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有关提示
中 共 津 市 市 委 组 织 部
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有关提示
各镇党委,各街道和高新区党工委,各行业党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实,现就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2月底前完成。
二、述评对象
述评对象为全市所有党组织书记,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双向述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隶属于镇街的“两新”党组织书记,分别向镇街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其他领域党组织书记,分别向行业系统党委(单位党组、党总支)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
三、主要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组织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等;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二是加强支部“五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落实见效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三是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去年点评指出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落实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三务公开”落实情况;抓好社会治安,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的情况;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农村陈规陋习等情况。
四是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情况;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情况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五是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六是其他情况。解决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情况;贫困村和后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还应包括脱贫攻坚工作或后进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
述职报告要结合实际、客观准确,力求简洁精练,不讲空话套话,不以调研、开会、批示、宣传推介等次数衡量工作成效。既要讲成绩,更要讲问题,还要谈下一步打算。(其他领域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参考以上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撰写报告题纲)
2.开展述职评议。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向党员大会述职。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填写评议表进行测评(见附件1),并将测评结果填入报告单(见附件2)。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到会指导。农村、社区党组织应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二是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下属党组织书记集中进行述职,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点评,接受参会人员评议,参会人员现场填写评议表进行测评(见附件3),并将测评结果填入报告单(见附件4)。
3.评定等次。上级党组织根据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下属党组织书记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优秀率”(“优秀率”指评议等次为“优秀”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90%及以上的,可以定为“好”等次,控制在30%左右;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称职率”(“称职率”指评议等次为“称职”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70%及以上的,可以定为“较好”等次;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基本称职率”(“基本称职率”指评议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60%及以上的,可定为“一般”等次;两次测评得票数相加后“基本称职率”低于60%的定为“差”等次。填入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最终确定下属党组织书记的评议结果。
4.公示公开。述职对象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整改问题清单要在本单位主要媒体、网站公示,设置留言板块和评议功能,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整改落实。述职对象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促调研、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好时限,即行即改抓落实。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双述双评”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双述双评”的结果要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防止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2.运用评议结果。要将评议结果纳入对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被评定为“好”等次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要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定为“差”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作出组织处理,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3.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把开展“双述双评”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双述双评”工作进行总结、归档,并分类建立台账(包括述职报告、图片、评议表等),并于2021年2月底前将“双述双评”工作总结及现场照片、评议表格汇总表等资料的电子档报市委组织部组织室邮箱。
附件1: 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评议表;
附件2: 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评议结果报告单;
附件3: 党组织书记向党(工)委(党组、党总支)述职评议表;
附件4: 党组织书记向党(工)委(党组、党总支)述职评议结果报告单;
附件5: 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评议情况汇总表。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 |||||||||||||||||||
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评议表 | |||||||||||||||||||
时间: | |||||||||||||||||||
党组织书记姓名 | 评议等次 |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
评议意见或工作建议: | |||||||||||||||||||
备注:1.请在相对应的等次栏下面画“√”。每项评议内容只画一个“√”,多于一个“√”的无效。 2.对履职情况的具体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在“评议意见或工作建议”栏内。 | |||||||||||||||||||
附件2 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 评议结果报告单 参加 单位党组织书记 同志向党员群众述职评议会议的人员共有 人,共发出测评票 张,收回测评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对党组织书记 同志评议等次记“优秀”的 票,记“称职”的 票,记“基本称职”的 票,记“不称职”的 票,弃权的 票。 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党组织书记向党(工)委(党组、党总支)述职评议表 | |||||||||||||||||||
时间: | |||||||||||||||||||
党组织书记姓名 | 评议等次 |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
备注:请在相应的评议等次下面打“√”,只选一个,多选无效。 | |||||||||||||||||||
附件4 组织书记向党(工)委(党组、党总支)述职评议结果报告单 参加 单位党组织书记 同志向党(工)委述职评议会议的人员共有 人,共发出测评票 张,收回测评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对党组织书记 同志评议等次记“优秀”的 票,记“称职”的 票,记“基本称职”的 票,记“不称职”的 票,弃权的 票。 计票人: 监票人: 年 月 日 附件5 | |||||||||||||||||||
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评议情况汇总表 | |||||||||||||||||||
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评议对象姓名 | 两次参加民主测评人数 | 测评结果票数汇总 | 评价 等次 | |||||||||||||||
优秀 | 优秀率 | 称职 | 称职率 | 基本称职 | 基本称职率 | 不称职 | |||||||||||||
评议中收集的主要意见汇总 | |||||||||||||||||||
党(工)委(党组)评定意见 | |||||||||||||||||||
(盖章) | |||||||||||||||||||
年 月 日 | |||||||||||||||||||
备注:1.党(工)委(党组、党总支)要对下属党组织书记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定。 2.评议结果一般定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优秀率”(“优秀率”指评议等次为“优秀”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90%及以上的,可以定为“好”等次;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称职率”(“称职率”指评议等次为“称职”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70%及以上的,可以定为“较好”等次;两次测评得票相加后“基本称职率”(“基本称职率”指评议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上票数所占比例)达到60%及以上的,可定为“一般”等次;两次测评得票数相加后“基本称职率”低于60%的定为“差”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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