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岗位职责
第1篇:煤矿防突岗位责任制
朱仙庄煤矿防突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强化矿井防突工作,杜绝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证防治突出措施贯彻到位,执行到位,资金设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保障防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将防突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各级岗位责任明确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掘进副矿长、采煤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纪委书记、矿工会主席
成员:防突副总、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机电副总
各业务部门:通风区、防突区、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科、保运区、运输区、采煤区、掘进区、经营管理部、供销科、救护队
二、机构设置
防突技术管理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防突副总具体分管,地测副总和通风副总协管,生产技术部(瓦斯办)协助总工程师开展防突工作。通风区和防突区负责防突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防突工作责任制 1.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突工作全
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暨防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定期检查防突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负责建立健全防突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强化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4)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防突专题研究会议,分析检查和部署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5)审阅瓦斯日报表,组织对防突事故的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6)组织制定重大防突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督查事故防范措施;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2.党委书记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等,对全矿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突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突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职工防突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防突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4)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总结防突工作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负责监督检查防突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落实情况。(6)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防突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提
出意见。
3.纪委书记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等,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分管责任。
(2)参加党委会,研究决定防突人员的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职工防突培训等事项,并具体落实。
(3)协助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防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4)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防突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提出意见。
4.总工程师责任制
(1)负责矿井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是矿井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及防突方针和有关规定。(3)负责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各业务部门的防突责任制。
(4)负责组织矿井防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防突工程的立项和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防突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防突资金的安排。
(5)负责矿井生产合理布局,平衡“抽、掘、采”关系,认真执行相关防突规定,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防突的战略理念,并优先满足防突需要;为防突创造良好条件。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7)负责防突科研攻关,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防突技术保障体系。
(8)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突出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9)每天审阅防突、抽采日报,对出现的防突、抽采等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处理。
5.矿工会主席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布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等。
(2)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防突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负责教育职工和家属以主人翁的精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共同做好防突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4)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协安会的作用,提高职工和家属参加防突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典型,及时表彰对矿井防突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劳模、标兵的条件。
6.采煤副矿长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防突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防突措施落实到区队。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责检查督促所辖单位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防突抽采设施。
(5)负责督促落实采煤工作面防突工程;负责工作面上下风巷的维护和扩修,确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防突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6)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7.掘进副矿长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防突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防突措施落实到区队。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检查督促所辖单位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防突抽采设施。
(5)负责抓好施工巷道工程质量,为防突创造良好条件。(6)负责抓好掘进巷道贯通、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落实工作。
(7)参与对突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8)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8.机电副矿长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防突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防突措施落实到机电区队。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
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抓好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非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5)负责抓好矿井防突、瓦斯抽采设备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掘进通风供电等安全管理工作。(7)参与对突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8)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9.经营副矿长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防突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3)负责落实防突所需的设备、资金等;严格把好防突设备、材料的进货关,严禁将不合格设备、材料投入使用。
10.安监处长责任制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防突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和指示,并督促落实;对矿井防突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组织开展全矿范围内的防突专项检查、排查隐患;监督检查技术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和隐患整改。
(3)参与全矿各级领导、各部门防突工作的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防突工作、工程及防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防突督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5)积极参与防突工作会议,督促按时解决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6)参与防突各方面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及科研项目研究、审核工作。
(7)参与组织矿井防突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安技措项目计划、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和审查;督促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抢险方案的落实;并参与突出事故抢险。
(8)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11.防突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防突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
(3)组织编制矿井防突长远发展规划、年、月度计划,并督促贯彻落实。
(4)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召开防突工作会议,对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方案,并督促落实。
(5)组织审查审签防突各类报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
(6)负责组织实施防突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7)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2.通风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一通三防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
(3)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对瓦斯管理
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方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审查审签瓦斯管理各类报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
(5)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6)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一通三防出事故抢险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3.地测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防突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
(3)参加防突工作会议,协助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4)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生产合理布局,超前查明地质情况及煤层赋存状况,为防突创造良好条件。
(5)负责审查为防突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质报告,严把地质资料分析整理关。
(6)负责总结分析复杂地质条件下防突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4.采煤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工作负责。(2)参与编制、审查防突长远规划、年、月度计划、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
施,并严格把好审查防突技术关。
(4)负责贯彻落实防突技术工作,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做到布局合理,生产均衡,为防突创造良好的条件。
(5)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5.掘进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工作负责。(2)参与编制、审查防突长远规划、年、月度计划、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井巷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审查防突技术关。
(4)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搞好井巷工程质量,随时掌握巷道前方地质构造及变化,杜绝巷道误揭煤层,确保安全施工。
(5)抓好开拓工程、生产准备工程、防突安技措工程,并保质保量地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6)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6.机电副总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工作负责。(2)参与组织编制、审查防突长远规划、年、月度计划、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落实。
(3)负责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非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4)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掘进通风供电等安全管理工作,9
并负责技术把关。
(5)负责抓好矿井防突、瓦斯抽采设备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17.安全副总
(1)在安监处长领导下,负责对矿井防突技术工作监督检查。(2)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防突技术方面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防突工作会议,对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方案和建议,并负责监督落实。
(4)参与矿井防突各项安装工程和单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和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矿井防突安全检查和隐患排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6)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二)各业务部门责任制 1.生产技术部(瓦斯办)
(1)负责矿井防突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井防突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新采区防突方案设计、石门揭煤设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2)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通风、瓦斯抽采等五大系统的工程
设计、监督实施、验收考核。
(3)负责防突与抽采钻孔的设计与验收;负责防突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
(4)收集整理防突抽采技术资料,经常分析研究,掌握规律;及时填绘瓦斯地质图。
(5)指导防突工程质量标准化创建,参加防突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6)积极开展矿井防突科研及成果总结和申报,推广防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7)参与采区设计,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
(8)协助矿总工程师使用好防突专项资金。(9)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奖惩兑现。
(10)参加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通风区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监测、设施等防突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2)负责向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突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
(3)参加矿井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问题与隐患。
(4)参与制定和实施矿井防突规划、年度、月度工作计划。(5)参与防突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6)参加矿井防突专项检查、质量标准化达标及专项治理活
动等。
(7)参与防突规划、防突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以及作业规程的审批,把好防突措施关;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防突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8)参与加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主扇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9)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10)、参加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防突区
(1)在矿分管关领导和机构的领导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等防突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突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
(3)定期检查瓦斯抽采系统,不断改进、完善打钻工艺及抽采方法,确保完成打钻进尺和抽采计划。
(4)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好区域性和局部防突工作,确保每个石门的安全揭煤。
(5)定期检查防突抽采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测定防突抽采方面的技术资料。
(6)协助培训学校对井下职工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对本单位职工要定期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对无上岗证和不适于防突工作的人员有权停止上岗。
(7)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生产技术部(技术科)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防突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在防突工作中的职责。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2)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在进行水平、采区等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防突的战略理念,并优先满足防突需要。
(3)在按排矿井生产布局时,平衡“抽、掘、采”关系,为防突创造良好条件,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防造成困难。并督促检查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并监督采掘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对误穿煤层、误透巷道等负有技术管理及监督责任。
(5)对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老墟以及其他瓦斯涌出异常区域,要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制定专门的防突措施,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
(6)积极参加矿井的防突专项检查和安全大检查。(7)参与防突规划、防突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积极参加新水平、新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其机风巷投产前的验收,凡不符合防突规定的一律不准投产。
(8)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地测科
(1)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防突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在防突工作中的职责。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2)负责提供相关煤层地质和地温资料,及时填绘瓦斯地质图,提供巷道贯通通知书,为矿井防突工作提供地质、测量保证。
(3)参与防突规划、防突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4)在编制矿井地质、补充勘探设计、重要测量工程设计、矿井地质报告及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防突需要和瓦斯地质工程。
(5)负责贯彻落实“防突,地质先行”的理念。及时提供相关煤层地质和地温资料,并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比对,及时下达停头停面通知书。
(6)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调度室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防突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
(2)负责掌握防突的动态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积极参加防突专项检查和安全大检查。
(4)按照法律、法规、规程科学合理地指挥安全生产,当生产与防突工作发生矛盾时负责协调解决,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认真做好防突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文件、材料呈批、催办、传递准确及时。
(6)认真记录防突方面的汇报,关注矿井瓦斯情况,安排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突出隐患,并牵头组织对突出事故的追查。
(7)掌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突出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负责了解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7.安监处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及矿有关安全及防突的指令、指示、文件、规定、通知,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2)组织开展防突专项检查。对防突的违章现象,要随时制止,并严格追查处理。负责组织落实防突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参加防突工作例会,督促按时解决防突上存在的问题。
(4)参加防突设施验收、移交工作。所有设施都必须明确管理单位,杜绝扯皮。
(5)负责防突技术和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防止防突事故负监督责任。
(6)对防突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参与有关防突和防突方面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及科研项目研究与审核工作。
8.采煤区
(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和矿上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好本工作面系统内瓦斯抽采、监控、隔爆及其他防突设施。
(4)配合防突区进行工作面防突,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工作面防突要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严禁超尺作业。
(5)工作面如遇地质构造带、顶底空或瓦斯涌出异常,要及时补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9.掘进区
(1)在掘进矿长的领导下,对所辖作业区内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和矿上有关防突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跟班干部和班队长防突措施。
(4)保护好防突预测标记,按防突规定安排掘,严禁超尺掘进。
(5)积极配合防突抽采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防突措施,随时掌握迎头层位,杜绝误揭煤层,加强顶板管理,防止漏顶,诱导突出事故。
(6)严格按设计及措施施工,巷道过地质构造带,要提前增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10.机电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防突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在防突工作中的职责。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2)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并控制无计划停电事故,对供电事故要组织追查,并制定防范措施。
(3)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消灭失爆现象。
(4)负责把好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
(5)重点抓好井下安全供电和升井设备的检修。
(6)参与防突治理规划、防突工程设计措施的编制;参与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运输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和矿制定的有关防突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在防突工作中的职责。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2)负责全矿井下除大泵房以外的所有地点的安全供电,尤其是掘进和瓦斯抽采泵供电要做到“双三专”,确保稳定可靠。
(3)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消灭失爆现象。
(4)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
(5)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和拆除的甩、搭火工作,配合通风区检查装置的断电功能,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好。
(6)流动电钳工入井作业必须随身携带便携仪,严禁带电作业。
12.保运区
1、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和井下供电管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负责。
2、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发生事故时能顺利实现反风。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供电安全管理。
4、负责矿灯及自救器管理,使用好人员定位跟踪器。 5、负责井筒检修,严格落实烧焊措施。6、负责压风机房管理,确保井下供风正常。13.经营管理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
规和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防突规划、防突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3)负责组织实施防突安措资金工程计划的列项、工程项目的预算及结算审查,优先保证计划。
(4)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防突计划工程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
14.供销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优先确保防突所需的设备、仪器、仪表和材料。(3)紧急需要时期,及时调拨、平衡防突所需物资。(4)保证防突所需的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5)掌握防突设备、材料现场应用及仪器、仪表现场使用情况。
四、各生产单位区长及技术人员责任制 (一)各单位(科)区长责任制 1.生产技术部部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做好生产布局和生产组织,优先考虑通风系统、防突工程,做到矿井“开、抽、掘、采”平衡。
(3)组织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开展地质预报,掌握施工动态,杜绝误揭煤层。组织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4)负责组织编制新水平、新采区及阶段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严格审查防突专项设计。
(5)负责监督检查防突巷道工程施工,组织防突工程验收。(6)参与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负责本单位防突知识培训工作。2.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瓦斯办)
(1)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矿井防突规划、采区防突方案,参与采区设计。(3)负责组织防突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做好信息反馈,督促现场管理。
(4)经常深入现场,全面掌握防突工作进展情况。(5)积极开展防突技术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6)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奖惩兑现。3.通风区长
(1)通风区长是通风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全区防突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规程》、《规定》规定和
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各项防突规章和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防突安全管理教育。
(3)定期对矿井防突设施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井下发生突出事故时,在矿领导的指挥下,负责组织本区职工参加井下抢救工作。
(5)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加强职工生产现场处理问题的技术能力,抓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6)认真审查防突技术安全措施及各种图纸、报表。4.防突区区长
(1)对全区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教育职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定期召开区务会和群众安全例会,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中出现的问题,作到安全生产。
(4)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对特殊施工(如揭煤、打钻抽放、过淋水、处理冒顶、交叉点、扶抬棚、抽放泵及瓦斯管路的安装等)的防突安全管理重点负责,要制定确实可行措施,亲临现场指挥,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瓦斯隐患排查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发现瓦斯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整改。
(6)认真审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类报表、台帐。
(7)抓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积极推广使用掘进、打钻、抽放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5.采煤区长
(1)在采煤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面内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和矿上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好本工作面系统内瓦斯抽采、监控、隔爆及其他防突设施。
(4)配合防突区进行工作面防突,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严禁超尺作业。
(5)工作面如遇地质构造带、顶底空或瓦斯涌出异常,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6.掘进区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在矿掘进矿长、生产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搞好本区的安全技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指令、命令。
(3)深入现场检查处理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坚持把防突工作放在首位,做到不掘突出头。
(4)负责监督检查本区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5)在巷道贯通、过断层、过地质构造复杂带时,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防突措施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7.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1)对全矿防突工作监督检查负直接责任。(2)监督检查防突各项措施中现场执行情况。(3)参加防突专题会议,监督检查会议落实情况。(4)组织矿井防突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安全办公会会议报告。
(5)负责矿井全员防突知识培训的考核工作。(6)参与矿井重大事故的抢救。8.机电科科长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对全科的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精神。
(3)经常组织有关管技人员进行机电设备安全防护检查,保证设备防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规定。
(4)按时制定机电安全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负责实施。
(5)制订和修订机电安全管理制度,批准后负责执行。(6)积极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9.保运区区长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对全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定期组织全区职工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标准和避灾路线的学习。
(3)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认真听取检查汇报,对查出的问
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逾期不解决,要停止生产处理并追究责任。
(4)随时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随时听取技术主管、技术员和班队长对有关安全运转情况的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5)发现本区范围外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矿安全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领导反映。
(6)发生突出事故后,及时组织人员,配合矿安全信息中心指挥本单位人员疏散和撤离灾变区域。
10.运输区区长
(1)认真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组织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监督落实,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管理使用好电机车,确保突出逆流瓦斯时断电停车。(4)组织本单位防突知识培训,贯彻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教育职工使用好自救器。
11.供销科科长
(1)认真组织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安全意识。
(2)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和措施计划,保证材料投入,确保满足防突工作需要。
(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协助搞好防突安全生产和材料管理。
(二)各单位(科)区技术员责任制
1.生产技术部(瓦斯办)技术员
(1)对分管业务工作负技术责任,协助主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负责编制新采区防突方案设计、石门揭煤设计、高瓦斯、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负责各类防突抽采钻孔设计。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检查规程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并针对现场实际,对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完善,遇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4)参与矿井防突技术科研攻关,试验、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5)参加防突各类检查工作及日常监督。2.通风区技术员
(1)在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分管内的防突。
(2)根据矿井远景规划和近期生产安排,制定防突工作方案,经批准后贯彻落实。
(3)深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调查和检查矿井防突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患,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4)负责编制通风区各类技术安全措施,并负责各类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绘制防突方面的各类系统图,负责审查各种牌板、报表、台帐、记录。
(6)负责通风区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7)参与矿井每年瓦斯鉴定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8)负责组织通风区防突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9)负责防突技术管理工作中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3.防突区技术员
(1)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措施的贯彻执行。
(2)深入现场,及时了解现场条件变化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绘制各类图纸、报表等,负责收集整理防突及抽放的技术资料。
(4)参与编制瓦斯抽放及防突的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及总结。
(5)参与有关打钻、瓦斯抽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研究与鉴定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负责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
4.采煤技术员
(1)在分管副总、技术部门和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区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方针、政策、指令、命令。
(3)负责编制本区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向全区贯彻。对本区的防突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4)负责本区经工程技术数据观测统计工作,负责本区生产情况,对回采工作中发现的煤与瓦斯赋存异常变化,及时联系进行预测和排放,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5)配合有关科室搞好本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员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
5.掘进技术员
(1)在分管副总、矿技术部门和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区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本区的防突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3)每天分析一次迎头地质情况,发现煤与瓦斯赋存异常时,立即停止掘进并联系采取预测和排放措施。
(4)配合有关科室搞好本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员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
6.机电科、运输区技术员
(1)在分管副总和科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3)负责绘制地面供电系统图、施工过程中修改补充措施的编写工作,分配调整供电系统用电的情况。
(4)对每台设备要定期或不定期下达通知检查维护,确保设备都能正常运行,以保证全矿的正常生产。
(5)对设备要实行挂牌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存放情况并做记录,以便随时调配设备的使用范围。
(6)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7)每月开展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8)参与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2篇:防突系统岗位职责
防突副总工程师(科长)岗位职责
1、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结合防突科业务,做好防突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并组织实施。
4、搞好本系统的防突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5、积极开展设备技术革新。加强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各项材料指标控制在矿规定计划之内。
6、经常深人生产一线,了解生产现状,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7、认真落实、督办整改本系统的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协调全科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9、定期抽查防突、抽放、测试仪器设备是否完好。
10、积极开展设备技术革新。加强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各项材料指标控制在矿规定计划之内。
11、每天收集整理各种防突、抽放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对防突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监督检查办公桌上的相关资料、文件、刊物及各项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摆放规范。
12、有问题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不违章指挥、不发生任何人身、设备等责任事故。
13、负责制定科内标准化工作流程,教育引导全科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准时参加矿各种会议,准时参加和组织好全科的各项集体活动。
防突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科内各项工作。
2、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3、协助科长,严把各项措施、设计审批关,处理科内日常事务,以及与其它科室的业务联系。
4、在业务上积极做好科内技术员的传、帮、带工作,引导他们钻研新技术、新工艺。
5、积极参加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整改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
6、定期组织检查井下“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防突工作存在的隐患,并及时予以解决。
7、认真安排协调本专业组的各项工作。
8、每天及时掌握抽放、防突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对安全生产做到心中有数。
9、加强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各项材料指标控制在矿规定计划之内。
10、定期组织防突、抽放、压风设备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科内各项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摆放规范。
12、组织本科职工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突科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科室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搞好瓦斯抽放技术管理工作。
2、经常深入井下,负责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高瓦斯区域的防突措施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防治突出的新技术,保证安全生产。
4、及时填绘高瓦斯区域瓦斯地质报表及图纸等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井下“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6、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7、做好掘金工作面的防突、消突工作,确保掘进工作面的正常掘进。
防突科抽放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科室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搞好瓦斯抽放技术管理工作。
2、经常深入井下,负责检查抽放系统完好情况,确保抽放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负责制定专项瓦斯抽放设计及相关措施,总结和推广新技术、新装备,保证安全生产。
4、搞好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瓦斯抽放报表和图纸的填绘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井下各种抽放钻孔施工、封孔、测试情况。
6、保证抽放系统和抽放设备的完善,确保抽放的正常运行。
防突员岗位职责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能出现早退和迟到。
2、认真仔细的做好井下预测预报,钻孔验收等工作,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3、各地点预测预报必须有班组长、安全员在场,三方签字后报相关部门,并保存好原始记录。
4、下井必须检查压风、抽放等防突设施的完好情况,并记录落实整改情况。
5、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6、下井前按规定检查仪器的完好性、气密性。
7、到达预测现场后,按规定探顶底煤。
8、按章作业,严格按预测预报工序要求进行,确保预测的准确性。
9、以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身行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0、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11、仪器设备、工具要摆放整齐,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性。
12、按要求填写各项记录。
第3篇:煤矿防突机构
防突机构及管理责任制
批准:陈 坤 审核:张汝飞 编制:李学良 二0一三年六月
麒麟区大沟头煤矿防突机构设置
我矿为高瓦斯矿井,随着掘进深度增加,突出危险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高我矿防突管理水平、提高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强化防突机构规范运作,特做以下设置。
一、防突机构设置
矿成立防突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坤 副组长:孟省良
成 员:通风队、防突队、陈兴开(安全副矿长)、昝进书(生产副矿长)、王春德(机电副矿长)陈培开(业主)供应科、后勤科、财务科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陈柱开任办公室主任。
二、防突机构责任制
(一)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责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检查,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出工作情况,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工作的实施。
(三)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
(四)分管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防突工作技术负责。
(五)地测科:
1、负责收集地质资料、分析地质与瓦斯关系,及时提出预报,每月月底前将下月突出区掘进及回采地区地质预报送总工程师及有关业务科室。
2、认真分析地质钻孔、抽放钻孔资料,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开拓、通风部门。
(六)生产技术科:
1、负责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落实。
2、会同地测科、防突科共同分析采掘工作面地质(钻孔)资料。
(七)开拓科:
1、负责岩巷掘进防误揭煤及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的落实,保证岩巷掘进地质钻孔20m超前距。、会同地测科、防突科共同分析地质(钻孔)资料。
(八)、防突科:
1、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2、负责矿井突出危险区及突出威胁区防突措施制定。
3、组织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远科、通风区和施工单位进行突出工作面开工验收工作。
4、负责各类防突措施钻孔(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钻孔)的现场验收,并下达防突掘进通知单。
5、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6、负责收集矿井各类突出资料。
7、会同检查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及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8、会同生产科、开拓科、地测科分析采掘工作面地质钻孔资料。
(九)矿调度室:、认真做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汇报记录。
2、突出地区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工程师、通风副总等矿领导汇报。
(十)安检科:
1、必须在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每班固定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专职安排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生瓦斯变化、响煤炮等明显突出预兆,会同瓦斯检查员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认真检查并填写防突煤巷工作面“六项专项汇报”记录。
2、各类防突措施钻孔(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注水)施工结束后,会同防突科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
3、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时,现场监督通风区预测员进行测定并签字。
4、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防突措施5m超前距及预测钻孔2m超前距。
5、负责煤巷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钻孔的验收,落实边掘边抽钻孔始终超前工作面10m以上。、科值班人员认真填写防突煤巷工作面“六项专项汇报”记录。
(十一)通风区
1、负责突出区域风量调配,防突设施的构筑及瓦斯涌出分析;确保突出区通风系统稳定,有足够的风量。
2、必须在突出危险头面固定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生瓦斯变化、响煤炮等明显征兆,会同安全检查员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认真检查并填写防突煤巷工作面“六项专项汇报”记录。
3、负责采掘头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及各类防突措施(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注水)施工结束后的效果检验。
4、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时,瓦斯检查人现场协助预测员进行测定并签字。
5、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5m防突措施超前距2m预测钻孔超前距。
6、加强对预测工的培训,做好预测预报、效果检验等仪器仪表的维修确保仪器灵敏可靠。、认真填写“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头面日报”送总工审阅。
(十二)防突队:
1、负责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的边掘边抽钻孔施工。
2、认真做好抽放钻孔的各种记录,收集钻孔资料。
3、抽放钻孔施工结束后,将抽放钻孔参数单送地测科、防突科。
(十三)采煤队(我矿暂无采面,后期有采煤队责任如下):
1、负责回采工作面高压注水及浅孔抽放等防突措施的实施执行。
2、采煤队技术人认真做好注水记录。
(十四)岩巷队:
1、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地质钻孔20m超前距。
2、掘进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地质科、开拓科。
3、协助钻探队施工地质钻孔,提供风、水、电、等打钻条件。
(十五)煤巷队:、负责煤巷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实施执行。
2、负责将现场施工钻孔,停电撤人、站岗及压风自救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地测科、生产科、防突科。
4、严格掌握施工进度明确防突措施5m超前距和预测钻孔2m超前距。
5、工作面必须吊挂“突出避灾线路图”、“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注水管理排版”,“预测预报管理牌”等防突管理牌版。
6、煤巷队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填写防突日报,报送防突科科长、总工程师审批,同时认真检查并填写防突煤巷工作面“六项专项汇报”记录。
三、有关要求
1、突出工作面施工前,防突科必须制定防突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否则不准开工。
2、突出区域施工的作业规程必须包括瓦斯地质资料、防突技术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安检科、由技术主管负责,施工前必须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贯彻已批准的防突措施,所用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突出预兆和预防突出安全措施及突出后的应变措施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突出区工作。
4、安检员、瓦检员负责每班进班队所分管工作面压风自救和防突风门溜子插板等防突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及时整改,问题未处理好前工作面停止作业。
5、矿总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专项检查,没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专题会议。
四、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矿目前生产实际情况,为搞好矿井安全建设,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和防突管理,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井正常施工,经我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订防突管理制度如下:
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建立防突专门机构。
2、制定各个岗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岗位责任制。、所有在突出煤层中开采的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技术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制度。
4、建立防突各项制度。
5、建立突出预测日报表、预测结果卡片填写、审批制度。
6、建立填写、审批、发放突出预测通知书(注明预测结果、允许掘进或回采进尺)制度。
7、建立定期召开突出头面突出情况分析会制度。
8、建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进风巷悬挂突出预测警示牌制度。
9、建立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制度。
二、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全矿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突安全第一责任者。
2、矿长负责全矿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3、矿长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矿长负责平衡全矿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列入矿财务,并组织实施。
5、发生煤瓦斯突出事故时,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三、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
1、对全矿煤层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3、负责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审查和审批。
5、负责全矿突出预测日报表和预测结果通知单的审批。
6、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突出矿井井下工作人员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
8、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
9、负责组织突出煤层采掘、通风设计、施工。
10、负责组织防突措施的执行和修改。、负责组织全矿井下防突设施的构筑。
四、副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对全矿煤层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3、负责全矿防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编制。
5、负责全矿突出预测日报表和预测结果通知单的审查和审批。
6、每周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
7、负责具体组织突出矿井井下工作人员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
8、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
9、负责具体组织突出煤层采掘、通风设计、施工。
10、负责具体组织防突措施的编制、修改和执行。
1、全面负责防突队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全面负责防突队人、财、物调配。
3、全面负责全矿采掘面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查、审批。
4、组织实施全矿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突出预测。
5、组织实施全矿突出煤层采掘面防突技术措施。
6、全面负责全矿反向风门的构筑和避难所、压风自救等防突设施的维护、检查。
7、全面负责全矿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实施工作。
8、全面负责全矿突出预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负责全矿防突工作年度工作总结、编写和上报。
六、防突主管工程师
1、协助总工程师对全矿的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全矿年、季、月防治突出的工作计划。
3、负责全矿突出煤层采掘面防突措施的制定、修改和检查。
4、负责制定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和责任制。、负责防突措施的审批。
6、负责全矿突出资料的积累、总结、分析,填写突出卡片。
7、负责全矿井下工人的防突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和上岗资格审核,培训内容包括:突出预测方法、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8、负责日常突出预测通知单和突出预测结果卡片的审批。
麒麟区大沟头煤矿 2013年6月1日
第4篇:原相煤矿防突岗位责任制()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矿井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审定年度防突措施计划,负责领导组织落实矿井的防突措施和计划。
3、应当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审定推行新的防突工艺、措施、技术,提高矿井综合防突水平。
6、负责组织领导突出的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防突安全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对矿井防突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助手,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防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防突技术规定等。
3、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的落实。
4、负责推进防突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防突工程质量检查
1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验收。
5、负责防突技术开发,技术革新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6、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生产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下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配合执行矿井的防突工作,保证不防突不生产,有突出危险不生产。
3、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总结安排工作,及时发现生产中防突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4、负责按照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做好采掘作业的防突工作。
5、负责领导贯彻有关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等的工作。
6、完成领导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防突的工作。
安全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命令和通知、决定等,对矿井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负责。
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和计划的审查、监督落实。
3、负责定期检查防突综合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协助召开防突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防突方面的安全问题,2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突出事故发生。
5、负责突出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机电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命令、决策、通知等。严格执行防突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矿的机电安全管理工作,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供电、主提升运输、供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协调解决机电专业的各类问题。
3、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使用,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符合要求,井下设备符合保安规程规定。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种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鉴定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
5、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设备大修计划、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参与矿井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技改工程计划制定及采区供电设计的审查,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电装备的现代化和自动化水平。
6、按时参加矿防突安全办公会、生产会,主持召开矿井停产检修、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主持对机电事故的分析处理,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决。
7、负责建立各类设备的入库验收和出库检查制度,保证设备、配件质量安全可靠。
通风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在矿长的领导下,领导全矿职工负责本
3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矿防突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矿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有关防突的方针、政策、指令、命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并制定有关的防突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抓好“一通三防”及瓦斯抽放工作,必须保证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4、负责组织编制防突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做好防突总结工作。
5、必须负责与地测部门、通风和防突专门机构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参与“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和有关防突的设计、措施的审查。
6、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7、制定防突质量达标计划,并定时组织检查,审阅防突报表。
8、确保监控设施的布臵计划,保证正常运行。
9、组织每月一次的月末防突工作总结会议,听取有关防突技术的工作汇报,对下月防突工作做出安排。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防突工作任务。
通风副总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在通风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防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对有关防突方针、政策、指令、命令、规程的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制定有关的防突计划和措施。
3、监督检查防突仪器维修及瓦斯监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防突设备购臵计划。定期检查防突各制度的执行情况。
4、掌握防突队伍的现状,配合培训中心搞好本系统防突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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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工作。
6、严格交接班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防突问题,并认真作好记录,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
7、参加防突设施验收,瓦斯抽放工程验收。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防突工作任务。
通防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贯彻落实执行防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抓好本科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和我矿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搞好防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矿井防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编制防突队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制定防突月、季、年工作计划。
3、及时落实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检查落实防突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组织参加规程、措施的编制和汇审工作。
6、根据矿井的生产现状及地质条件及时编制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根据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安全问题等及时组织修改与补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8、检查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防突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9、积极参加有关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工作,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10、积极参与有关安全技改项目的方案制定、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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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副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贯彻落实执行防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抓好本科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和我矿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搞好防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矿井防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通防科长组织编制防突队、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制定防突月、季、年工作计划。
3、协助通防科长及时落实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经常深入井下检查落实防突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组织参加防突规程、措施的编制和会审工作。
6、配合通防科长根据矿井的生产现状及地质条件及时编制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配合通防科长根据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安全问题等及时组织修改与补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8、检查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防突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9、积极参加有关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等工作,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10、积极参与有关安全技改项目的方案制定、落实等工作。
防突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编制防突
6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措施。
2、在业务上接受防突副科长领导,负责汇报技术工作。
3、负责防突各项技术业务工作,保证各种报表按时、准确的上报,各种制度、措施的出台。
4、负责协助矿井瓦斯地质图、压风自救系统图的填写、绘制、更换工作,保证及时有效。
5、按照生产变动情况,参加防突管路的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建造等技术指导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防突方面的各类隐患,并及时督促进行处理。
7、配合全科人员搞好其它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临时性工作。
安全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贯彻落实执行防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抓好本科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和我矿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搞好防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审定防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3、深入井下,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顶板、机运、防突的变化情况,并对查处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消除各种隐患,做好防患于未然。
4、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内容,抓好隐患处理,搞好安全活动。
5、牢牢掌握安全环节的时间性、区域性、及时性,搞好安全工作布局,处理好安全环节中的千变万化,加强监督监管力度,使安全工作有力的为生产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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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三大规程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7、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一切防突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科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积极配合科长抓好安全科的监督工作。
2、负责对井下的安全环境改善提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把安全技术措施付诸实施。
3、及进填报月终有关安全技术报表,做到准确无误。按时间、按要求逐项进行上报。
4、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和月终验收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填报隐患处理整改表。
5、经常深入井下监督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进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经常深入班组传达上级指令,贯彻落实安全精神。
7、经常性的在工作中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具体的技术指导,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
安全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对当班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必须随时检查隐患,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2、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及时排除当班各类隐患。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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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并及时报告。
5、做好班前安全布臵,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生产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全面做好本科范围内的各项防突管理工作。
2、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各作业场所的生产状况及存在的防突技术问题,并负责提出解决方案。
3、必须负责与防突机构和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4、负责防突各项措施、制度、施工图纸的会审的工作。
5、负责井下有关工程的测量管理工作,必须定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指令性的防突工作。
调度室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协助通防科做好本科范围内的各项防突管理工作。
2、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防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协助搞好队组与防突工作的环节调整。
4、监督各队对防突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奖罚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防突工作任务。
调度室值班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执行井下八小时工作制,对当班防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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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环节全面负责。
2、认真掌握当班中各岗位人员对防突的落实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当班所存在防突问题。
3、经常深入各工作面,查处隐患,搞好现场防突安全工作管理。
4、对当班发现的突出隐患,及时汇报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确保防突工作顺利进行。
5、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防突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对下班交接清楚。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防突工作任务。
机电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命令、决策、通知等。严格执行防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设备、电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贯彻执行。
3、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使用,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符合要求,井下设备符合保安规程规定。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种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鉴定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
5、负责组织本科机电安全大检查并参加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的问题及时处理。
6、负责机电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7、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台帐、卡片,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
8、建立各类设备的入库验收和出库检查制度,保证设备、配件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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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矿机电技术工作,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计划。
2、掌握设备备品,配件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搞好配件动态平衡,实行帐、物、卡、牌四对照,搞好大型设备的测试及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3、收集、整理备品配件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逐条落实,并督促改进,保证设备“四率”达到标准。
5、抓好机电设备的防爆工作和三大保护的装设、使用检查等工作。
6、制定防雷、防触电、防漏电电器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验与检查,对井上下保护接地系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编制、审定矿山机械设备的质量标准,贯彻执行有关技术规程与规定。
8、负责机械设备的更新、大修、报废、补充、计划的编制,全矿年、季、月度供电计划,检查与审核供电系统的各种保护,负责搞好机电技术培训工作。
劳资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全面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制定、完善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负责工资分配、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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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岗位的定岗、定编,员工变动等人事工作。
4、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申报、办理工作。
6、负责抓好是日常工作的安排、协调,搞好本科精神文明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供应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负责收集、整理、编制矿防突月材料计划。 2.负责防突设备仪器仪表及办公用品的及时供应。3.负责对有关防突工程材料进购、报废、出售等进行考核。
防突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负责本队的防突管理工作,是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3、负责本队各项指标的落实分解,及时掌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4、负责本队劳力组织工作。
5、负责本队工资、材料的核算工作。
6、深入现场,掌握环节,排查隐患,保证防突工作的顺利开展。
7、严格劳动纪律,严格交接班制度,搞好队组建设。
8、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时落实职工反映的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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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队副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当好队长的助手,及时向队长反映打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中出现的问题,不违章指挥。
4、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对所查出的质量上、安全上的问题及时解决。狠抓“三违”,检查职工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情况,督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跟班时协调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值班时协调组织好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遇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搞好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
7、在队长领导下,完成所分管的工作。
防突队技术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是本队安全技术第一责任者。
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各施工地点的地质变化及生产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或补充安全措施,组织职工全面、认真贯彻,并组织职工签字、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3、月初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规划、方案,对职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
4、协助队长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质量达标,认真查隐患,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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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三违”,检查职工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情况,督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队长组织抢救,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调查,参加事故追查会,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收集、整理、保管好各种资料、图纸,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防突班组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
2、配合防突队长搞好队组管理工作。
3、负责当班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4、认真组织好当班的防突工作,对当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5、配合队长完成每月的防突工作任务。
6、配合生产科室搞好环节调整,及时排除各类故障。
7、搞好当班劳动纪律及精神文明建设。
8、配合队长完成本队工资分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9、具体负责本队材料计划的制定,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工作。
防突预测工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防突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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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工作。
3、负责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工作。
4、负责按照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预测孔布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测方法的选择。
5、负责现场公布防突预测和效果检验数据,并保证真实可靠。
6、负责按照要求进行防突预测标记点的标注,保证醒目。
7、负责预测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工作。
8、严格现场交接班,做到任务交接清楚,现场情况交接清楚。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防突措施工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要求进行措施孔施工工作。
3、负责防突措施孔的施工和防突管路的敷设工作。
4、负责按照措施方案进行钻孔布臵,做到措施有效。
5、负责防突安全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保证达到要求。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措施孔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7、经常检查各种防突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汇报处理。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种任务。
实验室实验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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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学习防突知识、掌握突出预兆,学习防突安全方面的各种相关知识,确保防突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执行有关防突方面的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4、定期测定煤层瓦斯参数,整理实验数据。
5、定期进行实验室仪器仪表的维护、调校。
6、严格预测数据申报、审签,做好防突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
综采队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全面负责本队的防突安全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本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运输条件等,统一协调各班组正规作业和防突工作的协调配合,促进安全生产。
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加强维修,确保畅通。
4、监督本工作面(或区段)的防突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好班前会,对本队的入井人员进行相关防突知识培训。
6、负责监督本队的防突工作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实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防突工作任务。
掘进队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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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全面负责本队的防突安全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本掘进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运输条件等,统一协调各班组正规作业和防突工作的协调配合,促进安全生产。
3、掘进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加强维修,确保畅通。
4、监督本掘进面(或区段)的防突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好班前会,对本队的入井人员进行相关防突知识培训。
6、负责监督本队的防突工作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实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防突工作任务。
通风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突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
2、负责协调防突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3、负责井下防突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及防突规定要求进行构筑。
4、根据批准的贯通措施,做好贯通时和贯通后的供风、瓦检、风流调整、通风构筑工作。
5、组织全队职工认真贯彻学习防突知识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6、深入井下检查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防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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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2、认真学习防突知识、掌握突出预兆,学习防突安全方面的各种相关知识,确保防突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执行有关防突方面的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4、了解和掌握作业地点的水、火、瓦斯、煤尘、顶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根据工作面进度进行预测预报,防治突出事故的发生。
6、严格按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进行作业。
7、严格预测数据申报、审签,做好防突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
瓦斯检查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煤尘及“一通三防”设施、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情况。
3、必须熟悉矿井通风、防尘系统和所检查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安全监测、防灭火设施。
4、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方面的管理规定,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并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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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规定如实对各检查地点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并执行好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
6、当井下局部地点瓦斯浓度高于正常值但不超限时,应及时汇报处理;处理不完,不准离开现场。
7、及时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8、下井必须带全检查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等,并对仪器、仪表进行检查,严禁携带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下井。
9、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要求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浓度,杜绝误操作。
10、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需要测定有害气体的地点进行测定,杜绝假检、漏检现象。
11、同一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和间隔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12、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局部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的瓦斯,瓦斯浓度或停风时间超过规定时,停止探查,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制定专门措施,按规定进行探查、排放。在未处理前,负责监督执行好停电、撤人、设栅栏、设人警戒等安全工作,处理完以前,不准离开现场;并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
13、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臵符合规定,对于现场检查到的有害气体的浓度情况及注意事项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交待清楚。
14、采面人工放顶放炮、井下电焊等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措施执行。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现场的工作按规定及时汇报,制定专门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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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检查高冒地点、采面回风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执行,防止因误操作而导致缺氧、窒息、中毒甚至死亡。
16、严格遵守仪器的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因违反规定而使仪器损坏。
17、在井下行走、乘坐人行车或在工作地点检查等过程中,严格遵守提升运输有关规定,严禁违章行为。
放炮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瓦斯治理细则》,熟悉放炮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装配引药,屯炮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制度。
5、按照瓦斯治理要求,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措施。
6、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处理瞎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钻探工防突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及班组长交给的各项钻探施工任务,并保证钻孔工程质量,自觉遵守公司井有关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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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钻进过程中发现顶钻、喷钻、卡钻等现象时,要立即停止钻进,并切断电源,但不准停风、不准起钻。
4、在钻进过程中,如遇到钻杆丝扣脱落时,要立即停钻进行处理,防止接口之间长时间摩擦引燃钻孔瓦斯而发生火灾。
5、打完钻后应用水(或风)把孔内的残存煤粉、岩粉清洗干净。
6、对于打好的抽采钻孔要及时封孔连接,或将孔暂时堵死,避免大量瓦斯向巷道涌出而影响安全。
7、打钻地点做到文明生产,工具、钻具要摆放整齐,钻场附近的煤尘飞扬和堆积。
8、训练掌握所用钻机基本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爱护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9、负责打钻原始数据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汇报。
瓦斯抽采泵司机防突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按要求及时开泵停泵,做到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和现场交接班。
2、掌握瓦斯抽采泵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够正确操作瓦斯抽采泵,使抽采泵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经常检查瓦斯检定器及时更换检定器失效药品,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4、负责对泵站抽采参数(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等)进行定时测定,并认真填写记录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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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瓦斯抽采泵日常保养,定期检修设备和注油。
6、负责打扫泵站的环境卫生,保持泵站内设备清洁,使泵站作业环境符合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瓦斯抽采参数测试工防突岗位责任制
1、负责每周对单孔瓦斯浓度、压差、负压的测定工作,将测定结果及时填入原始记录本和记录牌。
2、对测定的瓦斯参数及时计算,填入抽采台账。
3、负责处理瓦斯管路积水和漏气。
4、负责监督抽采钻孔的封孔质量,做到及时封孔、及时连抽。
5、根据瓦斯浓度对单孔和支管进行调压抽采。
6、负责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口甩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抽采瓦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及时填写台账、报表和抽采系统图纸,并负责抽采仪表和有关器材的保管及维护校验。
8、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图纸,做到数据齐全准确。
9、经常向区队领导和技术员汇报抽采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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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 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1 生产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2 安全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2 机电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3 通风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3 通风副总防突岗位责任制...............................................................4 通防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5 防突副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6 防突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6 安全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7 安全科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8 安全员防突岗位责任制..................................................................8 生产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9 调度室防突岗位责任制..................................................................9 调度室值班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9 机电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0 机电技术员防突岗位责任制.........................................................11 劳资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1 供应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2 防突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2 防突队副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13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防突队技术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13 防突班组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4 防突预测工防突岗位责任制.........................................................14 防突措施工防突岗位责任制.........................................................15 实验室实验员防突岗位责任制......................................................15 综采队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6 掘进队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6 通风队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7 防突工岗位责任制........................................................................18 瓦斯检查员防突岗位责任制.........................................................18 放炮员防突岗位责任制................................................................20 钻探工防突岗位责任制...............................................................20 瓦斯抽采泵司机防突岗位责任制..................................................21 瓦斯抽采参数测试工防突岗位责任制...........................................22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防突岗位责任制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二0一四年
第5篇:煤矿防突培训教案
纳雍县中井煤矿
防突知识培训教案
纳雍县中井煤矿
2013年3月3日
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概念、分类及危害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3日
二、培训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三、授课人:杨长忠、岳春
四、培训内容: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概念、分类及危害
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概念、分类及危害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概念
煤矿在采掘过程中,在地应力和瓦斯(含二氧化碳)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叫做煤与瓦斯突出。它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一种形式。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其中,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特点是:
1、煤与瓦斯突出后,会喷出大量的瓦斯和煤尘,突出时间极短,一般持续几分钟或几秒钟。
2、破碎的煤(岩石)常常被抛出一定的距离。
3、突出后在煤(岩)体内,往往形成大小不同、形状不一的孔洞。
4、突出时,常常伴有猛烈响声和强大的动力效应。所谓动力效应,就是突出所形成的冲击波能破坏支架、推动矿车、移动巨石等的一种动力现象。
5、喷出的瓦斯量往往有几千立方米到几万甚至几百万立方米。
6、突出过程中,不但能顺风流向回风方向冲击,而且常常发生瓦斯逆流现象,即瓦斯流沿着通风相反方向流动。有的逆流很远,可达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冲击波能破坏通风系统,改变风流方向,造成通风混乱,不利于人员的撤退和救灾。
7、煤与瓦斯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开始不会立即爆炸,但在一定供氧条件下,遇火则能引起燃烧;待降到爆炸界限内,遇火源则会爆炸。因此,突出矿井的火源管理非常重要。
8、煤与瓦斯突出后,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二次、三次突出。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分类
煤与瓦斯突出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突出现象的力学特征分类,二是按突出强度分类。
按突出现象的力学特征分类
1、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
发生突出的主要因素是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联合作用,通常以地应力为主,瓦斯压力为辅。实现突出的基本能量是煤体内积蓄的高瓦斯能量。判断突出现象的基本特征是:
(1)突出的固体物具有气体搬运的特征。突出的煤有明显的分选性,由外向突出点的煤的颗粒度从粉末状到煤块逐渐增加(即先是煤粉,其后是细颗粒的煤,再后是粗颗粒的煤或煤块);煤(岩)被高瓦斯气流运至远处,随巷道而拐弯,煤炭堆积的坡度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2)突出的固体物具有被高压气体粉碎的特征。大量的极细的煤炭粉末是突出时煤炭被高压瓦斯膨胀粉碎的结果,有时突出固体物被捣固压实,需要用风镐或手镐来清理。
(3)突出时大量的瓦斯(有的煤矿是二氧化碳)喷出,有瓦斯逆流的现象。突出强度越大,瓦斯逆流越远,100t以下的突出一般为几十米;1000t以下的大型突出的瓦斯逆流达几百米、甚至达几千米;超过1000t的特大型突出瓦斯逆流可达千米至数千米以上,能严重破坏矿井通风系统。
(4)突出的孔洞口小内大,通常为梨形或倒瓶形状。突出中心线沿煤层倾斜方向向上延伸或与煤层倾向线成不大的夹角,一般长度为几米到几十米,有时可能看不到孔洞,主要是被突出时位移的煤或碎煤所充填。
2、煤突然压出并涌出大量瓦斯(简称压出)
发生与实现煤压出的主要因素是煤层受采动影响所产生的地应力,瓦斯压力和煤的自重力是次要因素。压出的基本特征是:
(1)压出的固体物按弹性能释放的方向堆积,即压出的煤炭堆积在原来的位置,或在煤的自重力的参与下稍有偏移;煤炭堆积坡度一般小于自然安息角。
(2)压出的煤为大小不同的碎块,杂乱无章;有时煤整体位移,向外鼓出。
(3)压出时往往出现楔形、缝形或袋形等形状的孔洞,口大肚小,外宽内窄,深度一般为几米,多数压出看不到孔洞。
(4)压出时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有时从煤层或岩石的裂缝喷出瓦斯(二氧化碳),一般没有瓦斯逆流现象。
(5)发生压出时的瓦斯(二氧化碳)压力可推走设备和折断支架。
3、煤突然倾出并涌出大量瓦斯(简称倾出)
发出倾出的主要因素是地应力,即结构松软、富含瓦斯、内聚力小的煤(岩),在较高的地应力的作用下,突然被破坏,失去平衡,为其能量的释放创造了条件。实现突然倾出的主要动力是失稳煤体的自重力。倾出的基本特征有:
(1)倾出的煤按重力方向堆积,即煤堆积在原来的位置的下方。煤堆积的坡度等于自然安息角。
(2)倾出的煤为大小不同的碎块,杂乱无章。
(3)倾出一般都有规则的孔洞,一般为舌形、梨形或袋形等口大内小的形状;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方向延伸,其倾角一般大于
45°,位于原集中应力带内,孔洞的深度一般为几米到数十米。
(4)倾出时有大量瓦斯(二氧化碳)涌出,但一般没有逆流现象。
按突出强度分类
突出强度是指每次发生突出现象所抛出的煤(岩)数量(一般以t为单位)和涌出的瓦斯(二氧化碳)量(以m³为单位)。由于在突出时,统计和计算瓦斯(二氧化碳)量比较困难,所以通常以煤(岩)数量作为划分突出强度的主要依据。
(1)小型突出:突出的煤(岩)数量小于100t。(2)中型突出:突出的煤(岩)数量为100~500t。(3)大型突出:突出的煤(岩)数量为500~1000t。(4)特大型突出:突出的煤(岩)数量大于1000t。
(三)煤与瓦斯的危害
1、矿井中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大量的煤岩固体物和瓦斯气体即以极快的速度喷出,巨大的冲击力会破坏井巷设施和装备。
2、冲出的煤岩会堆塞巷道、埋压人员和阻绝人员撤出。
3、煤与瓦斯突出会使通风系统遭到严重破坏,风流逆转,使众多人员窒息、死亡。
4、突出的瓦斯遇火还可能引发瓦斯爆炸燃烧,造成井毁人亡的特大灾害事故。
煤(岩)与瓦斯突出的规律、预兆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3日
二、培训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三、授课人:杨长忠、岳春
四、培训内容:煤(岩)与瓦斯突出的规律、预兆
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的规律、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一般都有一定的规律和预兆,了解和掌握突出的规律和预兆,能有效地预防和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律
1、煤层突出危险性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大而增大。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3、煤层突出危险性随煤厚增加而增大。
4、煤体破坏程度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5、采掘工作面应力集中区容易发生突出。
6、突出常发生于外力冲击作用下。
7、煤层突出危险区常呈条带状分布。
8、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突出危险性最大。
9、在煤与瓦斯突出之前大都出现预兆。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前一般都有征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1)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有声响。
(2)有煤炮声或闷雷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先单响后连响,最后巨响便发生突出。
(3)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现象,有支架断裂声。
2、无声预兆:
(1)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弹出,打钻时出现顶钻、夹钻、喷孔等现象。
(2)煤质变软,层理紊乱,疏松易碎,光泽暗淡。
(3)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3日
二、培训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三、授课人:杨长忠、岳春
四、培训内容: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五、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规定》要求,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中的“局部”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的“区域”相对应。其内容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险的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四项内容,通称为局部“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所包括的四项内容并非一定都要实施,但其中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是必须实施的。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主要任务。
(2)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的综合防突要求。
a、突出危险工作面的综合防突要求。
b、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的综合防突要求。(3)工作面预测的方法和指标。(4)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5)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6)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
2、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是针对经工作面预测尚有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的防突措施。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工作面防突措施不同于区域防突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内煤体丧失突出危险性,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
(1)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3)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4)工作面揭煤作业的综合防突措施。(5)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1)工作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内容。
(2)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3)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在执行了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和措施效果检验后,在正常情况下,工作面是安全可靠的。但由于形成突出的因素随机性很大,还有可能由于施工水平、一起误差、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责任心等一系列因素,发生误判。为此,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以避免意外发生的突出造成人员伤亡。安全防护措施可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在落煤时与工作面的接触时间,主要措施有远距离发爆等;二是突出后工作人员应有的一套完整的生命保证系统,主要有避难所、避难窗、隔离式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和急救袋等;三是突出后防止灾害扩大装置,主要有反向风门、挡栏等。
(1)采区避难所的设置和使用。(2)反向风门的设置和使用。(3)防护挡栏的安设。(4)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的设置和使用。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3日
二、培训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三、授课人:杨长忠、岳春
四、培训内容: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五、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规定》要求,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作用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采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工作面应用。因此,《防突规定》规定,防突工作应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包括区域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四项内容,通称为区域“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所包括的四项内容并非一定都要实施,但其中区域验证是必须实施的。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防突规定》要求,突出煤层都要进行区域预测。原《防突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地质勘探、建井中应进行区域预测,但《防突规定》则是突出煤层才要求进行区域预测,而把地质勘探期间及建井前进行的“区域预测”称作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域预测,都属于预测的范畴,但他们预测所依据的资料不同,对于机构、人员的要求不同,其结果的知道意义也不同,因而《防突规定》分别给他们赋予了不同的内容和作用。
(一)区域预测的阶段划分级范围划定 (1)区域预测的阶段划分。(2)区域预测的范围划定。
(二)开拓前区域预测
(1)开拓前区域预测的做法和作用
(2)开拓前区域预测划分的不同区域及建井前评估的有无突出危险的煤层在开拓、开采中的防突要求。
(三)开拓后区域预测
(1)开拓后区域预测的做法和作用。
(2)开拓后区域预测划分的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煤层在开采中的防突要求。
(四)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 (1)区域预测方法的提出。
(2)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的基本做法、步骤和基本要求。
2、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的作用范围很大。一方面能使作业人员在远离突出危险煤层的更安全的地点进行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另一方面,当采掘工作面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作用范围内施工时,由于有效作用范围足够大,即使周围煤层出现了瓦斯压力和地应力非常大、煤体破坏严重的异常情况,也不足以突破措施范围内的煤层;即使措施施工的控制范围出现了一定偏差,或采掘工程的位置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仍然能够保证工作面到突出危险区煤层之间有足够的间隔。
就目前的技术状况看,区域防突措施只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大类。其他的,如煤层注水等可归类于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一)开采保护层 (1)开采保护层的方式。
(2)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3)选择保护层应当遵循的原则。(4)实施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的要求。(5)保护层保护范围的确定。
(二)预抽煤层瓦斯
目前,能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只有开采保护层和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对于突出危险区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且应对每个预抽区域都要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其他的措施可以归入这两类区域措施。
(1)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及其基本条件和要求。(2)对预抽煤层瓦斯钻孔的一般性要求。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防突规定》规定,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
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也称为保护效果。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顶底板位移量及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也可以结合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等辅助指标。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的效果检验
(1)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指标。
(2)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有效和无效区域的判定。
(3)采用直接测定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要求。(4)采用直接测定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4、区域验证
区域验证针对一个特定的区域进行。这个特定的区域是指一次进行的区域预测所划分出的每一个无突出危险区,或是单独实施措施效果检验证实达到区域防突效果的区域,在每个特定区域内的煤层能够相同并连成一片。
应该进行区域验证的情形和区域验证结果的处理。人员培训签名:
第6篇: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贵州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松煤矿
防突管理规定
赫章县财神镇青松煤矿
二O一三年三月
目 录
青松煤矿防突管理制度...................................1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4 钻孔施工验收制度......................................10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5 防灭火管理制度........................................18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21 爆破作业管理规定......................................22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及................................24 防尘设施管理规定......................................26 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28 瓦斯排放制度..........................................29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31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2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33 通风例会及管理规定....................................34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34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6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8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41 青松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以及我矿提出的“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的十六字要求,切实加强青松煤矿瓦斯突出预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地质部门在提供报告书的同时,要提供瓦斯地质资料,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施工单位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措施,报处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有突出危险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进行报批。无措施严禁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100元。
4、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量及解吸指标法组合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5、开采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煤层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又未发现其他突出预兆时,则留不少于5m的预测超前距掘进作业。掘进工作面进尺超过预留措施超前距和效检超前距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6、预测钻孔、超前钻孔及效果检验钻孔要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钻孔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重新补打,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孔,罚打钻工50元/孔。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8、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班组长各罚款50元。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10、施工单位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50元。
11、预测效检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施工单位及防突组,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效检人员罚款50元。
12、施工单位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人员进行补孔或掘进。
13、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单位必须在采掘位臵用红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负责人罚款50元。
14、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超标的,效检员和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副总汇报,根据补充防突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各指标不超后方可施工作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5、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现象或监控探头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停止打钻,由施工钻孔人员、瓦检员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16、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7、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验孔人员必须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臵、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否则对专职验孔人员罚款50元。
18、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抽放队跟班队长、瓦检员、验孔人员验收签字;当班瓦检员、验孔人员签字必须是在其工作时间内真实数据,接班时必须交清说明,否则造成记录不清的每次罚款50元;抽放队跟班负责人及时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次。
19、如果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执行所制定的防突措施时,抽放队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20、通风科是压风自救系统的主管部门;压风管路及自救装臵的运输、安装、维护、回收等工作由通风科负责。
21、施工地点应安装而未安装压风自救的,对通风科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50元。
22、造成压风管无风,对通风科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50元。
23、跟班负责人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压风自救并汇报处调度室,否则对跟班负责人罚款20元。
24、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设施灵敏可靠及清洁卫生,压风自救因管理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个。
25、压风自救未按规定数量安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缺一个对责任人罚款30元/个。
26、压风自救系统所包括的管道、自救装臵等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专账。
27、破坏或偷盗压风自救系统设施的,除原价赔偿,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个。
28、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罚款50元/人。
29、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要求建造防突风门,并设臵防逆风装臵,否则对施工单位主管人员罚款100元。
30、钻孔设计不防突符合设计及《防突细则》要求的,各业务部门不予审批,并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50元。
31、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50元。
32、打钻地点必须配备至少2个灭火器,并接装消防管路,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抽放工程,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3、因运输而损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追查,从严处理。
4、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打钻、封孔,保证钻孔的角度、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孔。封孔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罚责任人100元/孔。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对打钻和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对当班负责罚款5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施工单位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100元。
9、施工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编制配件计划,送达供应部门,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供应部门罚款500元。
10、对因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而影响抽放效果的,每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100元。
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责任司机罚款100元。
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值班队长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15、煤巷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不得少于两个钻场同时抽放,同时抽放的钻孔数量不得少于12个。每少一个钻孔对施工单位每孔每天罚款100元;对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
16、泵站抽放瓦斯纯流量平均值不得低于1 m/min,抽放浓度平均不得低于10%。否则,抽放瓦斯纯流量每降低0.1m/min,罚施工单位500元,抽放浓度每降低2%,罚施工单位1000元。
17、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出现两次者,重罚500元。
18、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罚责任人50元。
19、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0元,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测试工罚50元/次。
20、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罚责任人300元。
21、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的罚款。
22、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
23、施工抽放瓦斯钻孔时,必须严格按该孔设计的开口位臵、水平角、倾角进行施工,如果水平角或倾角误差超过2度时,则对施工负责人每孔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主管打钻的副队长每孔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每孔罚款200元。
24、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由施工单位设计,防突部门审批,施工单位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每个钻场罚款500元,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对施工单位每个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25、抽放钻场内除抽放队及检查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准存放物料,钻场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卫生不合格的对施工单位一处罚50元。
26、公司供应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抽放所需设备及时到位,否则,影响瓦斯抽放每天对供应部门罚款500元。
27、需要安装抽放泵站或工作面抽放管路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每推迟一天,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28、泵站或工作面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防突组、安检科、施工单位、抽放队、通风科及其它涉及问题的有关科队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与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并办理有关手续。组织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的问题(如管路漏气、巷道挤压管路等),安装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推迟一班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50元。
29、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为了防止管路及附件丢失,施工单位要与抽放队办理相关手续。
30、泵站及抽放管路交与施工单位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管路的维护工作。泵站或抽放管路出现故障,施工单位必须当班处理,不得无故推延至下班,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对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50元。对各种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单位除按原制度加倍处罚外,并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管路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
31、因巷道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每班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对施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因挤压管路造成管路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7 500元,对队长罚100元。
32、蓄意损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33.对下列抽放工程验收各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抽放管路的敷设要平直,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现象,以减少压力损失,不平点(低洼处)要安装放水装臵。
(2)管路敷设吊挂高度,离地不得小于0.3m。(3)管路的末端要有挡板,并密封严实,避免漏气。(4)抽放主管路的软管处,须加以保护,避免管路落地。(5)除尘器的安装位臵合适,前后5m不得有弯角。
(6)放水器的安装要便于放水,不能安装在排水不畅的地点。(7)抽放管路的漏气实验,压力要大于0.8个大气压。(8)管路的连接不得缺少镙丝。
(9)抽放泵站设备要严格按照布臵示意图进行安装。
(10)抽放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的安全装臵。
(11)泵房内供水、供电、通讯设备要齐全,并要安装瓦斯、负压、温度的监测装臵。
(12)钻场的施工规格必须符合3.0m(深)×2.0m(高)的要求。(13)钻场内不得留有浮煤,架棚间距为0.5m,顶板及各帮的密闭要严实、平整。
(14)抽放钻场出口处要保持畅通,不得出现皮带、风筒及其它物件封堵出口。
8(15)钻孔施工完毕后,在未拔杆前,现场施工人员通知抽放队值班人员或抽探小组人员到现场验收钻孔深度、角度。
(16)各抽放钻孔的施工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角度(方位角、倾角)误差不得超过2°。
(17)抽放钻孔的成孔率要保证100%。孔口处避免变形。拔出钻杆后,要清净孔内浮煤。
(18)确保封孔质量,避免孔口及软管连接处漏气,孔口要用黄泥封填严实。
(19)抽放硐室施工高度3m、下宽3.5m。
(20)硐室地面要有排水通道,防止硐室内积水。(21)硐室内保证正常通风。
(22)硐室的拱顶、墙壁、地面要硬化平整。(23)集流器上要留有能安装压力表的测压口。
(24)孔板流量器的测压口,不能出现出气不畅或气孔堵塞现象。(25)抽放泵由机电科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34、瓦斯抽放管路由机电科统一负责建账管理,新增管路包括井下回收上来的管路统一存放于设备库,设备库应建立专账管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5、抽放管路的领用、加工、安装、改造、集中回收等工作由机电科安排实施,否则对主管人员罚款200元。
36、抽放管路的出库必须有抽放队、机电科领导签字,方可发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追回管道。
37、抽放管路及螺丝、螺母的回收率按矿规定进行考核(管道100%、螺丝螺母70%),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由责任单位原价承担。抽放管路不得
9 丢失,谁丢失按价值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39、抽放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处理。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40、私自偷盗、破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一、具体规定
(一)钻孔施工验收
钻孔验收暂由施工单位、技术科、通风科、安检科共同验收,并且以钻孔设计作为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施工单位、技术科、通风科、安检科验收人员在钻孔施工验收单上予以签字,签字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煤岩情况以及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钻孔施工单位每小班向调度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调度室要建立台帐。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矿调度室等=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封孔验收
抽采孔和测压孔等封孔由施工单位、技术科、通风科、安检科验收人员共同现场跟班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封孔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钻孔施工验收单、封孔验收单每小班上井后,及时上交防突组存档,以备上级检查使用。
(四)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要把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地面台帐一
10 并报防突部门,由防突组安排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措施、设计和调度台帐等进行校对,并审核验收其准确性,核对无误后由防突组及其它部门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责令重新施工。
二、以下情况不予验收
(一)施工现场未悬挂钻孔施工牌板、未悬挂孔号牌施工的,施工后未悬挂孔号牌或编号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
(二)未经技术科、通风科、安检科验收人员验收,或技术科、通风科、安检科验收人员不在现场,施工单位自行开钻、起钻的。
(三)施工现场无度量工具的,当班钻孔不予验收。
(四)不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封孔的;封孔后进行合茬抽放漏气或顺层钻孔未进行临时封堵的。
(五)无特殊情况,孔位、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等任一项超过以下规定的:孔位标定超过±50mm,倾角超过±5°,方位角超过±1°,钻孔深度小于设计深度的。
(六)封孔长度不符合要求:岩孔封孔长度不小于4m,煤孔不小于6m。
三、其它规定
(一)钻孔施工现场内必须在距钻孔1m左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措施规定或设计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备有相应的度量工具(皮尺、坡度规、线绳等),在现场进行放线作业;在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各类钻孔施工牌板;在煤层中开孔的,必须安设好孔口及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防尘喷雾;钻孔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疏水工作,否则不准施工。施工单位不按规程操作,每违反一项规定
11 每次罚款500元。
(三)在钻进过程中,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稳钻,且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以设计或措施规定为准。同时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全孔不予验收。并罚款500元。
(四)采煤工作面防(消)突孔、抽采钻孔(顺层孔、走向孔、顶板孔、穿层孔、高(低)抽巷穿层孔)钻孔施工后,每小班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将散落的煤屑清理好或用编织袋装好,并堆放整齐。煤屑未及时清理,当班施工好的所有钻孔不予验收。并罚款500元。
(五)若在动态检查或抽样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开孔施工的,全孔不予验收,并责令重新按规定开孔施工钻孔。并罚款500元。
(六)在防(消)突孔、地质孔、测压孔、抽采孔等钻孔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以及出现的动力现象,并由当班技术员或班组长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防突部等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及时汇报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
(七)对于钻杆断在钻孔内不能取出的,应现场做好标志,并在地面建立台帐,移交相关单位。未建立台帐,且未汇报的罚款200元。
(八)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参数,在现场标定施工位臵,用标记牌做好孔号标记。每个钻孔开工前均要先在开孔位臵捣窝,防止钻孔施工偏差。打钻过程中监管人员必须全程监督施工。
(九)因迎头煤层变化,按照钻孔参数施工的钻孔可能出现达不到设计要求深度的情况。此时,若该钻孔若作为有效防突措施孔,且孔深与设
12 计要求超过2米误差时,则必须由防突部重新确定最大允许进尺距离,但必须留有防突措施规定的措施孔超前距;若不作为有效防突措施孔时,则必须重新施工新的措施孔。
(十)施工中因见顶、见底或见断层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根据迎头煤层变化情况对钻孔倾度进行试调整,试调整钻孔倾角时必须向公司调度室和防突部门汇报,调度室和防突部要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公司工程科、防突部门、施工单位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确定钻孔参数变更情况。
(十一)迎头煤层赋存发生变化,煤厚变化超过500mm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熟悉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验收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对照施工参数和有关要求逐孔验收,随时掌握见顶、见底或见断层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其深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并责其重新施工。安检科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钻孔施工质量进行督查,有权对不按要求施工的责任单位、人员根据情节给予100—500元处罚。
(十三)每个钻孔的施工参数及实际数据,由钻孔施工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如实记录(钻孔验收单附后),绝不允许有缺项内容和随意涂改。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移交保卫科,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在施工钻孔遇到断层或地质构造带时,钻孔施工人员必须高度警惕,认真观察钻孔随时出现的情况,如:喷孔、出水等,都要暂停打钻工作。若钻孔喷孔,可待回风流瓦斯浓度稀释到不超过0.8%时,再继续打钻工作;若出水或水量较大时,必须停止打钻,严禁拔出钻杆,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待采取安全措施后,再考虑继续安全施工。严禁在地质构造带附近盲目施工,避免误导地下水,出现水灾事故。
13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参照《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的管理、使用与配备
1、自救器由通风科负责技术管理,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矿灯房负责维修,并对自救器编号,负责保管和发放。
2、每一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
3、自救器数量应根据井下实际人员数量确定,并应有20%的备用量。
二、自救器的检查与维护
1、化学氧自救器的有效期,库存为5年,使用为3年,过期的自救器必须及时更换,确保自救器100%完好。
2、维修工及发放自救器的人员,要经常检查自救器的外观完好情况,并保持自救器的整洁卫生。维修工每季度进行一次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并建立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于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
3、凡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不准重复使用。
三、其它:
1、自救器只允许在矿井一旦发生灾变时使用,非灾变情况,严禁随便打开使用。
2、自救器是下井人员的应急安全仪器,佩带者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严禁敲打、碰撞、划伤和拉扯封条。对丢失、随意打开自救器造成自救器报废,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由发放人员出据证明,统一汇总到通风科,14 由通风科进行罚款。
3、自救器使用的培训工作,由安检科负责;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传感器的安装
1、各种传感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设臵。
掘进(煤巷、半煤岩巷)工作面瓦斯探头布臵如图一所示,探头悬挂在风筒异侧,距顶棚梁不得大于300mm,距帮不得小于200mm,距正头煤(岩)不得大于5m;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瓦斯探头。
采煤工作面,瓦斯探头布臵如图二所示,探头悬挂距顶棚不得大于300mm,距上帮棚腿不得小于200mm,距上拐头不得大于10m;U形通风方式
15 在上隅角设臵瓦斯探头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瓦斯探头。
2、在掘进巷中若有风筒时,如果有一趟风筒,探头悬挂在风筒异侧,如果有二趟风筒,探头悬挂在正中间,误差不能超过100mm,不能挂在风筒出口前。
3、按规定需安装监测装臵的地点,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三天提出《监测装臵使用申请》,经通风科、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安装。通风科在接到安装通知3天内,按照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将监测装臵移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签字。
4、施工单位负责写停电措施,馈电内部电源及断电接点的连接,监测部门负责安装调试传感器,并把断电接点送到馈电开关处。
施工单位每班应将各采掘工作面传感器及时移到所规定的位臵,如发现传感器不到位、悬挂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次。监测线长度不够,施工单位要及时通知监测部门续线。否则,因监测线长度不足导致无
16 法移动传感器的,罚施工单位100元/次。
二、传感器的调试
5、通风科每十天要对工作面的瓦斯探头的报警、断电情况进行试验,并把试验结果备案。对发现瓦斯传感器达到断电浓度不能断电的采、掘工作面,要立即停产进行处理,处理能断电后,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
6、每班由瓦检员负责将探头和光学瓦斯检定仪进行校对,若二者误差超过允许误差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通风科汇报,调度室通知通风科在八个小时内处理好,每超过一个小时未处理者,加罚监测队50~100元,瓦检员未校对者,一次罚瓦检员50元,瓦检员校对误差超过允许误差未向矿调度室汇报,因探头不准确出现报警、断电时加罚瓦检员5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7、在规定的断电试验时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强行生产的施工队罚款100元。当班电工、瓦检员、安检员、不配合监测工进行断电试验,每次罚款50元。
8、监测队进行断电试验时,必须充分做好人员和设备的准备,尽量减少影响生产时间,每次试验不超过半小时,凡工作不到位而影响生产时间,每超过10分钟罚相关责任人50元。
三、断电控制管理
9、每一工作地点的《瓦斯超限断电方案》,必须由机电科制定,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由通风科严格按断电方案执行。安装结束后,由安检科组织上述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机电科必须经常对施工单位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任何单位不能私自改变《瓦斯超限断电方案》供电系统内的任何设备,若发现私自改变《瓦斯超限断电方案》供电系统内的任何设备,每次罚款200元。
四、监测设施的管理
11、安装在井下的所有分站、传感器、断电器及监测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加倍罚款。
12、施工地点放炮时,班组长、瓦检员要及时在放炮前将传感器移到安全位臵,以防放炮崩坏传感器,放炮后要及时将其恢复正确位臵,否则按其损坏元件价格的两倍对施工队给予罚款。
13、发现一次弄断监测电缆,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次;因洒水或移动传感器人为引起传感器报警或误报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
14、凡发现人为甩掉断电控制等安全保护装臵,一律按破坏安全生产的行为予以严惩重罚。
18.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各有关单位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测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调度室、通风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9.监测装臵在井下运行六个月以上应按计划进行升井检修,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防灭火管理制度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的设臵符合《规程》第216条之规定。
3、加强防灭火系统的管理,建全井上、下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系统,18 确保消防系统可靠,水源充足,供水正常。
4、井上、下设臵的消防器材库,库内消防器材品种齐全,数量符合规定,井上、下有关硐室、井巷防灭火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安装地点、位臵、数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时,对有关单位罚款50元/处。
5、《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中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6、所有煤巷掘进巷道必须清除浮煤,风筒和电缆要分侧悬挂,消防管路设施齐全。
7、皮带运输机头附近禁止堆积可燃物,机头前后各5米,用不燃性支架支护,并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司机应经常清理机头前后5米内巷道周壁和电器上的浮煤。
8、井下和峒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箱)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箱)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峒室内。
9、采区设计中,必须有综合以及专项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10、严格井口验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品下井,井口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消灭电器火源。
12、放炮认真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及其它有关放炮管理的具体规定,杜绝放炮火源。
13、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火区管理。
1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施工单位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并报公司备案,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15、各单位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防灭火设施要加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凡发现故意破坏或盗窃防火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6、每季由矿长组织施工单位、矿山救护队、通风、机电、安检、调度等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等其它防灭火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7、对职工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知识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预防火灾,直接灭火及使用各种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方法,提高防火、救灾技术素质。
18、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规范》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防灭火安全措施进行作业施工,否则严肃查处,对造成灾害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防灭火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分管领导200元、责任区(队)500元。
(1)、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的;
(2)、未按规定设臵井上、下消防材料或消防材料存放的种类和数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井下作业场所存放易燃物(汽油、油漆)的或将剩余油漆泼洒在巷道中的;
(4)、发生与小煤矿或老巷贯通,未及时进行永久封闭的。20、回采结束的采区、工作面和废弃的巷道未按规定时间建立永久密
20 闭的,罚责任区(队)100元,责任区(队)长200元。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矿长、总工、爆破工、施工队负责人、通风区区长、生产技术部、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施工单位相关领导和特殊工种等人员下井时随身携带。
二、使用地点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臵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
三、使用时间
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
四、发放 由矿灯房发放。
五、使用管理:
1、维修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
2、仪器在发放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问题时必须更换,领仪器人员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罚款1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
3、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800元的赔款,丢失者赔款800元。
4、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否则给予50~100元罚款。
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一、装药、连线与警戒:
1、装药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
①、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②、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区等情况。
2、采煤工作面每次装三组,每组放炮(三个炮)后,要求瓦检员、放炮员、当班班长要对爆破地点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接着放其他组炮,3、每个炮眼装药量要按《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炮眼底部必须装座底泥,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当班班长协助爆破工(放炮员)进行,在所有雷管脚线连好后,才能连母线。爆破母线连接脚
22 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如发现一个工作面用两个放炮器或两把钥匙,对当班班长、放炮员各罚500元。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6、爆破前,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体相接触,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雷管脚线不扭结或系在铁质物体上,对放炮员罚款50元/个。
7、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8、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9、爆破前,当班班长必须亲自布臵专人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臵警戒牌、或拉线,当班班长未通知解除警戒的,警戒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放炮
1、放炮员在拿到放炮牌、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1)吹三声哨子,警戒人员必须回三声哨。(2)看还有无滞留人员。(3)再停5秒,方可起爆。
2、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当班班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一炮三泥”制度。
4、不具备放炮条件或在无措施的情况下放炮,对放炮员罚款200元。
5、配备两个放炮员的作业地点,放炮员一人连线,另一个看放炮器的,罚放炮员各300元。放炮员未放完炮就升井,一次罚款500元。
23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及 “一炮三检”制度的几项具体规定
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三人连锁放炮”中的三人是指放炮员、瓦检员和施工单位的当班班长。
2、放炮员放炮牌,瓦检员持准放牌,当班班长持生产牌。
3、三人连锁放炮的操作程是:放炮前,放炮员将放炮牌交给施工单位的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接到放炮牌后,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经检查无误后派人设好警戒后,才能将自已携带的生产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工作面及其附近无不安全隐患后,将自已携带的准放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当班班长必须共同巡查放炮地点,若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符合《规程》规定,爆破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顶板与支护情况完好,三牌各归原主,否则,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好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完成一个“三人联锁放炮”循环,不按规定操作罚款200元/次。
4、生产牌、放炮牌、准放牌,由施工单位统一订做,一套三枚,分别发给各有关单位的放炮员、瓦检员和当班班长保管使用,没有统一订牌或不使用的,罚200元并限期整改。
5、放炮牌只能在规定的三人之间进行,严禁他人代替,否则给予代替者和被代替者各50元罚款。
6、换一次牌只能放一次炮,严禁换一次牌连续多次放炮。
7、要严禁按照“三人连锁放炮”程序进行操作,对违犯程序者,给责任人以50~100元罚款。
8、换牌结束后,三人都必须在瓦检员携带的记录本上签名备查。否则发现一次不签名给责任人50元罚款。签字工作必须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且必须签字手续完整后,放炮员才能发口哨放炮。
二、“一炮三检”制度
1、“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由瓦检员员检查瓦斯等情况。
2、装药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放炮地点情况符合“十不装药”的规定,且与装药无关人员都撤到警戒线以外,才准装药。
3、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放炮地点符合“十不放炮”的规定,且瓦检员、放炮员、当班班长等人员都撤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才准发出放炮信号,进行放炮,否则报告跟班矿长或班长及时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放炮。
4、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当班班长必须巡视放炮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残爆等情况,如果符合《规程》要求,则本次放炮工作结束。否则,必须立即立处理。
三、其它规定:
1、放炮员必须严格依照作业规程编制的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装药和放炮。
2、放炮员必须携带放炮牌、放炮操作资格证、放炮器钥匙。
3、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包庇放炮违章,各罚款200元。
4、违章指挥放炮者,逼迫违章放炮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5、安检科、通风科监督落实“三人连锁放炮”及“一炮三检”执行情
25 况,发现违犯者重罚。
防尘设施管理规定
1、煤尘冲洗清扫的责任范围: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地点及所在运输线的煤尘冲刷清扫工作。
2、各采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喷雾装臵由所在的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管理。
3、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移交办法按照“一通三防”设施的安装移交办法规定执行。
4、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防尘管路,少一处罚机电队200元。
5、定期冲刷煤尘,要求轨道运输大巷每月一次,采掘巷道每周二次;地面所有煤流系统每周一次。不冲刷煤尘的每次罚通风队200元。
6、隔爆水棚在冲刷巷道时,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罚施工单位20元/个。
7、对岩巷、煤巷掘进面放炮时不进行湿式打眼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8、防尘和隔爆设施必须按规定设臵和迁移,否则对通风队罚款100元。
9、净化水幕不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的,对通风队罚款50元/处。
10、发现喷头角度不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11、用敲打防尘管当信号,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
12、损坏防尘隔爆设施,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属工作不慎造成的,又及时处理和汇报通风队的,可减半罚款。
13、隔爆水棚水质不符合要求,对通风部门罚款100元/处。
14、隔爆水袋无水或乱扔乱放,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处。
15、隔爆水棚未安装说明牌或内容不清晰、内容与实 际不符,对通风区罚款50元/项。
16、水幕或喷雾控制阀门无手把,对责任单位罚款 20元/个;控制阀门不在行人侧,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
17、对防尘设施的管理,施工单位按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
18、综合防尘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责任区(队)500元、责任区(队)长100元。
(1)、放炮作业地点不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的;
(2)、采煤机、掘进机不使用内外喷雾或外喷雾不能覆盖滚筒的;(3)、综采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设架间喷雾或未按规定在移架放顶煤时喷雾;
(4)、未按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净化水幕不能封闭区断面的;(5)、井下个转载点、装载点或卸载点未设洒水喷雾装臵的;(6)、未按规定设臵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数量、水量不足的;(7)、隔爆水袋吊挂安装不符合规定的。
19、煤仓上、下口必须有消防器材、配备隔绝式自救器和完善的消防管路,主要皮带巷消防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隔50m设臵不小于Φ25mm的三通阀门,煤仓上、下口附近必须设臵有不小于Φ50mm的三通阀门,阀门上接好Φ50mm消防软管,软管长度能够覆盖煤仓口。
20、巷道未按规定设臵防尘管路和三通、阀门或未定期冲刷巷道造成煤尘堆积超规定的,罚责任区(队)200元、责任区(队)长100元。
21、未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分析、化验及SiO2 分级的,或采、掘工作
27 面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罚责任区(队)200元、责任区(队)长50元。
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
1、井下无计划停电,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该掘进工作面的跟班矿长、瓦检员和安检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到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切断向停风巷道供电的一切动力、信号、照明等电源,巷道口设臵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查明停电原因,按《规程》及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复电工作。
3、井下停风巷道复电时,首先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停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不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都不大于0.5%时,可直接开动局扇,恢复该巷道的供电供风,恢复生产。
4、如果停风巷道瓦斯浓度大于0.8%而小于3%时,该巷道的瓦检员应立即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汇报。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指挥本巷道的瓦检员负责就地排放。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都不大于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并控制向巷道的送入风量进行排放,原则是保证巷道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排放时如果保证不了汇合处瓦斯浓度小于0.8%时,回风系统还必须停电、撤人、设臵警戒。排放结束后,由瓦检员、安检员及跟班负责人一同检查,确定该巷瓦斯浓度小于0.8%,并且稳定30
28 分钟,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恢复供电与生产。
5、如果停风巷道瓦斯积聚,浓度大于3%时,通风科必须按照规定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排放。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及复电工作还必须满足本《规定》的3、4、5三条之要求处理瓦斯后方可复电,恢复工作。
7、凡井下发生瓦斯积聚,需要进行瓦斯排放工作时,矿相关科室必须派专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排放瓦斯。
瓦斯排放制度
1、严格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局扇正常运转,凡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聚积排放瓦斯的,安检科必须认真组织追查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和100元。
2、对于有计划停电停风,有关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作好计划报矿调度室批准,并提前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无报批停电停风计划和审批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不得停电停风,否则,安检科对责任人加重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处理。
3、所有的瓦斯排放都必须编制严密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包括:
①、计算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在排放风流和全负压风流汇合处设检测仪,确保瓦斯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8%、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29 ②、确定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和方向,明确断电撤人范围,警戒点设臵,绘制排放瓦斯区域完善的通风系统图,并在图上明确标明排放瓦斯时风流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位臵、电器设备及电话位臵、瓦斯检测仪位臵及警戒位臵等,做到文图齐全。
③、明确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及停送电负责人,严格按程序停送电。④、制定排放前后及排放过程中的瓦斯检查、联络、防火、防爆及其它安全措施。
⑤、确定排放瓦斯人员组成及职责。
⑥、明确排放瓦斯措施的送达单位,措施审批后要及时送达。
4、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
①、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采掘工作面由通风队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排放。
②、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途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面,排放瓦斯措施由安检等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并由总工签字批准,报安检科、通风队等有关科室。排放瓦斯由带班矿长现场统一指挥,救护队负责具体排放工作。
③、启封盲巷密闭、贯通已封闭的停工区、火区、或瓦斯浓度超过3%巷道,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队报上级部门批准。排放瓦斯由通风队负责人现场统一指挥、救护队负责具体排放。
④、批准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队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
⑤、安检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安检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
30 责成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⑥、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排放措施,并签字。
5、通风科必须建立排放瓦斯记录,瓦斯排放完毕,所有参加排放的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签名,措施由通风科收回、保管、备查。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通风队每月必须根据巡回检查路线确定瓦检员交接班地点,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地点必须在所负责的采掘工作面区域内进行,不准脱离现场。
2、瓦检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当班的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以电话形式向通风调度进行双人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反向调度”,交接班瓦检员在瓦检手册上双方签名。如果现场电话不通,可在就近的机电硐室内进行,但必须向通风调度说明情况。瓦检员不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发现一次对交接班瓦检员各罚款100元。
3、瓦检员必须保证正点交接,交班瓦检员正点以前离岗、接班瓦检员正点不到岗造成交接中断,对接班人员罚款100元。
4、通风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要及时向井下实行“反向调度”,确实保证瓦检员真实地现场交接,并要认真填写瓦检员现场交接班记录。瓦检员交班人、接班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及备注等要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徇私舞敝,否则,要追究调度员责任,每次对调度员罚款50元。
5、瓦检员进行现场交接班时,交班瓦检员必须交待本班的安全情况,气体浓度及遗留问题,接班瓦检员履行签字手续。
6、安检科、通风科和技术科等部门要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不
31 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的,按矿上有关规定及制度处罚。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通风科指定具有一定业务技术水平的人员编制瓦斯日报表,及时报通风科。通风科汇总上报、回收、保管通风瓦斯日报表,并永久存放。
2、编制人员由瓦斯汇报记录中选取各地点最大CH
4、C0
2、CO浓度编入瓦斯日报表,从通风调度记录中选取较为重大的“一通三防”问题,编入通风调度瓦斯日报表。
3、瓦斯报表编制好后,由通风队长审查地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重点调度内容是否准确,通风科负责送总工程师、矿长(或分管经理)签阅,并将领导签阅后的报表收回备查,瓦斯报表按月及时合订成册,存档备查。
4、瓦斯日报表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编制报表,不清楚地方及时向通风负责人、队长请示,严禁出现错误,否则,出现一处罚款50元。
5、瓦斯日报必须及时报送,每天上午8:00以前必须将瓦斯日报送达,审批结束,不准空报或迟报。
6、矿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批示的瓦斯日报意见,定时装订成册。
7、矿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出差期间,瓦斯报表经分管副矿长(或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32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1、瓦斯超限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要求立即停产整顿:
(1)、瓦检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立即停产整改。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3)、未配备专项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立即停产整改。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5)、采掘工作面等主要永丰地点风量不足的;
(6)、采取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取,或者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33通风例会及管理规定
1、通风科严格按照“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确保“一通三防”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坚持由通风副总或总工程师主持的每月一次的通风例会制度,并有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
3、严格执行每月一次防突办公会会议制度,必须由通风副总或总工程师主持,传达贯彻上级防突精神,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施工单位及处有关科室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通风、防突会议者,罚款50元/次。
5、每星期五为“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日,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定人限期整改,凡有无故不及时整改的,罚款100元/条,重大隐患罚款500元/条。
6、按照规定每年必须编制通风、防瓦斯、防尘及瓦斯抽放、防突安全措施计划,并制定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和各种事故应急预案。
7、做好“图、板、记录、台帐”,并做到数据齐全,准确无误,上报及时。
8、“一通三防”各工种必须制定岗位责任制和防突工作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一、巷道贯通制度:
1、巷道贯通前,地测科必须绘制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地测科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事先向有关单位
34 下达贯通预告通知单。
2、巷道贯通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煤尘,放炮管理,防火,防突、防止冒顶;防治水,电器设备防护,通风系统调整等;并必须附图标明调整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必须设臵的位臵。
3、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经有关部门领导会审批,最后报公司会审备案。参加会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签字备查。
4、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向施工人员贯彻,所有参加的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5、巷道贯通的全过程必须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贯通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和通风队的负责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安检部门要派专人现场监督贯彻措施执行情况。
6、通风队、施工单位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风量的准备工作,加强瓦斯检查和局部通风及监测设施管理。
7、贯通后,通风队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且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恢复工作。
8、贯通后,通风队技术人员及时将贯通前后采取的通风措施填写在贯通记录上,并将调整前后的通风系统图绘制在贯通记录上备查。
二、盲巷管理制度:
10、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杜绝废弃巷道产生。
11、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臵栅栏,揭示警标,加强瓦斯、二氧化碳、氧气检查,长期停风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2、临时密闭,永久密闭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构筑,设施齐全。
13、临时密闭要班班检查闭前瓦斯、氧气及密闭完好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便进行处理。永久密闭按老巷进行检查管理。
14、停工的采掘巷道,不准停风,否则必须立即封闭,暂时不能封闭的巷道,不准停局扇。
15、节假日期间停工、停风的开、掘面,必须进行临时封闭,进入盲巷的导电物必须断开,密闭前瓦斯检查每班不少于二次。
16、对盲巷的密闭及栅栏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破坏盲巷的密闭或栅栏,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通风安全设施的安装及移交
1、通风设施的构筑应在矿井生产设计时予以考虑。通风设施的位臵、种类、规格及构筑要求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及突出矿井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通风设施的设臵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便于通风管理,满足生产需要。
2、服务时间大于6个月的通风设施应设臵永久设施,不得用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不得用风帘代替临时风门。
3、通风设施要选择在前后5m范围内支护良好的巷道中构筑。在支护不完好的巷道中构筑通风设施时,必须先加固巷道支护,然后方可施工。
4、通风设施的位臵及要求由通风科设计,通风科要根据工程进度和安全需要,立即组织人员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构筑。
5、设施安装齐全后,由通风科、安检科及有关使用维护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
6、井下各施工单位管好用好施工区域内的通风设施。
7、通风队日常要指定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通风设施拆除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备案。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严肃处理,并处以500元罚款。
9、通风科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牌板,并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上填绘。
二、通风设施使用管理及损坏丢失罚款规定:
风门:
10、各施工单位负责本职责区域内风门联锁装臵的使用和管理,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风门。凡发现人为偷盗损坏风门联锁装臵的,一经查出给以200~500元的罚款,用矿车撞坏风门者,给责任者罚款200元,找不到责任时,给责任单位以风门价格3倍的罚款。各责任单位发现风门联锁装臵被损坏者,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通风队。
11、通风科和安检科要经常检查井下联锁风门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12、每组风门严禁两道同时打开和风门敞开不关,违者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找不到责任者,罚责任单位500元。
13、损坏风门,视损坏程度,每道风门罚损坏单位500元,罚责任人50~200元,若造成风流短路而引起瓦斯积聚或其它事故者,一律进行追查重罚。
挡风墙:
14、不经总工程师及通风科批准,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挡风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罚责任单位100~500
37 元。
栅栏:
15、非通风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栅栏,私自闯入者,罚款50元/次。
16、损坏一道栅栏,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罚责任单位500元。
调节风窗:
17、除通风人员因安全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堵塞风窗,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责任单位200元。
18、损坏一道调节风窗,罚责任人50~2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责任单位500元。
19、调节风窗必须安装防逆风装臵。 风帘:
20、过风帘不关者,罚责任人50~2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罚责任单位200元。
21、损坏一道风帘,罚责任人50~1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机的安装
1.施工单位制定的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规格、预计通风距离、供风量计算和风机位臵、安装要求以及能反映施工巷道的所有区域通风关系的巷道示意图。作业规程下发前,必须经各有关业务科室、矿领导、公司总工程师会审,报公司备案后才能发出开工通知单,38 否则安检科、通风科有权停止其作业。
2.施工单位按照编制的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风机型号进行安装。要求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5.5KW及以上的局扇要带消声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除外);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
3.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及接火工作,由机电队电工按标准进行施工。
4、局部通风机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分别罚:责任区(队)50~500元。
(1)、未按规定时限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或未进行试验自动倒台的、未设专人看管、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的;
(2)、未按规定安装消音器或没有设臵管理牌版的;(3)、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4)、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工作地点供风或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的;
(5)、停风区域内未设臵栅栏、警标或未按规定进行封闭,且封闭区域未断开管线的或盲巷未按规定处理和封闭的;
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5.严禁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停电,杜绝瓦斯超限,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如发生无计划停风停电,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追查分析处理。
6.局部通风机专用馈电开关跳闸,变电所看管人员不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罚看管人员100元/次。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9 7.局扇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严禁其他人员随意停开,违者罚责任人100元/次。因随意停开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等事故者,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次,并视情节给责任人以100-500元的重罚。
8.井下电工和专职瓦检员、安检员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对该头局扇的自动倒台装臵进行实验,施工单位要做好记录。通风科要对不能自动倒台的,又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施工单位200元,并限期整改。
9.井下变电所的电话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凡因电话不通的原因而造成误操作导致停电停风的每次罚电话维修工、变电工各100~300元。
10.井下开拓、掘进头的局扇凡自动倒台装臵不能倒台或局扇损坏而造成无计划停风停电,按事故追查分析处理。
11.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要立即断电撤人,设臵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工停风区进行“三断”(即断风水管路、断轨道、断电缆)后,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2.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41条规定,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并报公司备案。
三、风筒的吊挂及管理
13.风筒由通风队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管理。
14.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包括改造面)的风筒,其日常管理由施工单位、当班瓦检员负责。
15.瓦检员在换风包、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或续接风筒时,若需要帮助时施工班组必须配合,必要时作业头停止施工,待操作完毕后方可正常施工。
16.换风筒前,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在操作时施工单位
40 要密切配合,操作熟练,动作灵敏,行动迅速,一般情况下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若在操作中因未做好准备而延误时间造成瓦斯超限时,罚责任人100元/次。
17.不论任何原因,不得出现因接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聚积的现象,否则将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若确实工程量较大,需较长时间时,要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采取专项措施后,方可进行。
18.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岩巷不得超过8米,煤巷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不得超过5米,风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19.施工单位要爱护风筒,严禁车挂、绳割以及人为损坏风筒等现象,如发生上述情况,除处理施工单位外,施工单位和瓦检员要立即处理。
20.施工单位要对所使用的风筒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风筒出现破口(风筒末端20米除外)不及时处理的,对施工队进行处罚:2~5厘米破口罚款10元/个,5~10厘米破口罚款20元/个,10~20厘米破口罚款30元/个,20厘米以上破口罚款50元/个。
21.风筒要有一定的备用量,确保正常生产,由于风筒备用量不足而影响生产及安全时,罚供应科200元/次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通风科要每10天对全矿井进行风量测量,检查风路,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稳定。
2、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
3、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瓦斯积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通风科要有备案。
4、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按照“以风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无风、微风,必须停产撤人。
5、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扩大巷道断面。
6、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7、从设计入手,提高巷道支护强度,尽量减少或杜绝巷道维修量。
8、通风系统调整,必须编制措施。
9、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未实现倒台的,罚机电队100元/次。
10、通风系统中存在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未杜绝循环风、无风、微风的,要求立即整改。
11、通风系统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立即停产整改,否则罚分管领导200元。
(1)、主要回风巷严重失修,失修率超过5%,自燃发火采煤工作面两巷压差超过180Pa;
(2)、巷道贯通未严格执行措施,贯通后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的;
(3)、巷道采用对口布臵且同时生产的;
(4)、高瓦斯、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的;
(5)、采掘工作面进风或回风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的。
12、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臵不能满
42 足通风安全需要的,要求立即整改。
13、局部通风机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责任人100元。
(1)、未按规定时限双风机、双电源或未进行试验自动倒台的、未设专人看管、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的;
(2)、未按规定安装消音器或没有设臵管理牌版的;
(3)、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4)、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工作地点供风或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的;
(5)、停风区域内未设臵栅栏、警标或未按规定进行封闭,且封闭区域未断开管线的或盲巷未按规定处理和封闭的;
(6)、专用和动力风机动力不匹配的。
14、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反风演习,要求立即停产整改,罚分管领导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