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岗位职责
第1篇:司法所岗位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二、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三、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七、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所
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国家级资质认定认可揭牌仪式在济南中心医院举行,司法鉴定所。据记者了解,近些年鉴定所业务量不断攀升,而亲子鉴定占到了鉴定所业务量的9成,其中多是为了移民或者落户而进行鉴定。
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依托山东大学附属济南中心医院,2004年2月成立。目前是省司法鉴定系统首家法医物证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据该所负责人张茂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做亲子鉴定需要填写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被法院、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认可。
据介绍,该所的业务量以每年十到二十的百分点递增,近几年鉴定所每年鉴定案例达到四五百例。鉴定应用范围包括超生落户、法院案例、移民等。这其中,亲子鉴定占到鉴定所业务量的90%。
大部分人会认为亲子鉴定的原因大多归结于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异,或家庭矛盾如父母感情不和。但据鉴定所负责人张茂修和鉴定人高洪梅介绍,近几年逐渐增长的亲子鉴定工作量与高离婚率没有必然的联系。而超生儿落户成为做亲子鉴定主要原因。张茂修说:“这与国家前几年开展的人口普查有一定的关系,孩子落户前为了确保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而进行鉴定。”据介绍,目前因为落户而进行亲子鉴定的占了4成左右。
而据另外一家司法鉴定所的一位人士称,在所有做亲子鉴定的人群中以男士居多。“个人申请的还是较多些,尤其是申请鉴定父亲和孩子关系的比较常见,但很多是庸人自扰,非亲子关系结果的还是较少。”
山东泰诚建设修缮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市尝经营市场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650万元,固定资产600万,其技术力量和资产实力雄厚。公司自始至终奉行“诚信为本、不断创新、锐意进娶真情奉献”,并将此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永恒追求,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所》。
公司以事业聚才,待遇引才,感情留才为指导,现拥有在册职工130名,其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58名,专业硕士教授两名,高级工程师6名,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各1名,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各2名,信用经理师3名。下设潍坊泰诚建筑工程科技研究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bmc电子商务、科技建材、安全健康委员会以及中安诚信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奎文分公司、黄岛分公司,七个部门。鉴定所、科研所执业人员已率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公司高管人员均为有多年建设开发、建设修缮加固、科技研究、信用管理等经验的资深技术人士,各类专业设备配套齐全,所有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谨务实的经营作风,使本公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公司成立后本着团结一致、精益求精的精神,先后建设修缮了山东潍坊盛泉小区组团,潍柴动力、纺机改造、地下人防改造、山东青岛发达大厦综合楼、潍坊市府大楼景观喷泉以及潍坊、青岛多处精品和优良项目,获得有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潍坊泰诚科技研究所在建材、设备、技术质量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推广专利变为生产力,为建筑节能降耗作出相应贡献。根据建设部要求正在研究利用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质量,跟国际接轨。
鉴定所在全国率先全员完善信用档案,科学公正诚信执业;数据准确维护当事人权益;鉴定报告采信率百分之百;得到省内外委托单位一致好评。
第3篇:鉴定所(站)岗位职责
附件9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
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鉴。。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向所(站)长、副所(站)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站)长、副所(站)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站)长、所(站)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站)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站)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
(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
(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术支持人员管理办法
一、鉴定工作技术支持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应熟悉掌握国家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程序、理论和国家职业标准等,并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分析、评价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必须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并且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技术支持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由本单位根据综合工作能力及上述任职条件推荐。
(二)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带头人、能工巧匠也可自荐。
三、技术支持人员的职责:
(一)技术支持人员根据开考及准备开考的工种鉴定考核的需要,负责了解、掌握该工种的发展动态,为xxx所(站)提供技能鉴定的技术支持、考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持人员参与xxx所(站)师资培训考核工作,考评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三)根据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可参与高技能人才考评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探讨,对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四、技术支持人员的管理:
(一)xxx所(站)应对技术支持人员发放聘书,并报本所(站)主管部门备案。
(二)xxx所(站)要明确技术支持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任务等,并提出今后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技术支持人员应积极开展工作,连续一年因个人原因没有开展工作或违反本所(站)有关规定的成员要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xxx所(站)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技术支持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支持人员年终应写出工作总结,汇报当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xxx所(站)。
(六)未经xxx所(站)的书面批准,技术支持人员不得以xxx所(站)的名义对外挂牌、刻制公章、对外签定任何合同。
第4篇:(三)鉴定所岗位职责
佛山市顺德区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人员岗位职责
(一)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佩戴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带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标志。
(二)考评中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
(三)考评员应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考评工种(专业)、技术等级、区域范围内实施考评。高一级考评员可行使低一级考评员的考评权。
(四)考评员在实际操作技能鉴定考试前应会同鉴定所负责人,一同对鉴定场所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鉴定条件的考场由考评人员与鉴定所负责人协商解决,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才能进行操作。
(五)考评员必须熟悉操作项目及评分标准、鉴定规范、程序、方式和方法。
(六)考评员每次考评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参加考评员会议,接受考评任务。鉴定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或考点,核对考点、工位。
(七)每项操作项目考试时,应检查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与应考者是否相符,杜绝冒名顶替,不得允许应考人员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工具、半成品、成品,同时提醒应考人员检查工位的技术条件。
(八)每个考试项目最少二名考评员,同时对照评分标准各自打分,最后交记录员汇总,取各考评员记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应考人该项得分。汇总表上必须有参加该项考评的考评员和统分员签字,方可生效。
(九)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若发现评分标准有问题,应立即向鉴定所办公室报告,并积极提出建议。
(十)考评期间,若发现应考人员有违反操作规程,有事故隐患或出现事故苗头,应立即指令停止操作,并劝其退场。
(十一)客观如实地作好考评记录,除考场负责人、巡视员、考务人员佩戴标志进入考场、考点外,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本考场;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考评结果等非正当要求。
(十二)考评时间终止后,应立即停止应考人员的操作(评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并组织退场。
(十三)严格遵守考评员回避制度。考评中如遇亲友参加鉴定,应主动向考点负责人或巡视员说明,以便替换,否则,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十四)考试中保持廉洁自律,维护考评员自身形象,不得享用应考人的食物、饮料、香烟等,更不得收受应考人的礼品或纪念品,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五)考评员在考评中不与应考人交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不准袒护、支持、协同应考人员作弊,否则由此而造成考试作废的,由当事人和该场考评员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收回胸卡,一年内不准担任考评员,并通知所在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维护及材料管理。
(二)负责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三)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四)负责定期对鉴定所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第5篇:职业鉴定所岗位职责
XXXXXXXXXX职业技能鉴定所
机构设置
所长
副所长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鉴定一科
四、鉴定二科
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交通局运管处的领导下,接受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抓好全所政治、业务学习,协调好鉴定所同有关单位及科室的关系,理顺办事程序。
四、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抓好管理工作,定期进行鉴定考务工作的检查,及时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处领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
五、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抓好落实。
六、督促、检查和考核本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七、审核参加鉴定人员的名单和成绩单,按期向运管处、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指导中心报告鉴定工作完成情况。
八、严格财经制度,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九、提出鉴定所长远规划,拓宽鉴定范围。十、领导全所人员积极参加处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抓好分管的综合办公室的工作,对办公用品的购置计划初审,报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协助所长做好鉴定一科的鉴定工作。
三、初审鉴定一科的考核点、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实际操作场地、报所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负责鉴定一科有关人员的考务费、评审费、劳务费的初审、报所长审核,报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协助所长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宣传、安全保卫、工会工作。
六、认真学习鉴定政策规定,严格鉴定标准。 七、完成所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鉴定所内部资料,文件归档,公章管理。 二、负责好本所的安全、保卫、严格保密制度。三、负责好本所的宣传、工会、工作。四、负责好本所的车辆管理及使用工作。
五、负责好办公用品的购买,建立好固定资产台账,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搞好上传下达,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七、搞好全所考勤工作。
八、协助所领导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二、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核发、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报考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
七、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八、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末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出纳岗位职责
一、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做好财务的保密工作。
二、顺序,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
三、保管好库存现金,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
四、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五、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按规定签发支票。
六、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银行对账,必须两账相符。 七、取送款票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八、承办处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鉴定一科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资格鉴定的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二、受理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的报名、组织、考核工作。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合格者进行鉴定。
三、整理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考试合格者发证。
四、协助所长与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搞好协调,理顺工作关系。
五、认真做好所有资格鉴定人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 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七、考核、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各项制度办事。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鉴定二科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对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的等级鉴定工作。
二、负责制定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的培训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的报名、培训、考试,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合格者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人员报领导审核后,上报劳动局制证,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四、负责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的核发工作。
五、协助所长做好与主管部门、市处汽修科的协调工作。 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七、考核、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各项制度办事。八、完成所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岗位职责
一、协助领导完成鉴定一科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在所长和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资格鉴定的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三、协助完成驾校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的报名、组织、考核工作。
四、整理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考试合格者发证。
五、协助所长、副所长与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搞好协调,理顺工作关系。
六、认真做好所有资格鉴定人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 七、协助领导做好考场管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布置考场序号,粘贴考生序号,实行单人单桌考试要求。
八、认真做好所有资格鉴定人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定期将档案材料交予档案室,并协助完成档案的归档,和上报工作。
九、协助所长、副所长完成对学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参与市内汽车驾驶员培训鉴定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用车驾驶员职责。
岗位职责
一、协助领导完成鉴定一科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在所长和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资格鉴定的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三、受理石家庄市各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汽车货车驾驶员职业资格鉴定的报名、组织、考核工作。
四、对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报考人员进行准考证核发工作,并协助负责驾驶员考评鉴定工作。
五、整理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考试合格者发证。
六、协助所长、副所长与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搞好协调,理顺工作关系。
七、认真做好所有资格鉴定人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定期将档案材料交予档案室,并协助完成档案的归档,和上报工作。
八、协助所长、副所长完成对学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参与市内汽车驾驶员培训鉴定工作。
九、考核、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各项制度办事。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十一、负责单位用车驾驶员职责。
岗位职责
一、协助领导完成鉴定二科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在所长和副所长的领导下负责对汽车维修工、汽车客车驾驶员等工种的鉴定工作。
三、负责协助制定汽车维修工、汽车客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计划。编写学员花名册,按照期次及时上报所长、副所长进行审核。
四、负责组织汽车维修工、汽车客车驾驶员的报名、培训、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进行鉴定。
五、鉴定合格人员报领导审核后,负责上报劳动局制证。 六、协助档案室人员前往劳动局加盖钢印,负责将汽车维修工、汽车客车驾驶员档案归档。
七、负责汽车维修工、汽车客车驾驶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证的核发工作。
八、协助领导负责鉴定二科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考试安排和要求,及时电话通知市县内各考生,运管站相关负责人员。协助领导组织考场秩序。
九、协助所长、副所长做好与主管部门、市处汽修科的协调工作。
十、完成所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用车驾驶员职责。
岗位职责
一、根据领导安排,做好日常文书处理,拟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总结。
二、负责办公室电话的记录、接转、传达等工作,遇有电话通知、会议通知等,应及时将电话记录送领导处理。
三、负责运输管理处和劳动鉴定指导中心年审文件规整,做好年审检查工作。做好全所的考勤登记,并协助领导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四、完成上传下达、主任和副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负责文件的接收、登记、立卷归档工作,按照保密工作守则的规定,履行好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
六、协助领导完成各项考评鉴定工作。填写并上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电子档案、网络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核发等工作。
七、负责考试前驾校从业人员档案归档,并做好每次考试考场的安排记录,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及时查阅。
八、通过电脑审核驾校初报考试从业人员信息,按照花名册上姓名和身份证号逐个核对。
九、填写递交劳动局的《考务工作报告单》和《职业鉴定单》。 十、负责考试后卷子整理校对,核对考试准考证,并装盒入库。
十一、协助李秀管理办公室等后勤工作。
岗位职责
一、负责出租车、机动车维修工档案接收、校对、归档,提出不合格档案。
二、负责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并做好不合格学员通知通报工作。
二、负责出租车每周三报名资料发放、登记工作。 三、负责每周五出租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四、负责整个楼层的网络维护、计算机维修、打印设备修理等任务。
五、定期为各科室升级杀毒软件进行全面杀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协助财务科室安装升级财务软件。
六、出证后按照申报档案一一对应贴部分学员照片。 七、每周两天去劳动局申报鉴定核查表,并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加盖红章和钢印。
八、负责整个档案室的档案归类、排序,切实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档案资源安全。
九、定期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按照运输管理处关于档案移交规定,及时将档案送往单位档案室集中存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