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项目投资报建工作汇报(共12篇)
第1篇:企业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函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请示或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5.资金筹措情况;
6.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申请者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4、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标明项目位置的1:500现状地形图5份(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高压走廊、输油管道、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项目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6、属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即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复印件);(3)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7、属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用地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
(4)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航空、通信等部门的,应当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8、经营性开发项目提供地名主管部门对项目命名的批准文件。
9、属于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名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2)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历次批复的其他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因建设用地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规划条件而申请改名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
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在1:500现状地形图基础上绘制的总平面规划彩图一式二份;
4、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编制的规划成果(含说明书)一式2份,成果光盘2张(说明书为DOC文件,规划总平面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5、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6、属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的,提交方案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属规划调整的,需提交历次规划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8、属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的,应当取得拟调整的公建项目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9、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11、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组织评审(论证)的,提交评审(论证)意见及相应的修改说明;
12、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
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意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湛江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的初步设计、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平面布局图(或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3、土地使用证及场地(厂房)租用合同复印件;
4、提供环保方案说明书(含节能方案);
5、有建筑工程的,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报送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表五套;
2、有行业管理部门的,提供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一式三份;
3、提供技术评估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区、县报批项目一式七份);
4、提供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请示或函;
2.由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6.招标基本情况表; 7.资金筹措情况;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6、批准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图纸(复印件);
7、项目建设地点1:500现状地形图3份;
8、建设工程方案图3份(设计图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国家承认的注册建筑师章);(1)总平面图(比例1:200或1:500);(2)建筑设计说明和文本;
(3)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比例1:200或1:500);
(4)彩色透视图或效果图(A3纸规格)、模型;
9、建设工程设计成果光盘1张(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书为DOC文件,方案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10、属扩建、改建工程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3)属危房改建工程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复印件);
11、水厂、电厂、桥梁、污水厂、开关站、变电站、垃圾处理厂、调压站、气化站等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12、其他相关资料。
第2篇: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管理部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第一章报建总流程图
征 地 及 立 项 阶 段 施 工 审 批 阶 段 销 售 阶 段 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申办项目立项,委托可研启动设计,确定方案申办《项目选址建议书》、《土地预审意见》启动环境影响评价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监理招标申办《施工许可证》申办《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 物价审批、物业备案申办《销售许可证》初始登记
第二章 流程详述
一、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土地储备中心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竞标书
3、所需经费估算
二、申办项目立项,委托可研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发改委、设计院
2、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2份(红头文、章、文号)、申请书一式三份(委托资质); 项目建议书;
城市规划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上报所有数据以规划容积率最大数字为标准)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保部门环评意见(窗口填资料后,委托环境公司);
其他文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房屋开发资质、资信证明、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交税票据、节能评估(市发改委二楼204号,资源环境科2868364刘和球、肖科)
3、所需经费估算
三、启动设计,确定方案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设计院
2、所需材料 规划设计要点
3、所需经费估算
四、申办《项目选址建议书》、《土地预审意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规划局
集团内部:天易房产合约审计部
2、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土地成交确认书、总平图
3、所需经费估算
五、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环评)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环保局、环评单位
2、所需材料
可研、初步设计、总平图
3、所需经费估算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规划局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申请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已批准的用地蓝线图、1/500或1/2000拟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4张、政府批准文件或发改委计划文件、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6套,带电子文档)、交通影响评估及环境评估影响报告
3、所需经费估算
七、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规划局、消防办、人防办、国土局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初步设计、施工图纸
3、所需经费估算
八、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土地储备中心、财政局
2、所需材料
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单据
3、所需经费估算
九、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建委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申请书、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建筑方案、已批准的建筑报建图纸、建筑面积复核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土地权属证明、交通影响评估及环境评估影响报告
3、所需经费估算
十、施工、监理招标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招标代理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标书
3、所需经费估算
十一、申办《施工许可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建委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证明、施工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证明
3、所需经费估算
十二、申办预售许可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房产局
2、所需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及《定点通知单》)(复印件)、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确定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原件)、实际已完成主体工程形象进度情况的证明(照片或工程监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证明(或前期物业管理备案书)、商品房预售方案、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所需经费估算
十三、竣工验收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施工各项报告、施工日志、竣工图
3、所需经费估算
十四、物价审批、物业备案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物价局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3、所需经费估算
十五、申办《销售许可证》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立项批文、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材料、价格申请表
3、所需经费估算
十六、初始登记
1、涉及部门 集团外部:
集团内部:
2、所需材料
3、所需经费估算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3、总平面审查阶段
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第3篇:项目报建工作指南
项目报建工作指南
一、测绘现状地形图
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开发地块,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重庆市勘测院:电话:67959709 传真:67959746 管网:4200元/公里,标准图3份以上222元/份。
二、国土用地手续
2.1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2.1.1 土地竞买:向国土局交易中心申请招、拍、挂,取得成交确认书及草签的国土出让合同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国土局审批签订正式出让合同:权属证明原件1份,地质灾害评估书原件1份,草签的出让合同原件1份,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政府申请批复复印件1份,1:500现状地形图4份。2.2 用地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核定土地性质,申请用地指标、用地红线。
2.2.1 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需向市国土局大厅提交以下资料: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调查报告,原件1份,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8份,重庆市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原件1份。(7个工作日)
2.2.1.1 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作地质灾害评估,评估报告
需经市国土局专家评审通过。
2.2.2 申办用地预审:向国土房管局提交:预审申请表原件2份,预审申请报告原件2份(含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初审意见1份。
2.2.2.1 申请用地红线: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国土局审批:申请原件1份,经现状测绘的1:500地形图3份。
2.2.2.1.1 审批通过后,由国土局测量站出据用地勘界报告以及用地红线(1份)。
2.3 土地使用权登记,办理土地证:向市国土局提交:申请表原件1份,正式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出让金缴纳收据复印件1份,土地交接手续复印件1份,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此步需在方案阶段后办理)(30个工作日)
三、规划定点、选址(15个工作日)
3.1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规划局审批:申请表(表由规划局提供)原件1份,申请报告原件1份,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1:500的实测现状地形图3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道路红线2份。
江北区规划局电话:67749217 接件联系人:万卫
3.2 审批同意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红线图。
四、项目立项(备案制)(7个工作日)
4.1 编写“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备案报告”。
4.2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发改委立项备案,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发改委立项取得立项批复,提交以下申报资料:申请报告(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开工日期,工期)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备案表原件5份,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地税和国税的登记证复印件各1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建委批复复印件1份。
4.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找有资质的单位根
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发改委审批。(国家投资项目)
五、环评报批:
向市环保局申办环保审批意见书,需提交:审批申报登记表原件2份,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立项备案书复印件1份。(30个工作日)
六、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阶段审批
(一)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具体步骤如下。(20个工作日)
提供修建性详规方案及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规划审批: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由区规划提供),申请原件1份,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修建性详规方案原件2套,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彩色效果图,设计模型。
审批过程: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
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二)方案阶段审批:
1、规划方案预审: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25个工作日)
向区规划局提交资料:书面申请原件1份,设计方案原件2 份,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彩色效果
图,设计模型,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
复印件各1份(消防、园林等部门的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
质灾害评估审批表),拟建项目设计
条件要求的其它书面意见。
2、规划方案正审:消防、园林、人防、环保各部门专项方案设计,在取得上述方案设计图后,分别报送以上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审查: 2.1消防方案审批:向市消防总队提交资料: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设计方案原件1套(设计方案、全套图纸及图说、设计说明专篇并附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25个工作日)
2.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向市环保局申办《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需提交:《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份,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批文,规划红线图。(30个工作日)
2.3 园林方案审批: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向市园林局提交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设计方案原件3套,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5份以上(需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范围、界限、指标),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1份,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25个工作日)
2.4 人防方案审批:交纳易地人防建设费30元/㎡,按地上建筑面积征收,幼儿园和学校减半征收。(20个工作日)
2.5 规划方案审批:交纳40%的规划综合费(住宅:2元/㎡,非住宅:4.5元/㎡。)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方案审查意见书。
七、初步设计阶段审批和建委初设审定
(一)建委初设审定:
市建委四楼报建窗口:63672112,接件联系人:龚老师
1、建委初设预审(10个工作日):
1.1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区)建委勘设处审核(除特殊说明外其余资
料统一用A4版面装订,建面2.5万㎡以上报市建委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由市(区)建委提供,由开发商盖公章),图说包括:(A0-A3幅面装订的蓝图1套,A3幅面装订的白图1套 含效果图,说明:A4幅面装订,1套 含节能专篇,工程概算:A4幅面装订,1套;,光盘:含以上全部内容(注意图形制作标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选址意见、规划红线、规划盖章的方案附图,国土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国土使用证、国土红线),消防方案设计审查及附图复印件1份,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A4幅面装订,勘察合同复印件1份,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 ,A4幅面,(外地设计公司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验原件,市政府方案批复。
1.2 建委初设正审:消防、人防(易地建设批复)、防雷、园林、市政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初步设计图后,分别报送以上各单位进行实步设计审查:(25个工作日)
1.2.1 消防初设审批:向市消防总队提交资料: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原件各1套(不含结构专业),消防对方案阶段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图说:A4幅面装订1套;A0-A3幅面装订蓝图1套),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A4幅面,原件1份。
1.2.2 人防初设审批:易地建设不审只需取得易地建设批复,原地建设要审。
1.2.3 防雷初设审批:向市防雷办提交资料: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A4幅面,复印件1份,初设图说资料原件各1套:A0-A3幅面装订的蓝图1套(仅限建筑、电气专业);图说A4幅面装订1套;光盘1张(含图说内所有文件).1.2.4 园林初设审批:登记表原件A4幅面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建设单位盖章),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A4幅面各1份,市政府有关批文(建面10万㎡以上必备),方案园林设计审核意见书A4幅面1份,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初步设计总平面蓝图1份。(20个工作日)
1.2.5 确定初设审查会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参会人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准备会议(布置会场等准备等),会议期间做好人员签到及维持会场秩序等工作。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领导及设计院设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议。
八、施工图审查
8.1 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1.1 综合管网审批:向区规划局提交资料:书面申请1份,综合管网设计图说(含总图)原件2份(图纸上三章齐全(设计单位行政章、注册建筑师章、出图专用章)。(7个工作日)
8.1.2 确定管网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参会人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准备会议(布置会场等准备等),会议期间做好人员签到及维持会场秩序等工作。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领导及设计院设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议。
8.1.3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
8.1.3.1 向区规划局提交资料:
书面申请书原件1份,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含图说(限建施图),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建委发初步设计批复,国土证或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件(验原件)。
8.1.3.2 领取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并持以下资料到市地形勘测院申请放线: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建筑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施工图建筑部分光盘1张,规划选址红线图原件及光盘1份。放线完成,缴纳放线费用后领取放线回单2份及附图(总平面图)1-2份(收 费标准:447.5元/点)。
8.1.3.3 将放线回单及附图拿到区规划局经办人员,区规划局经办人员和该局监察队的人去现场验线,在获知规划许可证证号、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光盘后,验线无误后,申报制作项目的公示牌,具体步骤如下:
将勘测院回单、光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等资料送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制作公示牌,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公示牌制作完成后,由市规划“信息中心”送到区规划。(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制作三类公示牌,并收取不同的费用,类型主要有:1)5万㎡以上收取4453元;2)2-5万㎡收取3047元;3)2万㎡以下收取2612元。)
8.1.3.4 缴纳剩余60%的规划证照费,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公示牌。
8.2 办理《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做以下工作:
8.2.1 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建筑面积4万㎡以上须报市建委
备案审查)。
8.2.2 到市建委开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委托书。
8.2.3 将该委托书及须审查的施工图到建委指定审图中心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审图中心出具该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综合:4套,消防:1套,节能:1套)。
8.2.4 消防施工图备案:(5个工作日领取消防备案证)。向市消防总队提交资料: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由建设单位盖公章),消防专篇审查报告,备案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并签发的装订成册的施工图。
8.2.5 向市建委勘设处提供资料:3份备案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第一份(综合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附电子件。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审查结果表、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含消防、节能专篇)、意见反馈单(含消防、节能专篇)、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审查合同及审查收费发票复印件1份。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第二份(消防专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审查结果表、审查记录表消防专篇、意见反馈单消防专篇。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第三份(节能专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审查结果表、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节能专篇、意见反馈单节能专篇。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注:以上材料应分套按序装订成册。
第四份:地勘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审查合同复印件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各1份。
8.2.6 领取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2份。
8.3 向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提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和项目资本金使用进度安排计划,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明)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及使用进度安排计划。
8.4 申办招投标手续。
8.4.1 将以下资料送市建委审批:立项批文(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监理合同原件1份;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根据项目招标方式而报送的其他资料(须到建委购买相关报表并填写、盖章)。
8.4.2 经审批同意,在市建委交易中心开标、公示,领取招投标备案书和中标通知书,缴交易的手续费。
8.5 办理施工许可证。
8.5.1 送以下资料到市配套办审批:《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收原件),由市建委配套办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招投标确认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立项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初设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相关文件(如市政府批文等)。以下资料均需扫描原件,将扫描后的电子文档交配套办。审批同意后领取配套费交款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金额缴纳配套费,并出具已交配套费的通知。
配套办办事窗口:63672123 杜康渝
配套办收费办公室: 63631260 陈亮
8.5.2 准备以下质监、安管资料送建委审批:(5个工作日)
(1)由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质量监督申报书原件3份,施工图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经审查单位盖章的全套施工图1套,项目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现场代表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联系卡。
(2)由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经理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施工管理负责人责任书(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原件各1份,商品砼供应合同原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施工管理负责人岗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3)由监理单位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各专业监理工
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监理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1份,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由设计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结构负责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由勘察单位提供:地质勘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8.5.3 准备以下资料向区建委建管科审批《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计委立项批复/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地质勘察审查报告及意见书,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原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入渝企业《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备案》/《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进渝施工管理人员证件压证证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及《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备案表》,银行出具存款余额/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缴费通知书(减免缓的情况说明)、缴费收据、综合服务费收据,建设、施工单位各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农民工资保障金的到帐收据,施工单位与注册地街(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施工
单位与我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提供原件备查)
承办科室:江北区建委建管科
经办人:李黎 电话:67854044
8.5.4 通知中标单位携相关资料送建委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规定的相关费用(配套费:110元/㎡、交易手续费、定额测定费、综合服务费:建设单位交0.75‰,施工单位交2.05‰、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额的2%、质监费、保险费:中标额的25%)后,待建管科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具备开工条件后,即可携带《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及收据、综合服务费收据到建管科李黎处领取盖章的施工许可证。
九、其他开工手续准备:
9.1 市政手续:向区市政委申办市政排水接沟、道路挖掘手续
申请。
9.2 卫生许可证:向区卫生防疫站申办卫生许可证。
9.3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修剪、移植、砍伐树木许可证》:向市园林局提交:申请表原件1份(初设正审前),绿化处现场查勘核对需搬迁砍伐的现状苗木(初设正审阶段中),凭缴纳绿化赔偿费的凭证复印件报园林窗口登记。
9.4 施工用水、电、气: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设计、施工等
相关事宜。
9.5 缴纳建筑施工燥音排污费(0.5-2元/㎡,按总建筑面积)(可
在开工后办理。)
9.6 地名申办:向区地名办提交:申请表、申请报告(情况介绍)
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总平面图,市园林局的绿化率批复。(地名公告费2000元,专家评审费5000元)
十、办理预售许可证(7个工作日)
10.1 向房屋测量单位申请房屋预售面积测量(重庆市只有两家具有资质的公司:重庆平正和重庆市房屋测量公司),并出据《房屋预售面积测量报告》。
10.2 向房屋测量单位申请房屋实测面积测量,并出据《房屋实测面积测量报告》。
10.3 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并取得《物业管理备案登记证》,向区房屋局物管科申报。
10.4 确定按揭资金监管银行。
10.5 向市国土局市场处申报《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登记申请审批表》(由市国土局提供)原件1份,《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立项批文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拆迁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施工阶段建筑剖面图、总平面图、规划红
线图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预售方案原件1份,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已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各1份,已制定的房屋使用公约及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并经登记备案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原件各1份,涉及拆迁的,应提交原地安置房位置复印件1份,拆迁主管部门同意预售的证明原件1份。
10.6 收费标准:公告费1000元/件,代报社收取。
十一、竣工验收
11.1 备案验收并联审批项目:
11.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主办)
向建管部申办备案验收合格证需提交: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意见书,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公安消防、环剥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的的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防雷、人防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30个工作日)
11.1.2 规划:(协办)
向规划局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提交: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图(只提交建施图),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移交单,建设项目竣工实测图(1:500)附地形图光盘一份,消防、园林等部门书面验收意见,国土部门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报告书。(5个工作日)
11.1.3 消防:(协办)
向市消防总队申办取得消防合格证明,提交资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初设审核阶段的)复印件2份,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消防施工图备案登记证,消防安装单位的资质等级(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出具的《各消防系统调试报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消防产品选用清单。(15个工作日)
11.1.4 环保:(协办)
1)环保验收: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原件5份,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或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原件2份。
2)环保预验收(试生产):提交《重庆市建设项目预验收环境保护报审表》(由生化池施工单位办理)。(7个工作日)园林:提交绿化竣工的总平面图。(7个工作日)
11.2 单项审批项目:
11.2.1 防雷:提交申请表,防雷施工图意见,隐蔽手册(施
工单位提供)。(15个日工作日)
11.2.2 园林:提交绿化竣工的总平面图。(7个工作日)
11.2.3 档案:向区档案馆提交:(30个工作日)
1、工程前期文件材料:立项备案书,设计基础资料(地质资料),工程管理文件材料(用地审批材料,土地出让等批准文件,规划、设计、施工审批材料,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定放线交验回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施工许可证,各种合同协议,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材料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质监(监理)委托,施工招标,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其他协议)。
2、设计文件材料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计算书,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文件。
3、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图: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内容(按《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竣工技术文件材料一览表》规划的内容归档)。
4、竣工竣收备案文件材料: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意见书,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书,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
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防雷、人防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5、声像档案。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11.2.4 电梯:向技术监督局申办取得电梯验收合格证。(由电梯厂家负责落实)
十二、办理产权证(30个工作日)
12.1 向国土局申办产权证及产权分户手续,需提交:《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法人代码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立项备案书,《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公安机关核准的房地产坐落证明,合法资质的勘测单位出具的土地房屋勘测报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涉及非住宅的提交非住宅部分工程决算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原件1份),房屋工程预决算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拆迁主管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证明和《房屋拆迁许可证》(设定登记前须先申报建立或复核电脑楼盘信息)。
12.2 收费标准:依据渝价[2001]347号,渝价[2002]274号。
1)初始登记费(总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房屋建造成本的1‰。
2)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每增加一
本证书按每本证书10元收取证书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证。
第4篇: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结
房地产报建
荣翼 发布于 2013-07-09 浏览 51人次
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结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
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环保、人防为协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程序为先把方案报规划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规划向协办部门发协办通知,再将资料报协办部门。由于在报环保之前要请环评单位做环评,历时较长,因此,规划允许报环保可以在不拿协办通知的情况下先进行。最后待拿到各协办部门的方案审查合格意见后再报规划,由规划出方案审查意见。
具体所交要件如下:
1、规划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电子光盘);
(4)彩色渲染图(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建设项目)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环保 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用地按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再由环评单位将报告表及申报表完善后报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4、人防所需提交的资料有:
(1)防空设施易地建设建议书;
(2)防空设施易地建设申请书。
5、绿化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布置图(原件2 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 张)。
方案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设与方案阶段报建相似,实行并联审批,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节能、防雷、市政为协办部门。程序是先报规划,待初设预审通过后,再由规划发协办通知到各协办部门,待规划拿到几个协办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后,由规划出初设批复。具体所需要件如下:
1、规划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
(3)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 份);
(5)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6)工程勘察报告及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原件1 份);
(7)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注意: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是初勘以上深度,历时大概10 个工作日。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园林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绿地布置图(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3)总平面图(原件1 份);
(4)说明书(园林绿化说明,原件1 份);
(5)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园林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绿地布置图细化到植物配置表,并将植物标注在图上。
4、市政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综合管网图(原件1 份);
(3)灯饰效果图(一式两份,含电子光盘)
(4)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如果是高层的灯饰,则要在高层上安装导航灯。
5、节能
(1)节能概算书、模型(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6、防雷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 份);(2)雷电灾害评估报告(原件1份);
(3)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4)初设总平面图(原件1 份)。
三、施工图阶段
拿到初设批复后,准备做施工图,施工图完成后找审图公司审图,获得审图合格书; 施工图阶段需报资料:(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建筑部分(加盖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6)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7)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 份);
(8)户型统计(90 ㎡为界,户数及户数比例,面积及面积比例,满足90/70 政策);
(9)初设及附图(复印件1 份)。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同时,到潍坊市勘测院进行放线。
四、施工图备案(在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1)勘察、设计、图审合同及图审费用发票(复印件1 份);
(2)整套施工图(含电子文档)(原件1 份);
(3)节能模型电子文档
(4)节能备案登记表(含电子文档);
(5)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合格书(节能、消防、综合原件各一本);
五、招投标
进行招投标的前提是进行施工图备案,招投标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需要配合招投标公司提供相关的资料有:(1)投资备案证;
(2)施工图备案凭证;
(3)施工单位3 证及项目经理证;
(4)施工合同;(5)资金证明(要求银行帐户里的余额大于总造价的30%);
(6)图审报告(综合篇);
(7)公司章程(采用直接发包的只能是私营企业);
(8)企业营业执照;
(9)房地产开发资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
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三者可以同时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报施工许可之前,必须要完善相关费用的缴纳,城市配套费、综合服务费、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民工保证金。申报项目资本金的时候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投资备案证;
(2)初设批复;
(3)土地出让合同;
(4)潍坊市房地产权证;
(5)潍坊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6)潍坊市潍城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书;(7)项目资本金使用计划申请表。
报质量、安全及施工图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3 份);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原件4 份);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5)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6)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
(7)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压原件);
(9)施工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
(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即责任书)(原件1 份);
(12)已签订的《潍坊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13)计划生育责任书;
(14)管线保护专项措施(原件1份);(15)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详细办法;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 份);
(17)开工审查表何工程现场勘验报告(原件1 份)。
七、到防雷审批中心进行防雷备案,到潍城区消防支队进行消防备案。
第5篇:项目前期报建工作内容
前期报建工作内容
项目前期的证照办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地质灾害评估及建设用地意见;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设用地红线规划设计条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地震安全性评价;
8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9环境影响评价;
10投资计划下达及核准招标方式;
11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备案;
12设计方案审查;
13概算编制及评审、批复;
14施工图审查(其中涉及“一超三新”在初步设计阶段报四川省建设厅进行评审),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消防、人防并联审查备案;
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6监理及施工承发包委托备案;
17施工现场建筑物红线定位放线;
18工程报建备案,招标备案;
19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20施工许可证办理。
第6篇:开发部建设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开发部建设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二、受理单位:审批权限:
受理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受理科长:联系电话:
受理局长:联系电话:
三、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需报建的资料)
1、(1)原件类:①②③
(2)复印件及份数: ①②③
(3)其他类电子文档:
2、需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
(1)填写《开发部部门工作联系单》
(2)要求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质量要求:
①
②
③
(3)要求公司其他部门具体提供资料的时间要求:
3、需申请办理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费用:
(1)费用名称:
(2)计划收费额:
(3)收费文件或依据(文件名和编号):(4)核算收费的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5)填写财务部《资金使用申请审批单》
四、办理领取的文件名:
1、2、五、行政许可一般工作时限:
开发部报建责任人:填报时间:
第7篇: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流程3、开发项目投资计划
二、开发项目投资计划
(一)工作目的:
投资计划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的法律文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之一。
(二)主管部门:
区建委投资计划科(总投资3000万以下);市建委投资计划处窗口(总投资3000万以上)
(三)工作内容:
提出年度投资计划书面报告;
填写《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申请表》。
(四)要件:
1、《国有土地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通知书;
3、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年度建设面积投资的35%;
4、现状地形图;
5、项目所在地属城乡结合部的,需提供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套论证意见。
(五)时限:
呈报要件齐备,15个工作日可批复。
第8篇:项目团建工作汇报
项目部团建工作总结
自2013年8月XX项目团支部成立以来,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项目党工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结合实际,围绕项目施工生产和青年建功成才顺利开展了一些具体工作,为项目施工生产大干做出了努力,发挥了共青团组织应有的作用。现将过去一年工作情况简要整理如下: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强化团组织的战斗力
项目团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宗旨,把团员青年的素质能力提升作为树立青年工作信心、踏实工作、忠诚和服务企业的关键环节来抓,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和“青年突击队”等活动,在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品牌建设、职工道德素质建设及平安和谐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业主和集团公司的高度赞誉。
二、以青年创建活动为载体,在项目施工生产唱响主旋律
1、开展青年生产突击活动
针对去年下半年施工生产任务紧张的局面,项目团支部开展了“无私奉献洒青春” 为主题的青年突击队建功竞赛活动。团支部制定了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将突击队分成两个小组,每个组设一名组长,并在施工现场张贴了青年突击队职责牌。在青年突击队的旗帜下,广大团员青年勇作表率,迎难而上,艰苦奋战,掀起了一轮轮施工生产高潮。扭转了施工生产的被动局面,创造了仅用120天,完成约11万平米住宅楼主体结构,产值约9200万,为公司年产值突破10亿作出了重要贡献。
2、组织青工安全生产活动 去年5月,项目团支部结合团员青年在项目施工中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较多的实际,及时成立了“青年安全监督岗”,以签订青年安全包保责任书等形式,扎实推进了青年安全生产工作。团支部结合项目部施工安排,定期组织青年岗员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检查活动中,青年岗员本着“深挖隐患,杜绝事故”的原则,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宿舍消防安全及现场操作工人不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将安全隐患事故制止在萌芽状态。通过青安岗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青年团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发挥了青年安全监督岗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组织开展质量自查自纠活动
项目团支部努力创建 “青年质量监督岗”活动,活动以提高青年质量意识,提高青年业务技能,进一步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从而预防、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为目的。去年6月,项目团支部选派了10名质量管控意识强、技术业务过硬的35岁以下青年员工任岗员,并要求岗员们在工作中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三检”制度执行质量监督,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一年来,岗员们认真履行职责,严抓质量,严格执行问题隐患闭合制度,共查出各类质量隐患120余条,限人限时进行了闭合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业主和公司管理目标的要求标准。
三、以帮助青年成长为目的,积极开展各项培训比武活动
1、针对项目施工体量大、青年技术人员比例高的特点,项目部团支部积极组织各类青年技术培训课,邀请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给项目青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项目青年技术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能力。
2、围绕青年岗位成才,项目团支部扎实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并在每季度末对结对师徒进行考核。通过导师带徒活动的开展,加速了青年技术人才的成长,为青年团员业务技能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
四、活跃青年文娱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今年以来,项目团支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健康有益、深受青年欢迎的青年活动,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1、主题教育。
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2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奋发有为,立足奉献,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五四青年节当天项目团支部组织项目部全体团员青年参观了XX博物馆,让全体团员青年对XX市的历史与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项目团支部组织部分共青团员跟随项目党支部一同参观了XX新村,使全体团员青年亲身感受了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巨大变化,进一步增强了建设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青年联谊活动。
针对项目部青年员工流动性强、交友接触面窄的特点,8月初团支部组织项目单身男青年参加由XX团委组织的 “XX相亲会”,积极为适龄未婚青年创造结识异性朋友的机会。
3、组织文体活动。 今年端午节,项目部党工会牵头、团支部组织邀请XX项目部参加了“第三届乒乓球比赛”,通过比赛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有力地增进了项目部之间的友谊,提高了职工的竞争意识,团结精神和凝聚力。
在今后的工作里,XX团支部将继续努力,克服浮躁,力求扎实,为青年团员多办好事、实事,充分发挥青年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步一个脚印使XX项目团建工作迈向更高目标。
第9篇:万科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
流程管理体系文件
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文件编号:GC-ZY00
3版本:A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批:日期:主导部门:工程事务部
200年月日实施日期:200
年月
1日
1.目的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确保各项目的正常开发经营。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的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由工程事务部负责的报批报建工作。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工程事务部
4.1.1.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时准确地办妥各项目所需报批
报建手续,提供相关合法文件,为各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提供保证。
4.2.营销管理部、项目部、预决算部、资金结算部、市场拓展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交本部
门报批报建资料。5.工作程序
5.1.公司工程事务部落实项目开发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项目报批报建主要节点工作计划》。 5.2.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各部门向工程事务部提交的报批报建资料及提交时机见下表:
5.3.工程事务部以书面形式将《项目报批报建所需资料清单》向上述各部门提出报批报建
所需资料及配合要求。
5.4.工程事务部收集到报批报建所需资料后,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手册要求,递交
资料。
5.5.政府主管部门窗口收文后,主办人员在取得批文前,积极联系政府经办人,了解办文
进展或按对方要求进行配合工作。
5.6.政府部门承诺的办文时限到期当日或次日,主办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批文,移交办公
室归档。
5.7.获取批文后的当日或次日以电子邮件《项目报批报建批文获取通知》,将批文信息告知
公司相关部门。
6.相关记录
6.1.XL-GC-ZY003-LJ001《项目报批报建主要节点工作计划》 6.2.XL-GC-ZY003-LJ002《项目报批报建所需资料清单》 6.3.XL-GC-ZY003-LJ003《项目报批报建批文获取通知》 6.4.XL-GC-ZY003-LJ004《项目权证及批复获得情况通报》
第10篇:项目发展部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项目发展部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1.目的保证项目立项及报批报建工作能够及时地适应和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和报批报建。
3.引用文件
3.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
4.定义
无。
5.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向计划局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审批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见GFP4-5-F1)。
5.2项目开发部经理负责公司对外项目立项及与国土局有关的报批报建的工作安排。
5.3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安排与消防局、人防办有关的消防、人防报批报建工作。
5.4工程部给排水专业人员负责办理项目各阶段消防报建。
5.5工程部建筑专业人员负责办理项目各阶段人防报建。
5.6项目开发部报建人员负责:
a)项目立项
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申报前期项目立项申请;
申报新建项目立项申请;
申报续建项目立项申请。
b)办理用地手续
办理划小红线、出宗地图;
办理测算地价、签定土地使用合同。
c)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建
办理方案报建审批;
办理扩初设计方案审批;
办理基础开工审批;
办理施工图报建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建筑装修许可证》。
e)办理《投资许可证》
f)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g)办理房屋竣工测量; h)办理房屋规划竣工验收 i)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j)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k)办理竣工资料向档案馆的移交 l)办理房地产行业资质年审 m)零星事项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7.程序7.1.项目立项7.1.1.每年年末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在接到区计划统计局《关于编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后,根据公司开发计划,填报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表》交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区计划统计局备案。7.1.2.对当年新建项目,其《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公司批准后,项目策划人员书面通知项目开发部报建员,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根据年度开发进度,向有关政府审批单位申报立项申请,并填报《计划立项申请表》,审批过程同7.1.1。7.1.2.1.对尚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而又必须进行筹备工作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开发部部经理安排报建员向区统计局申报前期工作项目计划。7.1.2.2.项目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向区统计局申报年度建设计划。7.1.2.3.凡申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当年未完成所有投资的,下一年度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向区统计局申报续建立项。7.1.3.项目开发部报建员跟踪办理项目立项,并获得计划立项批文。并将此项工作记录于《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7.2.项目报批建设7.2.1.划红线项目开发部报建员依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准备申请报告及申请用地位置图等,交部门经理审批后,向市规划国土局福田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申报,并交福田分局测绘队制作宗地图,自留以备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时用。7.2.2.申请规划设计要点办理划定小红线后,项目开发部报建人员根据用地规划设计方案,草拟申请提规划设计要点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局规划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2.3.地价交纳、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根据分局付款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交付地价款,办理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
7.2.4.设计方案报建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等,交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局建管科,并在25个工作日内领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交由工程部项目设计负责人据此作下一步设计工作。7.2.5.设计方案消防报建工程部设备专业负责人(设计阶段)准备申请书及设计方案等,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后,报深圳市消防局,并在8个工作日内领取《设计方案消防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交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下一步设计工作。7.2.6.设计方案民防报建工程部建筑专业负责人准备申请书及设计方案等,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后,报市民防办,并领取《民防工程建设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交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下一步设计工作。7.2.7.初步设计消防报建。程序见7.2.5。7.2.8.初步设计民防报建。程序见7.2.6。7.2.9.初步设计报建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民防审查意见书》及初步设计图纸等报分局建管科,并在25个工作日内领取《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交由工程部项目设计负责人作施工图设计工作或修改初步设计。7.2.10.基础工程提前开工报建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申请书、土地合同、扩初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及基础部分施工图等,交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局建管科,并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建筑工程基础提前开工许可证》。7.2.11.施工图消防报建工程部设备专业负责人(设计阶段)准备申请书及施工图等,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审批后,报市消防局,并在17个工作日内领取《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书》。7.2.12.施工图民防报建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申请书及施工图等,交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市民防办,并领取《施工图民防审查意见书》。7.2.13.施工图报建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书》、《施工图民防审查意见书》及全套施工图等报分局建管科,并在20个工作日内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2.14.办理《投资许可证》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索取《开工许可证》,报区计划局,并在40日内领取《投资许可证》。
7.2.15.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按总经办计划督办颁布的《 * * * 项目总体计划》进度安排,依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中办理预售许可证所应提供的资料,上报分局市场科审批,并在20个工作日领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7.2.16.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7.2.16.1.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在接到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发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后,准备《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送市局或分局办公室登记,提出申请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及规划验收。
7.2.16.2.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应协助分局到工程现场进行该项验收工作。
7.2.16.3.验收合格后,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按通知到登记办公室领取《规划验收许可证》(提出申请后31个工作日内),若不合格,如能在限期内经整改,由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协助分局重新验收,证实合格的,由项目开发部报建员领取颁发的《规划验收许可证》。不能整改的等候接受地政监察处处理,处理完毕并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后补领《规划验收许可证》。
7.2.17.档案移交
项目竣工后,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整理有关工程前期及报建资料,并向工程部索要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按市档案馆要求移交档案资料,办理《档案移交合格证书》,并退回保证金。
7.2.18.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准备土地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开工许可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并交纳一定土地增殖费后,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领取公司《房地产证》。
7.2.19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由销售部提供小业主办证资料,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向分局产权科申请办理小业主房产证,交由销售部发放。
7.3.交纳土地使用费
接分局《关于交纳**年度土地使用费的通知》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项目开发部报建员统计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向分局征收科交纳土地使用费。7.4.对7.2.1-7.2.18中每项工作,由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完成的,则由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根据每个项目的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填写《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见GFP4-3-F1),并分阶段交项目开发部经理确认,交主管副总经理评定;由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则由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填写《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并交工程部设计副经理签字。
7.5.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按一个项目建立一份档案,将按报建程序所办理的手续、证件复印存档,便于部门使用、查找。
8.记录
8.1.《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由项目报建人员保存一年后销毁。 8.2.以下资料原件由项目开发部报建人员复印留底自用: 立项批文
《土地使用合同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资许可证》 《开工许可证》 《规划验收许可证》
《建筑工程基础提前开工许可证》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证》
《档案移交合格证书》
《土地使用费证书》8.3以下资料原件由工程部兼职资料员保留至工程竣工后移交市档案馆,复印件交档案管理员永久保存:《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方案消防审查意见书》《设计方案民防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初步设计民防审查意见书》《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书》《施工图民防审查意见书》9.附件9.1GFP4-3-F1《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
GFP4-3-F1.2
项目立项及报建工作记录表
第11篇:项目部报工作汇报的通知
关于实行工作汇报制度的通知
各项目部:
今年公司对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成立了工程部。由于各工程项目所在地距离公司远,项目负责人不能经常回公司汇报工程及工作情况,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部、项目部之间的相互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高管理水平,更好的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特实行工作汇报制度如下:
1、各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向工程部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
2、每周五上午9点前将工作汇报以传真方式传至工程部,传真号89170928或以邮件方式发至jinghongzhu@163.com。
3、汇报内容为:本周工作总结;下一周工作打算;目前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9点前将项目部本月的工作总结以第二条的方式报送工程部。主要内容有:工程完成情况、安全质量情况、项目部人员工作情况、安装班组工作情况、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工程管理方面的建议。
以上制度自2010年8月9日起实行,请各项目部负责人认真执行。
工程部
2010年8月9日
第12篇:09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
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
1 目的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3 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房地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3.1 房地产项目公司负责:
a)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 b)房地产项目公司备案申报; c)《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d)《施工许可证》的申办; 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 f)《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3.2 项目策划部负责: a)《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 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3.3 房地产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4 作业内容
4.1 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
4.2 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4.3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
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集团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
4.3.2 集团公司或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4.3.3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董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 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 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4.3.4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请。五级资质企业仅限于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村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4.3.5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条件,核发一次性《资质证书》。
4.3.6 本程序4。3 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办理。4.4 房地产项目公司备案。
4.4.1 房地产开发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4.2 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企业章程; c)验资证明;
d)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e)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4.5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4.5.1 开发项目的土地位置由经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的位置,应符合该位置土地使用条件。而使用条件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或“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4.5.2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一般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文件形式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作为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件。4.5.3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b)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
c)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 d)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e)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f)项目经营方式等。
4.5.4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办部门持批准的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发项目用地申请。4.5.5 经批准的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4.5.6 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签订合同。4.5.7 公司对持有使用权的土地,依法支付出让金、地价、有关费用和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等责任。4.5.8 本程序4。5条应按照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f)《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g)《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4.6 《土地使用证书》的办理。
4.6.1 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4.6.2 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的,公司应与受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书。4.6.3 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土地登记申请表;
b)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c)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d)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4.6.4 经土地管理行政部审定后发给“土地使用证书”。
4.6.5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及变更登记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
4.6.6 公司经办/管理部门应按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定期查验手续。4.6.7本程序4。6条的具体实施按《土地登记规则》办理。4.7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4.7.1房地产公司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的十五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4.7.2 房地产公司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7.3 房地产公司应半年和按项目各实施阶段,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主管部门验核。4.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4.8.1 开发项目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项目策划部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经审核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8.2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a)土地使用证书; b)红线图;
c)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方案); d)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 e)其他规定应提报的文件。
4.8.3 房地产企业只有在取得《建设用规划许可证》后,才允许对项目组织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并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
4.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9.1 房地产公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有在获取此证后才允许进行施工图设计。4.9.2 申办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资料、说明,必要时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报告); c)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d)设计合同; e)线红图;
f)其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4.9.3 本程序4。9 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4.10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4.10.1 房地产公司负责向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4.10.2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a)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合同;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文件; d)确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e)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证据;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10.3 经核准并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后,开发项目工程方允许开工。
4.10.4 本程序4。10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4.1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4.11.1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a)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c)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d)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4.11.2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a)本程序4。11。1款所列a)、b)、c)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b)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c)工程施工合同;
d)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e)商品房预售方案;
f)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
4.11.3 本程序4。11 条应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4.12 《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批件》的办理。
4.12.1 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经集团公司组织的预验收合格后,按集团公司《竣工综合验收组织程序》规定,由房地产综合管理部向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竣工综合验收。4.12.2 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b)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c)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规划的设计要求; d)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e)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4.12.3 申请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a)规划部门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个单项工程设计文件等; b)工程承发包合同;
c)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各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文件; d)竣工资料(含图纸)和技术档案资料;
e)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12.4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由城建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消防及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参加的综合验收小组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全面评定,提出验收意见报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12.5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待全部建成后进行综合验收。分期验收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分期投入使用。
4.12.6 本程序4。12条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执行。4.13 《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的办理。
4.13.1 房地产公司应在竣工验收扣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协助购置人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4.13.2 办理商品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a)申请书;
b)商品受置人身份证明; c)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竣工验收证明; f)交付使用证明;
g)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
h)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勘测报告; i)规定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4.13.3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属实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公司应负责及时将证书送交房屋所有权人。
4.13.4 本程序4。13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5 附录
5.1 报建/报批、取证获取的各种证照,按《行政工作手册》进行保存。
5.2 所有申办报建/报批、取证提供的文件、资料,均应整套复印一份长期保存于申办部门。5.3 报建/报批、取证获得的技术性文件按《技术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保存、传递和使用。6 相关文件
《技术文件控制程序》《行政工作手册》 附录
《报建/报批、取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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