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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各项岗位职责(共10篇)

作者:诩桂源 | 发布时间:2020-05-18 08:15: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

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

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

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

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

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

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

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 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

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

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

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

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 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

第2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扩展阅读:史上最全路政交通系统岗位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7、负责本大队的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8、负责本大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汲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素 质;

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

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掌握党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的工作职责。保证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有效进行,监督好每个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行为和作风;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负责监督所属行政部门的一切相对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及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大队长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 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并制定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审查路政大队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5、负责路产档案、路政案件及违章建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指导检查大队各项内业管理工作;

7、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队长职责

1、负责中队路政管理全面工作,接受大队领导;

2、认真执行大队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带领全体队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排路政人员上路巡查;

4、加强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努力做到不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

5、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6、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7、负责定期召集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及法规知识;布置,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办案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路政大队行政事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协助大队长制定完善路政大队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等全面的大队规章制度,以及路政大队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导,协调和控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度;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协助大队长建立“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员工的潜能最大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氛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点主任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点管理的日常工作,是检测点执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定期召开全体检测执法人员工作会议,组织政治业务,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检测点管理工作;

4、负责本站点财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本站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请销假工作;

6、制定落实检测点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测管理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7、听取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每月5号前,召开由队领导参加的站点人员工作会议;

10、负责本站点环境卫生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各种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编写各项综合性报告;

8、负责路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人员服装的计划、报批、领取、发放工作;

9、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和所有 财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鉴管理及文书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图版制作、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审核等日常文秘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举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日常事务;

7、负责大队内业人员的考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和公文的处理归档等日常文秘工作;

3、组织全队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考核工作;

4、负责综合管理、阳光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路政服务、科技应用资料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资料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党群廉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人事(工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路政大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承办治超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3、负责治超各类报表报送、超限超载、稽查资料整理工作;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工作;

5、负责省、市治超办专项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稽查考核员职责 路政审批管理员职责 7、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申请许可项目的现场勘验及上报工作;

3、建立、健全路政许可档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案件查处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3、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

4、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5、负责路政案件的报备案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设施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路产实施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更新辖区内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

4、负责路产恢复的通知、验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

2、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和规范大队的票证使用台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服从领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团结全班人员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精通路政巡查工作中的各项业务,并坚持路班作业,检查、督促路政外勤人员认真执行路政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3、带领本班外勤人员按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班长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着装规定;

5、及时、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各种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大队领导;

6、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班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班级工作计划,对表现好的外勤人员及时表扬,对好工作方法及时推广;

7、做好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保证本班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巡查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 理规定;

2、负责实施路况巡查,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3、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

4、负责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配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工作;

6、参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障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实施道路清障工作,按规定收取清障费,并做详细纪律;

3、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负责清障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长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稽查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2、负责稽查人员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负责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卫生,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熟练掌握车辆操作性能;

4、及时向大队报告车辆情况,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员职责

1、认真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严格遵守“三不政策”、“五不准规定”及“十条禁令”,不放金钱车,人情车;

3、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超载的检测工作;

4、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及资料整理工作;

5、交接班记录详细、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治超班长职责

1、协助点主任搞好本班组工作;

2、负责本班组人员按时上班,着装规范;

3、负责当班期间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全面正常运行;

4、组织落实好全班的工作秩序,协调好工作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护好站点办公物品;

6、负责做当班工作情况统计,有事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

7、严格执行检测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员经指定值班室值班,负责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

3、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等日常事务,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4、负责值班交接工作;

5、值班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办主任职责

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路政许可申请的现场勘验工作;

4、负责大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路政大队各项职责

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制定本市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考核指标的措施。

二、宣传贯彻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

三、负责本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控制工作。

四、审查并依法上报特殊占利用公路许可。

五、坚持上路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六、维持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现场秩序,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建立本市的路产档案、路政处罚档案、许可档案等各种档案、台帐,按时统计上报路政报表和相关信息资料。

八、负责本市路政装备、器材、服装以及管理工作。

九、进行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政治思想、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十、公示路政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路政案件、路政处罚、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工作流程等事项,实行政务公开。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中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大队的工作及考核指标,具体制定中队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考核指标的措施。

二、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法规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三、依法实施本辖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受理、上报辖区内的各类路政案件。

四、及时制止、处理路政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五、监督、检查各类路政许可的实施执行情况,确保路政管理令行禁止。

六、每月上路巡查时间不少于20天,提高巡查质量,加强现场管理。

七、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督促搞好施工路段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

八、搞好内业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九、做好装备器材及票证、印章等的使用和保管。

十、负责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村组和居民建立有效的联系联动机制,努力变路政管理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

一、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职责

1、根据路政支队下达的路政管理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

3、负责所辖路段路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查处违法利用、侵占、挖掘、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4、组织对辖段内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查处,并及时上报;

5、负责路政案件的处理及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处罚的审批把关;

6、对占(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报告上报路政支队,对批准的特殊占(利)用公路事项进行查验、监管;

7、组织对辖段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维持辖段内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负责大队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路政人员的日常上路、仪容风纪及执法情况,负责查处路政人员的违纪案件;

9、参与有关公路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

支部书记职责

一、组织路政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抓好队伍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的党支部工作。

三、教育路政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及路政员守则。提高整体素质,经常检查路政人员守法、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法乱纪行为。

四、与大队长共同制定组织实施单位的政治、业务工作计划,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爱护关心队员,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队员体质。

六、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积极完成党支部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负责主持学习有关文件、政策,讨论单位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召开路政听证会议。

八、协助法制部门及上级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九、协助大队长搞好路政许可上报资料监督和路政案件处理。

副大队长职责

1、协助大队长根据路政支队下达的路政管理目标,制订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

3、负责所辖路段路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查处违法利用、侵占、挖掘、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4、组织对辖段内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查处,并及时上报;

5、组织实施辖段内路政案件处理及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处罚;

6、协助大队长对占(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路政支队,对批准的特殊占(利)用公路事项进行查验、监管;

7、组织对辖段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维持辖段内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做好辖区内影响较大的路政案件查处情况及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与上级公路管理部门通报信息;

9、协助大队长参与有关公路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

中队长职责

一、负责路政中队全面工作,制定月、季工作计划,带领全队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执行路政巡查制度,组织开展路政巡查。

三、做好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检查督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五、加强横向联系,健全协管网络,积极向沿线群众宣传路政管理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七、负责中队车辆调派,严格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行驶无责任事故。

八、积极完成大队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内业人员职责

1、根据路政大队工作安排,协助大队长制订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起草大队各类文字材料;

2、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登记,及时统计和上报路政报表及其它信息资料,做好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呈;

3、收集和报告辖段内路损情况,督促养护部门及时修复;

4、依法办案,按规定程序处理属大队管辖的路政案件,准确填制执法文书;

5、负责路政大队装备、办公和生活用品的领取、发放、管理和建档;

6、收取路产损失赔偿费、占(利)用公路补偿费,做到妥善保管并按时上缴;

7、负责整理申请事项的审核情况和大队有关意见,书面报告路政支队;

8、协助大队长抓好路政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学习;

9、负责组织大队的宣传报道工作。

外业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依法实施路政巡查;

4、保护公路完好畅通,依法制止、调查和处理各类违法利用、侵占、挖掘、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以及其他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查看辖段路产损坏情况,督促养护部门及时修复,并负责组织进行验收;

6、维持养护施工现场秩序,指导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施工行为;

7、组织对占(利)用公路等申请事项进行现场勘查,并将勘查意见报告大队领导,对经审批的申请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8、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现场的交通疏导、调查取证和卷宗制作;

9、按规定及时将道路相关信息报告上级领导和监控中心,及时将有关的外业资料、文书等移交内业人员;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山东省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职责

一、负责管理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实施公路巡查,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

三、控制、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四、报审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五、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特种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公路的报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七、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八、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贯彻执行《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行使公路路政管理

职权,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负责挖掘、占用公路等涉路工程的报审,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负责公路损坏和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并参与有关应诉和诉讼活动。

四、负责路政业务建档立卷、票证管理、办公自动化、统计报表、信息反馈等工作。

五、负责路政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着装监督及装备器材的管理、发放、注销工作。

六、负责路政管理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及赔补偿费收取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确权。

八、负责制订路政管理工作计划、考核指标。

九、负责制订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和考核。

十、负责路政管理的安全监督、廉政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事项。

一、全面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

四、组织实施公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五、指导、监督、审核路政审批的有关事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七、组织实施对超限运输车辆监督检查。

八、参与新建、改建公路路产验收交接工作。

九、负责审理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立卷工作,按时上报统计资料。

十、负责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十一、负责路政管理调查、取证、通讯等器材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参与路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活动。 十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事项。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路政管理日常工作。

二、宣传贯彻公路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三、负责建立完善路政管理档案,报送统计报表,完善票证管理。

四、负责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制止、查处非法占用、利用、污染、损坏、破坏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实施公路产权管理。

五、负责涉路工程报审、监督,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六、协助路政大队长完成路政工作考核和培训。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收集、整理路政管理资料,整理、分析、传递、反馈路政管理信息。

二、拟办路政常用公文、事务文书。

三、负责对路政证件、票据、印鉴、装备、服装的登记管理。

四、建立健全路政档案业务台账,全面、准确、及时编制、上报路政统计资料,并做出分析。

五、负责对人民来信、来访、咨询、举报等的登记及办理。

六、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及时登记、传阅、整理文件妥善保管。

七、完成领带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路政管理所,各项职责制度

所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路政所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上级路政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安排路政所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与实施。

三、负责安排和部署所各县路政所(站)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较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路政所各种文件的签发、审批和处理工作。

九、负责路政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负责路政管理经费、装备的计划、配置、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对全线路产负责。

二、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得越权、侵权、违法行政。

三、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到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止、查处各种利用、占用、损坏路产的行为,按规定收取路政管理规费。

五、控制公路两侧建筑区、监督、检查穿(跨)越公路和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六、按规定勘察、调查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行为,并对经批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维护公路养护、公路收费、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八、负责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行为事实、制作法定文书,并提出处理(罚)意见。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着装得体、举止端庄、表态自然

二、热情接待、高效服务

三、业务熟练、快捷准确、认真负责

四、严格纪律、团结协调、爱岗敬业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卑不亢

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依法行政

路政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以上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二、严禁将交通执法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严禁执法人员着执法制服进入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违者将查扣执法车辆,给予执法人员纪律处分,两次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三、严禁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或私自改变收费标准、罚款不开票据,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四、严禁滥用职权,对应审批事项故意刁难、不予审批或越权审批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执法队伍。

五、严禁粗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队伍。

六、严禁利用职权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清除出执法队伍。

路政管理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为完善和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请销假、考勤制度。

一、年休假

1、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南政办[2004]25号文件规定,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休假20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每年可休假25天;工作年限满三十年及其以上的,每年可休假30天;

以上休假时间不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2、职工带薪年休假按年度计算,一年一次,不得分开和跨年度使用。凡全年请病假超过二个月,请事假超过一个月,旷工超过10天的,不再安排。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职工,在审查期间不享受休假。

3、职工休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4、要妥善处理好职工休假与工作的关系,遵循“合理安排休假,避免影响工作”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和原则。

二、病假

1、根据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应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并经所领导批准可

请病假。

2、凡因病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和住院发票,经财务人员核实扣发工资的%,出院后建休5日内扣发工资的%,超过5日扣当月工资的%,10日以上扣发当月日工资。

三、事假

1、工作人员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向单位申请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属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2、请事假以月为主2天内不扣工资,3天以上扣月工资的2%。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三天日工资,月累计三天以上者自动下岗,年累计十天者,限期调离本单位。

四、婚假、丧假、产假

1、婚假。工作人员结婚时给予婚假,假期三天;实行晚婚(初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如前往对方所在地结婚,另按实际需要加路途假。

2、丧假。工作人员直系订属逝世给予丧假,假期三天;另按实际需要加路途假。

五、请假、销假

1、工作人员需休假,婚、丧假,应事前提出书面报告,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所领导请假,由副职领导批准,副职请假由正职批准。

3、工作人员请假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请假必须要写请假条,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以电话请假,上班后写出假条,不写假条按旷工对待。

5、工作人员假期满后,必须到单位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六、考勤

1、由陈韶功负责考勤,如实记载考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迟到、早退,月累计5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发现一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元;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除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外,给予行政辞退处理。

4、工作人员确需加班,经领导同意后可以增休。

路政管理所装备器材管理规定

1、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路政执法专用车辆必须由路政管理机构管理、使用和调配,并由符合规定着装的路政执法人员驾驶,不得私自用车和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2)驾驶路政执法专用车辆时,必须随时携带《使用证》,并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及上级的检查;

(3)不得驾驶路政执法专用车辆进入公共娱乐场所;

(4)严禁使用路政执法专用车辆参加婚、丧等仪式,以及参加非法集会等;

(5)文明驾驶路政执法专用车辆,禁止在非执行公务和处理非紧急事件时使用示警灯、警笛和警报;

(6)严禁酒后驾驶路政执法专用车辆等违规行为;

(7)加强路政执法专用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使车况、车容、车貌处于良好状态。

(8)在路政执法专用车辆上禁止张贴和悬挂一切装饰物品。

2、其它路政装备的管理

(1)装备器材由路政管理所根据县交通局要求统一配备;

(2)路政装备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保管,定期换发的管理制度;

(3)路政装备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4)各级领导要加强路政装备的规范化管理,督促检查做好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路政内业人员具体负责装备管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领发准确,送修及时;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路政装备从事非路政管理活动,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6)标志牌、交通锥等路政装备要做好出入库登记,用于路上摆设的交通锥当班人员要做好回收工作。

路政管理所服装管理规定

1、经批准在编的属于着装范围的路政人员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执行调查案件不宜着装的;

(2)女性路政员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的;

(3)经批准其他不宜着装的情形。

2、路政人员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着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和被禁闭期间不得着装。

3、路政人员着装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缀钉、佩带帽徽、领章标志和执法胸章等,不得夏、冬服装混穿。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着整洁的服装。

4、在办公室区内可以不戴帽。在室内或者参加会议时,应将脱下的帽子挂在相应的挂衣帽处,帽徽朝下,或者放置在桌子在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5、路政人员着装时,只准佩带国家和路政机构颁发的证章和徽章,不得佩带其他与路政人员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6、路政人员着装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2)不得穿拖鞋或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凉鞋和草绿色以外的胶鞋。集会、列队时应当按照要求穿颜色

一致的皮鞋,男性鞋跟不得高于4㎝,女性鞋跟不得高于5㎝;

(3)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

(4)不得戴首饰、染彩发,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男性路政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女性不得用浓妆,披发不得过肩;

(5)除路上执勤交通疏导、指挥现场勘查和驾驶机动车辆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7、着装的路政人员在公共场所应当服装严整。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席地而卧。

8、路政人员着装工作时不准饮酒,但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时除外。路政人员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宾馆和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将路政制服赠送、转卖或者借给非路政人员。

9、所在单位应对初次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对再次违规者,应在交通局系统范围内予以通报,取消当年参与评功受奖资格;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工作考核可定为不称职档次,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清理除名。

路政管理所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提高路政管理业务技能水平,更好的做好我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安排半天学习,每周三上午参加全所统一的学习。

2、每月最后25日下午召开所务会议,如遇与上级工作安排有冲突,另行通知。

3、根据所人员的轮班情况每月学习次数不少于两次,会议除有工作任务或经批准的请假的外,不得缺席。

4、每次学习、会议安排专人做好记录。

路政管理所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办公室整洁,每天进行清扫。做到玻璃清洁无痕迹,天花板无蜘蛛网,桌面、地板无灰尘、杂物,墙壁无乱张贴、乱钉钉子和乱写乱画。

2、洗手间用完后拖干,经常保持干燥,洗手池、台无污渍,便池清洁无异味,洗漱用品按规定摆放整齐。

3、桌面要整洁,除放置电话、水杯、笔筒以外,其他物品应放入柜内;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严格控制水电使用标准,离开办公室后做到四关:关灯、关水、关风扇、关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5、办公室内禁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严禁乱拉电线,预防发生火灾、触电事故;不得放置规范物品以外的设备。

6、办公室内严禁赌博、大吵大闹及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现象。

路政管理所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基本原则

实行“五公开”、“六严禁”。

1、“五公开”,即“公开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权利义务、公开执法结果”。

2、“六严禁”

(1)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2)严禁违反执法程序;

(3)严禁收支一条线;

(4)严禁“单个作业”、“暗箱作业”;

(5)严禁搞“一言堂”定案;

(6)严禁使用不规范的执法文书。

(二)基本制度

1、遇下列情况路政人员及有关的领导必须主动回避

(1)当事人是路政人员配偶、直系血亲(含收养关系);

(2)当事人是路政人员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及其配偶,近姻亲关系;

(3)当事人与路政人员有其它可能会影响公正执法的关系的。

路政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亲属之关系的,不得在同一路政部门内任职,不得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重大路政案件和路政业务的处理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严禁搞“一言堂”。讨论时按本规定要回避的,应主动回避。

3、遵守保密制度。路政人员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正在研究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

(三)社会监督

1、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统一证章。

2、各级路政部门必须在本单位的明显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告栏必须有如下内容;

(1)全体路政人员的姓名、证号、职务及个人7寸彩色免冠近照;

(2)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管理相对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摘录;

(3)办理路政业务(包括超限运输、开挖公路、埋设管线、占用路产、悬挂非公路标志等)程序的说明;

(4)保护公路路产的罚款和赔偿标准;

(5)路政案件的处理结果;

(6)行政复议的裁决情况;

(7)投诉电话。

3、路政执法和路政业务的法律文书必须明确载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条款及当事人所享有的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

4、受理路政业务必须出具受理通知书,办理的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当事人,并注明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

5、办理路政业务必须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当事人。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6、路政部门应设立举报信箱,并置于明显的位置。

7、路政人员的执法守则以及服务标准,工作目标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四)舆论监督

1、对辖区内路政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应召在新闻媒体上发表通告,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2、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路政管理方面的事件、问题等,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或回应。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内部监督

1、路政人员外出执行公务、调查取证、约见当事人等必须两人以上。

2、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路政案件给予当事人较重的行政处罚,路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全所每月组织一次执法大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4、建立执法错案追究制。凡在本辖区内一年发生错案二宗,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后果,主管领导要作检讨。

5、凡在本辖区内发生错案,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必须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除责令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造成巨大损失和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加重处分。领导的责任在确定处分程序时,按一般领导责

任、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的顺序依次加重。

6、办案过程中违反本规定基本制度中第一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调离执法队伍。明显徇私、已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7、路政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调离执法岗位:

(1)一年内被发现单个办案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一年内被投诉粗暴、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经查属实,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一年内被发现乱处罚、乱收费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4)一年内被发现执行公务时不持有效执法证件、不按规定佩戴证章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5)一年内不按程度办案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6)一年内办理两宗以上(含两宗)错案的。

路政管理所队列风纪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强化管理手段,提高路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徽、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和佩戴上岗证。

二、着装必须整洁,路政人员冬季衣帽不得混穿,女路政员着装时,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以及佩戴其他饰物。

三、路政人员上路巡查,执行任务时必须佩戴武装带。

四、坚决执行命令,遵章守纪、作风严谨、平等待人、举止文明,做到令行禁止。

五、路政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举止端庄、以礼待人,做到纠正违章先敬礼,谈吐文雅、不说脏话、粗话、不强词夺理、不恶语伤人。

六、严禁利用职务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办公室的办公桌、桌面上的材料要经常保持整齐、干净、宿舍的被褥要按军事化管理,严禁乱放、乱扔。

八、不准参与赌博、迷信活动,观看淫秽录像、书刊、不准参加非法组织。

九、路政人员不准进入营业性舞厅、酒吧、着路政服不准在公共场所喝酒、猜拳行令。

十、在路政工作中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并在检查考核中取得一定成绩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路政管理所执法与办案程序

第一条 路政人员发现或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制止或查处等工作。

第二条 路政人员对损坏公路路产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路政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三条 路政案件的处理应按《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四条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路产损失在200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愿意接受当场处理的,适用简易程序。

第五条 路政人员当场作出处理裁定以前,应当将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理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路政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六条 路政人员作出当场处理决定,必须有两名路政人员以上在场。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制作勘验检查、询问笔录和公路路产损坏(当场)处罚裁决书(见附件),公路路产损坏(当场)裁决书一式三联(应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第一联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联做执法档案;第三联为存根。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七条 公路路产损坏处理,除适用简易程序之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八条 路政管理所在发现或接到报案后,应立即组织或指定人员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勘察、调查,依法收集证据。

第九条 路政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少于两人;

(二)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应当告知其作伪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须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现场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

(四)对涉及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部门的人员进行鉴定,并制作鉴定意见书;

(五)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要先行登记保全,制作证据登记保全清单,并在七天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条 在查明路政案件事实,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路政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发出《公路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在5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需在《公路路政管理处罚

文书送达证》上签字。《公路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为一式两联,一联交当事人,一联留存。当事人拒绝签字的,送达人应在《送达证》备注栏内上注明情况。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确凿的,应当制作《公路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报送路政管理所负责人审查。

路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不含一万元),由路政管理所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公路路政管理路产损坏处理决定书》。

路产损失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或重大、复杂以及路政管理所负责人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由负责查处案件的路政人员和路政管理所负责人集体讨论。讨论后应在《公路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上作笔录并签字,路政管理所负责人根据讨论情况审查签署意见后,制作《公路路政管理路产损坏处理决定书》,并于3日内报送县交通局处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县交通局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当事人接受处理,缴纳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后,予以结案,案件查处人应当填写公路路政管理处理结案报告,并将该案有关文书、图片、证据等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路政管理所巡查管理制度

1、路政人员必须坚持值勤上路巡查,实行巡查和查处相结合,路政执法人员每月上路巡查时间不少于15天。

2、路政人员上路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着装整齐规范,举止端正,讲究风纪风貌。

3、路政人员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路,对违反各类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事件,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需当场做出处理的,必须要俩人以上方能实施。

4、路政人员在查处路政案件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面身份,在作出处理决定后,还应告知当事人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5、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遇有重大路政案件,难以当场作出处理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6、路政人员在巡查期间,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查处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并按规定填写法律文书,送达行为当事人。

7、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应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在查处时,如与当事人发生纠纷,应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保持举止文明,坚持以理服人。

8、路政巡查任务结合后,路政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并报有关领导审核后,备案待查。

路政管理所统计制度

第一条

为正确掌握路政管理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实提供领导决策的依据,全面反映路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路政统计坚持准确、及时、实事求是、快速传递的原则,保证统计信息的畅通。

第三条

路政统计包括由路政许可、赔(补)偿、处罚、标志、标线等组成。

第四条

路政统计分为日常统计(月统计)和专项统计,日常统计统计当月工作,管理所于次月2日前报交通局,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所和上报的统计工作。专项统计按专项任务要求的时间完成。

第五条

路政统计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整理统计台帐,做到资料规范化和系统化。统计台帐应按期保存,统计资料应定人核对,领导签字确认,统计台帐应按期保存。

第六条

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失实数据、信息造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失误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路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县公路路政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路政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路政档案,是指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在路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它各种载体的文件。

二、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路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三、路政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路政管理制度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路政管理的各类档案,由内业专人负责,分类制作、整理和保管,严格管理和使用制度。

档案分类与归档

五、路政档案分类:

(一)路产档案: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档案。

永久性路产档案:包括路线平面图,安全、通讯、收费、桥涵、服务、绿化和标志等设施情况。

临时性路产档案:经批准的临时性设施,包括平(立)交道口、管线、广告牌、建筑设施等。

(二)法律文书档案: 赔(补)偿档案:

简易档案——收费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须一案一档;

一般档案——收费在1000元以上的须一案一档。

处罚档案:

简易档案——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须一案一档;一般档案——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法人(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须一案一档。

(三)路政法事档案:包括路政复议档案、路政诉讼档案和路政处罚听证会档案。

(四)路政占用、利用案件档案:包括占用(利用)路产审批档案、控制建筑区临建物档案等。

(五)路政装备、破案器材、人员服装、警械领用与管理档案。

(六)路政宣传、文书档案:包括路政法规宣传、各种报表统计和文件规定等。

六、归档要求

(一)各种路政档案和台帐要逐季、逐年分类装订存档,未经批准,不得丢失、损坏、销毁和外调。

(二)归档的档案材料同一类的应格式一致、书绘装订工整、字迹图像清晰,符合规范的要求。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三)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案件文书应当及时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采用一案一卷方式立卷,一宗案件的文书立一个案卷,独立装订,并加制卷皮(含封面和封底)。卷内文书、材料应当标明页码,装订排列应当整齐有序。卷皮封面应当标明案卷名称、编号等内容。

档案管理

七、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有关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清点,对于已破损、字迹不清的档案及时抢救,发现隐患立即向领导汇报解决。相关制度及专门管理人员应当上墙公示。

路政档案管理的专责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时,应当在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路政档案管理的交接、备案。

八、归档一年以上的永久性档案,各级路政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机关办公室将其统一纳入机关档案统一管理。

九、做好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借阅与利用

十、已归档的路政档案不得随意出借。如确有需要,下列人员在说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可以借出档案:案件处理责任人、路政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对借出档案,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写出局面报告,报部门主管领导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不同情况严肃处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出借及归还情况做好登记。

十一、非第十条规定人员,确有需要的,如案件处理相对人办理保险索赔手续、司法机关取证需要等,在说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在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查阅或复制。档案管理人应对查阅或复制情况做好登记。

保管期限

十二、路政案件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定,参照《路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办理。

十三、路政案件的保管期限,从档案归档的下一年起算。 十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十

五、本制度由县路政管理所负责解释。

路政管理所公路养护考核标准

一、模范养护路段养护考核标准

1.路基:各部分应保持完整、完好状态,土路肩或铺面路肩的横坡度应比路面横坡大1%~2%,不损坏变形, 路肩必须表面平整密实,无积水,无车辙,肩线直顺,无塌落;边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公路用地范围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无高草、无农作物种植、无杂物堆积;路肩边坡按照有关标准采用植草等防护,路基与农田有边沟等明显的分界,全线设置公路用地界桩。

2.路面:沥青路面表面应平整,无松散、油包、泛油、波浪、基本无裂缝等现象,与其他构筑物应接坡平顺、无积水现象;水泥路面表面无脱皮、裂纹、缺边掉角等现象,无断板、错台、唧泥、拱起等严重病害,接缝填筑饱满密实;缘石、平石等在修复的基础上保持完好状态;道口接坡平顺,接坡长度不小于3米,路面硬化;公路好路率达到95%以上。

3.桥涵:栏杆牢固,经常保持整洁美观,无缺失现象,桥梁无开裂、无钢筋外露现象,桥梁技术评定在二类以上。伸缩缝的伸缩性能良好,缝面与桥面结合良好。桥面的泄水管、引水槽排水通畅,桥面无积水现象。桥头接坡平顺,无坑塘、沉陷,无跳车现象;涵洞进出口平顺,无阻水现象;建立健全桥梁档案;出现桥梁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4.公路绿化:公路两侧绿化管理良好,路肩铺设草坪,绿化树木、草坪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树木分枝点高度一致并且符合公路行车要求,绿化病虫害防治效果好,病虫害发生控制在5%以内,绿化树木无缺株、死株现象,无树木倾倒、倾斜现象,隔离带、侧分带修剪及时、整齐、美观,草高保持在10cm 28

以下,无明显渍涝现象;绿化覆盖率在95%以上,保存率98%以上。

5.安保设施:公路安全标志标线清晰、规范,无缺失现象;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保持完好,安保设施被损坏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在24小时内修复。

6.内业资料、监管工作:台帐资料齐全、规范、完善,有完整的影像和文字资料,上墙资料规范完整,有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养护管理制度规范、完善,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日常巡查记录、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管护员台帐记录、路况检查资料、交通流量统计、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内容详实;有专人专车负责小修养护的考核、巡视、监管工作,有详实的考核、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能力之外的应及时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上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护员工作时间为6小时/天左右,上路率达100%。

7.社会监督:无因养护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投诉、上访等不良社会影响;各级人大政协意见提案、110报警、路政修复通知、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媒体曝光、日常巡查、上级下达的养护维修项目或突发事件,应及时答复并有效处置,并在处理完成后1天内有反馈信息;修复工程质量达到规范优良要求。

二、标准养护路段养护考核标准

1.路基:路基各部分应保持完整、完好状态,土路肩或铺面路肩的横坡度应比路面横坡大1%~2%,不损坏变形,路肩必须表面平整密实,基本无积水、车辙,发现车辙和积水现象应在3天内进行处置,肩线直顺,无塌落;边沟边坡平整、稳定,沟底平顺整齐,基本无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公路用地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无高草(草控制在10cm以下)、无农作物种植、杂物堆积;路基与农田等有边沟等明显的分界,全线设置公路用地界桩。

2.路面:沥青路面,表面应平整,无松散、油包、泛油、波浪现象,基本无裂缝,与其他筑物应接坡平顺、基本无积水

现象(每公里积水小于2平方米);水泥路面,表面无脱皮、唧泥、拱起等严重病害等现象,掉角、断板率小于5%,接缝填筑饱满密实,机动车道与辅道衔接平顺;缘石、平石等在修复的基础上常保持完好状态;道口接坡平顺,接坡长度不小于3米,路面硬化;发现路面病害应及时处理,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

3.桥涵:栏杆牢固,经常保持整洁美观,无缺失现象,桥梁无影响桥梁整体安全的裂缝,表面无钢筋外露,桥梁技术评定在二类以上;伸缩缝的伸缩性能良好,缝面与桥面结合良好;桥面的泄水管、引水槽排水通畅,桥面基本无积水现象;桥头接坡平顺,无坑塘、沉陷,无跳车现象;涵洞进出口平顺,无阻水现象;建立健全桥梁档案;出现桥梁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4.公路绿化:绿化树木、草坪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树木分枝点高度一致并符合公路行车要求,绿化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病虫害发生控制在8%以内,绿化树木基本无缺株、死株现象(每公里缺株、死株小于2棵),基本无树木倾倒、倾斜现象,隔离带、侧分带修剪及时、整齐、美观,草高保持在10cm以下,无明显渍涝现象;绿化覆盖率在95%以上,保存率95%以上。

5.安保设施:公路安全标志标线保持清晰、规范,无缺失现象;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保持完好,安保设施被损坏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在24小时内修复。

6.内业资料及监管工作:内业资料基本齐全、规范、完善,影像资料基本齐全,上墙资料规范完整,有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养护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完善,基本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日常巡查记录、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管护员台帐记录、路况检查资料、交通流量统计、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内容详实;有专人专车负责小修养护的考核、巡视、监管工作,有详实的考核记录、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能力之外的应及时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上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护员工作时间为6小时/天左右,上路率达98%以上。

7.社会监督:无因养护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投诉、上访等不良社会影响;各级人大政协意见提案、110报警、路政修复通知、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媒体暴光、日常巡查、上级下达的养护维修项目或突发事件,应及时答复并有效处置,并在处理完成后1天内有反馈信息;修复工程质量达到规范优良要求。

三、合格养护路段养护考核标准:

1.路基:路基各部分应保持完整、完好状态,土路肩或铺面路肩的横坡度应比路面横坡大1%~2%,不损坏变形,路肩必须表面平整密实,基本无积水、车辙,发现车辙和积水应在5天内进行处置,肩线直顺,无塌落;边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沟底应平顺整齐,基本无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公路用地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无高草(草控制在10cm以下)、无农作物种植、无杂物堆积;全线设置公路用地界桩。

2.路面:沥青路面表面基本平整,无松散、油包、泛油、波浪现象,基本无裂缝,与其他构筑物应接坡平顺、基本无积水现象(每公里积水小于5平方米);水泥路面,表面无脱皮、唧泥、拱起等严重病害等现象,掉角、断板率小于8%,接缝填筑饱满密实;缘石、平石等在修复的基础上基本保持完好状态;机动车道与辅道衔接平顺;道口接坡平顺,接坡长度不小于3米,路面硬化;发现路面病害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公路好路率达到85%以上。

3.桥涵:栏杆牢固,基本保持整洁美观,无缺失现象,桥梁无影响桥梁整体安全的裂缝,表面无钢筋外露、基本无破碎现象,桥梁技术评定在二类以上;伸缩缝的伸缩性能良好,缝面与桥面结合良好;桥面的泄水管、引水槽排水通畅,桥面基本无积水;桥头接坡平顺,无坑塘、沉陷,无跳车现象;涵洞进出口平顺,无阻水现象;建立健全桥梁档案;出现桥梁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4.公路绿化:绿化树木、草坪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树木分枝点高度一致并符合公路行车要求,绿化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病虫害发生控制在10%以内,绿化树木基本无缺株、死株现象(每公里缺株、死株小于5棵),基本无树木倾倒倾斜现象(每公里倾倒、倾斜树木小于2棵),隔离带、侧分带修剪及时、整齐、美观,草高经常保持在10cm以下,无明显旱涝现象;绿化覆盖率在90%以上,保存率95%以上。

5.安保设施:公路安全标志标线保持清晰、规范,无缺失现象;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经常保持完好,安保设施被损坏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在24小时内修复。

6.内业资料及监管工作:内业资料基本齐全、规范、完善,影像资料基本齐全,上墙资料规范完整,有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养护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完善,基本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日常巡查记录、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管护员台帐记录、路况检查资料、交通流量统计、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内容详实;有专人专车负责小修养护的考核、巡视、监管工作,有详实的考核记录、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能力之外的应及时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上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措施。管护员工作时间为6小时/天左右,上路率达95%以上。

7.社会监督:基本没有因养护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投诉、上访等不良社会影响;各级人大政协意见提案、110报警、路政修复通知、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媒体暴光、日常巡查、上级下达的养护维修项目或突发事件,应及时答复并有效处置,并在处理完成后1天内有反馈信息;修复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合格要求。

路政管理所工作报告制度

1、坚持路政管理工作报告制度的真实性,指路政管理工作中的路政宣传,巡查控制,查处违章案件等,真实情况报告制度。

2、路政管理工作报告的工作透明度制度,指路政管理工作中的宣传效果,处罚案件,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工作制的撰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制度。

3、坚持路政案件公开办理,依法办事的报告制度,指路政案件的公开办理,依法治路,敢于碰硬,横向联系各方支持工作报告制度。

4、路政管理工作总的基本经验和工作不足报告制度,指所做了管理工作的可行性经验,认真总结和工作方法不足的情况汇报。

路政管理职责范围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实施。

二、宣传贯彻国家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和地方性路政法规、规章,开展对公路沿线单位和群众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三、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本单位路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物的控制工作。

五、制止本辖区内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以及挖掘和各种管线穿(跨)越公路有关事宜。

六、制止本辖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

七、依法制止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八、坚持上路巡查,搞好路政工作的现场管理。

九、查处本辖区内路政违章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十、负责路产路权调查,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路政处罚档案等档卡资料。

十一、负责专兼职路政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搞好队伍建设。

二、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路政管理办案制度

一、为着力解决路政执法中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过错难究等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活不当的路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办案制度。

二、路政案件的立案决定书应由分管领导签字,明确案件的主办及协办人员,贯彻“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三、严格遵循路政办案程序,严禁一人单独及人情案、关系案,在办案过程中,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物。

四、对于收取路产赔(补)偿费5000元以上或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路政案件,在处理结案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办案人员进行讨论、集体决定,报交通局审查批准。

五、处理案件要及时,对比较重大的路政案件或处理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交通局报告,并有路政管理可协助处理。

六、积极实行路政政务公开及执法公示制度,将路政审批、许可、收费、路政处罚、路政强制执行等路政执法的事项、依据、程序及条件向社会公开,置路政执法的全过程与社会的监督之下。

路政管理所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路政管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示。

第二条 青海省公路占用损坏路产路权赔偿费标准上墙公示。

第三条 执法人员名单照片公示上墙,执法公务出示证件。

第四条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上墙公示。

第五条 执法人员的职责上墙,上路执法时必须证件齐全,挂牌服务,配带胸卡,服装整齐。

第六条 执法人员仪容要求严整(头发要整洁,男路政人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长胡须。女路政管理人员不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浓装,染指甲)。

第七条 执法人员要有礼节(上路执法公务时,应首先向被检查一方敬礼)。

第八条 执法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举止大方,语言和善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工作和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路政声誉,不准嬉笑打闹。

第九条 执法人员不准酗酒、赌博参加迷信活动,观看淫秽录相。

第十条 执法人员不准着路政服装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准以路政的名义和肖像做商业性广告。

路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中的错案追究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根据《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错案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简称交通主管部门,下同)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案件。

第三条

错案追究制度是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作出错案决定的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错案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3、错案追究与加强行政执法相结合;

4、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错案的认定:

1、经过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为错案的;

2、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认为是错案的;

3、上级主管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申诉等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第六条

错案责任的承担:

1、由于案件承办人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追究承办人责任,单位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2、由于案件承办人的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命令、指使案件承办人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案件承办人负连带责任;

3、案件承办人办案正确,而主管领导予以否决的案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七条 错案的究责方式:

1、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可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其所属机关或直接对错案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建议其所属机关或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路政管理所工作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示制度是指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的各个环节向社会公示,做出郑重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路政管理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路政管理相对人首先出示证件,公开身份,讲明违法事实和违法法律、法规的条款及内容,告知管理相对人的全力与义务;

第四条

公示的内容

(一)执法依据公开

(二)职责公开

(三)行为内容公开

(四)办案程序公开

(五)赔(补)偿及占用费的标准公开;

(六)时限公开;

(七)监督内容公开。

第五条

公示的方式;

(一)将公示的内容制匾上墙公布;

(二)设立投诉箱,公开举报电话;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路政管理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路政管理所每月办一次学习专栏。

二、路政管理所每月每个职工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三、路政执法人员政治与业务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四、要求做好各种学习记录,每月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

五、全体职工参加周三上午政治学习。

六、路政管理所办好学习专栏、宣传园地。

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考试。

路政管理所执法人员纪律规定

为规范路政执法,树立路政良好形象路政人员在执行路查时,必须自觉遵守路查规则如下:

1、必须着装整齐。

2、必须佩戴标志。

3、必须领导带队。

4、必须任务到人。

5、必须定位检查。

6、必须平向查验。

7、必须亮证执法。

8、必须端庄礼貌。

9、必须录证有据。

10、必须处罚适度。

路政管理所执法人员稽查纪律

为贯彻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路政执法稽查人员必须做到自重、自量、自警、自励,在执行路查公务时,路政执法稽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路查纪律如下:

一、不准超越职权进行路查。

二、不准违反程度进行路查。

三、不准擅自上路进行检查。

四、不准在同一地点双向查验。

五、不准自行制定罚款项目。

六、不准使用自制罚款票据。

七、不准私自处理违规案件。

八、不准向查验人员拿卡要。

九、不准乱扣执照,乱罚款。

十、不准酒后违规进行路查。

凡违反上述“十不准”路查纪律之一的,将给予下列处分;

1、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作书面深刻检查。

2、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3、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路政管理所路政审批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审批辖区内临时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等事宜。

2、按规定权限审批辖区内从地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非公路设施事宜。

3、按规定权限依法审批辖区内在公路上开设道口事宜;

4、按规定权限依法审批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临时建筑事宜。

5、协助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用地事宜;

6、按规定权限审批辖区内公路行道树的更新,采伐事宜。

7、依法审批辖区内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事宜;

8、依法审批机动制造,修理厂家在公路上试刹车事宜;

9、建立、健全本所路政审批档案。

10、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审批工作;

11、参与展开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路政管理所请示制度

1、业务方面的请示制度,包括路政管理的信息管理、文字材料、统计和统计分析、档案管理,许可证的核发、证件、票据、印鉴、经费管理、装备,服装管理。群众来访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的请示。

2、路政管理案件请示制度,包括违章建筑,埋设管线,公路损坏和超限运输,重特大及疑难的路政案件的请示。

3、下级路政管理部门与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相互联系,互通情况请示制度,凡遇到路政管理,处罚的新情况,新问题。路政人员素质,业务培训,法律法规的宣传、出台规范性文件事宜的请示。

4、路政处罚案件的请示制度,指《公路路政管理规定》明确的路政处罚,路政复议,路政诉讼的请示。

5、路政管理中遇到的地方性难以处理疑难路政案件的请示制度,指路政管理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钉子户”和“老大难”问题的请示。

路政管理所社会服务承诺

一、路政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二、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一次性告知涉及的全部内容。

三、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权、保护路产、依法治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四、公开执法程序、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和计费标准,公开、公正、公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热情为过往司助人员提供便民服务和人们群众提供公路法律咨询。

六、认真受理对路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在30日内给予答复。

海南州“四统一”上墙制度内容目录

一、海南州路政管理所工作职责

二、所长岗位职责

三、海南州路政管理所档案管理制度

四、路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1)

五、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四项制度2)

六、路政执法公示制(四项制度3)

七、路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制度4)

八、青海省公路路产损坏补偿收费标准

九、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及项目

十、交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海南州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路政管理档案主要包括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路政处理档案、路政处罚档案、路政应诉档案、路政审批档案、路政文书档案。

二、路政管理各项档案包括的内容

1、路产档案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里程牌、标志牌、防护工程等。

2、违章建筑档案包括:卷宗目录、违章建筑登记表、违章建筑平面示意图、现场照片、调查笔录、其它;

3、路政处理档案包括:卷宗目录、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笔录、勘察笔录、有关证据材料(现场照片、现场平面图);

4、路政处罚档案包括:卷宗目录、当场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调查笔录、勘察笔录、证据材料(包括平面示意图)、照片、证人证言、有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鉴定意见书、听证会记录、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申请强制执行书、结案报告、其它(检举信)等;

5、路政应诉档案包括:行政诉状、应诉通知书、答辩状、传票、出庭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行政判决书、结案报告等;

6、路政审批档案包括:案卷目录、申请书、许可证、其它(工程设计图、平示意图)等;

三、路政管理档案的装订要求

1、路政处罚和应诉档案应一案一档。

2、路政处理路政审批按每卷10案装订;

3、违章建筑档案按每卷50案装订。

四、各种文书应按A4纸张装订。小于A4的纸张应附在A4纸张上面,大于A4的纸张可折叠装订。

五、各种档案的装订要按照时间先后和办案程序、审批程序、处理程序装订,各部分内容也要有规律的排列,一般应以时间顺序装订。

六、档案装订前要首先检验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与案情有关的证据材料和各类法律文书是否全部收集齐全。

经检查、整理、确认齐备后再进行装订。

七、档案装订要做到封面整洁干净、书写要工整,剔除订书钉等金属物,并按规定进行编码。

海南州路政管理所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实施;

2、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法规、规章,开展对公路沿线单位和群众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3、本辖区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物的控制工作;

5、审理本辖区内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设和设置交叉道口的事宜。

6、制止本辖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

7、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坚持上路巡查,搞好路政工作的现场管理;

9、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止、查处本辖区内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和路政违章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1O、负责全州路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评比工作,搞好队伍建设;

11、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12、负责路产、路权调查,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路政处罚档案等档卡资料;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州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州路政所和各县路政行政执法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对执法过程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

(2)路政执法人员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

(5)执法文书规范情况,执法责任书签定及执行情况;(6)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情况;(7)行政执法公示制的执行情况;(8)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第四条

监督检查办法:

第6篇: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转载于:路政岗位职责)(1)主持路政稽查大队日常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3)负责辖区内路政执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

(4)负责受理制止、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5)负责管辖公路路政许可事项的审报、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7)参加新修、改建公路路产验收交接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处属各路政大队的日常工作。

(9)参与路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活动。

(10)负责实施管辖公路交通量观测工作。

(11)积极向总段提出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大队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助手。

(2)负责制定全总段路政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调查路政人员的执法情况。

(3)负责有关路政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及对路政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4)严格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路政许可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路管理档案的建档立卷工作,上报统计资料。

(6)负责路政巡查装备器材及服装的请领、管理工作。

(7)负责定期抽查交通量观测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写作技能和文学表达能力。

(2)做好各类文件、案卷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清退及时、文件无丢失和损坏。

(3)做好会议记录,草拟各种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和简报。

(4)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5)按有关规定做好路政人员的证件、服装发放管理工作。

(6)做好路政装备、设备的台帐管理工作。(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8)参与路政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等有关活动。

路政稽查大队交调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上级交调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计交通调查、采集、编辑、分析和公布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3)负责交调资料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管辖路段交通量调查资料分析报告及交通量分布示意图。

(4)负责交通调查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5)对各观测站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治超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治超工作,制定治超工作计划,做好全年工作安排。

(2)负责治超疑难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处理。

(3)负责监督检查治超工作,抓好治超纠风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4)组织治超人员学习、掌握、传达治超工作新政策,提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

(5)及时上报各种治超材料及统计报表。

(6)草拟各种关于治超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督察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公路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监督检查各路政稽查队文明执法开展情况。

(3)负责实施总段辖区公路机动巡查,协助各路政稽查队实施路政管理工作并进行工作督查。

(4)负责各路政稽查队未结疑难案件处理工作。

(5)协助各路政稽查队实施抗自然灾害保交通的交通疏导工作。

(6)负责路政许可案件的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征地拆迁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2)负责征地拆迁相关公告的拟定、报批、现场调查、登记、计算工作。

(3)负责拟定征地拆迁补偿预算方案和实施方案,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4)负责按审批后的工作方案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5)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遵守规章制度。‘

(6)深入现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统计、汇总,写好项目工作总结,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并及时归档。

(8)按时参加现场各种协调会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队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队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目标措施。

(2)负责本队路政财务、统计报表的审批工作。

(3)审批从公路地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的其它设施及建筑事宜。(4)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设施情况的审批。

(5)负责公路控制区内临时设施的审批。

(6)负责进行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7)负责对路政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教育工作,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路政稽查队内勤人员岗位职责(1)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写作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做好各类文件、案件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清退及时,文件无丢无损。

(3)做好会议记录、草拟各种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简报等。

(4)接到外勤人员送来的案卷时,及时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完整。(5)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装备、设备、人员,及相关路产台帐。

(7)参与路政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案件等有关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篇2:路政大队路政管理职责

一、路政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职责

一、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下达的全年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监管。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许可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和公路工作。

八、督促各县(市、区)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和信息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路路政管理中队职责

一、按照大队(所)下达的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四、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五、负责中队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八、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收集信息和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九、负责中队票据、证章、装备器材、法律文书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大队(所)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全面搞好大队(所)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配合。

二、负责搞好办公区、卫生区的管理及绿化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各项办公管理制度,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你很好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报道大队(所)各项动态信息。

五、负责大队印、信的使用管理,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印、传真、收发、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六、负责全体职工教育及其他路政业务性的培训工作,做好人事劳资及职称管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长职责

一、负责日常巡查及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协助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对辖区范围内涉路案(事)件和行政许可等事宜上报资料的审核,参与全市农村公路范围内路政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清障等统一行动。

四、监督检查路政人员的日常上路、仪容风纪及执法情况,负责查处路政人员的违纪案件。

五、督查建立、健全辖区内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六、抓好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爱路护路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教导员(书记)职责

一、组织路政队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抓好队伍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的党支部工作。

三、教育路政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及路政员守则。提高整体素质,经常检查路政队员守法、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法乱纪行为。

四、与大队(所)长共同制定组织实施单位的政治、业务工作计划,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爱护关心队员,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队员体质。

六、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积极完成党支部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负责主持学习有关文件、政策,讨论单位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召开路政听证会议。

八、协助县(市、区)交通局法制科及上级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九、协助大队(所)长搞好路政许可上报资料监督和路政案件处理。

七、公路路政管理副大队(所)长职责

一、负责日常巡查及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协助大队(所)长审批辖区内涉及公路案件,处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上报事宜,参与全市农村公路范围内路政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清障等统一行动。篇3: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职责

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四)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六)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七)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篇4: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 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 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 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 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 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 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 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 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

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 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 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 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 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篇5:路政内业人员岗位职责

路政内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内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审查外业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和巡查记录,及时追缴路损索赔款。

三、具体负责路政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具体负责大队的各项文书业务及办公环境的管理。

五、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和考核工作。

六、具体负责路政管理的信息收集、积累、反馈工作。

七、负责群众来访和其他行政事务。

第7篇: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大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负责本大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大队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三、指挥处理本路段的重特大案件;

四、负责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高速公路和所在管辖路段的超限运输案件;

五、负责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控制管理工作;

六、积极主动做好本路段超限超载的治理整顿工作;

七、负责本大队路政管理各种档案的建档工作;

八、负责向所管辖路段沿线单位和群众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爱路护路活动的开展和路政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大队路政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以及部门的经费控制;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大队副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积极组织大队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勇于创新;

四、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并定期向大队长汇报;

五、积极协助大队长处理本大队的日常事务,处理好对外的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成效;

六、大队长外出时,受其委托代理行使大队长职权,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科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组织本科室路政人员作好所管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路政安全科全面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具体负责本科室路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发现案件及时制止、查处;

四、指挥处理重大案件,保证每周有两日以上时间上路巡查和下队检查;

五、负责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高速公路和所在管辖路段的超限运输案件;负责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控制管理工作;

六、积极主动做好本路段超限超载的治理整顿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路政管理各种档案的建档工作;

八、负责向所管辖路段沿线单位和群众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爱路护路活动的开展和路政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路政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以及部门的经费控制;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副科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积极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勇于创新;

四、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并定期向科长汇报;

五、积极协助科长处理本科室的日常事务,处理好对外的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成效;

六、科长不在时受科长委托代理科长行使职权,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科员职责

一、积极协助路政科负责同志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路政信息,草拟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负责本科室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负责统计内部人员考勤考核,做到实事求是;搞好上传下达,准确、按时填写、上报各种报表;

三、认真处理来信、来函,热情接待来访,做到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对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属于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领导;

四、建立健全理赔档案,做好出纳工作,负责现金保管;

五、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指导下属各路政中队、治超站、清障队的内勤工作;

七、依法维护所辖路段的道路安全;

八、定期巡查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是否完善。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登记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九、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档案;

十、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所辖路段重大安全事故。总结一段时期内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建议,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一、负责所辖路段的安全宣传工作;

十二、制定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协助做好计划的具体落实、实施;

十三、积极为管理处提供各种法律建议,进行各种法律咨询; 十

四、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长职责

一、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二、具体负责本队的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纠正并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路损案件的处理;

四、组织并参与路政执法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做好管辖地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按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行为,参加行政诉讼;

六、负责本队人员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和文明创建活动;

八、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九、负责本中队路政器材、设备、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路政副中队长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负责路政业务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协助中队长抓好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的管理职工队伍;

三、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

四、协助中队长监督、指导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各项路政管理工作,确保文明执法,严格治路,规范办案;

五、协助中队长严格审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六、协助中队长安排、监督、落实每天具体工作情况、记录情况;

七、协助中队长开展半军事化管理和具体实施,组织路政管理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八、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中队内勤职责

一、积极协助中队长工作,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路政信息,草拟总结报告及中队事务文书,负责本队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本队人员考勤考核事务性工作,做到实事求是;

三、搞好上传下达,准确、按时填写各种报表;

四、认真处理来信、来函,热情接待来访,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对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属于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中队长;

五、做好收文登记、传阅、归档和印鉴的保管、使用及证件、票据、装备、物资的管理;

六、建立健全理赔档案,做好出纳工作,负责现金保管;

七、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班长职责

一、积极协助中队领导开展工作;

二、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路政队员的人身安全;

三、严格办案制度,坚持文明执法;

四、做好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本班组的工作落实情况,抓好值班和交接班工作;

五、及时掌握本班队员的思想动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六、认真完成中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队员职责

一、依法管理和保护所辖路段内高速公路路产路权;

二、按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制止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可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应由两名路政执法人员共同当场处理;

三、做好所辖路段内重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

四、根据处理路政案件需要,及时勘察现场、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协助办案人员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当场制止、查处违章超限运输车辆;

六、维护所辖路段内公路养护维修的正常秩序的安全管理。

第8篇:路政执法岗位廉洁自律承诺

路政执法岗位廉洁自律承诺

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增强支队路政执法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觉遵守省交通厅《安徽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注重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言行。

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制度。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治超、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依法办事,严格办事程序,抵制和杜绝一切不正当行为。

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立、不搞“暗箱操作”。

五、不接受当事人给予的与公务活动有关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

六、不参加当事人给予的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活动。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参与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活动。

九、非公务不私用私驾公务车辆。

十、自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隐瞒、不漏报。

以上承诺,如有违法,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日期:

备注:

1、此承诺书一式二份,组织人事科、高速路政大队各执一份;

2、大队负责监督个人执行。

第9篇:路政管理执法岗位责任制

路政管理执法岗位责任制

路政机构人员岗位责任

1、贯彻宣传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路政法规、规章。

2、根据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制定本辖区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

4、负责协调、查处辖区内跨县(市)的重大路政案件。

5、负责所属超限运输检测点的管理工作。检查本地区跨县(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

6、审查本辖区国、省道干线公路挖掘占用、管线埋设、平交道口增设等有关许可事宜。

7、负责本辖区非公路标志的设置审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8、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保证路政管理的连续性、完整性。

9、组织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对所属单位内的路政人员进行考核、评比、表彰。

10、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信息,数据采集上报、路政管理各项统计报表。

11、办理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和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路政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路政支队的全面工作。

2、贯彻上级和分局路政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与实施。

3、负责所属路政所、超限点的路政管理业务工作。

4、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较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7、负责路政所各种文件的签阅工作。

8、负责本所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路产赔(补)偿费、罚没款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0、负责路政人员的考察、审核、聘用工作。

11、负责路政车辆、通讯器材、勘查器材的管理调配工作。 路政副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支队长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协助所长考核路政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

4、负责本辖区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实施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大规模的宣传、清障活动。

6、负责协调与交警、工商、财政、土地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7、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所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路政法规、规章,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2、根据路政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标准,制定本所路政工作计划及措施。

3、负责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

4、审查有关路政许可事项,监督各项协议的签订工作。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保护公路养护作业施工安全。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保持路政管理的连续性、完整性。

7、依法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8、坚持路政巡查,全面、及时、掌握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的变化情况。

9、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路政许可档案、路政处罚档案、公路赔(补)偿档案、路政强制措施档案,上报路政管理工作各项统计报表和工作简报。

10、办理所交办的有关事宜。

路政内业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熟悉规划、土地、建设、工商、公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理解应用交通工程学、公路工程学、行政工程学、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知识。

3、做好文件收发登记、呈阅、督办事宜;认真、及时、准确完成各项路政统计报表。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工作。加强路政信息的收集、积累、分析、加工、传递、反馈工作,编发路政信息简报。

5、认真做好文书、票据、服装、证件的领用、发放登记和使用管理;妥善保管和使用公章。路政外业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治路,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及公路养护、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

2、严格执行路政巡查制度,确保全月上路出勤率,加强路面监控管理力度,做到边巡查、边宣传、边清除、边处理,同时做好路政巡查记录(包括扣压物品记录),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依法查处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违法行为。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做到路政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4、积极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内公民爱路护路意识,及时整理、报送路政执法方面的信息。

5、对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调查,核实监督、检查,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方位、路线、面积、数量、深度、时间、措施、方法等等。

6、损坏公路路产或发生侵占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7、做好路政案件、路政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8、依照程序、认真、准确填写路政审批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及相关票据。

9、及时发现路政外业管理中的新动向、新问题,积极为上级领导者决策提供第一手详实资料。 路政财务票证员岗位职责

1、负责票据、帐务和收费上解的管理。

2、负责申领、保管、发放、整理、核销票据,确保帐票相符。

3、负责对发出票证的使用与结存管理,按领用人登记明细分类帐,定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妥善保管票据,防止损坏、丢失、霉变,鼠咬、火烧、水浸等意外的发生,确保票据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履行《会计法》及有关规定,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搞好财务分析,运用科学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二)超限运输检测点人员岗位责任 超限运输检测点工作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和限载工作。

2、负责超限车辆进入驶出辅道安全工作。

3、负责指挥车辆按检测程序检测。

4、维护检测区工作秩序和货场安全。

5、根据检测结果作出处理。

6、负责超限车辆货场内货物的卸、装、保管工作。

7、负责超限检测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8、负责货物、票据、凭证、当班记录等手续的管理。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检测点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点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本点人事、业务、纪律、点容点貌的全面管理。

3、负责本点人员的调配以及职工考核,请、销假的审核。

4、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带领职工,积极完成。

5、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对职工进行政治、业务、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6、推行奉公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秉公执法,建立竞争机制,开展争当优秀检测员,争创文明检测点活动。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检测点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检测点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抓好检测人员纪律作风,搞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军事化培训。

3、协助主任分管稽查工作,以检测为中心,组织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争先创优竞赛活动。

4、深入实际、调查摸底,针对薄弱环节,抓思想、抓问题、定措施、堵漏洞,杜绝徇私舞弊、贪污票款等不正之风。

5、负责内勤和后勤管理,保证各种文件及时上传下达,办好职工食堂,关心职工生活。

6、负责环境卫生、点容点貌、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检测点带班长岗位职责

1、遵照站点领导的安排和要求,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整顿,清廉文明执法等全面管理。

2、负责组织本班人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3、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纪律作风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做到遵纪守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文明执法。

4、以检测为中心,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争当文明检测员,创建文明班、文明检测点的活动。

5、做好交接班记录,组织搞好环境卫生。

6、完成点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迅速、准确的输入被检车辆数据,打印检测单,同时填写《检测登记表》。

2、根据检测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3、出具卸货凭证,通知货场卸货数量。

4、做到款、票相符,账目清楚。

5、交班时要对本班检测情况进行汇总,清点票、款,并分别上缴检测点票管员和内勤。 货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接到卸、装货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卸、装货。要文明作业、爱护车辆。

2、说话和气,举止文明,不刁难承运人员,卸、装货后向承运人出据已卸、装货物手续。

3、卸、装货物后,按照国家规定,向承运人收取有关费用并出据正式票据,不准打白条。

4、保持货场干净,货物分类堆放,不损坏、丢失、调换货物。

5、交接班时,要认真清点票据和现金,并及时上缴检测点票管员和内勤。 检测点内勤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主任搞好检测点的日常工作。

2、完成上有级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法律文书的领发、保管和存档。

4、收集、分析、加工、检测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5、负责服装及其他装备的领发、保管工作。

6、对收缴的现金,要及时足额上解银行专户,不得坐支、挪用。 票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票据的领、发、保管工作。

2、领发票据时要认真清点,按号登记建帐,做到发有记录,领有签章,手续齐备。

3、根据库存和使用情况,及早编制用票计划,防止票证不足,影响工作。

4、定期清理票据,准确及时填制有关报表。

5、发出票证要加盖专用章,不准发出空白票据。

6、妥善保管票证,做好“六防”工作。

第10篇:路政员岗位职责

鹿城市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石拐大队

路政员岗位职责

一、坚持按照规定上路巡查,及时发现、查处路政案件,填写巡查记录,随时掌握路产情况,按规定收缴路产赔(补)偿费和罚款。

二、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制止违章建筑,查处各种违法利用、占用、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路产行为。

三、对损害路产或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以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逐步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和参与文明路建设自觉性,逐步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坚持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六、接到举报电话和求援信息,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认真做好现场调查、取证、询问并做好笔录,遇有重大问题和案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维护公路养护及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八、认真保养好巡查执法车辆和各种各类执法设备、器材。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路政执法自查报告

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路政执法党建工作总结(共13篇)

路政执法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路政执法大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路政执法各项岗位职责(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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