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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员岗位职责

作者:lingying0829 | 发布时间:2020-08-28 07:02: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医疗纠纷调解

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

x医调字(2017)号

医方(以下简称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参与调解人姓名:---,职务:---。

代理人:---患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代理人:()纠纷简要情况:

事后,患方对医方在住院待产期间的医疗行为提出质疑,要求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责任认定:经了解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经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经济赔偿乙方 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事实和法律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达成的,无显失公平及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此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追究另一方的其他民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当事人(盖章)当事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调解主持人(签名):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2篇:调解员岗位职责

调解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

二、依法办事,为人公正,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处理案件。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四、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工会主席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和文件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

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

1、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

3、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德耀小学

2009.12.

第3篇: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根据全州“百个区域场所平安建设创建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建立平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受理本院范围内的医患纠纷,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由医务科负责调解工作。(一)主要任务:

一、是调解医疗机构与患者或患者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医疗知识,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纠纷发生;

三、是向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医患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基本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医学知识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的指导。

(三)调解工作程序:

一、受理。依医患纠纷当事人(患者或家属和医疗机构)申请受理调解,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应当登记。

二、指定调解主持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应当指定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由患者或家属从专家库中选择兼职调解员。遇重大复杂纠纷或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必要时可请当地乡镇(街道)和患者常住地人民调解员参与。

三、调解准备。调解主持人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其理由,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征集资料,核实情况,向专家咨询,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四、依法调解。调解一般在调解机构内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场所进行。调解前应告知当事人关于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主持人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尊重科学,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要防止纠纷激化,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五、制作调解协议。经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协议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双方责任、双方达成的共识及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调解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主持人签名,加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构留存一份。

医疗机构调解室所出示的调解协议一式肆份,需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加盖印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各留存一份。(四)调解工作机制:

一、联动联调机制。各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与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交换信息,密切配合,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对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卫生行政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请求医学、法学专家支持。二、回访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甘南州藏医医院医务科

第4篇: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

根据全州“百个区域场所平安建设创建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建立平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受理本院范围内的医患纠纷,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由医务科负责调解工作。

(一)主要任务:

一、是调解医疗机构与患者或患者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医疗知识,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纠纷发生;

三、是向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医患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基本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医学知识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的指导。

(三)调解工作程序:

一、受理。依医患纠纷当事人(患者或家属和医疗机构)申请受理调解,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应当登记。

二、指定调解主持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应当指定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由患者或家属从专家库中选择兼职调解员。遇重大复杂纠纷或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必要时可请当地乡镇(街道)和患者常住地人民调解员参与。

三、调解准备。调解主持人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其理由,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征集资料,核实情况,向专家咨询,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四、依法调解。调解一般在调解机构内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场所进行。调解前应告知当事人关于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主持人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尊重科学,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要防止纠纷激化,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五、制作调解协议。经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协议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双方责任、双方达成的共识及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调解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主持人签名,加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构留存一份。

医疗机构调解室所出示的调解协议一式肆份,需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加盖印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四)调解工作机制:

一、联动联调机制。各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与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交换信息,密切配合,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对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卫生行政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请求医学、法学专家支持。

二、回访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甘南州藏医医院医务科

2015年4月

医疗纠纷处置岗位职责

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

司法调解员岗位职责

民间调解员岗位职责

电话调解员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医疗纠纷调解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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