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中厂”成安全生产监管盲区亟待规范整治
“厂中厂”成安全生产监管盲区亟待规范整治
徐国昌(溧阳市政协常委、民盟溧阳市基层委主委、应急管理局局长):近日媒体报道,“厂中厂”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成因复杂,疫情三年,不少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将自己的厂房转租或部分转租,使“厂中厂”问题更为突出。“厂中厂”,指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将厂区部分场所出租给其他主体 (包括单位或个人),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厂中厂”普遍安全基础较差,隐蔽性强,成为部分地区安全监管的待解难题。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2022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接处警与火灾情况,2022全年共接报各类厂房火灾1.8万起、亡121人、伤157人、初步统计损失15亿元。其中全年接报物资仓储场所火灾5069起,比2021年上升15.9%,均高于火灾整体增幅。存在的问题有:
一、部门联动不足。“厂中厂”安全生产乱象不单是生产经营主体一方的原因,从监管部门一方来说,有些问题也需要反思。由于“厂中厂”包含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业态较为繁杂,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有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度不够,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监管的“真空地带”。
二、火患相对集中。一是“五距”失“矩”。大量厂区物料堆放的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和堆距均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和堆距是指堆货的地点要与仓库屋顶平面、固定的照明灯、墙壁、屋柱、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要达到30至100厘米。有的厂区物料堆放不仅达不到“五距”要求,而且存在超高堆放问题,甚至大量装有打包盒的纸箱密集堆放在一起。二是消防设施不受重视。厂房内堆积的物品几乎要将消防栓“淹没”,消防通道被封锁,更有安全出口被桌椅或杂物挡住。三是货品违规存放。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在地上。有些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放,其中一些废物还带有易燃标识。甚至有丙烷钢瓶放置随意没有任何防倾倒装置。四是“三合一”问题。“三合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这三种功能违规设置在一起。常常厂房中上面是员工宿舍,下面是生产车间。这些“三合一”场所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员工宿舍布置等随意性大,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消防设施缺乏、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不足等消防隐患。五是私搭成风。部分厂区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简易房供员工居住,泡沫夹芯板属于易燃材料,遇火极易燃烧,不仅燃烧速度快,而且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近年来,泡沫夹芯板房发生的火灾事故层出不穷。
三、连锁风险放大。每一家“厂中厂”存在的都是“小毛病”。然而这么多不同类型的企业密集在一个厂区空间内,每一家的安全防护要求不同,隐患问题不同,互相交叉影响,风险不断放大。一旦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小毛病酿成大祸患的概率大大提升。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依据各项法规政策要求,分析落实“厂中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相关管理规范,细化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安全管理要求。通过重新制定检查表,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最严格‘厂中厂’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对于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细化规定的潜在风险,要积极通过工程技术、制度规定、教育培训等各种方法主动强化风险防范。同时不论是物业部门、出租主体还是承租主体,都必须加强对自身风险的管控,绝不能由“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的制造者”。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大力推广“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对租赁企业、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监测在前、防范在先”,做到“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倒逼企业整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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