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狠刹教师有偿补课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我校教师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学校为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包括一对一补课;
(五)严禁教师参加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教师为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严禁教师进行线上有偿补课,为线上培训机构提供生源信息或参与线上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机构,出台方案,落实责任。
为开展好本次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小组。
校长为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实施“一岗双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教育。
放假前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有偿补课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再次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冀教师〔2020〕15 号 )等文件精神,就本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全体教师签订《献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三)公布举报渠道。
我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公示有偿补课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317-4627956 4630565,并以《告家长书》或短信等形式向所有学生家长阐明有偿补课的危害,告知学生严禁参加有偿补课。
(四)开展自查自纠。
我校在放暑假前,通过问卷调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排查,及时、准确掌握每一位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现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理并报教体局。
(五)实施“警示提醒”机制,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放假前,学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重点人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班主任及曾经被反映过或存在有偿补课苗头的教师)进行警示谈话,暑假期间,学校要通过微信、短信定期对教师们进行警示提醒,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表明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的决心。
(六)扎实做好巡防工作。
我校巡防小组,每周至少巡查2次,每次至少安排3名巡防人员,巡防时间每次不少于1小时,重点是本单位教职工居住的小区、村庄或能集中补课的租住区域、教育培训机构。查看教师所在楼道或住所是否有成批学生进出;查看教师是否在家中集中授课;摸排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是否有本单位教职工出入。每次巡查结束后要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并在学校教师群中适时通报巡访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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