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补助工作汇报(共16篇)
第1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应掌握的调解技巧
调解民间纠纷要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
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善于察颜观色,通过分析纠纷当事人的表情、言语和行为,异清楚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再如,文化水平、法律素质高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强,纠纷心理不容易形成,即使形成也不易外化为纠纷行为。如果这类人与其他人发生了纠纷,他们对调解员有道理的话容易听得进去,也能理解调解员的工作并给予配合;反之,文化水平、法律素质低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纠纷心理容易形成并容易外化为纠纷行为。对这类纠纷当事人,调解人员就必须多花功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和政策讲清楚、讲透彻。针对这种类型的当事人,平时的帮教工作和回访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调解人员只有把握了纠纷当事人的个性特征,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调解方式和方法认真讲解法律,攻心为上,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四、情节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情节要素主要是指纠纷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纠纷的萌芽、发生、发展乃至激化的全部事实经过、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甚至双方当事
人各自的企图、动机和目的等等都是调解纠纷的事实依据。掌握充分的事实依据,做到有备无患,打有准备之战,对于蛮不讲理、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调解员出示真实全面的事实证据,可以起到威慑当事人,促使其低头认错的作用。而对于心存疑虑,有所顾虑的当事人,一个充分掌握纠纷情节的调解员更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对调解人员来说,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这些事实依据,才可以在调解中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调解方法,继而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使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五、原因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原因是指纠纷发生的起因,也就是引发纠纷的事实,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远因和近因。纠纷的原因是纠纷的根结所在,因此,也就是调解人员调解时的切入点。对于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纠纷来说,可能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在,远因与近因共存。一般来说,直接原因和近因是比较容易查明的。但往往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是隐藏在直接原因和近因后面的间接原因和远因。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深入实际做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拔开层层面纱,找到深藏其后的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只有抓住真正的原因,才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纠纷。
第2篇:人民调解员调解事迹
案例
2011年3月份苏村镇调委会调解员贺洪宪同志接到仕子口村书记徐仰日电话,讲村民徐兴廷与儿子徐仰海之间发生了赡养纠纷,村干部、调解员多次调解无果,请求镇调解委员会给予出面调解。
接到信后,贺洪宪同志自己驾车马上到村,在村调解员的带领下,到当事人徐兴廷家了解情况,得知当事人徐兴廷与自己的大儿子徐仰海24年不来往,其原因是婆媳纠纷造成的。找到了症结,对当事人逐个了解谈心,做细致耐心、说服教育的工作,了解到徐兴廷及妻子从二十年前至今未给大儿子家看过一天孩子,未帮大儿子家干过一天农活,原因是两位老人给大女儿、二女儿看孩子,没有顾上儿子家的困难,婆媳多次争吵产生矛盾,24年不答腔。
找到原因后,贺洪宪对儿子徐仰海及儿媳做耐心说服工作,徐仰海对父母的赡养没有表态,儿媳讲:老的24年都不和我来往,还用我伺候吗?死了我也不管!叫他们的女儿管去吧。儿媳的态度很坚决。看到这个情况后,贺洪宪决定暂停调解。
找到当事人徐兴廷了解情况时,徐兴廷也反映与儿子家20多年不来往,他说:有些事也是当老的一碗水没端平造成的,虽然儿女不少,但我年龄大了,老伴又有病在身,也得需要照顾和花钱,做儿女的也得赡养父母,大儿子也得出钱啊!村里也给调解来,老少爷们调解多次也没调解成,俺家的事也太难办了!麻烦你们把事处理好吧。第一次的调解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贺洪宪想:我们身为镇一级的调解员,这样的家庭纠纷调解不了,谁还能再调解呢?必须把这个典型赡养纠纷案件调解完结。
虽然是一个农村家庭纠纷案件,此事解决不了,永远压在贺洪宪的心里,沉甸甸的。几天后,第二次调解开始了。这一次主要是向村干部及部分邻居了解情况,了解到徐兴廷的儿媳是一个口快心直的人,和婆婆闹纠纷,是因婆婆说话不中听伤了她的心引起的,还了解到徐仰海与自己的亲二叔徐兴奎(现在县教育局工作)关系很好,有些话还能听他二叔的。
贺洪宪针对上次了解的情况,对徐兴廷及其他家人都一一了解情况,做了工作,同时贺洪宪提出了要求,让他们每个人都反思自己,在家庭关系方面,自己还有哪部分做的不够好。贺洪宪决定让他们反思几天,过几天再来调解。
相隔十天后,贺洪宪开始了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调解,到仕子口村后是下午两点半,村干部及当事人还有徐兴奎很快都来到了村办公室,调解员贺洪宪把了解的情况及每个人存在的不足之处一一指出,讲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通过批评教育及当事人的亲属徐兴奎的亲情工作,徐兴廷恳切地说:当父母的也没有当好,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我的过错,今后父子之间要和睦相处。徐仰海见父亲如此说也动情的说:今后我做小的也要好好的孝敬父母。儿媳说:我叔大老远来了,各位领导也给调解多次了,无论怎么说,当小的就要孝敬父母。今天钱我也带来了,给老的看病我应摊的钱现在就支上。以后该怎么管就怎么管,再也不能叫老人生气遭罪了。听到这里,贺洪宪的脸上不自觉的挂满了笑容,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现在这家人已经是非常和睦的一家人了,徐兴廷老人老有所养,享受到了晚年的幸福,徐仰海一家子也放下了这么多年的心理包袱,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幸福快乐。
第3篇: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当事人权利义务
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第4篇: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的全过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调解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人民调解员在协议书上要签字,并在所达成条款的关键数字上加盖私人印章,调解完毕将材料打印或复写发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
4、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6、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员不得担任任何一方的诉讼代理人,不得为一方或双方介绍诉讼代理人。
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
↑↓
回访调查
↑↓
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
第5篇: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本人自 2009 年 6 月任南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职以来,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人。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无私奉献,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的是农村村民矛盾的复杂化与多样化,从普通的家庭矛盾到土地产权争端,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调解员,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村人民调解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而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应该以国家的安定团结,繁荣富强为前提。只有国家的稳定才有农村经济的繁荣。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2.敬业和勤奋的品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这就要求调解员奉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真正为农村民主自治作贡献。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因此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4.及时总结,加强交流。调解员应该及时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矛盾发展规律。同时通过各村各乡人民调解员之间的交流座谈,听取汇报,吸取经验,扩大视野,为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案例经验。
第6篇:人民调解员工作(材料)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法院、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20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 2008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云南省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肖扬同志和张福森、黄松有、胡泽君同志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抓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 贵州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龄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的决
定》
· 广东省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规定·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3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社区民情恳谈会等四个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城市社区建设“111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深化平安深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
第7篇:人民调解员工作事迹
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XX,28年扎根司法岗位,认真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他以热心、真心、耐心,谱写了一曲人民调解工作的和谐之歌。
“只有积极学习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强化素质培训和技能练兵,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XX将法制宣传和调解纠纷现场作
为大练兵主战场,充分履职尽责,忘我工作,总结提炼出“服务群众,用诚心;公益道德,用热心;受理案件,用实心;矛盾排查,用细心;化解纠纷,用耐心;案件处置,用公心;法律援助,用真心;贴近民生,用爱心;对待名利,用淡心;关注社会,用责任心”的“重大疑难纠纷处置工作十心法”,并认真加强辖区内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的法律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传、帮、带。目前,“XX重大疑难纠纷处置工作十心法”和“汤群芳人民调解工作十三法”一样,已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全面推广和运用,“人民调解XX工作室”已正式挂牌成立,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创立人民调解“XX模式”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XX先后举办各类法制培训、法制讲座50余场次,成功组织或主持调解跨区域、跨行业群体矛盾纠纷120余起,实施法律援助300余名,切实维护了全区政治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区,建设法治XX”进程。
XX以服务大局、一心为民的高尚品格,任劳任怨地战斗在法制建设第一线,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党和政府形象、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法制XX、平安XX建设中,他身先士卒,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被人民群众誉为“知心人”,被领导和同志们称为“调解专家”。
千里奔波维权“打工仔”,夜以继日服务“农民工”,苦口婆心救助“失足青少年”,马不停蹄情系“困难弱势群体”……XX舍小家为大家,整天忙于法律政策的宣传、矛盾纠纷的化解、社情民意的掌握、困难群众的救助、突发事件的处置,积极当好突发事件的消防员、努力争做弱势群体的贴心人、竭诚甘当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辛勤忘我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慰挂在心上。
省市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政法干警先进,市区“优秀共产党员”、市级“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国家优秀公务员”……一项项殊荣实至名归。同时,他还被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评委“优秀人民调解员”,被市司法局记“法律援助三等功”一次,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十佳人民调解能手”。
第8篇: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第9篇:人民调解员办法
关于在村(社区)选聘人民调解员的通知
为了提高定城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经研究,在村(社区)实施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
一、选聘要求
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能真正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能依法办事,为人公正,做到合理合法合情处理案件的。
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每村(社区)选聘5—8人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按1:2比例提出初选名单,经办事处全面考核后确定正式人选。
二、选聘条件
初选人选要在本村(社区)内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有影响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做群众思想工作。
三、待遇
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待遇,依照潢政(2011)23号文件的规定,采取“以案定补”的形式,实行“一案一补”,每季度由办事处代为发放。
四、时间要求
各村(社区)在6月10日前上报初选人员名单,待正式人选确定后填报《定城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审批表》。
定 城 办 事 处
2011年5月19日
第10篇:首席人民调解员
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方案
一、工作方式
每村聘请2名离退休干部、村级优秀党员或法律知识水平较高的村民为该村的首席人民调解员,义务对村里的较小的、一般的民事纠纷矛盾进行调解,同时协助镇司法所做好该村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
二、首席人民调解员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及村党总支保持一致;
2、为人正直,道德修养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3、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且群众反映较好;
4、有奉献精神,对村级调解工作热情高;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调解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公正及时地调解一般民事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依靠村级、镇
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4、热情接待当事人,争取矛盾不上交,做好所在村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5、坚持说服教育为主,耐心调解,达到纠纷双方都满意为止,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6、定期向镇司法所反映工作情况、意见和提出建议,协助镇司法所做好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四、推选方式
原则上各村党总支、村委会、村调解委员会要对首席人民调解员进行推选,各村召开村民全体大会民主推荐,经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村党总支委员会审核后,将名单报镇人民调解委员,经走访、审查通过后再交党委,镇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下发聘请书。
五、有关人民调解员纪律要求
1、不准徇私舞弊。
2、不准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准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准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准吃请受礼。
6、不准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7、不准向当事人收取各种名目的调解费。
8、不准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实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大调解”局面的一项重要探索,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实践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支持配合,并努力探索“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建设,要搞好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推选工作,切实选准、选好首席人民调解员,并充分发挥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
附:
村 首席人民调解员推选申报表
第11篇:人民调解员事迹
社 区 和 谐 是 我 最 大 的 愿 望
——人民调解员xxx事迹
xxx1960年出生,现为xx街道xxx社区主任,几年来她同社区其它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剪,裁断一桩桩纠纷,2011年她所在的社区共调解30多起各类纠纷,使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她勤于钻研,把调解工作当事业来干,xxx自参加社区工作以来,认真做好每一件上级交办的工作,尤其是人民调解工作,她本人在这个社区已经住了很多年了,对辖区的情况也是很清楚,同时周围邻里邻居有什么矛盾都会来让她解决。记得刚接触此工作时,缺乏工作经验,因此她不段的向同事学习,并加强理论学习。在调解方面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原则处理大小纠纷,讲政策、讲法律、讲事实,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工作中她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法律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
在调解工作中,xxx常说的一句话:“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每一起纠纷都要用心去调解,讲究方式方法,决不能和稀泥,也决不能拖泥带水”。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俗话讲群众的事无小事,可小区的事,事事连着百姓的心,哪件处理不好都会影响小区的和谐和稳定。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xxx始终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困难再大也千方百计地去克服。
调解民间纠纷,确实是一件又苦、又累、又难、又烦的差事。面对困难,xxx心想,辖区内发生了纠纷,如果没有人去做调解工作,矛盾就会升级,小事就会酿成大事,社会就不能安宁,将会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也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有人出来做调解工作,使纠纷及时解决,矛盾平息,就会促进和谐,大家一心一意谋发展,那该多好啊!
社区曾多次接到小区居民反映,有人在楼区内养狗,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都是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起邻里间的不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为确保社会稳定,xxx和其社区工作人员对养殖宠物的居民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通过反复摆事实、讲道理,使居民认识到,邻里和睦关系到社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邻里之间有些事情碍于面子不方便直说,就需要社区人民调解员出面调解才能使邻里关系更加和睦。
今年4月底,xxx一区2号楼2单元601户居民xxx给社区打来电话说他在六楼楼顶了,说他要离婚,不想活了,给社区说一声。
我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一区阻止事态的发展,看到xxx站在六楼楼顶一直在喊:“我要离婚,我不活了”。我了解到:xxx妻子屈建萍有些精神恍惚,常常要钱、偷钱,并怀疑丈夫游海滨对家庭不负责,时常到丈夫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岗位大闹腾,致使丈夫多次失业并丢掉所谓的尊严。一些家庭矛盾及琐事的处理不当,夫妻前夜又发生口角并动手打架,游海滨思想砖牛角,情绪高涨,想通过和妻子离婚来解脱困惑,因种种原因又一时离不了,他实在想不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准备上楼自杀。经过我的耐心开导,游海滨情绪平稳下来。大中午的我顾不得回家吃饭,为把游海滨的家庭矛盾处理妥当,妻子的娘家与游海滨的妻子屈建萍进行了沟通调解。最后屈建萍思想平稳,表态说她们夫妻平时比较好,孩子也很好,说要和丈夫好好过日子,等身体好了就回家的。在我的耐心说理劝解下,有效地缓解了矛盾,避免了悲剧的发生。xxx号楼,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管理,由于多种原因,房顶出现漏水情况,居民多次与物业协调,物业公司出面给维修了一次,但今年又开始漏水了,使居民不厌其烦一直没有解决。今年6月的一天,xxx接到居民的电话:“由于楼上落水,导致自己家不同程度的损失。”当她来到居民家中看到的是一片狼藉:卫生间、厨房用塑料布接水,客厅、卧室地上摆满了接水的瓶瓶罐罐…..她了解了情况后马上和物业公司联系,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经过10多次的协商,最后物业公司答应解决处理,房顶漏水情况得到了基本解决。
今年11月初,xxx
1、2#的居民找到社区,说他们家已经停气好几天了。居民们找到社区,希望出面帮助和物业公司进行协调,我和居民代表一起来到物业公司,同物业公司代表进行协商,经过了解,2#很多居民没有交暖气费,物业公司被迫停气。随即我、居民代表与物业公司代表协商,物业公司承诺先给供气,我协助无业公司收取暖气费。当天下午,暖气就恢复供应,居民们很是高兴。
同时,xxx认识到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也是对社区的稳定起到关键性作用
她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xxx三区居民xxx,今年7月刑满释放,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就业,一直赋闲在家。xxx经常性的上门与其谈心,了解到他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家庭住房困难,她主动帮助他办理了经济适用房的申报手续,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运用法律解决家庭事务纠纷的越来越多。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实现自己的理想。“每天都会有磕磕绊绊的事情发生,但是只要是找到我们人民调解员,我们就要管,能帮忙的一定帮忙。”这就是xxx的心里话。
就是这样,xxx奉献自己,服务社会,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维护一方平安,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
xxx
2011年12月
第12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选任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采用下列形式设立:
(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乡镇应当设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积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应当积极稳妥地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备案;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区司法局备案。
第十二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委员。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村(居)民小组、企业的车间等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居民小组)、楼院、企业的生产班组和一定数量的村(居)民中聘任调解员。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本乡镇辖区内设立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二)本乡镇司法所司法所长;
(三)在本乡镇辖区内居住的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
第十五条 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是: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一级以上人民调解员资格及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培训合格证书。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二级以上人民调解员资格。
第十六条 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员除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兼任的以外,一般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群众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聘任。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乡镇司法所聘任。
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设立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聘任。
人民调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般应当在委员中选举产生。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司法所长担任。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聘任。
第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任期三年,每三年改选或者聘任一次,可以连选连任或者续聘。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原选举单位或者聘任单位补选、补聘。人民调解员严重失职或者违法乱纪的,由原选举单位或者聘任单位撤换。
第十八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向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司法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求、工作安排、部署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上述工作。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务,受到非法干涉、打击报复的,可以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人民调解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第13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南永乐调[2011] 015号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2011 年 9 月 20 日,调解 赵频、王宏斌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②邻里纠纷③房屋宅基地纠纷④合同纠纷⑤损害赔偿纠纷⑥
11道路交通事故纠劳动纠纷⑦村务管理纠纷⑧山林土地纠纷⑨征地拆迁纠纷⑩环境污染纠纷○
12物业纠纷○13医疗纠纷○14其他纠纷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编号:南永乐调[2011] 015号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2011 年 9 月 20 日,调解赵频、王宏斌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2011年9月20日,王宏斌驾驶小轿车将停靠在路边买
早点的赵频的电瓶车撞倒,双方因赔偿问题相持不下。
调解情况:经双方协定由王宏斌赔偿赵频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300元,作为赔偿。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在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根联
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第14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
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之间的纠纷。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 ②邻里纠纷 ③房屋宅基地纠纷 ④合同纠纷 ⑤损害赔偿纠纷 ⑥劳动纠纷 ⑦村务管理纠纷 ⑧山林土地纠纷 ⑨征地拆迁纠纷 ⑩环境污染纠纷 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⑫物业纠纷 ⑬医疗纠纷 ⑭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骑…………………缝………………章………………………………
编号:
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之间的纠纷。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调解情况: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 委员会,存根联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第15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 ②邻里纠纷 ③房屋宅基地纠纷 ④合同纠纷 ⑤损害赔偿纠纷 ⑥劳动纠纷 ⑦村务管理纠纷 ⑧山林土地纠纷 ⑨征地拆迁纠纷 ⑩环境污染纠纷 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⑫物业纠纷 ⑬医疗纠纷 ⑭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骑…………………缝………………章………………………………
编号: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调解情况: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
委员会,存根联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第16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②邻里纠纷③房屋宅基地纠纷④合同纠纷⑤损害赔偿纠纷⑥劳动纠纷⑦村务管理纠纷⑧山林土地纠纷⑨征地拆迁纠纷⑩环境污染纠纷
11、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12、物业纠纷
13、医疗纠纷
14、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解员:
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 编号: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调解情况:
调解员:
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在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根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人民调解员补助工作汇报(共16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