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型煤保供配送工作汇报
第1篇:某县洁净型煤保供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2019年采暖季洁净型煤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改运行〔2019〕X号)要求,对县域内清洁能源替代未覆盖区域的居民用户,继续实行洁净型煤托底政策,按照型煤推广部门确定的推广范围和需求量,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为切实加强洁净型煤保供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生产保供能力
我县现有洁净型煤生产企业2家,分别是XX县XX物资有限公司和XX商贸物资有限公司。XX县XX物资有限公司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位于XX乡XX村,项目总投资XXXX万元,年可加工洁净型煤XX万吨,配送点X个;XXXX商贸物资有限公司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位于XX乡都户道口,项目总投资XXXX万元,年可加工洁净型煤XX万吨,配送点X个。2家企业年可加工洁净型煤XX万吨,能满足县内需求。
二、质量标准
洁净型煤质量要符合XX省《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地方标准。鼓励使用优质煤炭,减少中灰煤、中硫煤使用,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低发热量劣质煤、煤矸石及废弃物等进行低质化配煤。无烟煤(不含无烟煤泥)和兰炭总量要占到型煤全部质量的90%以上,其中兰炭占比应控制在20%至40%之间,确保洁净型煤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具有良好的燃烧性能和耐烧性能。
其中,全硫≤0.40%、灰分≤24.00%、挥发分≥10.00,≤12.00%、发热量≥24MJ/kg。
三、2019年型煤价格
鉴于目前型煤原材料及其它费用成本价格基本与2018年同期持平,并参考周边县市型煤供应价格,确定2019年我县型煤价格与2018年一致,为每吨1050元,补贴政策按照省市县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检修(7月31日前)
1.农业农村局确定2019年度全县洁净型煤需求量,制定确村确户名单。(7月31日前)
2.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按计划完成检修试运行。(7月31日前)
第二阶段:订购付款(8月31日前)
1.各乡镇按照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确村确户名单和需求量与型煤生产企业签订订购意向书。(8月15日前)
2.
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按计划开展冬季采暖用煤储备、生产。(8月25日前)
3.各乡镇将确村确户的型煤销售明细表经村、乡两级盖章后交至发改局,将居民自筹款部分(不低于60%)交至洁净型煤销售专用账户。(8月31日前)
第三阶段:生产保供(9月1日始)
1.型煤生产企业根据交款情况和销售明细表制定合理可行的配送计划,完善配送体系。(9月5日前)
2.
型煤生产企业根据农业农村局确定的销售明细表和交款情况完成60%的配送计划,将型煤配送到村,村委会负责安排送煤到户。(9月30日前)。
3.各乡镇将所有居民自筹款部分交至洁净型煤销售专用账户,型煤企业应供尽供,全部配送到位(11月13日前)。
五、责任分工
(一)县发改局。负责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保供。
(二)县财政局。负责将清洁型煤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并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资金;负责研究制定清洁型煤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洁净型煤补贴资金的核定和县级补贴资金的落实。
(三)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户摸底确村确户,组织各乡镇填写明细表和缴纳自筹款。
(四)县市场监督局。负责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的检测和监督管理,要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检等方式,加强型煤产品质量监督。
(五)县环保局。负责洁净型煤燃烧环保性能跟踪检测。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洁净型煤推广数任务落实,建立乡、村两级台账,并对年度推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七)生产加工企业要保证煤炭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进销货台账,质量报验报告专项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好生产保供。
第2篇:河北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_...
河北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验收标准
(本标准不是最终稿,仅供参考)
一、基本资质
1.企业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企业占地不少于20亩。
二、生产能力及设备状况
4.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安装完毕,经联动试车或带负荷试运转正常,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人员培训、各项生产管理制度等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需要。
5.洁净型煤年加工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加工能力核定:生产线建成调试正常后,企业应进行不少于3天(72小时)的连续试生产,出具试生产报告,取3天加工量的平均值,按300天计算,再乘以1.25核定生产线年加工能力。
三、环保设施建设
6.储煤场及生产车间、成品库要求地面硬化,建设雨水收集池(可与消防水池合建);厂区出入口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建设冲洗水沉淀池;设置固定或移动式喷淋洒水设备。
7.厂区四周设置挡风抑尘墙(网),抑尘墙(网)高度不低于11米或高于煤堆高度5米以上,并设有苫盖等措施进行抑尘。
8.生产车间要实现全封闭加工,安装并运行环保设施。
9.型煤必须封闭包装后装车运输。
10.厂区内及周边要加强绿化植树。
四、配送体系
11.建立完善的配送供应网络。企业根据自身加工能力、产品配送覆盖范围、服务人口和实际交通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配送点,保障区域配送服务到位,原则上配送点不少于3个。
12.自有配送车辆不少于3辆,五、质量检测设施
13.型煤加工企业需配备检测中心。配备专用的煤质检测用房;有硫份、挥发份、水分、热量、冷强度等相关质量指标检测设备;有不少于2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煤炭质量检验工作资格质检员。
六、型煤标准
14.硫份0.8%以下,挥发份15%以下,水分3%以下,热值5200大卡以上;冷强度50公斤以上;热稳定性和防水性能好;各种辅料(如添加剂、助燃剂等均为有机和无机材料等)进场时要求无毒、无害、无异味,同时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七、制度建设
15.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质量保证
等相关制度,并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第3篇:洁净煤取暖安全工作排查汇报
洁净煤取暖安全工作排查汇报
按照市县《关于切实加强洁净煤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及时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排查。
收到《通知》后,我乡立刻召开会议,安排排查工作,要求洁净煤取暖的村,安排包户干部对本村所有住户的取暖安全进行全覆盖排查,不丢户、不漏房、不留死角。每到一户都要了解农户的冬季取暖情况,包括取暖方式和炉子、烟囱、通风设施情况,看看是不是达到取暖安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在排查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和学校、商店、浴池、宾馆等重点人群和场所。二、加大宣传。
通过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冬季洁净煤安全取暖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三、加强应急。
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领导干部带班,确保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乡村两级建立协调联动和快速反映机制,有情况,村里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采取处置措施,尽力减少损失。通过对全乡3200户的排查,发现存在两类问题:
一、村民缺乏洁净煤安全取暖的知识和常识。
因为村民对新推广的兰炭和白煤的使用方法不掌握,所以出现一些燃烧不充分、供暖不理想的问题,有些村民甚至质疑洁净煤的质量。二、少数困难群体缺乏合适的燃煤炉具。
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五保户、低保户原来冬天靠烧蜂窝煤取暖,没有专业的燃烧洁净散煤的炉具,靠自身更换炉具经济上存在困难。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培训宣传。
针对村民普遍缺乏洁净煤正确使用知识的现状,逐一入户发放《洁净型煤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白纸。加强对农户正确使用洁净煤方法的培训。此外,还要通过广播和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安全意识。二、针对困难群众没有燃煤炉具的问题。
我们准备一方面积极在市场上寻找经济适用的炉具,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寻求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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