三包”内容:由商铺、食店、茶店、单位及居民户对门前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绿化美化实行包干负责。

(二)责任内容

1、包环境

(1)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2)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和积水等;

(3)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店铺(单位、经营店、住户)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

(4)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不外露破烂杂物;

(5)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蓬。

2、包秩序

(1)门前机动车辆按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占道停放;

(2)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

(3)人行道平整,路灯、路牌、果皮箱、交通标志及各类市政井盖板等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

(1)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或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破伐树木和破坏花草;

(2)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三、工作措施

(一)商铺、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由镇城监中队负责监督抓落实;居民“门前三包”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监督抓落实;交通秩序由派出所负责监督抓落实。

(二)商铺、单位及居民户要积极参与到镇墟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中来,认真履行维护我镇环境卫生义务。镇政府将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商铺、单位及居民住户,对当事人予以批评警告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城监中队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挂牌警示。对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挂牌警示的商户,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予以相关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对照整治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队伍,配齐力量。镇综治办要牵头组建“镇门前三包”巡查队,负责镇墟长效管理日常工作巡查,归纳、整理、上报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化临街铺面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观念。要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提高卫生意识,拼弃不文明行为,共同参与到管理、维护市容市貌中来。

(四)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若未按“三包”规定履行职责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5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同仁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暂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法制开放包容的新同仁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指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等门前垂直至街道、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按要求自备封闭式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放臵在门槛以内适当位臵,严禁将垃圾污物堆臵门外,积极实行垃圾袋装化,定时倾倒。禁止乱泼污水,形成冰滩、污水滩;

2、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无蚊蝇孳生;

3、临街建筑物、围墙、橱窗、牌匾、灯饰保持美观整洁,无损,如出现陈旧、破损应及时更换和修复,对不属于责任单位所有或维护的橱窗、牌匾、灯饰如出现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其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图案清晰,外部造形完整,及时整饰翻新。凡可清洗的外立面应及时清洗,凡出现破损、脱落、褪色、陈旧、风化、雨水冲刷痕迹等须及时维修、整饰;

5、各责任单位要保证单位门前责任区内无积冰污雪;

6、户外广告设施、标牌必须符合设臵规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要保持完好整洁,设臵单位负责定期维修、更新;

7、各责任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亮化设施。凡设臵霓虹灯饰亮化设施的责任单位,应保证夜间美化、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规定要求定时启用亮化设施,如出现缺行断线的应及时修复;

8.商(店)铺门前不得私自设臵檐蓬、遮阳布(伞),凡设臵檐蓬、遮阳布(伞)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9、各责任单位应当制止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行为,及时清除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字迹、图案、贴纸等印记,发现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不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城管、公安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

1、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

2、禁止攀折花木、践踏绿地,做到树木无钉、无挂、无晾晒衣物;

3、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并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管理部门工作,保证树木成活。

(二)包秩序

1、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的良好秩序;

2、做到无店外出摊,无乱堆杂物、私搭乱建、乱挖乱挂,无占道经营,门前车辆停放整齐;

3、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电器、音响招揽生意。

五、组织领导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同仁县创建省级卫生城镇办公室统一领导。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单位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考评、建立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抓出成效。

(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管理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同时对“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考核评比结果都要挂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管理,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七、“门前三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门前三包工作总结

门前三包工作汇报

门前三包工作计划

农村门前三包承诺书

门前三包示范街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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