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所岗位职责(共16篇)
第1篇:食药所所长职责
食药所所长职责
一、领导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行使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
二、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合理调配本所人力资源、布置、督查、考核全所人员工作,促使各项任务的 完成。
三、组织落实对本辖区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各类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组织安排对本辖区内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信息报送,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对辖区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业务指导等工作,安排落实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重大活动接待餐饮的备案、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对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的审查工作。
八、负责落实对本所固定资产、财务票据、各项经费、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健全所内考勤、考核、奖惩制度,抓好全所绩效考评工作。
十、加强同相关联系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食药所各项职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篇:食药所工作总结
XX乡位于来宾市兴宾区的东部,土地总面积86.2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委、21个自然村,总人口2.4万人。
基本情况
XX食药所共三个岗位编制,目前在编在岗一人。我所辖区内食品流通经营户共98户,一般餐饮20户,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食堂13个,农贸市场一个。
一、201x年工作情况
(1)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证工作
今年来,由我所材料审查、网上申报、现场场审,发证的食品经营户数共25户。对于无证经营的食品经营户,我所以发送办证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无证经营的经营户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并以工作日记的形式要求经营户签名并按压手指印用于留底存档工作。对多次督促办证后仍然不配合相关工作的经营户共计10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日常监管
每周根据相关工作的部署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药械使用单位、小作坊等逐步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且根据需要,对重点监管对象如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文字、工作日志、工作图片等归档工作。2017年认真落实上级下发的各类专项检查几十次。
(3)快速检测工作
根据区流通股和餐饮股的工作安排,我所每月以结合日常监督工作的形式同时开展相应任务的快速检测抽检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了本年度快检任务量共105批次。
(4)餐饮量化工作
今年来,我所对辖区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符合量化工作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比,共量化了14家20次。
(5)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上报工作
今年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0例;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3例。
(6)电子监管
2017年度我所流通类电子监管覆盖率为53.85%,餐饮类电子监管覆盖率91.67%,均完成年度电子监管覆盖率要求。
(7)办理案件工作
201x年共查获食品案件3起,其中两起食品过期案,一起食品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案件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2017年为了顺利完成我局在城区的工作任务,我所人员被轮番抽调到城区所工作,9月份以来本所仅剩一人留守,从而导致工作不衔接,很多工作无法展开。
(2)、我所快检室由于之前的一些政策因素导致至今任然没有落实建设,给我所快检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3)、监管对象分布广泛,仅有一辆适合一人开的摩托车,对监管工作有一定影响。
第3篇:食药工作职责、制度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乡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协管员、信息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自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4、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定期组织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4、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及有关站、所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本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药品安全
检查和调研,掌握本乡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组织、参与重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8、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做好在政府领导下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了解掌握所在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
3、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直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本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信息。
4、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5、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予以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的主要内容:
⑴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⑵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⑶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⑷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⑸各村、各有关站所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⑹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办公室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⑻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3、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4、例会的分类:
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同意后确定。
⑵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食品药品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⑶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协管员、信息员参加。
5、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6、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7、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木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切实掌握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居)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送报乡政府和区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员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定期或随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3、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⑵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⑶食品安全动态、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⑸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要求。信息员于每月20日前将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兽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报告。
5、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性疾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5、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7、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8、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9、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
10、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1、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1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政府,每年召开二次,必要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4、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执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也适用于在迁本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各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落实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所辖范围或监管范围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
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
由于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
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4篇:某年食药所工作计划
XX年食药所工作计划
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辖区食品卫生安全。XX年食药所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借鉴。
XX年食药所工作计划一:
XX年食品安全工作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积极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在乡镇、街道逐步设立监管机构,深入推进“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网格化”建设,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积极推进电子监管和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持续开展严打重处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九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五纳入”,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食品安全“责任明晰、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格局。
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月份组织召开全体成员部门领导参加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大会,暨区政府与各成员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基层监管要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
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要落实责任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落实责任制度,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协调沟通、部门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照职责任务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组织各相关部门加快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认真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组织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如开展肉制品、水产品、农产品、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同时,协调政府督查局吗,适时有效地开展食安委各成员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和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在全区范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全年拟组织三次三个层面的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及业务能力等大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暨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企业法人、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素质教育培训。(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模拟演练活动(或应急处置桌面推演)XX年5月至6月期间,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性大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模拟演练,有效提高我区各成员部门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XX年食药所工作计划二: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得到有效构建。XX年,**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日常监管和争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乡的两大任务。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两个(**乡食品药品安全和**乡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所属村和社区主任为成员,同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经费、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并且要求相关单位、村和社区也及时成立相应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根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及时拟定出**乡工作重点、工作方案、保证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工作方案、有阶段工作任务、有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责任人;三是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网络。建立了“三级”监管网。乡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相关单位、村和社区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以及村民组有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岗的乡村组的三级监管工作网络,聘请了食品药品安全“四员”,乡有食品药品专职监管员、单位、村和社区有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义务监督员;四是落实了责任主体。乡与单位、乡与村、乡与社区、主管单位与食品药品相关企业经营人、村与各村民小组分别层层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所辖单位和村社区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机制,特别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同时依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能、操作程序和安全工作风险程度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等,比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预案、信息报告、例会制度、办公室及“四员”工作职责和农村家宴备案制度等,上述工作的开展,不仅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有章可循,而且保证了问题解决,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干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主要做法有:一是利用每月一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对参会党员干部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全年共召开例会12次,参会党员干部人数共XX多人(次);二是每个季度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班一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本、受训人数1500多人(次);三是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周年纪念日和全国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日等重要安全生产的宣传节日,除了自办广播节目10多期、张贴宣传标语200多张、宣传横幅17多条、开辟宣传专栏20多期、打出电子显示屏标语150多条和出动宣传车8多次外,还在**和安平两渡口设置专门宣传台,向来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并且接受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据统计共发放宣传明白纸2500多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人(次);四是配合县食药局在本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共发放资料100多本,参训人数150多人。
(三)将争创工作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结合。XX年,**乡在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注重结合本乡实际,将争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工作同日常监管及开展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主要工作有:一是根据乡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做好全年四个季度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分为集中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检查所涉及的食品药品店基本涵盖了全乡共100多家、并且始终做到检查有内容、有登记、有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书,保证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所检查出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二是做好重大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检查;三是开展了校园周边、地沟油、生姜市场和冬季狗肉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三是配合县食药局和教体局做好对**乡境内的学校食堂、幼儿园小餐桌的食品安全检查、完成了民生工程小餐饮示范店的争创工作任务,使之真正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四是配合县药监局全年做好对**乡境内药品安全的检查工作;五是配合县农委做好对**乡全年农产品的检测、县质监局的食品生产加工、县工商局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县卫生局对饮用水水质检查、县商务局的对生猪定点屠宰等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尤其是在县商务局的业务指导下,及时取缔了一私屠乱宰点,规范了白肉销售市场,让全乡居民吃上了放心肉。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干群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认知程度出现参差不齐;二是村与村和单位与单位之间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上出现参差不齐;三是由于上级单位缺少对乡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举办专门的业务培训机会少,导致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出现参差不齐;四是现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等等。下步工作主要措施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和出台奖励政策,促使问题早日解决,推进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三)**乡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XX年,**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乡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为保障,以争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乡为目标,以全乡广大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不断提升的关注度为契机、继续在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成员单位业务指导下,带领全乡干群通过克艰攻难和勤奋工作,力争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坚决规范和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进一步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县安委会的协调指导下,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查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安全事故的警示和教育。
(二)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规范生产领域中原辅材料购进检验、工艺标准执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流通领域“走票”、“挂靠”、购销假药、特殊药品流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加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敏感时期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加强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全县饮食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继续抓好对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讲并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6月“安全生产宣传周”和9月“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理性用药,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配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理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第5篇:乡镇食药监所工作总结
乡镇食药监所2019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紧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体工作计划,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严格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在“3•15”、“3、31”、“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科学消费知识和健康维权知识,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推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今年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种宣传品2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9条。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媒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科普知识,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提升公众了解参与食品安全的热情。丰富食药安全宣传“六进”形式和载体,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召开主题班会、播放宣传视频、国旗下演讲、制作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引导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广泛参与、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让每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从而带动更多人,形成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合力。
二、健全网络,夯实监管基础
按照陕西省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十个一”要求,完善设施设备,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及时对食安委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任镇食安委主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各村由主要领导任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村聘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一名,每个村民小组设信息员一名,建立了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镇食药监所对村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落实月例会制度,加强管理。二是规范建立食品经营单位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将日常监督检查资料和各单位奖惩等信用管理资料纳入“一户一档”管理,规范管理档案,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我们把业务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法规政策,熟悉业务范围,掌握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三是理论联系实际。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现场指导,相互交流,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落实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目前全镇餐饮服务单位29户(其中学校、幼托机构及单位食堂9户,餐饮单位6户,小餐饮14户),食品流通单位82户,食品加工小作坊7户,医疗机构16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4户,生鲜猪肉经营户3户,共计161户。今年以来,进一步落实食药监所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日常监管,推进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和量化分级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监督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诚信经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1、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责任,按照要求频次定期监督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年内检查均在3-4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跟踪整改,保障广大群众食用安全放心食品。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把学校食堂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镇食药监所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要求,指导辖区各校从场所建设、设施设备、布局实施、原料控制、人员及操作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统一规范,组织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我镇域内的7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10多处,确保辖区师生食品安全。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加快“明厨亮灶”建设步伐,目前7户学校食堂均实施了视频厨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7户学校食堂全部办理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抓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和乡村厨师备案管理。我们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村协管员职责,夯实责任。截止11月底全镇农村集体聚餐共登记备案288场次,镇村监管人员均现场检查指导,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今年5月份镇食药监所组织,对全镇15名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的乡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培训,并开展备案登记,签定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各乡村厨师均能按要求规范操作,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3、加大小作坊整治力度。巩固深化“三小”综合整治成果,持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力度,提升整治成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三小”业态水平。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今年对辖区7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了整治提升,对小作坊从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及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等环节跟踪进行了整治提升。落实小作坊监管“一票通”制度,落实小作坊信用等级分级管理,按规定落实辖区小作坊日常监管检查,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
4、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我镇积极对镇卫生院和全镇15家村卫生室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从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从药人员管理培训、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药品采购验收、药品储存及养护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对24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登记备案,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5、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年初,按照县局分配的任务,制定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检测设施设备作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截止11月底共完成281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快检,全面完成了县上下达的快检任务。
6、开展专项整治。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按照县局安排,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镇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端午节令食品专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十多次专项整治。尤其是非洲猪瘟防控、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专项整治,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我们按照整治要求,持续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通过这一系列的整治活动,不断整顿完善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了我镇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五、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1、热情服务,积极开展许可证办理。按照事权划分要求,我镇积极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今年我镇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6户,办证程序规范,资料完善归档。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方便了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2、依法行政,提升监督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发挥投诉举报和监督抽检作用,有效遏制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安全问题。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投诉举报查处,确保记录完整,处理回复率达100%。今年查处上级转办群众投诉1起,当事双方均对处理结果满意,程序时限规范,资料完善,及时上报处理结果;查处辖区违规销售食品1起,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镇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顺利落实,辖区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9年12月5日
第6篇:食药部门所工作总结4
某某单位食药单位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某某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某某单位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所干部职工与广大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将其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2014年2月经某某单位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了某某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单位。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乡、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组织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当地政府属地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上半年,食药单位新增加了2名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干部职工增加到4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得到极大的充实强化,年轻成员的到岗优化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所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人力保障。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014年,某某单位食药单位注重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打造一只团结务实、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食药单位积极 1
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讲座、看宣传片、写体会、谈感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积极参加市局、县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所人员共计参加市局、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共计16次,32人次;同时,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的业务培训,全年共计开展民俗户申报培训班、“双百工程”食品经营示范店、餐饮服务示范店、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会等4次,120人次。为了提高食药单位业务水平,还经常组织所内人员到周边食药单位进行横向交流与学习,形成联动体系,拓宽工作思路,为做好辖区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学习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所内工作,全年学习记录共计 32次,会议记录25 次,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同时两名正式干部均完成了80学时以上的在线学习。
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廉政风险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北京市“十五条意见”和市食药监系统“十二条禁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2014年我所没有出现一起被举报、投诉事件,保证了整个队伍的纯洁性和稳定性。
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全所同志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夯实了人员素质基础,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市场健康有序。
三、食品快速检测
(一)食品流通行业:按照检测计划,每月按时完成检测任务,截止到11月,共计快速检测食品样品101个,超额完成县局规定的任务数量,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二)餐饮服务行业:共计快速检测食品样品20个,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三)积极参加市局、分局的食品快检培训,熟练掌握新设备的操作技能,在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大比武活动中取得了好成绩。
四、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2014年3月10日,某某单位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乡政府与16个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至4月份,食药单位在日常巡查时,与辖区所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档案管理工作
(一)建立完善科室许可、日常监督、专项工作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台账,严格按照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各类台账25项。
(二)按照县局下发的三级绩效考核指标档案管理规定,文书、业务档案共计100项,已按照要求全部建立完成。
(三)规范落实和使用执法文书。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书,注重留存痕迹,全年共计填写日常巡查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指导文书、监督意见书等共计392份,其中食品流通202份,餐饮116份,药品及医疗器械34份,保健食品12份,化妆品28份。
六、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工作
坚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认真参与学习、会议、包村、值班、各项联合检查等工作,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七、工作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某某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需要改进的之处不足,如:创新性的工作措施还不够,工作统筹、计划性不强,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监管工作在精细化和严谨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7篇:基层食药监所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我所的财务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专用票据管理,实行定期结报制度。严格专用票据的领、用、结、报手续,健全登记台账。
三、严格执行各项收费和罚没标准,收足收好各项规费和其他经费。按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多收、少收或漏收,不得设立小金库和外帐。
四、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各项收费支出一律“先批后支”。报销单必须为正式发票,由经办人注明用途,相关人员证明,所长签字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
五、涉及重大项目的开支,以及职工福利待遇问题等,由所里会议研究决定。
六、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分析,报告收支情况,年终组织内部审计,发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罚没(暂扣)物品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食药监管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罚没(暂扣)物品,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食药安全执法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按法定程序依法罚没(暂扣)的物品。
三、所长对罚没(暂扣)物品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负全面责任,执法负责人对交接前的罚没(暂扣)物品负责,办公室保管人员对交接后的物品负责。办公室对罚没(暂扣)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
四、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拍卖、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暂扣)物品,不得违规处理罚没(暂扣)物品。
五、罚没(暂扣)物品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类存放,放置整齐,便于查看、保管、清理。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以确保罚没(暂扣)物品的安全。
六、保管人员应做好台账记录,以确保账物相统一。
七、经审核同意进行销毁的罚没(暂扣)物品,应当由保管人员与罚没(暂扣)物品处理人员办理出库交接手续,上报食药监局进行集中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本所文书档案管理,保证文档的有效性、时效性、安全性和完整性,便于文档利用和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主管本所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发文办理
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草拟完成后,进行公文审核,审核程序为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四、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收到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主要领导批示后处理。承办股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
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级公文定期催办。
五、公文归档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馈赠;
二、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管理相对人索要财物和食品药品、礼品等;
三、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不准将罚没财物在内部处理;
四、不准超越权限,违反程序随意执行;
五、不准利用职权向管理相对人借款;
六、不准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
七、不准徇私情,优厚亲友,收人情费,办人情案;
八、不准纵容包庇不法行为;
九、不准参与有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不准向当事人耍态度,以言代法。
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日常检查行为,加强对日常检查工作的监督,保障日常检查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日常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下称相对人)是否依法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督的行为。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管本辖区日常检查工作。第四条 实施日常检查工作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频次、检查覆盖率和要达到的目标比率等。
第五条 日常检查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开展。依据相对人的信用级别和许可办理等情况,确定对辖区内相对人日常检查的次数。原则上,对同一相对人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得超过四次。因特殊情况,现场检查无法覆盖全部相对人的,其现场检查比例由实施日常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书面检查等情况确定现场检查比例。第六条 除有因检查外,对同一相对人,原则上不得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日常检查可以与跟踪检查等检查方式合并进行。
第七条 日常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和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采用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中,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采取现场查看、人员询问、查阅文件档案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收集有关证据。第八条 实施日常检查时,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日常检查:
(一)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三)按照各日常检查项目和记录表进行现场检查后如实记录,并根据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四)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在日常检查项目和记录表上作出明确的检查结论;
(五)经核对无误的检查记录表由现场执法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签字后各存一份,对检查结论有不同意见的,被检查单位可以申辩陈述并在签名处注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备注栏应予说明。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可能给予行政处罚的,日常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方式保全证据或依法查封、扣押有关物品,并填写《日常检查案件移交单》。第九条 实施日常检查应当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当即作出如下处理结论:
(一)没有违反任何检查项目的,作出“符合要求”的结论;
(二)违反一般检查项目的,列明所违反项目的序号,并作出“限××日内将整改报告提交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局将依据整改情况组织复查”的结论。复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
(三)违反1项(含1项)以上关键项目的,作出“涉嫌违反***,等待进一步处理”的结论。
第十条 各监管科室应及时汇总日常检查的信息,分析日常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估日常检查制度开展的效果,不断修订和完善日常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 办公室应根据分工,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档案”的原则建立本辖区各相对人的日常检查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日常检查记录表、整改报告、接受处罚情况等。第十二条 各监督员应当鼓励、帮助相对人建立日常检查档案,争取相对人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第十三条 日常检查执法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榆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患病或者其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情况。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重大活动期间或者发生在自然灾害情况下,且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区级行政区域,或者事故性质恶劣,或者其他有迹象表明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凡在我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开展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中疾患者的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资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
阶段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上报。
六、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为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事故管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2、事故报告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事故所在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接受事故患者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还应当直接向县政府报告。
3、救援措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救助和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4、事故终结 事故救援终结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应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和今后的改进意见。
所长职责
一、主持本所全面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个体诊所、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工作。
四、制订本所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五、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维护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农产品的市场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摸清所在社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摊、点)和药品经营、使用等信息和相关资料。
二、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
三、所在行政村有食品安全事故、药械安全突发事件20分钟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发现有无证生产经营及制假售假行为,食品药品不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
四、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反映本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配合县级职能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食品药品的相关执法与整治活动。
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
七、研究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八、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每月汇报总结当月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九、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学习培训制度
为加强本所干部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周一组织全所干部集中学习。学习由办公室组织,所领导主持,记录员对每次学习的时间、内容、参加人数、缺勤人员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二、学习的内容根据需要确定。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等党的基本理论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学习形式灵活多样,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学以致用,促进工作。
三、各干部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执法办案制度
为规范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行政。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由局相关股室负责监督,并对其行政行为进行随机监察与定期回访、及时受理社会投诉。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学习、考试、考核,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县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十不准”。
五、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程序执法,禁止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或因个人行为造成错案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收集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类信息资料,并认真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二、负责起草全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做好季度小结、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
三、负责收发、起草各类文件,并协助所长组织召开所长办公会和全体干部会。
四、负责草拟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并组织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所长做好对股室工作的综合考核。
五、负责行政许可资料的受理、审核及报送工作,做好各类文件及各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里财务报账记账工作,认真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查处回复、归档管理工作。
八、负责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的登记、归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所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保养以及交通安全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制度目录
1、学习培训制度
2、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3、执法办案制度
4、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5、所长职责
6、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8、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9、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制度
10、财务管理制度
11、公文管理制度
12、廉洁自律制度
第8篇:药士岗位职责
药士岗位职责
一、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三、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木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第9篇:药库岗位职责
药库岗位职责
药品会计:负责药库账务的日常处理工作
1.凭药品保管签验的送货单,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打印入库单(一式四联:财务、保管、会计、客户)。
2.凭药房、病区、科室的领用计划单办理出库调拨手续并打印出库(调拨)单(一式四联:财务、保管、会计、科室)。
3.按月完成财务报表、信息统计、科室对账、发票结算工作,上报药剂科。定时向临床科室通报药品供应情况,短缺品种即时预警。
4.及时完成精麻药品网报、“三统一”药品网采录入工作。
5.按时完成药品调变价和药品报损报废工作。
6.按期完成药企和药械的年度资质备案和随货资质存档工作。 药品保管:负责药械库房管理工作
1.加强库房管理,做到标识清楚,陈列有序、整洁卫生;按货架、层次、位置码(摆)放药品;按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
2.做好在库药械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仓储条件存放(通风、冷藏、避光)。
3.收集科室、药房申领计划,报药品会计完成出库调拨工作。
4.根据库存及使用情况即时提出采购计划,报药剂科,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供应。定时向科室主任、分管院长通报药械库存及供应情况。
5.负责来科药械的验收登记工作。
6.做好不合格药品的收集、统计、报损工作。
第10篇:县食药监管局工作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
三.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
四.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六.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
七.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工作。
2.负责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合议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听证组织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指导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每季度的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制定、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罚没票据的领用、登记及罚没款项的上缴工作。
(二)药品监督股
1.组织实施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初审材料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初审材料上报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的分类管理;负责药品广告的监督,及对违法广告案件的移送;负责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发放及年检工作。
2.负责贯彻实施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初审和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管理,依法对医疗器
械的研制、生产、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药品稽查股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验。组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2.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负责审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市局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违反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3.负责辖区内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产品违法违规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直接受理案件的举报或上级转交的案件查处。
(四)食品安全协调股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及查处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向社会发布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第11篇:全省食药所规范化现场会筹备方案
全省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
临夏县观摩活动筹备方案
一、观摩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
二、出发地点:临夏市南滨河路河湟明珠国际饭店
三、路线安排:
观摩活动共分2组,第一组由县食药局局长马登科负责引路,第二组由县食药局副局长王金霞负责引路。
第一组
8:00 河湟饭店早餐(自助)
8:30 河湟饭店院内出发(经临夏市环东二路、庆胜东路、军民街、崔家坡、环塬路赴安家坡乡食品药品监管所。行程约30分钟)
9:00 安家坡乡食品药品监管所(马斌、李永虎在点等候,县委书记安华山致欢迎词,李永虎介绍相关情况。结束后赴先锋乡,观摩20分钟,行程10分钟)
9:30 先锋乡食品药品监管所(赵元琼、梁占忠在点等候,曹孝文介绍相关情况。结束后经水尕路赴北塬乡,观摩20分钟,行程10分钟。)
10:00 北塬乡食品药品监管所(程鹏、韩得瑞在点等候,韩得瑞介绍相关情况,结束后经崔家坡、环城北路、西站、环城西路、市县快速通道、统办楼、双城十字、临循路新集镇赴临夏清真烹饪技术培训中心。观摩20分钟,行程30分钟。)
10:50 临夏清真烹饪技术培训中心(芝永明、张生强、马学义在点等候,张生强介绍相关情况,结束后经临循路赴临夏县食
第12篇:三堡食药所工作总结(最新)
三堡食药所2015年工作总结
王维俭
2015年,在县局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监管整治力度,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全镇的食药监管工作全面推进,主要做法是:
一、基本情况
全镇有14个行政村,目前辖区内共有监管对象149户,其中:食品经营户89户,中小型餐馆7户,学校食堂10个,卫生院1个,个体诊所及药品经营户23户,化妆品专营4户,兼营10户,流动厨师5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日常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的重中之重,只有严格落实日监管工作,才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把事故扼杀在萌芽中,把损失降到最小。半年以来,始终把日常监管工作放在第一位。在日常监管中继续对各村食品经营户以及药品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在摸底排查中,新增食品经营户12户,并继续和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对所有无证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整改书,责令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并限期办证。在日常监管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情节严重的立案处理,共收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麻辣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过期食品230多公斤。立案处理4起,其中警告处罚3起,罚款一起,罚款金额300元。
2、贯彻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
上半年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小长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大型检查活动,以及散装酱、醋、食用油,医疗器械,保健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药饮片等小型专项整治。检查学校10所,与学校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规范学校周边食品市场,收缴劣质麻辣食品120公斤,检查食品流通机构90户,主要是对过期食品,食品的存放以索证索票等方面进行监管。检查卫生院及23家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索证索票、日常使用情况,检查7家小型餐饮单位,主要从原料采购记录,食品存放,以及泔水处理后堂卫生等方面检查。按县局文件精神对辖区内问题奶粉,火锅底料,银杏叶相关制剂等问题商品逐个排查,杜绝问题商品在我辖区内流通。
3、严把行政许可做好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是行政许可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现场核查,严控准入门槛,是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我所自从接手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以来,共核查9家食品流通户。在核查过程中,本着执政为民监管理念,严格按照 “食品流通机构核查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要求其限期整改,绝不允许不良商家混入市场。
4、农村家宴指导及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相关工作
为了保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县局每个村确定一名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要求,我所积极会同镇政府相关领导确定本辖区14个行政村的协管员,并对协管员进行简单的培训明确了他们的主要职责,主要是对本村内自办宴席者进行了解申报,并印发了相关的申报材料,要求各协管员积极申报各村自办宴席情况,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三、其他工作
1、积极筹备县政协视察工作,会同县局工作人员对我镇乡镇府所在地所有食品流通户,餐饮服务户,诊所药店以及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指导,主要从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货索证索票、过期食品,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指导检查,采取现场指导现场整改,车轮式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圆满完成了县政协的视察任务,得到了县政协韩主席的好评。
2、为响应市委毛书记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我所应镇政府安排会同镇派出所,镇畜牧兽医站以及镇政府人员对三堡村所有个体经营户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是要求进店经营,对商铺外的肉案肉架、冰柜、违章彩钢棚、煤堆、垃圾堆等进行清理,并签订了整改协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为更好的监管,做到食品有溯可源,根据县局安排我所积极摸排,对我辖区内规模相对较大,有条件的食杂店建立电子追溯平台,目前摸排有十户食杂店可达要求,因其他工作关系现已联系移动公司业务员开通六户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1、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边远村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都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监管职责盲点,需要县局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合管理。
2、部分经营户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 有待进一步提高。
3、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对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的了解还不深,对药品监管部门的误解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的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及执法能力。
2、在后半年工作中,我所计划把工作重点倾向于学校与城乡结合部,对所有学校建立监管档案,要求学校食堂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重点检查学校洗消保洁措施是否到位,后厨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是否按要求储存,质量是否合格等。对学校周边市场进行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没收,要求无证商家停止经营,尽快办证。建立完善电子追溯平台,抓好农村自办宴席的指导工作,确保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在县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监管工作任务,提高新组建机构中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并以实际内容和行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13篇:基层食药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程食药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程食药监所自成立以来,在区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半程镇位于兰山区与沂南交界处,205国道、文泗公路贯穿其中,紧邻京沪高速公路出口,交通条件十分便利。辖区面积共95平方公里,辖6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5万人,流动人口3万人。并有全国知名的食品加工企业金锣集团和三维集团。在这两个集团的辐射带动下,辖区内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十分活跃。现将成立以来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流域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摸底,努力争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半程镇党委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计划在各村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配合做好全镇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农村家宴等信息报送工作。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行政村村主任为行政村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所也克服成立后执法人员偏少,监管片区大的不利情况下,把监管辖区分片,明确监督各片区责任人制度,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明确责任。
(二)调查摸底,规范食品经营行政许可。
从事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是关键,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关口。为了把好这个关,我所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登记的工作流程、办证规范、现场核查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许可证受理、核查和发放行为。我辖区半程镇是农村乡镇,在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中农村历来都是薄弱环节,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我所全体人员深知此责任之重,针对辖区面积大、执法人员少、交通不便、车辆老化以及食品经营户点多、线长、面广等现状,对辖区所有的食品经营户和餐饮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管电子档案。共摸清镇驻地共有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大约156 家,其中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49 家;餐饮经营户大约102家,其中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71家。在我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很多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我所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的工作,现我辖区内的大多数食品经营户已经递交了相关的行政许可申请。力争今年使本辖区食品经营户的执政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并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对经营户实行全方位的立体监管。
(三)开展培训,宣传到位。
由于是新成立部门,业务生疏,我们在加强自身业务理论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也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还是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的提高,在通过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摸底排查中发现,我辖区的食品经营户文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我所积极联系相关专业学校的专家对无证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两次集中的培训,共培训了151 人次,有效的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通过这两次培训在食品经营户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很多有许可证的经营者也纷纷来到所里要求参加培训,我所下一步还要把培训定期化,切实不断的提高从业者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食品经营者。
由于对查处案件不熟练,我们与监管一科认真对接,好好学习区局监管一科的办案经验,通过市政府12345和我局12331两部投诉热线的指引下,积极协助监管一科共处理投诉举报
7起,协助查处一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油的案件。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和深入,尤其是县区交界处的小食杂店的巡查还不到位,存在过期食品;边远村庄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二)、裸装食品的管理有待规范和加强。食品加工门店存在裸装食品经营不卫生,防尘、防蝇措施不够;裸装食品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不能清楚辨别,需加强指导和管理。
(三)、食品安全和法规培训有待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开展定期化,需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相关知识,共筑食品安全的防御体系
(四)、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我所只有四名执法人员,并且人员都已经老龄化,现在很多监管工作是力不从心。
(五)、多使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监测。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及执法能力;
2、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3、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4、加强针对县区交界处直接送货下乡经营者的监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半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第14篇:乡镇食药监所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食药监所年度工作总结
食药监所成立于2014年6月份,是工商和食药监职能整合以后成立的。现有正式工作人员两名,都是从工商局划转来的。主要肩负的职责是对我们全镇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业户、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动小摊贩及餐饮业户(餐饮业户除传统的饭店外还涵盖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大中型企业及机关餐厅、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人数较多的单位))保健食品经营户、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化装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以及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对以上职责范围,我们简称为“四品一械”。)去年以来,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重心,严格遵照县局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及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以来,我们所的两名工作人员都是从工商局划转来的,以前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具备一定的经验。但是,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都是门外人员。随着对我们监管领域“四品一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理解,以及在起初几个月执法监管等工作中的经历,我们认识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这项工作责任重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必须脚踏实地,做到事无巨细。用最细致入微的工作最大程度的保证人民群众对食品放心消费,用药安全。
二、认真学习,提高技能。
从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始,我们就将学习业务知识放到了首要位置。除积极参加省市县局的业务技能培训外,我们在业余的时间也非常注重对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钻研与学习。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也邀请了县局有关业务科室的专业人员对我镇辖区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去年以来,我们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业户培训了600余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000余份。对医疗涉药涉械人员培训170余人次。对单体药店从业人员培训50余人次。通过学习,我们的专业技能水平得到了提升,各类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也得到了提升,从而对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进入常态化监管的一开始,我们首先对全镇的各类经营业户进行了摸底建档,从食品生产企业到各种生产小作坊,从各大中超市到批发部杂货店,从大中小型饭店到各类食品小摊贩,以及药品、药械、保化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我们分门别类的建立了监管档案,逐户签订了安全生产(或经营)责任书,让业户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或经营)承诺,明确业户责任。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通过让各类业户建立进货档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达到相应的经营自律。全年我们共同各类形式的业户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700余份,接近全镇经营户的100%。加强了日常巡查和监管,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除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外,我们还按上级要求,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检查,在重点时期,再例行重点检查。其他经营业户也力争做到每年不少于两次以上的检查。今年我们在日常的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的过程中,共立案处置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1起。调节食品类消费纠纷5起。
四、强化服务,聚力提升
今年以前,镇获取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只有两家(福源食品、春源坚果),企业停留在传统小作坊模式上的还比较多,获证意识不是很强。这样一是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再就是企业缺乏相应的竞争力。针对这种情况,今年以来,我们主动走到企业中去,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完善制度,同时联系相关专家给企业作出技术指导和相应整改。通过努力,今年我镇又有三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了qs认证(旺新食品、孚义食品、珍全食品)。目前还有两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也进入了相应的申办阶段。对不具备申证条件的企业也全部纳入了备案管理。针对食品流通业户的规范管理,我们以借“食安山东”示范点创建为契机,着力规范了三处超市或批发部,引导全镇其他流通业户以此为样板,逐步规范。去年新华超市已创建成为省级“食安山东示范店”,另外两处也列入了今年的创建行列。对餐饮业户的规范,我们借全市开展“清洁厨房”量化这一活动,选择了镇上两处较有规模的餐饮户,从厨房清洁改造、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到加工烹制、清洗消毒等过程逐一进行了规范,并定期对其进行动态评定。市政府对此两家验收后感到非常满意,也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下阶段,也将逐步按要求将其他餐饮业户规范到此两家的水平上来,让全镇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业户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这与领导们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相距太远。现实工作中,我们还存在着很多的困难,执法人员少、监管范围大、协管员队伍还不够成熟、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掌握的欠缺又直接影响着我们服务技能的发挥与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也更希望领导和代表们多给我们传授好的经验做法,多给我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宝贵建议。我们将把它们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作为我们工作中的努力方向,为创造和实现镇平安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做不懈努力。
第15篇:食药监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01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017年,在局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通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是认真自学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专题培训。经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日常工作中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以后更好地适应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扎实有效地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
在一年的工作中,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促进学习,通过学习弥补不足、扩宽知识面,达到量变到质变的转换从而提高工作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通过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实地监督检查,摸清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并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料,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通过对辖区部分农村流动酒席进行全面的实地监督检查,向各村队宣传农村群体聚餐的相关规定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督促、协助各村各队负责人及时上报本村本队的群体聚餐活动到我所,截止目前,我已经参加辖区10余起群体聚餐活动的检查工作,均到现场对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的资质进行了核实,对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过程提出了监督指导意见。并现场出具了群体聚餐监督意见书和现场检查笔录,聚餐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件。
今年以来,我相继参加了“酒类专项整治行动”、“调味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辖区食品流通经营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学校食堂、药店及化妆品经营店均达到了至少2次的实地检查,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文明公正执法,认真践行以教育说法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经过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还不能得心应手,在业务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要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市场监管人员。
第16篇:华中食药所规范干海产品经营
华中食药所多举措规范干海产品经营
针对干海产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致使其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华中食药所对华中市场干海产品行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规范业户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一是集中组织经营业户学习《食品安全法》、《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经营业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业户签定了食品安全销售责任书,增强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业户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经营的干海产品必须“三证一票”(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和进货票据)齐全方可上市销售;四是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干海产品做到每日必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规销售不合格干海产品,特别是在干海产品中违规使用违禁农药的,一经发现,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处罚上限给予严厉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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