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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政所岗位职责

作者:zerui | 发布时间:2021-07-25 00:14: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民政所岗位职责

民政所岗位职责

【篇1:民政所工作职责】

民政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区)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区)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三、拟定乡镇(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区)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镇(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六、组织开展乡镇(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 活保障金。

七、负责乡镇(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

九、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区)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

十、负责乡镇(区)《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乡镇(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民政局岗位工作职责】

民政局局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 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副局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 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科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南安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南安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民政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主管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办法;负责全镇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

3.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和捐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灾区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4.负责城镇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大病救助的实施工作;负责临时救助,六十年代下放老职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负责镇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扶贫救济困难户等社会互助活动。

5.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长效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委会建设的政策措施。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墓地管理。

7.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维护全镇界线、界桩。

二、主要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1.民政所所长刘宗华

民政所长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民政所工作负全责,其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3)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

(4)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5)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地名办、镇领导调解本镇与其他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推进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7)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2.民政副所长 刘永芳

(1)协助所长做好镇民政相关工作。

(2)协助所长负责镇下发有关文件的催办和落实。

(3)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4)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3.民政专干 吴丽云

(1)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2)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4.民政专干 彭晓云

(2)、搞好社会调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好优抚、社会救济和残疾人员的安置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等教育工作。

(4)、做好节日对优抚对象、五保户、困难户的走访慰问工作。(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南安镇民政所工作流程

1.农村五保户供养审批流程图

2.南安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图

第2篇:民政所职责

乌峰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全面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构筑一道安全网

着力构建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救助、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同时与廉租房、贫困学生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为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认真做好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参战人员申报补助、部份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申报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金的发放工作。强力巩固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军民关系。

三、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

认真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老龄工作,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作为我镇开展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

四、强化报灾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收报灾情,向上级领导提供准确的灾情报告,使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接受、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五、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民政所岗位责任制

饶阳镇民政所岗位责任制曹钢锥,民政所长,负责民政所全面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款项按时足额发放,有重大灾情时组织民政所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卢扬帆,民政员,负责社会救灾、行风建设、来信来访接待、文字方面等工作。认真做好查灾、救灾、报灾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证农村低保资金、春荒、冬令救灾款按时发放,保证领款人随到随领。要对来信来访者进行热情接待,对来访者的问题认真答复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无法立刻解决、答复的,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请示、咨询后,主动给来访者打电话,或到其家中进行答复处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王庆元,民政员,负责优抚、殡葬改革、敬老院管理及上传下达等工作。对所负责的优抚款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出现领款人来后领不到款的现象,优抚对象不能来领取的,抽时间为其送到家中,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对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是对每年的平坟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坟头反弹现象。对敬老院工作一定要耐心,让孤寡老人在敬老院生活中感觉到党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安享晚年。加强对敬老院,确保安全,使敬老院的工作不断上等级上档次。

民政所工作按以上分工,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倒查,一查到底。

第4篇:乡民政所工作总结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一)春节慰问情况

慰问困难群众267户813人,发放金额63400元;优抚对象慰问金额8280元;五保对象慰问金额29050元;使我乡的困难群众渡过一个幸福安祥之年。

(二)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工作我们重点抓好了审核程序的把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阳光操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的解释,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城乡低保档案均实现三级联网和微机管理,资金全部由信用社代发。

经过XX年的城市低保的清理整顿,在XX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7人,取消3人。全乡现有城市低保户131户,262人,月保障金额50870元,人均补差由XX年的188元提高到205元,上半年发放城市低保金近31万元。

XX年农村低保通过重新评定,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3人,取消73人。全乡现有农村低保户350户,758人,月保障金额68220元,XX年提标人均补差由XX年的75元提高到90元,上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374760元,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

(三)农村五保及光荣院工作

XX年农村五保对象经过全面核查,取消死亡五保对象2人,新增五保对象2人。全乡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51人,其中集中供养128人,分散供养23人,集中供养率达85%,保证了集中供养不少于2400元/人/年,分散供养不少于1560元/人/年,分散供养五保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上半年已发放第一季度五保金8.97万余元。二季度的五保金争取在6月底前发放。

我乡光荣敬老院经过多年改造提升,已基本达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的目标,成为了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理想乐园,多次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院内条件优越,制度健全,配套设施齐全。在内部管理上,内务整齐化一,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今年又在申报敬老院医务室、住宿楼的项目,申报上级补助85万元。

(四)救灾救济工作

XX年发放春夏荒救济款23000元,临补临救12700元。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查灾报灾。

(五)医疗救助工作

XX年全乡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均由民政买单参保了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对象均参保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发放151本农村五保医疗证,每人补助200元医疗费,城镇低保常补对象医疗证,每人补助300元医疗费,可在指定医院和药房看病买药。上半年解决城镇大病救助3户,发放救助金额17200元,农村大病救助8户,发放救助金额83000元。上半年全乡共有28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得到了提前介入救助,救助金额达10.2万元,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遇到的问题。

(六)优抚工作

全乡享受优抚定补的各类优抚对象共75人,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来已发放第一季度优抚金64308万元,均实行一卡通发放。第二季度的优抚金争取在6月底前筹集资金按时发放。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医疗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元。在拥军优属工作方面,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大安中心卫生院作为重点优抚对象的定点医院,公示重点优抚对象的相片和简历,上半年减免挂号、注射等费用近1000元。

(七)其他工作

切实抓好了民政信访工作,积极帮助上访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抓好了宣传报道工作,民政日常工作井然有序,切实加强了民政所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实行窗口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

第5篇:民政所工作职责

民政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区)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区)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三、拟定乡镇(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区)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镇(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六、组织开展乡镇(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

活保障金。

七、负责乡镇(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

九、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区)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

十、负责乡镇(区)《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乡镇(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民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年乡民政所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所办事员岗位职责

乡民政所社工助理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所辞职报告

本文标题: 乡民政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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