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中期工作汇报
第1篇:古田四中期初安全工作汇报
古田四中期初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古田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开学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我校开学后召开安全会议,加强校园安全巡值,每天安排三位行政与两位值勤教师负责校园安全,并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1、部分灭火器需要充气,已布置总务处人员将需要充气的灭火器拿到消防大队充气。
2、3、学校小门旁边的旧木房经鉴定是危房,已拆除。 开学的第一周,由政教处与保卫科开展管制刀具排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5、严查学生仪容仪表,对奇装异服,染发的学生,规劝其改正。 严格门卫值班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和登记制度。
古田四中3月1日
第2篇: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服务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全区开展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我们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坚持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实际效果看,随着“四五”普法的开展,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拓展,从而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两个率先”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区委、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上去认识和把握,强调依法治区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又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更是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有力保障。为使“四五”普法顺利启动,区委区政府于出台了《区关于在全体公
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区—依法治区规划》,召开了全区“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举办“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及各街道分别在窗口地段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各执法部门、11个街道及驻区大单位干部群众共1500余人次参加,大造声势,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四五”普法的自觉性与积极参与的热情。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才能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真正做到在组织上落实,根据区领导的变动,先后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作了两次调整,依法治区办公室
始终保持4人配置,较好地保证了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能。各街道、系统和驻区单位根据市区统一要求,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稳定联络员队伍。为加强工作力度,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年度意见,分解和细化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抓好部署实施。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征求意见,指导工作,全区上下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深化依法治区,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突出“两重点一普及”,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两重点”是:其一,在内容上突出以宪法为重点,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理论作为重点学法内容来抓:着重抓了
wto法律知识、婚姻法教育;以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侧重以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以及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重点,在全区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其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一是以辅导讲座为主,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区四套班子领导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学法,每年集中辅导不少于2次;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纳入区委党校主渠道实施。起,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此同时,成立了“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使公务员学法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并进行考试,列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
二是以集中培训为主加强对普法骨干、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教育。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举办法律培训班,聘请法学专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区分管领导每期均到场作开班动员,各单位分管领导、依法治区联络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各街道、系统和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单位进行层层培训,全区每年骨干培训达数千人次。对行政执法人员,除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外,我区还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4月我区对新成立的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进行《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专题培训。各执法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对各类执法人员进行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以及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导培训,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和企业经济秩序法制化的情况,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的考核之中,并在此基
础上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三是抓好在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成立了“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并为全区45所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制定了《区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1月,召开了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使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荣获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与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强化对流动人口及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之一。目前我区流动人口约66000人,社会闲散青少年10373人。制定了社会青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以街道为主阵地,着重抓好“五小工”即餐饮、理发工、保姆工、清洁工和修理工的法制教育。9月,举办了全区流动人口学法趣味运动会,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五是对个体、私企人员的法制教育由区
工商分局和个体协会负责,每年开办法律培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已形成制度。
“一普及”是指以广大群众为对象,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寓教于乐,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拓展法制宣传阵地。为扩大法制宣传面,10月区政府与市司法局、中山陵园管理局联合制作了大型“四五”普法公益广告牌。该广告牌位于中山门外的沪宁高速公路入口处,高6米、长20米,面积120平方米,背景是中山陵园全景,牌面是“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结合老城改造和小区出新,区、街先后共同出资10余万元,建成了一批高档次社区法制宣传栏,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法制宣传阵地。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为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着力在法制宣传形式上创出新路子,创出新特色,“六一”儿童节在白马公园举办了大型“法在我心中”少儿法制漫画现场创作活动,全区
10所小学50名中小学生在百米长布上进行现场集体创作绘画,市司法局、教育局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7月,组织了8所中小学校60名学生创作法制漫画作品55幅,其中选送20幅到市里参加“供电杯”法制漫画比赛,其中7幅作品荣获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10月举办了全区法制摄影大赛,全区近百幅作品参赛,获奖达50%。针对红山街道面积较大,地处偏僻,流动人口较多,老百姓对法律服务方面有着特别的需求等情况,开办了首家“法律服务市”,全区20余家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公证、律师参与,本着“你下班,我上班,你困难,我服务”的宗旨,在每星期六晚6点到10点为驻地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深受欢迎。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中央电视台及省市各大媒体对此均作了报道。我区法制文艺小品《审礼》参加全市法制文艺调演并荣获二等奖。
三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配合启动全区“四五”普法和“”宪法宣
传日及“”“”等纪念日,区及各街道、各系统、各执法部门、驻区各单位都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内容包括执法宣誓、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送法下乡、刊物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摄影及漫画作品展、横幅标语宣传等,全区先后共有干部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视察,对我区的宣传月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来共播放法制录像260场、法律知识竞赛26次、法律咨询220次、普法考试155场次、黑板报760块、橱窗1650块、举办法律培训185期,法制文艺演出18场次、征订普法教材18000余册、编印《法制宣传》23期,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基层法制辅导200余场次,受辅导10余万人次。大大丰富了全区法制宣传活动。
“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了我区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自“三五”普法起推行执法责任制和实行政务公开后,“四五”普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三公开”制度,强化了约束机制,细化了执法程序,将执法责任、权限、时限、程序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身上,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使政务、检务、审务更加透明化,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起区政府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定为区领导接待日,各相关执法部门的一把手和律师参加接待,和老百姓“零距离”对话,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举受到广大基层老百姓的欢迎,为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争取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有问题找法律”的理念正逐步深入。全区11个街道相继建立了街道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办公,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两年半来,加大司法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冤假错案追究制,在立案、侦察、起诉、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1 2 下一页
第3篇: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服务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大局,在全区开展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我们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坚持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实际效果看,随着“四五”普法的开展,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拓展,从而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两个率先”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区委、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上去认识和把握,强调依法治区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又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更是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有力保障。为使“四五”普法顺利启动,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XX区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XX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召开了全区“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举办“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及各街道分别在窗口地段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各执法部门、11个街道及驻区大单位干部群众共1500余人次参加,大造声势,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四五”普法的自觉性与积极参与的热情。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才能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真正做到在组织上落实,根据区领导的变动,先后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作了两次调整,依法治区办公室始终保持4人配置,较好地保证了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能。各街道、系统和驻区单位根据市区统一要求,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稳定联络员队伍。为加强工作力度,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年度意见,分解和细化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抓好部署实施。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征求意见,指导工作,全区上下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深化依法治区,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突出“两重点一普及”,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两重点”是:其一,在内容上突出以宪法为重点,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理论作为重点学法内容来抓:2001年着重抓了WTO法律知识、婚姻法教育;2002年以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2003年侧重以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以及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重点,在全区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其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一是以辅导讲座为主,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区四套班子领导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学法,每年集中辅导不少于2次;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纳入区委党校主渠道实施。2002年起,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此同时,成立了“XX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使公务员学法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并进行考试,列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
二是以集中培训为主加强对普法骨干、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教育。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举办法律培训班,聘请法学专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区分管领导每期均到场作开班动员,各单位分管领导、依法治区联络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各街道、系统和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单位进行层层培训,全区每年骨干培训达数千人次。对行政执法人员,除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外,我区还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003年
第4篇:某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服务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全区开展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我们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坚持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实际效果看,随着“四五”普法的开展,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拓展,从而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两个率先”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区委、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上去认识和把握,强调依法治区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又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更是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有力保障。为使“四五”普法顺利启动,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XX区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XX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召开了全区“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举办“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及各街道分别在窗口地段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各执法部门、11个街道及驻区大单位干部群众共1500余人次参加,大造声势,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四五”普法的自觉性与积极参与的热情。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才能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真正做到在组织上落实,根据区领导的变动,先后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作了两次调整,依法治区办公室始终保持4人配置,较好地保证了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能。各街道、系统和驻区单位根据市区统一要求,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稳定联络员队伍。为加强工作力度,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年度意见,分解和细化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抓好部署实施。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征求意见,指导工作,全区上下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深化依法治区,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突出“两重点一普及”,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两重点”是:其一,在内容上突出以宪法为重点,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理论作为重点学法内容来抓:2001年着重抓了WTO法律知识、婚姻法教育;2002年以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2003年侧重以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以及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
第5篇:某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
XX区“四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服务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全区开展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我们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坚持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实际效果看,随着“四五”普法的开展,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拓展,从而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两个率先”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区委、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上去认识和把握,强调依法治区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又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更是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有力保障。为使“四五”普法顺利启动,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XX区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XX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召开了全区“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举办“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及各街道分别在窗口地段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各执法部门、11个街道及驻区大单位干部群众共1500余人次参加,大造声势,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四五”普法的自觉性与积极参与的热情。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才能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真正做到在组织上落实,根据区领导的变动,先后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作了两次调整,依法治区办公室始终保持4人配置,较好地保证了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能。各街道、系统和驻区单位根据市区统一要求,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稳定联络员队伍。为加强工作力度,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年度意见,分解和细化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抓好部署实施。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征求意见,指导工作,全区上下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深化依法治区,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突出“两重点一普及”,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两重点”是:其一,在内容上突出以宪法为重点,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理论作为重点学法内容来抓:2001年着重抓了WTO法律知识、婚姻法教育;2002年以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2003年侧重以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以及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重点,在全区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其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一是以辅导讲座为主,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区四套班子领导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学法,每年集中辅导不少于2次;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纳入区委党校主渠道实施。2002年起,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此同时,成立了“XX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使公务员学法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并进行考试,列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nbs
p;二是以集中培训为主加强对普法骨干、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教育。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每年举办法律培训班,聘请法学专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区分管领导每期均到场作开班动员,各单位分管领导、依法治区联络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各街道、系统和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单位进行层层培训,全区每年骨干培训达数千人次。对行政执法人员,除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外,我区还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003年4月我区对新成立的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进行《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专题培训。各执法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对各类执法人员进行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以及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导培训,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和企业经济秩序法制化的情况,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的考核之中,并在此基础上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三是抓好在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2002年成立了“XX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并为全区45所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制定了《XX区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2003年1月,召开了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使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2年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荣获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与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强化对流动人口及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之一。目前我区流动人口约66000人,社会闲散青少年10373人。2001年制定了社会青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以街道为主阵地,着重抓好“五小工”即餐饮、理发工、保姆工、清洁工和修理工的法制教育。2002年9月,举办了全区流动人口学法趣味运动会,这在我市尚属首次。五是对个体、私企人员的法制教育由区工商分局和个体协会负责,每年开办法律培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已形成制度。“一普及”是指以广大群众为对象,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寓教于乐,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拓展法制宣传阵地。为扩大法制宣传面,2001年10月区政府与市司法局、中山陵园管理局联合制作了大型“四五”普法公益广告牌。该广告牌位于中山门外的沪宁高速公路入口处,高6米、长20米,面积120平方米,背景是中山陵园全景,牌面是“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结合老城改造和小区出新,区、街先后共同出资10余万元,建成了一批高档次社区法制宣传栏,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法制宣传阵地。二是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为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着力在法制宣传形式上创出新路子,创出新特色,2002年“六一”儿童节在白马公园举办了大型“法在我心中”少儿法制漫画现场创作活动,全区10所小学50名中小学生在百米长布上进行现场集体创作绘画,市司法局、教育局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2002年7月,组织了8所中小学校60名学生创作法制漫画作品55幅,其中选送20幅到市里参加“供电杯”法制漫画比赛,其中7幅作品荣获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2002年10月举办了全区法制摄影大赛,全区近百幅作品参赛,获奖达50%。针对红山街道面积较大,地处偏僻,流动人口较多,老百姓对法律服务方面有着特别的需求等情况,开办了首家“法律服务市”,全区20余家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公证、律师参与,本着“你下班,我上班,你困难,我服务”的宗旨,在每星期六晚6点到10点为驻地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深受欢迎。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中央电视台及省市各大媒体对此均作了报道。2002年我区法制文艺小品《审礼》参加全市法制文艺调演并荣获二等奖。三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配合启动全区“四五”普法和“12.4”宪法宣传日及“3.15”“6.26”等纪念日,区及各街道、各系统、各执法部门、驻区各单位都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内容包括执法宣誓、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送法下乡、刊物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摄影及漫画作品展、横幅标语宣传等,全区先后共有干部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视察,对我区的宣传月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来共播放法制录像260场、法律知识竞赛26次、法律咨询220次、普法考试155场次、黑板报760块、橱窗1650块、举办法律培训185期,法制文艺演出18场次、征订普法教材18000余册、编印《XX法制宣传》23期,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基层法制辅导200余场次,受辅导10余万人次。大大丰富了全区法制宣传活动。
(二)“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三五”普法起推行执法责任制和实行政务公开后,“四五”普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三公开”(即政务、检务、审务)制度,强化了约束机制,细化了执法程序,将执法责任、权限、时限、程序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身上,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使政务、检务、审务更加透明化,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2002年起区政府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定为区领导接待日,各相关执法部门的一把手和律师参加接待,和老百姓“零距离”对话,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举受到广大基层老百姓的欢迎,为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争取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有问题找法律”的理念正逐步深入。全区11个街道相继建立了街道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办公,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两年半来,加大司法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冤假错案追究制,在立案、侦察、起诉、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了司法公正。
二、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继续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为主线,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使依法治区工作在社区这一层面上得到落实,大大提高依法治区的总体水平。2001年我区在社区开展了“四清”(清职能、清牌子、清台帐、清检查评比)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百名律师与全区84个社委会结对,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2002年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居民委员会海选等,做到了“三自”、“四民主”即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依法治区工作中,加强了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司法所和社委会在维护地区稳定,防范犯罪、调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搞好社区服务和管理,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区政府自2002年进行审批改革,出台了一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和适应改革开放的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吸引外资,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依法取缔“FLG”,对不法“练功”人员坚持法制教育,依法控制,依法管理,取得阶段性胜利;共调解民间纠纷3312起,制止集体上访和防止“民转刑”及非正常死亡案件71起,全区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而引起“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我区民调工作被评为市先进集体;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03人,其中安置181人,我区安置帮教工作获省先进称号;律师事务所由2000年6个发展到8个,目前从业人员116人,共为60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挽回和避免损失近2亿元;办理各类公证近万件,其中涉外公证150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增进了国际交流。防治“非典”期间,我区及时制定了《农村防非工作实施意见》,编印了“法作后盾”为主题的《XX法制宣传》3期共2000余份下发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并按时下发了省市统一制作的“非典”法制宣传资料和挂图。虽然我区是“非典”重灾区,但全区广大干群通过学习,做到了依法防范,依法隔离,和政府一道共度难关,取得最后的胜利。在整治“三小车”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整治“三小车”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与600余名车主面对面沟通,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与关怀宣传到位、解释清楚,增强了他们主动交车的自觉性。此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为车主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完成了整治“三小车”的任务。
(三)回顾“四五”普法的二年多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其单位的普法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从全区角度看,对私营企业法制教育抓得不够到位,死角现象依然存在。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科学地设定普法内容,克服重学轻用的现象,把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上汇报请市检查组考核审议。 
第6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超市和学校食堂等相关场所11处,召开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3个区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征求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监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充分发挥作用,着力厘清食品安全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逗硬问责机制,提升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查处违法、打击犯罪、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能力,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工商、质检、卫生、药监等部门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车辆、场所得到了有机整合,监管效能得到加强。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68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财政资金900余万元,50个乡镇监管所开展了该项工作,基层监管能力正在加快形成。
(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已在猪肉制品、泡菜、奶制品行业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相关产品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出台《眉山市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管理办法(试点)》等文件,以乡村厨师为抓手,抓好“农家宴”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农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安全高风险行业监管与整治,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对全市学校食堂和厕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立足发现问题、治理隐患、消除风险,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各类食品抽检监测299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75批次,检出率为9.19%。
(四)重拳出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生产源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表扬。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和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五)宣传发动较为广泛。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54次。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台《眉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管理流程和奖励办法,各级相关部门分别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有的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村级监管能力薄弱,个别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彭山区、仁寿县等区县基层监管所尚为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还没有实现每个乡镇设立监管所的目标。乡镇一级目前还没有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目前畜禽产品数量大、品种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二)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多数职能部门单独设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但检验检测水平普遍不高,资源共享较差,作用发挥不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刚刚通过国家立项,建成并投入使用还需一段时日,食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薪酬较低,部分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难以引进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
(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在种养殖环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较重,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流向复杂,源头治理难度大;部分农户存在滥用农药和未到休药间隔期蔬菜上市问题,导致农残超标;部分畜禽、水产养殖户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环节,小作坊较为普遍,无证经营、滥用增白剂、食用色素等现象较为严重。在流通环节,部分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一些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或过期食品销毁未建立台账、过期食品去向无法追溯;农贸市场普遍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学校周围小摊小贩、偏街小巷流动商贩等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在餐饮环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小餐饮存在卫生状况差,原料无证无票,不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现象;餐厨垃圾没有统一回收处理,去向不明;夜间食品摊点、工地食堂监管存在盲区。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着力重点,助力“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以助推我市“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为重点,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推进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推动农超对接、农商协作,加强对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奶制品、泡菜等重点产品的食品溯源体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四)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突出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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