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自查报告
第1篇:司法鉴定自查报告
青海省科技司法鉴定中心
自查自纠报告
我中心接省厅《关于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以强化行业自律、集中整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存在的不依法诚信执业和“生冷硬”行为等为重点,做到查漏补缺,按照上级部门规范执业检查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我所于4月中下旬开展了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我中心十分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并以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为原则,引导司法鉴定人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民。本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实施程序、文书规范、收费标准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执业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以鉴定质量管理、内部执业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业情况为重点进行自查;三是开展司法鉴定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落实执业信息“八公开”,建立执业承诺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服务评价机制等内容。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使我中心及司法鉴定人进一步强化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意识,增强了按照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能力,通过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司法鉴定人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和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自觉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针对我中心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发展今后的方向,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扩大鉴定案件数量,扩展案件委托来源。不能固步自封,一味的坐等,今后一段时期内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宣传,提高本中心的知名度和可信赖度,在案件委托方式及委托区域上拓展业务,尽可能的保证业务量持续稳定地增长。
2、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自纠自查工作。要以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及时掌握鉴定案件受理、鉴定收费、鉴定人回避、鉴定意见出具、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查处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行为,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严重违规的严肃处理,从而使司法鉴定行业风气得以净化。
3、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司法鉴定业务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势在必行。通过不断强化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司法鉴定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4、不定时开展培训学习,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文书书写及档案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书写及整理。司法鉴定人要认真做好鉴定记录、讨论记录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监督员要在签发前后认真质控每份司法鉴定文书,做到核对无误,司法鉴定零投诉。
青海省科技司法鉴定中心
2014年5月26日
第2篇:司法医学鉴定自查报告
司法医学鉴定自查报告
一、深入开展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
(一)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司法医学鉴定自查报告。协调有关媒体以及充分利用自身网络等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策措施,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
(二)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初步建立1~2个市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级医德医风教育基地,组织医务人员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筑牢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三)认真落实医务人员范文,教案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2008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将在对各地进行调研的基×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础上,进一步向省卫生厅提出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的修订意见,2009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按照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开展医德考评工作。要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奖金分配、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加强监教案,教学设计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新农合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补偿,坚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认真执行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积极推动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新农合监测点,对基金使用、医药费用变化情况、补偿结算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基金结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基课件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已经制订了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意见,有关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增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切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省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在落实过程中不发生问题。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教案,教学设计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
第3篇:邱县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自查报告
邱县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自查报告
邱县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检查的通知》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鉴定质量,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查漏补缺,开展自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处、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抓早、抓紧、抓实;党组成员按照分工,组织相关科室落实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逐项排出工作进度表;采取自查互查,季度定时检查工作进度等形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自查得分为108.2分。
一是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省厅、市局关于组织对开展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了解内容,掌握标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真正使检查起到再促进、再提高的作用。
二是专人负责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设立迎检科室,明确了责任人,按照主管上级对检查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逐项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主管上级的检查。三是针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三室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不到位,对医学司法鉴定制度公示不到位;
(二)由于我院涉及的业务范围是医学鉴定,而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机构也是法医鉴定,使我中心工作开展受很大影响,致使业务不能很好开展。
(三)宣传不到位也是影响业务开展的一个原因。
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一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司法鉴定,确保鉴定质量;第二积极同院领导沟通规范三室建设,设立了独立的接待室、鉴定室、档案室,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执业人员情况及收费标准上墙公示,落实名册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执业类别公开、职业道德公开、执业监督公开“八公开”;第三通过不断地同上级部门沟通协商,2011年已在鉴定工作上迈出了第一步,有了实质进展。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首先在原有的基础上使三室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上级领导支持,努力开展鉴定工作;第三积极参加各种司法培训,到业务开展好的中心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本中心业务鉴定能力,使我中心医学司法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4篇:司法鉴定报告
司法鉴定报告
涉税司法鉴定目前并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可以借鉴的是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制度、审计准则,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司-法-部认可的文证审查制度,司法鉴定报告。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可以界定三个方面:
1、涉税司法鉴定方法
涉税司法鉴定在技术手段上与审计有类似之处,但涉税司法鉴定过程中不适用“重要性原则”,同时一般也不适宜采取抽样审查,而需实施详细验证。因为涉税司法鉴定均要求对某一经济行为或具体数量事项的“是”与“非”予以明确界定,因此,一般应将所有鉴定资料作为证据来源,实行详细审查,以达到鉴定目的。鉴定方法一般有:
(1)检查法。主要对需鉴定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相关文件逐项检查,重点是原始单据,查看其中有无错漏、重复、涂改,尤其要查明其内容是否正确、合理、合法、符合财税制度和规定。
(2)核对法。对需要鉴定的会计核算资料中的有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原始记录、实物、现场等实施相互核对,以确认会计记录所反映的事实情况是否真实、正确。
(3)实物盘点法。通过对鉴定的实物财产进行实地清点,并与账面数进行比较核对。
(4)询问法。一般应在委托单位的主持下进行,向有关人员或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询问,并将该过程及结果以书面方式记录。
(5)比较分析法。利用会计核算资料,主要是利用账户和报表中的同类数字或关系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用以发现是否存在问题。
(6)判断推理法。根据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所掌握的情况,用逻辑推理方法来进行判断分析,以推测其因果关系。此种方法对于涉税司法鉴定非常重要,尤其是疑难案件或争议较大的纠纷,多采用此方法得到正确的结论。
2、涉税司法鉴定程序
涉税司法鉴定的程序与审计类似,其鉴定全过程也可分为接受委托、实施鉴定过程、得出鉴定结论三个阶段,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报告》。
(1)接受委托阶段。接受委托需慎重,需事先评估鉴定风险。因为鉴定一般是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以及司法机关难以判断事实真-相时才需作出的。鉴定机构需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初步评估鉴定风险,并根据自身的独立性及能力考虑是否接受该委托;然后与委托人签定业务协议书,需对委托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等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予以明确。
(2)实施鉴定阶段。实质上就是收集和评估鉴定证据的过程,是鉴定工作的关键环节。首先组建鉴定项目小组(至少三人,且各成员对财税、法律等应较熟悉),各成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明确各方的分歧所在,根据鉴定要求,运用科学的鉴定方法,进行逻辑推理和判断,分析排除疑点,筛选出有用信息,最后获得充分、适当的鉴定证据。
(3)得出鉴定结论阶段。涉税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逻辑的、科学的推理性结合,需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出具。
3、涉税司法鉴定报告
目前相关法规对涉税司法鉴定报告应包含的内容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对报告格式等尚无统一的规范。我们认为,涉税司法鉴定报告总体上应明确、完整和客观,报告格式或具体表述为:
(1)标题:统一为“涉税司法鉴定报告”;
(2)收件人:为鉴定业务的委托人;
(3)序言段:包括鉴定范围、资料(案情)摘要、会计责任和鉴定责任、鉴定程序等;
(4)鉴定内容:应与委托人具体的委托内容一致;
(5)鉴定依据:包括依法实施鉴定的法律法规;进行财务会计事实认定的标准即会计或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认定经济事实或行为成立的书证,如当事人双方质证材料等;鉴定委托书;审计法律法规等;
(6)鉴定结论的形成过程:需根据资料摘要以及检查和测试结果,通过说明理由和因果关系,围绕鉴定目的进行综合性分析、辨别、判断和推理,解答鉴定事由和有关问题;
(7)鉴定结论:它是分析论证自然得到的结果,该结果应当是客观的描述,不应当带有法律性结论;
(8)文尾,包括鉴定人及复核鉴定人签名、鉴定机构名称并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报告日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