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第1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所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介休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介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
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
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
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
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98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介休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
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第2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会
平昌县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与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着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而且与社会的文明进步、公共卫生、和谐稳定都具有紧密的联系。近年来国家通过立法,先后制定实施了
《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注重源头监管。通过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不断探索前进。笔者结合自身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浅谈两点体会。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漏管现象较多。一是源头管理点多面广。尽管近年来规模化养殖发展迅速,但“千家万户”家庭养殖模式还普遍存在,给源头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对规模养殖场监管率较高,对散养户监管还不到位,还有一些经营者对畜产品安全意识不够,不理解嫌麻烦,对养殖档案记录意识不强。二是调入调出畜禽及产品的监管还存在缺陷。经营者不主动报检,完全靠基层监管人员巡查督促检疫。据统计,全县每年从县外调入商品肉猪5万头以上,家禽10万只以上,家禽产品上百吨。由于畜产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管理,难以对外地调入畜禽及其实施源头监控;分散性较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值得我们深思。三是投入品监管困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具有多重性和特殊性。畜产品生产过程是多行业、多领域共同生产的过程,其中包括养殖行业、兽药生产行业、饲料加工行业、兽药饲料经营行业。每个行业的经营者都要从畜产品生产中力求获得最大利益,于是就有了伪劣兽药、伪劣饲料、禁用添加剂;养殖者有意无意选用这样的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危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而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督机构所能监管的范围只能是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屠宰环节、畜产品流通环节和产地检疫环节,简言之,只能监管伪劣兽药、饲料不能卖,问题猪不能宰,问题猪肉不能上市,但是当检出问题猪时,只能使肉品消费者免受其害,而畜产品生产养殖者的损失后果已经造成。
2、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例如在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上,一些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只注重收取检疫费用,不严格执行程序,对检疫工作敷衍塞责。个别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表面虽在开展监管工作,但对监管知识一知半解,不能达到预期的监管效果。基层站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力度不够,督促养殖业主规范建立养殖档案上不尽力,认为是养殖业主自己的事,导致养殖场养殖档案不规范,一但发生事故无法追根溯源。
3、畜产品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特别是乡镇动物检疫设备、技术落后,基层检疫设备仍然停留在依靠体温计、检疫刀、检疫钩和感观的原始时期,特别是碰到违法案例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取证设备,现场无法立即进行取证,导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从而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随着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俱严格及动物疫病的频繁发生,原有的检疫技术和设备已不能适应当前检疫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对动物检疫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和检疫设备更新。
4、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宽量大,责任重大,目前“瘦肉精”监测、兽药残留检测等尚未列入财政经费,现有的工作经费难以支撑当前越来越繁重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迫切需要各级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
5、综合执法体系不够完善。畜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和力量分散,很多时候需要多部门协作,但基层执法机构和体系不健全,各执法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和配合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舆论宣传。特别要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宣传网络,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交流各地先进经验,多途径多形式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理解、有利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养殖户和经营者认识到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使他们能够学法、懂法、守法,严格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2、强化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素质,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责任制和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增强执法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做到不让违法行为在我手上溜过,案例评判不在我手中错过,症状诊断不在我手上误过;二是充实力量。有的乡镇仅落实一个人具体负责,难以适应量大面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执法程序的要求,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形成空档,产生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因此,应及时充实加强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技术精湛的畜产品安全卫士。
3、调整工作思路。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重源头的特点,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指导原则应是立足源头,抓好监管保安全,管住生产加工企业,监督市场流通环节。对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屠宰加工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全面整治,符合标准的给予备案挂牌,按管辖区域由同级职能部门监管并予以公示;市场流通环节对公示名单以外企业的产品按违法惩处:公示名录企业的产品检查出质量问题实行责任追溯制,产品
返回、承担损失责任,追究法律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产、加工企业给予取缔关闭。斩断畜产品安全隐患根源。
4、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将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监测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全额预算范畴,如:检疫检验设备购置、瘦肉精监测专项经费、兽药残留检测经费等;同时由公共财政补足解决村级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工资和日常运转费用,逐步改变仅凭一双眼睛、一把刀的传统检疫、检测手段,逐步实现以科技手段监管、以法律手段惩处的目标,消除畜产品安全的祸源。这是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最为根本的环节。
5、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协作监管。在大力推行既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基础上,加强与商贸、农业、工商、卫生、公安、药监等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监管的协作,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和应行使的职权、以及所担负的义务和责任,着重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分工负责制,谁管理谁负责,构成强大的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杜绝出现监管上的错位、缺位和推诿现象。真正做到从产地到餐桌全程无缝监管。
第3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文水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小平
尊敬的冯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今天在我县隆重召开。这是对我县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步伐的一次强力推动,也为我们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在此,向前来我县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兄弟县(市)畜牧战线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文水是女英雄刘胡兰的家乡、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里。全县辖7镇5乡1个办事处,总人口44万,县域面积1064平方公里,耕地60万亩,是全省养殖大县,现代农业示范县和一县一业蛋鸡基地县之一,畜牧业生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养殖业的扶植和支持,畜牧业生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11年,全县禽类存栏325万只,牛存栏4.5万头,猪存栏6.9万头,羊存栏6.0万只,肉类总产量2.5万吨,奶类总产量0.65万吨,禽蛋总产量达2.3万吨,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此,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连年将质量安全作为畜牧业的核心工作,精心安排,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单位,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了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人。并具体制订了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完成时限等。形成了一整套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畜产品从业者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以“三个一”为载体(即每个养殖场刷一条标语、签一份承诺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深入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宣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了畜产品从业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2010年以来,全县共刷宣传标语200余条;与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组织、经纪人等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00多份;印发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通告》、《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2万份;召开培训大会10场次,培训人员2000人次。
三、全面开展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重点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设,产品检验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饲料生产企业。2010年以来,共组织集中检查5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2家、规模养殖场户201个,未发现问题。同时严格审查,认真落实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登记备案制度、生产经营承诺制,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围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链条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全面推行兽药GSP,严厉查处兽药市场禁用药物;加强对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对规模养殖企业的兽药使用情况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有规范的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是否使用违禁药物、原料药、人用药,是否按照休药期规定使用兽药。2010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家,兽药经营企业15家,查获没收、销毁伪劣兽药345盒(瓶);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12家。
三是畜禽养殖环节,对13个乡镇兽医站将业务辖区内的每个畜牧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划分区域,由乡镇兽医站人员牵头,全县196名村级防疫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畜牧养殖场购进料和自配料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督促和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用药档案,载明兽药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激素类和兴奋剂类物质;要求每个畜牧养殖场建立休药期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疫病监测制度、粪便污水处理制度、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等8项制度;要求养殖场按要求使用兽药,不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农业部规定的禁用药品,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要严格执行停药期。
四是屠宰环节,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全县16个定点屠宰场(点),共派驻20名检疫人员和16名协检员实施屠宰检疫。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严格把好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标志关,确保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同时加强了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要求做好贩运记录,并通过培训,让他们知法守法。
五是生鲜乳收购环节,以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把关,为1家生鲜乳收购站办理了有关证件。科学制定机械挤奶操作规程、卫生管理等制度,完善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记录、留样记录等纪录。落实生鲜乳收购站法人代表负责制、监管人员责任制和收购企业监督员负责制,实行全程监督,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四、强化监督抽检,掌握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申请购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室,有效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为全县畜牧业保驾护航。以生猪“瘦肉精”、生鲜乳三聚氰胺、饲料和兽药为重点,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例行监测。2010以来,共计检查规模养殖场1263个次、屠宰企业42个次,抽样猪尿液样品5000份,其中监测盐酸克伦特罗3000份、监测莱克多巴胺1000份、检测沙丁胺醇100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继续保持了瘦肉精检出率为零的纪录。同时,对辖区内奶牛养殖户生鲜奶开展了三聚氰胺抽样检测,检测生鲜奶26份,三聚氰胺检出率为零。通过监督检测,对指导畜牧业安全生产,保障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按照抓住线索,速查严办,追根溯源的原则,全面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对查处的病害动物及不合格动物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震慑不法行为。
六、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持续深入推进畜产品监管工作,进一步与公安、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完善联络员沟通机制,及时互相通报监管信息,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畜产品监管工作上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县(市)相比,仍存在不少的差距,比如动物检疫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动物检疫和质量检测监管任务,畜产品质量监测手段有待提高,检测设备相对落后,数量不足,一些监管需要的检测项目无法快速、准确完成等等,都会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今后,我们将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斗志,再接再厉,尽快使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谢谢大家!
第4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县食药办: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组织领导,靠实监管工作责任。一是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年初成立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成员工作任务,名制定了下发《20xx年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生鲜乳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乡镇兽医站、各生鲜乳收购站签订《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及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31份,落实监管员38名,形成了县、镇、站三级监管网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分别制订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鲜乳冷藏贮存制度、奶站化验室管理制度、奶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挤奶操作规程、分户留样制度、日常检测制度等8项制度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及交接单、挤奶机检测、维护记录、生鲜乳制冷、储存记录、设备或场地清洗、消毒记录、奶站人员培训记录、分户留样记录等10项记录,使收购站日常管理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管技术培训。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辅导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检测采样方法,从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收购站化验实的检测、采样、送样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培训,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生鲜乳质量监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组织全县各奶站负责人、化验员、质量监管员举办奶业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培训45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安全意识。发放《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小册子400本,宣传挂画50套。制作奶站化验室检测操作规程牌28个,配备奶站生鲜乳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仪器25套。规范奶站化验室8个。
二、扎实开展生乳整治,杜绝违禁物质添加。全县共有生鲜乳收购站46个,日收管道奶70吨,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43个,3个生鲜乳收购站未投用,全县共有生鲜乳运输车13辆,其中由我县核发《生鲜乳车辆准运证》的5辆。一是加强督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在每个收购站醒目位置悬挂了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收购站负责人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奶站一名监督员驻站24小时实施现场监督。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共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8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3次,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生鲜乳生产和收购市场。落实驻站监管员制度,各奶站监管员驻站监管,切实担负起检查职责,有效规范了机械化挤奶站的日常管理。我县代表陕西省迎接了受农业部委托的重庆市、上海市检测所对我县牛奶、羊奶质量的抽样检测,在我县12个奶站抽取牛奶奶样48份,在奶羊养殖散户、大户、规模场抽取奶样30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省畜牧总站分别来县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过反馈,全县奶站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市及农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二是严格审核,严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发证标准。制订下发了《关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核(换)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申办程序及时间要求,应提交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场地、设备、卫生、人员和环保等条件的审查,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生鲜乳购销台账、销售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站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发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具体情况明确整改内容,限定整改时限。三是加强检测,确 保生鲜乳质量不出问题。全县形成了奶站自检、县级抽检、企业复检的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各奶站配备与收购奶量、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等设备,坚持每天对所收购的生鲜乳进行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户留样,填写检测记录,做到问题奶不进罐,把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县检测中心制定检测计划,坚持每月对全县所有奶站的生鲜乳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并对有关奶站的养殖户随即抽样。今年县检测中心共抽检奶样11批次658份,奶样合格率100%。为市上送样检测9批次372份。抽检奶样的平均脂肪含量3.86%,蛋白含量3.03%,乳糖含量4.79%,总固形物12.47%,体细胞数54.7万,抽检奶样全部符合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四是开展羊奶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收购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和县上领导要求,抽调专人,组成7个羊奶风险排查小组,深入村组、养殖场(户)、羊奶收购、加工企业,对全县3个奶山羊规模养殖场、8个奶山羊养殖较为集中的村,52户散养户,1个羊奶收购、加工企业,从饮用水安全性、环境污染、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生产管理、疫病监测控制、挤奶规程执行,羊奶收购、运输、加工等7个方面15个环节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没有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我局对全县羊奶收购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县羊奶收购实际,编印《奶山羊养殖户告知书》5000份,对现场交奶的养殖户逐一进行发放,使每个奶山羊养殖户明确国家省市对生鲜乳的各项要求及处罚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科学养殖奶山羊,合法交售生鲜乳。组织5名工作人员跟随乳品企业的生鲜乳收购车辆按5条收购线路,逐鲜羊奶收购点实施监管,乡镇兽医站24名监管员,每天到羊奶收购点上现场实施质量监管,认真填写xx县羊奶点监管情况统计表,羊奶各个收购点情况良好。
三、严格生猪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屠宰检疫。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我局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26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21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肉品卫生安全。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四、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执法大队深入全县养殖小区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配合市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奶站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奶站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标准化生产。
2、细化措施与分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狠抓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等生鲜乳监管新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实现监测覆盖县内所有奶站,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积极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检查频次,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借助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这一技术平台,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格查处和执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各种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推动我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5、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第5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共管理和整体水平,推进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 〈XX市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XX医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查处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标准,不断规范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手段,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如下:
1、按分工落实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 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各环节监管工作。
2、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控制在90%以上,并实现可追溯管理。
3、动物屠宰检疫率100%,产品证出证率100%。
4、落实兽用投入品销售、使用单位的产品备案制度。
5、“瘦肉精”快速检测覆盖全部养殖单位和屠宰单位。
6、检出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7、全面履行城区餐饮业及集体伙食单位肉食安全监管检查职责,落实肉食台账记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养殖环节督查。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条件、免疫、“瘦肉精”检测、用药、消毒及养殖档案、报检情况等内容进行系统检查,整治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养殖场(小区),对乱用、滥用违禁药物的养殖场(小区)一律严查重处,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的源头安全。
(二)严格屠宰和鲜售环节监管。一是要求驻场人员按照检疫程序,严把活畜入场关、宰前、宰后同步检疫关,对检疫合格的生猪胴体加盖检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严禁上市,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会同屠管办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屠宰场(点)的屠宰检疫监管。三是强化集贸市场活禽和牛、羊生鲜肉的经营监管;落实入市报检、查证验物、日常消毒、污染物和废料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四是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肉、“挂羊头卖狗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畜禽屠宰管理秩序,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一是从元月起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规模养殖场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和义务,明确养殖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责任要求。二是要求各乡镇检疫员对辖区出栏畜禽要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对检出的染疫和病死畜禽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与保险公司接洽,保险员出险时要与辖区检疫员共同对报险单位死亡畜禽现场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兽用投入品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使用人用药、非法添加剂的行为,对兽药经营单位资质和产品备案情况进行审查。二是开展冷库经营和野味经营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水货”和过期变质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屠宰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日常消毒、“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四是要特别保证“临桌”环节的肉食安全,由监督所执法组成立专项小组对县城内的餐饮业、熟食加工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使用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过期变质的、卫生状况恶劣和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行为。五是组织开展流通环节动物产品专项检查,确保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突出重点,从严查处。以经营销售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为违法行为查处重点,要求野味和冷冻畜产品经营者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做到不收购、不食用、不加工、不销售、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一旦发现违法问题,要及时、从严查处,并配合公安、食药等部门加大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行为打击力度,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四、工作计划
(1)“瘦肉精”抽检:
2015年XX月—XX月,全年计划抽检尿样不低于XX份。一是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对饲料经营户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二是开展畜禽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牲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小区)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查。对确认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加强对养殖户(小区)的宣传,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屠宰企业应建立进场检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记录。
(2)兽用投入品专项整治:
2015年XX月—XX月,重点对门店经营户进行监督管理。2015年XX月—XX月,对全县养殖场(户)、小区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整顿和规范抗菌药经营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执行兽药GSP规范建设情况,严厉查处经营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结合GMP清理和规范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兽用原料拆零销售行为,清缴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加强动物诊疗监管,规范诊疗用药行为,严厉查处动物诊疗人员在畜禽养殖环节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行为。二是整顿规范畜禽养殖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投入品,依法查处养殖环节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3)畜禽产品检疫监管:
2015年XX月—XX月,进一步做好屠宰检疫,完善对产地检疫申报点监管,整顿市场,严查无票、证等经营行为。
一是努力推进活畜产地检疫工作,做好屠宰检疫,实现动物产品的全程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并完善产地检疫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活畜检疫有效途径。二是规范并强化对全县12个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的监管,做到随到随检、随报随检。强化活畜交易市场监管。在活畜交易市场依法派驻检疫、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凭检疫证和免疫标识进行交易,严格杜绝无证无标动物进入市场交易,严格禁止检疫人员在活畜交易市场门后开展活畜检疫。三是不断规范屠宰检疫,严格查证验物,做到证物相符、临床健康。对无标、无证的牲畜一律不准许进场屠宰。完善屠宰检疫记录制度规范检疫操作程序。保障屠宰检疫率、上市肉品保持率、检疫合格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保障全县畜产品的安全。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动物饲养环节、屠宰环节、经营环节、隔离环节、运输环节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环节、贮藏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改变目前应急式的监管模式,全面推行“日巡月督查”制度,实现监管的常态化。建立健全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经县畜牧兽医局研究决定,成立通山县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监督所人员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专班。
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提升。今年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畜产品消费意识的提升,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开展监管人员、养殖场(户)质量技术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检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围绕重点区、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开展讲座,入户交流和“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XX年XX月XX日
第6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12次,电视报道9次,发放资料16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4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1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4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 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二)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于20xx年9月底、十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4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3个茶叶生产基地监督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载体,确保主要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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