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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党建工作总结(共13篇)

作者:neosz | 发布时间:2020-05-18 09:09:0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二00年,我们路政大队在省高管局的正确领导和热情关怀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为动力,以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今年全省高速公路路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功能,创新管

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较好地履行了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职责。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截止十月底,共发现路政案件起,发现率达%,查处并结案起,结案率达%。

(二)收回路产赔偿款元,索赔率达%。

(四)恢复路产起,路产恢复率达%。

(五)清障辆次,收取清障费元,其中免费清障辆次,累计费用元。

(六)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发现率达100%,查处率达100%。完成行政许可项。

(七)安全四项指标均为“零”。

(八)未发生有理投诉和责任暴光事件,有理投诉率为“零”。

(九)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十)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未发生刑事案件,无火灾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效率。“高效率的管理”,是高速公路“快捷、高效”的服务属性对路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一年来,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从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扎扎实实地抓了以下几个环节。

1、完善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在坚持时间范围、频率“三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整巡查时段,建立了严格的路产逃逸案件责任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路政巡查效率的提高;同时,严格实行了“路上路下双巡查”制度,各中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路下全面巡查,并且严格落实巡查班组包段负责制和违章建筑查处清理等工作的首办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地下采矿掘进、各种穿跨越以及护网等设施的安全控制,全年共发现制止挖掘护坡、桥台案件起,发现并制止和清理违章建筑5处。

2、完善清障制度,切实保证清障救援的快捷高效。积极建立安全高效的清障运行机制,继续采取“待命+机动”和“清障车合理布点”等措施,在全路段设立了6个清障车待命点,形成了有效的清障网络化布局,较好地保证了故障车、事故车的及时清拖,确保5分钟出发,30分钟到达现场,未发生一次延误。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今年,我们继续以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春运安全。春运期间我们严格执行省厅、省局关于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降雪多、封路多的情况下,积极与交警、养护等部门配合,队领导以身作则,两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坐阵指挥,综合协调,圆满完成了春运安全任务。二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了《施工现场安全管逐日检查制度》,对重点施工现场,实行了专人进行轮班守候,为大修施工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证。三是道路的安全控制,在中央带活动护拦处设了相应的安全标志,在全线的事故易发段增加了安全震荡带,减少了违章调头等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加大了行车环境的整治力度,对沿线游商小贩和加水摊点先后进行了多次专项治理,对从而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了安全的行车环境。

4、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编印了《工作标准》和《执法手册》,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特别是内业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做到了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多次受到省局的好评,被确定为全省高速公路规范化管理样板。二是认真做好文秘、信息、保密、值班、档案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在文件的制作、办理、归档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从基础抓起,逐步适应现代管理的新要求;三是继续实行和完善以“一联合、两负责、双服务、三分离”为主要内容的“1223”工作模式,使全队各个环节的管理更加严密有序,做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应急处置程序化,协作互动网络化,在管理机制上较好地实现了从常规型管理到规范化管理的跨越。四是进一步巩固《路政管理系统》的应用成果,完成了《路政车载移动办公系统》和《车载现场监控指挥系统》应用的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数字化网络,为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功能提供良好的科技保。

(二)以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层面,不断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品位。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是省局提出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也是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职能,提高路政和服务品位的重要手段

和战略措施。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作为基础,贯穿始终。

1、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我们坚持继续落实“1123”工作模式中的“双服务”理念,努力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内涵,不断提高路政服务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路况信息通报等对内服务的同时,坚持从与管理对象最密切的环节入手,抓好对外服务。在保持巡查车、清障车“四常备”等传统服务项目,千方百计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向社会推出了事故车免费清障的承诺,共免费清障辆次,免收清障费元。同时充实和完善了路政办案大厅的服务功能,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路政案件限时办结制》和《路政业务“一站式”办结制》,为群众办理业务,处理案件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此外,我们还积极与交警联系,建立全省首家“路政、交警联合办案大厅”,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功能。

2、在提高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方面。我们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结合省局路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出台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紧急求援预案》,对重大交通事故,雨雪雾恶劣天气,重大自然灾害等各类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的应对做了详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了路政管理的能动性,超前性和渗透性。

3、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方面。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渗透,针对普遍存在的沿线村民、中小学生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先后在沿线开展了两次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律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同时,与沿线各村分别签订了“爱路护路”共建协议,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收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

(三)以确立“四大支柱”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路政队伍。队伍素质是搞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加强队伍建设当作生存和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今年,我们在提高队伍素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严教育,确立思想保证支柱。路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每个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为此,我们在全体队员中坚持不懈地开展“四项教育”,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教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秉公执法、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有法必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观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队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影响,树立了太旧路政队伍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抓落实,确立制度保证支柱。对全队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定和完善,特别是人员考核上,制定了《内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巡查人员百分考核办法》《清障人员任务定额浮动计酬综合考评办法》,使考核工作更具体、更科学、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靠严格的考核、严格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保证了全队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重培训,确立业务保证支柱。我们认真开展了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了“学习+激励”的考核制度,对业务培训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制。同时,尝试开展了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队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扬正气,确立文化保证支柱。坚持以先进的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以正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体行为,以丰富的主题活动陶冶队员情操,成立了宣传工作组,利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导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同时利用五·

一、七·

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举办了首届运动会,充分展现了路政队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建设高素质的路政队伍培育和奠定了丰厚的文化底蕴。

(四)以实施“阳光执法”战略为主线,健全约束机制,完善监督手段,精心打造太旧路政的“阳光品牌”。推进“阳光光工程”建设,是促进路政管理队伍提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更是推动路政管理职能向社会化服务化转变的可靠保证。今年以来,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创建“五佳路政队和“十佳路政员”活动为导线。继续贯彻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严格执法、优质服务的管理原则,首先,要求全体队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严格遵守省厅“六条禁令”,同时,制定了“路政人员文明执法六项纪律”和“上岗执法十不准”,建立了严格的班前检查制度和班中稽查制度,使全体队员时时刻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每一位走上太旧路的司乘人员。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实施“阳光执法”战略,在坚持做到路赔标准、清障收费标准、办案程序、审批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开”的基础上,设立了执法监督台,建立了社会问卷调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聘请了“义务路风监督员”,把路政执法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效地杜绝了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路政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在“阳光办案大厅”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齐全,不仅大大方便了广大司乘人员,而且有效地增强了路政许可、案件处理等的公开度、透明度,更好地杜绝了“暗箱操作”。在此基础上,完善了《案件勘察和结果录入程序》、《案件处理逐级备案、审批和集体讨论程序》、《路产恢复通知和检查验收程序》,较好地实现了内部权力的相互约束和制衡,使案件查处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打造太旧路政执法“阳光”品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创建目标,树立太旧路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我们从构建创建机制入手,成立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组”,建立完善了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保证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方案》、《创建标准》、《创建规划》、《考核办法》等,并将创建工作与大队的各项管理目标紧密相连,形成了创建工作与管理工作、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和态势。在具体的创建工作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三项“工程”。

一是执法形象工程。要求全体人员要做到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和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现象,对来队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和有关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年、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充分展示路政队伍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执法形象。

二是优质服务工程。根据路政工作的特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有将求必应、有需必办、有困必帮、有难必解”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千方百计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司乘人员的称赞。为了拓展服务层面,我们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共建活动,如路警共建、路医共建,为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快速救助事故伤员提供了保证。为保证“顾客满意度”、减少顾客有理投诉,我们积极实施“阳光执法”战略,实行了“青年文明号”信用卡和服务监督卡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服务行为的规范,保证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窗口建设工程。在创建活动中,我们还十分重视驻地的形象建设和巡查车、清障车的车容、车貌管理。投资50余万元装修了办公楼,工作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了保持环境的整洁,我们确定责任人员,建立检查制度,小事当作大事抓,坚持杜绝办公、住宿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努力营造优美、舒适、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对巡查车、清障车坚持逐日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树立路政大队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二00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二oo年,我们的工作取的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许多工作都处于逐步调整和整合阶段,有很多课题和问题还需我们认真地去面对、去研究、去解决,二00年,我们的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使路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一个质的变化。

二、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三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增加路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三、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提升路政服务品位和文明形象,力争把路政大队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四、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在提高巡查工作的有效性、清障工作的及时性和内业工作的规范性上做文章。

第2篇:交通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交通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确保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路政大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路政大队再作具体统一的安排。一年来,路政大队在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认真践行“xxxx”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团结干事、群策群力、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和开拓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全队职工冒风雨,顶烈日的辛勤努力,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管理情况

路政大队现有在岗职工15人,分别肩负着内勤、外勤巡查、超限治理、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测、还建桥管护、政务中心、公路改造工程的交通管制、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侵占、占用、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对全县所有地方公路的安全警示标牌的维护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我队专题研究,科学安排,分组负责,将路政大队现有队员分为五个小组分片负责。

(一)领导组

在交通局的领导下,上级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路政大队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调配、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外协调调解路政大队在执法活动中的各种矛盾;负责路政大队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接受并安排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每个路政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勤工作组

负责抓好内勤工作,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上报材料、报表、收发文件、电脑打印、保管单位使用公章、物资管理、服装领发、票据管理核对、路政案件的立卷归档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撰写路政简讯;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核把关工作,草拟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外勤上、下半县工作组

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路政大队职能职责,清理整治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以及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交通管制和道路保通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侵占、占用公路路产路权的各类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案卷整理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还建桥管护组

还建桥管护人员的职责是: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还建桥安全通行,严格按照《溪洛渡水电站下游地方还建索道桥通行规则》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管理,即:a、限载30吨;b、车辆限速10km/小时,单向行驶;c、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桥上骑行;d、禁止车辆在桥上停留、急刹车、转向与偏驶,被迫停车时,禁止在原地猛烈起动;e、禁止履带式车辆直接通行(应加垫保护层);f、禁止行人列队过桥;g、禁止火把照明通行;h、不准行人在桥上停留、抽烟、凭栏观望等;i、禁止在桥上桥下烤火、煮饭或焚烧物品;负责检查还建桥的安全隐患;负责随时检查车辆通行情况、车辆类型做好详细登记;负责清扫桥面,保持桥面无污物、石渣,保证桥面干净整洁;负责还建桥值班室一切设施和设备管理。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大队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即: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保证了各项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大队根据局党组年度路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初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保障了全队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并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一年来,大队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把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学习,不足之处及时得到改正;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心得体会,加深了同志间友谊和了解,消除了工作中的隔阂,增进大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和谐才能发展”的理念。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为提高全队的执法水平,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我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及其他活动。真正做到“人性执法,透明执法”,并于XX年6月13日路政大队组织全体路政人员,由大队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国家赔偿法的依据;同时要求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我们要做到要文明用语、亮证执法、尊重相对人的申辩、告知相对人法律救济权利和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以罚代法”,在执法活动中做到着装整齐、标志齐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把握好法律的自由裁量权,将执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树立了良好路政执法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以“爱路护路,珍爱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宣传标语、《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桥梁限行通告》、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做法是:

1、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48余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8条,刷写标语86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牌12处,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危险警示标志96块。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县委政府召开两代会期间,我们利用会议期间向来参加会议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宣传,同时将《**县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专门用路政宣传车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借各乡(镇)两代会召开之机,学习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同时将文件和路政管理宣传资料印发到县辖区内的137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使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取得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和国家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公路里程17

36、129公里,其中国道

52、5公里,省道150公里,县管公路1

533、629公里,其中县乡公路427公里乡村公路107

7、129公里,专用公路

29、5公里。我县公路的特点是等级低、战线长、配套差、水毁重、管理难,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我队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公路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每月2/3时间上路巡查,乡村公路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侵犯、损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今年10月20日,我队组织上、下半县外勤工作组,历时8天,对全县所辖公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2处,占道经营

1处,乱堆乱放5处,在红线管理控制区搭建临时够筑物8处,其中批评教育8起,进行整改4起,处罚1起,要求补办手续3起。通过整治,有效遏止了侵犯、占用公路路产,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

六、狠抓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控制区整治工作,加大公路产权管理力度,突出道路交通的经济性、社会性、功能性、服务性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县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我县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我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强与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汇报和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通过一年来的苦战,共整治平交道口24道,临时构筑物45处,其中:

(1)封闭和取缔了新建和在建公路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及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5道;

(2)封闭和取缔了不符合规定、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道;

(3)对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平交道口15道,依法补办手续9道;

(4)对暂时不能封闭的平交道口2道,均已设置警示标志;

(5)整治未按规定审批设置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水利等管线设施和建盖的临时构造物等设施45处,其中责令拆除的15户。

(6)收回占用公路用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

以上工作的开展,对我县公路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治超工作

深刻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的危害性,面对治超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困难局面,大队千方百计将治超向长效治理阶段推进。治超工作中力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1)、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3)、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4)、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能认定违法行为,不能实施处罚;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坚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罚的,当日内均不得重复处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共投入治超工作2080多人次,检查车辆232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76辆,依法卸载车辆为260辆,卸货75吨,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1320多人次,治超使我县恶性超限超载车辆由上年车辆总数的17、5%下降到13%,尚未因货车超限超载引起交通事故。

八、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公路功能

公路巡查中认真进行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来询来访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认真解释,外勤人员对审批项目均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对临时建筑物按规定严格进行放线,实行不间断检查监督,做到有批有管。审批工作严格把握保护公路的原则,以发展地方经济,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宗旨,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通畅,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谨记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以“爱路护路、消除隐患、珍惜生命”为主题,广泛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道路安全造成隐患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增设交通警示标志,依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对事故多发地点、危险路段、路基狭窄、缺口、弯急、坡陡、冰凌浓雾路段作了详细的记载。对事故“黑点”、“盲点”共增设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永久性宣传标牌6块,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指路标牌9块,警示标志67块,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立,给行车安全以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今年四川发生“

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针对灾情的严重性和安全保通的重要性,我队建立了应急抢险保通组,坚持24小时不关机制度,随时掌握灾情、路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46次,投入人员856人次,出动路政执法车35次,大大的减少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确保了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全体路政人员的艰苦奋战,检查出了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地方12处,下发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5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拆除4处。

5、在溪务通乡油路、通达工程、过境公路、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我队均抽出工作人员参加管理:其中在溪务通乡油路建设中,由路政牵头,交警、运政配合,设立交通管制组(溪洛渡雪柏桥湾管制组、务基柏胜管制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于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共投入交通管制人员1480余人次,为工程的安全、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抽出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城过境公路建设;抽派2名工作人员在姜吊公路指挥部;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细纱参加新农村建设;在溪洛渡电站435米围堰移民安置工作中,共投入保通工作62人次;抽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向家坝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上级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公路保通中我队抽派人员23人次。

十、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路政大队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政府和局党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全县所有路产路权的管理力度不够到位,对公路红线控制的管理措施不够有力,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争取上级领导还有差距;二是还没有完全树立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确保党令政令畅通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在积极主动工作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下步工作打算

路政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路政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路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一是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力争在促进发展上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狠抓落实,提高效能,力争在高效务实上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加强协调,争取领导,破解难题,力争在为民服务上发挥表率作用;四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在开拓创新上发挥表率作用;五是以人为本,建设队伍,力争在单位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

第3篇:路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1年路政大队工作计划

2011年路政大队管理工作计划是以迎接全国干线公路检查为契机,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手段,以强化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保障,以全面提升行业综合实力为目标。切实做好大兴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升路政管理各项工作水平。

一、工作计划

1、通过合理制定巡视计划和与相关部门建立路政巡视联动机制,提高路政违法案件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对案件多发路段增加巡视频率,路政案件发现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设立路政案件台账,对路政案件进行登记。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建档,利用3-5年时间整理完毕。

3、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和行政许可程序,熟练掌握具体执法环节、步骤、时效、收费依据和标准等要求,确保路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做到准确、清晰、完整、规范,避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败诉。要严格行政许可公示,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许可。

5、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区政府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小、散、低、劣”相关产业路政案件查处力度,整治非公路标志标牌,清理违法涉路设施,依法清理公路建筑控

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发现违章建筑物及时上告镇、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坚决清理。

6、完善机制、联勤联动,加大治超力度,严格治理超限车辆、特殊车辆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车辆行驶公路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7、加大在施工程监管力度,对审批后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后续管理工作,完善“批后监管办法”。

8、非重点

9、加大路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制定路政大队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9、依照规定定期对路政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加大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10、设立专职法制人员,加强路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工作,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反应要迅速、查处要坚决,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11、通过素质和品质的教育、廉政和警示教育、敬业和爱岗教育、守纪和遵章教育、求真和务实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及执行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素质,做到无越权执法、暴力执法违法违规现象。

12、(1)通过合理制定巡视计划和与相关部门建立路政巡视联动机制,通过联合执法,逐步解决路政违法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每年

设定重点路段,结合区、镇等相关部门对沿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力争3-5年内将全区公路两侧环境清理完毕。

(2)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与市路政局协调行政审批标准,加大“小、散、低、劣”产业相关审批事项的管理力度,发现相关路政案件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对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执行,

第4篇:路政执法工作思路

2015年路政执法工作思路

为做好2015年路政执法工作,路政大队围绕路政管理工作要点,按照上级农村公路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今年路政大队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4月份)继续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理论学习,强化路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路政执法教育,采取4月份集中一周培训和每周五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二、加大路政宣传,增强爱路、护路意识。(4月份)通过安装扩音器、分发传单、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在全县15个乡镇进行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路沿线群众和过往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宣传工作到位。二是提高认识,明确路政宣传工作的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对宣传相对人进行宣传、介绍和讲解工作。

三、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力度,保证巡查质量。(全年)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确保质量。日常巡查保证每月16天,在巡查过程中及时查处危害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规范实施路政许可,在6月和12月进行2次路障清扫活动,不定期组织实施对私自占用农村公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两侧乱堆乱放、摆摊设点等影响公路安全和环境的行为实施专项治理,确保公路标志完整、标线清晰,路貌可人,行车环境良好。二是从源头治理超限运输车辆,重点针对辖区内超限运输的砂石车、渣土车的治理。采取堵源头的方式限制超限运输车辆危害农村公路安全。

四、加强路政执法,认真查处路政案件。(全年)对于巡查发现违反路政管理规定及群众举报的路肩案件要积极按照法律法规查处。路政案件查处率要到达98%,结案率要控制在95%.五、进一步做好路政内业管理工作。(全年)

在今年的路政内业管理工作中,一是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报表,起草各类公文,收集各种信息,完善、补充内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分类装订成册。二是对照标准,继续加强对内业资料的补充、完善、整理,规范档案文书的书写,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做到数据准确规范。三是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六、抓好安全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年)加强生产管理和安全施工。一是路政外业人员处理事故案件时,要强抓执法现场的管理与路政巡查车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安全,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二是做好坪上时荣桥等危桥改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夜间照明和警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安全畅通。

第5篇: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总结

奈曼旗地方道路路政管理大队

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旗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奈曼旗地方道路路政管理大队通过检查各项档案资料、执法卷宗文书、上路执法情况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顿活动,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端正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和执法动机,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现将专项整改工作做如下总结: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迅速成立了以段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传达了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及时公布自查情况,让每位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自身的重要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充分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业务知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

第6篇:路政大队党建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支部委员会2011年党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小组:

现将《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2011年党建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2011年党建工作安排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公路路政

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 2011年1月18日

主题词:党建 安排 通知 抄送:区交通运输局党委。

附: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支部委员会2011年党建工作安排

2011年我支部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国、省、市、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紧围绕路政管理中心工作,以加强大队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党内民主、反腐倡廉五项建设为重点,促进我队党建工作加快发展,为构建和谐雁江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全会、区委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及新《条例》的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大队党支部将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载体,组织好学习交流,促进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实践、推动路政工作。大队将把新的《条例》作为今年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学习贯彻。

(二)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以“三会一课”和政治学习为平台,不断把理论武装工作向深度拓展。一是突出学习重点,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同时紧密结合路政工作需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服务雁江交通运输、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以学习促思想解放、以学习促作风转变、以学习促本领提升,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机制,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整体进程。四是按照《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奋力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意见》(资雁委发„2011‟6号)文件要求,做到党员干部每年参加党组织集中学习累计不少于12天,在线读书不少于50小时,养成每天工作8小时,读书1小时的好习惯。

二、扎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一)加强党组织的班子建设。严格按照中央《条例》和《党章》等有关规定,加强党组织的规范管理,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努力做到党的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同时加强经费、人员、场地保障,完善工作格局。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增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拓宽创造性地抓党建工作的思维和方法,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关心党务干部的进步和成长,积极为其提供锻炼和展示能力的平台。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和遵守党章,加强宗旨教育,强化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创新和拓宽党员教育的渠道。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切关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雁江交通运输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证。

(三)巩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为跨越发展作贡献、为基层党建增活力、为党的生日添光彩”主题,认真开展“树一流作风、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打造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和“一争双创三比”(即:一争:争当“三最”党员干部。双创:创建“五好党组织”,创建“五型机关”。三比:比学习,在提高素质提升能力上争一流;比创新,在解放思想创新方法上争一流;比实干,在推动工作加快发展上争一流)活动。要巩固深化创“五好党组织”和“五型机关”活动,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十二五干什么”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创先争优的努力方向;同时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股室”、“党员示范单位”的争创活动及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雁江交通运输加快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深化争当“三最”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在去年开展争当“三最”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活动中的有效作法和成功经验,把工作经验系统化,成功做法制度化,不断深化争当“三最”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

三、扎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大兴求真务实、大兴艰苦奋斗、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扎实推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践行省委“四个特别”的要求,坚决杜绝作风漂浮、宗旨观念淡溥、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的问题,坚决杜决党员干部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精心谋事、潜心做事、谨慎行事、坦荡处事”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深化行政效能建设。继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把行政效能建设融入工作之中,以行政效能建设的扎实开展推动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工作的实绩检验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

(三)深化拓展“挂包帮”活动。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挂包帮”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必须深度介入加快发展,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帮扶工作,确保“挂包帮”活动取得实效。

四、扎实抓好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活力

1、切实抓好党务公开。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健全党务公开程序,创新党务公开形式。要使党员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党内信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凡是党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要向党员和社会公开。

2、强化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结合党员的实际情况,把党员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体现党员是党的建设和事业的主体和骨干;要保障党员主体权利,以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结合我队实际,对党员在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激发党员干部热爱党、忠于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热情和动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

(一)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区委相关实施办法、任务分解表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教育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题教育、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和骄奢淫逸,抵制拜金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加强党内监督。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规范党务公开,配合抓好权力运行监督各项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三)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岗位职责,强化源头防腐,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效果上体现。要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六不准”、“三禁止”,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六、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文明素养,不断丰富党员文化生活

(一)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把开展机关文化活动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满足机关党员干部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拓展机关文化内容,引导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精神追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内在素养。

(二)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继续围绕“净化、美化、绿化、文化”目标和提升质量、上档升级的总要求,以治理“五乱”为重点,深入开展机关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改善机关面貌,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扎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迈上新台阶。

(三)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要把握这一时间节点,深化机关党建活动载体,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我队将在“七一”前夕,以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为内容,利用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

七、加强党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保障力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和目标管理,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继续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制度,推行大队党支部书记向交通运输局党委述职制度。

第7篇:如何搞好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如何搞好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公路管理部门如何管好公路,维护好路产路权,做到在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这是公路路政部门普遍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规范执法,加大路政管理力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我个人认为,加强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宣传《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公路沿线乡镇群众宣传公路法规,逐步赢得沿线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路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发生路政案件时,支持配合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认真按照规范执法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做到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建立一支依法行政、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四、建立健全本辖区路段的路产档案,增强日常工作的条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规范性。

五、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文明,按程序执法。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为当地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六、把保护路产与公路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做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占用。

第8篇:1全面加强路政执法工作

路政信息

第1期

路政综合执法大队 全面加强路政执法管理

近日,针对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的路政执法问题,局路政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并结合我县治超形势和特点,全面加强路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杜绝公路“三乱”发生。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以央视曝光的路政执法问题作为警示,召开中队长以上执法人员会议,对照曝光内容,认真加以梳理,严格杜绝类似情形在我县发生。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在上路执法中,注重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坚持做到执法工作“五个到位”即:执法着装整齐、执法证件齐全、执法过程规范、执法用语文明、执法服务升级,维护我县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三是严肃执法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治超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私放“人情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确保路政

队伍的廉洁、公正。

四是加大治超管理力度。自2月6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对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上路执法人员严格处罚标准,依托新城卸载站、杏山卸载站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实施卸载处理,形成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查处超载车辆564辆,卸载货物864 吨,收取罚没235.14 万元。

第9篇: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 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

4 查阅室等方式公示下列执法信息:

(一)执法主体,包括机构名称、执法类别、授权依据、执法人员信息(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照片等);

(二)执法依据,包括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条款摘要;

(三)执法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实施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四)执法监督,包括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监督部门、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执法监督的措施与适用范围;

(五)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实施结果与查询办法;

(六)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服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时享有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六公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 路政执法装备,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下列种类予以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

(一)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器材,可以选配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

(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卷尺、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等;

(三)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服务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 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平等对待、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的项目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予以公示并实施。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许可手续,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实际办结期限尽可能少于法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推行行政许可首问负责

6 制。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接待记录,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办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上级单位职责范围的,可以代为转交,但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代转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五)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前款所称首问人,是指接待申请人咨询和办理许可手续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提供以下便利或者服务:

(一)接受申请人通过书面、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三)在办公场所设立监督意见箱、办事指南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设施提供服务指南,公布办理时间和咨询、监督电话;

(四)根据需要和条件,配备供申请人使用的桌椅、笔纸、饮水设施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

(五)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但应当记录申请事项,并经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六)认真受理咨询,及时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 行政检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安全保护区、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收费站、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时,应当做到: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三)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物权,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

(四)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询问与检查无关的内容,不得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

(五)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篡改;

(六)公正、平等对待所有被检查的当事人,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七)坚持整改、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宣传教育,不得激化矛盾;

(八)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节 许可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六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下列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检查:

(一)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以及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道的行政许可。

第二十七条 许可检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查验、检验、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许可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

(三)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被许可人是否建立和执行对涉路工程设施的自检制度;

(五)经许可修建的涉路工程设施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或者危及交通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被许可人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遵守下 列要求:

(一)检查频率要适度合理;

(二)能够书面检查的,要优先通过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通过书面检查难以达到监督效果,需依法进行查验、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的,应当仅就被许可事项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四)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刁难被许可人;

(六)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七)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三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发现未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和范围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责令改正;

(二)发现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责令停止修建、使用,并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改正;

(三)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注销情形的,依法注销相关行政

10 许可。

第三节 超限检查

第三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不得以目测情况作为判定依据。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固定检测和巡查检测相关的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注意维护好进出站口的交通秩序,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二)对车辆进行检测,向驾驶员出具检测单;

(三)经检测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予以处罚;

(四)对车辆进行复检,合格后放行;

(五)将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录入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符合规定未超限,或者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且已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的车辆,应当立即放行;

(二)对超限且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其中,对擅自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在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公路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第四节 监督巡查

第三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区交通特点、公路等级等因素,确定巡查频率。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举报奖励、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以弥补巡查力量的不足,共同做好公路保护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保持联络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严禁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以及公车私用;

(五)严禁恶意遮挡或者未悬挂车牌行车;

(六)非因公务需要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

第三十六条 车辆警示装置的使用应当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准,尽量不扰民,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非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示灯、警报器;

(二)确需使用警示装置时,能使用警示灯即可完成任务的,不使用警报器;

(三)确需使用警报器时,应当以断续使用警报器为主;

(四)车队行驶时,前车已使用警报器的,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公路监督巡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发现公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等损毁,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报告公路管理机

12 构或者通知公路经营企业及时补设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二)发现公路上有遗洒物并能够自行处理的,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可先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处理;遗洒物为遗失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执行;

(三)发现公路进行养护作业的,指导和督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维持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时,及时启动疏导预案,会同公安交通警察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流和疏导工作;

(四)发现群众遇到困难,需要紧急求助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帮助;

(五)发现属于紧急情况的,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制度执行;

(六)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路监督巡查完毕,路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巡查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巡查记录应当记载巡查时段、巡查路段、巡查人员、巡查车牌号、巡查情况及处理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巡查记录应当每周定期进行总结讲评。巡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机制,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节 拦车规定

第四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

13 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拦车安全防护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不得在同一地点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二)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

(三)遇有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采取脚踏车辆踏板、强行攀扒车辆等方式,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

(四)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或者执法人员进行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拦车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明确改进措施。

第五章 行政强制

第四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选择适

14 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有关行政强制。

第四十四条 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检查和制止。检查和制止时,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扣留车辆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

(二)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扣留车辆;

(三)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当场登记扣留车辆、工具的数量和品质;

(二)依法扣留车辆时,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提醒当事人妥善处理车辆所载货物;

(三)妥善保管扣留车辆、工具,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未经法

15 定程序不得处置。

因扣留车辆、工具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一)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

(三)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第五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在制作法律文书、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内部审批、送达执行等环节要从严、从细、从实,避免因个别环节上的失误而导致申请中的被动。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

(一)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

16 准确;

(二)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应当给予当事人各方平等陈述、申辩的机会;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五)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六)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五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注意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

(二)注重执法效果,既要依法予以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纠;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四)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规范的案由格式认定公路违法行为并制作法律文书。

第五十五条 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相当的公路

17 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近。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路政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路政执法人员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对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同时构成民事违法行为的,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配合民事责任的追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对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五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七章 奖 惩

第五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功必奖、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条 对模范遵守本规范,为路政文明执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执行本规范,应当纳入交通运输文明执法创建考核范围。

第六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对违反本规范有关执法纪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查处路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召开高速路政工作会议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召开2012年高速路政工作会议

2月23日下午,市高速路政执法支队召开2012年路政工作会议。支队领导班子,全体路政队员参加会议。市交通运输局王高勇局长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黄顺兵副支队长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市2012年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组织全体路政队员对2011年度中层以上骨干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逐级签订了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政风行风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李献荣支队长作了题为《适应新形势 打造新队伍 全面开创我市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总结了高速路政支队在迎国检、路政管理、安全管理、交通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明确指出了当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2012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高速路政执法工作的安全稳定发展、高效有序发展和创新创优发展吹响了号角。

最后,市交通运输局王高勇局长充分肯定了支队在2011年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于2012年高速路政工作提出了 1

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我们支队目前一项繁杂而迫切的任务。我们既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同时又要结合现阶段路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新思路和新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要多种多样。如,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各种主题活动等等。作为支队领导,要不光靠常规教育,还要在生活上进行言传身教,工作上要身体力行,制度上要率先垂范,要通过严厉的批评,透彻的说理,加之及时地为大家解惑排忧,多讲道理少谈理论,多动手少摆嘴,多解难少说难,多送温暖少泼凉水,不断提高言传身教效果,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

二、要适应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局实现“建、管、养”一体化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路政支队作为唯一一支高速公路行政管理单位。既是管理中心的一个大科室,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执法主体,各大队既在受支队的统一管理,又服从各管理处的调度管理,如何在新的体制下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管好这只队伍,提高执法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公正执法、文明

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把路政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到“建、管、养”现代化改革是否顺利进行、关系到路政职能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发挥、关系到高速路政窗口形象是否不断光大、关系到高速路政事业能否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要作为一项永恒的主题来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要提高服务意识,切实保护好路产,维护好路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群众从“有路行”逐渐向“行好路”转变,这就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一是不仅要求我们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要求我们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政执法;二是不仅要求我们严格管理,还要求我们热诚服务,诚信服务;三是不仅要求我们有管理行为,还要取得实效,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四是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还要有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理应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畅通、安全、执法和服务等民生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努力方向,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保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为中心,以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为主线,以执法管理为抓手,着力培训一支真正意义上的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务群众和积极投身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事业的路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公共服务能力,从而使执法人员在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时

能充分发挥其才能。

四、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路政队员,必须做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每一次巡查以及每一次处理路损案件,都要留心执法工作所规定的每一个安全细节,再熟悉的程序也要从头检查一遍,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王高勇局长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履行好路政执法工作,让家庭放心、让领导满意、让上级认可。

第11篇:张家口高速路政执法支队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关于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

工作安排的报告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

遵照市局关于搞好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团结一致,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按照“巩固、发展、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建队伍、强素质、抓管理、树形象”为目标要求,以开展“三学习”活动和 “迎国检”为契机,积极响应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各运营高速公路实行“建、管、养”一体化要求,努力适应新形势,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探索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新途径、新规律、新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目前,支队下设五个科室,10个路政执法大队,共有正式路政执法人员136名,管理着近560公里高速公路。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三学习”活动,并在市局“三学习”活动检查中获得充分肯定。

(二)以“迎国检”为契机,按照交通运输部迎国检规范化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内业资料,建立健全了内业档案资料,圆满完成了五年一度的“迎国检”工作。

(三)注重交通文化建设,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先后在辖区高速桥梁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20多条、上路发放传单1500余张,发布路况短信服务400余条,为广大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方便。

(四)加强路域环境治理,打造畅、洁、绿、美高速品牌。对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执行严格管理,对非交通标志进行综合治理,对养护施工现场作业秩序进行督导管理。到目前为止,清理非法设立广告牌30处,制止、拆除非法占用公路控制区建筑物21处,纠正高速公路违章施工作业15次,监督检查违法超限运输300多辆次。

(五)加强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截止11月底,所辖高速车辆共发生案件387起,收取路赔费6044565元,罚款21000元,查处346起,查处率100%,结案317起,结案率96%,索赔率98%。

(六)积极参加全局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有力地保障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做法

(一)以加大宣传力度,兑现服务承诺为着眼点,着力为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今年以来,为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的自觉性,使公路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民心,我们精心策划,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印制了五千余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单,在公路沿线的乡镇驻地、集市贸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散发,提高了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并在单位及辖区高速桥梁等醒目位置悬挂“关爱生命,爱护高速公路”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30多条、上路发放传单3000余张,发布路况短信服务800余条、印制了1万册宣传册发放到学校、乡镇、村委会,做到了教育一点、带动一片、宣传一路、红及一线,营造了路政宣传声势浩大、家喻户晓的氛围,有效地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意识,为路政管理工作打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积极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建立广泛的宣传网络和畅捷的信息体系,并邀请相关记者赴现场进行报道,不仅起到了路政执法宣传作用,同时为解决路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起到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今年市政府在实施绿色廊道工程过程中,一些人擅自在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搭建了大批房屋,准备谋取高额的拆迁费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违法事件,我们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进行了现场调查,促使当地政府出面,及时有效地制止了此次违法行为。另外,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行文明承诺服务。为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落到实

3 处,我们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将路政各项管理规定、“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公开上墙。在室内制作了宣传栏,公布了举报投诉信箱、投诉电话,适时广泛地发放公开信、公开承诺内容。通过印发路政执法情况社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路政执法情况,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公开、公正执法,为优化辖区高速交通环境创造了条件。今年以来,结案378起,无一例违规处理,无一例“三乱”现象和路政复议案件,实现了路政执法零投诉。回访车事主240余人次,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各大队在巡视公路过程中,做到有事必停、有难必帮,认真践行自己的承诺,切实为司乘人员提供热情优质服务,真正做到了倾真情、献真谊。今年以来,各大队做好人好事,竭诚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及救死扶伤百余次,他们以实际行动给路政支队的职责赋予了新的内涵。截止目前为止,共收到单位或群众个人送来的锦旗16面,感谢信12封。

(二)以强化制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着力为提高路政管理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一句空话。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别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河北省交通厅路政执法六条禁令》、《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二十不准》的基础上,就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了培训学习,并将《条例》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按照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

4 罚条款,处罚幅度进行逐条逐项整理、归类,并结合《公路法》中路政处罚事项一并装订成册下发到各执法大队,极大地方便了支队一线路政执法人员学习和运用。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管理作用,我们采取支队领导分片包干,分头负责的办法,对支队自行编写印制的《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管理制度汇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学习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今年支队有一人因擅自动用执法用车办私事,支队发现这一不良苗头后,为严肃纪律,责令当事人作了书面检查,并给予了经济处罚,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因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的大队长在支队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通过狠抓制度落实,支队的风气更正了,人心更齐了,形成了人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局面,从根本上匡正了支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了支队全面建设的健康发展。

我们针对支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习气氛不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我们采取邀请市政府法制科法律专家、外请老师授课、讲座等形式,以强化执法技能,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为主题,有计划地安排支队全体人员分批进行了业务、法律及党政培训7次,参加培训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广大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进,工作效率得到较大的提高。

5 与此同时,我们以“迎国检”为契机,按照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作业程序化、内务制式化、生活军事化的标准,从内业资料到外业管理、从日常考评到年终考核、从人员管理到装备保障,全面进行了规范。支队利用有限的经费先后给各大队配备了办公设施和娱乐器械,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今年的迎国检工作中,支队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认可。

为杜绝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发生,我们严格执行《公路路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回访》制度,坚持做到每办完一个案件,均由管理相对人填写执法评议卡,并自行放入评议箱,支队督察科定期开箱,并根据卡的信息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满意度和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服务水平及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支队督查科平时不定期对路政执法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规定了“举报必查,查实下岗,违规严惩”的过错追究原则,有效防止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

(三)以查处高速公路非法活动为突破口,着力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保证。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改善高速公路通行路域环境。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是路政管理的难点。一些地方政府和群众习惯于依托公路发展路域经济,忽视了高速公路的特殊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

6 制区内违法规划、擅自修建建筑物的情况层出不穷。针对这一执法难点,我们在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市交通运输局及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时有效地制止了某县政府忽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规划建设项目的行为,消除了由此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关键时刻,我们敢于较真,勇于碰硬。今年上半年,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一社会散闲人员擅自在公路边建小卖部,严重影响了路域形象,在执法人员依法制止过程中,对方纠结数名社会闲散人员持械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威胁。面对这一态势,我们没有退缩,而是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了强制拆除,维护了路产路权。

另外,为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与畅通,我们对高速公路超限运输、大型桥涵通道及控制区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动,在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行动中,为严防顾此失彼,确保活动实效,注重搞好“三个结合”,即:坚持把隐患排查及整治督导工作与经常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隐患排查及整治督导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设立广告、非法占用公路用地、非法破坏公路设施)、反“三违”(违章建筑、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治“三超”(超长、超高、超宽)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把隐患排查及整治督导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

7 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非法设立广告、非法占用公路用地、非法破坏公路设施、违章建筑、违章作业、违反纪律及车货超长、超高、超宽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清理非法设立广告牌30处,制止、拆除非法占用公路控制区建筑物12处,治理违章高速施工作业5次,处理擅自超限运输行为150多次。

四、经验教训

(一)要搞好路政管理,提升路政执法水平,必须建立一支具有一流水平的执法队伍。

路政执法区别于收费、养护、服务区等部门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依法行政。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路政执法代表的是政府,是国家。而我们执法水平的高低、作风形象的好坏则直接关系到交通的形象、政府的形象、国家的形象。而一流的形象,需要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而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必经途径。目前,我们的执法总体上水平不高,一些执法人员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法制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所以要搞好路政管理,提升路政执法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路产路权,必须引进或研发科学技术产品以强化监督制约功能。

实际工作中,我们在维护高速路产路权过程中,主要依

8 靠巡视、一线养护作业职工的及时反馈及加大宣传力度等办法来实施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比如有的车主损坏路产逃逸、个别车辆长期超限超载等现象和情况时有发生,给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所以,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路产路权,还需要引进科学技术产品的监督功能,做到科技强路之目的的,加强治超站点建设及路面执法的科技含量。

(三)要搞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必须发挥好各级政府的公路保护主体作用。

今年,我们支队在对各辖段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开展专项整治中,感觉到不管是发现个别县在建筑控制区违法修建开发区也好、还是个别人为非法获取拆迁费在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也好,要搞好辖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必须紧紧依靠上级领导以及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在高速建筑控制区内随意构筑违法违章建筑的歪风,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公路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尊严。

五、2012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采取以考促学、以考促训的办法,不定时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测试。书面测试必须确保全员参与(包括

9 支队工作人员、大队负责人),路政人员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相应岗位调整或待岗学习。

(二)加大路政管理信息化投入,努力提高路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依据交通运输部2011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方案中要求公路管理建立并应用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这标准,进行专门立项,并向市局争取专项资金,尽早推行路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实现路政处理(罚)网络自动化办公。

(三)做好辖区高速公路路产统计登记工作。 组织各大队对辖区内的公路路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定规律和要求整理成电子文书资料,逐步建立起路产、路权电子档案,做到对辖区的路产、路权管理工作心中有数,确保对路产、路权管理实行有效保护。

(四)加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创建文明安全交通的宣传标志。

(五)完善治超工作,确保辖区高速公路有序运营。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超限运输治理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总结几年来高速公路治超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平时

10 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治超对策:一是坚持科技治超,完善检测设备,不断更新检测设备。二是坚持人文治超,加大治超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治超队伍的全面素质。加大治超人员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真正能打硬仗,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三是坚持制度治超,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积极建议上级职能部门能加强调研,不断完善超限治理工作制度,特别是尽快出台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治超法规制度,不断推动治超规范化进程。同时,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应落实责任追究制,真正使治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2011年

总结

2012年

计划

报告

报: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2011年11月16日(共印3份)

第12篇:县路政执法大队工作计划

县路政执法大队2012年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保障我县所辖路段完好畅通,本着“依法治路,依法行政”的方针,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职能”为重点,以切实保护路产路权为己任,特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

一、路政管理工作。

1、为提高工作效益,各中队人员采取不定期轮岗方式,根据工作情况随时调整。

2、各中队根据相应人员,制定24小时巡查值班表,严格巡查制度,上报路政大队,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对值班表值班人员予以核实,发现值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按空岗处理。对发生的路政案件,第一时间报工区备案,按规定完善立案审批程序。

3、各中队对所辖路段内开设平交道口、穿跨越公路管线、设立非交通标志等许可项目,必须按程序完善许可手续,对于未经行政许可私自设立的行为,严格按法律程序予以取缔和处罚,坚决杜绝私开乱建行为,对己完善许可手续且收费年限已到期的,按相关规定收取补偿费。严格管理建筑控制区,对建筑控制区内原有建筑,不得扩建。

4、各中队所发生的案件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执法程序,防止复议诉讼案件发生。

5、加大路况有效信息的汇报次数,使此项工作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变。

二、治超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越规定》加大治超力度,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2、治超人员坚持24小时巡查,杜绝利用吃饭时间对超限车辆予以放行,以及断岗空岗现象。

3、坚决杜绝以收取月份方式对超限车辆予以保护放行。以及执法人员与车托勾结现象。

4、加大卸载罚款力度,推动我工区治超工作进一步发展,改变我工区治超落后面貌。

5、执法时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因为不使用记录仪造成工作被动者,中队长待岗处理。

三、路政内业管理

1、完善各种内业资料,文书档案、台账齐全,对上级来文及时落实归档。

2、对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3、各类法律文书做到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制作过程严谨。

4、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组织纪律。

1、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路政执法六条禁令、路政执法十必须、十不准等岗位职责。

2、坚决杜绝工作时间饮酒以及酒后上岗影响执法形象事件发生。

3、各中队必须做到着装整齐,统一着装,携带证件齐全上岗。

4、执法车辆由专门司机维修保养,不得乱停乱放以及用作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5、工区及大队将随时抽调人员,对各中队进行督导检查,出现问题中队第一责任人做待岗处理。

五、岗位职责。

经决定任命xxx为路政大队副大队长,主要负责治超工作及路政大队内业工作。

(二)路政管理中队:

各养护中心中队长负责路政管理及公路养护全面工作,指导员为各中队路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路段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

(三)内业管理。

1、负责内业各项台账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相关材料上报下达工作。

2、负责超限车辆信息录入、案件处理、文书制作归档以及治超的相关材料汇总汇报等工作。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我路政大队要在工区的领导下团结协作、众志成城,严格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0一二年一月

第13篇: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考试题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考试题

姓名:

分数:

1、交通运输部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简称《规范》),将于今年

日起实施。

2、《规范》共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奖惩等方面对

工作提出详细要求,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促进

机构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3、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4、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5、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不服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时享有的提起、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6、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遵循、、的原则,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7、行政许可的项目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予以

并实施。

8、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等有关规定执行。

9、路政执法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安全保护区、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收费站、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时,应当做到: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人;出示,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

予以配合;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尊重,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询问与的内容,不得采取、、的方式进行;询问或者检查应当,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篡改;、对待所有被检查的当事人,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坚持、和

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宣传教育,不得激化矛盾;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配合,及时。

10、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职责。

11、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不得以

作为判定依据。

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执法管理制度,和完善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12、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等有关规定执行。

13、路政执法人员对、、、、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检查和制止。检查和制止时,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对违法的建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

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

或者,又不拆除的,有关

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15、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路政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

罚款指标,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以

数额作为考核路政执

法人员的标准。

17、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以

为根据,以

为准绳,遵循有功必奖、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相结合的原则。

18、对违反本规范有关执法纪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责任。

19、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的要求是什么?

20、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什么程序?

21、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哪些要求?

路政执法工作总结

路政执法自查报告

路政执法大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路政大队党建工作总结(共8篇)

路政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共5篇)

本文标题: 路政执法党建工作总结(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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