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随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该工作已成为平安建设工作一项常态化重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平安办《关于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四个精准”(即:精准排查防控、精准宣传教育、精准帮扶救助、精准督促指导)和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河流、湖泊、水渠、泳池、坑塘、工地积水点等所有可能发生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 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每年全县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零发生”,杜绝发生重大溺亡事故,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双牵头”组织管理模式(即:由县委政法委与县教体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并成立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组长由县委政法委和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相关单位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三、职责分工 1、县委政法委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并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配合支持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实施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精准督促指导。
2、县教体局负责对全县专项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掌握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动态,督促指导落实工作。组织推动全县中小学校精准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尽可能使学生和家长了解溺水危害、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突出暑期前后重点时段,对农村地区、多水域地区,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及时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在校中小学学生家长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附件二),对因疫情防控未到校参加学习的学生家长实行线上签订形式,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乡镇(街道)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村(社区)干部进行巡查和劝阻。指导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开展救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4、县水利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各类水库和河流、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和水深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管理人分别负责。
5、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渡船、码头、浮桥的安全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渡运安全。
6、县住建局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7、县民政局要落实精准帮扶救助措施,将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摸清底数,提供经费支持,牵头协调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搭建信息资源平台,广泛凝聚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力量,精准配置社会资源,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确保其获得实实在在的帮扶救助。
8、县文广旅局负责加强各类旅游景区内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督导旅游景区内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9、团县委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中小学利用班、团、队等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针对未成年人,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
10、县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村(社区)落实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
11、昭平台水库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鲁山管理处负责各自的日常管理,在重要库岸、堤坝地段要设立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巡逻防控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自5月1日起,全县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利用电视、宣传车、横幅、大喇叭、网络、固定标语、宣传彩页等线上线下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结合起来,组织新闻媒体向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部门要组织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持续开展溺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5月底前实现第一轮防溺亡专题教育,暑期放假前完成第二轮专题教育,达到家长、学生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各类未成年人群体的排查及各类危险水域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
由县民政局牵头,对留守儿童和孤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由各乡镇(街道)对辖区辍学未成年人进行逐一排查,并对辍学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孤儿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附件二)。各乡镇(街道)综治办组织水利、公安等部门会同各村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尤其是近三年来发生溺亡事故的高危水域落实巡查制度、设立警示标识、水深标识,需要加建加固防护栏的,要及时加建加固到位。全县所有大中小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添置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救援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认真填写《乡镇(街道)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附件三),并与5月15日前上报县防溺办。
(三)重点防控阶段(5月下旬—9月底)
县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与乡镇(街道)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督员、巡防队员、巡河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下水未成年人。乡镇(街道)与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未成年人,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要加强技防建设力度,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完善管理制度(一)工作台账制度。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
二是各未成年人群体情况底数清。除在校学生外,对辍学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都要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监护责任落实;
三是重点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月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实行月报告制度,即每月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上月工作情况向县防溺办进行一次书面报告,出现溺亡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半月督查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县防溺办将组织督导组每半月对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促检查,重点督查“五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二是对未成年人在校以及节假日期间全天候监管是否到位;
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水域防护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
五是对重要时段、重点水域开展巡逻防控是否到位。
(四)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将严格按照《平顶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溺亡2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约谈;
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要挂牌督办。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本系统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防溺办。县防溺办联系电话:5056801,邮箱:lsxfnb@163.com。
附件一:鲁山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附件三:《乡镇(街道)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鲁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附件一:
鲁山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志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曹国辉 县教体局副局长 副组长:
姚 锦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俊芳 县委政法委原防范办副主任 申国利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保国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李三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铁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范小伟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匡文斐 县妇联副主席 王靖文 共青团鲁山县委副书记 赵广阔 县河务局副局长 杨文胜 昭平台水库管理局安委办主任 张 鹏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鲁山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
张朝强 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科科长 张 松 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办副主任 杨三孩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郑国志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运输管理股股长 杜圆圆 县水利局防汛办工作人员 师中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站长 黄松阳 县民政局儿童福利股股长 刘源远 县文广旅局质检所副所长 牛英斌 县妇联办公室副主任 姬培培 共青团鲁山县委学校部负责人 裴红强 县河务局防汛办主任 宋学民 昭平台水库管理局安委办副主任 王金辉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鲁山管理处安全专员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措施;
督促指导各地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调查处理重大溺亡事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朝强同志兼任。
附件二 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 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溺水事故是危害假期青少年安全的“第一杀手”,为确保学生和未成年人安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家长互相配合,有效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婷戏与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特与与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监护责任承诺书,家长(监护人)应承诺做到以下各项:
一、对子女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子女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区域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外出务工家长(监护人)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教育子女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
三、全面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和监护。持续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四、因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愿意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生(被监护人)签名:
所在学校(社、社区):
年级班级:
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20年 月 日 鲁山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乡镇(街道)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乡镇(街道):__ ______ 盖章:
单位名称 地 址 防溺水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防溺水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数据需填写)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辖区河流数:
水库数:
水塘数:
2.设立水域防溺水警示标牌数:
防护栏数:
(米)
3.溺水救生设施配套数(套):
4.辖区防溺水“安全地图”(绘制和发放情况):
5.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6.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乡村大喇叭、街道宣传栏等):
7.对缺乏监管的孤儿、留守、困境儿童等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帮扶:
8.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数(免费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
9.辖区水域专兼职检查和巡防人员数:
10.其他问题:
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 ____月______日 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 __月______日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 1淳化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2XX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3关于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方案
- 4某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民阅读进机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 5XX镇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6XX县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7XX乡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8学校对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9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 10关于印发《全镇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11XX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