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岗位职责(共16篇)
第1篇:试验检测机构职责
计量测试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领导检测公司业务、人事、后勤工作;负责解决全公司的人力、仪器设备、资金等资源配置;
3、负责制定和实施检测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质量体系文件,组织实施每年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
4、负责制定检测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及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解决公司内重大问题,协调计量测试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加强业务、行政管理,推动检测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完善检测公司内机构设置,批准检测公司人员调配、考核、奖惩工作;
6、搞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在最高管理者领导下,主持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质量方针,落实质量目标,履行质量承诺。
2、检查指导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的工作,主持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3、对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和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4、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检测总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和检测工作的质量负责。批准检测实施细则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6、协调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随时了解并组织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7、签发检测报告,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8、参加中心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和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9、考核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掌握本工程项目所需试验方法标准及质量判定标准,全面负责本室的技术工作。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全公司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
4、对质量体系中的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文件控制、人员、设施和环境、检测方法、检测报告、检测工作的分包、结果质量控制等要素负责;
5、负责组织检测公司内外的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作,审定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6、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7、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等知识;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质量工作,负责组织检测公司人员正确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文件;
3、负责保持质量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性,审核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4、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检查检测环境及记录情况;
5、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管理,编制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计划并组织落实;
6、确保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得以纠正;
7、负责组织审核活动,批准公司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8、负责《抱怨处理程序》的制订、抱怨处理;
9、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复检、抽检、互检,为确保检测的准确及检测过程受到有效监控;
10、编制供应商目录,并对供应商评价,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11、当技术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检测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3、对受检样品按规定期限及时安排检验,完成本公司下达的检测任务;
4、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日常检测工作;
5、负责所属检测项目的准备、检测、记录、出具报告、送审等工作,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对不合格来样及时通知送样单位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不合格材料的登记工作;
6、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掌握其性能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时及时上报技术、质量负责人;
7、负责有关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
8、遵守安全制度,安全用电、时时防火;
9、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公司内清洁、整齐、卫生,不在公司做与试验无关的活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内部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编制内部审核计划;
2、实施内部审核计划、编制审核检查表。履行审核职责如实填写审核记录、编写审核报告;
3、分析审核中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产生原因,查找证实,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4、负责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对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形成文件,确保问题能顺利整改;
5、及时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证;
6、纠正措施提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7、应对审核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报告公正;
8、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计划,并按批准后的管理评审计划编制管理评审输入材料,在评审后组织落实管理评审所提出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做好《会议签到表》和《质量活动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台账;
2、参与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各种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是否与入库存单相符,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3、负责电器、仪器配件、计算器及个人使用工具的管理,要建立个人工具账,每年核对一次;
4、仪器设备每年清点一次,核算工作要随仪器设备的购入进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仪器库要做到物放有序,整洁卫生,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腐)。
样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样品入库的外观检查,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检查数量,核实无误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并登记入库,否则拒收样品。
2、样品应分类保管,已检和未检样品应作明显标记,不同单位生产的同一产品应有区分标志。
3、成样品的桶、袋应完好,不得留有他物或未经清洗的存放工具成装样品。
4、样品室环境温度条件应符合该样品的贮存要求。不得使样品变质或失其性能。
5、做好样品室的防火防盗防失工作,样品丢失按责任事故外理。
6、监督样品流转,管理留用样品。
7、有权制止违反样品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8、负责对样品的保密。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监督员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安全防火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负责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3、负责搞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知识的学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器材的使用演习。保证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4、负责每天下班前的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用电设施等安全情况以及灭火器材的放置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并向主任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5、如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切断有关部位的电源,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调查火灾原因,受损程度,并向公司防火委员会上报书面材料。
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应熟悉检测标准及方法和掌握检验程序,能对检验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质量监督员对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掌握质量动向,及时发现并反映有损公正性的问题。
3、检查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和使用有效期。对抽、封样品进行检查。
4、了解被检单位的反馈意见,处理检验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不合格品(项目)及时登记,不合格品(项目)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上报有关部门。
5、监督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协助质量负责人搞好本单位的质量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技术文件控制子系统,负责有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书籍的收集、登记、建帐、借阅收还、保管等工作。
2、负责检测资料、检测管理资料、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登记、建帐、分类、存档。
3、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泄漏原始数据。
4、有权制止违反文件资料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5、过期资料的销毁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登记入档。
6、做好资料的防水、防盗、防蛀工作,以防资料的损坏。
计量测试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和上级关于质量检验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制度和指示,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2、根据本公司担任的工程任务,制定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公司试验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3、统管全公司试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申报技术考核;根据情况变化,调配试验人员。
4、统管全公司试验设备。掌握设备动态,组织定期检查与检定,办理购置、调配、维修及报废事宜。
5、参加公司所管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了解设计、施工及有关要求,提出试验工作组织安排意见,组建派驻项目试验站。
6、对全公司各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解决技术问题,对项目试验站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7、受理公司所属各单位来样试验。
8、指导工程材料的正确保管和合理使用。
9、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交,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结合工程需要,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应用。
11、负责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上报。
12、承办计量测试中心计量认证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证书的复查评审和资质维护工作。
综合管理室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做好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教育培训,接收检测样品并下达检测任务,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检测资料档案、人员技术档案、行政文书档案和质量体系运行档案。
3、打印检测报告,统计检测费用,受理客户申诉,编制统计报表。
4、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不合格品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如下工作:
1、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
2、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暂停该样品代表的材料使用。
3、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4、试验室主任组织取样人、检测人员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否取样具有代表性,还是样品已经损坏,或者是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有质量问题。
5、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
6、复检合格应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停止发料,并立即作出不合格标识。
7、当产品生产厂家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对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可取复检样品进行仲裁检验。
8、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退货。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9、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
第2篇:实验室岗位职责
保定市秀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岗 位 责 任
试验室管理要求
1、认真贯彻现行国家、部委、地方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试验室必须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3、有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并在易见的位置上墙明示。
4、有完整的现行技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并标识归档保存。
5、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档案,便于查索。属于计量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检定,并做好“三色”标识。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7、建立完善的各种质量记录,检测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所有试验原始记录、报告、台帐及委托单,应连续编号、相互衔接、记录清晰,划改处应有划改人签字。
8、发放的试验报告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并加盖试验室有效印章方可发出。
9、建立不合格试验台帐,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必要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10、应合理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做好分析汇总工作,寻找解决现存问题的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的有效性,促进检测和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持续改进。
11、开展试验员间的比对试验和试验室间的能力比对试验,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12、按规定作好各种各种质量记录、标识和台帐,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13、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试验;严格控制混凝土生产质量,把好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关,有原材料进场和混凝土出厂质量否决权。
14、在预拌混凝土供应期间,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到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将现场施工情况、交货混凝土质量、供应速度和供货量等信息及时反馈技术质量部门或生产部门,努力做到现场服务让需方满意。 主任(兼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试验室全面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部委及地方有关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审核并签发试验报告,对签发的试验报告负技术责任。
3、经常检查、总结试验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加强对试验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技能和业务素质,保证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工程进展及工程结构,了解顾客对产品的需求、期望和抱怨,不断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
6、根据检测需要即使添置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配置机器精度满足检测要求,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动状态,严格按照检定周期检定计量仪器设备。
7、负责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组织试验人员试配,及时提出生产用配合比,保证所出具的配合比既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又经济合理。解决技术难题,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8、负责外部技术的协调工作,善于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经常进行混凝土生产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配合比及其计量精度。
10、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项检测试验工作、质量记录的检查,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各项记录完善。
11、及时掌握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情况,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回报。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作好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掌握新规范、新方法,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指导试验员正常开展各项检测试验工作。
3、审核试验报告,对所签发的试验报告正确性负责。
4、经常开展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工作,当原材料有显著变化且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5、负责制定高强、高性能及特殊混凝土的“作业指导书”,并作好实施指导工作。
6、加强生产过程的监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工程结构,了解施工工艺,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7、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高解决疑难问题、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
8、定期对原材料质量和混凝土质量进行分析,分析一个统计期内原材料和混凝土的质量变化,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9、负责建立试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监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三色”标志情况,保证检测工作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符合规定要求,运转正常。
10、检查检测工作环境卫生,确保仪器设备摆放有序。
11、及时向主任汇报检测质量情况。 质检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混凝土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的具体管理工作,配合车辆调度,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供货。
2、熟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根据骨料含水率,负责将“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及时下达到生产部。
3、负责生产时的配合比计量输入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混凝土的“开盘鉴定”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调整配合比,保证出厂和交货混凝土拌合物状态符合要求。
4、负责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员的工作安排,供应过程中应随时与他们保持联系,确保供应速度与施工速度相协调。
5、随时监督检查生产配合比计量、原材料的使用、搅拌时间及混凝土出厂检验试件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任、技术负责人汇报。
6、认真作好“站内值班记录表”。
7、指导、监督班组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考核,提出奖励建议和意见。
8、作好换班时的交接工作。 试验组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试验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测及时、数据准确真实、记录清晰完整。
2、随时了解原材料进厂情况,领导试验人员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原材料进厂的复试工作。
3、负责按要求开展试验员间和试验室间的能力对比试验,认真分析产生误差的原因,努力提高检测水平和精度,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4、必须做到原材料的试验批次和数量与进厂台帐、见证取样、试验台帐、试验委托单及试验原始记录相一致。
5、随时检查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按要求作好运转记录和检测有温、湿度要求的记录。
6、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真确性负责。及时组织试验人员进行不同龄期试件的试验。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拒绝与检测无关的物品放入室内。
8、试验原始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及时移交资料室存档。
9、加强原材料的检验工作,紧盯原材料质量变化,了解生产情况,经常开展“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工作,充分发挥以试验指导生产的作用。
10、负责按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将材料送有关资质的对外检测机构检验。
11、及时向资料室提供试验原始记录,配合资料室作好技术资料工作,保证需方满意。
12、应随时向主任、质量负责人汇报检测工作情况。 试验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标识、检测和记录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3、加强标准规范和试验方法的学习,不断提高检测水平,认真作好各种质量记录,对试验原始记录的正确性负责。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试验仪器设备,随时作好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5、有权拒绝行政和其他方面对正常检测工作的干预;有权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违反检测规程或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
6、负责做好主要仪器设备的那个运转记录,对有温、湿度要求的环境,严格控制确保达到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混凝土试件的脱模、编号、养护和试验工作。
8、随时保持试验环境、试验设备清洁卫生,用具摆放整齐,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工作场所。
出厂检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长安排。
2、熟悉检验规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的出厂检验和试件标志,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成型的混凝土试件真实性、代表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漏样。
4、认真按要求作好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及时将信息反馈当班组长,为当班组长调整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提供准确依据。
5、协助质检组长作好混凝土开盘鉴定工作,当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较稳定时,每车也应进行目测,同时观察黏聚性和保水性。
6、混凝土出厂坍落度的控制应以“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为依据,并经常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准确掌握出厂坍落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不得放行出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7、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的质量记录,及时移交资料室存档。 交货检验员(现场调度)岗位职责
一、交货检验人员应熟悉交货检验规则及有关试验方法,服从工作安排,克服困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或督促施工单位作好交货检验的有关工作。要有强烈的形象意识,努力做到现场服务让需方满意,塑造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
二、上班时及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必须穿公司统一工装,备好安全帽和交货检验记录表。
2、向组长了解工程情况,如工程名称、结构部位、强度等级、施工对混凝土拌合物质量的要求。
3、对路程、路况、所需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三、现场工作范围
1、到达工地后,首先与工地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作好交货检验准备工作,并随时注意安全。
2、严格控制混凝土质量,确保每车混凝土拌合物符合施工要求。对磅单上的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结构部位、强度等级仔细核对,并在验料后签字确认。(除到浇筑地点时)
3、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当混凝土拌合物质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供货速度与施工速度不协调时,或浇筑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等,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当班组长,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4、作好交货检验工作和见证工作,认真填写“交货检验记录”,包括详细记录浇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回厂后及时移交试验员保管。
5、遇到施工方需求不能满足时,作好解释工作,力求获得理解和谅解,不得随意和施工方发生矛盾,应换位思考问题。
6、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向运输车内的混凝土任意加水。当混凝土坍落度小时可用减水剂调整,过大或采用减水剂调整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要求罐车司机立即回厂处理,不得将存在问题的产品交付使用。
7、加强按施工图纸结算工程的施工监督,当浇筑部位与供货通知单不一致,及供应量偶较大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有理有据。
8、督促施工单位浇筑、振捣过程,发现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错部位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本公司领导汇报。
9、对不管饭的施工单位,应自备食品,坚决杜绝在混凝土供应期间现场断人。
10、混凝土浇筑结束时应对混凝土的需要量准确估算,尽量防止浪费。
11、需要现场成型试件时,应及时作好标志和取样记录,负责将试件运回试验室。
12、不得上搅拌车休息或现场睡觉,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13、发现施工单位对浇筑后的混凝土结构及试件的养护不当时,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尽力避免问题的发生。
14、浇筑结束后,征求施工方对混凝土和现场服务的意见,以便今后提高服务质量。 资料员岗位职责
1、根据现有试验资料,按“生产任务通知单”要求,及时打印技术资料,并提供给需方。
2、向需方补报的28天龄期试验报告,应在试验结束后十天内提出并移交经营部,由经营部送到需方。
3、负责及时收集并保存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认真复核打印的每一份试验报告,保证试验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相一致。
5、负责各种文件和资料以及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和保存,不得随意办理借阅、复制手续。
6、需销毁过期文件和资料及质量记录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处置。
7、负责按月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的统计评定工作,并报送主任和质量负责人。
8、拒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入资料室。 抽样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认真抽取试样,按时完成受检产品的抽检任务。
2、产品质量检验抽样记录必须填写准确、工整。
3、负责样品的包装、运输和样品的入库、交接工作。
4、对所抽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5、承办试验室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抽(送)样样品的登记、编号、留样、发放和处理工作。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期限保存样品,做好等级和处理工作。
3、对保存样品的失真、丢失和保管不善负责。
4、保持样品的清洁卫生,作好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第3篇:实验室岗位职责
4.1.4实验室关键岗位的质量职责
4.1.4.1.实验室主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XXX担任)
-----负责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确定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分工、权力委派;-----配备检测资源,保持和发展检测能力;-----批准或授权批准检测合同;
-----建立实验室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将客户和法定要求传达到所有员工;-----建立自我完善管理体系的机制,主持管理评审;-----承担检测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具有本实验室的最高决策权和否决权。-----
4.1.4.2 技术主管(或技术管理层)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运作质量所需资源;
-----组织技术类程序文件的编写和宣贯,并维护其有效性;-----负责实验室技术能力的确认和开展新项目的审批;
-----负责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组织制定、审批作业指导书;-----组织重大合同的评审和管理分包工作;
-----组织技术性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并实施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制定员工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设施和环境的控制;
-----负责仪器设备和外部服务供应的控制;-----负责测量溯源性的控制;-----组织编制和批准抽样计划;-----负责检测物品的控制;
-----负责技术记录的规范与管理;
-----落实检测质量的保证措施,组织评定测量不确定度、能力验证和比对;-----组织制定检测报告格式,监控报告质量;-----
4.1.4.3质量主管
-----组织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类程序文件的编写和宣贯,并维护其有效性;-----负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组织实施质量活动的记录和归档;
-----组织管理性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并实施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制定服务客户的措施,组织投诉的处理;-----主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参加管理评审,有权直接向实验室主任报告管理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
4.1.4.4检测室负责人
-----组织检测人员按标准或规程(规范)实施检测工作;----跟踪检测标准更新动态,确保其现行有效;-----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开展本部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负责新项目筹备,参加新项目评审;-----参与合同评审;
-----组织实施设备维护、期间核查、能力验证和比对以及为保证检测结果质量的监控工作;-----组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配合质量主管和内审员开展内审工作;-----
4.1.4.5检测人员 4-----熟悉检测标准和方法;
-----熟悉并熟练操作所用仪器设备;
-----严格按照标准(规程或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开展检测活动;-----认真记录检测数据和结果;
-----做好设备维护、期间核查、能力验证和比对以及为保证检测结果质量的监控工作;-----对报告中的检测数据负责;
-----抵制有违公正性、诚实性的行政干预。
4.1.4.6技术核查人员
-----认真校核原始记录数据,确保其和报告的一致性;-----对所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技术核查;-----阻止未经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
4.1.4.7监督员 1-----熟悉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对被监督人员的检测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熟悉认可的检测能力,监督认可标志的正确使用;
-----协助检测室负责人组织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能力验证和比对、检测结果质量监控和期间核查等技术活动;-----对检测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环境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有权终止违反检测标准和程序的不符合工作;-----对检测结果具有否决权。-----
4.1.4.8授权签字人 3-----签发检测报告;
-----熟悉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标准、方法或规程;-----掌握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项目的限止范围;
-----对相关的检测结果进行评定,了解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了解有关设备维护保养规定,掌握其校准状态;-----熟悉并掌握记录和报告的核查程序;
-----了解CNAS的认可条件、实验室义务及认可标志使用等规定;
-----对检测结果有批准权和否决权,对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1.4.9内审员 3-----在质量主管的领导下,编制内审检查表,履行被赋予的审核职责;-----查找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认真填写审核文件;
-----跟踪、验证整改措施的实施;-----有权建议停止有违管理体系文件的活动。
4.1.4.10资料员
-----建立受控文件目录清单;
-----负责办理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的登记、发放和借阅;-----负责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与保管;-----负责过期作废文件的跟踪回收、销毁;-----维护资料、文件、档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保守文件的秘密;
-----有权阻止使用非受控文件-----
4.1.4.11设备管理员
-----掌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和运行状况;-----参与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报废工作;-----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并维护其有效性;
-----监督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按计划送校和期间核查;-----粘贴设备标识;
-----有权阻止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
4.1.4.12客户物品管理员
-----负责与客户交接物品及资料,执行物品标识系统管理规定;-----负责物品的存放保管及维护;
-----负责保管涉密物品和技术文件,履行其在实验室期间的保密责任;-----监督在检物品的管理,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安全;
第4篇:实验室岗位职责
实验室岗位职责大全
本文列出了实验室常见的岗位职责,各个实验室的情况不一样,不必生搬硬套,参照使用 1 实验室主任:
1.1 实验室主任为本公司最高管理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1.2 确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领导建立管理体系,为体系建立和运行提供资源保障,并确保管理体系在策划和实施变更时的完整性;
1.3 审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重要文件; 1.4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明确岗位职能分工,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任命关键岗位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 1.5 规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确定人员技能发展目标;
1.6 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1.7 负责设备配置,确保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1.8 审批管理评审计划,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1.9 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2 技术负责人:
2.1 全面负责本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2 负责本公司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2.3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2.4 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2.5 制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2.6 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2.7 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2.8 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2.9 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2.10 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2.11 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2.12 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2.13 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2.14 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2.15 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
3 质量负责人:
3.1 全面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不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各种行为,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3.2 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性文件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及确保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并审核《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 3.3 制定管理体系文件宣贯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宣贯;
3.4 及时处理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并组织验证,或及时反馈给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
3.5 组织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内审,签发审核报告; 3.6 主持服务客户工作管理,审批客户监视申请和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3.7 组织处理检验工作中的申诉和投诉以及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客户申诉和客户投诉的处理;
3.8 参与检测任务的安排、检测方法及设施环境的确认,参与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及审核工作;
3.9 审核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10 策划管理评审,编制管理评审报告;
3.11 负责质量记录格式及质量记录的审核工作及允许偏离申请的审核。
4 检测组主任:
4.1 负责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4.2 有权拒绝影响检测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各种压力和影响;
4.3 主持方法的选择和确认工作,考核检测人员应用标准方法的能力,提出确认意见; 4.4 检查、控制各种检测环境和设施条件,确保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4.5 对客户填写的《检测委托单》进行评审; 4.6 对检测分包工作进行审准
4.7 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检测任务、能力比对、重复性试验。4.8 负责检测任务的合理安排;
4.9 组织编制检测实施细则,知道检测人员循章操作; 4.10 审核检测原始记录,对检测的准确性负责;
4.11 负责检测室内的各类技术资料及文件的收存和保管; 4.12 负责本组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标识等工作的日常管理; 4.13 按照质量监控计划的要求参加质量监控活动。
5 管理组主任:
5.1 负责本公司体系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5.2 参与编制各类管理文件; 5.3 参与合同评审和分包方评审;
5.4 负责调查客户的反馈意见和服务客户的其它工作; 5.5 针对管理组出现的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 5.6 针对管理组潜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5.7 负责制定质量记录表格,检测管理组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 5.8 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对新进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6 内审员:
6.1 参加内审员培训,熟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内审要求;
6.2 按照质量负责人的安排参加内部审核工作,并严格按照内部审核依据开展内审工作; 6.3 尊重客观证据,如何记录被审核方的实际状态,保证审核的客观、公正,独立做出判断,不屈服于各方面的压力,忠实于得出的客观结论; 6.4 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及整改建议书; 6.5 对提交的审核记录及报告负责;
6.6 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7 监督员:
7.1 对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
7.2 对检测的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的步骤、重要的检测任务以及新上岗的 人员进行重点监督;
7.3 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有权要求中止检测工作; 7.4 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工作提出复检要求; 7.5 发现结果存在问题时,有权建议停止检测工作; 7.6 配合技术负责人做好不符合项工作的调查分析。
8 设备管理员:
8.1 收集计量服务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开展计量服务供应商评价,建立计量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册》;
8.2 负责对仪器设备的供应商的质量资质进行调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制定采购文件;
8.3 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制止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8.4 建立主要仪器设备和量具的技术档案并负责及时更新; 8.5 制定仪器设备保养维护计划; 8.6 负责仪器设备维修、报废工作;
8.7 负责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按照计划及时送检,对设备加贴计量标识;
8.8 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校准情况,有权制止使用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和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8.9 负责制定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按照计划实施核查。
9 资料员:
9.1 负责各类文件、标准、资料的登记、分类、立卷、存档、建帐、保管、借阅、归还和作废文件经批准后的销毁工作;
9.2 负责记录控制工作,及时发布各种最新记录格式信息,收集归档各类记录; 9.3 负责检测报告的复印、装订、盖章及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9.4 有权拒绝任何违反保密要求的各种文件资料借阅、复制行为。9.5 负责资料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 测试工程师:
10.1 熟练掌握所从事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做好检测、数据处理和演算,负责编制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10.2 严格按检测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开展检测活动,检测前必须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样品状态等是否正常,确保检测条件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10.3 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提供满足法定要求和客户合理要求的服务;
10.4 做好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使用的设备名称及编号,实验环境条件、检测过程的记录及结果; 10.5 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日常维护;掌握一般的仪器设备保养、检查和故障排除技能。当发现或怀疑仪器设备有问题时,及时向检测组主任报告并实施追溯和采取必要措施
10.6 安全规范地开展检测活动,认真规范地填写原始记录。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复验核对。如确有问题,应重新检测,并记录产生的问题和原因;
10.7 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并确保环境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10.8 有权拒绝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压力和影响,科学公正的开展检测工作;
10.9 按要求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参加能力验证与实验室间对比,接受内部审核。
11 样品管理员:
11.1 负责对各类检验样品入库时的外观、数量、封样标记完整性的检查及登记;
11.2 入库样品的分类存放,根据样品不同状态:“留样”、“待检”、“在检”、“已检”分别放置;
11.3 样品必须经过相应处理后,按有关规定保存; 11.4 做好各类样品入库记录,确保记录与样品相符;
11.5 保持样品室内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1.6 超过保管期的样品应按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11.7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任意挪用、串换检验样品; 11.8 样品丢失按责任事故处理。
12 授权签字人:
12.1 对检测报告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有权拒绝签发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12.2 确保检查报告认可/认证标识的使用符合认可/认证的要求; 12.3 对授权签字领域的报告签字。
13 业务员:
13.1 对常规合同进行初审;
13.2 参与客户满意度调查、反馈信息和投诉信息的登记工作,做好客户接待;
13.3 配合委托方做好样品到达后的检查工作,配合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审核,有权拒收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
13.4 主动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满意度调查,报告质量负责人;
第5篇:临床护理岗位职责
办公室护士岗位职责
1 热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根据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填写诊断卡和床尾卡及时通知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2负责查看夜间医嘱,参加晨会及书面交班,填写空床报告,在病室一揽表上填写病人总数,新入,危重,手术,转科,出院,特殊治疗事项及当日值班医师,护士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执行医嘱,临时医嘱及时通知病人的主管护士.每日查对医嘱,每周大查对医嘱一次,有记录,根据狐狸级别,药物的阳性标志及时在床头卡和床尾卡上注明.4严格按收费标准记帐,负责掌握病人的费用的动态情况,并及时与病人或家属,主管医师,联系,负责对病人有收费问题的解释工作.5按医嘱饮食类和病人需要,与营养科联系安排病人的饮食.6按需要安排工人推送病人检查和后勤工作.7负责办理出院,转科的,饮食.手术,死亡的通知工作.8负责正确绘制体温单,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分别为输液,注射,口服,其他}和记帐.9负责运行病历的管理,防丢失;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质量检查及整理.10了解病房病人动态情况,书写病房动态交班报告.11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负责办公室的电脑电话的管理,做好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各种纸张,表格的清理,补充.总务护士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2负责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的管理,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保证急救器材,药品完好率100%.严格交接班.3.3负责病区氧气,治疗物品,一次性物品的清理,交换及补充,无过期物品。
4.负责各类药品的领取和保管,分类分柜储存口服药,静脉药,肌注药,外用药,剧
毒药,标识清楚;定期清理药品批号,无过期药品;麻醉药上锁,每班交接。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无菌规程,定期做环境卫生学监测和
消毒溶液浓度的测定及更换。
6.负责与供应室,洗浆房交换物品,保证供应医疗用品。
7.负责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及检查室管理,清洁,消毒工作。
8.病房用后的物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9.协助护士长管理病房,负责病房物资的清领,保管和报损;协助办公室相关的工作。〈三〉专业忽视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 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具备整体护理知识,熟悉专科护理业务,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包括:熟练评估病人,制定护理计划,完成健康教育,心理护理,落实并修订病人的护理计划,书写护理记录。
3协助,指导和检查辅助护士执行医嘱,护嘱,实施护理措施及评价护理效果。
4组织并参与分管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按危重病人护理常规进行护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预防医院感染。
7负责分管一组病人的狐狸。,告知病人的相关事项,落实分级护理,随时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的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8组织护理小组的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质量关。9指导实习生,进修生的临床带教,完成教学计划,并进行考核和pingjia。10协助护士长做好病室管理工作,病房保持“四化八字”要求。
11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临床实践开展科研,总结经验,撰写论文一篇,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分/年。
辅助护士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在专业护士的指导下执行医嘱和护嘱,并落实分管病人的护理计划。
3负责分管病人的护理,告知病人的相关事项,落实分级护理。基础护理和晨晚间护理,病人的卧位和各种导管符合要求。
4掌握分管病人的“八知道”,随时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的变化,zhenduixing地作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满足其身心需要。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i,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预防医院感染。
7协助专业护士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和病房管理。
8协助专业护士指导,检查护理员和清洁工人的工作。
9完成“三基三严”的培训,考试考核达标。
夜班护士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 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做好交接班,按床头,口头,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内容:
(1)交接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分娩,手术,病危,死亡人数及病室管理
中应注意的问题。
(2)重点病人交接:抢救,危重,大手术病人护理完成情况;有无压疮,各种
导管固定和引流通畅情况;危重病人护理记录;急诊,新入,特殊检查,治
疗,输血及情绪异常的病人重点交接并记录。
(3)遗嘱执行情况,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治疗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4)急救器材,药品是否齐备完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交接清楚并签名。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预防医院感染
5掌握分管病人的“八知道”,随时巡视病房,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及心态的变化,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配合治疗
6严格执行危重,手术病人护理常规和治疗计划;对昏迷,躁动,老年,小儿病人注意安全防护,防止坠床
7各种护理技术操作正规熟练,落实分级护理,基础护理和晨晚间护理,病人的卧位和各种导管符合要求。输血,输液速度遵医嘱,无渗液,漏液,走空现象
8各种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如遇有医疗纠纷及时封存病历,及时报告院值班 9做好病房管理,保持病房“四化八字”。发现非医疗护理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意外要及时报告院值班,确保病人安全。
第6篇: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西医理论,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2.按时查房,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辩证论治。参加重危患者的抢救及死亡患者、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汇报。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4.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患者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房的主治医师应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房管理。
6.组织医师学习并正确运用中医、西医理论及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7.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第7篇:临床药师岗位职责
临床药师岗位职责
临床药师是临床医疗治疗团队成员之一,应与临床医师一样,坚持通过临床实践,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深入临床一线工作,专职专科直接参与用药相关的临床工作,在选定专业的临床科室参加日常性药物治疗工作。
2、参与临床查房且开展药学查房,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与医师、护士合作,尽力保护患者免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3、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视患者情况修正其不当用药行为,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和建立药历,体现临床药师用药分析能力和对患者实施持续药学监护的过程。
4、参加疑难危重患者的会诊、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
5、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并依据其临床诊断和药动学、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6、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7、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
8、做好各类药物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
9、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科研,并做好实习生、见习生带教工作。
10、做好其它与医院药学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11、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第8篇:临床药师岗位职责
临床药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2、深入临床一线工作,专职专科直接参与用药相关临床工作,在选定专业的临床科室参加日常性药物治疗工作。
3、参与临床查房且开展药学查房,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和建立药历,体现临床药师用药分析能力和对患者实施持续药学监护的过程。
4、参加临床病例讨论,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
5、参加院内疑难重症会诊和危重患者的救治,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
6、审核参与的临床专科病房(区)患者用药医嘱,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并记录。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与医师、护士合作,尽力保护患者免受或减少、减轻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7、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药学咨询服务。
8、注意收集所参与科室的药物不良反应,负责或督促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及时上报给上一级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9篇: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倩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疔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敌。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第10篇: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细则
冀卫医〔2008〕19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第四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第二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即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等。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医疗机构开展的检验项目须报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等需要准入的临床检验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准入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一)综合性医院至少应开展下列检验项目: 一级综合医院
1、血、尿、便常规,尿妊娠试验
2、ABO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
3、必要的生化试验(如:血糖、肝肾功能测定等)
4、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查
5、常见寄生虫病检查
6、常见传染病的血清学检查(如:肥达氏反应等)
7、细菌学涂片检查 二级综合医院
在一级综合医院基础上增加:
1、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红细胞比积,网织红细胞计数及异常红细胞检查等
2、尿蛋白、糖定量
3、便潜血、浓缩法查虫卵等
4、脑脊液、精液、前列腺液、胃液、胆汁、阴道分泌物等体液检查
5、A、B血型亚型,Rh血型
6、出血性疾病检验,血液凝固试验,溶血性疾病检验,骨髓细胞检验
6、临床生化检查,包括血脂、离子、酶、激素、血气等试验
7、免疫球蛋白、自身抗体、肿瘤标记物、肝炎病毒血清学标记物、传染病血清学检查等
8、微生物的分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
三级综合医院
在二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增加:
1、血液学、出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如:血小板功能、凝血因子有关试验、纤维蛋白溶解试验、溶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及骨髓细胞的特殊染色等)
2、除A、B亚型、Rh血型外的其它少见血型鉴定以及血清检查
3、能满足医疗、科研特殊检查需要的尿、临床生化、临床免疫的检查项目
4、药物浓度监测
5、化学发光试验
6、开展满足临床治疗需要的药物敏感试验及指导临床耐药性监测
(二)中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根据临床需要比照同级综合医院确定检验项目;专科医院要在一级医院开展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临床需要的专科检验项目;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在核准范围内适当增减检验项目,并及时向临床通报检验项目的增减。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合理检验并客观准确的提供检验报告。
第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满足临床检验工作的需要。
(一)临床实验室设置应有长远规划和目标,检验科分组设置要适合检测工作的需要;
(二)相同的检验项目应集中在同一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三级医院应设有独立的急诊检验室,24小时提供急诊检验服务。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开展项目相应的基本条件,满足临床检验工作的需要。
(一)人员要求:
检验科人员编制不低于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数的4.6%,教学医院应适当增加。其中二级医院至少有副主任检验技(医)师1名或主管检验技(医)师2名,三级医院至少有主任检验技(医)师1名或副主任检验技(医)师3名;
(二)实验室总面积:
二级医院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00m2,三级医院应不少于1000m2;
(三)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实验室的布局、通风、温度、湿度、电源、生物安全、上下水和防电磁干扰、辐射、灰尘、噪声、震动等应符合仪器设备运行和实验工作的要求;实验室要分区明确、流程合理,对有相互影响的检验项目要进行有效的隔离,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对影响检测质量和有可能造成生物危害的区域,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有效控制,明确控制的对象和范围;
(四)医疗机构应配备开展检验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一)建立实验室文件管理体系;
(二)建立相应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检验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
(三)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实验室管理文件、技术操作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实验室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鼓励和倡导临床实验室参加实验室质量体系认可(证),规范实验室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其他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要成立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为质量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总结实验室质量管理情况,对实验室质量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包括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的执行情况,“失控”、“不合格”项目原因分析及处理等;
(三)安全管理小组应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并监督执行。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防护设备和用品的正确使用,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和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医源性感染的预防控制以及其它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停止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标本质量控制文件。包括:标本采集前病人准备、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标本储存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相关质量监控部门纳入本单位医疗质量保证体系中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审核和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一)临床实验室要制定检验报告单发出标准,应在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发出检验报告。不得漏报、错报。对与临床诊断不符、有疑议的异常结果应进行复查并及时与临床沟通;
(二)建立严格的检验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检验报告应在审核后发出,检验结果签发人员及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三)临床实验室对所有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有报告时限的规定;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急诊报告登记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临床实验室应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规定及处理程序。检验报告单必须妥善保管,有专人、专门途径发出。第十七条 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免责声明等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 临床检验报告须使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进入住院病案的临床检验报告单随病历一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建立门诊病历保管制度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门诊报告单随门诊病历一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
第十九条 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加强与临床的联系,指导临床医师选择合理的检验项目,为临床提供检验结果咨询服务,介绍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和标本要求,指导临床合理选择检验项目,提高送检标本质量。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严格界定临床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临床实验室应有全程质量管理程序和保证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目标以及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对检验质量问题及时分析,不断完善控制措施;
(二)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应建立标准操作规程,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标准操作、维护规程,并严格执行。包括:检验项目的实验原理、标本采集、检测试剂、仪器校准、操作步骤、质量控制、计算方法、参考值、灵敏度、准确度、临床意义等;仪器原理和适用范围,仪器性能参数、操作步骤,仪器校准、维护和保养以及相关记录等;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的相关资料记录应齐全、完备,及时整理归档,有安全保密措施,并有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检验方法相适应。
(一)国外进口的分析仪器必须有国家注册文件,国内生产的分析仪器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及批准文件;
(二)试剂必须使用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检定合格的试剂;凡规定“批批检”的试剂,必须有使用批次的检定合格证明;凡暂未批准的试剂,制备单位(厂家或实验室)应出示质量文件,其内容应包括准确度(含校准品的溯源程序及不确定度)、精密度(瓶间、批间)、可检测范围、特异性、抗干扰能力、稳定性等;定性或半定量试剂应有“临界值”的说明;
(三)由实验室自行配制的试剂,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文件并达到质量要求,但仅限于内部使用;
(四)临床实验室耗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暂无标准者,应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一)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更换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时应有实验依据,检测仪器有使用、校准、保养、维修及当前性能评价的记录;
(二)临床实验室应建立有效的校准程序,包括新仪器校准、定期校准、仪器维修后校准等,各类检验设备必须有校准计划和完整的校准记录;
(三)国家规定强制性检定的仪器,如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必须有当年检定的合格证书;各种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如压力表、温湿度计、电导仪等也要定期检定或校准并有记录。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按照规定上报室内质量控制结果。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一)质控品的成分应与检测患者样本的基质相似或一致,质控品应均
一、稳定,瓶间变异性应小于分析系统的变异;尚无商品质控品的,临床实验室可以自制质控品;所选质控品的浓度应反映有临床意义的浓度范围的变化;
(二)使用定值质控品时,说明书上的原有标定值只能作参考,必须由实验室作重复测定来确定实际的均值和标准差;
(三)质控频度:每一个分析批长度内至少对质控品做一次检测;
(四)临床实验室应确定每批内质控品的位置,其原则是报告一批患者检测结果前,应对质控结果作出评价;质控品的位置须考虑分析方法的类型,可能产生的误差类型等;
(五)质控方法应当既能灵敏地检出分析误差,又能特异地识别误差,即具有较高的误差检出概率和较低的假失控概率;可使用多规则方法进行判断,可用Levey Jennings质控图和Z-分数图等质控图形式表示质控结果,有助于对质控数据的解释;
(六)实验室应建立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原因分析及相应处理措施等规定,失控处理情况应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确认失控原因,提出妥善解决方法,并防止再次发生。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应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以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应将参加室间质量评价项目原始数据保存归档。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对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一)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应定期与质量较有保证的其他临床实验室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每年至少2次,每个项目至少选择5份不同浓度水平的新鲜标本,比对结果要有完整记录和统计学分析,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
(二)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三)床旁临床检验项目应定期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进行比对,每月至少1次;
(四)同一实验室使用不同仪器或不同方法开展同一项目时,应有比对试验,其结果之间相对偏差不能超过1/2PT可接受范围;
(五)所有进行结果可靠性验证的检测项目都应保存验证的原始数据。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并有具体措施。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达到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
(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从事大量活菌操作、动物感染实验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和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等以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准;
(四)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床实验室分区、流程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实验室工作区要合理布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划分明确,要有生物危险标志并标明级别;
(二)要有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等;
(三)法定传染病检测样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告。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符合《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规定标准:
1、每个实验室设洗手池,应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2、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3、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4、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便于清洁,家具、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台(架)。
5、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门上应有可视窗;
6、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有可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7、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用的工作服;
8、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专用设施;
9、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10、应在实验室内配备Ⅱ级生物安全柜;
11、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喷淋装置;
12、应有通风设施,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纱窗;
13、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Ⅱ级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备备用电源;
14、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基本生物安全保护设备、用品配备齐全,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必须使用Ⅱ级生物安全柜;
(三)工作人员能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种防护设备及用品,并熟悉防护措施;实验室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对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防护服、面部及身体保护、手套、鞋、呼吸防护)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不得保存和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二)从临床标本检出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三)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菌(毒)种有专用冰箱并加锁,有专人保管并登记。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2、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3、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4、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5、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二)病原微生物样本的运输:
1、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2、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
③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④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病原微生物样本应交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集中储存。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生活用品应存放于实验室区域外指定的专用处;
(二)冰箱应标记以明确其规定用途;
(三)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长发应束在脑后,工作区内不能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等饰物;
(五)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并应保存免疫记录;
(六)对特定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应根据文件化的实验室传染危害评估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制定。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一)医疗废物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在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注射器针头及其他尖锐器具存放于符合规定的硬质容器中,避免工作人员针刺伤;
(二)培养物未经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不得携带出实验室;
(三)临床实验室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按规定方法消毒处置;
(四)送检标本(不含尿液)及一切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必须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后,按有关规定由医疗机构集中处理。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各区域要有安全警示和限定性标识;
(二)实验室要有锐器处理、手卫生、环境清洁、器具使用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操作规范,并有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严格规范离心机的操作,离心过程中应将气溶胶的产生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大型的高压设备必须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有使用登记;
(五)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出口和通道。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重大问题须及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重大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一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 省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各设区市卫生局可委托相应的专业机构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等专业机构在检查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的检查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 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通报或公告情况,于每年1月31日前报省卫生厅。
第五十二条 省临床检验中心应当定期将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情况向省卫生厅和卫生部报告,并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属机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室间质量评价: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为了监测和评价本室工作质量,决定常规检验报告能否签发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旨在检测和控制本室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并检测其准确度的改变,提高本室常规工作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质量控制图:对过程质量加以测定、记录,从而进行评估并监查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界限和下控制界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值的描点序列。
第五十四条 特殊临床检验项目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11篇: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总监办范围内的试验监理业务;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试验规程,负责编制试验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细则,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自己和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及时对各类试验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4、有权对承包人的试验室配备和试验人员素质进行检查确认,对试验方法、流程进行确认,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更换或改变;
5、在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对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性能、规格、各种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审查并全面控制,协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自采加工材料的加工工艺以及各种材料堆场的规范化管理;
6、督促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和检测,组织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进行旁站,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通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下令报废或返工;
7、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签发各种试验、检测报告,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8、检查、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各项试验管理工作和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试验工作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9、定期(每月)收集、编制承包人和自己的试验汇总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办;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2篇:试验负责人岗位职责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总工程师及项目总工负责,主持项目施工中全部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试验用品、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检定、分配工作。
三、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组建及资质申报工作。
四、全面掌握各项目部施工组织计划,领导项目部试验员组织进行各种试验,为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试验数据,并对其结果负责。
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检查和验收工作。
六、负责工地试验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学习和传授新的规范和操作规程。
七、对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易燃品、带电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要制定详细的规程;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对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八、积极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并适时向项目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因试验数据不准、不及时造成的材料浪费负有直接责任。
九、负责对试验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
十、对项目的试验仪器保养、维修负全责。在运输过程中,加强保护,一旦损坏,将负全责。
十一、协助计划负责人做好内业工作。 十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3篇:试验班长岗位职责
试验班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试验班长 所属部门;试验室 直接上级:试验室主任 主要职责: 试验班长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实验组的具体管理工作及参与试验工作:
1、全面负责实验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测及时、数据准确真实、记录清晰完整;
2、随时了解原材料的进厂情况,安排试验人员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原材料进厂复检工作;
3、必须做到原材料的试验批次和数量与进厂台帐、见证取样单、试验台帐、试验委托单试验原始记录一致;
4、随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是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保持检测环境清洁卫生,按要求做好运行记录和检测环境有温、湿度要求的记录;
5、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及时组织试验人员进行不同龄期试件的试验;
6、随时检查试验原始记录是否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及时向资料室提供试验原始记录,配合资料室做好技术资料工作。
7、随时向主任汇报检测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工作。
第14篇:试验员岗位职责
项目试验员岗位职责
1、项目试验员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
2、对工程图纸有一定了解,对工程实验原则及材料试验方法、取样方法熟练掌握。
3、制定项目试验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落实。
4、配合资料员收集进场物资的合格证及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对不合格的进场物资有权退场。
5、建立实验台账,对实验项目及实验日期、实验结果做到明了化。
6、负责取样(样品)委托试验室试验,填写委托试验单。
7、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8、做好现场试验记录和试验日志。
第15篇:试验员岗位职责
试验员的岗位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试验员在质检部主任的领导下履行技术业务工作。
三、熟悉本专业业务,熟悉试验规程条款,工作认真,细心工作。
四、遵守工作时间,严守劳动纪律,必要时加班加点工作。
五、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按照规范规定频率取样,取样要真实,不弄虚作假。取样应准确、及时,密切配合现场施工。
六、当天做的试验填写出报告,为工地施工提供准确的数据。坚持不合格的材料不用于工程中,对所出据的报告负责。
七、爱护试验仪器及一切试验设备,保持试验器材的清洁完整,如出现误差应及时校核准确。
八、熟悉各种材料的分类品种、技术性能和质量标准,掌握各种材料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检测方法。
九、提高试验操作性能的熟悉程度,严格按试验操作的规程操作,把握试验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准确、及时,密切配合现场施工。
十、鉴定运到现场、加工厂、搅拌站等专用施工的原材料,检验施工现场成品质量。
十一、对来料、制品进行各项技术指标的测定,试验配制各种复合材料,颁发施工配合比,负责现场条件试件的制作、养护、保管等试验 ,负责试验样品的有效期保存,以备必要时复核。
十二、不断积累各项试验数据,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
分析报告和建议,协助中心试验室做好研究、推广和应有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工作。
十三、收集整理相关试验资料,保证试验资料真实、完整,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质检站等对工程检查、验收,并及时提供相关试验资料。十
四、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16篇:试验员岗位职责
试验员岗位职责
1.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相关部门。
3.对于试验出具的各种数据负责,所出的各项试验数据要为监理工程师所认可,并经常与监理工程师保持联系。
4.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负责人报告。
5.爱护试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试验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6.试验人员接到现场试验任务后应积极行动,优质、高效完成,不得拖拉延误。
7.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放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8.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资料随意外传。
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 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技术类、工艺类等相关专业
2、专业经验:2年以上相关行工艺技术工作经验
3、个人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人际协调及沟通能力、良好的应变能力和紧急事务处理能力
二、相关说明
1、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会使用Word等办公软件
3、有责任心、积极主动、乐观进取,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职责内容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研究计划及工艺工程师工作安排,完成工艺试制任务
2、能完成工艺图纸、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书、工序控制标准等文件的编制工作
3、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问题
4、对现场生产的工艺规程与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检,避免发生工艺质量事故
5、根据生产进度的要求,及时将生产相关工艺文件下发至相关部门及人员
6、负责现场工人工艺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7、跟踪搜集国内外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信息,为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改进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公司内部工艺规程资料、工艺方案的整理和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考核
1、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2、考核主体技术部副经理
3、考核指标工艺试验研究任务按时完成率、工艺文件按时提交率、工艺文件及时回收率、现场工艺技术问题解决及时率、技术服务满意度
五、结果
1、工艺工程师负责对工艺技术员进行月考核
2、年度考核结果为月度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培训实施、薪酬调整及职位晋升的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岗位职责(共16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