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岗位职责

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岗位职责(共20篇)

作者:会思念的番茄 | 发布时间:2020-05-18 11:13: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供水岗位职责

篇1:供水公司岗位职责

前 言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在修正二零零二年版《工作标准》的基础上,新编写《岗位工作标准》,供同志们在实践中使用,以便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一月

目 录

一、公司工作标准„„„„„„„„„„„„„„„„„„„„„„5

二、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作标准„„„„„„„„„„„„„„„„6

三、总经理工作标准„„„„„„„„„„„„„„„„„„„„„7

四、副总经理工作标准„„„„„„„„„„„„„„„„„„„„8

五、工会工作标准„„„„„„„„„„„„„„„„„„„„„„9

六、工会主席工作标准„„„„„„„„„„„„„„„„„„„„10

七、团支部工作标准„„„„„„„„„„„„„„„„„„„„„11

八、女工委员会工作标准„„„„„„„„„„„„„„„„„„„12

九、公司办公室工作标准„„„„„„„„„„„„„„„„„„„13

十、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14 十

一、文书、秘书人员工作标准„„„„„„„„„„„„„„„„15 十

二、收发员工作标准„„„„„„„„„„„„„„„„„„„„16 十

三、打字员工作标准„„„„„„„„„„„„„„„„„„„„17 十

四、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工作标准„„„„„„„„„„„„„„„18 十

五、绿化员工作标准„„„„„„„„„„„„„„„„„„„„19 十

六、车辆办负责人工作标准„„„„„„„„„„„„„„„„„20 十

七、驾驶员工作标准„„„„„„„„„„„„„„„„„„„„21 十

八、综合档案室工作标准„„„„„„„„„„„„„„„„„„23 十

九、档案室主任工作标准„„„„„„„„„„„„„„„„„„25 二

十、专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26 二十

一、兼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28 二十

二、生产调度科工作标准„„„„„„„„„„„„„„„„„29 二十

三、生产调度科正、副科长工作标准„„„„„„„„„„„„30 二十

四、财务科工作标准„„„„„„„„„„„„„„„„„„„31 二十

五、财务科正、副科长工作标准„„„„„„„„„„„„„„33 二十

六、会计人员工作标准„„„„„„„„„„„„„„„„„„34 二十

七、出纳员工作标准„„„„„„„„„„„„„„„„„„„35 二十

八、统计员工作标准„„„„„„„„„„„„„„„„„„„36 二十

九、供销科工作标准„„„„„„„„„„„„„„„„„„„37 三

十、供销科科长工作标准„„„„„„„„„„„„„„„„„„38 三十

一、仓管员工作标准„„„„„„„„„„„„„„„„„„„39 三十

二、材料采购员工作标准„„„„„„„„„„„„„„„„„40 三十

三、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工作标准„„„„„„„„„41 三十

四、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负责人工作标准„„„„„„„„„42 三十

五、营业处工作标准„„„„„„„„„„„„„„„„„„43 三十

六、营业处主任工作标准„„„„„„„„„„„„„„„45 三十

七、收费人员工作标准„„„„„„„„„„„„„„„„„„46 三十

八、抄表人员工作标准„„„„„„„„„„„„„„„„„47 三十

九、水表检验人员工作标准„„„„„„„„„„„„„„„„48 四

十、监测站工作标准„„ „„„„„„„„„„„„„„„„49 四十

一、监测站正、副站长工作标准„„„„„„„„„„„„„„50 四十

二、检验人员工作标准„„„„„„„„„„„„„„„„„„52 四十

三、水厂工作标准„„„„„„„„„„„„„„„„„„„„53 四十

四、水厂正、副厂长工作标准„„„„„„„„„„„„„„„54 四十

五、班组长岗位工作标准„„„„„„„„„„„„„„„„„56 四十

八、制水人员工作标准„„„„„„„„„„„„„„„„„„60 四十

九、水泵运转人员岗位工作标准„„„„„„„„„„„„„„61 五

十、安全保卫科工作标准„„„„„„„„„„„„„„„„„„62 五十

一、安全保卫科科长工作标准„„„„„„„„„„„„„„„63 五十

二、门卫工作标准„„„„„„„„„„„„„„„„„„„„64 五十

三、各水池管理员工作标准„„„„„„„„„„„„„„„„65 五十

四、设备科工作标准„„„„„„„„„„„„„„„„„„„66 五十

五、设备科科长工作标准„„„„„„„„„„„„„„„„„67四十

六、电气修理人员工作标准„„„„„„„„„„„„„„„„57 四十

七、机械修理人员工作标准„„„„„„„„„„„„„„„„59 五十

六、电焊人员工作标准„„„„„„„„„„„„„„„„„„68五十

七、工程部工作标准„„„„„„„„„„„„„„„„„„69五十

八、工程部主任工作标准„„„„„„„„„„„„„„„„„70 五十

九、管线所工作标准„„„„„„„„„„„„„„„„„„„71 六

十、管线所所长工作标准„„„„„„„„„„„„„„„„„„73六十

一、基建管理人员工作标准„„„„„„„„„„„„„„„„74 六十

二、水质净化厂工作标准„„„„„„„„„„„„„„„„„75 六十

三、水质净化厂厂长工作标准„„„„„„„„„„„„„„„76 公司工作标准

公司属服务性的生产企业,承担着玉溪市城区及部分郊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供给和污水处理任务。

主要职责范围:

一、严格执行国标及建设部、卫生部颁发的有关供水水质标准规定,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国家排放标准。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活、生产用水及其它用水,并接受有关部门对水质的检验和监测;遵照国务院158号令《城市供水条例》经营管理企业;

部门、水厂的管理工作;

供水管网和截污干管及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并按城市

扩建、更新改造工作;

水管道的安装、维修以及水暖器材的经营、销的技术交流活动,学习同行在生产建设和经营

支持和帮助同行业解决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碰

篇2:水厂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位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关单位及各用户之间的关系,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规章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制定供水厂经营方略,及时总结运行管理经验。

和制度,勤俭办事,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规章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按章办事,奖惩分明。

用、解聘工作人员,团结职工,搞好各项工作,关心职工生活。

二、负责对下属各

三、负责对玉溪市规划要求进行改建、四、对外承接自来售、服务工作;

五、加强与同行业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到的困难; 厂长

二、定期组织本单

三、协调处理好相

四、严格执行各项

五、注重调查研究,六、遵守财经政策

七、检查落实各项

八、按有关规定聘

九、负责制定日常

维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十、强化内部管理,推行规范服务,保障供水安全。

抄表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管理供水区域水表抄表工作。

二、按规定时间抄表,正确填写抄表卡片和缴款通知单,督促用户按时缴费。

三、抄表率要求达100%,抄表准确率要求达99%以上,如遇水表故障导致计量不准或未计量,应商用户合理确定用水量。

四、不得随意更改抄表数据及用水性质等资料,如确需更改须报厂长同意后填写更改通知单并修改卡片记录。

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收回抄表卡片的水费欠费,每月收费率达98%以上。

六、及时制止和处理用户违章用水行为。注意用水动态,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查明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妥善保管抄表卡片,更换卡片时,卡片内容要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八、规范服务,用语文明,佩证上岗,随时接待用户查询水量及解答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收费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水费收取,承办水费发票的管理、使用和领退工作。

二、严格执行用水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

三、按时完成每月收费任务,当月水费必须当月结清,对拖欠水费应协助抄表员催收入库。

四、严格发票管理,杜绝随意更改发票金额、用水量等。

五、收费金额无差错,凭据正确无误,妥善保管各种原始单据。当日收取水费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截留、挪用。

六、规范服务,用语文明,佩证上岗,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用户监督,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制水岗位职责

一、制水人员必须熟悉制水工艺、技术和水质化验依据,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根据水质化验报告调整药品剂量,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水质标准,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根据进厂原水、出厂水的流量,计量投加净水药剂和消毒药剂。计量装置应定期校准,提高计量准确度,保证水处理效果。

三、严格各工序质量控制

(一)净水药剂投加工序质量控制

1、净水药剂的投入量,应根据当日原水水质状况,结合上一班的制水情况,确定合理的加注量。在开始制水时,控制进厂原水量,适度增加净水剂投加量,再据其反应情况,适时调整药物投加量。药物加注要均匀,制水完毕,无来水后停止净水药物投加。

2、投加净水药剂的浓度,应按制水生产工艺、药剂种类和计量装置的需要进行配置。要求称量药物,按要求的比例和方法稀释,药剂浓度宜控制在±10%~20%范围内。在兑制药液和制水过程中,充分搅拌,防止药物稀释不均和药物沉淀后堵塞输药管道,影响水质。为保证药剂浓度一致,在兑制好药液后,不得再向药液中加水。

3、净水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原水情况、药剂特点、混合强度要求以及在制水工艺中的作用,在实践操作中进行调整。

4、定期排除絮凝池淤泥。

(二)消毒工序质量控制

1、化学法消毒剂的投加量,应以消毒试验推荐值为参考数据进行投加,并根据处理水量、ph值、水温和接触时间等数调整投加量。

2、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时,应将有效氯在水体中的浓度作为消毒的控制指标,应每天测定次氯酸钠的含氯浓度,作为调节加注量的依据。有效氯与水体的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次氯酸钠储存量一般控制5—7天的用量。

3、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一般在使用现场制备,应严格控制配液浓度。配液车间禁用火种、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同时应对水中二氧化氯含量建立现场检测,实现对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的有效控制。二氧化氯与水应充分混合,有效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二氧化氯储存量一般控制5—7天的用量。

4、滤池集水槽无来水后,要立即停加消毒药物。

(三)清水池工序质量控制

1、根据设计和生产实际的要求,安装固定式水尺和监视报警设备,严格控制清水池的水位。严禁超上、下限(最高、最低水位)运行。

2、当送水量低于最高设计负荷时,清水池应在24小时内有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的运行过程,以防止池内滞留区存水时间过长。

3、清水池的通气孔、检修入孔,均应有卫生和安全防护措施。

4、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

5、清水池顶严禁种植植物。

6、检测孔、通气孔和检修入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污染水质。

7、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

8、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9、应保证清水池四周的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渗漏。

四、根据供水量需要,按时制水,确保供水水量。不得发生人为停水事故,篇3:自来水公司岗位职责

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

篇1 公司职责(一)、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争创效益。

(二)、满足城区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压及出水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三)、负责城镇及居民用户供水设备的安装,保证供水设备和安装工程质量。

(四)、负责城区的抄表收费工作,做到文明用语,抄表按时、到位、准确,收费及时。

(五)、负责城区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严格实行24小时服务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按规定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

(六)、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搞好管网及供水设施的建设。

1.主要负责城乡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生产和供应; 2.承担用户的接水工作;3.承担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篇2:自来水公司主要岗位职能职责及权限

临澧县自来水公司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要求,在临澧县合法经营自来水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明确和规范了本单位职能职责,做到依法定制,切实保证职能合法、职责明确、权限有度。以下为临澧 县自来水公司主要岗位职能职责规范:

经理工作标准

1 职责

1.1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机关的指标、决定,维护全民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1.2 负责公司一切对外业务联系,履行企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全权法人代表。

1.3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技术,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1.4 依靠群众,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和执行各类经济责任制,保证

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计划,提高经济效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

1.5结合生产经营和供水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培养人才,搞好智力投资,使职工队伍素质有较大的改善,并在工作中,主动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作到优质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1.6 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艰苦创业,使公司全面实行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经济核算管理,达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1.7对公司生产行政工作出现的失误和违纪现象负责。

2 权限

2.1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统一指挥权,并根据国家和上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和行使命令。

2.2 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法令范围内,对公司人员、资金、财产有调度处置权。

2.3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职能股室的负责人有任免奖惩和调动指挥权。

2.4 有权对有贡献、有成绩、有建树的干部职工给予表彰鼓励;对违纪干部职工给予处分、罚款,直至开除。2.5 有权决定和发放公司劳动保护、工资、奖金和各种生活福利。

2.6 有权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机构设置,调整撤消及人员编制与使用作出决定。

2.7 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处理和决断虽不在所属职权的范围,但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事后再向上级机关报告。

2.8 对重大问题,有权作最后决定,如有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经理的决定。

支部书记工作标准

1 职责

1.1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主持党支部工作,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发挥整体功能。1.2 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1.3 协调党政工团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1.4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对本单位或部门选拔、任免干部特别注意,负责把好政治关。 2 权限

2.1 对公司党支部的党务管理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

2.2 对单位的常务工作领导失误负责。

2.3 对党支部的工作质量负责。

生产副经理

(一)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根据分工,负责公司技术档案、水厂、抄表、水表检定工作,当好经理的得力助手。

2、认真学习和钻研供水业务,掌握同行业自来水生产发展动态,抓好科技兴水工作。

3、加强水厂制水管理,保证全天24小时连续供水,并保证所供自来水之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人民身心健康。

4、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审定生产,技术资料及文件图纸,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

5、负责对公司水表检定站的管理,在加强县城关地区水表检定管理的同时,适时地将计量水表管理工作扩展到县城各乡镇,真正发挥县水表检定站的依法监督管理职权。

6、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现场指挥和检查生产,制止违章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7、负责水厂扩建改造工程,认真审定预决算,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深入地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8、认真严格的加强劳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人员,严肃劳动纪律,定期检查和考核内部经济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9、凡属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经理请示汇报或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再组织实施。

10、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工作目标和年度经济指标,对经理负责。

11、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生产副经理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根据分工,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当好经理的得力助手。

2、认真学习和钻研供水业务,掌握同行业自来水生产发展动态,抓好科技兴水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现场指挥和检查生产,制止违章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4、负责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认真审定预决算,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深入地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认真严格的加强劳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人员,严肃劳动纪律,定期检查和考核内部经济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负责公司服务大厅及政务中心自来水窗口的管理,抓优质服务,塑企业形象,创满意单位。

7、负责公司营业收费室的领导和管理,督促收费人员及时、准确,全部收回水费和其它营业收入,把滞收率降低到最小限度。

8、凡属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经理请示汇报或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再组织实施。

9、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工作目标和年度经济指标,对经理负责。

10、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经营副经理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公司内部分工,当好经理的得力助手。

2、负责公司供水监察工作,组建并领导供水监察中队,认真贯彻常德市人民政府一号令和县人民政府《临澧县城镇供水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城镇违法用水事件和破坏供水设施案件,确保城镇正常供水秩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认真作好年报、季报、月报物资采办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4、严肃纪律,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反对盲目采购、铺张浪费,加强生产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5、加强对供水监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要带头学法,懂法和公正执法。决不允许收受贿赂,公报私仇和凭意气执行公务,损害公司信誉和供水法规的尊严。

财务副经理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制定的财经纪律和规定。

2、根据公司行政分工,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工会财务工作,当好经理的助手。

3、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搞好资金综合平衡。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并加强严格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积累。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添置、折旧、调拨、清查工作。参与企业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审定、监督工程资金的运用,防止浪费和出现其他经济事故。

6、加强对公司营业收费室的领导和管理,督促收费人员及时、准确,全部收回水费和其它营业收入,把滞收率降低到最小限度。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查处经济上的违纪事件,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

8、负责公司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各方面的政策信息,认真作好水价调整方面的工作,使公司经济效益与市场经济协调,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9、副经理的工作必须对经理负责。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职责与权限

1、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2、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和检查行政有关工作。

3、对本公司工会工作中管理失职负责。

4、对工会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应有的差错负责。

工作内容与要求

1、认真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一班人的作用,分工负责,公正廉洁。

2、在党支部的指导下,正确处理好党、政、工三家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政议政,维护职工正当的合法权益。

3、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

4、组织领导工会的事业工作和财会工作。

5、关心职工福利,配合行政领导落实劳动保护、优抚、生育、保健、退休、女工安全、后勤生活等福利政策和措施。

6、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7、积极配合党政领导,抓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

8、严于律已,遵纪守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和事实求是地向上级汇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职责与权限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规定。

2、对公司的行政工作有检查、督导权。

3、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全面负责。

4、对日常工作中各上下、内外之间的衔接工作失误负责。

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办公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安排有关会议,督促检查经理指令和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3、参与本单位计划财务管理及年度经营承包方案的制订,并参加组织考核、落实。

4、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党务工作。

6、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7、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文件等材料。

8、负责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责任区等活动。

9、负责党支部全会和扩大会议的准备工作和秘书工作。

10、及时传达党支部决议指示,搞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11、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的审查、考察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计股正(副)股长工作标准

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法令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

2、对不符合法律、政策以及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或拒绝签字。

3、负责制定本单位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对在财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失误、违纪现象负责。

工作内容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法令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

2、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年、季度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制定各项费用定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务、成本计划。

3、定期进行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和各项财务指标情况的分析,召开财务经济活动分析会,并提出分析报告。

4、审核编制有关会计凭证,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及时完成各项资金上缴和其它结算任务。

5、及时登记帐簿和编制有关会计报表。

6、经公司聘任,完成授权的兼职审计工作。

水厂厂长工作标准

职责与权限

1、全面负责九龙水厂工作、生产的领导和组织,负责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执行公司经理负责制下的一切行政指挥工作。

2、负责全厂指挥调度,定期督促检查各项生产措施,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搞好生产管理和经济核算。

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经常深入机房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 篇4:供水车间岗位职责

一、供水车间主任 1.在分管领导的管理下,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全面负责车间工作,是车间 安全消防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分解车间的年、月度安全环保质量计划及经营计划,并确保各项指标及工 作任务完成 3.负责本车间培训管理、团队建设,培养、指导并激励下属,提升车间全员工作 能力 4.负责审核车间人事调整、材料领用、绩效考评及评先选优工作 5.负责完善车间内部管理体系,制定车间内部管理规定、工作流程 6.负责车间安全消防标准化建设、生产、工艺、质量环保、设备、技术、成本费 用、综合管理、文明生产、宿舍 6s 管理和节能降耗减排管理工作 7.负责党群工作、qc 小组活动、班组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推动车间各项创新工 作 8.负责车间固定资产、公用工器具、实验及监测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召开车间事故分析会,定期召开生产例会、经营分析会、绩效考评会 和其他专题会议等 10.组织推动车间月度、周度各项现场检查工作,总结评比,提升现场管理水平11.当生产或装置发生异常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业务的各项工作 1.协助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艺管理工作 2.负责车间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车间生产工艺管理各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负责分解车间生产工艺及质量环保管理各项指标,组织落实并确保完成 5.负责车间生产物料及辅料费用的分解,制定车间各项费用计划,组织落实并确 保完成 6.负责车间标准化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17.负责调查处理车间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 施 8.负责作业票证的审核,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监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9.负责制定车间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10.负责 qc 小组活动、班组建设、合理化建议等,优化工艺指标,提高生产效率 11.负责车间节能减排降耗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车间安全、生产工艺及质量环保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车间工艺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14.负责车间工艺管理工作的评比、总结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15.当生产或装置发生异常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管理员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车间内部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 3.负责车间人资、劳保、资产、行政、费用核算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4.负责车间生产材料、工器具、行政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领用及发放,办理入 库手续并建立相关台帐 5.负责车间生产资料的盘点,按照盘点结果编制报表,并按期上报 6.依据绩效管理制度,完成车间内部绩效工资及奖金的汇总、核算,并按期上报 审核 7.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更新、归档及员工档案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各类文件的上传和下达工作并做好学习记录 9.负责汇总各类合理化建议,并做好上报工作 10.负责汇总上报车间各类计划、消耗指标,并对计划进行跟踪、落实 11.负责组织车间各类会议安排,并做好会议纪要 12.负责收交、审核车间上报稿件,工会会费、团费的收集及福利发放 13.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各类活动 14.负责车间行政类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6s”管理及各类通报审核、发放、存2档 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艺技术员 1.协助副主任,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环保、成本等管理工 作 2.负责统计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异常情况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实施 3.负责编制车间工艺技术、质量、环保、生产成本管理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协助、指导各班组建立工艺技术、质量、环保、生产成本等相关管理细则 5.负责组织车间各岗位工艺技术及质量环保培训工作 6.负责车间各岗位工艺、技术、质量、环保、生产成本以及各类工艺记录、报表、台帐的检查与考核 7.依照公司生产计划协助车间主任分解至班组,并检查各班组完成情况 8.负责调查、处理车间质量环保事故及工艺事故,做好各类工艺记录和技术台账 并及时更新 9.负责征集并提报合理化建议、技改、qc 成果 10.负责确认生产过程中的缺陷,开具维修作业票并落实安全措施 11.负责车间班组建设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备技术员 1.协助副主任,全面负责车间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车间年度、月度设备维护保养、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计划 3.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并及时更新完善 4.负责确认设备缺陷,开具维修作业票并落实安全措施 5.负责对运行设备进行点巡检工作,监督检查运行人员的巡检执行情况,并对发 现的设备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6.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中设备维修费用的控制及检修计划的落实 7.负责对班组设备定期轮换和备机保养的监督、检查、考核 8.负责对车间运行人员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用途等方面的培训39.负责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卫生检查,组织人员协助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 工作 10.负责车间特种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设备台帐、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填报 11.负责上报车间年度、月度设备管理总结及技术月报 12.组

织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问题,并落实相关技术改造工作 13.参与编制车间设备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员 1.在安全质量环保科长和车间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间安全消防工作 2.负责对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4.负责整理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及安全、消防类台帐的填报,推行安全标准化 5.负责车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对各级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跟踪落实 6.负责车间安全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及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 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危险源辨识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审核车间内特种作业票、特种作业证,并做好台帐记录 9.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跟踪验证 10.负责对车间关键装置、重点设备定期检查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 11.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方案制定,并落实 “三 同时”执行情况 12.负责车间应急器材的管理,掌握车间危险因素的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13.深入现场及时查处 “三违”现象,并对生产过程中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 安全生产 14.定期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例会,并对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安 排,协调解决车间安全难点 15.负责对车间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交事故报告,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的执行情况4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班长 1.在车间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组各项管理工作,是本班组安全消防管理第一责 任人 2.在值长调度统一指挥下,负责本班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及各项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组织班组员工召开班前、班后会议,做到文明交接班 4.负责当班过程中各类票据的审核确认和归档、各工艺参数指标的控制与检查、设备的点巡检工作 5.负责组织、确认、处理、上报当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6.负责制订本班组月度工作计划、生产计划、培训计划 7.负责班组员工考勤管理、员工“三违”的检查考核工作 8.负责制订班组内部考评细则,并对本班人员进行绩效考评 9.负责完成车间下达的班组安全、质量环保、能耗、产量等各项指标 10.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11.负责本班组文明生产及“6s” 现场管理,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 12.负责班组建设及员工的各类培训,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类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13.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缺陷

确认并及时开具设备维修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 14.负责当班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15.负责规范班组各类记录、报表、台帐 16.负责执行班组设备定期轮换、工艺定期操作和备机保养 17.负责班组团队建设,及时掌握上班员工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并及时进行思想 教育工作 18.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燃气炉主操 1.在班长的领导下,完成班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2.在班长指令下,协同副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度” 3.主操是本炉的负责人,对本炉的安全经济运行负直接责任54.对本人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5.对副操的工作失误负相应责任 6.有权拒绝并制止任何违章指挥 7.主操在运行操作上有权对下属人员下达命令 8.有权领导本炉人员按照班长命令完成设备的启停、定期轮换实验及系统切换 9.在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异常情况下,有权直接停机 10.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11.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2.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燃气炉副操 1.在重大操作时,在主操指导下,协助主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 度” 2.遵守和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操 3.本炉发生事故时,在主操的指挥下,根据规程具体操作 4.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将其现象和自己的判断报告主操 5.副操在行政上受班长领导,在技术操作上受主操领导,并接受主操的具体指令执 行,主操和班长下达的一切命令和指示,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6.负责检查各卫生工具、操作扳手、点火物品、油类物品、设备缺陷记录及班组 配备工具 7.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8.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清理工作 9.协同主操搞好本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工作 10.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1.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2#换热站主操 1.在班长的领导下,完成班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2.在班长指令下,协同副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度” 3.主操是本班的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负直接责任64.对本人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5.对副操的工作失误负相应责任 6.有权拒绝并制止任何违章指挥 7.主操在运行操作上有权对下属人员下达命令 8.有权领导本炉人员按照班长命令完成设备的启停、定期轮换实验及系统

切换 9.在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异常情况下,有权直接停机 10.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11.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2.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一、2#换热站副操 1.在重大操作时,在主操指导下,协助主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 度” 2.遵守和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操 3.本班发生事故时,在主操的指挥下,根据规程具体操作 4.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将其现象和自己的判断报告主操 5.副操在行政上受班长领导,在技术操作上受主操领导,并接受主操的具体指令执 行,主操和班长下达的一切命令和指示,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6.负责检查各卫生工具、操作扳手、点火物品、油类物品、设备缺陷记录及班组 配备工具 7.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8.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清理工作 9.协同主操搞好本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工作 10.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1.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二、供水厂主操 1.在班长的领导下,完成班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2.在班长指令下,协同副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度” 3.主操是本班的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负直接责任74.对本人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5.对副操的工作失误负相应责任 6.有权拒绝并制止任何违章指挥 7.主操在运行操作上有权对下属人员下达命令 8.有权领导本炉人员按照班长命令完成设备的启停、定期轮换实验及系统切换 9.在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异常情况下,有权直接停机 10.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11.完成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培训学习记录 12.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三、供水厂副操 1.在重大操作时,在主操指导下,协助主操进行操作,执行好“操作票及监护制 度” 2.遵守和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操 3.本班发生事故时,在主操的指挥下,根据规程具体操作 4.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将其现象和自己的判断报告主操 5.副操在行政上受班长领导,在技术操作上受主操领导,并接受主操的具体指令执 行,主操和班长下达的一切命令和指示,执行完毕后进行汇报 6.负责检查各卫生工具、操作扳手、点火物品、油类物品、设备缺陷记录及班组 配备工具 7.负责检查当班期间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8.篇5:供水管网部岗位职责

供水管网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定期对供水区域内管线、节点阀门等进行维修养护,确保管线、各种阀门的良好使用;3.负责定期检查供水区域内各水表井、阀门井等盖封是否严实,防止杂物或人落入井中造成伤害;4.负责定期检查管网各井室有无水和泥沙进入,做好防腐工作;5.及时处理管网系统出现的突发性爆管、阀门渗漏等事件,大事件1周内恢复,小事件2天内恢复,一般事件在8小时内恢复,确保管网处于良好运作状态;6.负责供水区域内井盖的检查、修补,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7.负责全面了解供水区域内给水管网的分布情况,以便正常巡查及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8.负责给水管网的抢修工具、施工器材的维护及常用管材管件的准备工作;9.负责给水管网建设及资料完整;10.负责用水户开口审核及用水合同签订工作;

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供水公司岗位职责

前 言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在修正二零零二年版《工作标准》的基础上,新编写《岗位工作标准》,供同志们在实践中使用,以便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一月

目 录

一、公司工作标准…………………………………………………………5

二、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作标准…………………………………………6

三、总经理工作标准………………………………………………………7

四、副总经理工作标准……………………………………………………8

五、工会工作标准…………………………………………………………9

六、工会主席工作标准……………………………………………………10

七、团支部工作标准………………………………………………………11

八、女工委员会工作标准…………………………………………………12

九、公司办公室工作标准…………………………………………………13

十、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14 十

一、文书、秘书人员工作标准…………………………………………15 十

二、收发员工作标准……………………………………………………16 十

三、打字员工作标准……………………………………………………17 十

四、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工作标准………………………………………18 十

五、绿化员工作标准……………………………………………………19 十

六、车辆办负责人工作标准……………………………………………20 十

七、驾驶员工作标准……………………………………………………21 十

八、综合档案室工作标准………………………………………………23 十

九、档案室主任工作标准………………………………………………25 二

十、专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26 二十

一、兼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28 二十

二、生产调度科工作标准……………………………………………29 二十

三、生产调度科正、副科长工作标准………………………………30 二十

四、财务科工作标准…………………………………………………31 二十

五、财务科正、副科长工作标准……………………………………33 二十

六、会计人员工作标准………………………………………………34 二十

七、出纳员工作标准…………………………………………………35 二十

八、统计员工作标准…………………………………………………36 二十

九、供销科工作标准…………………………………………………37 三

十、供销科科长工作标准………………………………………………38 三十

一、仓管员工作标准…………………………………………………39 三十

二、材料采购员工作标准……………………………………………40 三十

三、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工作标准………………………41 三十

四、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负责人工作标准………………………42 三十

五、营业处工作标准………………………………………………43 三十

六、营业处主任工作标准………………………………………45 三十

七、收费人员工作标准………………………………………………46 三十

八、抄表人员工作标准……………………………………………47 三十

九、水表检验人员工作标准…………………………………………48 四

十、监测站工作标准…… …………………………………………49 四十

一、监测站正、副站长工作标准……………………………………50 四十

二、检验人员工作标准………………………………………………52 四十

三、水厂工作标准……………………………………………………53 四十

四、水厂正、副厂长工作标准………………………………………54 四十

五、班组长岗位工作标准……………………………………………56 四十

八、制水人员工作标准………………………………………………60 四十

九、水泵运转人员岗位工作标准……………………………………61 五

十、安全保卫科工作标准………………………………………………62 五十

一、安全保卫科科长工作标准………………………………………63 五十

二、门卫工作标准……………………………………………………64 五十

三、各水池管理员工作标准…………………………………………65 五十

四、设备科工作标准…………………………………………………66 五十

五、设备科科长工作标准……………………………………………67四十

六、电气修理人员工作标准…………………………………………57 四十

七、机械修理人员工作标准…………………………………………59 五十

六、电焊人员工作标准………………………………………………68五十

七、工程部工作标准………………………………………………69五十

八、工程部主任工作标准……………………………………………70 五十

九、管线所工作标准…………………………………………………71 六

十、管线所所长工作标准………………………………………………73六十

一、基建管理人员工作标准…………………………………………74 六十

二、水质净化厂工作标准……………………………………………75 六十

三、水质净化厂厂长工作标准………………………………………76

公司工作标准

公司属服务性的生产企业,承担着玉溪市城区及部分郊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供给和污水处理任务。

主要职责范围:

一、严格执行国标及建设部、卫生部颁发的有关供水水质标准规定,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国家排放标准。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活、生产用水及其它用水,并接受有关部门对水质的检验和监测;遵照国务院158号令《城市供水条例》经营管理企业;

二、负责对下属各部门、水厂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玉溪市供水管网和截污干管及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并按城市

规划要求进行改建、扩建、更新改造工作;

四、对外承接自来水管道的安装、维修以及水暖器材的经营、销 售、服务工作;

五、加强与同行业的技术交流活动,学习同行在生产建设和经营

管理上的先进经验,支持和帮助同行业解决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碰 到的困难;

六、执行和完成领导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组织和领导职工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职工的政

治素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创造条件;

三、认真组织召开支部会,搞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了解掌握党员和其他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坚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

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思想,互相配合;按

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

用和党支部在经济建设中的监督保证作用;

七、支持行政领导的行政指挥和行政职权,抓好典型,组织推

广先进经验,支持青、工、妇工作;

八、副书记协助书记的工作。

总经理工作标准

一、模范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负责对本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对外服务中的关键问题作出果断决

策;对企业经营现状、发展方向、自来水供求变化作出较全面的判断, 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协调党、政、工、团关系及各职能部门的横向业务联系;

四、选配好部门领导班子,做到知人善任,负责对中层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奖惩、调整和解聘工作;

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完善经济责任制,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做好企业的法人代表;

六、经常检查落实公司各科室、厂人员岗位工作的执行情况,随时

掌握公司的生产进度,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为国家多做贡献;

七、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事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 职工生活。

副总经理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关键问题作出果断决策,熟悉所分管部

门的主要业务工作及生产工艺流程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分管部门内部、分管部门之间,以及分管部门与

分管外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业务关系;

四、经常检查落实分管部门的人员岗位工作的执行情况,随时

掌握其生产、工作状况,充分调动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五、密切配合经理工作,具有整体和全局观念,将自己分管的工作与公司全面工作协调统一,共同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工会工作标准

工会在公司行政、党支部领导下对本公司工会会员进行领导,其工作标准是:

一、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做好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的思想工作,努力完成经济指标、生产指标及其它任务,履行好本职岗位工作;

三、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使工会成为职工群众之家;

四、关心职工生活,改善职工福利,努力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五、办好“职工之家”,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工会的政治思想建设;

六、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工会主席在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标准是:

一、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管理,保证职工当家作主、管理

企业的民主权利;

三、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劳动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好人好事;

四、按上级要求对工会干部、会员进行宣传教育;

五、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和会费收缴工作,搞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抓好安全生产保卫教育工作;

七、做好公司职工之间与外单位职工之间、公司职工家庭内部纠

纷的矛盾调解工作;

八、积极完成上级工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支持经理搞好生产、行政工作;

十、支持女工委员会工作。

团支部工作标准

团支部在公司行政、党支部领导下对本公司团员青年进行领导,其工作标准是:

一、积极引导全体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技术,带领全体团员青年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弘扬先进人物精神的活动,教育全体团员青年带头遵纪守法,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开展健康有益的团队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

四、加强团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新团员,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

五、认真召开每月一次的团支部工作会议,做好团组织的统计注册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

六、认真做好上级团组织布臵的工作和本公司的其它工作;

七、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女工委员会工作标准

女工委员会在公司行政、党支部、工会组织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标准是:

一、配合有关部门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女职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二、帮助女职工树立共产主义思想和崇高的道德观念,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

三、积极为女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为提高她们的文化、技术和劳动素质创造条件;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女职工的申诉和解决女职工的合理要求;

五、促进女职工发挥参政、议政和参与企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六、抓好本单位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公司办公室工作标准

办公室是公司设立的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综合部门,受公司领导,其工作标准是:

一、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各种公司一级文书;

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倾听上下意见,廉洁工作作风,当好领导的参谋;

三、履行文件收发、登记、传阅管理手续;

四、承担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整理工作;

五、负责对车辆办和综合档案室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六、本着节约的原则,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与领用;

七、抓好公司厂区、生活区的绿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报纸、刊物及有关技术资料的订购、发放工作;

九、自觉执行组织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按原则开发介绍信和证明,承办有关票证和物品的收发;

十、负责公司宣传工作,认真收集有关图像、图片及其它文字资料;

十一、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

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参谋职责、承办职责和协调职责;

三、负责对办公室各项日常事务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担负对车辆办和综合档案室的领导工作;

四、确保安全认真保管公司印鉴,按规定使用印鉴,不出具空白证明;

五、定期总结办公室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六、负责重要文件、材料、讲话、报告等的起草,保证公文行文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及其制做和处理过程中的准确性、迅速性和安全性;

七、抓好企业安全保密工作;

八、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

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文书、秘书人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负责处理公司日常文秘工作,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目标管理办法;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各种文书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工作;

五、负责来信来访及来电处理;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文件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

六、上传下达,综合职工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

七、廉洁工作作风,自觉执行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八、认真收集本部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发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认真搞好报刊、杂志、往来文件和电函的收发工作;

三、对汇款以及重要文件和电函等,负责做好登记签章手续,以备查考;

四、积极配合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字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负责公司所需文字材料的打字、复印工作;

三、礼貌、热情、迅速、准确配合公司和各部门文件处理工作;

四、配合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五、做好保密工作;

六、认真管好和用好公司计算机和复印机,注意机器设备的维护,尽量延长易耗物品的使用寿命;

七、若遇公司交办临时性及突击任务,不论休息日和节假日,应积 极配合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对各种办公用品、贵重物品精心保管,注意清洁和安全工作,避免使物品受到损失;

三、掌握办公用品领用范围,对不合理的领用拒绝发放,特殊物品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领取;

四、对办公用品的领用增加透明度,做到每半年公布一次办公用品领用情况;

五、认真做好台帐,保证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帐面清楚整洁;

六、对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应事先做好计划,报经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把好质量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绿化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园艺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负责全公司的绿化和花木培植工作,做到绿化布局合理,有计划性,保持公司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加强花木管理,按节令抓好花卉的培植工作。不断发展品种数量,对花木加强灭虫防病管理,保持叶绿花常开;

四、增强责任心,做好防霜防冻工作,对花盆、工具要认真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未经领导同意,任何花木和器皿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五、对全公司的花、木、果树要经常观察,发现病虫害要及时喷药或更换土壤,不准种懒花;

六、注意节约农药、肥料,搞好科学绿化,使绿化工作具有科学性和完整性;

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安排的各种有关绿化事项;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辆办负责人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负责每年一次的人审车检工作;

三、负责安排对大小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四、建立车辆档案,整理原始资料和技术资料,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五、负责缴纳有关国家规定的各种车辆税收,包括购买养路费、营运费等;

六、除特殊情况,督促检查车辆每天入库情况;

七、负责车辆调度和使用;

八、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驾驶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负责;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思想,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四、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驾驶、修理技术,动脑筋、想办法,为公司节约油耗;

五、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用车,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六、修车、购买配件及有关工具,报经批准后才能购买,修理保养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长途在外出车例外);

七、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

八、做到出车前、后勤保养、勤检查,不开带病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不酒后驾车、不高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九、保管好所属车辆的各种证件、说明书,按时送检车辆及有关证件;

十、行车按指定路线行驶,除因公同行人员外,不得私自搭乘其他人员。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夜晚按规定停放车库,因工作停放在外的车辆,要保证安全;

十一、文明礼貌行车,同行车驾驶员要搞好团结、互助工作,共同完成任务;无任务不出车时,应积极主动做好车辆的保养清洁卫生工作;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档案室工作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制定和修改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办法,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档案工作发展规划;

四、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的有关规定,对全公司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完善各种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及时、准确、系统地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

五、负责各类不同载体档案及技术资料的接收、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

六、监督、指导、协调本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七、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保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保证企业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八、经常检查库内档案,对破损或变质档案材料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及其它技术处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照本公司《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办理;

九、每年核对一次档案数量,做到帐目与库存档案实际数目相符;

十、加强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注重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迈进;

十一、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信息资源的汇编工作,为公司提供系统、准确的档案信息。

档案室主任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

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综合档案室主任在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档案工作,并实行全面领导;

三、负责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制度等;

四、负责修改、制定本公司档案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发展规划,并修改完善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制度,提出经费计划;

五、负责组织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考核、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对全公司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七、负责检查档案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各种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做好业务协调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布臵的各项任务,经常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

九、定期总结本室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专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规厂纪,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及规定,严格执行本公司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公司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保管、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各项具体工作;

四、指导、监督各厂和科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五、编制各种检索资料,做到“查找方便、准确迅速”,积极为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

六、坚持档案库房温湿度日记录,做好库房卫生、库房“七防”工作;

七、对本公司档案进行信息分析和加工整理,主动提供利用;

八、认真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和履行登记手续,积极、热情,尽可能满足利用者需要;

九、严格执行档案保密法规,自觉同各种丢失、泄密、盗窃档案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十、按照规定参与本公司工程验收、设备开箱、成果鉴定等有关工作,并对该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负责;

十一、按照“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查全率、查准率”的指标要求,搞好本职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提出销毁建议,报主管领导和鉴定小组鉴定后具体实施;

十二、主动与上级档案管理部门联系,积极钻研档案管理技术;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兼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

一、认真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本公司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案卷移交工作;

三、负责向本部门和有关人员索取应归档文件材料;

四、参与本部门设备开箱验收和设备图纸、资料的验收工作,确保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五、按照归档时间和要求,保证本部门档案归档及时、准确,并保证档案材料质量;

六、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组织下,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协助专职档案人员搞好全公司的档案工作;

七、积极参加档案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学习、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八、对违反《档案法》和本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生产调度科工作标准

一、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管理、技术改造及其材料使用计划和监督落实工作;

二、负责协调生产环节中的问题,解决生产中的具体实际问题;

三、根据供水情况、水池水位及管网压力,做好水厂的供水调度,坚持24小时报漏值班,做好爆管修理、计划停水的电话通知及其它调度形式的通知,保证合理调度,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达98%以上;

四、抓好生产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五、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

六、拟定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统计报表等;

七、认真组织指导职工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总结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了解和吸收新信息、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八、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生产调度科科长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负责全科的生产技术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工作;

三、服从公司领导,并根据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安排具体的生产活动并监督实施;

四、带领全科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

五、定期总结科内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的意见;

六、认真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七、抓好生产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八、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财务科工作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劳资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保密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成本、资金、财务收支、费用、利润计划,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分析;

三、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设臵会计项目、会计科目、总帐及明细帐,按规定记帐、算帐、结帐,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帐物相符、债权、债务、暂收、暂付账目相符;

四、严格结算纪律,按照银行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定期核对存款余额,加强现金管理,按规定控制现金限额,审查报销各项现金支出,做好货币收支出纳工作,监督奖金的合理使用,加速资金周转;

五、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执行签定的对外经济合同或协议,并定期结算往来资金;

六、正确审核费用报销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对于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公司领导或上级机关报告,及时处理;

七、负责催收各项财务收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上缴各种税金和费用,不拖欠、不挪用;

八、按照国家及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编制和报送各类财会报表,并做到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九、负责参与特殊物资、大修理、更改资金、基建工程的验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报废和清理等业务;

十、负责组织财经活动分析,参加公司财经活动决策,配合生产调度科做好单位成本分析、生产计划及消耗计划;

十一、搞好财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并汇报异常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十

二、负责对公司劳资的管理工作,按时核发工资,按规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十三、负责对职工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公积金的收缴及其个人帐户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的管理与核算,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十五、承担各种财务票据的购买、领用及存根的保管工作,并按期编制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结存报表;

十六、按规定整理和管理好财务档案。 财务科正、副科长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和会计法等经济法规,履行职责,全面管理公司财务工作,具体主持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熟悉业务,负责制定有关成本核算、费用划分标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

五、定期总结科内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六、负责组织编制财务计划、工资计划,拟定工资方案,审核工资的发放标准;

七、负责组织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臵的各类报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加强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按规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计算其养老金;

九、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类档案材料;

十、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会计人员工作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纪律、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认真履行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负责公司的各项财务收入、成本费用,财产物资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三、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务清楚、数字准确、内容真实,按期结算、编送会计报表,定期作出财务分析,并提出措施和意见;

四、正确计算各项税金,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和缴纳税款;

五、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乱挤、乱摊提费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六、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定期与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做到帐证、帐实、帐表相符;

七、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收入、成本、利润计划,年终前十天必须上报公司,定期分析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以控制成本价格;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严格遵守会计法和现金方面的经济法规以及银行结算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等规定;

三、认真核定审核同意的收付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项,盖好收讫签章;

四、每日及时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与现金核对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

五、妥善保管好收据、现金、支票、签章和各种有价证件,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六、对空白发票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进行专项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七、严格结算纪律,对外安装的结算款项应及时收回,按照银行规定对收、付款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坐支款项;

八、按规定与银行核对帐目,如发生差错,应及时查对清楚,保持银行存款数与公司会计帐、出纳银行存款三户数字一致性;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熟悉有关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并结合实际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四、及时提供公司需要的各种统计数字和材料;

五、保质、保量、按时准确完成上级有关部门设臵的月、季、年度统计报表任务;

六、收集公司各厂、科室的报表、原始记录,整理汇总后于次月五日前上报公司,并做好历史台帐;

七、配合各科室领导帮助检查、督促科室、车间、班组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八、按月、季、年统计提供有关水质、经济技术考核指标的各种数据;

九、对以上各种原始记录、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报表应归为历史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十、对统计资料进行系统的加工整理,并提供分析研究报告; 十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供销科工作标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二、按期编报各种物资材料计划和物资采购用款计划及物资储备定额;

三、负责全公司生产、维修以及各项专款工程的物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做到供好、用好、管好;

四、注意采购质量,严格物资验收制度,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

五、严格执行物资合同管理制度,不允许错订、漏订、重订以及不及时修改合同而产生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六、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七、对废旧物资,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积极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处理积压物资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统计;

八、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供销科科长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先报批,后采购,确保物资正常供应,服务好社会和公司生产建设;

三、公司生产、维修及各项专项工程的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应由公司领导班子组织讨论并集体商定,执行物资合同制度,做到质量好、价格低、技术先进;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存放整齐;

五、认真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六、定期总结科内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七、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仓管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坚持原则,加强验收工作,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

三、认真履行领发料手续,做到发料当面清点,进料审核清点;

四、坚守岗位,搞好相互衔接,做到生产、安装、维修用料随到随发(特殊情况除外);

五、建立健全各种材料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目清楚,材料分类放臵、整齐划一,避免材料损失,确保安全;

六、严格履行收、发、领、退和仓库盘点等手续;

七、强化安全意识,经常检查门窗护栏和防盗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立即处理;

八、仓库区严禁烟火,备好消防设备,确保库内物资安全;

九、积极配合科内其它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材料采购员工作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厂纪厂规,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服从管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认真学习采购业务知识,严格执行物资销售规章制度;

三、熟悉掌握公司生产所需设备和生产特点及物资需要情况,做 好配件供应,保证生产用料供给;

四、掌握储备资金和材料储备量,做到库存合理,保障生产需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经常向领导汇报材料储备和费用开支情况;

五、掌握市场行情,树立物优价廉、当家理财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六、及时办理清款、提货、交料验收和冲帐等工作;

七、加强现款、支票保管,外出购货时注意安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工作标准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节约用水、节约能源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负责起草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二、负责调查我市水资源及其利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年终汇报;

三、草拟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用水定额,搞好计划供水,审定下达各单位用水计划指标,开展节约用水奖惩工作;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节约用水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城市节约用水先进经验;积极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和节约用水奖惩工作,每年选一至三个节水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推广其节约用水经验;

五、协同抄表组人员搞好水表的管理工作,做好用户来信来访工作,耐心为用户解答疑难问题,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六、组织和指导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七、做好水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章用水,维护公司利益;

八、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节水办、水务监察大队负责人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组织科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

三、负责核定和考核用水大户年度供水指标及节约用水情况;

四、认真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五、抓好水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配合有关科室抓好跑、冒、滴、漏工作;

六、认真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七、定期总结本室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八、加强本部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考核方案,并按制度要求和标准认真考核本部门各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营业处工作标准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抄收工作;

二、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规定的抄收量;

三、抄表率应达98%以上,对集体户用水量250m/月及其以上者,应每月抄收一次,对私人用户每季度抄收一次,保证抄表数不少于1100只/月,水费上月未交下月追缴率达95%以上;

四、抄表准确率应达99.5%以上;

3五、全年校表600只(不含外单位协作),单位用户每2年校表一次,私人用户每3年校表一次;

六、修表及时率达99.5%以上,从安排修理时算起,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七、严格执行《国务院供水条例》,搞好计量、抄收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定用水户扩大用水量与复查抄收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用水,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做好用户台帐、报表、抄收记录,校、修表卡片填写、保管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接待用户,耐心解答收费问题,并与节水办配合及时处理偷、漏水情况,对违章用水者,按《供水条例》及公司规定处理;

十一、做好计量器具的保管、检定工作,对各科室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由各科室报到计量室,计量室负责联系送检,计量器具检定率不低于98%;

十二、做好源水、进出厂水的流量测定工作; 十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定点、定时测定水压,确保管网水压合格;

十四、做好公司通知的用户改装、过户、停水、复水的登卡和水费抄收手续; 十

五、按公司规定日期报送有关的定期统计及零星调查统计报表;

十六、认真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将当日所收水费汇总送交银行,管好与银行和公司来往的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十七、注意调查研究,掌握和积累现有用户的用水资料,提出和改进合理供水和科学供水的合理化建议,并协同节水办搞好计划供水工作;

十八、做好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属归档部分,应在次年二月底将上年度档案材料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

营业处主任工作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带领全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执行《国务院供水条例》;

三、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实行礼貌、微笑、及时服务,让用户满意而归;

四、加强全市水表计量管理,执行水表周期检定计划,保证水表损坏修理不超过48小时;

五、督促查表工作准确、及时、到位,准确率达98%以上;

六、检查督促水费收费工作,认真追缴未交水费用户,按时完成公司的追缴任务;

七、负责管理及保管好水表台帐及公司计量器具台帐;

八、认真收集本部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九、定期总结本处室工作,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意见;

第3篇:供水公司调度员岗位职责

供水公司调度员岗位职责

调度室是代表供水公司对外业务的重要窗口,也是供水生产系统的指挥中心,负责公司生产计划和组织实施,调度员的办事效率、工作态度、表达的语气等都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因此调度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供水调度员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第一条 以保证管网水压为目标,参考最高和最低水压点,指挥水厂选择合理的机泵搭配,达到控制目标水压,确保供水管网干线服务压力不低于Mpa.第二条 按照机泵选择先高效后低效,先近后远等原则,平衡各水厂供水量,在保证水质和压力的前提下,力求降低能耗,实现相对经济运行。

第三条 随时观察压力变化,认真填写调度记录。文明礼貌对待用户,悉心听取投诉和意见,耐心解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第四条 有效的利用城区压力监测系统平台,全面掌握不同区域压力变化规律,发现压力异常,及时作出管网事故风险预判,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维修部门,为抢修争取时间,降低风险指数。

第五条 按月统计分析供水调度情况、在线仪表运行状况以及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调度指令保证率,为调度预测、管网改造提供参考数据。

第六条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或电话发出通知,突发性停水及时发出停水通知,并告之停水原因。

第七条 在发生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时,按照《供水应急预案》要求,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级别5分钟内通知调度长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协助应急抢险组发布信息,及时调整调度规则,科学下达应急调度指令。

第八条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中要语言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注重仪表,保持室内整洁。

第4篇:农村供水公司管理

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乡(镇)分公司管理办法

(试行)

一、管理体制

各乡(镇)水电管理站为 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配备专人管理,分公司经理原则上由水管站站长兼任,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的人、财、物管理权隶属于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根据规模大小,定编 人,实行三年一聘;各乡(镇)分公司在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领导下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分公司经理责任制

三、会计核算

各乡(镇)供水分公司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实行报账制度,同时规范本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完整准确记录当月收、支情况、水损情况、经营费用情况等,认真做好材料进入库

手续,最大限度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三、会计岗位及职责

各乡(镇)供水分公司设立现金会计岗位,会计人员由水管站人员兼任。各乡(镇)供水分公司会计必须按月整理汇总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资料,做好水费及其他费用的报账工作,及时做好票据领用登记、票款结算、材料登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并承担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职能;配合分公司经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本单位现金管理。

四、收费管理

1、收费员管理。各乡(镇)供水分公司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按收费区域大小及用水户数确定收费人员,采用收费承包形式兑现工作报酬,可采取核定基数等方式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收费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并及时签定劳务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内容要明确双方权利及 2

义务、奖罚分明,收费人员每年上岗前应按承包收费总额大小缴纳一定数量的任务保证金。

2、用水户信息管理。各乡(镇)供水分公司按实际情况对本乡镇用水户有关情况实行电算化管理,逐步实行收费管理系统,准确编制分户清册,如实反映各用水户用水及缴费情况。对所辖用水户必须做到户户登记在册,不得有误记、漏记现象发生;对用水户每月实际用水量必须抄表登记,真实反映应缴及实收情况,从源头上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为公司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3、收费方式。各乡(镇)供水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大厅收费和上门征收两种收费方法,收费人员上门抄表收费要佩带统一发放的收费员证,按各用水户实际用水量及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合法收费凭证。

4、票据管理。各乡(镇)供水分公司财务人员负责票据管理,收费票据领用要按规定建立台帐,每月要进行票款核对,保证票据使用与收费相符,杜绝截留挪用水费现象发生。票据要实行按用水户数领用,一户一票,收费人员不得长期保存收费票据。

5、开口费管理。各用户接水,实行申请报装手续,订立供用水合同,逐步改造为集中装表方式,开口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统一上交总公司,作为改扩建基金管理,各分公司实行专用票据,所需管材在备品备件中列支,建筑材料根据工程大小由总公司工程科核实后,据实结算。

6、款项结算。收费人员每月在票款结算前要及时将所收取的水费缴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凭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与总公司财务人员办理票款结算,票款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7、收费监督。各乡(镇)供水分公司要建立合理的收费监督机制,安装维修人员兼抄表人员与收费人员尽量不要相互兼任,各乡(镇)供水分公司要安排专人定期对供水量与用水量、用水量与水费收入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总公司不定期进行稽查,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费用支出管理

1、经费管理。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经费预算要实行以收定支,按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全年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将经费预算方案报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经费支出实行报核制,即各乡(镇)供水

分公司要按月将预算内经费支出情况报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帐支出;预算外经费支出要在使用前先向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报告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财务科与总公司定期对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经费预算方案执行及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成本核算。各乡(镇)供水分公司要严格规范水厂生产经营行为,按制度建立药剂等原材料、设备及维修材料明细帐,逐日计量登记制水量、供水量、售水量、制水电耗,建立健全的原始登记纪录,按月进行汇总统计,为统计实际供水成本提供可靠依据和计算数据,保证各单位供水成本核算做到准确有效。

六、安装、维护管理

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要负责对全县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工作,并承担全县各乡(镇)水厂大型更新改造工作,各分公司根据 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对所在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前做好规划、方案和预算,报总公司工程科,经审定后,按计划实施。

各分公司报装、报修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管网巡查制度、备品备件制度,主管网巡查每天至少一次;备品备件分公司按计划报总公司统一划拨,并建立登记、核实,在运行费用中列支。

七、费用管理

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各乡(镇)供水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表核算,减去规定水损后结算。

运行费用按用水量的多少,按 %提取,人员工资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分工作年限、工作性质实行统一标准,见附表;综合保险由总公司统一办理,个人部分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其它劳保、福利按年度经营情况计提;

更新改造设立改造基金,由县总公司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更新改造基金使用计划由分公司按程序申报,由总公司审批。

八、违规、违纪处理

1、每月水费如不能按期缴纳的,由总公司财务科直接抵扣有关经费。

2、开口费少收、不收或者隐瞒的,按每户开口费的 倍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除罚款以外直接解除合同。

3、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修复的,4、九、本办法自分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 月 日

第5篇:农村供水管理制度

农村自来水厂管理制度

管道工(安装工)职责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搞好管道安装、检查、维修工作,保护好各种安装工具和设备。

二、认真做好新安装户的管路测量和设计工作,精确计算各种材料用量,本着先交钱后安装的原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给他人安装、维修,随意收费和送人情不收费。

三、经常对供水管道及用水户的水表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检查维修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四、在用户家安装施工时本着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思想,讲究安装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不准向安装户要吃要喝。

五、认真做好主管道及用户水表前支管道的管理工作,经常检查维修。保护好各种预留的接水口、闸阀、消防栓等设备。

六、对浴池水表及用水量较大的水表做到经常性检查,三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作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七、用户安装时所有材料及配件必须从水库购买,私自购买材料的一律不给安装。

八、管理安装施工必须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九、每次安装结束必须及时和仓库结清材料,收齐安装费用及时交会计入帐。 加药、加氯操作规程

一、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氯化钠和盐酸的比例合理配比,确保对人身无损害。

二、随时监视计量泵的工作状况,确保反应的精度。

三、依据水中测量的二氧化氯浓度合理的控制加药、加氯比例,达到科学合理规范。

四、加药、加氯间所有药品做到置阴凉、通风、干燥、密闭保存。

五、坚决做到每次加药后要记配比记录,并取水送化验室化验,记录在册。

六、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加药间。

七、操作人员生产时须戴好防护面具。

八、保持操作间整齐卫生。

水源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一、水源的安全管理

(一)水量管理

1、认真观察和记录取水口附近河流的流量和水位。

2、记录当天取水流量和总取水量。

3、防汛期间及时了解上游水文变化和洪水情况。

4、由泵房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和记录,每月汇总,进行分析整理。

(二)水质管理

1、认真分析和记录取水口附近河水的浊度、PH值及水的温度,每日一次,在水质变化频繁的季节要适当增加分析次数和内容。

2、每月或每季对取水口附近河水的水质进行一次常规分析。分析项目有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碱度、氨氮、亚硝酸氮、硬度、溶解氧、耗氧量、细菌总数、大肠菌值及选择对本水源有代表性的几个重要理化指标。

3、每季或每半年对取水口附近河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分析。

4、每年对取水口上游进行水源污染调查。

二、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禁止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2、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范围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3、水厂生产区范围内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饲养场等,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三、水源水污染

如果水源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水的感官性状、理化指标、有毒成份等超过了相应标准的限额,则称为“水污染”。

典型的水污染有以下几种:

1、细菌与微生物污染;

2、有机物污染;

3、异臭;

4、有毒物质污染;

5、油污染;

6、富营养化污染;

7、酸、碱、盐类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

四、应急预案

(一)成立水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定期进行水源污染源调查

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一般是上游排放的工业废水,对上游影响水源水质的污不应定期调查。

1、调查污水排放点与排放流量。

2、生产污水中有哪些有毒成份,其浓度、危害程度大小。

3、工厂废水的排放方式是否间隙的、均匀的、有无处理等。

(三)加强水源上游水质监测

加强水源上游水质监测,坚持“三级”检验制(公司、水厂、净化),对水源上游一定范围内的河水进行定期水质分析,这样做一是可以收集河水水质资料,为水处理和水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可以早期发现或预报水质的恶化情况,以便及早采取对策,加以制止。

(四)水源水质异常应采取的措施

1、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如卫生防疫站、环保局等),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寻求对策。

2、加强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预报水源水质的变化趋势,掌握水质的变化规律。

3、对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提出治理意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靠当地政府、环保、卫生等执法部门有效的对水源污染源进行治理。 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责任人:

一、厂区外部环境

1、杜绝厂区外的有害污染源,如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扩散性污染源;

2、厂区内须保持清洁平整,无积水,每日内进行一次小清扫,每3日内进行一次大清扫;

3、厂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4、厂区内垃圾应封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进行密封,并经常性冲洗,厂区不得散发异味;

5、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杂物;

6、厂区内的花木要爱护,不得随意破坏;

7、原材料仓库货物应离地、离墙、整齐摆放,并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8、严禁在车间内吃喝,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9、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工作人员卫生

1、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

2、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服,讲究个人卫生。

3、水厂工作人员工作前须进入工作当日健康登记,如有身体不适,如感冒等,严禁进入车间工作。

4、水厂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应严格执行车间人员进入工艺堆积规定。第一步:进入车间之前进行当日健康状况登记,并佩戴工作证;第二步:换鞋;第三步:先手1分钟;第四步:更衣室内更衣,并戴工作帽、口罩及防水手套;第五步:进入人体风淋消毒室进行风淋消毒20秒;第六步:进入脚踏消毒液浸泡池,浸泡站立1分钟;第七步:在洗手台净手或清洗防水手套1分钟;第八步:进入车间。

5、严禁工作人员佩戴手饰、饰品等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车间。

制水工(机电工)职责

一、掌握各种机电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程序,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熟悉整个制水工艺的全过程。熟练掌握各种药物的性能及用量,保证正常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应经常对水泵、电机等其它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养护。及时调整不合格设备,节有降耗,提高供水能力。经常对供水管道进行排污、测压、测流、检漏,保证供水正常。

三、应加强对取水口的管理,严禁在取水口附近隔离区范围内洗衣、放牧、药鱼、停船。

四、按时清刷沉淀池和塔顶蓄水池的污垢,保证水质。

五、搞好机房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六、做好制水过程的详细记录(包括水泵、电机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用药量情况)。

七、负责水库正常的用电管理工作。

八、负责搞好自来水厂院内的环境卫生。

抄表、开票、收费员职责

一、抄表、收费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经济收入,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熟练掌握各种水表数据的读法,注意观察用水户的用水情况及水表的使用情况。

二、实行上门抄表集中收费,抄表时要认真看清当月水表指数,核对上月指数后准确算出本月用水量,对用户提出的疑问要耐心给以解答。严禁不看水表估算用水量。抄表人员在抄表过程中要仔细观察用户的用水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水厂反映,减少跑水漏水。

三、开票人员根据抄表人员提供的数据开出票据,开票时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

四、收费时收费人员做到收费无节假日,对客户服务态度要热情,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确保当月水费足额收取。

五、收费人员当日收取的消费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六、月底收费人员把所收费用及时与记账联核对无误后上交财务作帐。

交接班制度

一、当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交班人员仔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在交班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交班人员一律不准下班,必须共同排除故障,做好记录。

三、接班人员不认真检查,不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接班后负责。

四、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按迟到论处(其罚款金额奖给坚岗人员),交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五、具体交接班时间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

第6篇: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汇报

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汇报

局领导:

2010年11月接手农村供水管理工近3个月以来,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起色不大,但在供水方面始终坚持制水安全、供水安全、保障供水,没有因供水问题引发大的矛盾纠纷。现将近段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利民公司现接农村供水站9个站,分别发布在万东镇、黑山镇、石林镇,青年镇、金桥镇和丛林镇,供水户4788户22277人,其中:社会单位和企业62户,年供水量约30万吨左右,年供水收入约65万元左右。公司2010年收入90.54万元,其中:供水收入61.41万元,入户费29.12万元,亏损11.82万元(其中:青年供水站盈利3.66万元)。农村供水管理职工24人,其中:男性19人,女性5人,大专1人,高中生4人,受过专业培训的5人,平均年龄43.7岁,局在利民公司兼职人员5人。

二. 工作开展

(一)建班子试运行

在公司原有办公室、财务部门的基础上,供水管理新设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原有维修班改成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将基层9个站分设成2个片区和1个站进行管理,指定了部门、片区(站)临时负责人,加强基层站的组织领导,矛盾协调,水费收取和农村供水管理力度。不管在制水技术、设备运行、管材调配等方面工作上,都能得到互补

和支持,增强人与人、站与站之间的互相了解、相互理解、增进团结协作配合。

(二)基础工作

一是完成用水户的调查,建立用水户档案;二是建立财务核算,对基层各供水站实行财务单独核算;三是开展统计工作,对基层各站主要指标进行月统计;四是规范抄表册、收费登记表、供水协议和入户协议;五是建立各基层供水站运行日志,包括供水、设备运行、维修等内容;六是抓各基层站技术资料的收集(目前未收集完),准备建立各站技术档案;七是建立材料进出库、领用制度,建立明细账,材料采买实行计划申报、审核、审批、询价程序。

(三)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抓职工思想教育,通过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会议,深入基层站与职工交谈,个别交换思想等多种形式,使职工了解农村供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自觉遵守供水的各项制度。特别是狠抓部门、片区(站)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思想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二是抓职工业务素质的提升,通过老同志和技术强的同志传、帮、带,出现大的技术难题,请有技术的同志一起现场会诊、现场处理,站与站之间相互传援。三是抓水质安全、供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公司制水技术人员经常到各基层站巡回检查、督促、指导,并对重点站配备了测余氯的工具。四是水价、水费收取工作,会同丛林镇政府商谈丛林地区水价,并形成一致意见,基本上解决江流坝和黄高山供水片区的水费收取,解决石林镇政府和社会单位安表

计量工作,并完善了供水协议的签订。

三. 存在的问题

(1)政策层面的问题

我区目前尚未出台农村供水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虽然农村供水纳入了公司企业的管理,但在政策上不给农村供水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企业行走是很艰难的。

(二)宣传力度的问题

农村供水企业化管理是一个新事物,大多数区级部门以及有关镇政府是很不了解的,公司运作得不到理解和支持。

(四)企业自身的问题

1.人员技术素质偏低。各基层站人员除青年供水站人员以前培训过外,其余人员没有通过专业培训,特别是差设备运行管理和机电专业人员。

2.岗位设置与效益矛盾问题。目前各基层站没有设置固定专业岗位,都是采取的一人多岗位使用。如:制水兼维修、设备运行抄表、收费;抄表、收费兼维修等,另外还有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增加人员成本又增大,效益减少,不增加人员,有的站长期运作必然是问题。

2.安全问题。

①工程安全。一是百花供水站600m³的蓄水池有安全隐患,不解除安全隐患只有限蓄200m³,旅游季节将出现很大的供水矛盾;二是青年供水站高位调节池无围墙,木鱼洞供水站无围墙,形成不卫生、不安全因数。

②供水安全。金桥、青年、石林供水站,主要担负着镇政府、学校饮水,人员设置都是1人1站(石林是3人2站),遇维修、抄表、收费,站内就无人值守,给供水方面和运行方面带来严重的不安全因数。

2.遗留问题

一是金桥供水管网漏水,黄高山供水站供水管网压力大经常爆管,需要进行改造;二是青年场镇供水管网改造后(区发改委组织的)管网闸阀基本上已坏,需在铺设油路之前更换;三是职工普遍反映待遇偏低,特别是青年供水站。

四. 建议

1.建议区政府将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水价指导、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农电及源水价格、水质检测、划定供水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等,真正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真正体现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和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条件。

2.建议局给予资金支持,解决企业安全和遗留问题。

3.建议农村供水管理正式设立站和企业中层部门,并明确其负责人。

4.建议招聘运行设备管理和机电方面的专业人员1-2名。 五.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开局之年,农村供水管理工作紧急围绕制水安全、供水安全、保障供水,狠抓企业管理工作,为在“十二五”期间农村供水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化供水”管理奠定基础,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职工思想教育和技术技能的提升,通过轮流培训达到上岗要求,实现持证上岗。

(二)加大农村供水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站的财务单独核算,各站实行目标考核,职工实行绩效工资。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材料采买、进出库制度。

(五)加强档案统计、协议等基础资料的管理。

(六)加大水费收取力度,力争不漏收。

(七)3月底完成职工招聘录用工作。完成青年医院供水管网安装,完成黑山水云间供水管网安装,督促路通安装印象假日管网返工,检查、维修、恢复石林供水旅游片区因受雪灾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运行设备,落实资金解决青年堡堂村龙洞湾社和青山张山塘、红岗片区村民饮水难,并组织实施。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指正。

汇报人:杜显华

2011年2月22日

送:公司董事会

第7篇:海南万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部门

海南省万宁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贯彻执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组织会计核算和辅导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经营管理股、会计辅导站。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农村经营管理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71.1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40.2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的增加。

支出总计804.1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减少)373.22万元,增长86.71%。主要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取自附表2表收入决算表)

本年收入合计47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72万元,占99.26%;其他收入3.48万元,占0.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取自附表3支出决算表)本年支出合计80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万元,占12.11%;项目支出706.73万元,占87.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89.7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8.85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利用上年转结经费支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度款。

财政拨款支出800.8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69.89万元,增长85.83%。主要原因:利用上年转结经费支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度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取自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73万元,下降5.8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778.72万元,占9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9万元,占2.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93万元,支出决算为8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8%。其中:

(1)农业(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65万元,支出决算为77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阶段性完成后将近年财政收回的资金重新划拨回来,用于拨付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进度款。

(2)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和2016年度增加一样。(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购买保险、日常保养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06万元,下降1.8%。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16万元,主要用于省厅到我市检查工作用餐。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4个,来宾16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

16、2017

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共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站两个项目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度,评价结果全部为优。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站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完成项目的实施,资金决算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目前颁证进度较慢;二是部分证书仍需进一步修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颁证进度;二是建立错误证书台账加快修改完毕发放给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扶持款拨付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款项的拨付。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取自附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2017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机关运行经费96.95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

16、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取自决算报表财决附01表资产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第8篇: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主要职责

(一)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二)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

(三)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发展的政策建议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部发展一村一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六)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示范、监制和督查工作,协助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查处和信访处理。

(七)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拟订农经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

(九)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十)承办农业部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总站下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1、拟订结构规章制度并监督员执行;

2、承办宣传、人事、财务、保密、安全、档案、离退休管理、办公自动化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4、协助党组织、纪检、监察、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工作;

5、组织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1、组织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

2、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文稿;

4、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5、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三)专业合作处

1、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业务辅导员和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4、组织相关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业产业化处

1、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2、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一村一品发展工作;

3、监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和一村一品发展情况;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5、承担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6、承担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发展一村一品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五)仲裁指导处

1、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建议;

2、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3、指导、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

4、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人员的教育培训;

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民负担督查处

1、指导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2、组织农民负担执法检查;

3、协助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

4、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有关政策咨询;

5、组织农民负担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村财务会计处

1、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和相关政策;

2、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工作;

3、指导、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4、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5、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体系与信息处

1、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经体系岗位培训的规划、组织、教材编写等工作;

2、承担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征题工作;

3、拟订农经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农经统计信息数据,整理和编纂有关资料;

4、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

5、拟订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制度,并组织实施;

6、参与农村卫生事业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妇女发展与权益保障等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7、参与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核定财政补助编制56名。核定局级领导职数5名,局级非领导职数2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正处级8名),处级非领导职数9名(其中调研员不超过4名)。

1 2

第9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由区卫生局、财政局、农林水利局、民政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险分局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负责对全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以及对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本区合作医疗报销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规定等事项的审定。

四、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的审定。

五、负责对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要深入到各级医疗机构和村民中了解合作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

七、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合作医疗执行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不定期地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

第10篇:农村公共供水最新管理办法

农村公共供水最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的运行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共供水,是指利用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的活动;农村公共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集中供水工程),是指净水厂供水覆盖区域内的输水工程设施和各种附属建筑物(不含城区)。

输水工程设施是指村以上至净水厂的输水管道,包括地下、地上输水管道;附属建筑物包括监控站、检测站、水表井、阀门井、净水厂专用道路、通信、供电等设施。

第三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公共供水规划、建设、经营、使用、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农村公共供水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安全卫生和节约用水的原则,统筹水资源,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五条  县、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共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

县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承担。

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卫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坏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县水务局根据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打

破行政区域界限,整合供水资源。还应当统筹现有供水工程的布局及供水能力,实现现有供水工程的扩网、联网,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程序重新报批和备案。

第九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农村公共供水事业。

第十条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供水主管道工程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村内部分由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施工建设。

第十一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手续。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全县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十三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管材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  县水务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五条  项目竣工后,工程档案资料符合有关规定,竣工报告、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登记卡等文件齐全的,由县水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合格后,县水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街区,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产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汇集整理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报送县水务局备案。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县级以上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十八条

县水务局是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制度,对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九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二)以集体筹资筹劳为主、政府予以补助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三)以单位或个人投资为主、政府予以补助,或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供水工程,可以依法进行产权改革,所得收入用于当地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

第二十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供水单位。

公共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制度。公共集中供水单位管理范围为集中供水水源和净水厂供水覆盖区域内的输水工程设施及各种附属建筑物。各乡镇街区可以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供水工程交由当地农民用水者协会经营管理,也可以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供水工程交由单位或个人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供水水源;

(二)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五)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六)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

第二十三条  供水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因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集中供水单位应组建专业维修队伍,设立服务网点,公布服务热线,常年开展工程配套、更新改造、巡回维护等服务工作,确保正常供水,使群众长期稳定受益。

集中供水单位应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符合规范,明确用户投诉渠道,并推行用户回访制度,定期向用水户征求意见。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共供水实行计划用水、定额供水、有偿使用、计量收费制度。

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优先保证生活用水。供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分类计价。生活用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生产用水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政府补助和群众筹资筹劳部分不参与利润计算。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共供水水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实行政府定价,由供水单位编制供水水价方案,报县物价部门会同县水务局核准;

(二)供水人口不足10000人的联村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县物价局和水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单村供水工程的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用水双方在县物价部门确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

供水水价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经核准的供水水价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六条

采取集中供水方式的,推行预付费模式。由乡镇街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其委托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集中供水单位预付水费或向用水户预收取水费,然后统一交至集中供水单位。

第二十七条

用水户应当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大力推广预付费式计量设施,以保证工程安全良性运行;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并由供水单位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

第二十八条  乡镇街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其委托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新增用水户要向乡镇街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其委托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办理上户手续。用水户应当按时交纳水费(推广预付水费);逾期不交纳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直至终止供水合同、停止供水。

第二十九条  积极推行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饮水工程。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内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饮水工程的推广,凡是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覆盖的乡镇街区,一律实行集中供水,同时关停区域内其他饮水水源,确保我县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同源、同网、同质”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

供水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县水务局应当会同县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区,划定供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集中供水单位要在供水管线设置管线标志桩。

输水主管道工程管理范围为输水主管道中心线(标志桩)两侧各3米,工程保护范围为输水主管道中心线(标志桩)两侧各6米;输水支管道工程管理范围为输水支管道中心线(标志桩)两侧各1米,工程保护范围为输水支管道中心线(标志桩)两侧各3米。

第三十一条

在划定的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坑、取土、挖沙、爆破;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粪便;

(五)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划定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务局、国土局、卫计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县环保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分水源保护区。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设置带有标志性图形符号的地理界标、标识标志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征得供水单位的同意和县环保局、水务局的批准。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宜种植水源保护林草或发展有机农业。

第三十三条

县环保局、卫计局和水务局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供水单位负责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供水水质进行检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每年要在汛期和枯水期分别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结果要进行公布,并及时通报给县水务局、环保局和供水单位;县水务局负责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在供水工程的水处理设施、蓄水池、泵站外围5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三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对供水水源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养护并建档登记,确保水源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安全无事故。

第三十七条  供水单位应配备净水、消毒等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供水单位的日常水质检测资料应当报县水务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供水单位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县疾病控制中心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十九条

供水单位应掌握区域内水文地质情况及附近地区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取水情况及地下水的补给情况,制订因天气干旱、水质污染、机电机械设备故障、管道故障、停电等造成供水中断的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县环保局、卫计局、水务局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四十条

农村公共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县水务局应加强对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水务局依照《X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

(二)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六)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

(八)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的。

第四十三条

对正在实施的损坏或可能损坏农村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县水务局在责令其纠正无效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对违法证据(工具、机具等)进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四条  供水单位擅自向用水单位和个人加价收取水费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情节严重的,由县物价局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县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供水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在村内从事供水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供水必须优先保证村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不得用于灌溉和其他用水。

第三条 对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村委会成立供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水水源的保护,定期监督检查。

第四条 供水主管网两侧各3米,禁止从事建筑、开挖沟渠、打桩打井、爆破等损坏供水设施及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 新装、改装、拆除供水设施的,需提前向县级以上供水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村供水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及负责竣工验收。

第六条 供水工程使用的管件、材料、设备和器具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许可标准。

第七条 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水源井周围半径5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臵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

渣堆等污染源,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每年至少对自来水采样送有关部门检验1次,当水源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增加监测的频次,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确保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八条 当水源遭受严重污染,直接危及人的健康时,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 自来水实行定时供水,因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十条 县财政按市政府要求会筹集相应的维护资金。并将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纳入维护资金,统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用于井房等供水设备的大修。

第十一条 依据《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保本微利原则,实行定额水费或计量水费水价,暂定计量水费价格为1.5—2.0元/m,定额水费为每人每年30—40元/m。水费由村供水部门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收取,收取的费用缴入专户管理,费用支出按月报账,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供水产生

33的电费、维修、更新、改造及管理人员的工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第十二条 用户应按时足额交纳水费。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次催缴仍不交水费的,村供水部门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水等处理。

第十三条 供水设施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从供水管道至各户进户口产权设施归集体所以,并由村集体负责维护管理;进户口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由产权所有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用户因迁移等原因需过户或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用户负担。用水户更改名称,应及时通知村供水部门。

第十五条 村民有维护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漏水的,应及时报告村供水部门。村供水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实施检查、抢修。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水管理单位要制止其行为,拒不执行者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供水管理单位批准,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盗水的。

2、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3、私自切断电源、水泵,影响供水设施运行者。

4、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5、拆除、伪造、改装、损坏水表装臵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者。

6、擅自装泵,从管道抽水者

7、用其他方式者。盗水行为一经发现,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除没收器材外,不论耗水量多少,均按管道最大流量计收水费,并给予经济处罚。损坏自来水供水设施的,按照损坏价值的2至5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供水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由其供水管理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擅离职守,造成停水事故者。

2、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供水范围者。

3、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者。

第12篇:岚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岚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全县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岚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建设、经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供水设施维护、用水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供水工程属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供水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县农村供水及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各乡镇年度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健全责任制考核机制。

第四条 县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供水用水工作的领导,强化水源保护,保障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县水利局及相关部门对农村饮水落实有关用地、用电、税收及用水补贴等优惠政策。

第五条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县环境保护、卫生、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理制度,配合县水利局、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做好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

鼓励重点突破农村供水水质净化处理以及农村供排水工程标准化设计、自动化管理、节能节水化运行、规范化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改进和提升农村供排水工程管理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毁农村供水水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验收

第八条 县水利局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用水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农村供水规划目标、组织编制供水工程巩固提升规划。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履行立项程序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经批准的农村供水规划需要修改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农村供水规划应当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应当优先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用水方便程度、保障供水水质;应当注重解决采矿区饮水返困及山老区农村人口供水保证率低、水质差的问题。

第九条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批准的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还应包括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第十条 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投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政府投资主要用于水源工程、供水主干管工程以及水质处理工程建设。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

第十一条 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供水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较大规模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需要进行招标的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要依法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涉及项目用地是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应当遵循保障民生、依法合规、节约用地、简化程序的原则,保障土地供应。

第十三条 农村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农村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受益村委进行管理。农村供水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主要由受益乡、村管理,县水利局技术支持、配合;

(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政府予以补助的,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由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个人)共同投资的,其所有权按照出资比例由投资者共同所有;

(四)由单位(个人)投资,政府给予补助的,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单位(个人)转让农村供水工程的,其中政府补助资金转为政府投资资金。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十五条 农村供水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统称供水单位),供水单位依法自主经营。

第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供水水源;

(二)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五)有符合专业要求的合格的从业人员;

(六)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水单位应当在实施供水1个月前,向县水利局备案。第十七条 供水单位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优先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畜禽饮水、庭院生产等用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运行日志等工作,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和正常供水。

因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

第十八条 供水单位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户,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

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用户生活用水的需求。

供水单位进行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

第十九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中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实行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基金制度。

供水单位应当落实农村集中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条 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供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二)满足供水设施设计的水量、水压和供水保证率等要求;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水费;

(四)检查、维护供水设施;

(五)设立供水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供水单位应当采购和使用经依法批准生产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水处理设备、水质消毒设施、输配水管材和化学药剂等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的产品,采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水质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向县水利局报告检测结果。

设计供水能力在日供水量一千立方米以上或者一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水质化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人员和检测设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指标检测。

其他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单位可以配备与供水能力相适应的检测设备,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水质检测。

第二十三条 对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建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工程运行管护;对规模以下的其他工程,经营权主要为受益村委,也可委托给县级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及严重干旱时供水。

第二十四条 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用水户自建、自管、自用。

第二十五条 县水利局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抢险物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供水单位开展演练。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供水价格低于合理成本的,应当依法调整价格,如未予调整造成供水单位政策性亏损的,县政府给予供水单位适当补贴。

第二十七条 农村供水水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举行价格听证会。

农村供水水价原则上不能高于县城供水水价。

(二)利用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单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村民委员会参照政府指导价,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第二十八条 供水单位应当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用户在供水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因此造成政策性亏损的,县政府给予供水单位适当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财政经费。

第二十九条 用水实行一户一表,按表计量,水表应当符合计量标准。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节约用水,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或者拒付;

(二)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三)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水表等计量设备;

(四)不得盗用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第三十一条 用户未按时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以向欠费用户送达《催款通知》,用户收到《催款通知》后15日内仍未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以在不影响其他正常交费用户供水的条件下停止供水。

停止供水前,供水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用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交清拖欠的水费后,供水单位应当及时恢复供水。

第五章 水源和供水设施安全保护

第三十二条 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第三十三条 县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具备划定水源保护区条件的,县政府应当组织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第三十四条 县政府应当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 县水利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商相关村民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供水管道等农村供水设施的保护范围。

供水单位应当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村内供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第三十六条 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和农村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展取土、采砂、打桩等作业;(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三)堆放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污染物;(四)从事畜禽养殖;(五)擅自改造、迁移或者拆除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等。第三十七条 县水利局政府应当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应当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应当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备用水源。

第三十八条 农村供水单位应当制订供水安全应急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卫生和水利局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人工投放水产养殖饲料,或者倾倒废渣、生活垃圾,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二)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堆放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料;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建厂;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5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四十一条 农村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修复”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环境保护、卫生计生和水利局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村供水水源;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农村供水单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水质化验、检测、水质检测室(中心)运行所需费用由县政府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四十三条 县水利局应当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将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常态化。应当依托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立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等相结合的水质管理体系。

第四十四条 供水单位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标准的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 奖励及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水利局应认真贯彻本办法,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科研等方面做出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农村供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局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要求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致使供水中断的;

(四)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盗用供水的,责令其改正,补交水费,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供用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使用的用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的,责令其立即拆除;不拆除的,代为拆除,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阻挠或者干扰供水设施抢修的,责令其改正,可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供水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取水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是指利用农村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为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提供安全饮水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工程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集中式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是指无配水管网、由用户自行取水的供水工程。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秘书处。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第13篇:新型农村建设供水管理方案

乡镇水厂(回购后)管理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域供水工作的全面推进,如东各乡镇将实现区域联网供水,彻底置换水源,告别深井供水,全县百姓都能喝上优质放心的长江水。乡镇水厂将按照不同模式进行收购,但乡镇水厂管理的任务重、难度大、水平低,影响着区域供水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制定和完善乡镇水厂管理方法是一项紧迫性的工作。结合本人的一些设想作一个简单的构思和探讨。

一、科学管理、提高乡镇水厂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随着全县实行区域统一供水,各乡镇自来水厂所有深井全部停止工作,不再自行制水,转为转供水、管网维护、水质常规检测、计量收费等日常管理工作。水厂的管理关键在于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因此狠抓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专业技能业务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做到科学管理、分类指导、以练代训,不断提高乡镇水厂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二、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乡镇水厂原有的员工由于平常管理松散,没有正确的服务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水厂收购后要在思想上进行引导,时刻牢记“风正、水清、人和、气顺”的企业宗旨以及“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的企业增强员工的责任感,确保水厂安全运营,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

(三)完善制度、制定水厂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满足城乡生活及其它用水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腾冲县从事城乡供水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防治水污染,保证用水安全,以保障居民生活生产和企业生产用水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城市、农村供水特点、产权明晰、责任落实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逐渐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市场化、商品化,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第四条水行政管理部门是城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发改、国土、住建、财政、环保、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水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 供水水源

第五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城乡集中式供水工程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供水水源的取用必须到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第六条城乡集中式取水工程水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保、航空和其它各项建设用水。

第七条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水务、林业、农业、国土、卫生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划定供水水源保护范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八条在饮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第九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不准另行自备水源取水。第三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实施。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积极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和扶持作用。

第十一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纳入县、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前必须到水行政管理部门报批备案,取得开工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第十二条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项目法人(或产权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三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改扩建项目竣工后,应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投资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为保证供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运行的监管。县城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水企业法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产权人(以产权界定登记为准)及供水经营管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水务、发改、财政、环保、卫生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城乡集中式供水工程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必须进行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和变更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文)、《腾冲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腾政发〔2009〕178号)执行。严格产权界定相关程序,公示期满填报产权申请登记表,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

第十六条工程产权人和经营管理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供水经营管理可采用拍卖、公开竞价承包、租赁、委托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管理形式落实经营管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工程用途。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供水经营权拍卖、转让,必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县人民政府备案后进行资产评估,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城乡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以水养水、计量收费到户。鼓励实行分类定价、定额用水和超限用水加价政策。县城供水按照保发改价格〔2010〕562号执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腾发改〔2010〕98号文执行。水价调整必须召开听证会,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供水管理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有偿用水、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水量、水价、水费、维修维护管理公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用水户监督。第二十条供水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定期对供水水源进行水质化验和技术检测,加快水质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不准上岗。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供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泵,未经允许,不得在供水主干管道上开口。

第二十二条供水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施工、设备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提前报供水主管部门,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及时报供水主管部门,并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侵占、毁坏供水设施,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村级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

动方案已出炉

《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出炉。《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2500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和500个重点、特色、旅游村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万村示范”的目标;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全覆盖。

《方案》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2016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30%;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45%。

2017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40%;完成3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60%。

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80%。

2019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90%。

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水农〔2015〕32号)政策解读

2015年3月18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云水农〔2015〕3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试行群众全程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为便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各参与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用水户协会和群众更好的理解《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执行口径、主要措施及操作方法等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近年来,我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加大民生水利投入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人饮解困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中,各地群众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积极行动,群策群力,成为农村供水事业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投劳折资、集资建设成为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最常见、最有效的方式。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顺应了民意、改善了民生,为农村群众解决饮水安全、减少疾病侵袭、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存环境提供了可靠保障,成为了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社会发展和群众素养的不断提高,对涉及切身利益事项的参与意识和要求明显增强,在推进农村供水事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实施群众全程参与农村供水改革,建立健全一整套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建立吸收反馈机制,形成尊重群众集体意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良性发展机制。

二、目的意义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相关要求,把受益主体(群众)作为实施民生水利的最终出发点和归宿点,通过全面实施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水利工作者在推动民生水利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建立农村供水项目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以扎实的作风,切实转变依靠固定思维模式、经验等建设管理农村供水工程的状况,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认可度,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管理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社会事务,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三、执行口径

《意见》的适用范围:辖区内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所有新建、再建和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可以由群众自愿报名参与,也可由群众推选有威望、信得过的群众代表参与。

四、主要措施及操作方法

(一)确定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2015年,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立足点,全面试行开展群众全程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到2016年,基本建立起农村供水项目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的长效机制。

(二)确定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在开展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坚持群众参与、共建共管,坚持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的原则。

(三)明确群众参与供水工程规划具体方式

《意见》要求,要在向群众充分说明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发放调查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由受益群众参与确定项目的规划和选点,特别是对水源水量和水质方面,在听取当地群众建议的同时,要作充分的技术论证,并将群众需求调查表作为规划报告的要件进行存档备查。

(四)明确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申报机制

《意见》明确按照受益主体,由农户、联户(主要针对分散式供水工程)、村组、联村或乡镇(主要是集中式供水工程),提出项目建设需求,逐级上报。在项目申报中,须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通过召开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向受益群众介绍该工程的建设内容、投资及筹资方案、运行管理方案等情况,广泛征询受益群众意愿,获得绝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可,并就投工出资、工程管护、水费征收、工程征占地和水源保护等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填写调查意见书。在项目申报中,《意见》明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乡(镇)开展群众意愿调查,汇总群众项目需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根据各地项目需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查和复核。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加强对项目的审查和把关,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检查。省级加强项目申报的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方面的宣传和指导,根据需要开展检查和督导。

(五)明确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模式

《意见》要求,农村供水工程的管材采购、施工招标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在项目组织实施中,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和受益范围等主要内容在项目受益区进行项目公示,组织受益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做好征占地、水源协调、投工筹资等工作的协调。组织群众推荐有威望、公道正派的项目建设义务监督员数名,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以及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依法进行核查和查处。

(六)明确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

《意见》明确,工程建成后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必须组织适当数量的受益群众代表参加,对工程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统一归入工程验收档案,作为验收资料存档。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参照以下三个步骤落实建后管护机制。

一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建群众信得过的运行管理机构,采用群众认可的运行管理模式,经张榜公示后,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二是按照保障运行、适当赢利、公平合理、群众接受、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至少2个以上不同供水水价方案,经征求群众意见后,执行群众接受的方案。

三是由选举产生的工作小组,对管理机构的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服务、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群众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可由工作小组提出并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进行重新选举和更换。

第14篇:操作员岗位职责(农村信用社)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计算机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2.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按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计算机,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3.按业务操作规程认真完成岗位业务操作,营业结束前按规定检查各项操作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岗位工作目标的完成。4.按规定要求办理冲正、抹账、查询、开销户、启封户等特殊业务。5.对实时处理的合法凭证立即逐笔输人,选择正确的业务种类和摘要,将已记账凭证加盖名章后及时交存有关人员处理,不得积压或擅自处理。6.定期修改操作密码,在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签退,确保账务核算的真实性。7.负责计算机工作日志的记录。8.按操作规定,完成数据备份、恢复、异地保管等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5篇:信贷员岗位职责(农村信用社)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严格执行信贷政策,牢固树立职业道德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观念。2.负责贷前调查,贷时审査和贷后检查,全面实施各项贷款管理制度。3.负责对辖内贷款按期结息、按期催收,坚持按贷款管理期限管理贷款。实现贷款无逾期、无违章、无风险。4.负责辖内贷款劳动营运状况的调查与反映,为领导当好参谋。5.负责建立和管理贷款资料档案,汇总各类信贷统计报表。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6篇:农村保洁员岗位职责

官方网址:http://www.xiexiebang.com

农村保洁员岗位职责

农村保洁也是有具体标准的,尤其是在最近几年里,农村的发展是不亚于城市的。所以现在的农村人也很开放,下面说一下农村保洁的具体岗位职责。

一、农村保洁员岗位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镇、“村容整洁”村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2、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协助市容环卫部门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做好本辖区居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宅前屋后的卫生公共保洁。

4、做好村委周边及所在企业外围、村级主干道路、桥堍的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电线杆、桥栏、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招贴、乱涂写。

5、做好本辖区内垃圾房、垃圾车辆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

6、根据村、社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其它有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农村保洁范围

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沟渠塘堰保洁,房前屋后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等内容。

三、农村保洁员保洁要求

1、每日逐户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房,不得暴露堆放或随意扔弃,垃圾倒入后关门。

3、主干道路保洁清扫每天不少于一次。

4、定期对垃圾房、垃圾桶进行喷药,控制蚊蝇密度。

5、居民应主动配合保洁员将生活垃圾主动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抛。

6、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

官方网址:http://www.xiexiebang.com

7、保洁工具由保洁员各自保管,作业时必须穿着由镇统一发放的环卫服装。

四、保洁待遇及考核办法

保洁员实行一年一聘,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如无异议,可以续聘。保洁员待遇初定每年1800元,从“以 钱养事”资金中列支,由镇政府补贴1000元,村委会支付800元,分半年、年终两次考核,检查考核按照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检查在70分一下为 不合格,70-80分合格,80-90分良好,90-100分优秀,考核合格以上全金额发放工资,年底全镇评选表彰5名优秀农村保洁员。

第17篇:农村支局长岗位职责

农村支局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邮政支局的管理工作,制定支局工作计划,领导职工为全面完成经济指标、邮政通信服务、质量指标而努力。

2、合理组织生产作业和营销网络;根据职工业务专长,合理安排和调整好岗位和班次。

3、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分解下达并组织落实、考核检查。

4、负责按经济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5、组织职工抓好各项业务的促销活动,抓好大客户营销活动,拓宽业务路子、增加业务收入。

6、定期组织生产服务、业务营销和营业成本分析分析活动,为完成支局的营业收入和收支差不断努力。

7、负责检查督促资金、空白凭证等安全管理。

8、负责抓好规范服务、创“文明窗口”、“示范窗口”工作。

9、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组织职工参加技术练兵,提高职工思想素和业务素质。

10、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11、抓好职工中党、团、分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12、负责处理客户的来访、咨询、投诉。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上岗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资历:有生产岗位工作经验和两年以上班组长管理经验。

(二)政治思想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能力要求:

1、有较强的组织规划能力。

2、有一定的创新决策能力。

3、有一定的协调控制能力。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知识要求:

1、公共知识:了解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管理心理学,掌握公文写作一般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熟悉邮政业务知识,了解营销学、市场学。

3、法律知识:熟悉《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了解《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邮政业务管理的政策条文。

(五)技能要求: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18篇:农村小学校长岗位职责

农村小学校长岗位职责

1、玉华小学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使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能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认真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2、组织制定、实施、检查学校工作计划,并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3、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师生的教与学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引导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4、负责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教师进行校内外的教学经验交流和进行教学改革的研究,组织在职培训提高和职称评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5、领导各部门和教师并发挥社会及家长的积极性,开展学生的课内外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工作。

6、负责选拔、聘任、考核学校基层干部,做到知人善用,建设一支精干的管理干部队伍。

7、制定、实施学校的基建计划和校容规划,保证学校教学条件与校容校貌的不断改善,并努力改善教工和学生的生活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地工作和学习。

8、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领导、组织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9、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违纪的师生员工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校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

10、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德育工作在学校一切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和教学工作在学校一切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各方面力量和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为实现学校的目标而奋斗。

2、西沿村小学校长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指令和任务;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4.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

5.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主持校务会议,外事接待,讨论决定教育教学、行政、总务工作中重大问题及研究安排学校工作,充分发挥各个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7.负责聘任和安排学校人事,尽力做到“知人善用”,提名各部门的主任人选,经校党支部讨论,报上级审核任命,每学年工作需要时也可随时改聘或调动。

8.认真听取各方面办学经验,发现教职工的先进思想,发扬成绩,交流经验,重视考核,做好教职工的提职、晋级工作及师生员工的奖惩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9.加强自身的素质修养,努力学习政治和教育理论,尊纪守法,以身作则,做群众的贴心人,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发扬民主,工作中增强透明度,积极改革,勇于创新,团结进取,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具体安排。

10.全面规划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副校长及各部门的工作,定期总结,向教代会和上级报告工作。

11.全面管理学校财产、校舍的修建、教学设备的增添等,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使用学校的财物。

12.关心群众生活,集思广益,提高教职工的福利。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工作。

3、小学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并对政府主管教育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全部责任。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二、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负责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四、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综合责质。

五、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条件。

六、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汇报工作。

七、坚持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坚持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合作。

八、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正常教秩序。

第19篇:泰安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

泰安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

2008-8-14 14:44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文

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发布日期:2008-8-14 执行日期:2008-9-1

《泰安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贾学英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泰安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山东省关于实施全省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有关政策进行建设、运营、管理和监督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自来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工程运营的监督管理。

卫生、物价、规划、环保、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和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工程建设

第四条 根据批准的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规划,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确定具体的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及工程的建设单位。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村庄自来水工程建设,按城市规划要求办理。

鼓励多种所有制、多种建设运营方式发展农村供水事业。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资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积极鼓励城市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农村自来水工程。

第五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建设: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要求,拟定供水水源,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供水水源水质进行检验。地下水水质或地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确定为供水工程水源后,水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该工程建设。

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当选择保证率高、水处理简单易行、水质符合标准、水量满足要求的水源,优先选择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

(二)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办理取水许可证时除提供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水源水质检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取得取水许可证后,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方案,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供水工程。

(四)工程竣工后,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六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决算,明晰国家投资、集体投资、群众投资和单位、个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经公示后,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在已建设的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再批准建设新的自来水供水工程。

第三章 供水运营

第八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水水源;

(二)供水运营方案;

(三)安全生产制度;

(四)配备相应的化验设备,制定完善的水质检测制度;

(五)供水应急预案;

(六)其他保障供水安全的生产运营条件。

第九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的经营权,应当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给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其负责工程的运行维护、经营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集中连片自来水工程经营权的竞标方案,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竞得经营权的单位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村集体为主建设的单村自来水工程,可以采取拍卖经营权、租赁、承包等形式,确定运营单位,也可以由村集体直接组织运营,具体方案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农村自来水工程采取建设-运营模式,由建设单位直接运营的,应当在建设阶段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建设运营单位。

第十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经营权公开竞标成交价款或其他方式的成交价款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和大修,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集中供水工程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水质检验;单村供水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验,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自来水工程水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并出具水质检验报告;水质检验报告由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农村自来水水价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县(市、区)物价部门核定,并予以公示。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水价,以表计量收费。

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与用水户(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向用水户(单位)发放用水手册。

用水户(单位)应按期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的,按供水合同规定加收违约金,直至停止供水。

第十三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除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外,定期向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定期对水源工程、机电设备、供水管道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农村自来水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和生产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发现患有传染病等法定病由的,应立即离开岗位。

第十五条 建立实行供水应急预案制度。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根据水源情况,制定因天气干旱、水质污染、机械故障、管道破损等原因造成供水中断时的应急预案,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演练。

第十六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批复文件、招标合同、竣工报告、验收文件、工程决算、财产清单等要归档存放;工程运行中的水质监测记录、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原始资料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 新增用水户(单位)应向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提出用水申请,运营单位同意后,由运营单位负责工程勘查、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用水户(单位)内管线及其设施所需费用由用水户(单位)承担。

农村自来水工程及其供水管网由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村集体应协助做好维护工作,户(单位)内管网及其设施由用水户(单位)负责维修。

第十八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当不间断供水,或由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与用水户(单位)协商后实行定时供水,确保满足用水户(单位)用水需要,方便生产生活。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当在满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为生产经营单位供水。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不得随意停水。因设备检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单位)。

第十九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要厉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要大力推广节水器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农村自来水工程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并存入专门帐户,专项用于自来水工程(包括管网)的维修。其中国家补助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管理使用,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国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根据供水水源的实际,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提出地下饮用水源保护方案,由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明显处设置固定的标示牌。

第二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污染水源的行为。在饮用水井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等污染源。自来水工程的蓄水池、供水站外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

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共同划定农村自来水工程保护管理范围。

在自来水工程保护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主管线两侧1.5米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农村自来水供水水质进行抽检。水质不达标的,应立即启动应急供水方案,责令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进行整改,或重新选择供水水源,确保供水安全。经整改处理,供水水质确实无法达标的,应停止供水。

第二十五条 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超标准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处理。

自来水工程运营单位与用水户(单位)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双方也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和供水运营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具备安全供水条件的,依法给予处罚;其他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私自接水、窃水、拆除、毁坏供水管网和设备设施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供水运营单位监督考核办法,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20篇:档案管理岗位管理职责

档案管理岗位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组织人事、档案、保密等规定。

2、调查研究公司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完善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3、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工作。

4、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负责ERP系统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

6、负责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公司机关人员、各单位人事科(处)长及档案管理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7、承办公司转入、转出人事档案的审核及转递工作。

8、根据内控体系的要求做好日常所负责的管理工作。

9、根据《HSE管理手册》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

档案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人事、组织系统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二级单位人事、组织系统的安 全生产职责的履行和安全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管理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作业。

3、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根据企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工种分配和调整工作,执行有害工种岗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4、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各项奖励、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和处理。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认真贯彻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6、按照处内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公司人事、组织系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教育培训效果,分析员工的危险因素,提出提高员工素质、减少违章、违纪的具体措施。消除、解决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安全事故隐患。

7、确保配备足够和合格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

热力总站站长岗位职责(共20篇)

​农村供水总站解决问题的函

水政渔政管理岗位职责(共16篇)

水 电 暖管理岗位职责(共5篇)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共8篇)

本文标题: 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岗位职责(共20篇)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gangweizhize/32342.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岗位职责(共20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