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1篇: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邮箱(#url#)及举报电话:432120 5、***承诺人:xx-xx小学201X年7月4日禁止补课承诺书根据(辽委办发【201X】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X】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 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及(辽教电【201X】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校长:承诺人:九龙小学201X.1.22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得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承诺人:201X年9月日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X)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承诺人:(签字盖压)学校:201X.11.23日
附送:
严禁滥办酒席承诺书
严禁滥办酒席承诺书
严禁滥办酒席承诺书为严格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黔县党发(201X年)21号)要求,积极参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本人作如下承诺: 1、办理婚丧事宜坚持从简节约,根据有关规定控制规模,绝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并按程序报批、备案;
2、办理婚丧事宜时不向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发出邀请; 3、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种酒席; 4、不参与除婚丧事宜外的酒席的吃请、送礼;
5、不为他人办理违规酒席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处理。单 位(公章):201X 201X年X月X日 承诺人:长顺县教育系统严禁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试行)》(长党办发201X2号),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等各类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
三、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
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惩罚和处分。承诺人:201X年9月 日滥办酒席单位承诺书根据《仁怀市治理城乡滥办酒席试行办法》规定,为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我单位郑重向市教科局纪委作出如下承诺:
一、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认真学习,要求写出心得体会,并向学校作出承诺;
二、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办法》中相关规定,不出现滥办酒席的违规行为;
三、单位不以乔迁、揭牌、庆典等任何名义办酒收礼; 四、单位不向违反《办法》规定的教职工(含临聘、离退休人员)提供一切便利,并积极收集各种情报信息,若有违反,绝不姑息。我单位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因未信守承诺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单位法人代表及领导班子承担。监督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关于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和制止滥办酒席的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单位: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坚决制止大操大办、狠刹乱办、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倡导文明新风、制止大操大办、遏制“人情消费”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的通知》(方党办通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块负责的原则;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一)对象:居住在本乡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和农村群众(含流入人口)。
(二)范围:不属于以下范围的酒席一律禁止办理:
1、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夫妻离异后复婚的不在此列);
2、配偶及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或由本人赡养的老人过世。
三、组织实施各村负责抓好本辖区违规滥办酒席工作。乡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强化执法和全力配合各村开展好此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纳入《村规民约》
1、召开全乡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动员会,各村在广泛征求民-意和思想宣传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完成《村规民约》的制定,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规民约》,规范酒席办理。
2、各村在人口聚集地张贴《关于狠刹“请酒风”,践行“移风易俗”的倡议书》;召开村民大会宣传《致兴隆苗族乡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宣传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内容;同时制定《禁止大操大办承诺书》,要求从领导、干部和群众人人进行承诺,达到家喻户晓。
3、治理滥办酒席工作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二)规范申办程序及规模 1、婚事酒宴办理:
(1)群众的申请:由办理人在办理酒席10日前凭《结婚证》向所在村委员会书面申报,经所在村委员会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
(2)国家公职人员的申报:由办理人在办理酒席10日前进行申报,科级(含主任、副主任科员)领导干部的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属实盖章后,向县纪委申报;股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含村干部)的申请,经乡主要负责人向乡纪委申报。
2、丧事酒宴办理
(1)群众的申报:由办理人在丧事结束后10日内,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的同时向村委员会备案。
(2)国家公职人员的申报:由办理人在丧事结束后10日内,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的同时申报备案。科级(含主任、副主任科员)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申报备案;股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含村干部)的向乡纪委申报备案。
3、实行酒席申办备案制度
(1)群众申办备案:对符合规定的酒席在村委会备案,村每月5日向乡纪委上报备案情况,对不符合规定办理酒席的,由村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先做工作予以制止,若不听制止的,村申报乡执行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公职人员申报备案:科级(含主任、副主任科员)领导干部的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属实盖章后,向县纪委申报把备案;乡镇股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含村干部)的申请,经乡主要负责人审核属实盖章后,交乡纪委备案。
四、强化管理根据《村规民约》,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宴席。对符合规定的酒席,在接到办理人申报后,由卫生院派专人到现场指导。对不符合《村规民约》界定的酒席或不按程序申报备案的酒席,村民委员会依照《村规民约》、对办理人予以处罚,卫生院对厨师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综合治理
1、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领导督促指导、乡直相关单位按责监督、村支部书记亲自抓、驻组乡村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加强监督宣传,指导群众规范操办酒席。
2、乡卫生院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对流动性厨师进行健康检查、教育培训,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抵制未经批准的举办者办厨,对违反规定厨师进行处罚。
3、乡安监站要加强全乡自办酒席的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乡综治办要及时对治理滥办酒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5、乡整治办要积极参与治理滥办酒席工作,加大对全乡“治脏治乱”工作力度;林业环保站要对滥办酒席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及时查处。
6、安监站、乡水利站要积极配合治理滥办酒席工作,加强用电、用水安全检查。对未经审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不按要求滥办酒席且用电、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严肃查处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暂停供应。
7、派出所要积极参与治理滥办酒席工作,加强各类车辆管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8、教育管理中心、兴隆中学要切实组织学校师生已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对规范酒席的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切实从源头上制止滥办酒席的行为。
9、乡纪委将各村各单位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督导,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滥办酒席的查处力度,全力配合乡滥办酒席治理工作小组,对治理滥办酒席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较坏影响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规范我乡干部群众操办酒席行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成立兴隆乡治理滥办酒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全乡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组长:杨诚(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杨兴德(党委副书记、乡长)副组长:蔡家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盛林(党委委员、政法书记)肖长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建(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德义(党委委员、副乡长)罗德勇(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琼(党委委员)肖远(科技副乡长)聂祥科(派出所所长)成员:杨荣祥 李晟 刘泽敏 李德文 张赋丁颖武绍锋 王莉佳 文包兰 蒋文 吴世华廖清义杨孟寤马列
2、成立兴隆乡治理城乡和农村滥办酒席工作宣传动员组。由组织委员徐建任组长,乡副科级领导及驻村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宣传动员工作组,负责全乡治理城乡和农村滥办酒席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指导群众规范操办酒席。
3、成立兴隆乡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工作执行组,由乡纪委书记蔡家旭任组长,政法书记杨胜林、武装部长肖长富、派出所所长聂祥科以及涉及村驻村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民-警(协警)、民兵应急分队和涉及村全体干部为成员,负责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办理宴席的行为的处置。
(二)责任追究
1、凡不按规定申报自行操办酒席,不属于允许办酒范围内的,村委会要严格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该村村规民约处罚外,还要协调乡有关单位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本管理区辖区内享受国家优惠政
策的违规办理酒席者,除按各村村规民约予以相应处理外,由乡民政办等单位取消该户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补贴(特别是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城镇低保、农业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2、广大群众要坚决抵制不符合要求操办的酒席,不得接受滥操办酒席者的吃请,违规者取消其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补贴。对符合规定并备案的要做好操办的监管,不占道、不阻碍交通,不大操大办,搞好环境卫生,违者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3、严格实行酒席申报制度,各村要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的审批上报,并按要求建立台帐。因村工作不力(群众不知晓、不去阻止、不做解释工作和又没有提前上报滥办酒席行为等),造成辖区内群众滥办酒席一例的,经查实,给予该村在全乡通报批评,并处罚该村全体乡村干部每人30元;造成辖区内群众滥办酒席两例的,处罚该村全体乡村干部每人50元,乡纪委对村支书、主任进行约谈;造成辖区内群众滥办酒席三例以上的,乡党委领导对驻村领导进行约谈,包保该组的干部待岗1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并给予村支书、主任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是村干部的不安排工作、是乡干部的予以免职或自行联系村处理。
4、在治理城乡和农村滥办酒席工作中,因单位、部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给予相应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5、全乡党员要模范带头,参与到治理城乡和农村滥办酒席工作中,本人或直系亲属不符合规定滥办酒席的,给予党纪处分。
6、全乡干部、职工参与滥办酒席活动的,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违规办酒和违反工作纪律的通知》(方党办通字〔201X〕134号)、中共
大方县委办公室《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方党办通字〔201X〕25号)精神,由乡纪委严肃查办。
7、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酒或者是前往送礼吃酒的,经查实,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或纪律处分。村干部违规办酒或是前往送礼吃酒的,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依法罢免;聘用人员违规办酒或是前往送礼吃酒的,一律解聘、辞退。
(三)强化考核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发现1件滥办酒席的,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发现2件及以上的村和单位,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中共兴隆苗族乡委员会 兴隆苗族乡人民政府201X年2月16日兴隆苗族乡党政办 201X年2月16日印发自存3份 共印30份
第2篇:严禁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承诺书
严禁教师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承诺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严禁教师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的相关规定,本人就严禁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向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不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进行有偿补课;
6、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不授意、暗示或强迫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8、不从事有偿“小饭桌”辅导服务或其他形式的有偿托管托教,不在校内违规教学。
以上承诺,请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
学校(章):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2018年9月11日
第3篇: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团结小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当教师,是我的选择,我十分珍惜;教书育人,是我的职责,我努力践行。我已知晓国家、省、州、区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 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特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相应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 校:(盖章): 教 师: 2017年8月28日
2017年8月28日
第4篇: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附件 3:
三台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当教师,是我的选择,我十分珍惜;教书育人,是我的职责,我努力践行。我已知晓国家、省、市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 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特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相应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 校:(盖章): 教 师: 2015年9月1日
2015年9月1日
第5篇: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教师签订)
附件3 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中共秦皇岛市委教育工委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试行)》(秦教工[2016]13号)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
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单位盖章:
二0一七年 三 月 一 日
第6篇:学校教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
照中小学关于强化治理
教师办班、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的承
诺
书
为贯彻执行高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强化治理教师办班、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习;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习。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
学校:高台县新坝镇照中小学
教师:
2017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