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督促检查工作汇报
第1篇:督促检查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和市发改委的领导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三业并举,四力同驱”的发展思路,以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中心,以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收费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了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和市场价格秩序,积极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物价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民生价格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一)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教育收费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民办教育收费。2009年,为了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区民办学校的依法管理,千方百计向市发改委申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协调工作,为区属三所小学申报民办教育收费立项审批获得成功,此举不仅促进了我区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而且确保了我区教育合理收费500余万元。二是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及豫发改价检[2009]5757号精神,10月份我局联合区纠风办、区教育局等三委局及时召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联席会议,对专项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共对我区22所小学2008年秋季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等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有11所学校违规收取借
读费548人次,计80余万元,经领导研究,由区监察局予以没收。
(二)加强了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政策自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局加强了对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0月份以来,我局联合市物价检查机构,先后2次深入辖区杏林大药房、新特药商店、张仲景大药房等10余家大药房进行物价政策宣传,并对降价药品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所查药房大部分都按文件要求对药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对个别没有遵照规定执行指导价的药房,当场进行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通过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通知规定的价格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三)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认真学习了国家出台的各项价格措施。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价格相关措施,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提高成品油价格、理顺电煤价格改革、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实行国家指导价等措施,作为区级价格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每次政策出台都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xxx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利用互联网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物价局的做法,并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全国组织的收费管理学习培训班,与全国各地物价专业人员交流经验,以保证在工作中积极有效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各项布署。更好的促进市场化进程,维护市场秩
序,保障群众利益。
(四)加强价格认证工作,业务拓展成效明显。
在价格认证工作中,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重心,认真做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价格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稳步推进,不断拓宽评估领域,提高评估质量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元至今共接受委托评估赃物、罚没物124起,评估标的97万余元,评估结案率达到100%。
工作中特别注重充分发挥物价鉴证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尤其当我区出现突发事件时,价格评估鉴证工作能够及时跟进;如5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我局接到区政府紧急通知,要求我认证中心对区工业园引进的安阳市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厂房被砸损坏物品进行评估作价。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认证中心的同志遵循“实、严、细、快”的工作标准,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对被损物品进行逐项、分类登记,对每样物品认真进行价格市场调查,通过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区政府交办任务。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违法案件查结率100%。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重点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保证价格干预措施落到实处。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中秋等节日,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我局在市检查所的统一部署下,对我辖区客运价格及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与群众生活密切的副食品价格进行了检
查,规范明码标价,倡导诚信经营,价格自律,提醒告诫经营者严禁串通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开展惠农价格检查。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3月初,我局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总体布署和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两个涉农办事处的农用化肥、农用柴油等主要农资产品价格的执行情况以及农村小学教育、计划生育等收费是否公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维护了农资市场价格稳定,减少了涉农收费的违法收取。
(三)积极开展清费治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年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我局按照《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有关“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于2009年3月至6月对北关区有收费、罚没行为的单位进行年审检查及收费项目清理。重点检查了:国务院决定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落实情况、国家宣布取消、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两转两提”工作中省政府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标准的1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3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情况等。同时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对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通过对全区有行政事业收费的58个单位进行年度审验,年审收费项目68项,其中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51项,金额
1500万元,不按规定收费项目17项,金额100万元,审验收费许可证116本(包括新办12本)。清理9个部门,收回收费许可证5本,取消收费项目40 项。年审率达到100%。从而加强了对北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止了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为招商引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推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加大了价格举报工作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为群众排忧解难,价格举报已逐步成为群众了解物价政策的窗口,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今年无论价格举报案件还是市(区)长便民公开电话受理案件都一一做了办理,接受咨询服务11次,受理举报案件13件,查处13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由于价格举报受理和查处及时,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树立了价格部门良好形象。切实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尤其是查处不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行为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有待提高。工作任务安排后,由于督办落实力度不够,致使有些工作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个别环节上也确实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转变物价工作职能,更加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强价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
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药、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价费问题,确保国家出台的各种惠民价费政策落实到位,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加大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秩序,积极拓展价格鉴证评估业务,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和市(区)长便民热线电话的落实工作,确保办复率、结案率、群众满意率达到区定目标。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尽一份力。
北关区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2篇:4旺委村委会帮扶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旺山村委会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化州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化州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以下简称“双到”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范围
各帮扶单位和各自然村帮扶户。
二、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扶贫开发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中明确要求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3、各自然村和各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落实情况。
4、各帮扶单位的帮扶措施实施情况及成效。
5、扶贫开发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的情况。
6、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心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对全局有影响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7、其他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
三、督促检查的要求
1、督促检查事项要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
2、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
3、执行单位和责任人要积极主动落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四、督促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1、督促检查采取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经常性抽查相结合。
2、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
3、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检查。
4、建立社会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和移民群众来信来电举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进行责任追究
1、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化州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开展工作,自行其是,随意扩大政策范围,乱解释、乱许愿、乱开口子。
2、不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做好扶贫工作,把关不严,乱开展,弄虚作假。
3、对帮扶户核定登记中,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擅自添加或乱报。
4、挤占、挪用、截留帮扶资金。
5、不按帮扶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拖延、扣减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帮扶反映的情况处理不及时或相互推卸责任、贻误工作,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7、对工作不力或人为阻碍工作开展,从严追究责任。三个帮扶单位各职能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确定的事项,对“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工作要积极主动落实,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驻村队员要及时予以表扬或奖励,年终给予嘉奖。
化州市政协办公室(盖章)鉴江开发试验区(盖章)旺山村委会(盖章)化州市委统战部2010年4月20日2010年4月20 茂名市耀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
第3篇: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通过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执行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三)坚持优质高效原则。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督查督办工作。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上级公司会议决定涉及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或上级公司领导同志在本单位进行调研工作时议定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三)对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需要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公司和公司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一)督查督办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各所属单位(部门)对公司文件、公司会议决定事项及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各所属单位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要按照公司和省公司经理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中涉及本单位(部门)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各所属单位(部门)要明确一名专兼职督查督办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承办任务的分解、督办、汇总和反馈工作。督查督办任务要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以保证督查督办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查督办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中的好的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贯彻落实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
并督促改进;对督查督办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直至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办公室系统要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组织网络,形成正常的工作渠道,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四)督查督办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公司相关保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妥善传递、使用、保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材料;对需要保密的督查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不需要扩大影响的督查督办事项,要在指定人员、指定范围内进行。
五、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为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办公室系统具体承担着督查督办工作职能,要强化意识、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实效,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和执行力提高。
(二)把抓落实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查督办工作从上到下,从指定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落实到实处这一中心,在落实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要经常检查了解决策落实的进展,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不断地推动决策落实,直到决策目标的实现。要坚持求真务实、讲求
实效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切实抓好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的督查督办。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精神,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开展督查督办的建议,提供需要督查督办的内容、重点和方式。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动态,跟踪了解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要认真负责地向公司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凡是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在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时,要讲实话,报实情,提供对公司抓决策落实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公司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各单位(部门)收到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转去的公司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后,要尽快落实,办结后及时报告。查办件一般应在10天内办结;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省公司经理办公室对转交有关单位(部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向公司或省公司经理办公室报送的查办结果,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坚决克
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第4篇: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1、坚持督查工作原则。决策督查必须及时分解立项,加强跟踪督查,定期综合反馈。专项查办坚持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谁承办谁负责;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严格督查工作标准。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必须做到方案科学、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反馈及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严格领导审批程序。督查活动必须经县委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所有督查材料未经督查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县委主要领导审签同意,不准上报下发。
4、灵活运用督查方法。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催报检查、明查暗访、联合督查、督查调研、随机抽查及转办、协办、自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
5、严肃督查工作纪律。督查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既报喜又报忧。注意在一定范围内保守工作秘密,不准向外人透露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有可能影响督查效果的事项。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办公室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大会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分。
第5篇:机构编制督促检查情况汇报
2010年机构编制督查情况汇报
10月13日至21日,县编办分三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编外劳务用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初见成效
1、机构管理较为规范。各单位在机构管理上,都严格按县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三定”规定设置机构、悬挂牌子、雕刻印章。同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履职纳入了绩效评估,各单位对自己的职能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意识到了职能职责的重要性。至目前,全县没有擅自升格的机构。在机构管理方面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县委党校、农业局、经管局等。
2、编制意识日益增强。各单位都建立了数据库及人员编制台帐,基本完成了在编的信息录入,做到了在编人员与软件管理的一一对应。各单位严格凭编制计划进人,无论是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都做到了按年度用编计划进人,机构编制部门把住了进人入口关。在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方面做得好的单位有生态工业园、农机局、中洲乡、张谷英镇等。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日趋规范。全县478家事业单位在4月份基本完成了法人年检工作,都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
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按要求及时办理法人变更、法人登记和法人注销手续。卫生局、畜牧局、广播局、中洲乡、毛田镇等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了年检工作按时完成。
4、编外劳务用工规范合理。绝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按照编委下达的编外劳务用工计划,雇用临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工作的需要,雇请编外人员。如杨林乡等单位的编外劳务用工,均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办理了劳务派遣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管理方面。
一是存在擅自加挂牌子、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如乡镇大都设置了劳动保障服务站、民政办、林改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有些县直单位也相应加挂了绩效管理办公室、爱卫办、综合治理办公室、争先创优办公室、五创提质办公室、两个维护办公室、的牌子。
二是机构名称不规范。如月田镇的月田综合文化站应为社会事业发展站,交通局的政工股应为人事股等。
三是擅自分设机构。交通局未经批准将财务计划股分设为财务、计划股,林业局将林政法规股分设成林地股、资源股、林政股。建设局将质监站与建设监理办公室分设,且将质监站与宏远监理公司事企不分。
2、人员编制方面。
一是县直机关单位人员混岗现象普遍。教育局机关有30
人,交通局机关有13人、建设局机关有16人等。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无编人员数额大。建设局有无编人员205人,水务局有无编人员59人,交通局有无编人员80人,畜牧局有无编人员26人,粮食局有无编人员24人等。
三是吃空饷现象仍然存在。仅教育系统就有110多位骨干教师外出。
四是二级机构超配领导职数现象突出,有极个别单位还配2名正职。超配领导职数的二级机构相当普遍。交通局运管定1正3副实配2正5副、航务所定1正2副实配1正5副、公路所定1正2副实配1正6副。
五是借用人员手续不规范。如台创园从外单位借用6人,新墙镇借用2人,均未办理借用手续,未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方面。
一是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未按时办理设立登记。如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建材产业改造升级管理办公室。
二是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柏祥镇经管站和城建规划工作站。
4、编外劳务用工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用工不申报计划。大多数单位按政府的要求申报了编外用工计划,但仍有粮食局、畜牧局等单位编外劳务用工未报计划。
二是少数单位劳务用工仍未签合同。如农村公路执法大队有1人。
三是部分单位编外劳务用工仍未实行劳务派遣。交通局有19人,林业局有1人,台创园有3人等等,虽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按县委、政府的要求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此外,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协议书〙极不规范,相关单位对劳务派遣公司信誉程序有顾虑。
三、建议
1、加大整改力度。针对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由编办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在11月上旬前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反馈到编办,对逾期不反馈整改情况的,将在全县党政干部会议上进行情况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按〘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进行查处。
2、此次督促检查的情况要作为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党政管理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岳县发〔2009〕4号)文件中有关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控制方面年终考核计分的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其10月份的整改反馈情况 ,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依据。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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