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第1篇: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99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建设以公平共享为目标的创新型中心城市、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
城市洪涝积水、河流水系生态恶化、水污染加剧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坚持省会标准、强化省会担当,凝心聚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不仅可以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作为补充地下水和雨水利用的重要途径,还能有效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海绵城市是实施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是我省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缓解城市内涝、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
二、实施目标
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贵阳生态条件,突出原生态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渗、滞、蓄、净、用、排等多重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透水路面、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近期目标(2017-2020年),全市建成9条海绵型示范道路、11个海绵型示范公园绿地、9个海绵型示范小区和12条生态景观示范河道,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中远期目标(2021-2030年)到2030年,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基本实现低影响开发模式,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实施任务
(一)科学制定规划。
1.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考虑贵阳地质、水资源、供水、雨水、污水、园林绿地等因素,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建成区绿地率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海绵城市主要控制指标纳入专项规划指标体系。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以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修编贵阳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修编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系专项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强化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空间,统筹协调流域上下游、城市建成区内外、地表水与地下水、防洪排涝、水质保障与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的关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贯彻建设技术标准。按照国家、省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地域、气候等特点,研究落实海绵城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严格实施规划。加大统筹管理力度,严格规划建设控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根据《贵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管控要求,将相关管控单元的海绵城市指标纳入“两证一书”颁发,并根据相应的土地出让条件,在规划方案审查中进行落实。在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前,复核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并优先审批海绵城市项目用地;发改部门审批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住建部门审批施工图、施工许可,进行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监督等环节,应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加快审批流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综合执法部门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建立海绵城市智慧监管平台,确保海绵城市相关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确保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平台公司)。
(三)推进项目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按照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相应的建设计划。
1.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2020年,我市建成9条海绵型示范道路,道路长度大于8公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不低于70%;充分利用“渗、滞、蓄、净、用、排”,到2020年,我市已建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面积563公顷,新建区317公顷(责任单位: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11个海绵型示范公园绿地,规模大于1平方公里,单位面积控制容积可实现100平方米/公顷;充分利用“渗、滞、蓄、净、用、排”,到2020年,我市已建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面积1642公顷,新建区2606公顷(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到2020年,建成9个海绵型示范小区,规模大于0.2平方公里;充分利用“渗、滞、蓄、净、用、排”,到2020年,我市已建区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面积1068公顷,新建区1318公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4.海绵型生态景观河道和水资源利用工程。2020年前,建成12条生态景观示范河道,贵阳市城市新建区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为4%,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海绵城市是今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最终目标是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城市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长期的工作,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王春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熊国玺任副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统筹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计划统筹、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市级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成立贵阳市海绵城市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抓好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实施,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
(四)落实工作责任。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强,各级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生态、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
(五)完善支持政策。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合理划分市、区级支出责任,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积极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
2.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筹集资金方式上由政府单一渠道向社会多渠道筹资转变,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投向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地方、社会投入为主的原则,研究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配套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用于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缺口。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与金融资本结合,采取总承包等方式统筹运作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
(六)强化督查考核。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年终考核。由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定期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七)加强宣传培训。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现场观摩、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与先进城市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2篇: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2016年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范本1
湛江市建设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节约水资源,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护好城市原有生态系统和新区建设生态基础设施作为切入点,以海绵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创新为重点,坚持政府驱动、规划引导、示范带动、公众参与、循序推进的原则,探索一条具有湛江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之路。以建设海绵城市为契机,统筹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做到低影响开发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持以“先底后图”理念和“先自然后人工、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构建遵循自然规律的城市防洪体系,把湛江建设成为海绵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基本解决市区水浸街问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原有生态系统得到较好的保护、恢复和修复,至少建成1个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海绵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整个中心城区建成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新区开发后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5,旧城改造后不高于0.6,城区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格局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设计工作。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完善城市水系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及其他专项(专业)规划,完善详细规划以及审查监督相关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明确规划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径流污染、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控制内容,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内容,重点明确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低影响开发主要指标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二)持续做好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要求,持续做好城市原有生态系统尤其是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同时,对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逐步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三)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的原则,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有选择地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推广使用绿色屋顶设计、生态建筑材料及其他低影响开发工艺。
(四)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工作。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因地制宜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应用生态排水方式等。同时,加大市区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许可审批制度,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
(五)绿地广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工作。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湿地公园,推广应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和新增一批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可渗透地面、透水性广场、透水性停车场等,加强现有湿地湖泊的维护管理,因地制宜规划新建多功能调蓄设施。
(六)城市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工作。根据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体现状、岸线利用现状及滨水区现状等进行合理保护、利用和改造,在满足雨洪行泄等功能条件下,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开展地表径流控制和雨水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工程,实施现状内涝黑点整治工程、城市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中水回用处理工程、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包括相关排涝内河的河道堤防护岸工程建设、疏浚、清淤、泵站布设等,完善内涝预警系统,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七)公共项目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维护管理部门应做好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雨季来临前和雨季期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同时,加强低影响开发设施数据库的建立与信息技术应用,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并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与运行提供科学支撑。
(八)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工作。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加强低影响开发系统构建相关政策研究,配套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导则、奖励办法等措施,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工作,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湛江实际的发展模式,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5年1月-2015年6月)。
制订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湛江市建设海绵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研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湛江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模式;编制完善相关规划设计,为海绵城市的建设发展提供科学、权威的规划指引。继续做好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和修复工作,对于建成、在建或拟建的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广场、水系及其他具体工程项目,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把好规划设计、施工实施和运行维护等环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及相关目标落实情况的审查,为建设海绵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5年7月-2017年12月)。
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做好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修复工作的同时,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相关工作开展。重点实施公园绿化低影响开发建设、海绵小区试点、城市道路雨水系统构建试点、城市河渠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点、海绵城市示范区和完善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规定等六大行动计划,在实施试点区域内,相关责任部门及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要点执行,主管责任部门跟进每个项目的实施情况,由专责小组建立数据档案,累积实践与经验,完成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或项目建设。在本阶段末期,对管理要点及技术要点进行新一轮调整、补充、完善,推动海绵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为下阶段的全面实施提供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
在总结前阶段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区域重点从新建区扩展至整个中心城区,包括赤坎区、霞山区、湛江开发区等老城区,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湛江特色的海绵城市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湛江市建设海绵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城市综合管理、城市规划、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环保、污水处理、人防、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实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构建市、区及各部门多层次的工作领导体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促进发展的合力。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分解指标,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根据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要求,严格把好项目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施工实施和运行维护等环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及相关目标落实情况的审查监督,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资金保障。探索有利于实施海绵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制定水资源保护与雨水综合运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水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的项目配套,以及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普及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相关知识,建立对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的监督机制,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发展、低影响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湛江市建设海绵城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湛江市建设海绵城市近期行动计划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范本2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全面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现根据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发展模式,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实现空间约束和资源约束并重,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用三年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青山和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城市建设管理模式,为我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实现以下5个方面指标。
1、城市雨水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青山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四新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TSS去除率计)不低于50%。
2、城市内河水系水质得到有效改善。示范区湖泊水质达IV类标准率为100%,港渠水质达IV类标准率为65%。当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3、城市防涝水平和防洪标准得到提高。示范区基本完成易涝点改造,内涝防治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防洪体系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防洪堤防达标率为100%。
4、城市生态底线得到有效保护。示范区天然水面保持率100%,生态护坡比例达到50%。
5、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新建项目的海绵性审查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及时出台《武汉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集规划、建设、管理、维护、调度于一体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形成系统技术体系。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理论和应用、监测评价方法等研究。出台《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城建、园林和林业、水务部门根据《导则》分别制订建筑、道路、园林绿地、水系等相关技术规范。成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开展技术体系研究及技术推广。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机构,为方案规划、设计、监测平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相关单位和示范区政府要结合工程实践,及时总结提炼,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建立完善管理体系
1、明晰责任。示范区人民政府在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统筹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青山区人民政府与碧水集团组建合资公司,汉阳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组建融资和建设平台。公司承担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策划、投资融资、政策运用和建设运营等工作。发改、城建、规划、水务、园林和林业、环保、房产、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等工作。
2、规划引导。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保护好山水田林湖自然本底,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加强各专项规划间的协调与融合,构建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空间格局,夯实海绵城市的生态基底。要把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峰值径流系数等指标作为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严格管控落实。
3、分类实施。综合考虑示范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法系统推进。对既有项目海绵性改造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渍片区整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同步实施。
4、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坚持集约节约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因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调整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后,由项目业主承担调增的投资。
5、实行奖励。建立示范区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奖补政策。在试点期内,以2015年10月1日为节点,在此前开工建设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按海绵设施建设资金的30%奖补;在此后开工建设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按海绵设施建设资金的15%奖补,奖补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制订,奖补项目由海绵办会同财政、规划、建设、水务等部门和示范区政府研究确定。
6、绩效考核。示范区海绵设施建设项目应列入全市重点项目的考核范围,办公室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各在关单位严格落实目标任务。
(四)开展海绵设施建设。2015年至2017年三年为试点期,实施项目包括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和道路海绵性改造,排水管渠泵站建设、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及监测评估平台建设七大块内容,总计划投资162.9亿元。一是青山示范区,东起工人村路,西至建设一路,北抵临江大道,南到欢乐大道,总面积23平方公里。实施项目330项,总投资131亿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41项,投资21.7亿元;小区公建260项,投资19.9亿元;公园绿地12项目,投资6.4亿元;城市水系5项,投资70亿元;城市管渠12项,投资13亿元。二是四新示范区,东靠长江,南邻三环线,西至龙阳大道,北抵汉新大道,总面积15.5平方公里。实施项目125项,总投资28.8亿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38项,投资3.2亿元;小区公建73项目,投资7.9亿元;公园绿地6项目,投资2.1亿元;城市水系8项,投资15.6亿元。三是技术援助项目,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两个示范区数据监测,建立监测平台和效益评估等。
(五)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二是整合市、区财政资金,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资金4亿元,示范区人民政府各自安排资金每年不少于1亿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市、区财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偿还平台公司的贷款本金与利息。同时,市城建、园林和林业部门在安排城建计划时,向示范区倾斜,支持其道路、园林绿地海绵性改造工作,为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三是示范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性政策积极向银行争取长期贷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大力筹措海绵设施建设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市长任常务指挥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对试点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督办及资金统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示范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由区主要领导牵头,区分管领导具体抓,区级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示范区内试点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强,需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各级发改、城建、城管、规划、财政、水务、园林和林业、环保、房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带动社会力量和投资形成推进合力。试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部门要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强工作配合,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要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氛围。
附件:
1、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万
勇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指挥长:
王
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
马泽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主任
左绍斌
市水务局局长
林文书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成员:
汪祥旺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学云
市财政局局长
盛洪涛
市国土规划局局长
李
湛
市环保局局长 苏霓斌
市园林和林业局局长 张
军
市城管委主任 余世平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涂松柏
市气象局局长 盛继亮
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何建新
青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新垓
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金国发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桂敏桢
武汉碧水集团董事长 张
斐
市水务局副局长 汪普查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左绍斌兼任,副主任由张斐、汪普查但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
附件2: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员单位 职
责
分
工
市水务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市级专班工作,履行专班职责。完善城市河湖水系保护与管理机制,健全城市排水防涝预警和应急体系,拟订、制定和推行涉水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岸线保护、面源污染控制等指标的落实。
市城建委会同水务部门做好统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管控环节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新建项目的海绵性审查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管控体系,出台城市道路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和配套的管理制度,并把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和梳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投资渠道、投入机制分析,将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协助项目业主完成海绵设计变更时的调概审批工作,指导、协调项目参建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做好项目论证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引导。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中,将有关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做好“蓝线”、绿线”划定工作,有效落实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技术研究、指导和指标落实。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水务部门研究出台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奖补办法,建立中长期预算制度,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将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园林绿化部分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负责市级海绵城市项目园林绿化方案、施工图审查;指导示范区绿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积极支持项目建设,组织监测示范区内的水体水质,及时通报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建立暴雨监测预警平台和发布机制,修订完善武汉市暴雨强度公式,做好示范区气温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服务海绵城市建设。
市城管委、房管局负责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公共建筑、道路、居住小区海绵设施管理机构,督促其依照运行维护的技术标准做好海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再监督,对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配合市水务部门制定出台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审查工作。市考评办、市政府重点办负责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绩效管理和示范区海绵性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考核。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人民政府、四新生态新城管委会、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统筹示范区内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示范区各项考核指标。成立专班,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组建融资、建设平台,做好示范区内海绵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筹融资、管理、维护、监测等工作。市城投公司负责汉阳四新新区范围内海绵设施建设,做好海绵设施建设项目的筹融资、建设等工作。
武汉碧水集团负责青山区两河区域海绵设施建设,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筹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地铁集团等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海绵城市的宣传舆论报道等工作。
武汉市水务局 2015年10月20日
范本3
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南发〔2015〕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5〕11号)、《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办发〔2015〕47号)和《关于下达南宁市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5〕7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兴宁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兴宁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南宁市下达到我城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南宁市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南宁市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商业开发小区项目、自治区直单位项目投资计划表》,完成我城区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中2015年开、竣工以及前期项目。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兴宁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谭玫瑰
兴宁区委书记
朱财斌
兴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盛祥
兴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黎
贞
兴宁区绩效办主任 陈璟东
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陆先武
兴宁区教育局局长 韦
浩
兴宁区财政局局长
李
煌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文辉
兴宁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进群
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冯妙珠
兴宁区审计局局长
谢共文
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李宁华
兴宁区旧区改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
欢
兴宁区三塘镇党委书记 陈宇锋
兴宁区兴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罗
俨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局长 刘 珍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局长 罗
佳
兴宁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莫
彬
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农剑锋
兴宁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宁区住建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陈盛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煌、陆先武、李宁华,成员由住建局和旧区改建办抽调。
四、各单位主要职责
兴宁区委督查室、兴宁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海绵城市建设清单中的项目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兴宁区绩效办: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纳入涉及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考评方案、细则及评分办法,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年度考评工作。
兴宁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海绵城市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负责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海绵城市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运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强化投入机制,配合项目参加各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兴宁区教育局:负责对接上级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教育系统的海绵城市改造工作。
兴宁区财政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兴宁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的河道、湖塘、雨污水管等水量的监控,委托专业机构对水体水质进行监测。
兴宁区住建局:指导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业主沟通对接,并协助开展项目建设。兴宁区城管局:负责所辖道路范围内雨水管道、道路透水铺装、道路雨水滞留设施等的运行维护;负责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协调水库、湖塘、河道冲沟等涉水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协调规划部门做好城市水库、河道岸线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示范区禽畜养殖的调查核实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示范区内养殖污染治理。
兴宁区审计局: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指导镇(办)开展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工作。
兴宁区旧区改建办公室:负责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的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工作。
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划拨中协助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资源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协助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负责示范区项目各项规划控制技术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导则的制定,将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落实到控规和开发地块的规划建设管控中,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审批“两证一书”的发放中。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对工作进度、先进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适时专题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协调,建立部门分工负责、重大事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线结合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2015年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表》,制定我城区的项目计划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和责任单位,做到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
(三)建立督查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兴宁区绩效考评体系,实施年度考核。由城区绩效办会同住建局负责对项目的进度进行督查检查。列入2015年的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应尽快制定项目工期倒排计划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督查。
第3篇:海绵城建设农工党宁波委
关于宁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五水共治成效的建议
农工党宁波市委员会
20160125 “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释水的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为解决城市水问题开拓了新的思路,有助于实现“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的转变,对于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修复城市水生态、实现雨洪利用、促进城市水系统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我市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并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内涝问题。注重完善专项规划,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前期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试点区域和试点工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东部新城的生态走廊、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等在规划建设阶段,均引入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
一、“海绵城市”建设存在问题
1、缺乏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理念的系统性规划。我市编制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但是各个规划之间未能进行有效整合,甚至在个别区域的布局和建设方案上存在较大矛盾。例如在城市防洪规划中布局的蓄滞洪区成为下一阶段城市开发的重点区域,对城市建设的扩大所带来的防洪排涝、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往往采取“亡羊补牢”的解决办法。
2、缺乏设计指导和建设标准。对需要蓄滞多少雨水、需要建设多少空间、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材料、蓄滞的雨水如何有效利用等尚没
1 有明确的建设标准。对如何通过“海绵体”的建设,实现雨洪利用,目前在各项城市建设标准中还未被纳入,缺乏低影响开发建设的理念和要求。
3、“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尚未全面展开。河道水系被侵占、填埋现象时有发生,中心城区水面率不足4%;建筑小区开发绿化率不高,城市道路以硬质铺装为主,综合产流系数大于0.7;由于弃土无处消化等原因,道路两边绿地、甚至公共绿地广场地坪高于道路,不仅不能发挥其蓄滞作用,反而造成涝水转移,加重周边地区的内涝。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
为实现到2030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规划要求的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议:
1、转变城市规划和建设理念,编制城市大“海绵”规划。推进由灾害管理向资源化、生态化管理的转变,将城市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有效结合,发挥综合效益。建议由规划部门牵头,统筹协调建设、水利、国土、城管、交通、园林等职能部门,抓紧启动编制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以建设“海绵城市”为目标,合理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雨洪利用率等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完善建成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等三大系统,采用源头消减、中途传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以中心城区整体防洪排涝格局为基础,针对各区域不同的“三水”问题,结合河道湖泊、湿地绿化、基础设施、房产开发等相关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内涝治理、雨洪利用、2 生态修复的综合效益,突破试点区域建设的局限性和专项规划的单一性。
2、开展建设标准修订,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在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要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按照控制指标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建设标准和导则的修订工作(如绿地、道路、建筑与小区等雨水系统导则),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和要求纳入建设标准体系内,全面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在建筑小区开发中,增加透水铺装率、雨水控制率(类似于“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主要指标,强化指标的约束性,并明确提出建设目标和要求;在城市绿地建设中,提出绿地综合利用的目标和方式,构建要点,具体措施以及适应宁波地区的技术途径和方法等,并且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3、保护修复已有“海绵体”,构建城市新“海绵”。城市中的湖泊水系是城市天然的“海绵体”,是建成“海绵城市”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湖泊水系的沟通,水域空间的维护是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基础条件,因此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系。三江六塘自古是宁波城的“水脉”,建议全面启动宁波城塘河的综合整治,发挥其蓄滞雨水作用,恢复其生态功能,保护和修复好宁波中心城的天然“海绵体”;另一方面,从试点区向全市扩展,因地制宜积极构建城市中新的“海绵体”,创造各类低影响开发的新模式、新技术,新材料等。在小区中设计建设一些微型湿地和蓄水空
3 间,并将储蓄的雨水通过简单处理后用于小区绿化养护、冲马桶、洗车等,建设“海绵社区”;建成一定规模的下沉式公共绿地或公园,平时可作为居民的休闲场所,暴雨期作为蓄滞雨水的空间,缓解城市雨水管网和河道排水压力,形成“海绵公园”;城市道路建设采用透水性好的材料,减少道路净产流量,两边绿化带也采用下沉式,建成“海绵道路”。
第4篇: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2019-2020年,对6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到2020年完成22%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2019—2020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100%。
(1)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滞、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IV类标准,北部街区SS削减率≥40%,老城核心区SS削减率≥50%;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2)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海绵分区
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姜堰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50%;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IV类标准,东北片区SS削减率≥55%,东南片区SS削减率≥50%;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3)周山河新城海绵分区
周山河新城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IV类标准,SS削减率≥60%;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4)临湖新区海绵分区
临湖新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高港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5%;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IV类标准,SS削减率≥65%;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三)远期工作目标
到2030年,在全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区域建成海绵城市。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完善标准体系
1.编制完善规划,强化规划管控。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时,必须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在编制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专业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各区政府要在2019年4月前编制完成《2019—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6月前编制完成海绵规划近期建设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制定完善导则,规范建设行为。依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南,加快编制符合泰州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规范、标准图集,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规划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的审查内容,竣工验收时,同步组织海绵城市措施的专项验收,如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程序,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规划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备案。
3.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落实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
(二)实行以点带面,统筹有序推进
1.统筹推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对新开发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控制,积极发挥新建项目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等公益性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2.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应采取透水铺装,绿地要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其他相应设施。已批在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简便、经济实用的原则,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改造,落实低影响开发要求。
3.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按照海绵城市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道路高程、横断面、绿化带、排水系统,使用透水型材料和铺装工艺,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新建、改建道路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或对道路侧石进行改造、增加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将雨水引入绿地进行雨水收集、净化和吸纳。道路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湿地、水塘等多种形式的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4.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在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5.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强对城市河道、坑塘、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整治恢复,严格控制河道蓝线,严禁挤占河道行洪断面、截弯取直,逐步消除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加快恢复被侵占、覆盖的城市河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蓄集雨水,削减洪峰,加快改造消除城市易涝点。加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开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市区重点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河道生态系统对雨水的积蓄、过滤、净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到2019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三)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海绵建设
1.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引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有效开展。
2.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海绵城市相关信息,通过对比分析,找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主要问题,确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
3.搭建专家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团体力量,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同时为建设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建立滚动更新的海绵城市项目库
以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近期城市建设计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并做好跟踪监督和指导推进,及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重点明确2019-2020年两年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政府投资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各地年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加强全过程跟踪和质量监督;社会投资的项目要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等环节,明确要求、把好关口、强化指导管理。加强试点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地选树培育一批典型项目,逐步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五)加强海绵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梳理优化各项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充实业务工作人员,加强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实现全环节全流程的规范管理。严格关键建设环节的管控,开展相关审查工作,在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环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海绵专项方案和施工图的专项审查,确保规划管控要求在项目设计阶段落实到位;加强海绵设施施工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规范施工;依据建设项目海绵系统设计方案强化海绵设施工程和功能性验收,重点查验是否按图施工,确保达到海绵功能,防止出现“假海绵”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图纸资料进行归档备案。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推进。各区政府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规划要求及计划任务,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二)完善海绵城市政策体系。加快制定标准规范,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并会同市住建局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各区在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中,优先考虑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各区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海绵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海绵城市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PPP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拓宽海绵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加强海绵城市长效维护资金的落实,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建设的海绵设施,维护与运营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通过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其运营维护资金根据协议执行;新建住宅小区、商办、厂房等其他项目海绵设施,由产权所有者承担运营维护资金。
(三)严格督查考评。建立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分解下达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要求,定期对海绵城市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绩效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督查考核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举措,加强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把考核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与绩效付费、资金奖补等相挂钩。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作为动态监测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采用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设计方案,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主动适应海绵城市建设的需要。
附件:1、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飞 杨 歆孙建华丁晓鹏何如松孙荣贵刘 婷高 晔赵 蓓田 立何文忠黄丽娟徐爱中肖六林杨益华成员名单
市法制办主任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城管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 市水文局副局长 市国土局副局长 市园林局副局长 市房管局副局长 海陵区政府副区长 高港区政府副区长 史立军市政府市长徐克俭市政府副市长朱建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王金云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长进 姜堰区政府副区长
潘爱民 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徐保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围绕工作目标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区级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成海绵分区建设任务;推进指导本区范围内各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宣传。
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工作;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海绵城市理念推广、知识普及等,引导全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在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环节,依照规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对归口管理的新、改、扩建项目中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市法制办: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审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补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和创新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完善长效投入机制。并将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市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统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健全城市排水管网防涝预警和应急体系,制定和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岸线保护、面源污染控制等指标的落实。负责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海绵专项验收)等管控环节的监督检查。
市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引导。尽快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中,将有关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和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进行审查,制定规划条件管控办法,指导各区规划部门在项目审查中落实海绵城市技术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编制相关规划、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在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自身管养范围内按要求实施海绵城市改造。
市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编制相关规划、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防洪规划、城市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及洪水调度等工作中。
市国土局:负责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土地需求。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探索城市面源污染监控、评估、削减等机制、标准和方法。
市城管局:在城市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订相应制度保证非常规水资源用于城市路面洒扫。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全年降水总量预测,框定全年吸水总量;发布城市积涝预警,开展流域降水调度预报,服务海绵城市建设。
市水文局:负责土壤墒情监测工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水文分析成果,为城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水文服务。
市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部分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负责市级海绵城市项目在园林绿化方案、施工图审查环节进行管控;指导分区绿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维护的要求;在市区危旧房改造、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中落实海绵城市的相关建设要求;督导住宅小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做好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
市城投、交投、水投集团公司等建设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海绵设施项目建设,做好海绵设施建设项目的筹融资、建设等工作。
其他部门: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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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岐山健康城建设实施方案
岐山县健康县城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岐山建设的决定》、县政府《“健康岐山2030”规划纲要》及《2018-2020健康岐山行动计划》,为做好2018年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健康作为县城发展的优先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形成衣、食、住、行、用、娱、享、养等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从行业、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工作环境。
(三)体现岐山特色。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紧密结合县情,体现群众意愿,深入开展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较强的活动。
(四)实施项目带动。坚持健康岐山建设工作项目化,项目社会化,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培育扶持健康发展项目,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促进工作落实。
(五)完善参与机制。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畅通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健康县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健康岐山建设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体系完善,各项公共政策基本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建立,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创建有新进展,相关指标稳定达标提升,县城环境持续改进,社会更加和谐,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健康环境
1.加大健康县城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启动“大卫生大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开设健康县城专栏或专题节目,发布健康县城免费公益广告,围绕食品、药品、饮水、就医、安全等主题,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县政府及各部门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健康县城建设信息与动态新闻,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置一批健康县城宣传牌、滚动屏、宣传专栏等。成立健康教育机构、健康教育协会,所有镇街、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设立专(兼)职健康教育服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文物广电局、卫计局、其它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健康县城规划和建设。将全民健身公共设施纳入县城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健康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33 施。完善供水、排水、治污等市政设施,提升街道、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及功能,因地制宜增加健康促进元素。进一步完善周原广场、礼乐广场、凤鸣广场、县体育场等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加大社区和镇村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建设力度,年内建设健康步道5000米以上,县城现有广场公园设置体现健康主题的游园小区,开展县城公共场所健康元素和设施建设试点。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30%以上,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共享。今后新的楼盘开发、社区建设应在配套的社区服务用房中设立“健康小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卫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3.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改善。开展重点流域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湋水河、横水河和北干渠生态治理水平,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每季度公布一次监测检测数据。从2018年起,各镇也要向社会公开本辖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卫计局、住建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4.大力改善大气质量。强力实施铁腕治霾,系统推进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六项措施,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露天烧烤和小企业治理,推进电能替代,坚决淘汰“黄标车”,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推进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县城城区全天候、全时空禁止
34 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二氧化硫(SO2)、一氧化氮(NO)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臭氧(O3)等4项污染物平均浓度有较大幅度改善。全年空气优良天数(全年AQI指数)不少于250天。(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5.建设绿色岐山。突出县城出入口、广场公园等重要区域,打造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和市民休闲林。以道路、河流为重点,抓好缺林少绿和断档区域绿化,提升岐蔡线、西宝北线、关环线及干线公路沿线绿化水平,打造百里绿色长廊。提升城市公共场所绿化美化品位,消除背街小巷绿化死角。推进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县城人均公共绿化面积大于1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年内,新创建命名一批园林式单位和社区。(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6.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清洁收运,县城生活垃圾密闭压缩运输率10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投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力度。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无害化处理。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改厕,提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鼠、蚊、蝇、蟑螂等
35 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加强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年内县城至少建成2个以上标准化农副产品市场。提升城市街道保洁水平,持续开展月末卫生日、周末卫生日活动,及时消除发现的脏乱差现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卫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7.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将卫生镇村创建主要指标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卫生创建重点任务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深入开展城乡卫生整洁行动,蔡家坡镇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持续开展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农工部,各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健康保障
1.深入推进“平安岐山”建设。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最安全县城建设,保持“两率一度”全市领先。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信访和“三无”县创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道路安全防护,依托“天眼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控,深入开展“车让人”文明驾车、绿色出行等活动。各种
36 灾害损失较上年有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各镇人民政府)
2.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推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新农合工作,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四重保障”及兜底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将医保、药品采购、价格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功能整合到一起,推动“三医联动”,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等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实现领取社保金、看病就医、乘坐公交、银行业务、体育健身等功能一卡通用。积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3.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根据发展需要,加快县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青少年健康行为养成教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处罚、信用、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
37 作,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抽检合格率要继续稳定在96%以上,实施餐饮提升工程,加快“阳光厨房”建设步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5.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健康镇村、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夯实健康县城基础。全县健康医院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康学校和健康单位覆盖率达到50%以上,健康社区(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健康企业覆盖率达到20%以上,新增健康自我管理小组3个以上,新增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健康服务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全面实施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和慢性病分类干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实行“购买券”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年内,全县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较上年提高,儿童预防接种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有提升。(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
38 各镇人民政府)
3.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错位发展进一步深化,资源进一步整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每个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达到2名,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率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60%。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社区(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逐步拓展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编委办,各镇人民政府)
4.持续深化医改。巩固提升医改成果,进一步加大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改革力度,综合医改取得新的进展,广大群众医疗服务获得感有提升。(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委办,各镇人民政府)
5.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中草药基地建设。镇卫生院全部建起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所有镇卫生院、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6.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要按照4个100%要求抓好健康扶贫,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倾斜性保障政策和“一站式”
39 结算,落实农村贫困人口11种大病专项救治动态跟踪和销号管理。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年度健康扶贫任务完成。(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健康人群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普及《健康素养66条》知识力度,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为主题的“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引导市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启动市民健康评估监测,开展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健康营养干预,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活动。全面深化控烟宣传教育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强化政府支持引导,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协会、养生协会、户外运动、健康旅游等社会组织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市民参与广泛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健身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卫计局、机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
3.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大力提倡婚检,加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40 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发展、出生缺陷儿童早期干预治疗等综合防治。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落实促进学生健康的综合管理措施,有效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妇联,各镇人民政府)
4.加强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心理疏导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各类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和管理。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失独家庭”关爱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
5.强化康复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措施,确保有康复需求的居民能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6.壮大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五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更多热心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参加到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中来。组织健康促进志愿者进社区、医院、学校和企业,面向广大群众、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年内建立各类健康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支,发展志愿者不低于5000人,能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健康主题志愿者活动,带
41 动市民全面关注健康、热爱健康、维护健康。(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总工会、妇联、卫计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发展健康产业
1.发展壮大医药产业。进一步挖掘我县中医药资源,加速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突出岐伯等名人、文化遗址等传统文化资源,结合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壮大我县健康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农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年内,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并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共建、业务协作,开通转诊、接诊绿色通道,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不低于30%。分别抓一批社区(村)、公民营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幸福互助院等医养结合示范点(单位),初步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居家、社区、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疾病康复、长期护理、慢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规范建立,服务工作普遍开展。(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体育产业。重点发展健身休闲、竞技表演、体育彩票、体育用品生产及销售等产业;增加体育市场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年内,争取承办市以上体育运动赛事2场以
42 上,组织县区体育比赛5场以上,以竞技体育带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以全民健身运动促进我县竞技体育水平提升。以雍川镇为重点,大力支持发展以体育器械生产为主的健康文化产业,与西岐生态风情园相结合,建成集体育产业,健康养老,健身休闲,养生餐饮,体育旅游等为一体的体育特色小镇,推动县域内体育产品生产、运动医学、健康文化等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
4.加快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按照“智慧岐山”建设规划,启动县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区域间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影像检查结果、住院病案、社区慢性病信息等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建设区域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加强数字化医院建设,促进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信息化互动,自助完成挂号、缴费、取药、检验结果查询等过程,提高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建设健康服务门户网站,开发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便民惠民应用,面向公众提供统一的预约挂号、健康信息查询、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开展可穿戴健康设备与健康管理平台对接探索,推进健康管理信息化。(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43 5.加强健康统计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健康产业主要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包括提供健康服务的市场主体数量、健康产业GDP等,并与中省市有关要求相衔接,开展我县健康产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会议,研究部署健康县城建设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加强监测评估,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需求评估。由县卫计局牵头,各镇、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参与,通过入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专题研究等方式,完成县城健康需求评估服务,找准县城健康重点问题,掌握群众主要健康需求,提出政策建议和行动计划。
(三)完善政策保障。各镇、各部门要将健康理念及相关内容纳入县城规划、产业发展、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之中,并保障落实。
(四)落实经费保障。2018年起,县财政要建立健康岐山建设推进工作专项资金,同时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健康县城建设相关项目的投入,保障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行动落到实处。
(五)强化评估考核。健康县城建设做为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列入2018年县镇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年终,44 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第6篇: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
施方案-编制提纲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 生态本底情况:城市开发前的自然生态状况。1.2 城市现状。1.3 试点区域:
区域划定的原则、依据和位置,汇水分区情况等;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确定依据。
2.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2.1 必要性分析:从当地城市发展实际需求,以及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水安全战略需求的角度,分析建设海绵城市的必要性,突出重点、有所侧重。
2.2 问题分析:重点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雨水资源有效利用、防洪与内涝灾害治理等角度分析试点区域存在的问题。
2.3 需求分析: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试点区域的需求进行分析。
2.4 工作基础: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制度机制、做法与成效、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须附已开展工作、已建成海绵区域的视频辅助材料,说明和展示实际效果,不要做成城市宣传片)。
2.5 预期成效。
3.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
3.1 目标和指标:总体目标应符合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与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一致、清晰,并分解落实到各汇水分区、地块,提出具体指标以及指标测算依据。
3.2 技术路线和措施:强化总体布局,因地制宜提出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的技术路线;合理安排“渗、滞、蓄、净、用、排”各项措施,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工程设施作用,体现系统性、整体性、完整性,避免出现“为海绵而海绵”、LID措施“打补丁”、过度工程化等。
3.3 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根据技术措施,在经济技术比较基础上合理安排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海绵型公园和绿地设施建设、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防洪和排水防涝、管网建设与雨水收集利用等工程项目,明确投资规模。
3.4 项目进度安排(甘特图)。4.建设运营模式
4.1建设运营模式选择。鼓励采用“技术+资本”、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合同管理、激励约束和按效付费机制建设,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
4.2 PPP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融资结构设计及具体机制安排;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5.保障措施
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制度、运营管理、资金保障、能力建设(能够满足试点目标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等方面。
6.附件 6.1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批复文件。6.2 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文件汇编。
6.3 已颁布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标准图集等(只列出名称和颁布日期)。
6.4 工作基础视频文件(光盘)。
第7篇:创新研讨会专家发言录音安徽海绵城建设协会
尊敬的蔡校长、尊敬的恭文处长以及各位领导和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荣幸有这个机会跟大家共同来交流一下海绵城市建设的情况。那么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据我所知也是省一级的也是专门这个领域协会的第一个。刚才也了解了一下协会的办会情况,也听了前面几位领导的讲话。使我感受到安徽应该说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还是深入人心的,而且有很高的认识。
而且据我所知我们现在省里面有一个试点城市,省级还开展了九个城市和六个县级市的试点工作。而且今年还明确提出了要求完成10%的城市建设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听了这些呢,我感觉到很欣慰。
前面几位领导也都讲到,总书记在13年针对我们国家的当前城市新型城市化建设发展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及时提出了我们要好好的管控好降雨,尤其是城市的降雨。当时总书记说是一下雨就涝,我们应该用新的绿色的发展理念去管控城市的降雨,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进化的海绵城市。那么在这之后国务院发布了海绵城市的指导意见,建设部也及时出台了海绵城市技术导则。我们也会同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国家的试点工作,现在这项试点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去年总理专门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地提出要大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又有里子。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来解决城市当中面子很风光,里子一片糟的现象,把面子里子的问题都解决好。
这次我觉得我们省里及时地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协会,一定对安徽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乃至对全国都会有着积极的作用,另外我相信正如阚局长所言要对社团组织提出更高的希望和要求,我相信海绵城市建设协会能够在蔡校长领导下会把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做得很到位,同时也推动着我们社会的绿色发展,尤其是城市的绿色发展。
今天我想围绕着海绵城市建设向诸位作三个方面的汇报。
第一个我们还是要问问海绵城市建设为什么要推?前面我已经讲了,现在我们海绵城市建设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大量的硬化,而硬化的结果是把水文循环的规律给破坏了。我们在没有建设城市之前,我们水文的径流大部分能够快速形成的径流,我这里说的是全国平均,大约为30%。现在我们城市建设,由于大量的硬化,使我们的城市降雨径流已经达到70%甚至更高,形成一个快速的径流。那么在这个快速径流的过程中,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水文的规律给破坏了。国际上的研究和结论很明确,说如果一个地方的水文规律被干扰和破坏10%的话,对当地的环境生态就会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不至于出现可逆的;但是如果超过30%的话,这个地方的生态就会逐步逐步的恶化。现在我们城市建设目前就是这样的。因为我们过去城市建设的理念——不修柏油路不搞硬化路面,好像就不是城市就跟农村一样了。但是由于我们这种建设的理念和结果,导致了我们生态的破坏、资源的短缺、环境的污染和安全的风险。我们的水质,尤其是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有的地方甚至断流,一断流就根本谈不上生态效应。我们的水资源短缺,人还是这些人,但是局部地区的效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们的水环境到处都是黑臭,要不然我们怎么提出黑臭治理,刚才陈主任也谈到。合肥市今年四五月份便要考核,水十条当中明确提出来36个重点城市,去年年底要消除90%的黑臭水体。我们现在逢雨必涝,这些现象非常严重。每年一到汛期对我们城乡建设部门管水的同志们就是考验,几乎天天都有媒体报导:这这这淹了、那那那涝了、哪里哪里又看海了、哪地方的公交车又变成水陆两用了等等等。
当然我们现在对“涝”更敏感了,因为城市的财富在增加,财富越增加意味着城市越脆弱。但是现在不比以前,现在有15公分的水深小汽车就要趴窝了,然后就导致了我们的公共交通出现了混乱。所以这都是由于我们对雨水的管控没有做好,带来的这些问题。
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大家可能很多人都清楚,国外尤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他们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完成了他们的城市化建设。由于他们过去也是那样的理念,也是硬化,他们开始重新认识对雨水的管控。并不是说我要雨水资源化,他实际上也是因为对于水的管控没有做好,他也出现生态问题、也出现资源问题、也出现环境问题、也出现了洪涝问题。
现在有些大城市在研究深隧。研究深隧都是在低影响开发之前,大家也都知道巴黎的下水道,做得非常大,里边儿可以打枪战,可以开汽车,说明了什么——利用率太低,为了解决城市安全建造这么大的灰色建筑设施。东京在东京湾搞深隧,11米直径;我去年上美国芝加哥,芝加哥是世界上第一个搞深隧的。到现在还没有建完,灰色基础设施这做法有问题。
那么寻求其他的路线,大家也可以看到从防洪,然后防洪和景观、防洪和水质污染、防洪和流域生态的恢复、防洪又跟水资源的利用、防洪又跟环境生态的演变。原来从一个单打一的概念,逐步逐步综合,所以国际上也是如此。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不是人家走过的路我们还一步一步跟着他去走?还是我们通过几步并行、弯道超车,来解决我们目前既要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又要对一些已有的城市,尤其是老城市,要让它锦上添花。通过我们的修复——生态的修复也好,拾遗补缺的形式也好,我们去把城市问题给解决。当然,我们的新城市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传统的建设思路再走下去,做完了再来花钱重新改。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了中国要建设海绵城市。我觉得总书记高瞻远瞩,把国际上一些城市发展的先进理念,跟中国城市的需求进行了很好的结合,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思想和理念。这样的话就使我们作为城市建设的工作者,逼着我们去思考建设、逼着我们去学习、逼着我们去认真分析问题。怎么办?
所以我说,海绵城市问题出在了我们对于水的管控失控,使原来本身具有的海绵失效。之前说了原来我们只有30%的降雨形成快速径流。
安徽有很多好山好水,尤其是黄山、九华山。大家可能有一个印象,黄山、九华山下大雨时候,他的小溪的水质和水量跟他的平时变化不是很大。不是像很多城市那样,哗一下雨,快速的形成了河流。在人类活动的过程当中,尽可能的去少干扰,使他的海绵体功能不要失效,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真谛。我们不是一个建设海绵,我们是通过我们的新的理念和方法,不要干扰原有的海绵效应。大地本来是有海绵效应的。他为什么降了雨只有原来30%甚至以更低,不会形成快速径流。他都是通过渗、滞、蓄,慢慢的缓释蒸发,再参与到水汽的循环,所以他涵养了一方。我们是快速地排走了结果,水资源短缺了、地下水位也下降了、河湖也干涸了、沙漠化也来了。
所以海绵城市建设的真谛就是这样。15年国务院出台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要求,提出了任务目标、提出了方法同时也提出了政策支持。中央有关部门还在加大对海绵城市的引导性的资金支持,前面我们搞了两批,今年还要继续进行。
应该说在这个文件当中,开篇就把海绵城市基本的定义给做了一个概括,就是通过对城市的规划、建设、管控这三个环节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统这几个方面的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滞蓄和缓释的作用来控制雨水径流,尽可能的让它恢复到自然。来实现我们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所以说,海绵城市建设本身是一个新的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式方法,在新的理念上提出一种新的方式方法;
第二个所有的规划设计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在城市规划当中这么几点,应该说在城乡规划法中最明确的是两个,一个是我们的城市总规;一个是我们城市的控规和详规。我们在城市总规的过程当中,现在有一些问题。
问题最大的是什么呢?我们在城乡规划法当中,非常明确我们城市总规有两大功能:第一个是布局。布局有功能布局、有生产力布局、有社会经济发展布局、有生态要素等等;第二大功能就是协调,协调各种利弊关系。那么在协调利弊关系和布局的过程当中,一定是各个专业都要同步进行专项规划,这是城乡规划法当中明确提出来的。各个专项规划是总规的组成部分,但是很遗憾我们很多地方在做总规的时候,专项规划做的不深入,而且有很多的是专项规划他们没有做根本就不做。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因为我们经常也看到一些城市报道,国务院来审批的城市规划,有的规划,甚至于就是抄,只重空间布局,不重各种关系的协调。那么在这种过程当中,为海绵城市建设没有创造很好的基础,所以建设部15年及时出台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就是要求制定总规的过程当中要同步的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如果你不去同步建设,就在后两个规划当中你无法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后面的建设和规划当中就显得很被动。
所以我们说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过程中,就应该把海绵城市理念把他装进去。现在最关键的,我们过去做总规,我们现在有的地方城市建设把原来的我们的自然水体生态格局给破坏了,那么后期就靠大量的灰色基础设施重新去管理。这种情况现在很多,所以我们要求在海绵城市作专项规划,在总规过程中,首先是要为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他所基本依托的生态格局要把它保持住,这样的话才能在我们后续的控详规当中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这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我们在详规当中,海绵城市的原则和他一些基本的框架必须在总规当中予以体现。在控详规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在控规就可以把一些原则变成指标。毕竟总规相对而言尺度较大,有些图有些点,有些尤其是红线、绿线、蓝线跟我们建设最有关的三条线,有的时候很难在总规划当中,去准确地落地。在海绵城市设计的顶层设计的过程当中就能够把它确定下来,这就是我们对海绵城市建设完成了一张图,就是在顶层设计的过程当中,就能够把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融入进去。
那么作为专规的产出成果,有几个关系具体化。第一个生态格局,过去我们都是一直都在谈论都去参观很多徽派的建筑、徽派村庄的营造,跟我们现在几通一平截然不同。刚才我所说的这几个关系,都是目前当中我们在真正的城市建设当中所忽略的,水质跟水量的关系。什么叫水质跟水量的关系?我们有些图画的很漂亮,你问他这个水线在一年当中什么时候的?说不清楚;而在这个时候过程当中呢,你的水质跟水量又是什么关系?说不清楚。那我们这这个规划建设后期不知道该怎么做。生态一定是自然的,但是有些自然的东西对极端的气候的是应对不了的,那么怎么办?尤其是城市这种高密度聚集的过程当中,不可能完全靠生态。还要加上一些必要的灰色基础设施来解决我们的安全问题。
但是这两种关系——现在海绵城市最大的问题是什么?绿色基础设施跟灰色基础设施结合完了以后,使这两者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至于要么是绿色基础设施不足,要么是灰色基础设施不足。现在我们不足的现象更重,我们现在等于是灰绿都没做好。
那么我们的分布跟集中的关系非常关键,我上大学那会老师告诉我们在规划过程中——上游布置自来水厂,下游布置污水厂。这种规划布局都是个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你用完了以后处理处理就排,当然在那个时候控制城市绿化可能不到百分之三十。城市可能有很大环境容量。现在我们的城市化率和我们现代城市的高度的聚集和他的社会经济所扮演的角色,人口已经是百分之五十八点几了,我们现在成了大股东了,我们的人均收入总量GDP肯定超过百分之八十啊。所以说在这个地方的环境负荷大家肯定可想而知了,人多经济总量大,一定是环境承载能力不如其他地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而且我们还有其他很多的地方,好多的地方河流断流,水资源开发已经是比较大了,基本上你的生态径流没有,然后这边还要大量的自来水消耗完了以后产生的污水把它排掉,能不能这个时候我们还要解决一些生态的用水,那这个时候我们的分布和集中,过去我们都是大集中,现在可能我们要考虑分布。这个地方这个问题在北方非常严重,我举个北京的例子;北京一年三十八点五亿的用水量,本地自产水量充其量不到二十个亿,现在南水北调给他十个亿,还有缺口十个亿,怎么办?
因为他现在没有生态容量,他把现在所有的十七个主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改成再生水厂,把这些再生水全部用在我们现在城市的生态景观用水。那么我们绿色和灰色、景观和功能,这涉及到我们的灰绿结合、涉及到我们的蓝绿结合。过去我们专业分类的太细,各种线尤其是绿线,他们一些园林景观的单位,对市场很敏感。现在我们特意提倡蓝绿融合,总书记在讲这个定位的时候。要求他们一定要“蓝绿交织”。以前我们蓝绿完全是断崖式衔接,最后互相都成了排斥作用。所以现在我们希望搞园林绿化的景观要具有功能,把景观留给老百姓,把功能留给工程师,不能再说景观功能完全分离。
所以我们蓝线、绿线应该怎么划?不是像过去那种断崖式衔接,我们现在希望他们能够是交错的,这样我们绿带的自然净化的功能就有了,也给水行业减负。那么我们的地上地下、我们的岸上岸下,我们还有一些基本的指标性的东西。为什么我们过去提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就是衡量你海绵体破坏程度,或者叫修复程度这一项指标。它就是拿你原来的径流进行对比,那么我们水环境的质量,我们的安全性、我们资源的利用,现在我们资源当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生态补给。生态流量没了大家现在还在讨论我们现在污水处理厂是不是要移接,是不是要达到准四类,有的甚至与要求四类。是不是这样?可能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和方法会给你一条路线。
那么我们生态的目标一定是不忘初心,为什么先讲背景,现在我们有些地方一介绍海绵城市,说我就是水资源利用,我就是防涝。我觉得这都是片面的,所以我们一定是综合的来分析。包括我们的生态环境,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我们要立竿见影与久久为功相结合,不要让久久为功,就是让老百姓没有获得感。所以我们现在提出来黑臭水体治理也是这样。黑臭水体治理是我们第一个目标,先解决感官问题,可垂钓,可游泳,逐步向四类三类去过渡。
那么这些都涉及到我们的这些指标,这些都是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这里边提出来了包括污水处理率,包括我们的雨污合流的溢流污染,包括我们的再生利用等等这些。那我们的安全更是了,我们排涝的标准,如何把水资源平衡。现在我们从技术条件上,从现在我们的发展阶段和经济能力上,如果这些理念深入人心了,如果我们的物质基础再达到一定的水平了,我相信总有一天先解决我前面说的,我们的污水处理厂布置在上游,我们的自来水厂布置在下游,自己就把自己的事儿做干净了。那个时候你的水资源的平衡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当然了现在也有很多的技术再发展,包括我们现在大量的节水技术。所以我想呢这是需要我们在顶层设计当中,必须要加以综合的分析。因为什么呢?现在我们不是一个单打一的目标。我们现在多少是以水作为为载体的?所以我们是多目标有生态的问题、有资源的问题、有环境的问题、有安全的问题、有文化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通通是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去统筹解决。
这就是我们要在顶层设计当中必须要有清醒的思维,我们才知道海绵城市怎么来着手。这是我想讲的第二个部分。
第三个部分如何来实施。主要还是讲一些从技术路线的角度。海绵城市的五个目标修复水生态,这是在国务院文件当中明确提出来的。我们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复兴水文化。但是我们从什么入手呢?从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从这个问题为导向开始切入。因为海绵城市的概念是很通俗,它有稀释的作用,也是吞吐的作用,一个吞吐的过程。它一旦到了城市建设当中能解决什么问题?它身边能感受到,就是这个问题导向。就是我们现在提出来的。这四句话是在国务院文件当中明确写的。
那么好,我们老祖宗是怎么做的?
梯田。大家都知道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的创举,是世界文化遗产。它怎么解决人、地、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那六个字,渗、滞、蓄、净、用,完成了渗、滞、蓄、净、用以后它溢流,溢流到下一个梯田。它就是这样他在调节水文的过程当中,并不去独吞。
我们把过去的快排进行转化,我们把过去的末端治理进行转化。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为什么我们出了这六个字,实际上就是我们认真观测了海绵。现在我们的小区建设一滴水下来都要买管子把它排走。如果我们的小区建设都是这样的话,可能园地的生态效应就可能会腐。我发现西递宏村就是这个概念,我发现我们的老祖宗也是这么做的。老祖宗选地一定背靠山,左右有水有高地。既能够解决用水也不出现安全问题。我们老祖宗太厉害了,过去他们讲风水我们都认为是玄学,拿现在的理论一分析他们讲的确实有科学之处,只不过那个时候中国人科学的普及程度不够,所以呢很多人不明白。他们就玄学化了,但是现在一看真是厉害。所以我在国外讲我们海绵城市的理念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智慧。
所以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我们的技术路线。我们把末端处理,过去水行业就是搞末端,一滴水都是市政去管,老百姓从家里排出来的,路面上的雨水,我们每一家都有雨水管,最后到到了市政马路上,造成了共振效应。那么我们要改变,同时我们要把我们的快排改成我们梯田的做法,渗、滞、蓄、净、用、排。通过这个来解决我们海绵城市建设的方法问题,路线问题。
我们的路线决定了以后方法也明确了怎么入手,我们一定要保证我们的山水格局,我们的山水格局就是要把城市在他的自然格局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让他海绵体发挥作用。那么我们应该把城市并成三个区,汇水分区、排水分区和它海绵建设的项目分区。
从总规来讲是从上到下,从实施的角度来讲是从下到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总分总。总规的过程当中我们是总考虑,在实践的过程当中是分着做,最后的集合是形成我们一个总的目标。那么说起来很简单,汇水分区是自然的,一个城市当中根据他的地形地貌,有若干个它一定是通过等高线,就是所谓的自然的流域概念。但是这个流域概念和大的水系的流域概念不一样,大的流域的水系概念是分水岭。
那么我们城市一定是根据它的等高线,这个等高线也有可能和我们的排水管网系统衔接,有的是不衔接,所谓的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最后还有我们的建设属性,来这么分区。那么我们在系统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分两个;一个是对水量,源头的部分我们要经过径流控制率要把它在这里体现,而且这个地方一定是主绿。以绿色基础设施为主。然后我们在过程当中,实际上基本上大部分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是以灰色的东西为主。到了末端过去我们河道的末端都被硬化掉了。现在我们要恢复它,要灰绿结合。
所以现在海绵城市的开始,首先要从这两个——末端治理和源头减排这样的话,我们尽可能的少去进行满城挖。因为什么呢?从这两项指标可以看出来。
我们现在对小雨的要求高了,原来在13年国务院没有出台关于城市排水防涝的指导意见之前,我们对小雨的控制标准是一年,一年一遇。而是对城市内内涝的标准,那个时候是没有;13年以后我们提出来了,现在我们城市的小雨不积水的标准提高了;我们城市的内涝标准重新制定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现有灰色基础设施大部分基本上很多地方你连一年一遇对标准都达不到。那么现在我们通过海绵城市的做法使你的管径,还是这个管子不动,那么我们通过源头的径流控制来提高你埋在地下的灰色基础设施的能力。海绵城市试点的很多个项目已经体现了,那么我们径流总量控制的关系实际上也是根据自然关系。我们也应该实现我们70%的径流控制,我们的径流控制率怎么来?那个我们指导意见当中都有,其实就是根据前那前面的两张图推出来,我们一定要根据他径流控制率所对应的最大设计雨强,根据这个雨强来确定,这就是我们判别这个地方海绵效果如何一个评价标准。所以这个已经嵌入到我们规划标准的指标。
将来是10%也好,是不是达到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这就是一个基本的判别。那么我们可以讲一讲我们的实施过程当中,现在我们来讲源头应该怎么做。大家可以看到我们过去的做法所有的小区都是这样,绿化高高的耸起,绿化不能淹,客水不能进入,所以所有的绿地都要高高的耸起。不能有任何雨水径流进入它,这是我们的做法。然后我们所有的楼下道路都被雨水给毙了,因为它也不能接受,这样又怕淹赶紧把它排走,赶紧进入市政。
现在我们海绵城市建设就要用低影响开发这种理念——径流控制。我们现在换了一种做法。我们那个时候就提出来那个时候刚刚和美国人学习LID技术,01年的项目在北京。后来我们把小区的所有雨水管取消不要了,让它先在自然的场地下完成渗、滞、蓄、净、用了以后再排,所以我们在这个小区不设于雨水管,我们让道路高起来了,道路和绿地的关系变了,让绿地下来,让道路上去。过去我们都是平平的,小区排水通过管子就走了。现在我们不用管子,我们通过他的微地形,过去我们都是一马平川,底下挖管子排入到市政,那么现在我们改成了微地形。而底下的管子全部取消了,通过微地形渗、滞、蓄,最后达到的我们的雨水花塘,而在这个雨水花塘的地方设置了一个溢流管,我们要求小区景观必须解决地面雨水有组织的地面径流排放,而不是我们过去有组织的管道排放,这样就完成了我的渗、滞、蓄、净、用、排。然后一旦降雨再大了就从这管子溢流了,保证和绿化之间的衔接。我们取消管子在过程中是怎么样?现在我们传统开发就是这条线,这就是我们设计管径的线。现在我们要把这个线改,通过海绵城市完成了渗、滞、蓄、净、用、排以后它才会产生出流,那么这个时候出流大大减少,也就是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管径减少。那么现在如果我们没有减少管径的话,就反应出来我们原来的管网强度增加了能力增加了,这就是我们现在所采取的海绵城市建设所产生的效果,现在各个试点城市都是这样的情况。这是我们我所举例遂宁市的一个例子,人家改做完了以后发现丸子不用动了。把前面修管子的钱全部用到景观上去了,这为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的大量的市场。
所以我们做海绵城市一定是省钱的,一定是环境和资本效应双赢的。如果说有些地方说是海绵建设城市就是费钱,一定是他没有真正掌握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设计方法,肯定是设计了两套,该省的没省导致的。海绵城市的方法是治黑治涝的灵丹妙药。
下面我解释一点怎么治理黑臭水体。现在黑臭水体的原因是什么?一个是雨污混接,源头上没有解决污染控制问题。我现在把海绵城市的源头不让你进管子,你再排不就排到地面上来了吗?我只能让你溢流进管子,那这个雨水管就不可能再去接污水,我从源头就把它把住了。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雨水管旱季就开始排污水,比比皆是。一方面是雨污合流能力不够,一方面是雨污分流错接混接。旱天排污水,所以说通过源头减排我从源头给解决;第二我们要发挥我们的后端,就是进入水体这一段的海绵作用。前面我们海绵建设解决你控源节污的问题,后面我们要给你解决自然进化的问题。除了自然积存、自然渗透,我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去解决自然净化的问题。
所以我就顺便说一点,为什么我们的水体会黑,水体黑的原因是因为水体当中本身的生态,自然的生态它是有三个区,一个是好氧区,一个是厌氧区。厌氧区的膨胀挤掉了耗氧区,最后就腐败了,水体臭黑臭了,这是它基本的原理。如果环境本身有自净能力的话,它会很好的把这三个层控制好。我们要知道了它的原理以后,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如何去控源截污,一方面如何去解决它的耗氧问题。我们的耗氧问题除了水生态系统的维持,同时还有就是我们所谓的流水不腐,就是要有它一定的吸释性一定要有它水的流动性。我们过去的做法就是这样。灰色完全硬化,硬化的结果就是把生态系统割裂了。新加坡的ABC计划对我们也是有很大的启发,他实际上也是一种海绵的做法。他如何保持行为、美观和洁净。(建成后穿紫河实景)人家结合泵站和他的管网如果他们源头,再减一点儿。后端再做一点儿那这个效果就更突出了。
我们在南宁那考河也是采取这种办法,我们那考核期我们最经典的做法就是把我们污水处理厂设置到上游去了。我们为什么要设置到上游,就是要让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作为这条河流径流补给。总书记去看了,非常满意。这这个电视上都播过,周边的地产房地产一下子就就火了。所以我觉得海绵城市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是可以挣钱的。怎么挣?如果要把灰色基础设施的改造都弄下来的话,你就会发现它会有多大的潜力。如果你再把它所产生的环境效应在打进来,那你又可能有收益来源。所以我相信海绵城市的建设一定是能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最后我觉得海绵城市现在说白了,真正的做法就是从治黑治涝作为切入点,不然你海绵总是你脑子里想的概念。生态啊环境啊资源呀安全呀文化呀,都是概念。但是以问题为导向,就是治黑治涝,如何把灰绿进行结合让它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这是我们海绵城市当中在试点的过程当中已经充分的体现了。
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在蔡校长的引领下,我相信安徽能做好。我就先介绍到这,有不到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8篇:创城实施方案
政府基建办创城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争创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安全、有序的施工现场为标准,开展扎扎实实的创建活动,努力使城市的各项功能更完善,环境更优美、清洁,为我旗年内实现争创文明城市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1、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 ①我单位负责的所有工地都要做到围挡、围墙、安全网设置规范;②安全制度健全,无安全责任事故,文明施工,无噪声扰民现象;③一定要达到工地整洁、职工宿舍、食堂整洁。要常抓不懈,力争以良好的状况,迎接“创城”验收。
2、落实工地围挡及出入口硬化治理措施:要求建筑工地的主干道工地必须设立不低于2.5米的彩钢板围挡,次干道不低于1.8米彩钢板围挡;工地出入口要硬化4.5米宽,15米长,15厘米厚的混凝土地面;雨天出入工地车辆必须进行水冲处理,防止向街路上甩带泥土;工地内物料堆放整齐,专人管理。
3、加大文明工地创建力度:以文明施工为突破口,狠抓建筑工地环境治理,促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规范工地围挡作业、控制二次扬尘、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工人宿舍等六个方面的标准,明确创建文明项目部、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的要求,使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更具操作性。同时,严格文明施工全过程管理,实行开工前现场文明施工勘验、施工中跟踪监督管理的措施,确保文明工地创建标准落到实处。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争创工作顺利开展,基建办成立争创“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为创城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后附名单)。
2、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我单位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
3、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体系。我单位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总结。
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附:政府基建办争创“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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