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第1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开发项目联建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结成果:《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一式五份)
二、办理房屋预售及监管银行手续
1、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开发建设单位、监管银行和监理公司三方签订监管协议)
2、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交易中心)
3、办理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
4、建立监管子账户,银行出具账户确认材料,内容包括项
目监管账号和对应预售许可的子账号(监管银行)
三、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
(一)办理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2---
(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超高层均完成主体2/3楼层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三)需提供的材料:
1《、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超高层完成2/3楼层环节)》(打印)
2、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
(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通知书(超高层完成2/3楼层环节)》(一式三份)
五、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申请调整监管额
(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高层均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三)需提供的材料:
1、《预售资金监管额调整申请表(高层主体结构封顶环节)》(打印)
4---
七、预售资金解除监管
(一)办理时间:该预售许可所含楼栋均取得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三)需提供的材料:
1、《预售资金解除监管申请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环节)》(打印)
2、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告知报告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到账情况确认书》(原件)
篇2: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XXXX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系统建设方案
目 录
1.
2.
3.项目背
6---容.10
账户管理..10
房款缴存..11
资金划拨..12
查询交易......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监管......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金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6.建设计划
8---因此,为保护购房人利益,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商品房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维护房地产正常交易秩序,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维护商品房预售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2.现状分析
通过对国内实行预售资金监管较好的几个城市分析,总结目前资金监管的方式和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的开展淄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 深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情况
深圳市在1993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对商品房预售款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深圳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主要依据该条例展开。
深圳市预售款监管采用第三方监管的办法,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
10---单,只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利于完全避免监管预售款的挪用。
? 长沙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情况
长沙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是从2007年9月份正式实行,从开始到现在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房管局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需要收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确定监管帐号,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其申请贷款的情况在多家银行设立对应的监管帐户。从2007年9月开始,房产局启用新的“商品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通过互联网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联网,将银行的交易资金监管和按揭审批业务纳入“商品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统一进行管理。
12---行作为预售款监管的主体,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房产部门履行好监督和保证的职责。各商业银行在房产部门搭建的平台上,发挥各自优势,在统一的操作规则下运作,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到位。
1、开设监管账户、确定监管资金总额
凡批准上市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均与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在签订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前,按要求确定监管资金总额(即监管标的建设资金总额的倍,其中20%为不可预
见费用)。建设资金总额的测算依据是:1、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2、各类设备定购合同;3、各类配套工程建设费。
2、《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备案
《监管协议》未经房管部门备案无
14---经工程监理单位核实(工程进度)签章后向监管银行申请,开发企业可根据分项工程完成情况分期或按月支取。监管银行审核后应及时支付(三天内)监管项目各阶段的建设资金。在保证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超过监管标的额度以外的预售款可以用于还贷或调用。这样既确保了监管项目后续工程资金的需要,又不影响开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5、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情况的监督
对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情况的监督,我局要求开发企业每月按时申报《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并提交当月监管银行的对账单;经工程监理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完成形象进度证明;开发企业当月销售明细表。《月报表》是我局实施商品房预售款动态监管的依据。《月报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监管标的预售款收缴情况;第二部分为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6、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销户。
16---
7、信息中心将预售相关信息推出外网,资金监管科填写预售资金监管信息
8、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注意事项
1、签订预售资金监管提交资料在网上下载(宜昌房网下载中心),各复印件内容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监管银行的选定。开发企业自有选择在宜有金融许可证的银行而且和信息中心对接端口作为监管银行,比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三峡农商行、等。
2、各项内容的填写。(1)项目总投资为发改委对于项目总投资的核定投资额,复合项目单项投资额算法为符合项目总投资额/复合项目总建筑面积*该单项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面积;(2)建筑面积为规划许可证中批准的建筑面积;(3)预售面积为;(4)预售方位类别为房屋用途的填写,如:住宅、商业、办公等;(5)房屋预售幢数为该次办理预售许可证房
18---不得收取房款,开发企业凭进账单或POS机单回执签订合同,对于购房人进行的贷款应当对办理个贷的贷款银行签订承诺书,将预售资金全部划入监管账户。
5、项目资金预算与使用计划表要认真、如实填写,对于大额款项要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预售资金的使用
预售资金的使用包含两种方式,销售资金的65%为非重点监管资金,采取备案方式批准使用;销售资金的35%为重点监管资金,通过核拨后方能使用,同时需提供相关票据;且项目总投资额的10%为项目保证金,在未撤销监管之前不得使用。
一、预售资金使用流程
1,开发企业填写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备案表及相关资料,2,监理公司填写相关内容
3,监管银行填写监管银行意见以及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20---4,申请审批资金时要提供申请款项的证明材料,比如合同等,用款之后要提供发票等材料。
(二)关于预售资金的中属于备案或审批的计算方法。
1,项目总投资额的10%为监管协议书中根据发改委的投资规模的10%。项目预售资金未达到项目总投资的10%不能使用预售资金。2,销售资金的65%为非重点监管资金,采取备案方式批准使用;销售资金的35%为重点监管资金。封顶之前只能使用备案资金。3,举例说明:
项目总投资的10%为300万元,第一次使用时销售资金为1000万元,则第一次使用备案资金最高为650万元,若使用计划为600万元,则根据计划同意用款600万元,则账户余额为400万元,第二次用款是又归集预售资金1000万元,则第二次可使用的备案资金最高为(1000+1000)*65%-600=700万元。
第三部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解
22----
第2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预售人:
(以下简称甲方)
预售管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资金监管人:
(以下简称丙方)
签于: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已取得 三 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已达到预售条件,甲方已在丙方处开立商
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23、甲方应将预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监管机构)、乙方系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
银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监督甲方使用资金。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永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一、预售商品房概况
一、1、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2、座落位置:
3、预售房屋类别:商品房、预售房屋面积:
5、预售房屋幢数:
二、资金监管范围
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获得的房价款(含按揭贷款)。
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甲方在丙方有贷款项目(含按揭合作项目)的,预售资金按贷款合同及按揭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由丙方监管。
超出建设项目总投资15%的售房款,甲方可自由支配。
三、预售资金监管帐户及帐号
三、甲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其在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甲方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在丙方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报乙方备案。
1、甲方在丙方设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名称。
2、帐号:。
四、申报使用预售资金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交《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1、甲方欲使用专用帐户资金时,应按照其与施工单位签署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经工程监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制《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2、乙方按照上述《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总计划表》和《项目工程费用支出表》,审核甲方的用款时间、条件、金额后,签署《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所载明的用款时间、金额,及时、足额向甲方划款。
3、甲方在丙方无贷款项目(含按揭合作项目)的,丙方依据乙方签署的《项目工程费用支出表》所载明的用款时间、金额,及时、足额向甲方划款。
4、甲方在丙方贷款项目的,丙方依据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执行。
5、甲方按本协议销售商品房获得的房价款应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户。甲方应将与买受人签署的有效买卖合同或协议副本,在签署后三日内提交丙方。
甲方应将入帐后的依据及时报乙方备案。
五、预售资金的使用
1、丙方按照乙方与买受人签署的买卖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代甲方收取房价款,甲方凭买受人缴存款或转款的依据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2、甲、丙双方同意,丙方代收取的预售资金应为甲方计息,利率按法定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六、特殊约定:
资金发放由贷款银行具体监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或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的,按下列第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向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合格时为止。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届满前确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在甲方签订新的《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后,本协议方能终止履行。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共计三页,一式叁份,协议三方各执壹份。 十
一、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签章):
住所地: 负 责 人(签章):
联系电话:
丙
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政编码:
201 年 月 日
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序号:
(单位:万元)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管理部门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工程概预算总金额
完成工作量 支付金额 本月完成本月支付
开发
企业
签章
经办人:
表人:
法定代年
预售证号
预售资金帐
户
至本月底累计
完成至本月底累计
支付
月 日
预售 管理 人意
见及 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管
银行
意见
签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管理部门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工程概预算总金额
工程概预算明细表(单位:万元)
1、基础
2、主体
3、装饰
4、其他
开发
企业
签章
预售证号
预售资金帐户
概预算依据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预售管理人意 见及签章监管 银行 意见 签章月 日
经办人:年 月
经办人:年 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日
第3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部门):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住 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 联系电话:0825-2310507 乙方(监管银行):
住 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 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开发项目名称:,项目坐落:,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拟预售面积:平方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 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丙方选择多家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各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总金额。编号:___________
3、丙方申请支取预售资金时,应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甲方收到丙方提交的支取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乙方应依据甲方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丙方已经在主监管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丙方支取资金还应当符合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有关要求。
4、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
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 .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
十一、资金监管解除
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乙方收到《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
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4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监管部门):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管银行):
住 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 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开发项目名称:,项目坐落:,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拟预售面积:平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 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预售资金实际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3、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
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
十一、资金监管解除
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乙方收到《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
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如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扣划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如丙方未按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交存和使用预售资金,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汇报》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