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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安办岗位职责(共6篇)

作者:tonyaisa | 发布时间:2020-07-11 06:59:2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食安办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掌握辖区内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五、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六、负责聘用、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制定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七、做好学校食堂、农家乐、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及 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八、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九、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与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乡镇(街道)食安办;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

第2篇:县食安办工作职责

永靖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格的制定。

4、协助食安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完成对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7、食安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镇食安办半工作总结

镇食安办半年工作总结

【篇1:乡食安办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食安办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食安办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乡食安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现将我上半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我乡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及时有效的体系。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监管责任,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制造氛围

我乡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监管到位,措施得力,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沧县一条龙流动餐车情况的统计工作。一条龙流动餐车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并提供一条龙服务等优势,已成为目前农村红白宴席和家庭群体性聚餐的主要提供者,但也存在设施设备简陋、操作空间狭小、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风险等隐患。针对这种情况,我乡安监食药办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一条龙流动餐车饮食安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三小”整顿工作。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三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发布工作。

【篇2: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半年总结】

护国镇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1年上半年,我镇在区食安委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的消费安全,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组员由镇食药安办、镇安办、经发办、镇卫生院、工商所、畜牧站、派出所、农技站等部门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队伍。与此同时,各行政村、各社区、学校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监管小组,充实了镇二级监管责任网络,使食品药品工作形成及时有效的体系。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镇、村、单位等的监管责任,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村(居民社区)和镇政府间建立起群众性聚餐申报处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制造氛围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镇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1.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我镇在政府大院公告栏开设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题栏目,并在逢场赶集的时候组织流动宣传车在街道上滚动播放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广播,旨在通过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全面系统地介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达到人人皆知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老百姓都能放心消费。

2.组织开展大型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护国镇中学和护国小学针对1000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一次讲座,传授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子800余份,将学生对家庭的普及宣传延伸作用发挥出来。 3.建立基层宣传队伍,以各村食品联络员为基础,镇食品领导小组提供宣传资料,村联络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村设立知识宣传点,村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镇食品药品小组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

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镇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利保障。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六月“食品安全法”两周年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多人次,出动宣传车18台次,取得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等重要法定假日 之前,我镇食药安办都进行牵头,联合工商、派出所、红十字医院等单位进行了节前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商店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另外还对集贸市场包装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了检查。另外,针对今年上半年g321国道护国段整修施工期间,沿途群众向堵车的乘客售卖食品的情况,我镇食药安办特联合工商人员对堵车路段的流动摊贩和农民的自售食品进行突击检查,发现2名售卖过期食品的摊贩,对其进行了教育和食品没收处理。此外,结合我镇集镇建设的目标,同时又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护国镇在法定假日放假期间也落实食品安全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上半年以来我镇共开

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生产加工经营户46户,检验检测食品制售商贩15户,发现违规经营摊点6个,无证从业4人,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份,罚没违规销售食品个案11起,价值金额2080元。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在五月份开展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学初期,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管理模式、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是学校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重点是供水来源、用水质量、监测情况等。通过检查要求对校园食品达到设施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状况、人员素质四清楚,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3.配合各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今年我镇加大动物疫情的食品卫生工作,为防止疾病通过食物传播,我镇食品药品办公室检查了各类餐饮单位是否出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并通过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量宣传,做到防患未然;(2)对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专项

整治,为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2月份对我镇药店、药房、卫生站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购进药械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档案;药品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经过检查,规范了药品市场的管理,加大了打击力度。

虽然在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后半年工作中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巩固和发展: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监督小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三是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以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

【篇3:食安办工作总结】

xxx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我镇在区食安委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食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的消费安全,我镇及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食品药品监管所黄成所在任主任,副主任由镇兽医站、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队伍。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镇、村、单位等的监管责任,并明确各村协管员,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村和镇政府间建立起群众性聚餐申报处理制度,并定期由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各村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我镇五十人以上聚餐的信息。本年度,我镇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二、抓好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本年度含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保障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组织协调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畜牧兽医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年货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饭店、生猪屠宰点。食品加工店等方面做好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各种制售假劣伪劣食

品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年初制定下发了《xxxx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xxx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处理事故领导机构以及各小组分工人员。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按预案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和处理。

四、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一年来,我镇根据实际,利用拉挂横幅、发放宣传治疗,日常监督工作与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对镇中学,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式宣传工作,共拉挂10条横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切实将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基层,深入民心。

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巩固和发展: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监督小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要加强责任意识;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三是增加

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以餐饮单位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的小作坊,以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全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和检查工作无一死角。

总之,我们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要加倍努力,圆满完成制定的各项目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xxx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第4篇:大食安办

大食安办〔2009〕17号

大邑县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

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安办:

按照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成食安办〔2008〕262号)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认真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得到有效遏制,现总结如下:

一、县政府高度重视。

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具体工作,明确了整治目标,划分了各自的职责,并对整治工作提

出了要求。

3月28日上午10:00,在大邑工业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省质监局查封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LKP-31(莱克多巴胺)产品有关情况的会议,县政府安县长、严县长主持了会议,县委宣传部、农发局、质监局、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经济局、卫生局、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全体到会。会上,严县长通报了省质监局、省药监局查处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LKP-31(莱克多巴胺)产品的详细经过,会议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省质监局、省药监局处理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莱克多巴胺(瘦肉精)一事;

二、以此次事件为警示,要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保证不出安全事故。

三、根据3月26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职能部

门从3月30日起,由食安办牵头,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全县食品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6类食品市场准入实施情况,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强化食品重点环节监管。

二、县食安办。一是县食安办制发了大邑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二是县食安办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八期、《专项整治工作报表》八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小结一份。三是截止09年4月8日(累计),全县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11人次,检查单位5521家,受理举报投诉4起,整治重点地区96处,整治重点单位77个,整治重点产品120(种)。

三、部门工作。

农发局:整治了我县在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了销售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和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使在农产品和“三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加强领导合理分工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添加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科教与农质科负责全县农产品初加工及“三品”企业投入品和“三品”标志使用的调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有关材料和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动物防疫科负责牛奶养殖场、奶站违规添加“三聚氰胺” 情况调查。畜牧管理科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企业投入品的调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农资经营网点销售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和高毒禁用农药的调查。负责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工作。

(二)、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 ;调查掌握了我县农产品初加工环节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督促农产品和“三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清理整顿阶段:

在整治期间,集中整治了违规经营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中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牛奶养殖场、奶站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集中整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农业投入品制假、造假的行为,开展了高毒禁用农药整治。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种、养殖基地进行了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高毒禁用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145人(次),车辆28台(次),检查种植基地61个,主要在食用菌、榨菜种植区检查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情况。经检查,种植基地和农户能明确禁用农药的危害性,并在生产过程中按安全要求进行生产。在奶牛养殖场,重点检查了三聚氰胺的情况,没发现违禁添加的情况。在对生产企业添加剂的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档案及原料的使用情况,未发现卫生部公布的第一批非食用物

质添加的情况。

3、巩固成果阶段: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帮助并督促种养殖基地和“三品”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农产品和“三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投入品的记录管理,对添加剂的添加要求按照GB2760-2007规定执行,杜绝擅自添加和过量使用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投入品执法检查登记制。

(三)加大查处力度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和销售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和非食品添加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种植基地56个,主要在食用菌、榨菜种植区检查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情况。在奶牛养殖场,重点检查了三聚氰胺的情况,没发现违禁添加的情况。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07)和禁、限用农药名录,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种养殖基地及“三品”

企业明确违禁农药及添加剂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做到投入品的添加有标准、添加有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卫生局:结合餐饮消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邑县餐饮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宾馆、农家乐和腌卤制品经营单位在消费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检查。

依照市卫生局对此项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该大队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宣传、监督和指导,促使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使餐饮经营单位具体了解和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等。同时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制度进行采购进货,规范进货验收登记的工作。在整治中,大队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544人次,检查消费环节经营单位599家。重点对可涉及使用食用添加剂的餐饮业、宾馆、农家乐及腌卤制品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共发现晋原镇“巴蜀人家餐馆”、“骨里香卤菜店”等8个经营单位使用 “广东省东莞添之彩食品厂生产的”“鲜田牌”顶好橙红、大红、日落红、柠檬黄。“天津市福晨化学试剂厂”生产的“亚硝酸钠”,中外合资广东省阳江市港阳香化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香精”、“鸡肉香精”等38瓶(袋)。对“巴蜀人家餐馆”、“骨里香卤菜店”等8家经营单位未按食品采购要求索取相关资质证明的食品添加剂予以没收,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停止使用,限期规范食品采购索证工作。对大邑县晋原镇“骨里香卤菜店” 经营单位未按食品采购要

求索取相关资质证明的食品添加剂予以处罚。

在今后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一步规范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秩序,坚决依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监督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强化餐饮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建

立健全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工商局: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该局消保科立即按照通知精神,成立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和成员。组织全县工商所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东门农贸市场、南门市场、商场、超市等内从事食品现做现卖,销售各类水发、浸泡、腌卤等食品的经营户,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截止4月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14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715户次,均证照齐全,未发

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通过这次检查,提高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辨

别伪劣食品的能力。

第5篇: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六、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七、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八、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九、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十、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白云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四、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六、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白云街道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白云街道食安办;白云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白云街道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3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

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网信息报送、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的有关情况反映和投诉,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向街道食安委领导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五、收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依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完成街道食安办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本辖区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五、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诊治的卫生院,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四、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五、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应当做好记录。

六、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街道政府及上级食安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6 七、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7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检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服从街道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配合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和生产经营动态信息。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利用手机“食安通”开展日常巡查,并将日常巡查结果上传丽水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四、巡查检查对象是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

五、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是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 8 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9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工作汇报,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4、各村食品协管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5、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6、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7、安排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条街道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有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街道食安办提出,报街道食安委主任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五条 协管员会议。由街道食安办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街道食安办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6篇: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六、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七、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八、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九、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十、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

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四、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六、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白云街道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白云街道食安办;白云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白云街道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3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

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网信息报送、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的有关情况反映和投诉,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向街道食安委领导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五、收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依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完成街道食安办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本辖区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五、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诊治的卫生院,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四、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五、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应当做好记录。

六、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街道政府及上级食安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七、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7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检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服从街道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配合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和生产经营动态信息。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利用手机“食安通”开展日常巡查,并将日常巡查结果上传丽水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四、巡查检查对象是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

五、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是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 8 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9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工作汇报,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4、各村食品协管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5、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6、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7、安排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条街道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有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街道食安办提出,报街道食安委主任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五条 协管员会议。由街道食安办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街道食安办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镇食安办工作汇报

食安办工作计划

食安办工作总结

食安办 工作汇报(共12篇)

食安办重点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镇食安办岗位职责(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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