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基金撤项实证分析
科研基金撤项的实证分析 作 者:
唐莉/王力男 作者简介:
唐莉(通讯作者)(1977-),女,河南信阳人,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政策、公共政策与项目评估、知识管理,litang@fudan.edu.cn(上海 200433);王力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 200040)。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 40 年,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也在不断前进。但遗憾的是学界目前对该领域的实证研究还很少见,基于资助项目撤销或终止的微观分析仍是空白。聚焦国家社科基金,从多个维度对国家社科 2000-2015 年期间的终止/撤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结果发现,国家社科项目撤项在学科、区域、负责人科研资历以及所在研究单位均呈现分布不均的现象。被终止/撤销的项目近80%是由于长期拖延未按时结项导致。随着项目清理工作的常规化和制度化的推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项时延呈总体下降趋势。文末从契约视角对撤项进行解读,对未来我国科研诚信与项目管理的研究与建设提出建议。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关 键 词:
科研诚信 科学的社会契约 科研项目管理 国家基金 终止 撤项通知 中图分类号:C939;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41(2019)07-0015-16 0 引言 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科技创新突飞猛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从科技人力资源上看,我国 R&D 研究人员总量 2016 年底达到 381 万人年,已位居世界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7)。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位列全球第二(国家统计局,2018)。从科研产出数量上看,2017 年中国参与贡献的国际论文仅次于美国。在高质量科研产出方面,根据科睿唯安和中国科学院最新发布的报告,我国在研究前沿数位列全球第二(新浪网,2018)。但随着我国学术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科研不端事件也逐年攀升并相继曝光(Hvistendahl,2013;新华网,2013;新华网,2016)。2015 年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 4批集中撤稿 117 篇中国作者论文,其中有 23 篇论文标注国家科学基金资助,5 篇被列入了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2017 年 4 月《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 因提供虚假审稿评议专家和虚假审稿意见而被集中撤稿的中国 107 篇文章更是给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Tang,2015)。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如我国多位院士呼吁指出:科研诚信的缺失,将阻碍中国原创科学的进步,损害中国学术界的声誉,并削弱中国科学的世界影响力(Yang,2013;科学网,2018;新华网,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多次召开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出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
案》,并将其列为基金委十三五规划战略研究专题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4;高文,201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中的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立即撤项并实名通报批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4)。但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对科研诚信和科研不端的探讨还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有鉴于此,对科研诚信培育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基于实证提出政策建议,对我国当前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教育部等,2017)。
1 文献回顾 对科研诚信或科学越轨行为①的研究至少可以上溯到 19 世纪 30 年代,英国数学家 Charles Babbage 在其著作《英国对科学衰落的反应》就对当时科学界流行的作弊行为进行分类(Babbage,2013)。概括起来,目前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类早期的研究集中在对科研不端概念、内涵和表现形式的界定和测量。1942 年默顿在《论科学与民主》首次提出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概念CUDOS(公有主义 communalism,普遍主义 universalism,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原创性 originality 和怀疑主义 skepticism)和 4 个基本科学规范:即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默顿学派将违反这些科学规范的科学家行为归结为“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默顿等,2010)。之后,科研不端和科研诚信的规范性研究有了纵深发展(布罗德等,2004;Wada,2014;Komi et al.,2015;Shaw et al.,2015)。
第二大类从科研管理实践角度探讨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成因和相应措施。影响深远的研究有采用个体—情境交互伦理决策模型来分析科研不端行为(Trevino,1986)、对同行检举揭发不端行为的内外机理研究(Trevino et al,1992)、基于社会学习理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传染性研究(Mccabe et al.,1996)等。近期国外该类研究多也采取个案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主要代表作有麦克里那的《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Macrina,2011)、布罗德和韦德(2004)的《背叛真理的人们》(布罗德等,2004),Steneck 的《科研伦理入门——ORI 介绍负责任研究行为》(Steneck,2005)。2015 年初 Science 杂志上刊登的哈佛医学院的科研不端诉讼调查事件的披露引起了学界对科研不端事件中个体科学家和所在科研机构由谁在多大程度上承担不当行为后果的思考和探索(Servick,2015)。
20 世纪末国外逐渐兴起从科技计量学视角对科研不端的实证研究。近年来,随着管理学院与经济学院学者的加入,经济建模和科技计量相结合成为该领域的前沿办法。研究内容涵盖科研不端的趋势变化、特征、和动因。比如,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 NBER 的 Furman 等(2012)通过分析生物医学期刊撤稿数据发现:被撤稿的科研不端论文,被引次数平均下降 65%。而作者所在机构越权威,其科研不端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就越大。Steen(2011)研究发现,当前科研不端者“累犯”现象突出:53%的被撤稿第一作者在 PubMed 数据库中被撤稿 2 次(含)以上。其他代表作还有Fang 等的研究(Pozzi et al.,2007;Fang et al.,2012)。2014 年 Necker(2014)在 Research Policy 上的一篇文章对欧洲经济协会注册会员的问卷进行建模分析,发现发表压力是经济学家科研不端行为的主要因素。从组织学视角,Walsh 等(2019)基于 PubMed Central 数据库中的作者分工陈述发现,专业化知识生产下的非冗余分工是造成被撤论文的一个重要因素。
科学诚信作为一个研究专题进入我国较晚,在深度和广度上目前都落后于国际。除了倡导科学精神和负责任科研诚信之外(王志学,2007;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2009),已有研究主要关注科研不端现象及影响、不端行为成因及对策、或对国外科研不端研究和防范机制进行综述。如:从重大科研不端案例出发,对科研不端现象、缘由及影响进行描述(田丽韫等,1999;隋明晓,2010;刘普,2018)。在科研不端产生的内因和外因方面,一些学者从宏观社会大环境、中观学界科技评价体系和微观个人道德伦理层面阐述不端行为愈演愈烈的动因(刘爱玲,1997;李真真,2004;曹蓓等,2014;蒋美仕等,2015)。比如一些学者提出改革学术评价机制,促进科研诚信建设(袁清等,2018),也有学者指出基于信息计量的科研评价有其弊端,但不应成为我国学术不端的背锅侠;不端抑制的同时必须加强科技工作者的诚信培育(冯文宇,2018;Tang,2018)。一些学者呼吁政府应构建学术失范追惩制度、学术诚信档案与社会的征信系统(张萌,2015;刘艳春,2018;陈宜瑜,2018),对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机构可实施“连带责任制”(贺小林,2007;张效英等,2011;王少等,2018)。有的学者号召充当科学“守门人”的编辑、审稿人能够真正履行其职责(游苏宁等,2008;Tang et al.,2018;Hu et al,2018)。还有学者借鉴西方做法,建议通过科研诚信立法以防止和减少科研不端行为(宋子良等,2000;王少青等,2003;王阳等,2010;唐莉,2018)。
总体来讲,当前国内对该领域的研究规范性分析居多,而实证研究少。除了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问卷之外(赵延东等,2012),2005 年后的一些实证研究多基于期刊发表后的撤稿数据分析国内科研不端现状(张春博等,2018)。基于期刊撤稿数据的计量分析不多,主要发现也与国际发表的结论基本一致:如发现撤
稿数目呈逐年升高趋势、撤稿论文数量与期刊影响因子正相关,期刊的影响因子与撤稿时长反向相关(丁嫒媛,2011;秦慧娟,2013;张晴等,2014;姚长青等,2013;文敏,2016;付中静,2016;付中静,2016)。
科研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在知识生产、传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基金申报过程也不例外(唐莉,2018)。但遗憾的是目前除了自科基金委公开的不端报告发布会以及不端事件的描述性分析之外(陈越等,2011;杨卫,2013;何鸣鸿等,2014;杨卫,2015),国内外学界尚未对基金撤项有微观研究。为填补以上空白,本文对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制度与法规进行梳理,聚焦国家社科基金—我国哲社领域研究层次最高的科研项目,对公开撤项的信息在微观上进行分析。数据收集包括全国哲社办 2000 年至 2015 年的立项以及被撤项/终止项目的公开信息。对被终止/撤销项目的总趋势、项目本身、负责人及依托申请单位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后②,本文通过回归检验了当控制其他干扰因素(如立项年份、学科分类等)时,以上特征是否依然存在。文末展望未来,并从科学的社会契约视角对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和基金管理提出建议。
2 科研诚信制度及国家社科立项、撤项数据收集 2.1 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法规 科研诚信是国家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科研诚信的法制化建设成果显著,中央各部委先后出台发布与科研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有 70 多篇。其中部分文件针对科研项目资助环节的不端行为明确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譬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早在 2005 年出台了《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2014 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中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对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参与者的科研不端行为可采取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措施,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国家社科基金也在 2013 年修订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发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 号),针对科研不端行为指出可作出终止或撤销项目的决定,同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 5 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处罚。2016 年 3 月,科技部等 15 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 号),其中明确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
2.2 国家社科立项和撤项/终止数据库构建 国家社科基金设立于 1991 年,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管理。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项目是竞争最为激烈、也是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科研项目。因此分析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的立项与项目终止/撤销可以管中窥豹,有助于了解我国科研诚信在基金申请和项目结题环节的现状与问题。
本文的微观数据通过检索国家社科基金官网和网络爬虫获取(见图 1)。其中,立项数据采集信息囊括了项目负责人、立项项目、以及立项单位三大类别。撤项数据则由在国家社科基金官网搜索“撤销”或“终止”关键词,下载相关通知和公告,然后将其与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据库③相核校、匹配,最终获取国家社科基金被终止/撤销项目 420 项。依据项目编号、名称以及项目负责人字段,本文通过多源信息
检索,增补了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申请人职称(申报时)和申报单位相关信息(包括所属系统、地区、单位类别等)、终止/撤销项目的调查起因、处理决定等信息,构建了 2000-2015 年中国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撤项数据库。数据收集下载工作自 2016 年 6 月开始,2016 年 12 月结束收集工作。
图 1 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撤项库构建流程 3 数据分析 3.1 总体特征 数据分析显示,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从 2000 年的 730 项到 2015 年的 5317项,立项项目数大幅上升,在 2000-2015 年期间累计资助 42946 科研项目。2009年 7 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首次对撤项进行通报,拉开了国家社科基金撤项通告的序幕。如附录 1 所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于2012 年 2 次对国家社科基金 2002-2003、2004-2005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和暂缓结项且修改时间较长的项目进行了系统清理,300 余项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并在网站通报清理情况。2013 年之后,社科网站上每年至少发布一次集中清理逾期未完成项目的通知,每月的项目验收过程中会在网站零星公布由于科研不端造成的撤项/终止通报。2016-2018 年未有清理结果的通报发布。
图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撤销的时间趋势 如图 2a 所示,国家社科基金对立项项目的终止/撤销主要集中在 2012 年的集中开展项目清理工作。2012 年 3 月和 7 月连续通报了 2002-2004 年立项逾期未完成项目,撤项数达到 335 项,占总体撤项数量的 80%。随着项目清理工作的常规化和制度化,国家社科基金的平均撤项/终止时长基本呈总体下降趋势。如图 2b 所示,2005 年及之后的平均撤项时长,除 2008 年略有增长外,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从被终止/撤销项目立项年份变化趋势来看,2000-2005 年期间的立项被终止/撤项的数量最多(图 2c、图 2d)。其中仅 2005 年一年,受资助的课题被终止/撤项的高达到 99 项,占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 6.6%。之后被撤项/终止的数值则长期徘徊在 25 项以下,占当年立项项目总数 1%左右。值得提醒的是,这并不意味着 2010年之后的国家社科项目立项质量高或不存在严重科研不端或长期拖延不能结项的问题。可能的竞争性解释还包括:最近几年的资助项目尚在进行中,还未有被撤销/终止项目出现。
3.2 项目特征(1)项目类别。为了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和哲社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国家社科基金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西部项目、特别委托项目等多种项目类型。数据分析显示,2000-2015 年期间,一般项目立项份额最大,占了国家社科资助议题的48.8%(图 3 双环图的外环),其次为青年项目(24.6%)、西部项目(10.8%)。同一时期,被撤项/终止项目中按资助类别来看(内环),一般项目 248 项,占到所有被撤项/终止项目的近六成,其次是青年项目(19.5%)、西部项目(16.2%),三者合计占比接近95%。与同期立项项目类别结构进行对比后发现: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在被终止/撤销项目中占比均高于同时期该类别立项占比,分别高出了 10.2 和 5.3 个百分点,说明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中科研诚信问题较为突出,值得引起重视。
(2)学科分布。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 26 大类研究领域中,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立项占比最大。本文的撤项分析显示,2000-2015 期间被终止/撤销 10 项以上的学科有 13 个,其中排名前 4 的依次为应用经济学、中国文学、社会学及理论经济 4 个学科,占到了被撤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考虑到不同类别立项数目的不同,本文使用该学科的撤项学科占比与立项学科占比进行标准化后,政治学和社会学则跃居前两位(见表 1)。
注:图例排序按照社科基金项目分类顺序 图 3 国家社科被终止/撤销项目与立项项目双环对比图:2000-2015 3.3 被终止/撤销项目申请依托单位特征(l)依托单位分布。按照项目申请依托单位系统划分[4],高等院校被终止/撤销项目共计 319 个,占所有被终止/撤项的四分之三以上。社科院其次(11%),略高于党政机关(9%),其他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占比不到 5%(见图 4)。
从被终止/撤销项目的高校分布来看,985 大学、211 大学和一般普通高校基本均匀分布⑤。被终止/撤销项目 5 个及以上的 14 所高校中,985 和 211 高校数量分别达到 8 所和 12 所。从项目数量上看,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云南大学分别位列前 3 名,与地区分布相对一致,被终止/撤销 10 项以上的学校累计占比超过30%(见表 2)。
表 1 被终止/撤销 10 个及以上项目的学科分布:2000-2015 序号 学科分类 终止/被撤项 立项 被终止/撤销项目学科占比立项学科占比
&项目数 学科占比/% 项目数 学科占比/%。
1 应用经济 39 9.3 4076 9.5 1.0 2 中国文学 38 9.1 3349 7.8 1.2 3 社会学 37 8.8 2285 5.3 1.7 4 理论经济 34 8.1 2316 5.4 1.5 5 哲学 34 8.1 2761 6.4 1.3 6 法学 33 7.9 3252 7.6 1.0 7 民族问题研究 31 7.4 2167 5.1 1.5 8 政治学 27 6.4 1616 3.8 1.7 9 中国历史 21 5.0 2452 5.7 0.9 10 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17 4.5 1841 4.3 1.1 11 语言学 17 4.1 2615 6.1 0.7 12 国际问题研究 12 2.9 1025 2.4 1.2 13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10 9.3 1256 2.9 3.2 注:学科分类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库的 26 类项目信息 图 4 被终止/撤销项目依托单位分布(2)地区分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地区分布上存在较大差异类似(徐杰等,2007),我国东部地区由于集中了国内众多高校和国立科研院所,国家社科基金获得立项的数目也多。2000-2015 期间国家社科立项前三甲北京、上海、江苏均在东部地区,这 3 个省份/直辖市占据了同期全国社科资助立项的 30%。同一时间东部地区被终止/撤项的项目也高于中西部地区。北京市被终止/撤销项目达到 98 项,湖北 46 项,上海 43 项,3 个地区累计项目占比达到 44.3%。山西和海南目前并未在国家社科基金网站上被通报终止或撤销具体项目。结合地区获得的立项项目来看,宁夏撤项率最高(3.2%),云南、新疆分列二三位,撤项率均在 2%以上;被终
止/撤项数目最多的北京、湖北和上海撤项率则分别为第七位(1.5%)、第四位(1.8%)和第九位(1.4%)。
3.4 被终止/撤销项目负责人特征 从项目负责人职称分布上看⑥,高级职称占比近90%。其中,正高级职称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为 51%,另有 38%是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比例不到11%。按系统来看,高校和总体职称分布比例类似,党政机关以副高级职称为主,社科院正高级职称占比略高于副高级,其他机构共计 18 项,正高职称占比高达61.1%。分项目类别来看,一般项目中正高级职称占比超过 2/3,西部项目中副高级职称占比略高于正高级,青年项目副高级和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持平,高级职称仅占 6.1%(见图 5 和图 6)。
表 2 被终止/撤销项目 5 个及以上的 14 所高校 排序 学校名称 项目数 占比/% 累计/% 所属省区 985 211 1 北京大学 21 6.6 6.6 北京 是 是 2 华中师范大学 18 5.6 12.2 湖北 否 是 3 云南大学 15 4.7 16.9 云南 否 是 4 复旦大学 13 4.1 21.0 上海 是 是 5 北京师范大学 12 3.8 24.8 北京 是 是 6 中国人民大学 11 3.5 28.2 北京 是 是 7 武汉大学 10 3.1 31.4 湖北 是 是 8 南京大学 9 2.8 34.2 江苏 是 是 9 湖北大学 6 1.9 36.1 湖北 否 否 10 郑州大学 5 1.6 37.6 河南 否 是 10 陕西师范大学 5 1.6 39.2 陕西 否 是 10 华东师范大学 5 1.6 40.8 上海 是 是 10 上海交通大学 5 1.6 42.3 上海 是 是 10 云南师范大学 5 1.6 43.9 云南 否 否
图 5 被终止/撤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分布×依托单位类别 图 6 被终止/撤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分布×项目类别 3.5 项目被终止/撤项的节点、原因及处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撤项的时间节点及原因通常有三大类。比重最大的一类发生在项目集中清理阶段,占被终止/撤项近80%。通告中揭示的成因主要是长期拖延、多次催促而未结项;或没有阶段性成果无法继续研究导致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第二是在项目结题对项目学术成果进行鉴定或成果验收时发现科研不端和严重学术失范现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此外,还有一些资助项目的不端行为被举报后,哲社规划办开展调查,经核实后予以相应处理。一旦项目被终止或撤项,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情节严重的,未来 3~5 年不能申请国家社科资助项目(见图 7)。
图 7 被终止/撤销项目调查起因及处理原因 3.6 回归分析 为了更好地以群体差异来近似地估计关键变量对课题终止/撤项的影响,本文进而对 2000-2015 年获得国家社科资助的项目进行 Probit 回归。
分析单位是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因变量是该项目是否被撤项或终止。主要自变量包括立项年份、项目类别、项目性质、项目负责人职称,控制变量有申请学科领域、申请项目级别(是否为重大/重点)。描述性统计显示应用经济学、中国文学是撤项/终止数目最多的学科,而政治学、社会学是标准化后撤项率最
高的两位学科,本文对上述 4 个学科单独进行了虚拟变量编码。主要变量特征如表3 所示,二元变量相关性分析显示没有多重线性的担心。
表 3 描述性统计 变量 编码 均值 方差 最小值 最大值 项目终止/撤销 TREAT 0.01 0.10 0 1 立项年份 PRO_YEAR 2010 4.02 2000 2015 项目负责人职称 高级职称 HIGH_RANK 0.80 0.40 0 1 正高级职称 FULL_RANK 0.46 0.50 0 1 副高级职称 ASSO_RANK 0.34 0.47 0 1 学科领域 应用经济学 APPLYECON 0.09 0.29 0 1 中国文学 LITER 0.08 0.27 0 1 政治学 POLIC 0.04 0.19 0 1 社会学 SOCIO 0.05 0.22 0 1 项目类别 重大/重点项目 KEY12 0.04 0.19 0 1 西部项目 WESTPRO 0.11 0.31 0 1 单位属性 985 高校 UNIV985 0.23 0.42 0 1 211 高校 UNIV211 0.18 0.39 0 1 985 或 211 UNIV985_211 0.41 0.49 0 1 表 4 Probit 回归模型 变量 模型 1 模型 2 模型 3 模型 4 立项年份-0.13***(0.00)985 高校 0.19***(0.05)0.06(0.05)211 高校 0.13**(0.05)0.13*(0.05)高级职称 0.27***(0.05)0.27***(0.06)0.01(0.06)重大/重点项目-0.36***(0.09)-0.38***(0.09)-0.22*(0.10)0.38***(0.06)西部项目 0.15**(0.05)0.19***(0.05)应用经济学 0.03(0.06)0.02(0.06)0.01(0.06)-0.16*(0.07)中国文学 0.09(0.07)0.07(0.07)0.07(0.07)0.11(0.07)
政治学 0.25**(0.08)0.25**(0.08)0.25**(0.08)0.21*(0.09)社会学 0.23***(0.07)0.23***(0.07)0.23***(0.07)0.21**(0.08)Pseudo R[2] 0.004 0.016 0.020 0.174 注:括号内为 robustness standard error..*p<005;**p<001;***p<0.001 表 4 的模型 1~模型 4 展示了逐步回归的结果。模型 1 为基准模型,仅包括学科分类。随着变量的逐渐加入,模型 4 为全样本回归模型。系列回归显示,立项年份是已有变量中预测被撤项/终止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一点符合直觉:因为样本中近80%是由于长期延期造成,后期立项因尚未到成果验收的时间节点。当立项时间点加入后,原来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效应和 985 高校影响不再显著。控制回归方程其他因素后,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的资助课题被撤销或终止的概率依然更大,重大或重点项目相对于西部项目和其他项目被撤或被终止的可能性更低。以上回归结果基本与描述性分析一致。⑦ 4 总结与讨论 4.1 小结与未来研究展望 科研诚信建设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前所述,我国该领域研究多聚焦于规范性宏观分析,基于实证的研究还很少见。本文创新之处体现在首次基于微观层次的数据对我国国家社科基金被终止/撤销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国家社科基金被终止或撤项在学科、区域、负责人科研资历以及所在研究单位呈现分布不均的现象。比如应用经济学、中国文学被撤项目最多,但结合同期项目立项数量来看,被终止/撤销项目表现最严重的则在政治学、社会学两大学科领域。从地域上看,北京、湖北、上海作为高等院校聚集大省,占据了被终止/撤项的前三甲,西部边远地区如云南、陕西和新疆等西部地区的这一问题也不容乐
观。被撤项目中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占比居多。课题终止或被撤项的原因八成为项目负责人长期拖延、无法履约。
这仅仅是项目撤项/被终止研究的开端。本文存在以下不足,亟待未来进一步深入展开研究。
第一,分析样本囿于国家社科资金资助课题,其他国家部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以及教育部的撤项/终止科研项目未能包括在内。分析结果是否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资助项目有待进一步验证。其次,被终止/撤项数据不包括课题申请过程中因不端现象而未能立项的信息(比如抄袭、剽窃、造假以及买卖项目申请书等)。国家自科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揭示约 80%的不端发生在基金项目申请前和申请阶段。这表明,被终止/撤项数据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科研失信行为的冰山一角。第三,项目被终止/撤项的处罚是否得到落实、以及其对项目负责人之后的发展有没有影响也值得深入挖掘。下一步研究可追溯被终止/撤项负责人的简历、结合个人访谈进一步分析基金撤项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
4.2 讨论 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和科学的社会契约在科技政策和科研管理实践的应用价值(Caswill,1998;Braun et al.,2003;Guston,1996;Van der Meulen,1998),对当前我国科研诚信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定意义。首先,对于广大学者而言,获得国家级科学基金资助既是开展学术研究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和学术同行对其从事研究能力的认可。基金资助的立项书是科研资助机构(委托人)和被资助课题负责人(代理方)的签署的契约。学者获得了政府的科学基金资助进行相对自由的研究。同时,学者也必须按照契约书中承
诺,在规定期限内为政府和社会生产公共知识。这种科学的社会契约关系在课题立项书明晰了项目负责人的权利和责任,并由科研资助机构的加盖公章作为背书和经费监管承诺(韩来平等,2017;肖小溪等,2018;李晓轩等,2014;姚丽霞,2016)。Guston 等人认为,仅仅科学共同体的自治无法保证求真务实的科研产出(Braun et al.,2003;Guston,1996)。在信息不对称的场景下,代理方一即科研项目负责人有动机偷懒甚至欺骗的方式来实现最大化自身偏好,比如在申请书承诺重要但难以完成的科研任务以提升获取资助的几率。正如本文的数据分析显示,无法按期结题是当前社科项目被终止/撤项的主要原因。
第二,同期刊撤稿类似,项目终止或撤销意味着项目负责人由于科学不端或无法履约而导致合同失效。不管是由于多次延期不能结项、还是由于申请书或研究成果一稿多投或抄袭作假等原因,项目被终止或撤销这现象的长期存在甚至频发意味着诚信治理在科研项目环节还面临着挑战,国家基金科研资助的效果和效率有待提高。纵向社科项目按期结项率低折射出我国高校当前“重立项、轻结项”、“重申请、轻研究”的问题依然突出(徐伟钦等,2015)。因此如何通过合理有效的惩罚措施来增加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科研机构的约束力,增强其履约责任感是科技政策和科研管理亟待继续加强的议题。
当然,及时的项目终止或撤项也可以看作是对以往我国“重立项、轻管理”的实践的矫正(杨国梁等,2013;李兵等,2011)。追回相关资助经费,不仅能小惩大诫、及时“止损”,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督促其他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科学的社会契约。从这个意义上看,对科学失范或不端行为处罚信息的披露是在科学的社会契约
下科学界自我纠偏的有效补充,其对少数投机者警示和威慑效应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科研环境。
必须看到我国近年来在科研诚信培育和不端防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有目共睹。1998 年 12 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教育部学风建设协调小组、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等科研诚信机构也相继成立。2007 年 3 月 28 日,中国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工程院、国家自科基金委、中国科协六部门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18 年 5 月 30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重磅出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 年底科技部机构重组,成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等等,而针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2019 年 5 月由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这一系列动作都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的高度重视。
但仅仅依靠制度建设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本文的撤项信息采集主要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网站,但自 2015 年 8 月后迄今(2018 年 12 月)官方网站未再现学术不端/不规范行为的通报。这一方面可能意味着科研诚信在国家社科基金上的改善,也有可能反映出在执行上不端信息公开披露缺乏长效机制。本文呼吁,项目负责人受国家基金资助开展课题研究,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均应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撤项信息,不仅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学术评价实践,也是是公共资源信息公开的要求。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教育和治理紧密结合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包括申请项
目在内的各种科学失范或不端行为,从而促进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录 1 2010 年以来有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终止/撤销的文件汇总 类别 发文时间 文件名称 清理范围 处理意见 统一通告/通知 2010.10 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 2003 年及之前立项但至发文时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终止,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申请,其预留款也不再拨付 2014.5 关于做好2014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7 年以前逾期未完成项目 统一作终止处理,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逾期未完成项目通报 2012.3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 2002-2003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 2002-2003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预留款不再拨付: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予以追回;被终止和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 2 年和 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12.7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部分逾期未完成项目予以终止的通报 2004-2005年立项未完成项目,以及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较长的项目 终止处理,预留款不再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 2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通知 2011.6 关于做好2011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2005 年以前立项的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进行清理;2009 年以前(含2009 年)暂缓结项的项目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者,终止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理工作的通知 确有必要延期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须在截止 H 之前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 2011.12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2002 年和2003 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这批项目正式发文予以撤项或者终止 2012.7 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届时作撤销项目处理;已经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但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将作终止项目处理。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 2 年和 3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2013.3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7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 1 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2014.5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8 年以前(含2008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 2014.5 关于做好2014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2008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将作撒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
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 1 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2015.4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9 年以前(含2009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 2015.6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9 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届时未提交结项粉料或清理表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 1 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①科学越轨常与科研失范、科研不端、学术不当等词混用。
②值得一提的是,在研究设计之初,本文同时对国家自科基金、科技部、以及教育部人文基金的官网数据进行了抓取分析。但结果显示,只有国家社科基金被终止/撤销的项目质量较高,其他国家/省部级国家的公开信息数量零星,且微观数据不全。以国家自科基金为例。截止到 2016 年底网站通报获得的微观数据仅 59 例。原因之一是除了官方网站公布之外,国家自科基金针对科研不端处罚信息的披露范围有内部通报与通报批评 2 种。内部通报批评系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内部及发生不端行为的有关单位公布。由于该信息对外不公开无法包括在内。只有通报批评,即除了在上述单位公布以外还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才能收集进行分析。
③科学越轨常与科研失范、科研不端、学术不当等词混用。
④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归类信息,申请依托单位共分为 7 大类:“高等院校/其他学校”“各级党校”“各级党政机关”“军队系统”“省、市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其他”。本文根据各单位名称和性质,结合填报情况重新归为“高等院校”(高等院校/其他学校,军队系统)、“党政机关”(各级党校,各级党政机关)、“社科院”(省、市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其他”(其他)共 4 类。
⑤值得说明的是,2000-2015 年高等院校立项项目中 49.16%来自 211 高校(包括 985 高校)。
⑥本文分析中的职称均指是在申请项目时课题负责人的职称。
⑦此外,基于对学科分类项目负责人职称、学科领域、项目类别、单位属性本文进行了不同编码和稳健性检验,主要结果保持不变。
⑧附表仅列示批量通报或通知,不包括针对单个项目的零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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