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三篇)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
关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和管理,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元城镇 6 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查找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今后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形成村务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x 年对全镇 xx 个村(xx 个社区)村级监督委员会换届后,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 xx 人,其中主任 xx 人,全镇共选举委员 xx人。其中:中共党员 xx 人,占 xx%;非党 xx 人,占 xx %。男 xx人,占 xx%;女 xx 人,占 xx%。35-55 岁 xx 人,占 xx%;55 岁以上 xx人,占 xx%。高中(中专)xx 人,占 xx%;初中 xx 人,占 xx%;小学 xx人,占 xx%。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的原则,201x 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以来,有效的拓宽了监督领域,转变了监督方式,保障了村民民主参与权力,完善了村级“三资”管理,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对监委会的认可。
(一)真抓实干,积极发挥民主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积极探索健全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三资”监管,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对不符
合条件的“四有户”、关系户、人情户提出质询并取消资格,并对精准扶贫户名单进行公示,村民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核。
(二)突出重点,不断强化民主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审核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督促村“两委”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认真征求村民对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对存有疑议的公开事项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并要求限期予以答复和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今年,镇纪委要求各村监委会重点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惠民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三是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对村“两委”干部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其中包括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危改户以及贫困户的评定及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收缴等重点事项。同时,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十不准”等制度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督促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情况说明,并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违规事件及时上报镇纪委予以答复,年终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确定由经手人签字确认、村主任审核、村支书审批、监委会主任会审的收支审批制度,对群众关心的财务管理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公示。
(三)拓宽职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方面是管理员和监督员,监督村“两委”的工作,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还是联络员和协调员,为村民解答疑惑、消除误解。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党务、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部对话的平台和桥梁。一是收集民意。村监委会干部作为监督村两委工作的中坚力量,能够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对村两委日常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村“两委”,确保各项政策执行,村级事务开展合民意、得民心。二是维稳协调。村监委会成员能够将捕捉到的群众上访苗头及时反馈,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使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的情绪,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村监委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虽然,全镇 xx 个行政村在 201x 年进行了换届,但是,部分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职能、权力等了解的不够,甚至了解的也只是一些皮毛,民主监督意识不强,群众的参与率不高,造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成效短时间内还不明显。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不高。现在农村由于大部分有文化的年青人外出打工,主要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文化水平、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监督委员会委员参与积极性不高。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只是依靠自身觉悟、素质、责任心开展工作,没有落实工作报酬,仅仅只是监委会主任有工资,造成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作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
(四)对重大问题监督不够,成效不明显。由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其职责和权力的运用还不到位,部分成员对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对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和重大事项的监督还不到位,运行还不规范,措施还不得力。例如:老庙咀村支部书记违反低保评定程序,利用职权在农户名下为他人申请低保,造成低保资金浪费;明知家中有“四有”人员,不符合低保政策享受条件,却故意隐瞒事实,违规评定低保对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而是由村干部直接调整低保类别和新纳入低保户,充分说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不充分,监督不到位。
四、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的对策建议
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随着社会进步发展,农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务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流于形式,真正担负起监督责任,树立起基层组织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就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性意见。
(一)抓好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质量。一要提高干部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工作职责、监督职权等的宣传,着力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让群众知晓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解决群众困难、加强村级事务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干部群众认同并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建议采取集中与分片培训的方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邀请财会管理、账目审计、法律方面的专家授课,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村级制度和事务、财务管理、村民自治的有关知识,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水平和能力,使其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
(二)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正常运转。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应的工作地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职能、权利和义务。
(三)把握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一要监督工作决策情况。即监督村“两委”遇到重大事项是否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二要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即监督对上级各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三要监督村干部效能作风问题。即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四要监督财务情况和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使用相关规定。
(四)抓好选用,良性发展。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注重将服务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关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9 月 20 日至 10 月 15 日,上里塬乡纪委组成调研组,就全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通过与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座谈,走访群众了解、查看村监委会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里塬乡土地面积 98平方公里,辖 6 个行政村,37 个村民小组,1430 户,6230 人。村务监督委员会 6 个,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由 1名主任、2 名成员组成,共 18 人,其中,中共党员 7 人,占 39%;非党 11 人,占 61%。年龄结构为:40 岁以下 8 人,占 44%;41-60 岁 7人,占 39%,61 岁以上 3 人,占 17%。文化结构为:小学及以下学历4 人,占 22%;初中学历 14 人,占 78%。另外,全乡村监委成员中,兼村民小组长的 6 人,占 33%,无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以“六有”标准打造,实现村级监督全覆盖
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上里塬乡严格按照“有门牌、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的“六有”标准打造各村专门的监督机构,基本实现了村级监督全覆盖,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了平台,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搭建了载体,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监督意识,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二)加强管理,完善运行机制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乡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上里塬乡村务监督六项制度和职责》、《上里塬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等,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制度、管理制度等,完善了运行机制,明确了主要职责,建立起了村务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了村务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学习,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通过村“两委”换届,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确定后,乡纪委组织村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在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鼓励他们主动监督的同时,使他们的积极性进一步得到发挥:一是对村“两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主动协助村“两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加强对村事务决策的合理性、支农惠农资金、村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监督,有效的保证了财务透明、权利透明;三是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把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做好信息收集和意见反馈,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本村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村“两委”、乡纪委反映,同时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人员构成上的问题。从上里塬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构成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老龄化和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等情况,大部分成员缺乏一定的财务知识和掌控政策法规的能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政策水平不高、业务不熟悉制约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职能职责时作用和效果的发挥。
2、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村干部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方式、工作习惯导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引起高度
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上也没有思路、没有头绪,参与度不高,尤其是兼任村民小组组长的村监委会成员在工作中顾此失彼,监督流于形式。
3、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后,个别成员既怕耽误时间影响务农或务工,又怕自找麻烦到处惹人,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学习充电,掌握最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另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并没有任何报酬,每年也没有明确的被量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这样以来在很多事情上就只会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不愿或不能担当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四、对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
1、提高干部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于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监督委员会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对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的重要意义、工作职责、监督职权、办事流程,以及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也要强化自身宣传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介自我,让群众明白村民监督委员会在解决群众难题、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村民有问题知道并乐意向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努力营造有利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搞好监督,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素质。要结合村级干部工作实际,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资料,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辅导培训,组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外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村 “两委”成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认识,增强村委会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培训,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系统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相
关业务知识以及各类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塑造一支懂业务、懂法律、懂政策的高素质队伍。
3、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村监委会没有正常履职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工作经费没有落实,人员报酬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实际出发,建议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以每年每村八千至一万元的标准,村监委会成员应当按照村小组组长的报酬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
4、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建立年度述责述廉、考核制度、联席工作制度等,每年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予以考核、评议,对不称职的要建立相应惩戒机制,每半年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对监督委员会发现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认真对待快速查处,对监督委员会履职行为予以肯定和支持。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村党支部负主体责任,村监督委员会负监督责任,对农村基层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倒查追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责任,更要追究党支部的责任,有效保证村级事务在党支部领导下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村级治理机构。
关于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依法独立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今年 5 月的村级党组织和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我县圆满完成了村监会的设立和成员的推选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村监会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促进村监会有效履职的措施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于 2013 年 6 月组织开展了一次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会泽县辖 21 个乡(镇),376 个村委会(社区),4050 个村民小组,通过此次村级党组织和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选出村监会成员1083 人,其中主任 361 名,委员 722 名。有党员 721 人,占 66.6%。
妇女 80 名,占 7.4%。在年龄结构上,35 岁以下的 143 人,占13.2%;36 岁—45 岁的 423 人,占 39.1%;46 岁—55 岁的 376 人,占34.7%;56 岁以上的 141 人,占 13.2%;平均年龄 43 岁。在文化结构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的 17 人,占 1.6%;高中(中专)文化的 188人,占 17.4%;初中及以下文化的 878 人,占 81.1%。
村级换届完成后,县、乡两级于六、七月份先后开展了对新任村干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的培训,培训以“三农”政策、涉农法规、农村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为主,专门针对村监会的培训尚在筹划当中。
二、存在问题
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于 2004 年 6 月在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选举产生,之后部分省份陆续全面推行或局部试行,直至此次村级换届之后,才在全国范围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全覆盖。作为新设立的村级组织,我县村监会存在以下问题:
(一)职权欠明晰。设立村监会,是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云南省《实施办法》对村监会的职数、产生方式、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相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对其职责作出了“监督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等六项规定。但实际问题在于,两部法规对村监会的职责规定在实际运作层面上还缺乏可操作性,还需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村监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使之适应工作需要。
(二)认识不充分。村监会在我县乃至曲靖市、云南省来说尚属新生事物,没有认识基础和经验积累,调研中访谈了十余名新任村监会主任和村“两委”主要干部,大多对村监会的职责仅停留于字面的理解,认为村监会就是对村干部的工作和村务进行监督,至于监督
什么、如何监督则说不出具体的内容,体现了对村监会认识上的贫乏。虽然新任村监会主任均已到岗,但更多的是协助村“两委”办理日常事务,参加村上工作,监督者的角色尚未正确自我定位,监督职责尚未真正自觉履行,处于等待观望上级予以明确的阶段。
(三)能力难胜任。在此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虽然强调并引导将政治坚定、德高望重、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推选进入村“三委”班子,村监会成员尤其是主任相当一部分是上届村“两委”落选干部,或由本届党总支副书记兼任,对村级工作相对熟悉,但全县村监会成员平均年龄 43 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的比例高达 81.1%。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管理、财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业务能力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这样的状况这也是会泽县作为边远山区、国家级贫困县的县情决定的,属于全县整个农村干部的普遍问题,短期内难以实现较大改观。
(四)制度待健全。在近10 年的实践过程中,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不同程度建立了村监会的相关制度体系。我省首创于会泽,去年在全省推广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是类似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级监督机构,也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两者在产生方式、权力来源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区别,村监会不能完全照搬村级纪检监督小组的整套制度。目前来说,村监会的监督对象、范围、方式、程序和管理、考核等在制度层面上基本呈空白状态,对习惯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而缺乏主动探索实践的基层干部,包括新任村监会成员来说,不明自身职责、无从开展工作也在情理之中。
(五)待遇未明确。云南省《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给予适当补贴”,上级也将拟文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享受村委会主任同等待遇”,但村监会产生已经一个多月,与之待遇相关的文件还未下达。此外,除主任之外的村监会另 2 名成员没有明确待遇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村监会履职的积极性。但若村监会成员给予待遇,同一层级的村“两委”委员也理应享受同等待遇,则人员众多、牵涉面大,难以解决。目前,村监会尚处于无固定办公场所、无牌子、无印章、无经费的状况。
(六)监督有障碍。虽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对村级干部的任职回避作出了规定,但从农村实际来说,村干部同属本乡本土人,即使不是近亲属,也有着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可能会出现不愿监督、不好监督的问题,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少数政治不清醒的村监会成员甚至会被村“两委”以小恩小惠收买,不仅不履行监督职责,甚至与其他村干部合谋滥用公权力,贪腐谋私,吞噬集体利益,搞“三家分肥”。另一方面,村监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交往中可能产生积怨,从而利用监督权力搞牵制、掣肘、刁难、拆台,公报私仇,走向村“两委”的对立面,影响村级正常工作。这需要从思想认识、制度规范、考核激励等多方面加以解决。
三、对策建议
为确保新任的村监会成员能够尽快进入角色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应抓紧着手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村监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此前提下,抓紧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村监会的工作加以规范,以制度规定明确村监会的组织设置和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和实施、管理考核和奖惩等事项,让村监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议事、监督、学习、信访、报告等全面工作提供制度基础,真正实现村“三委”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三驾马车”齐驱并使共同管理村级事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应高度重视村监会的工作,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帮助协调好村监会与村“两委”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村监会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提高监督的公信力和说服力。采取集中与分片培训的方式,对村监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村监会设立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邀请财会管理、账目审计、法律方面的专家授课,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村级制
度和事务、财务管理、村民自治的有关知识,以提高村监会的监督水平和能力,使其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编发《会泽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以供平时学习、查阅和参考。挖掘培养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村监会工作的示范乡(镇)、村,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让典型辐射一片,引领一片。
(三)规范建设、提供保障。加强村监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村监会履职经费,切实兑现村监会主任经济待遇,并创造条件争取为成员解决一定误工补助。将村监会议事、例会、学习、台账、报告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作成版面在办公场所上墙并严格执行。编发与村监会监督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资料以供学习、参考,统一设计制发村监会会议记录薄、信访登记薄、工作日志等常用台账和表册,为工作检查和民主测评提供可查证的痕迹档案。
(四)考核评议、形成激励。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议机制,把村监会建设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村监会的考核采取平时工作检查与年终评议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纪委定期不定期检查村监会会议、学习、监督、接访、报告事项等方面的日常痕迹档案,由乡(镇)纪委和村民代表双向测评勤廉情况和履职成效。以考评结果兑现经济待遇,并依据我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畅通村监会成员的出入口。除此以外,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群众的满意度和村监会职能发挥程度,另外建立激励机制,以调动村监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抓好选用、良性发展。在村级换届推选村监委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监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监会队伍,增强村监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监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越看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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