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工作汇报
第1篇:典当工作总结
2007年典当工作总结
2007年,在省经贸委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典当行业在救急解难、拾遗补缺、便利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辅助性的融资手段,典当已与社会经济生活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一、典当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典当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典当业务量不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典当企业户数增加,行业规模实力增强。我市目前已有典当企业6家,注册资本合计9508万元,单个企业注册资本按设立时间呈逐步增高趋势。其中淄博金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淄博亨利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万元)为近期新设立的典当企业。二是典当业务扩大,支持经济发展的效能增强。2007年我市典当企业开展业务1529笔,比上年增长20.30%;典当总额38522.64万元,增长34.27%。其中房地产典当20828.41万元,增长22.98%。典当余额9022.76万元,增长142.76%。典当行典当总额过亿元的1家,过5000万元的2家。三是企业管理逐步规范,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我市典当企业去年未出现绝当现象,共实现利息及综合服务费收入1208.15万元,增长88.86%。上缴税金122.22万元,增长44.78%;税后利润191.86万元,增长104.22%。典当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明显高于资产规模的增长。鉴于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典当业务增幅相对较低,企业防范风险意识增强。
二、典当企业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我市典当企业抢抓机遇,坚持诚信守法、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稳步发展,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典当业务取得了长足进展,典当企业在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
(一)抓住机遇,调整思路,努力增加典当业务收入。去年,沪深股市迭创新高,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资金相对紧张。典当企业及时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典当业务快捷方便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周密组织,精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积极发展和建立新的资产优良、经济效益正处于上升期的优质客户群体,重点是民营中小企业;三是积极开辟扩大机动车、股票和库存物资典当业务;四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联系,努力扩大资金规模,做大业务总量;五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息费收取比例,增加收入。
(二)稳妥经营,防范风险,努力使典当业务结构趋于合理。尽管去年典当市场面临较大发展机遇,但各典当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始终贯彻稳妥经营的方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对资金使用本着安全、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和调度。特别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后,及时针对企业自身状况和我市典当市场的特点,适时作出了调整,逐步压缩和控制个人住宅房产抵押贷款,加强开展沿街商业用房的抵押贷款业务;在评估和发放贷款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今后的市场取向,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在股票质押方面,时刻关注股市的变化,不断调整发放当金的比例,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既要保障资金安全又能保护客户的权益。
(三)扩大宣传,树立形象,努力扩大典当行在社会上的影响。为了扩大典当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典当企业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人员利用休息日和节假日,到流动人员较多的义乌小商品城、机动车交易中心、淄川服装城、各大商场等商业繁华地段以及各证券公司散发宣传册;二是在收听率较高的广播电台上对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业务范围进行不间断播放;三是在发行量较大的《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报刊上开辟专栏对典当业务进行宣传;四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进行推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典当企业稳步发展,总体上运营态势良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企业之间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从内部管理来看,都有很大差距。作为新兴行业、小行业,部分典当企业管理水平还不适应业务工作需要。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个别还属于家庭作坊式的管理,距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还只是停留在字面上,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个别典当企业主要股东之间关系不够和谐,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典当行业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日趋扩大,也对典当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典当业务中,钟表、珠宝等居民质押业务居多,但目前汽车、房产、股票等各种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均被《典当管理办法》纳入了经营范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新业务在典当总量中已占很大比重。我市典当从业人员中专业人员较少,鉴定评估水平较低,可能因此在办理典当业务时给企业造成风险和损失。
(二)企业资产规模偏小,业务创新能力不足。典当业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融资渠道,是现行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但由于规模小、资本金少,使其发展空间受到很大限制。随着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典当资金市场需求日趋增加的情况下,我市典当企业的可用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截至2007年底,我市典当企业户均资产总额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市经济规模还不匹配。从目前看,我市典当企业主要围绕房地产、生产资料、有价证券和机动车四个方面开展业务,传统的典当业务及新产品所占比例不高,尤其在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财产权利质押业务方面,目前只有少数典当行做了部分银行汇票质押业务,其他典当企业只做股票质押,股权、应收帐款、仓单、提单等企业债权质押业务还未开展起来。
(三)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业务开展受到限制。典当既是一个小行业又是一个新行业,相关法规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对典当的认知也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人对典当还存有偏见,把典当行看作高利盘剥的机构,甚至把进典当行看作丢人的事。有的相关政府部门对典当业务、功能还不太了解,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四)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外部环境十分严峻。随着典当企业户数的增加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典当行业内部竞争逐渐显现,出现了不规范融资的苗头,为争抢客户竞相压低息费价格甚至违反规定经营,向不合规当户贷款。行业外部,各种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寄卖行以及其他民间融资机构,直接或间接从事贷款业务,争抢了部分典当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积极调整经营思路,采取多种经营策略,不断拓展新业务,也在争夺有限的客户资源。
四、工作措施和建议
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典当管理办法》,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担当起监管职责,提高企业素质,壮大企业规模,规范企业经营,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大力拓展典当业务,促进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管理,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引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典当企业的运营质量和效益。典当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从源头入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典当企业不仅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更要严格按照制度经营,用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防范因鉴定评估失误造成当物收假、收错、收偏而形成的当金损失。二是随时关注市场、政策变化,防范因此在处理绝当物品时造成变现困难,导致当金出现呆账损失。三是严格控制发放当金结构比例,防止贷款结构比例失调。四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防范从业人员因牟取个人私利,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强化宣传工作和创新意识,树立行业新形象。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典当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典当企业要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开发业务新品种,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优质服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抓住国家实施宏观调控、金融机构贷款额度趋紧而市场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的机遇,加大业务开拓力度,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大力宣传典当的新形象,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典当业的社会服务功能,宣传典当的方便、快捷、灵活,宣传服务创新模式,宣传典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事例,树立和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让社会了解、关注、认可和支持典当业,提升典当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既要发挥好典当的积极作用,又要对典当实施有效监管。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履行好监管职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我市典当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要做好典当监管基础工作,完善监管制度,对典当企业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二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土地、房管、公证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尽可能为典当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学习典当专业知识,掌握典当运行规律,真正弄通弄懂、科学监管。四是要依托淄博经贸网构建典当信息平台,定期组织典当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典当企业实地考察、学习先进企业经验,开阔思路。针对典当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举办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五是按照国家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的要求,优先鼓励现有典当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增资扩股,壮大实力。
第2篇:典当工作计划
篇一:典当有限公司工作计划 典当公司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公司的发展遇到了许多困难,逾期及呆滞贷款比例大幅度提高,贷款回收难度加大,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为了能够尽快收回贷款,盘活现有资产,顺利完成公司下达的2015年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工作任务主要以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为重点。针对已经逾期的贷款,要分笔按排专人负责清收,每人对自己负责的客户要及时走访,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收方案,确保逾期借款尽快收回,化解现有风险。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全年任务,制定具体的贷款回收计划,与考核工资相挂购。
二、在总结过去好的业务经验的同时,要针对过去信用好的老客户,定期进行回访,反馈信息,在稳定客户的同时也便于新业务的开展。
三、在积极回收逾期贷款的同时,要稳步开展新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要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款、验资等业务的拓展上下功夫,寻求好的业务渠道。
四、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要在今后的放贷中要对借款企业、个人,做到贷前详细调查,贷后定期回访。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度、资产状况、家庭情况、负债状况及消费情况等的调查,加强对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及还贷能力和担保能力的分析调查。在放贷时要增加动产质押贷款比例,贷款业务尽量做到有实物抵押或动产质押业务,无实物抵押的担保业务要逐步减少,杜绝以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五、今年要对现有流动资金做合理地计划安排,制定详细的放贷计划。按贷款期限划分短期贷款比例占70%、中期贷款比例占20%、长期贷款比例占10%。按贷款种类划分为动产质押占45%、房产抵押占20%、股权质押占35%。
六、根据公司制定的全年任务指标,典当行上下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对外融资资金安全及利息的正常支付。力争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指标。
七、公司要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新的典当业务知识,加强同行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增加业务量的同时严格按制风险。
八、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不同时期随时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计划,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要定期按月、按季、按年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时发现和更正存在的问题,工作中要想到、做到、落实到,互助监督,共同努力。
九、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典当行所有员工要积极努力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踏实工作,理清思路,树立信心,克服我们工作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为典当行可持续性发展做出应有努力和更多的贡献。
二o一五年二月十七日篇二:典当公司经理职责 典当公司经理职责
第一条 做好公司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按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忠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集团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第二条 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踏实、道德品质端正。
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决议,充分领会上级决策意图,自觉承担管理责任。第四条 负责公司的业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健全各项经营管理机制和机构的改制和设置,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召开司务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
第六条 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公司业务、计划,财务报表以及综合报表的审核工作。典当公司副经理职责 第一条 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第二条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第三条 协助监督典当业务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第四条 完成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典当公司办公室主任职责
第一条 负责核签、分发本公司的报告、通知、简报、总结文件等,并做好上级指示的上传下达和文件传阅。第二条 负责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搞好政务、人事、综合管理。第三条 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及仲裁诉讼工作。第四条 负责车辆的调派和管理。
第五条 文书工作,包括各类文件的起草,撰写会议纪要。第六条 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修订补充制度
第七条 对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要熟悉,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典当公司司机职责
第一条 要做到安全行车,公务用车须经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二条 爱护车辆,经常保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第三条 节约用油和维修费为公司节省开支。
第四条 违章行车或擅自出车,发生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典当公司财务科科长职责 第一条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对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分配、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第二条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相关财务核算制度。
第三条 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记账、付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并及时编制各类会计报表。第四条 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务人员。
第五条 进行成本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公司经理负责。
第七条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贷款结算、催收和管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第八条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
第九条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第十条 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月末及时与出纳对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
典当公司出纳职责
第一条 协助科长做好一切工作,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登记现金日记账,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二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第三条 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会计制度的收支业务不予受理。
第四条 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做到账账相符。第五条 妥善保管好支票现金、有价证券。典当公司业务部主任职责
第一条 负责科室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决议。第二条 执导科室工作人员,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及时掌握市场的动态,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保质保量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根据工作程序修改和完善作业程序和服务标准。
第四条 及时检查、监督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防止和杜绝因服务不到位或业务范围不清或不了解导致的不良反映。
第五条 随时掌握各项业务进展完成情况并与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典当公司业务员职责
第一条 负责签订房屋典当合同,建立合同档案。第二条 按要求准确、无误的签订每一笔借款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审核抵押人的详实情况。第三条 不签任何形式的担保书。
第四条 负责向贷款人解释相关的内容及贷款合同的登记、备案、预告、抵押、放贷等工作。第五条 按合同准确无误计算房屋贷款、利率。篇三:典当业务计划方案 典当业务计划方案
据了解,2005年我国新的《典当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府对典当行业的管理更加规范。2006年下半年商务部公布了一组数据:我国典当企业共2494家、行业注册资本总额246亿元、2006年典当总额达960亿元。巨大的数据似乎暗示着典当正带着浓厚融资色彩“卷土重来”。昆明典当行发展也比较迅速,到目前为止已迅速发展到37家,其中还不包括一些地下非法地下“钱庄”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具有相当大的竞争力,但也暗示着背后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从目前看来典当行业处于一个递增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量会不断的增加。下半年将是资金使用率的高峰期我们如能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提高资金使用率预计能带来150万-200万的利润。
一、市场分析
(一)市场需求预测:
根据典当行业市场调查每年的最后2-3个月是典当的旺季时期。(二)竞争优势: 正当合法,迅速快捷。
(三)行业规模方面
典当行规模的扩大带来了行业内部的竞争,其他行业诸如拍卖、租赁、寄售、担保、投资、信托等的介入,又为加剧行业之间的竞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行业比起典当业,受监管的力度要小得多,打政策擦边球更加灵活,总体资金量大。(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方面
典当业与中小企业的结合,是一种双赢的金融创新。典当业可以得到一个优质的业务来源,而中小企业则获得了一个成本低、效率高的融资渠道。而在此前,中小企业只能选择从银行或民间融资,前一种方式不但耗时长、手续烦琐、贷款额度低,而且获得难度很大(国内银行主要向大中型企业服务);后一种方式也因其风险性很高,融资成本相应很高。
二、公司发展方向
(一)典当经营策略从多元化向专业化不断发展的趋势。
(二)典当客户对象从居民个人为主向中小企业为主的不断变化趋势。
(三)典当类型从消费性典当为主向经营性典当为主不断转化的趋势。
三、客户类型
(一)8成以上客户是中小型企业
不管是从典当的金额还是典当业务量上来说,中小企业都比个人典当要多。目前中小型企业已成为典当行的重要当户。他们由于达不到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只能选择较为灵活的典当融资来解决扩大再生产及资金流动的问题。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经常需要资金的周转借贷,比如在房产的典当时为了方便多次融资和节省费用,还可以采取暂时不注销抵押登记的办法,以便再次典当。
(二)银行
1、客户需要借款首先想到的是银行我们从银行方面获得客户资源,这也是多家典当公司的业务模式。
2、中小型企业从银行贷款比较麻烦我们可以为其担保从中赚取利息。这样可以不用占用我们公司的资金,我们可以将资金使用最大化。
(三)散户
主要是以个人为主,发展散户的好处在于能够将资金使用率提高,使资金良性循环。
四、业务策略
(一)选择主要目标客户群体。
(二)采取低成本推广模式。
(三)采取多家机构合作,做到只做一手。
第3篇:典当
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原则
(一)典当理论与典当实践的平衡
(二)保持传统习惯与管理
(三)从严管理与交易自由平衡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颁布,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
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是抵押银行的前身。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典当活动并形成典当业的国家之一。经考证,中国的典当业初见芽于东西两汉,肇始于南朝佛寺长生库,入俗于唐五代市井,立行于南北宋朝,兴盛于明清两季,衰落于清末民初,取缔于二十世纪 五十年代,而复兴于当代改革开放,经历了1600多年的历史沉浮。
典当业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经营,1995年公安部发布了《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6号令),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典当行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安部对典当业进行监管。2000年以后,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将典当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移交原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2001年8月,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典当业发展的情况,制订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2003年机构改革后,典当业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
清代典当业活动范围由城市伸入农村,成为遍布全国城乡的重要借贷组织。康熙时,据税收资料估计,全国至少有典当二万余家。乾隆时,北京城内外有官民开设的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家。鸦片战争后,由于城乡人民生计日益贫困,典当业出现典、当、质、按、押不同等级的划分。最大的是典铺,资本较多,赎当期较长,利息较轻,接受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对押款额不加限制;当铺只接受动产抵押,押款定有限额;再次为质铺(山西、安徽称质,广东、福建则称按);押店最小,赎当期最短,利息也最高。由于清政府所征当税、帖捐不断增加,视营业规模大小而多寡不等的各项摊派日益繁多,商人为减轻负担,并摆脱典当行会业规的限制,后来新设典当多称质铺或押店,原有典当也有改称押店的,各类界限已难区分。此外,还有一种所谓“代当”,亦称“代岁”,或称“接典”,多设于乡镇,如为大典当的分店,称“本代”;与大当铺订立合同,经营质押的代理业务,则称“客代”。
借款人去当铺借贷,主要是应付家庭生活上的紧迫需要,也有个体小生产者用于小本经营,或农民用于生产的。借贷时先要送上实物验收作押,由当铺付给“当票”,载明所当物品及押借价款,作为当户到期赎取押品的凭证。为使业外人无法辨认,书写当票多用特殊字体。当物虽为新衣,必写成旧衣或注明“破烂”;对金银照例写成铜铅;对器皿则冠以“废”字。借款期限、押借金额和利息高低,根据押品性质和当铺大小因地而异。期限一般自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五成上下,到期无力取赎,就成“死当”,押品由当铺没收。清代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大大超过,利息须按月计算。过月几天,也加计一月息。当铺在收付款项时,又以所谓“轻出重入”或“折扣出满钱入”的手法,盘剥当户。贷出现金只按九
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当户赎当时则要十足偿付,利息也照当本十足计算;此外还有各项额外费用的征收。而且抵押品价值越小,赎期既短,利息也最高,故贫穷劳动人民所受剥削也最沉重。乡镇上的当铺还有以粮谷为当本或与大囤户勾结,进行粮食的贷放和买卖等投机操纵活动,农民又须承受实物损耗和进出差价等损失。典当业的残酷剥削,曾激起广大人民的反抗。尽管官府对当铺予以保护和扶植,各地抢劫、焚掠当铺一类事件仍时有发生。
早期典当业多系独资经营,资本自数千两至数万两不等,几乎为山西、陕西商人(俗称山陕帮)和徽商的专业。封建官府和贵族官僚也把它看作营运资本的有利处所。内务府曾在北京开设官当铺十几处,地方当局也有由官自行设典生息。国库和地方各库官款经常拨出一部分发交典商当商生息,称生息银,利率约七八厘至一分。大官僚大商人投资开设典当牟利的,亦屡见不鲜。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曾将本银十万两交给布商陈天石经营典当;乾隆朝大学士和珅拥有当铺七十五座;光绪时大买办商人胡光墉有当铺二十余处,分设各省。典当业集中体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高利贷资本的活动。官款存放生息曾是这种高利贷活动的有力支柱;一般当铺还可自己签发银票、钱票,作为信用工具,因而其贷出金额(俗称“架本”)远远超过自有资本。后来,官银钱号开设,票号、钱庄业务发达,官额存放减少,则依靠票号、钱庄转手借贷的支持,原有典铺、当铺逐渐衰落。光绪十四年(1888),北京以外各省典当约共七千余家,较前期减少很多。1912年,全国登记的典当数减至四千余家。押店则继续增加,其营业重点亦逐步由城市而转向乡镇。
编辑本段现代国家对典当行的管理
现在注册典当行管理十分严格,需先经国家商务部审批,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典当借款同银行贷款相比:
1)业务方式上,典当更加灵活多样,原则上有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
2)典当借款手续简便快捷,一般少则几分钟,多则三五天
3)借款用途不一样,典当借款多用于救急,银行贷款多用于生产或消费
4)典当一般期限较短,最短5天,最长6个月
5)典当一般除收取当金利息外,还按当金一定比例收取综合费。
什么东西可以典当?
原则上只要来源合法、产权明晰、可以依法疏通的有价值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但不同典当行具体开展的业务有不同,一般来讲房产、股票、企业债券、大额存单、车辆、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批量物资等都可以典当。与通常人们想象中的旧当铺不同的是,现代典当行一般不收旧衣服。一般的,活物也是不典当的。
典当综合费、当金利息是怎么回事?
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需有偿使用。典当行一般按当金收取综合费及当金利息。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综合费在典当时预扣,当金利息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执行。具体费、息标准根据不同典当行、不同业务种类都会不一样,客户应以典当行公告为准。
典当如何办手续?
其基本流程为可简单归纳为交当、收当、存当三个板块,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当户出具有效证件交付当物。
2. 典当行受理当物进行鉴定。
3.双方约定评估价格、当金数额和典当期限并确认法定息费标准。
4. 双方共同清点封存当物由典当行保管。
5.典当行向当户出具当票发放当金。
要注意的是,不同典当业务需要提供证件和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
1.民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发票最好,可适当提高当价。
2. 房产: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需现场察看房产。
3.股票:本人身份证、深沪股东帐户卡,一般需签约监控。
4. 车辆:本人身份证、汽车有关证件。
5.物资:本人身份证、相关财产证明。
注:民品即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等。
典当期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典当最短时间为5天,不足5天按5天计算,最长期限为6个月。
典当到期后,5天内,客户可以选择赎当,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续当。
什么是绝当?当物绝当后如何处理?
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天内赎当或续当,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编辑本段典当行业概况分析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日益突出,古老的典当行业以崭新的面貌再度兴起,并有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1987年12月,在中国内地销声匿迹30余年后,新中国的第一家典当行——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率先成立。此后,典当行的兴办大潮席卷全国。由于当时申请成立一家典当行十分容易:只要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批准同意,就可以到工商局完成企业的注册,因此几年下来,全国的典当 行数量猛增到3000多家。
中国是一个低收入人群最多,中收入人群其次和高收入人群较少的金字塔形社会,目前典当的主要客户群体是中小企业主,所当的物品以房产、车辆、及股票、机械设备等新三件为主,金饰品、手饰等老三件为次,典当金额从几百至几百万元人民币,其中几万至几十万占多数。
2006年,全国典当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典当行总量增加,规模扩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2494家,累计注册资本246亿元。2006年已营业的2052户典当行典当总额960亿元,比上年增长40%。2006年底,全国共有分支机构134个,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特色服务、专业分工、连锁经营、管理创新的品牌典当行。典当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个私经济活跃程度密切相关,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大省的典当资金周转期和典当总额均大大优于同样资本规模的内地省份。
2007年上半年,中国典当业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已开业的2342家典当行资产总额862亿元,同比增加12.7%;上半年累计实现典当总额441亿元,同比增长31%;典当余额为254亿元,同比减少7.7%;息费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14%;上缴税金3.9亿元,同比增加1.6倍;行业从业人员2.1万人,同比增加40%。从区域上看,东部地区1239家典当行,实现典当总额354.9亿元,占全国典当总额的81%,其中动产质押典当比例高于全国两个百分点。从业务构成上看,动产质押典当金额108.3亿元,占典当总额24.7%;房地产抵押典当金额236亿,占典当总额的53.6%;财产权利类质押典当额占到典当总额的21.7%。从经营对象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成为典当业主要服务对象。全国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当金3.8万笔,同比增加18%,典当金额222亿元;对居民提供当金99万笔,同比增加8%,涉及典当金额199亿元。
总的来说,典当市场的发展空间还是令人十分看好的。近年来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典当市场的规模都在扩大,典当经营主体、典当交易和典当金额都在增加。同时,典当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更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式相当灵活、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配套服务周全三大明显特征,因此,其发展前景非常看好。
编辑本段典当受理范围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二十六条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贷款
(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一)关于典当立法管理的争议 中国典当业据说肇始于南朝,在经历了一千六百多年的兴衰沉浮后又重新发展起来,但是从标志着新中国典当业复出的四川成都华茂典当行成立之日起,典当业是否应当统一立法就一直伴随着争议。新中国成立后,典当业一度被禁止,通过专门的立法规范典当业已无必要,对于民间尚存的部分典当行为,沿用政策、司法解释等进行调整。如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第58条和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0条均对典权制度作了肯定。典当业重新兴起以后,如何通过立法规范典当业,在政府管理层和法学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
在政府方面,起初典当行被作为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从严管理的政策。2000年6月典当业监管由国家经贸委接管并宣布“取消典当行金融机构的资格”,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放宽典当行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典当行从事动产和财产权利业务。2003年7月国家经贸委撤销,商务部组建后负责典当业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频繁更换,典当企业从“金融机构”到“特殊工商企业”再到“比较特殊工商企业”的角色定位变化,不仅仅是机构改革的需要,实际上更主要反映了政府管理层对典当业的性质认定至今尚未达成稳定共识。
在法学界方面,关于典当业的立法形式,一直有两种主张,一是在《物权法》的“质权篇”中增设“营业质”一节。二是专门制定一部典当商法。2002年12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未有营业质权的规定,2005年2月商务部和公安部又联合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克服典当管理规范效力不够的缺陷,在梁彗星教授和王利明教授牵头起草的《物权法》(草案)中专门设定了营业质权,如果这一规定得以采用,典当业的专门立法在短期内已无出台可能。而“营业质权”相关规定能否覆盖实践中的“典当”行为在法学界也存在不同看法,在《物权法(草案)》四次审议过程中,有关“典权”的规定两次写进去,又两次被拿掉,这说明立法机关和法学界关于典当的立法争议的确很大。
正是政府和法学界对典当业认识的诸多不确定性,导致典当业尚未纳入法律的高度进行调整,当典当业务与上游的银行担保业务、下游的寄卖业务因混同产生争议时,因现有的《办法》效力不足,许多正常的典当行为也陷入法律管辖的飞地,而一些新业务如关于股票质的处分等更是无法可依。
(二)《办法》的层次和效力低下
中国的典当行业尽管恢复和发展速度很快,但由于管理规范的层次低、效力不高,不能满足实践需求。《办法》就其法律等级和效力而言,属于行政规章,层次和效力低于法律、法规。这在立法管理上至少产生了两个不利于典当业发展的后果。第一,它不能阻止国务院其他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制订相关规章,造成部门多头管理上的混乱。第二,当国务院其他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制订的相关规章与《办法》不一致时,是根据规范制定机关的层次还是根据规范颁布的时间先后确定其效力,中国法律无明确规定,因此造成企业依法经营时无所适从。现实情形正是如此,由于尚无国家统一权威立法,尽管《办法》全面规定了典当行的性质、主管部门、设立及变更和终止程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罚则等,但在具体执行时,特别是进入法庭诉讼时,其依据就各取所需。因为各有关管理部门的行业规定及省市地方立法规定的原则不同,从而导致典当行业经营和发展中纠纷增多,一些典当行为的有效性只能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复函”予以肯定,如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如何处理的复函”中关于“绝卖”的回复和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典当行从事房屋抵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关于“不禁止房屋抵贷款业务”的回复等等。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方式降低了企业管理效率,严重影响企业的永续经营。
(三)《办法》部分重要规范或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
《办法》部分重要规范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如《办法》虽然允许典当企业成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如何,《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办法》第53条笼统的规定,对属于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当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扣留,并依照此时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但何谓“国家有关规定”,也没有明确,实践中无法操作。对于当物毁损,典当行进行赔偿方面也没有详细的规定,实务中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处理,使《办法》作为特别法的作用大为降低。按照《办法》规定,房地产、汽车等绝当后,当户应当前来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在典当实务中当户往往拒不履行义务,因《办法》与公安部门的车辆登记管理规定缺乏上位法上的衔接,此时若典当公司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通常被有关部门依法拒绝等等。《办法》中这类因过于抽象而不便于操作的规范还有许多,与其通过权力有限的部门制定效力部高的实施细则,还不如制定一部权威的商法典一并解决这些问题。此外,通过制定典当法,还可以为典当业者提供一个更有保障的权利救济渠道,如在正常的典当活动遇到有关部门的依法拒绝、阻碍和消极不作为时,典当企业可以通过司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利益。
(四)与典当业相关的主要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
调整中国典当业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有关质的规定,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设立和营运的规定,国务院其他部门颁布的涉及典当业的规章、地方机关有关典当业的规定等等。由于“政出多门”,这些规范或衔接不好或相互冲突,影响典当业的健康经营。其中最为理论和实务界所病诟的是《办法》与《担保法》之间的冲突,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权是一种营业质权,流质约定无效,而根据《办法》,典当不仅是一种营业质,出质人还可以不动产抵,而获得融资,质权人因此获得抵权,这表明典当企业因典当行为所获得的权利与营业质权有所不同,因此,《办法》中承认流质约定有效。在此情形下典当公司到底应该适用《担保法》还是适用《办法》呢。从法律效力层次看,前者的效力无疑高于后者,但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看,后者又应优先于前者,典当业者因此陷入无所适从境地。
编辑本段紧迫性
从典当业的业务创新看,部分业务已经游离于《办法》和其它法律规范的调节范围之外,因此制定典当法,提高典当管理立法层次具有紧迫性。
(一)典当业开展连锁经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007年上海百联集团组建了中国第一家现代典当连锁公司——华联典当连锁公司,它标志着典当业这一中国最古老的行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典当业尝试连锁经营至少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商业企业连锁经营因其在降低成本、抵抗风险和提高竞争力方面的明显作用已经风靡全世界。二是作为连锁经营发源地的美国做出了榜样。如成立于1987年的美国国际典当有限公司,在1990年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在全国共有连锁典当行765家,在英国、瑞典也有分支机构。通过连锁经营和管理,企业的整体实力迅速得到提高。虽然中国典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从法律上规范典当企业连锁经营却几乎是空白。
根据《办法》第3、第12条之规定,典当行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这两条通常被理解为典当业合法开展连锁经营的通行证,其实这是对上述条款的误解。首先根据《公司法》,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到法人规制的诸多限制,因此在市场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根据连锁机构法律地位的不同,连锁企业一般分三种,其一,连锁机构没有法人资格,类似于分支机构,此类连锁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其法律地位、经营能力等诸多限制,在企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没有明显的优势。其二,连锁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一方全额投资或控股,其行为仍受到法人部分限制,并常常使连锁企业对市场变化反映迟钝,降低了连锁企业的效,其三,连锁机构不仅具有完全独立法人资格,而且相互之间在品牌、业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其中第一种因规模和实力小,经营成本高,属于较低层次的连锁经营。第三种因能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成本低、风险小属于较高层次的连锁经营。第三,显然,按照《办法》,中国典当业只能开展低层次的连锁经营,但在典当实务中业者基本上都是采用第三种连锁经营方式,只不过为躲避有关部门的审查,大股东们多采用隐名代理的方式注册经营。此外,考察现有的法律法规,即使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并不意味着可以开展连锁经营,无论是《办法》还是其他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典当连锁经营的主体资格、经营方式和责任承担作出任何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凡是一个投资人同时申请设立两家以上典当行的,有关主管机关不予支持。典当连锁经营中的这种实践与管理规范脱节的现象在整个典当业中普遍存在,即要么无法可依,要么有法不依。
(二)典当公司开展股票典当业务蕴含巨大的法律风险
股票典当业务是一种主要为证券市场中的个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具体来说,典当公司首先与券商谈好合作事项,通过券商对客户进行监管,客户在与典当行签订合同后,将股票过户到与典当行合作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账户上,同时典当行也将资金注入此账户。在合同到期前,客户可以自由操作股票交易,但一分钱也不能提走。客户在典当期满赎当后,账户解除冻结。虽然《办法》规定典当行可以经营作为财产权利的股票的质典当业务,但是作为部门规章,它也无法对涉及其它部门管辖的事情作出规定。而且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办法》本身均未对股票典当后如何操作及其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保障作出任何规定。因此,当出质人未能按期赎质,典当行和证券公司强行平仓的行为不仅和《担保法》关于处理质物的法律相冲突,而且违背《证券法》交易自由的原则精神,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一旦引起司法诉讼,不仅当事人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还面临着因违法受到法律惩处的可能。显然,依靠《办法》无法保护股票典当当事人权益,欲规避此一风险,制定典当法,并与《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一道共同规制股票典当行为不失为较好的选择。
(三)土地使用权不宜典当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典当业务和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典当业务。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权利,当然也在典当业经营范围之内,但是无论从典当业的性质定位还是从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来看,典当也不应经营土地使用权,或者至少在经营土地使用权时受到某种严格的限制。首先,典当业是适应企业和个人的短期融资需要而存在的,它发挥着金融机构没有或还不完善的功能,而土地使用权作为依附于大宗不动产上的财产权利,长期作为企业和个人向银行融资的主要担保手段,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而成熟的操作规则,维系着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典当业经营土地使用权,在业务上就会与银行业发生混同,如果进而因为竞争发生纠纷,鉴于尚无典当法,当事人将会陷入无法可依的局面,无疑将损害当事人利益。其次,典当公司在实际操作土地使用权业务时,也存在极不规范的行为,如一些典当公司利用城市郊区或城中村部分集体单位急需资金,诱使当事人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典当,在当事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就以极其便宜的价格通过典当直接获得集体使用权,既违犯土地法,拍卖法,也违犯公平交易原则。因此,在没有严格限制的条件下,不宜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典当经营的范围。
编辑本段原则
典当立法应坚持三个平衡的原则
典当业面对上述诸多缺陷,应当说促成一部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典当法已十分必要。因为典当业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由动产延伸到财产权利、不动产,典当方式由质向抵拓展,传统法理学上的营业质已经不能概括典当的真正内涵。事实上,国外的典当业都由典当专门法规调整,如英国《1960年典当商法》、新加坡《典当商法》、香港《当商条例》等。由此,制定一部专门典当法既符合当前的立法趋势即立法由综合性向专门性过渡,又能促进典当业的规范发展,典当业的法制化必将获得更快的发展。鉴于典当实践与典当管理规范脱节的现实,建议在制定统一的典当法时应把握好三个平衡的原则:
(一)典当理论与典当实践的平衡
典当的定义与立法选择。根据习惯法,“典”和“当”在民间有着明确的不同含义,“典”多指不动产抵押,“当”则指动产质押。根据《办法》第3条,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依据该条文,典当行实际上存在名不符实的现象,一方面,典当行实际并不从事“典”这项业务,即没有向出当人支付典价而占有其不动产作为收益使用的行为。另一方面,典当业务已经超出了原来意义上的“当”,即不但占有出当人的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担保债权实现,同时也从事不动产的抵贷款。典和当、动产和不动产在物权法上适用不同的占有和处分规则,显然,《办法》的起草人选择了摈弃历史而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典当作出定义,但是实践依然按照自己的路径前行。如典当行在从事不动抵押时明显违反《担保法》关于抵必须转移占有的规定,但从现实出发,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对此并没有禁止。因此,从实践的角度与其让当事人违法,还不如在立法选择时尊重历史、尊重习惯,只要这种历史和习惯不违背社会公益和善良风俗习惯。
(二)保持传统习惯与管理
新《办法》与旧的典当管理规范相比,在时代性和全面性上的确有不少进步,但在对典当实践的重视和典当习惯的尊重方面仍然显得不足够。最典型的是怎么处理绝当物。所谓“绝当”,是指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一段时期内,当户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当物。如何处理绝当,关键在于对典当合同性质的认定。《办法》第3条将典当合同性质认定为质合同,《担保法》第66条禁止质合同中订立流质契约,为了与《担保法》的规定相衔接,《办法》规定死当物品,3万元以上可以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的收入在扣除质贷款本息和典当及拍卖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退给当户。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典当行在经营典当业务时并没有遵守这个规定。它们通常约定典当人逾期不赎时典当物所有权直接转移给典当行。尽管依照《担保法》这类合同当然应属无效,但现实中存在大量的此类条款,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流质契约导致了典当业纠纷的增加,监管部门也没有为此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典当企业之所以敢于依照习惯,并在实践中违反《办法》,也许最充分的理由是企业和个人并没有因此受到严重损失,即使遭受损失也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甚至增加了收益,监管部门之所以没有为此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至少说明典当企业的行为并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事实上,典当企业允许流质契约的习惯做法符合《担保法》的发展新趋势,这就为典当立法提供了可借鉴之处,在对具有历史传统的商业进行立法管理时,如果该行业的习惯法符合一般公平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为业内人士广泛接受,就应当尊重历史,重视实践,不要盲目创新。
(三)从严管理与交易自由平衡
鉴于典当业的特殊性,需要从严管理,但从商业便利的角度又需要保证交易自由,把握二者之间的平衡的确不易。总的来看,《办法》从严管理的体现过多,交易自由的体现太少,如第26条对典当行的经营范围限制规定过多。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的收购、寄售,动产抵押业务,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这些规定不利于典当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一些典当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国家,典当行的经营范围非常广、综合性强,“典当行不仅经营典当业务,还做一些商品零售业务,包括旧货出售和卖新产品,一家典当行可拥有多个许可证,因为多种经营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其赢利点,有利于典当行经营稳定,也更加便民”。《办法》关于绝当物的处理规定亦是如此,既不同于传统的典当,也与实践中的做法相悖,结果使典当业丧失了营业质的性质而类似于一般的质贷款,典当行也因获利机会更小而降低了积极性。
鉴于上述原因,建议立法时除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从严控制以外,对是否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等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维护交易自由。
第4篇:某典当行典当合同
Xxx典当行典当合同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典当行咨询。
当户:(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典当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当物抵/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甲方用作典当的当物为(详见《当物清单》)。
第二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抵/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2 绝当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乙方为实现债权代垫及发生的费用;
(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当金。
第三条 当金及用途
3.1 当金为(大写)元(¥元)。
3.2 甲方典当用途为,甲方应按典当用途使用当金,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为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第五条综合费用、当金利息
5.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综合费率为%,合计为月%。以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计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5.2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种方式收取典当费用,甲方提前赎当或乙方按照
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当金的,已交纳的或预扣的综合费用不退还。
①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利息在还款时一起结算。
②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下个月的综合费用,并结算上月的利息。
5.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综合费和违约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续当
6.1 典当期限届满前甲方若不能赎当,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在甲方结清此前所有费用及利息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
6.2甲方申请续当后,乙方没有同意的,则续当不成功,甲方应无条件履行赎当义务。
6.3甲方于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申请续当的,除承担当金综合费用、利息外,还应按照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续当成功之日的实际天数,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七条 赎当
7.1在典当期限内申请赎当的,按第五条约定与乙方结清利息和综合费,及偿还本金后,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相关赎当手续。
7.2甲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甲方还应当根据逾期天数,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绝当
8.1甲方应当在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前赎当,逾期达5日不赎当也不能续当的即形成绝当,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置当物,处置方式包括不限于折价变现、拍卖、转让等,直到变现为止。
8.2 当物经处置变现,在扣除处置变现的费用及当金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部分退还甲方,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向甲方追索。
8.3对当物处置需要变更产权手续时,甲方无条件配合,对需要提供的资料时,在乙方发出通知后一周内负责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执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8.4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第九条提前收回当金
甲方发生擅自改变当金用途,或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纠纷等其他丧失商业信誉,或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赎当,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时间为准,通知后5天内在甲方没有按照赎当程序执行到位时,乙方可直接进入绝当处置程序。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当金,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当金。
10.2按时归还当金,支付利息、综合费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0.3保证提供的当物产权无纠纷,确保处置变现无任何障碍。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当物有关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材料,以证明当物的来源合法,且有义务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登记、当物抵/质押登记手续和公证等相关手续,因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应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质押的情形。若因此给乙方导致损失或影响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当金使用情况。
11.2甲方出现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当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赎当。
11.3有义务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发放当金,在当期内有义务保护好甲方存放的当物安全,出现乙方人为损毁、遗失按典当金额进行赔偿,属于正常损毁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毁或遗失与乙方无关。
11.4当物处置变现后,扣减所有费用及本金后,若有多余的款项应当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七个工作日退还给甲方。
11.5甲方按照赎当程序归还了本金及所有相关费用、利息后,乙方应及时返还当物和当物相关证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甲方逾期还款、付息、付费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还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依据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总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罚息,并且每日按当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12.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条款的约定时,违约方将按当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通讯
1、甲方确定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2、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到位。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已详读本合同各条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文义已充分理解。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5篇:典当行工作总结
ⅩⅩ典当行ⅩⅩ年度工作总结
ⅩⅩ年是我们ⅩⅩ公司的开局之年,意义非凡。这一年经过我们一系列艰苦的努力和扎实的前期准备,顺利完成了公司的报批、筹建,并于ⅩⅩ年5月28日顺利开业。在开业大典上,洛阳市商务局、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宜阳县委书记王琰君等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相关委局负责人和社会各界参加了开业庆典,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前所未见,使公司运行之初就已先声夺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开业以来,我们秉承脚踏实地、与时俱进、坚守原则、实现共赢的企业发展理念,一步一个脚印,扎实的开展各项业务。半年多来,公司全体员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典当管理办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项手续,规范管理和经营,做好风险控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半年多来实现了安全放贷3000余万元,实现利润近300万元之良好开端。整个业务没有发生任何失误、无绝当事例发生,这为我们进一步拓展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制度法律法规,奠定公司发展基础。
ⅩⅩ典当行起步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如何让公司尽快起步,在同行业中和社会上站稳脚跟是摆在公司管理层的重要课题。所以公司自开业以来,我们首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对全体 1 员工进行全方位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上。典当行业业务开展的依据是《典当管理办法》,同时《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也是典当业务防止风险的重要法规。为使员工们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我们采取了平时自学、集中培训、定期交流、书面考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方法,确保业务开展中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操作,杜绝风险的发生。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上下征求意见,借鉴同行业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尤其是配备了专职安保人员负责保卫工作。通过半年多的运行,ⅩⅩ公司上至领导层,下到普通员工对自己的职权职责工作范围,都能牢记于心,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使我们体会到,对一个初建企业,要想使之不断发展壮大并取得良好的效益,基础必须抓牢。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基础,抓住了基础就是抓住了保证,抓住了根本。
二、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典当业历史悠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如何界定,社会上还有不少误解。ⅩⅩ典当行是宜阳唯一一家典当企业,如何把大家的思想引领到新时期典当业务的新概念上,我们采取的方法是:1、及时推出ⅩⅩ企业的品牌形象。如我们提出的企业精神是:“诚信典当、爱心典当”,意在开展典当业务,首当其冲的是讲诚信、有爱心、取信于民;提出的公司
2 宗旨是:“救急济困、强企富民、一言九鼎、点石成金”,意在我们牢记使命、坚守诚信,表明我们的期盼和愿景,兑现我们承诺的气魄和决心;我们提出的服务原则是“为民、便民、利民”,意在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让利于民,取信于民、实现共赢。我们提出的企业理念是:“山水情怀、科学精神、客户至上、敬业乐群”,意在使我们员工通过学习,丰富知识提高技能。通过学识修养和人品修养,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博大胸怀和高尚情操的人。这四句话是我们ⅩⅩ企业文化的核心,不但明确了ⅩⅩ人应有的品格,同时也规定了ⅩⅩ员工应有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不但明确了ⅩⅩ的任务,又为ⅩⅩ指明了奋斗目标。2、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不断扩大宣传力度,使ⅩⅩ典当业务家喻户晓。半年来我们先后投入近十万元,通过报纸、电视台、大型活动场所、大街小巷宣传横幅、新年挂历、台历等手段宣传ⅩⅩ业务;同时我们和宜阳聋哑学校、关心下一代协会合作,通过献爱心活动宣传ⅩⅩ形象;通过中国移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各阶层宣传ⅩⅩ典当行企业文化和服务范围,努力扩大社会影响。新年伊始,我们又着手筹备了“ⅩⅩ杯”书法精品邀请展,安排新春佳节期间在县城中心展出,筹备的过程也是宣传的过程。总之半年多来,通过宣传让社会广大民众对新形势下的典当业务由怀疑到认可、由避而远之到上门求助。更重要的是由于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使我们的企业收到了良好的效益,同时也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 三、严格操作程序,降低典当风险。
典当业务的重中之重是如何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ⅩⅩ是国家深化改革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企业,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因此从开业之初,我们都十分重视典当业务的规范操作和典当风险的有效控制,为使我们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在业务操作中,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公司针对不同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业务流程,如业务洽谈流程、风险控制流程、调查备案流程、各类典当业务流程、当票领取、使用、续存流程、财务管理流程、现金管理流程、日常行政管理流程等,这些流程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规进行。半年多来,公司放贷共计3000万元,使用当票50余份,均未发生任何差错,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资金安全,同时也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和认同,树立了公司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四、注重员工素质教育,打造一流企业团队。
塑造鹰一样的个人,打造雁一样的团队是企业走向辉煌的最有利的保障。因为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就会凝聚出一种无穷的力量,就会发挥出一种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就会承担起完成公司拟定的更高尚,更光荣的使命。ⅩⅩ半年来坚持从零开始、稳中求进,首先从看对人、选对人、用对人入手,逐步建成了适合自己公司业务运转的经营团队。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以学历定人、以经验定人、以品德定人、以人脉定人,通过网络招聘人才,严格
4 物色考察人,以专业介绍筛选人,高薪高酬留住人。由于我们坚持了不看面子、不看情谊、注重业绩、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再加之,我们通过网络,多媒体、培训、自学、专家讲座等进行一系列强化训练。目前,公司全体员工20余人,每个同志都能熟练开展自己的本职业务。可以说,通过半年运行的ⅩⅩ,人心思进、团结协作、动力十足,在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群众融资放贷业务的工作进程中赢回了广大客户的信任。
五、争创一流业绩、爱心回馈社会。
ⅩⅩ企业原则是“爱民、利民、为民”,正是这样的原则理念,使我们ⅩⅩ人有了自己的奋斗目标。ⅩⅩ开业虽然只有半年时多,但我们回馈社会的效益已经显现。到ⅩⅩ年底,上缴各项税金已到六位数,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群众放贷已达三千余万元,不但为宜阳县城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且通过放贷实现了公司与企业、公司与个体的双赢效益。现我们得到的回报是:中小企业称我们ⅩⅩ典当行是他们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个体群众称我们是讲诚信、靠得住的合作伙伴,我们公司也真正实现了救急济困、强企富民、一言九鼎、点石成金的发展宗旨和服务承诺。
ⅩⅩ年已经过去,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对于ⅩⅩ来说,站稳了脚跟。开业之年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能够树立起“信得过”的社会形象,能够在宜阳地区彰显知明度,我们豪情满怀。展望2013年,我们充满希望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再接再励、加倍努力,继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不
5 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强化员工责任和技能的培养与提高,拓宽思路,不断扩展业务范围,严格操作规程,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珍惜来之不易的经验和成果,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熟练的业务技能,把好安全关,服务好企业,服务好客户,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社会,以更大的努力为宜阳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河南ⅩⅩ典当有限公司 6
第6篇:典当业务工作总结
******典当有限公司
2011年上半年典当业务工作总结
**市服务业委员会:
2011年上半年,在市服务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的指导下,我公司在救急解难、拾遗补缺、便利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大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经营和经营活动管理情况
我公司于**年*月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等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实际注资*万元。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为民服务
公司经营理念:专业—便捷—安全
二、规范经营,促进典当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广泛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
为了扩大典当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我公司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人员利用休息和节假日,到流动人员比较多的房产交易中心、机动车交易中心、各大商场等商业繁华地段散发宣传册,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进行推介。广泛宣传典当的性质、特点以及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理念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二)抓住机遇,调整思路。
随着我市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典当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典当业务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公
司抓住机遇,正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在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典当业务快捷方便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重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周密组织,精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积极发展和建立新的资产优良、经济效益正处于上升期的优质客户群体,重点是民营中小企业;三是积极开辟扩大机动车、库存物资典当业务;四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联系,努力扩大资金规模,做大业务总量。
(三)规范经营,防范风险,遵纪守法。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对内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1、自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发生不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先到工商部门变更名称、股权和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
2、自开业以来,公司从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当命令限制流通或禁止经营的财务及赃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情况和无任何故意犯罪情况;
3、公司向全体员工发放《典当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省典当辽宁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资料,要求全体员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对内加强管理,依法、守法、诚信规范有序经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我公司加强档案工作管理,一是实行档案工作专人专管;二是以收当时间为单元将典当的档案内容资料整理存档;三是以收当、续当、赎当的各项内容为单元按照年度或月度分类存档;四是每笔典当业务档案建立档案目录和编号,编号体现时间性或主要标的的属性等。
5、公司对当票(续当票)的领取、使用和结存均以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有效地杜绝了违法、违规的相关规定办
理,有效地杜绝了违法违规事故的发生。
6、公司坚决杜绝超业务范围和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利息及综合费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动产抵押做好他项权证登记,对动产质押填报《典当物品登记表》,与公安机关一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7、公司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从未超过注册资本,房地产单笔数额从未超过150万元。
8、公司从开业自今从未发生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违规行为,也没有从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的违规行为。
9、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志和消防要求不定期检查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经常检查门窗、水管、电线线路等使用情况,避免了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建设,定理制度,强化管理。
为了使公司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公司加强了机构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四个部门:风控部、财务部、办公室和保安部。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金库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则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职工的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部分重要制度及工作流程在营业大厅上墙公示,让客户明白贷款操作流程,支持工作人员的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管理尚待完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公司作为新成立的典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尚待完善,才能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同时,近年来,典当行也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日趋扩大,也对典当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典
当业务中,钟表、珠宝等居民质押业务居多,但目前汽车、房产、股票等各种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均被《典当管理办法》纳入了经营范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新业务在典当总量中已占很大比重。我公司从业人员中专业人员目前比较少,鉴定评估水平比较低,可能因此在办理典当业务是给企业造成潜在风险和损失。
(二)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业务开展受到限制。典当既是一个小行业又是一个新行业,相关法规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对典当的人职业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人对典当还存在有偏见,把典当行看做高利盘剥的机构,甚至把进典当行看做丢人的事。有的相关政府部门对典当业务、功能也还不太了解,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三)外部环境十分严峻。行业外部,各种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寄卖行以及其他民间融资机构,直接或间接从事贷款业务,争抢了部分典当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积极调整经营思路,采取多种经营策略,不断拓展新业务,也在争夺悠闲地客户资源。
(四)地方法规与典当管理办法不一致。目前地方公证处对赋予典当行强制执行能力受限制,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于有典当行为的房产不准许办理房产他项登记。
四、工作措施和建议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典当管理办法》,树立科学发展观,规范企业经营,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大力拓展典当业务,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管理,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经营,切实提高企业的运营质量和效益。典当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从源头入手,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仅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更要严格按照制度经营,用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是企业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防范因鉴定评估失误造成当物收假、收错、收偏而形成的当金损失;二是随时关注市场、政策变化,防范因此在处理绝当物品时造成变现困难,导致当金出现呆帐损失;三是严格控制发放当金结构比例,防止贷款结构比例失调;四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防范从业人员因谋取个人私利,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强化宣传。树立行业新形象。随着典当市场的竞争加剧,典当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要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开发业务新品种,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优质服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要抓住国家实施宏观调控、金融机构贷款额度趋紧而市场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的机遇,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大力宣传典当的新形象,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典当业的社会服务功能,宣传典当的方便、快捷、灵活的创新模式,宣传典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事例,实力和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让社会了解、关注、认可和支持典当业,提升典当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要积极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认真做好公司监管的基础工作,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二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土地、房管、公证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尽可能为办理典当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要组织公司员工外地考察、学习先进企业经验,开阔思路;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水平。要鼓励公司职工积极参加相关部门针对典当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举办的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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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