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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共11篇)

作者:1053954683 | 发布时间:2020-05-17 16:15: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机关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

按照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部署,现就我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 确保“两个落实,一个建立”,明确责任,有效建立整体防范网络。一是组织落实。“全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迅速行动,于X月X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计生局和计生服务站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全县计生系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动员会”,成立了“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及时制定了《人口和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各股室、服务站工作责任,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完善了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网络。以全县计生系统为面,以各村(居委会)为点,以局至乡镇为线。从上到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以面带点,以线连点,以点及点,实现了面、点、线三个工作空间的对接,构建了整体工作网络。

二、及时排查,预防为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组织专人利用1周时间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一是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是建立了严密的报告制度。平时信息“按时上报”,敏感信息“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紧急上报”。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领导和相关人员做到反应快速,到位及时,调解得当,处置妥善。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诱因,及时逐级上报。对因失职渎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三是坚持回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入手,不定时回访,了解实情,解决实际问题。

三、制度约束,普法宣传,降低因行政行为产生的社会矛盾

使行政行为双方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首先,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执法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职责”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约束和监督全系统干部职工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其次,及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让群众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出现。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和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2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04

治平乡社会矛盾化解汇报

中共治平乡委员会 治平乡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0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止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3件,我们因案施策,确定了包案领导,明确包案人员,相关人员全部介入。

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关于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工作动员会,制定完成了《治平乡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协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周汇报小结和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全乡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全乡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二是干部工作靠前。乡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结合的办法,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值,攻坚活动结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精力前移。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要求乡村两级干部牢固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力量前移。全县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13个,调整充实调解成员87人,进一步加强了安宁村中心片矛盾纠纷排查,制作外围宣传牌、印制法律宣传资料等。

三是措施前移。乡党委、政府在去年村级组织换届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惠农政策落实的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低保、救灾救济、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和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

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我乡一定要以这次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积极贡献。

第3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北头营乡党委(2011年9月26日)

为确保新全乡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九月,在全乡大规模集中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活动,目标是通过在全乡大规模集中开展排查活动,实现进京非访和进京赴省集体访为零的目标。确保进京赴省到市到县集体上访大幅度下降,非正常进京上访大幅度下降,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确保全乡政治稳定、社会稳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一次重大实践活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支部党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臵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乡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乡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乡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乡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北头营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乡党委负责调解跨村、邻乡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乡调委会负责调处本乡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北头营乡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北头营乡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乡、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臵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北头营乡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北头营乡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乡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7个,调解人员达21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三是措施前移。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乡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六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俗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做到了程序合法,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乡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臵,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臵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我乡一定借助这次排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4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

(2010年10月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12.9万亩,林地6.7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臵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臵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臵,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臵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5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05

灯塔路办事处社会矛盾化解9月份小结

灯塔路街道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九月份召开了社会化解矛盾主题会,各社区对近期的工作进行了汇报,9月份共排查7次,排查矛盾纠纷4起,解决4起,解决率到到100%。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办事处负责调解跨社区的和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负责调处本社区重大疑难和社区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

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排查出的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为此,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济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

结合的办法,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值,攻坚活动结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精力前移。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

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力量前移。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调解委员会的7个,调整充实调解成员27人,进一步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制作外围宣传牌、印制法律宣传资料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

灯塔路街道办事处 2011年9月30日

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不拘形式,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第6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12

苏波盖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

苏波盖乡人民政府(2011年11月8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旗委、旗政府关于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因案施策,确定了包案领导,明确包案人员,进一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3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8件,受理接访16件,转办土地流转纠纷2件,转办电话上访2件。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关于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工作动员会,制定完成了《苏波盖乡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派出所、社保、计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周汇报小结和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全乡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全乡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

第一步的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攻坚活动结束总结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值,攻坚活动结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乡村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精力前移。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要求乡村两级干部牢固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力量前移。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乡调委会人员达134人,村调委会29个,调解小组123个,调解成员500人,进一步加强了苏波盖、东老藏、美岱桥、朱麻营、石老丈、丹进营6个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并统一制作了外围宣传牌、印制法律宣传资料等。

三是措施前移。乡党委、政府在去年村级组织换届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惠农政策落实的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低保、救灾救济、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和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

府要借助这次攻坚活动的开展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一方面,要保证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势,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通过以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做出积极贡献。

第7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红山窑乡土沟村党支部(2012年1月26日)

为确保新全村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2011年在全村集中开展了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活动,目标是通过在全村中开展排查活动,确保到县乡集体上访为零,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确保全村政治稳定、社会稳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一次重大实践活动,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村党支部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去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村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村两委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两委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 1

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村党支部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村级组织、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实际,我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臵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村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村两委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

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村两委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村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六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俗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事务管理,严格程序办事。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做到了程序合法,确保项目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规章制度,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村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防患于未然;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

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臵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第8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1]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北头营乡党委(2011年9月26日)

为确保新全乡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九月,在全乡大规模集中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活动,目标是通过在全乡大规模集中开展排查活动,实现进京非访和进京赴省集体访为零的目标。确保进京赴省到市到县集体上访大幅度下降,非正常进京上访大幅度下降,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确保全乡政治稳定、社会稳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一次重大实践活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支部党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臵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乡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乡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乡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乡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北头营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乡党委负责调解跨村、邻乡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乡调委会负责调处本乡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北头营乡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北头营乡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乡、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臵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北头营乡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北头营乡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乡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7个,调解人员达21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三是措施前移。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乡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六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俗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做到了程序合法,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乡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臵,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臵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我乡一定借助这次排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xx乡集中开展治安复杂地区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总结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xx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

分类统计,切实把治安混乱的地区治理好。截止3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9件,其中村务公开1件,企业转制中生活保障纠纷2件,土地草场纠纷12件,民间纠纷14件,在调处过程中,有27件经乡综治办、司法所联合调处成功,有两件民间矛盾纠纷移交六户人民法院(1件债务纠纷,1件婚姻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4。

此总结

xx乡综治办

2005年11月28日

第9篇:关于深化全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的工作汇报

三江镇关于深化全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的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慈党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我镇就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做了如下布置:

一、深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维稳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加强对村级调委会建设工作的领导,选准配强调委会班子,调委会主任要进村委会,确保党组织对调委会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调解信息员队伍。各村要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处置预案,不断健全信息网络。明确信息员的职责,不断提高调解信息员对一般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对简易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与调处化解能力。

(三)充分发挥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作用。充分发挥以综治工作室为平台,以调委会建设为抓手,延伸到村调解信息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的作用,尤其是要发挥调解信息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简易纠纷立足在调解信息员范围内予以调处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在村调委会予以调处化解,村综治工作室、综治委主任着力协调化解影响较大、成因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目标。

(四)全面推行“一案一档一奖励”激励保障措施。党委政府要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对村、企业、学校等基层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推行“一案一档一奖励”的激励保障机制,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简易程度和调处化解成效,制定奖励标准,激发广大调解员工作热情。

二、创新理念,深化拓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

根据新时期矛盾纠纷性质以及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现有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

(一)拓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对接机制。要全面推行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110”联动调处机制,通过镇调委会在公安派出所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建立“公调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加快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各调委会要积极吸收和培育一些优秀的“新慈溪人”作为特聘调解员,专门调处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矛盾纠纷。健全“特聘调解员”制度,建立“以外调外”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暂口公寓或暂住人口聚居2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要建立暂住人口特聘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发挥暂住人口特聘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不断加强企业调委会和综治工作站建设。全面推行在规模型企业建立调委会或调解小组,进一步推进企业综治工作站建设工作。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突出成效,进一步发挥企业调委会在开展普法宣传、不稳定因素排摸、矛盾纠纷化解、维稳信息上报等工作上的作用,力争简易矛盾纠纷在企业调委会内部调处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到企业调委会指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企业调委会共同化解。

三、强化规范,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要按照“有一份定期的维稳排摸分析制度、有一批系统的纠纷预防措施、有一条规范的信息畅通渠道、有一套完整的部门联动机制,有一份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的要求,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一)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对一般矛盾纠纷要经常排查,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期要重点排查,要每月汇总分析有关社情民意、网络舆情和传媒热点问题。对排查汇总的矛盾纠纷要逐件登记建档,并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化解方法。

(二)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镇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长兼任“中心”主任。建立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统一交办、重点督办、办结报告”的工作机制,由“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归类分流。对属于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化解范围内的一般矛盾纠纷,要按照一般矛盾纠纷一个月内化解调结的要求予以督查督办;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调处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或疑难纠纷,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来共同调处化解。

(三)畅通渠道,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发现重大矛盾隐患或突发性事件苗头,迅速上报镇综治办汇总,并在第一时间内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各线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按照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建立信息的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沟通,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共同调处化解。

(四)健全奖惩激励考核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摸、稳控和调处化解工作纳入对各村的绩效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摸、稳控和调处化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建立起对调委会特别是调解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对因调解不及时或因工作怠慢等原因致使矛盾激化或升级的调解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领导,确保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对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重视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司法所和相关办公室要把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的各项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慈党办„2008‟71号)精神,确保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

2010年4月21日

第10篇:某年人社局维稳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汇报总结

XX年人社局维稳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汇报

总结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立足人力资源整合、大就业格局形成的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涵盖到全市所有单位、所有群体,牢固树立统筹推进服务理念,在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中,做到综合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经验、树典型,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排头兵。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持续稳定

一是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探索实施分类培训,根据不同年龄段、有培训愿望人员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操作政策,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依托市技工学校开展6至12个月的专业技能预备制培训;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重点开展订单和定向培训;对在岗职工,结合岗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重点开展创业培训。

二是打造功能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新体系。建立覆盖城乡、规范统一的市、乡两级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搭建用工平台,为求职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技 能鉴定等“一站式”就业服务。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在全市17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和436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就业服务站,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移。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市、乡、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联网运行、资源共享。

三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就业服务新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向基层下沉,将求职登记、招聘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业务下放到乡镇及各行政村,让城乡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就业服务。实施“内引外联”劳务输出新模式,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一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收集本地就业空岗信息,扩大就地就近转移规模;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合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四是实施以创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举措。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计划,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政策扶持和援助,建成各具产业特色、承载能力强、政策配套、设施完善的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就业。

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312人,占全年目标7200人的102%;下岗失业再就业3670人,占全年目标3600人的100.3%;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891人,占全年目标880人的101%;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 制在4%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49笔5048万元,扶持659人积极创业,带动就业2140多人。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11.8万人次,占全年目标11万人次的107%;劳务创收9.7亿元,占全年目标8亿元的121%。加大实用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310人,占全年目标4200人的103%;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651人,占全年目标2500人的106%;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17万人,占全年目标5万人的103%。

强化为民之责,在改善民生上求实效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民心,把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实事好事,以改善民生赢得民心,以民心凝聚民力,以民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参保登记、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等。同时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资格工作方式,减少基金流失。二是加强社保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现“银劳互联”系统上线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经办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工作内容规范化、工作方式科学化、工作态度人性化。四是经办职能下移,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办理参保 手续。

XX年,为全市80923名60岁以上参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新农保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累计发放5435万元。共征集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585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4615万的12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审核医疗费报销1496人次,审核药费983万元,拨付医疗费486万元,拨付率100%。办理职工退休590人,其中企业536人,事业54人,办理死亡待遇审批69人,遗属定补38人,受理工伤申请220起,认定191起,29起正在办理,先后组织44名工伤职工到上级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重症慢性病受理申请484人,鉴定、认定合格436人,不合格48人,办理重症慢性病三大症51人。

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抓手,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服务维权。通过对非公企业实施主动劳动监察执法、受理投诉举报和办理信访件,结合劳动用工年审,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签订、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及治理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建立 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发布行业人工成本、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规范企业工资发放行为。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控,在建筑、交通领域等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发挥信访举报中心协调作用,畅通劳动争议电话咨询投诉渠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网上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和“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的大队、中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辟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搭建企业、职工对话沟通、调解平台,化解劳动争议。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工商业组织的协调沟通,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起,其中调解328起,裁决34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635万元。为1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7.5万元,依法取缔“黑职介”4家,整顿职业中介机构8家,落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506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5家;及时妥善处理了连霍高速公路、灵宝市兴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源晨光二期扩建工程等“恶意讨薪”群体突发事件3起,有效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的认识到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短板所在。一是统筹城乡就业面临新形势新问题,“4050”特殊人群就业压力巨大,农村劳动力对专业培训认识不够,劳务技术含量低。二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迅速壮大,个别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甚至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

围绕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紧紧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实现劳动合同制全覆盖、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改善劳动条件、健全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利益共享机制、劳动保护机制、社会协调机制,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共进局面。全力推行“阳光仲裁”,加强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能力建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XX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到达80%;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46%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4%以上。

统筹城乡就业,稳定扩大就业

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社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要通过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培训咨询、小额担保贷款等形式,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创业典型的培养,树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创业典型,带动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积极创业,以积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开创我市就业形势新局面。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牢树统筹服务理念。立足新部门人力资源整合、大就业格局形成的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涵盖到全市所有单位、所有群体,牢固树立统筹推进服务理念,在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中,坚持综合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二是牢树全方位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促发展、服务项目促开发、服务企业促调整、服务招商促投入、服务管理促提升、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努力实现服务流程路径最短、环节最少、程序最简,形成人人主动服务、处处超前服务、事事尽心服务的良好局面,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是牢树科学服务理念。坚持以科学管理促科学服务,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做到基础工作抓落实、中心工作抓突破、敏感工作抓调度、重点工作抓创新、工作作风抓提升,牢树大局、落实、效率、质量、安全、纪律、窗口、学习、团结、奉献十种意识,实现单项工作无弱项、整体工作争一流。

四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注重实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具体,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

一、文化上形成风格、服务上形成品牌的目标。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11篇:人大调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人社局)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人大调研)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6月淮阴区人社局组建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小康建设目标,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富民、便民、利民、助民、惠民、安民幸福新淮阴号召。以“创先进、争优秀,保就业、惠民生,促和谐,强基础、上台阶”为工作主题,全力服务企业用工,抓好惠民实事,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两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1年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完成情况

2011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48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2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1%以内。全区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7.38%,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继续保持双增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4万人、4.5万人、5.77万人、3.52万人和3.02万人,五项基金征缴总额3.07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22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401万元,完成全年征缴任务500万元的280%。

(二)2012年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完成情况

1、就业方面

今年以来,全区实现新增就业5609人,再就业3343人,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54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93.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1%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478人,开展创业培训2510人,其中农民创业培训2200人;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率达62%,超过全年目标7个百分点,已初步通过的省级验收;聘用专职人员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100%。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

1-9月参保人数为61900人,扩面净增7587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92亿元,清欠600万元;参保缴费率98%,免费康检557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9%。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面

截止9月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934人、108194 人,覆盖率均分别达95%。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783万元,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6727万元;共征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343万元,支出2483万元;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4万人和3.5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分别达到9749人、12735人。

4、失业保险方面

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124.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9275人,其中农民工参保3387人,失业保险覆盖面达94.5%。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1—9月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月平均近10万人领取养老金,发放率100%,并从7月份起,月基础养老金由60元提高至70元。目前已实现参保人数252435人,完成率97.81%,预计今年可实现参保人数为256510人,完成率99.38%。努力巩固“两个全覆盖”。坚持养老金发放和促进参保缴费两手抓,一方面确保适龄居民按期领取养老金;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就业方面

1、确保企业用工。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三有三无”的服务体系。在服务企业用工方面,做到“服务有政策、服务有目标、服务有措施、市场招聘无间断、贴心服务无距离、跟踪指导无顾虑”;在宣传方面做到“三听三看”,即“会议上要听到声音、广播里要听到宣传、茶余饭后要听到群众议论、报纸上要看到信息、电视上要看到图像、大街上要看到标语”。我区的服务企业用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举办招聘活动90场次,其中乡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节举办14场,“清风送岗活动”6场,双汇集团专场招聘会4场,国庆专场招聘会3场。进场单位1710场次,提供岗位

14896个,现场达成用工意向10283人。今年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76场,其中乡镇集市招聘18场。参加企业15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开发各类就业岗位16912个,现场达成就业协议7359人。

另外,在服务我市大型企业富士康的用工方面,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信息,将企业情况和招工信息送到千家万户。依托乡镇、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培训学校和中介机构校企对接平台、以及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平台加大招聘力度,并通过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组织“顶岗实习”、乡村送工等活动,以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主阵地,发挥多方力量,合理配臵人力资源,鼓励、引导、推动各类劳动力到区内企业及富士康等缺工单位就业。目前,我区已为富士康组织送工2064人,按时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第一阶段送工任务。

2、深入开发岗位,不断优化服务。一是建立空岗监测制度,将万邦香料、双汇集团、正雄制衣等30余家重点单位建纳入监测范围,采取勤上门、常联系、多沟通的方式,及时了解岗位信息。二是为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库建设,规范就业与失业人员的动态化管理,实现职业介绍一体化、信息使用一网通。对辖区劳动力资源

做到“八清”,动态管理就业和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同时摸清本辖区企业的空岗情况,并逐一建立台帐,录入“金保工程”。四是坚持组织每周二现场招聘会,为求职者与企业搭建交流工作平台。

3、“15分钟就业圈”打造新就业环境。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全区21个乡镇劳动服务平台已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等“六到位”标准,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服务标准及服务流程,基本具备了以公共就业、农民创业、社会保险服务、劳动关系及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功能。与此同时,我区村级服务平台建设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目前村级就业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率达100%。今年,原已通过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验收的5个乡镇和新增申报的7个乡镇,已于9月份分别通过了省厅的复查和初步验收。今年3月份,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抽调骨干力量组成7个工作小组,全面完成对辖区内21个乡镇,14个社区,243个行政村(含开发区4个村),145个企业(其中有缺工信息的企业33个)有效信息的采集和标注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就业E图”建设目标任务,为省市“15分钟就业圈”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4、拓展创业孵化工程,以创业带就业。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创

办就业实体的带头人,真正做到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通过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深入调查了解,挖掘有创业意向和潜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推荐创业项目,为农民创业特别是妇女创业提供自主创业扶持。2011年至今,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22万元,扶持创业成功312人。另外,我们还通过发挥社会力量,组织推动我区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对进入基地创业的人员给予优惠政策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2011年建成了全区第一个大学生创业园和两个乡镇创业孵化基地,实现带动就业1200人,至9月底,全区已有6个创业孵化基地被市授予“优秀创业孵化基地”荣誉称号。2011年,我区还对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和优秀创业点进行了表彰,为“大学生创业园”发放基地建设补贴10000元,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吸纳大学生创业就业的6家优秀创业示范单位分别发放创业补贴2000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大学生的创业兴业热情,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落实优惠政策、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

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帮扶方案,强化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对缺少技能难以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再就业培训。及时开展 “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送培训”等帮扶工

作,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11年以来,共结队帮扶“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601人。发放社保补贴341万元,惠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1842人。

6、管好失业保险,促就业保稳定

按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失业保险发放标准的要求,2011年将城镇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260元/月提高到442元/月,医疗补助金由原来的26元/月提高到44元/月;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金提高到295元/月,失业后的待遇仍实行分段计算,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保障功能作用。建立了失业保险救济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月起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如果我区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含3%)时(CPI涨幅以统计局公布的信息为准),即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根据淮安市物价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对我区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临时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2011年以来,共发放物价补贴75.2万元,惠及失业人员上1.01万人次。按照省市要求,启动失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出台了《淮阴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在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统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2011年,共受理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材料1634份,代缴医疗保险费146.04万元;今年1至9月份,为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9241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60.89万元,受到广大失业人员欢迎。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

1、确保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

我区一直把养老保险按时足额支付放在首位,积极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未发生拖欠现象。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定期召开银行、邮政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研究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养老金发放渠道畅通。三是加强与省、市沟通,争取省补资金。自2001年至2011年,共争取省财政补贴1.9亿元,省级调剂金7396万元。今年年1-9月,省拨付我区困难市县补助1954万元。我区已建立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制,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2008年的人均960元调整到现在的人均1306元,每年递增10.7%,今年共为全区12256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58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2、狠抓扩面征缴工作

面对金融危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冲击,我们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数呈逐年上升态势。一是狠抓社保政策宣传。

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用人单位、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利用休息日走上街头、市民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发放宣传材料。两年现场释疑解惑5000多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8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园区开展调研活动。抽调精干力量,走访园区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有效推进。三是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突破。围绕小康目标,制定扩面计划,区政府将扩面指标细化分解到各部门、乡镇,明确责任,严格奖惩。以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企业参保为重点,以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依托开展扩面工作;同时,协同区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将农村电影放映员、农村“赤脚医生”、乡村聘用教师等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全方位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苏人社„2011‟282号文件办理了1104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手续,解决了困扰区委、区政府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3、实施助保工程,续接特困群体养老保险关系 我区大力推进特困群体助保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难的问题,保障助保对象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两年来,共为近330名特殊困难群体办理了助保手续,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4、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近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养老保险稽核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今年实地稽核用人单位322户,参保职工21430人。二是严把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关,建立养老金防冒领机制。今年组织892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资

格认证。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努力提高基金数据的准确率。

(三)医疗保险方面

1、着力提高参保人员待遇。近年来,我们几次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分段及最高支付限额,并将各统筹分段支付比例分别提高了5-10个百分点;降低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支付比例,提高了部分医用材料限价和支付标准;妥善解决了城镇职工传染病患者和肿瘤患者的医疗费用。对城镇职工传染病住院患者起付标准减半计算,对肿瘤病人住院或放化疗的,年度内起付标准均按一次计算;在全市率先探索城镇居民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对参保居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恶性肿瘤手术、化疗的患者,住院床位费、治疗费由医疗机构减半收费。通过努力,2012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2009年的72 %提高到81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2009年的41%提高到53%,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综合补偿比例达28%。职工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80%提高到89%;居民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39.7%提高到53.5%,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由26%提高到38%。到2014年住院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20万元,实现职工医疗保险与市本级医疗保险政策完全接轨。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经办管理。一是建立“医疗保险社会化监督管理人才库”。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临床医学和药学专业人员,建立“淮阴医保社会化监督管理专业人才库”,与我局医保处共同对全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分析和评价定点医疗机构三项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帮助医保处提高医保社会化监督管理水平;二是规范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在门诊特定病种管理上突破以往只重审批,对患者医疗全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的瓶颈,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办法。采用专用信息本,全面记录申请人员的病情信息,事先核定用药范围、规格、用量,做到了适时监控,使慢性病门诊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和制度化;三是推行在院网络结报制度。为推进医保职能转变,提高监管能力,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对原有的医保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了升级和完善,重点对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进行了改进,在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市一院、市二院、市四院、市中医院等市级医疗机构推行在院网络结报。此举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减轻了大、重病人员负担,提高了医疗保险网络化监管水平;四是与民政部门协作增强医保结算平台力量。2010年10月,我们与区民政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和结算平台建设。该平台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享有“一单清”的快捷服务。即:“低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支付部分以外个人应承担的医

疗费用”。低保人员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由民政部门与区医保处直接结算。截止目前,该平台共为276名低保对象结算医疗费用13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万元,医疗救助支付33万元,个人实付36万元;五是积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参保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生育待遇。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突破2万人;六是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和支付范围。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从参保人员扩大至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时将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扩大到除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以外的所有药品费用。

3、强化医保服务规范建设和协议管理。一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建设。针对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多,制度易脱节的特点,我们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该规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管理、药品管理、诊疗项目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医保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应分别达到西药80%以上、中成药50%以上,大型检查阳性率要大于65%,乙类自费和丙类费用不得占总医疗费用的15%以上,所有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占总费用的比例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0%,三级医院不得超过35%”。二是确保定点协议签订率达100%。三是试行医疗费用约定管理。我们根据前三年的医疗总量和次均医疗费用,分别确定

各级医疗机构当年医疗费用总量和次均医疗费用。同时,还对心脏支架植入术实行了约定管理,对植入3个以上支架的(以三个为基准),每增加一个,所增加的费用分别与医疗机构约定不同的分担支付比例;四是狠抓《服务规范》和《协议》执行力度。一方面大力治理居民医保门诊“三乱”现象。认真检查门诊病人病历管理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处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以药换药、以药换物等,使乱开大处方、乱开搭车药、乱换药物等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严格住院费用核对制度。对定点医院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乱收费用等违规行为,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调阅联网微机、走访住院病人、核对费用清单等,杜绝各项不合理的收费,达到减轻个人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目标。我们对审核出的违规费用,除在基金结算中予以扣除外,还依据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切实措施加强特殊人员医疗服务工作。为更好的服务于离休二乙人员,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特殊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措施一:设臵专用证历规范就诊流程;措施二:强化定点管理堵住违规源头;措施三:严肃违规惩罚维护资金安全。同时,为全面、准确了解全区离休干部的健康状况,完善离休干部健康档案,我们每年和区老干局组织全区300余名离休干部在淮阴医院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安排专门人员全程陪同,获得离休干部们的一致好评。体检结果出来以后,我们

针对离休干部健康状况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三、存在问题

两年来的工作中,我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劳动者职业能力不高,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就业专项经费预算不足,一些创业孵化工程开展缺少专项的创业引导资金支持,基层就业服务体系亟待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急需加快。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意识不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延缓,退管中心活动场地欠缺。弱势层面的社会保障仍然薄弱,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医保的经办力量不足,违规行为还时常发生,财政欠费严重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同时按项目付费方式也有待改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收难度大,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尚未开展,同时工伤保险等重点领域工作也亟待突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就业方面

1、加快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要求,与区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协调,依托现有的基层党员远程教育网开展基层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个集就业服务、社保扩面、基金征缴、工伤协查、政策宣传、劳动者维权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优质、高效、规范的基层服务平台。

2、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区政府及省市资金支持,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促进就业服务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道,提高就业服务工作水平,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特别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与再就业,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力求以合理的布局、科学的统筹、完备的设施、优质的服务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一个规范化、标准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力创建“四星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个。

3、推进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区政府和王营镇政府的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帮扶力度,特别是在台帐更新、跟踪服务、政策扶持上下功夫。通过修订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实施平台人员企业化管理,强化考核和内部激励、培训机制,并按月进行评议考核,有效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就业体系服务水平,以确保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1个。

4、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用工力度。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加强服务富士康等大企业招工工作力度,积极开发省外劳务和培训基地,引进外地劳动力资源,增办各类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招聘用工,同时对重点企业加大组织送工力度。

5、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工程,从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技能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大力支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积极开发创业项目,加强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者协会及农民创业指导中心的作用,为全区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提供一个自主交流的平台。

(二)养老方面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扩面征缴。一是狠抓社保政策宣传。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用人单位、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二是深入园区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业活动。抽调精干力量,走访园区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努力搭建企业劳资干部联谊会、企业走访服务月等平台,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二是对园区企业进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有效推进。三是以区政府名义下达各乡镇部门扩面指标,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努力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强社保稽核工作,强化扩面征缴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对用人单位少、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的行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责令整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重建人社、地税、财政部门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社保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五大保险征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通力协作。

3、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预存代扣”工作

银行代扣代缴,是强化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方便群众参保缴费、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城乡居保的保费征收与缴存,必须严格按照省中心关于抓好缴费环节的“预存代扣”工作的要求,确保基金在形成环节安全无风险。

4、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经办操作流程。按照省、市、区各级规定,规范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稽核等工作,确保人员参保信息准确,杜绝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

(三)医疗保险方面

1、改变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方式。建议区政府加大医疗保险费用预算,将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由财政集中划拨改为由医保处直接向各单位征缴,保证医疗保险费用的足额到位。

2、探索总量控制下的混合型结算模式。为了赋予医疗机构更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充分调动医院参与医保管理的积极性,改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势在必行。综合了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定额结算等付费方式的利弊,从我区及实际出发,推行总量控制与按定额结算相结合的方法。同时,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3、围绕医改主题发挥医保经办职能。一是要落实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省市的要求,做好我区药品目录的维护工作;二是强化谈判和协议管理机制。以经办机构的名义,以团购的优势,参与药品采购供应环节,并通过开展谈判和定点医疗机构在药品、贵重医用材料的价格等方面进行谈判,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同时,加大协议管理力度,增强谈判内容的执行力。

社会矛盾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汇报(共3篇)

人社局工会工作汇报

人社局民主监督工作汇报

人社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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