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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常规性党务工作汇报

作者:TOMSUN | 发布时间:2020-09-16 07:00: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常规性工作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大同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支部委员会常规性工作内容提要

一、班子建设

1、换届改选、补选制度;2、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3、选举办法;4、党员基本情况;5、支部委员名单及党内职务;6、支部成员职责;7、换届选举资料(成套);8、党小组名单,制度,职责。

二、三会一课

1、三会一课制度;2、三会一课记录(四本);3、相关资料。

三、民主生活

1、民主生活会制度;2、民主生活会记录;3、相关资料。四、组织生活

1、组织生活会制度;2、组织生活会记录;3、相关资料。五、创先争优

1、创先争优制度;2、活动计划;3、动员会资料;4、总结表彰;5、相关资料。

六、党风廉政

1、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职责;3、1 承诺书;4、警示教育及相关资料资料。

七、发展培养

1、发展党员制度;2、发展党员计划;3、申请书等资料;4、总结。

八、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资料;3、民主测评表;4、相关计划总结。

九、服务群众

1、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2、党员下社区统计表;3、党员下社区活动记录;4、党支部联点工作计划、总结;5、相关资料。

十、党费收缴

1、党费收缴制度规定;2、党费收缴记录(表);3、相关资料。

十一、关怀帮助

1、党内关怀帮扶制度;2、党内关怀计划;3、党内关怀结对表、活动记录;4、走访记录;5、谈心记录;6、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及记录。

第2篇:党支部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

党支部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

做好党支部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是发挥党支部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基础。一般来说,党员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包括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的党籍管理及组织关系的接转,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几个方面。

一、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党员数,党员的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业、职务、职称、奖惩情况、主要经历、发展党员情况等)、思想状况(政治觉悟、思想品德、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工作情况(本职工作完成、交办任务落实情况、党的活动参加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学习情况(学习态度、文化水准、专业特长、在读情况等)、生活情况(婚姻、恋爱、家庭情况等)。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要注意四点:一是力求真实、全面,防止片面性、表面化;二是规范、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制度和办法;三是注意情况的不断变化,充实应掌握情况的内容;四是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

掌握党员基本情况的方法:

(一)建立党员自然情况登记册。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姓名、曾用名、原籍、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现有文化程度、工作级别、履历、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业务专长、奖惩、现任职务职称、住址等。要求用钢笔或毛笔认真仔细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

(二)建立党员写实档案。包括会议记录、重要建议卡、大事记、工作周记、学习成绩登记、文书材料收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记录等。

(三)建立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和与所在部门领导沟通情况制度。通过听取党员汇报和党员所在部门领导介绍情况,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二、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按期交纳党费,是做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支部应当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对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二是按期交纳,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三是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是专人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专人负责;二是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三是定期报告,定期检查;四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党员教育费用的补充开支,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表彰优秀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补助等。党支部使用党费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及其有关规定:

(一)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按工资比例交纳党费: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工资额0. 5O;月工资收入在 400元至 600元(含 600元)者,交纳工资额的 1%;月工资收入在 600元至 800元(含800元)者,交纳工资额的]、5%;月工资收入在800元 1500元(含 1500元者,)交纳工资额的 2%;月工资收入在 15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额的 3%。工资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不含生活性津贴)为交纳党费的基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为交纳党费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以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为交纳

党费的基数;企业人员以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为交纳党费的基数。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规定中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三)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平均月收入,参照前面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五)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党员志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六)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不管受何种处分、处理,不管因何种原因出国出境,只要具有党籍,就应按规定交纳党费。

三、党员的党籍管理及组织关系接转

(一)党员的党籍管理。党籍指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起,就取得了党员的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党支部在处理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必须慎重对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在他们出国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档案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的委员会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因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员自杀后的党籍处理问题,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 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7.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 其退党,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屡教不改或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 工、人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实习、休养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件。各级党组织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由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

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规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可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关键在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主要有三条:一是提高党员素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先进性,体现时代要求;二是处置不合格的党员,纯洁党的组织;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2)是否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3)是否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4)是否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党支部可综合上述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参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第二,自我评议。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第四,表彰和处置。通过民主评议,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五,总结整改。总结是党支部对整个民主评议的规律性认识;整改是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党员个人和党支部制定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同时,还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要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的是要把这项制度同党内的其他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互为补充,互为依托,融教育、管理、监督、活动于一体,形成综合效应。主要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同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二是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三是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相结合;四是同民主评议党支部相结合。

(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项工作。前者是后者的一项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应当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不合格党员从广义讲,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一是党内敌对分子、反党分子和腐败分子;二是 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三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起党员作用的人。这里主要指的是第三部分党员。这部分党员没有严重违纪,但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尽管是少数,但留在党内,就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处分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其基本的程序是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

第3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汇报

安居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

汇 报

今年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214套,发放租赁补贴700户。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正在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工率100%,年底均能完成上级目标任务。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今年我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700套。一是在向家坝小区新建490套(占计划的70%),约4万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5月份中央已下达补助投资资金1230、8万元)。目前,工程A区216套主体已完工,现正在线管施工,B区274套正在基槽施工;二是购改租210套,其中租赁锦丽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倒班房156套作为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完成租赁协议;另外,将去年已划拨给住保办统一调配的政府修建的54套职工倒班房继续调配作为今年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2、棚户区改造。今年我区改造棚户区714户。一是城市棚户区改造500户,计划在凤凰半岛居民小区实施修建500套安置房,总投资6750万。目前,一期A区160套主体已完工,正在内外墙装修,B区208套6楼主体施工,二期正在协助地堪进场;二是农垦棚户区改造14户,结合拦江镇棉种场改造来实施,现工程2楼主体施工,预计12月底全面竣工。

3、2011年续建项目.一是三合碑二期廉租住房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内外装修,预计8月份能全面竣工;二是苹果湾公租房目前

1、2号楼6楼主体施工,3-6号楼5楼施工,预计8月份底全面完成主体施工,9月全面竣工。

4、租赁补贴发放。今年我区租赁补贴任务是700户。目前正在调查摸底。按照往年做法,8月份开始审报,11月份能全面完成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2012年,我区需配套保障性工程资金约1.1亿元,安居作为新建区,底子薄、财力弱,配套资金压力非常大,目前今年项目的地方资金还未到位。

(二)保障住房闲置。我区由于是新建区,大多数居民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同时我区属于农业大区,城市流动人口少,符合住保条件的人员较少(2011年实物配租审报中只有73户符合保障条件)。从2008年至2011年已筹集了1120套保障性住房,加上正在建设的1610套,将达到2730套,今后可能会发生大量住房闲置的现象。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国地土地拆迁征收工作难度大,推进缓慢,影响工程进度。

(四)机构编制不健全。我区住保工作领导小组属临时机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无专职人员,严重缺少人手。

三、下步工作

(一)加强质量建设。质量始终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监管,尤其是对安全性标准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实施,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加大现场驻守、公示及质量专项督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过硬、群众放心。

(二)确保时序进度。实行“工程倒排工期、问题限期解决、进度定期排位”的机制,“周调度、月分析”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今年时间已过半,目前,续建项目将完工,新建项目任务均已完成过半任务,年底前能完成上级要求。

(三)加强实物配租和租赁发放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部门联审严把审批关,加强实物配租和租赁发放工作,不断完善退出机制,确保把工程办成“阳光工程”、“民生工程”。

第4篇: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

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赣榆县)2011年是“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又是全国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的第一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县今年需建设保障性住房 1436套(间),发放住房补贴300户。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的多形式、多层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现将我县2011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廉租住房建设有序推进。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96套,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中新建廉租住房120套,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预计总投资1106万元,已争取省级补助建设资金352万元,县财政落实配套资金848万元。租赁补贴方面,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4户,补贴资金9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快速实施。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20套,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1881万元。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52套,总投资3200万元,正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超额完成。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20套(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投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问题: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76套,已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四层施工。二是筹集园区工矿企业建设的职工公寓、宿舍作为公租房:金茂源、新海石化、镔鑫特钢三个企业筹集到公共租赁住房851套(间)。合计共建设筹集公租房1027套(间)。(超额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

(四)限价房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限价商品房300套,完成限价商品房投资3078万元。我县共投资建设限价房384套,总投资7050万元,分别为青口镇投资建设金沙绿苑小区安置房116套,已交付使用;创联公司投资建设谷沙新村安置房144套,已交付使用;青口镇新庄社区投资建设安置房124套,已主体封顶。(超额完成限价房建设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抓推进

围绕2011年市目标任务,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县政府重新调整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名单,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责任靠身,县政府按照2010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同县住建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县住建局同县房改办实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房改办全面推进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倒推机制,倒排工期,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审批制度,夯实考核奖惩制度,将目标考核结果与目标奖励相挂钩。先后下发了《房改办工作科室和人员分工》、《房改办日常管理制度》、《房改办公章管理、档案查询管理规定制度》、《关于成立房改办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房改办目标考核及科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实现了住房保障推进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保证了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制度,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负责受理辖区居民住房保障初审、复核及公示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通过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切实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二)严格审批把关。2011年,我县强力把好住房保障审批关、分配关,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力。截止11月份,我县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交付房源分配率为100%,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为97.5%。(市级住房保障考核标准中达到80%)

(三)加强租赁管理。工作中,我们对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实行年度入户调查核实,杜绝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住建局成立开展“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房改办依据县住建局成立了《关于成立开展“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检机制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由住建局组织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会,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取得实效。

2011年,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克难攻坚,奋力开拓,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从改善民生、服务大局出发,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克难奋进,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协赣榆作出应有贡献。

常规性工作汇报

做好日常性思想工作汇报

日常性谈话活动报告

办公室日常性工作总结(共5篇)

学校常规性教学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日常性常规性党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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