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第1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汇报材料2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汇报材料
杭锦旗位于鄂尔多斯市的西北部,面积1.89万平方公里,人口14.2万人,2011年牧业年度牲畜头数230万头(只)。为保障全旗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检疫管理制度,实行从饲养到餐桌有效监管和可追溯管理制度,以及检疫监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度。对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严把产地检疫关,严把屠宰检疫、检验关。上市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检疫验讫、标识必须齐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队伍建设
2008年兽医体制改革,我旗按照国务院《兽医体制改革方案》、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理顺了机构职能,将兽医检疫监督执法职能整合,全部归并到旗动物卫生监督所。乡苏木镇原动物防疫检疫站更名为动物卫生监督站属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乡镇派驻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全旗共有六个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派驻机构,有高级职称工作人员4人,中级职称工作人员38人,初级职称工作人员32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检疫监督员61人,中专以上文凭的检疫监督员13人,监督检疫人员平均年龄在29-35岁左右。
二、规范检疫监管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六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农业部四个《动物检疫规程》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开展规范检疫,全面推广产地检疫工作。今年聘用全旗100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做为全旗产地检疫工作协检员,负责所辖区域的村嘎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辖区内的动物进行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动物存栏、出栏、调入、防疫、疫病发生、诊疗等情况,负责辖区产地检疫的协检工作和基础信息报告,做好当地政府和兽医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按照“利于生产、促进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控制疫病”的原则,全旗共设立了22个动物检疫报检点,有办公场所,有统一的铜制检疫申报点标志牌,公示牌公布了报检电话,并配备了消毒、检疫设备(检疫检验箱、冰箱、耳标、耳标钳等)。出卖动物及调出调入动物全部填写村嘎查动物增减异动表,进行台帐管理,对出栏的动物佩戴耳标,核实是否进行了强制性免疫并进行临床检查,确定无异常、无疫情后
填写检疫报检单,并通知检疫员检疫出证。全旗派驻六个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2006年给配备了一辆面包检疫专用车,每个派驻站都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建设了新的办公场所、化验室,这样我旗交易出栏、上市屠宰的动物全部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全旗苏木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达到100%,饲养场所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散养户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8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到了100%。进入屠宰环节的动物入厂前检疫人员必须查看产地检疫证明,核对耳标无误后凭产地(或运输)检疫证明方可入厂,入厂的动物要进行隔离观察,看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并填写临床观察记录,临床观察无异常填写准宰证明进入屠宰间屠宰,屠宰后头蹄肉尸编号,并对头蹄肉尸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动物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必要时送化验室诊断)。今年,增加了瘦肉精检测,有瘦肉精检测证明的做抽检,无瘦肉精检测证明的要进行全部检测。屠宰后对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识、验讫方可出厂销售,对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填写无害化处理通知书并监督畜主或厂方进行无害化处理(畜主签字并对处理的不合格肉尸照相),无害化处理档案留存。
三、加强监督管理
市场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检疫标识、检疫验讫印章准入,无证无章不得上市销售。旗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辖区划
分了6个乡镇责任区,每个乡镇划分了不等的责任区,有动物卫生分站的按分站划分,每个责任区确定一名监督检疫责任领导和两名监督执法人员,作为该责任区动物检疫工作监督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乡镇派驻动物卫生监督站将嘎查村划分了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一名动物检疫员做为该责任区动物检疫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协检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并承担责任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工作,协检员对检疫员负责,检疫员对检疫结论负责。
四、全旗布病检测工作
今年共检测牲畜95039头只,扑杀病羊2292只,疫区羊全部进行了检测,非疫区羊按照10%进行抽检,目前疫区的羊禁止流通、禁止交易上市,其余非疫区抽检过的羊凭检疫证明方可流通上市销售。
五、定期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
我们每年除固定开展春季、秋季两次综合性执法行动外,还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3-4次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共开展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行动11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企业(单位)76家次。
六、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1、继续加强对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贩运、销售劣质畜产品以及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我旗食品安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继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肉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我旗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旗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三季度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三季度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生鲜乳的监管
首先是加强对奶牛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对生鲜乳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拟定《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1200份,由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亲自上门与奶牛养殖户签订《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859份。第二、5个鲜奶收购站在收奶时户户进行常规检测。凡不合格鲜奶一律当场倒掉,本季度共倒鲜奶13.2吨。第三、协同省饲料兽药监测所和市局饲料办对5个生鲜乳收购站、3台生鲜乳运输车按农业部制订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生鲜乳现场抽样,对饲料店和奶牛养殖户的饲料进行现场抽样。共抽鲜奶样10个,饲料样40个,由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自行检测或送农业部检测,检测内容为三聚氰胺和疯牛病毒。
“瘦肉精”的监管
(一)儒林屠宰场每天抽2头,西岩屠宰场每天抽1头进行宰前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尿样检测,8个规模养殖场出栏肥猪526头,按5%的比例抽检了33头,局质监办抽检监测了8个猪场123头猪,本季共抽检428头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为阴性。
(二)会同畜牧,水产股对全县43个饲料兽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收缴安乃近,柴胡,青梅素等过期药品31盒。
(三)完成了对全县饲料店的备案登记工作。全县43个饲料店经营 77个饲料品种,其中有21 个店经营外省饲料,共有30个品种。1个自配料店。
(四)抽取8个猪尿液样,2个牛尿液样,2个育肥猪添加剂样送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酸的定性检测,(暂未收到检测结果)。
水产品的监管
(一)对白云水库用网箱养鱼、西岩鱼苗场鱼塘养鱼进行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检查是否有养殖证,二是检查养殖生产记录情况,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三是检查用药情况,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
(二)对白云湖鲜鱼专卖店、白云湖鱼第一店、农贸市场鲜鱼店、栋梁超市等几个单位进行水产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调查水产品来源,二是查看销售品种、三是检查产品质量,四是检查有无药物残留,经检查基本上合格。
城步县质监办
2011年9月15日
第3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优秀)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
结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上半年来,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有了新的喜色和亮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副主任、畜牧水产局局长李民和、雨母山乡原政协主任全碧雄、呆鹰岭镇副镇上罗琪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李民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依法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提高养殖户、贩运户以及各乡镇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动物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各乡镇检疫人员签订
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媒体宣传3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对养殖场所的监管工作 我区各部门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同时各乡镇防疫站做好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莱克多巴胺测试卡对生猪养殖场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我区上半年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1860条,全区4个监测场出动人员为190次,抽样数量为1680次,合格率达100%。若一旦发现试纸检测呈阳性,将严格控制
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1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漏洞,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造成了监管的脱节,再加上监测、抽检覆盖有限,养殖户对所使用的饲料药物普遍没有进行登记。
三、今后工作打算 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作为检
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4篇: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
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 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我局水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在机构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目前共同承担了水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但该两单位目前既不是参公参管单位,也没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这种人事管理体制和经费制度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3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
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第5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安化县畜牧水产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畜禽投入品饲料、药物抓起,严把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关,常抓不懈,保证了本县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对进出安化的畜禽实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自2009年5月26日发现一起来自湘潭的17 头生猪含有“瘦肉精”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以来,我县畜禽产品至今末发现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饲养违法事件,我县畜禽养殖业正朝着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主要工作重点:
1、重视源头治理:对投入品饲料、兽药实行准入备案制度,保证了饲料兽药投入品的安全可靠度,可信度。定期不定期对进入安化的饲料、兽药进行抽样,半年来,送省内外质监部门送检饲料8个样,兽药3个样,检验均合格,对非法生产企业无机可乘。
2、严把流通关:对进出安化的生猪一律实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从流通环节控制了“瘦肉精”生猪运输流通。对定点屠宰场生猪按5%快速检测“瘦肉精”外,对临床表现疑似“瘦肉精”猪不惜成本一律实行快速检测,从流通环节控制了“瘦肉精”猪肉市场上的流通,保证了我县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3、加强宣传教育:从法律法规宣传,从如何保证我县
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道理教育广大养殖户,让广大养殖户做好自己想做该做对社会有益对自已有益的事情。印发宣传资料1580份,上门指导宣传200多次,免费发放“瘦肉精”检测卡2680从套,让生产者同监管者形成了共识,让生产者自觉杜绝“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添加。
4、强化各自责任:县局召开了“瘦肉精”整治专门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 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和《安化县“瘦肉精” 专项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同县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加强了直接监管部门的责任。各乡镇发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850份,养殖户同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60份,县局还把养殖户安全生产同畜牧业扶持政策挂钩。因“瘦肉精”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我县没有发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得意于各级政府的重视,部门的支持,畜牧战线的共同努力,生产者的大力配合。我县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安化县畜牧水产局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站 2011年6月27日
第6篇:上半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小结
2011年上半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小结
一 成立了畜牧水产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高度重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对质量安全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莫财明任组长,李祥卯、毛至桥、伍良才、张汉初及其他乡镇站的同志为组员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李祥卯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乡镇动检站站长负责辖区内的畜禽水产品及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毛至桥、伍良才同志负责武陵源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张汉初同志负责张家界管理处屠宰点的检疫工作,毛至桥兼领导小组的信息员。
二突出重点监管,从源头抓好养殖品的投入管理 1、我局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养殖大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从乳猪料、中猪料到肥猪料,从使用的兽药到添加剂均进行了登记和检验,严格控制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养殖投入品的使用。
2、对所有饲料和添加剂的进货来源、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规格等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水产养殖户的药品、饲料及水产品管理。每月至少到水产养殖户和水产品消售市场检查一次,严禁腐烂变质的水产品上市,杜绝使用苏丹红等保鲜剂及其它违禁
品。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很抓养殖投入品的源头管理 今年我区组织对全区6家兽药店、饲料营销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监测10个场所(养殖大户、屠宰场),共出动4车次、16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
2、双管齐下,狠抓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的抽检工作
我局严把屠宰检疫关,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进出车辆消毒,生猪检疫检验、查证验证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检测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含张管处屠宰点)共屠宰生猪7500头,瘦肉精共抽检705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还对全区的8个较大生猪养殖户共计2460头进行了尿液抽检30头,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3、年初和养殖场(大户)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和养殖品投入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强化畜禽检疫,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节假日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加强对上市畜禽产品的监管,配合其它部门对全区上市畜禽屠宰的白条肉,水产品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对学校、宾馆和小餐馆进行肉品抽查,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5、参加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区食安委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第7篇:仙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
仙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改造开放以来,我市渔业由“副业”迅速发展壮大,不仅成功解决了“吃鱼难”问题,丰富了城乡居民“菜篮子”,成为农业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而且为保障水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繁荣水产品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现有水域养殖面积97万亩,其中精养水面仙桃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97万亩,其中精养鱼池65万亩、稻田养殖25万亩、湖泊沟渠7万亩。201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32万吨,渔业产值38亿元,其中名特水产品产值达28亿元。,遍布全市670个村、场,有35234户从事渔业生产,137584人经济来源于水产,2010年全市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00元,渔业为农民人均提供纯收入1640元。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力求创新、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几年来,水产局深刻吸取“多宝鱼”事件教训,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2007年就已通过全市所有
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178个水产品无公害认证;已创建市排湖渔场、市五湖渔场、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张沟镇先锋村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5家,创建张沟镇永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1家,辐射带动养殖水面42万亩;创建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张沟镇先锋村两个黄鳝出口备案基地和胡场镇麻港片鮰鱼苗种出口备案基地,年出口黄鳝1000多万美元;2010年,白衣庵村代表全省接受国家农业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合组织的备案基地验收;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每月对全市主要水系、沟渠进行水质抽样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位于市排湖渔场的水质在线监测站也即将完工投入使用;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和沙湖镇隔垱湖渔场在2010年已开展水产品养殖全程质量监控试点工作。工作的完成,主要是做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指导,全面推进工作。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吴语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主要抓,产业发展科、水产品质安办、市渔政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强化制度体系
创新,从规范养殖投入品管理到全面推荐检验、打击联动,提出了既有指导性、也有约束性的工作目标。实施以池塘标准化改造为重点的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广泛开展渔业科技服务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源头整治,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专班每年4-5月份对全市水产鱼苗繁育基地进行专项整治。今年刚结束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我市全部苗种繁育基地35家,责令3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4家。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禁用药物情况;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登记及时、详细;部分基地销售记录有待完善。6月初,将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对35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科技服务。工作中,我们两手抓。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水产养殖与质量安全直翻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例行检测和抽样检测中发现的违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整顿和查处工作。与此同时,又组织科研推广人员进村入户,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20次,培训渔民200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30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 1000户,辐射带动20000多户养殖户,发放各种渔业用品近50万元。
四是全面摸排隐患,增强应急能力。为做到心中有数、谋划在先,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方案,针对渔药、苗种、饲料等投入品,养殖水域环境、生物毒素危害以及黄鳝、草鱼、泥鳅等多种生产和出口贸易量大、产业化程度高、影响范围广、消费较为敏感的产品,逐个环节开展隐患风险分析评估,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和监管措施。为确保节假日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我们及早下发通知,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从市场运行监测、质量隐患排查、强化防控措施到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都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力争吧问题解决在基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整合管理资源,强化沟通协调。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我们注意整合水产系统内产业发展、技术推广、行政执法、检测检验等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协调行动。我局产业发展科、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渔政局、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各镇办水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在配合加强监督抽查、检打联动、摸排风险隐患、应对突发事件和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主动加强与农业、畜牧、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对涉及渔药、饲料监管以及水产品出口
贸易和市场流通中的问题,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协作,移交相关案件,共同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全方位的监管。
二、把握当前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几年来,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出台,全国最高级别的统一指挥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李克强亲自担任主任,还有回良玉和王岐山两位副总理任副主任,应该说,全国食品安全指挥部门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相关部门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支持度、期望度之高前所未有,相关产业所承受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因此,水产局上下在成绩面前没有停下脚步,仍然透过成绩的光环看到前方道路的不平处。
一是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目前,受物质条件限制,每年检测到水产养殖单位的也就不到20家,而全市有养殖单位3万多家。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范围外。由于面大、量广、分散,以及渔民文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偏低,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因此要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安全隐患较多。从农业部通报情况来看,虽然我市水产品抽查结果均合格,但其他地方仍有药残超标事件发生,说明苗种繁育、成鱼养殖、流通运输等环节以及饲料、渔药、养殖水域环境等都还存在着大量风险因素,极有可能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还存在差距,有不同的思想状况。一些同志既有由于合格率逐年上升而产生麻痹松懈的思想;也有由于监管经费不足、手段有限,协调不同部门难度大、责任重大等原因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还有个别主动性不够,应对质量安全问题行动迟缓。除了内部因素,外部环境也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构成很大压力。仙桃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外地媒体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质疑声仍时有发生,如网络上仍流传“避孕药喂养”。这类事件都是对水产养殖环节了解不够造成,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宣传工作不仅针对养殖户,还要对消费者进行普及。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
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扩大对苗种生产基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监测范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4,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2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10家。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和麦种生产许可证的发
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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