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职业行为,现开展@@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有效遏制学校教师“组织开办校外有偿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在职教师。
三、整治重点
1.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2.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4.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或担任职务;
5. 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
6. 利用网络开展线上有偿补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校要及时制定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全校教师知晓专项治理内容及要求。
(二)学习教育。各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再次学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理解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三)加大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公示栏、家长QQ群、家长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严禁有偿补课政策法规,切实增强教师依法从教的自觉性。
(四)签署承诺。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签署《@@区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见附件),并于6月30日前完成。
(五)自查自纠。各校在职教师要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如实填写《@@区在职教师个人补课事项报告表》(见附件),实事求是向学校报告个人相关情况,由学校留存备查。学校要通过教师个人自查、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多种形式,周密排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
(六)接受监督。各校要设立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要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为:工作时间05@@-8#######,休息时间05@@-######,请各校一并公布)。
(七)压实责任。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违规教师从严从重处理;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予以重点查办。
(八)总结提高。各校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查处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建立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评奖惩制度、有偿补课承诺制度、教师年度考核等制度。各校要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教师、健全一套制度、促动一所学校”。将专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抵制有偿补课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畅通举报渠道。各校要结合实际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通过网站、学校公示栏等途径公示相关信息,保证举报渠道畅通,响应迅速。
(二)建立检查机制。区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区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对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教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区内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从严从重处理。专项整治期间被查实的在职教师,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追究所在学校负责人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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