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医保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共18篇)
第1篇:医保岗位工作职责
医保岗位工作职责
1.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项目日常工作。
2.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咨询、执行和解释工作。
3.为已参加医保的住院患者进行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的核对、审核,严禁挂名和冒名顶替住院。
4.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内容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出院患者的审核、结算和复核以及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审核结算工作,不徇私情。
5.配合医保中心,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
6.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审核人员对医保业务的审核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7.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向医院院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进一步完善院内各医疗、护理、医技、财务等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8.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
9.每月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报送结算报表及相应明细报表,同医保中心办理对账工作和结算手续,及时回笼我院垫付资金;及时汇总各科室住院医保患者费用明细,提供各科医保患者费用数据上报财务科并做好科室内部备份存档。
第2篇:医保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医保办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医保财务工作。2.协助科室宣传贯彻医保、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工伤、生育等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与各类各级医保部门沟通联系工作。3.负责做好不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的费用结算工作、农合现金兑付工作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作出相应处理。4.负责做好上级医保部门以及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接待工作。落实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3篇:医保办科员岗位职责1.在医保办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定点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2.宣传贯彻医保、农合以及工伤、生育等医保政策,做好咨询解释工作。3.负责协调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和有关科室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联系,贯彻执行医保的管理规定。4.深人临床科室及相关部门了解、搜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报告,解决实际问题。5.负责医保病人住院登记审核,按规定执行病种定额费用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合理”的原则管理。6.负责医保信息传输以及医保门诊特殊检查及材料的报批工作,做好医保统计,每月汇总医保住院情况,报告院领导。7.严格落实农合管理政策,做好审核现金支付工作。合理使用医保、农民费用。8.负责做好上级各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査接待工作。落实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4篇:医保办主任岗位职责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各类医保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2.负责制定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3.负责督促检查全院有关部门,临床、医技科室正确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协调工作中各种矛盾和解答咨询,搞好医保的管理。4.贯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宣传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与法规。5.负责同定点医保管理部门的联系,按照协议的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及协调工作。6.负责了解和收集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落实领导意见,并提出建议,不断改进医保的管理。7.负责本科室的政治学习,制定工作制度,检査、督促科室人员落实岗位职责。第5篇:医保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制订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类工作总结,并负责向上级报告。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查批准中心的一切重大政治、经济、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第6篇:医保工作职责
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上海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制定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2、负责审核全院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申报的审核。
3、负责本院医保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全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保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医保知识的培训。严格做到“五合理”
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收费。
6、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对在院期间突发危重或疑难病人,及时做好转诊或外出检查治疗的工作。对持有门诊大病医保证明的病人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医保资金不盲目流失。
7、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二)工作目标:控制我院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服务宗旨:为全院各个科室、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工作质量,快捷的办事效率。
(四)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7篇:医保办工作职责和制度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2.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保转诊转院病人的审核登记工作。对医保的外伤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向县医保处汇报。
4.为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民政的“一站式”补助。 5.准确统计医保、民政、大病保险报销等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6.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加强与临床的沟通指导,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管,以保证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保证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岗位名称:主任
1.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相关规定,对门诊特定病种进行申请和审核,材料合格率为100%。
2.每半年向临床医生宣传医保政策,及时给相关人员进行医保培训。
3.对城镇职工住院患者进行入院审核登记,不定期到各病区抽查人、证相符、病人在床、住院标识,保证无冒名顶替及挂床住院情况。 4.不定期检查普通门诊、门特及离休干部的门诊处方使用情况。
制人均费用及药占比。
6.每月不定期抽查出院病人医嘱、检查单与记帐单是否相符。
5.按时上报医保住院病人情况,按月、季、年统计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有效控
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编号:YLGL-034 制定部门:医务科 制定日期:2012.06 修订日期:2018.03 修订次数:2次 生效日期:2018.04
根据县人社局社保处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热心为参保患者服务,优化就医医保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及时、准确为患者进行再入院的网络申报备案。
(二)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审核录入住院费用。
(三)按相关文件标准审核意外伤害、整形、生育相关疾病,严把医保支付疾病范围关。
(四)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特殊病种门诊标准,做好参保人的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和初审工作。
(五)热情为选择我院做定点治疗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定点手续。
(六)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患者的转诊、转治、转科进行审批。
(七)积极主动、稳健灵活的协调处理各种医保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五、监督和检查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临床科室医保患者进行考核,并进行医保工作检查和评分。
六、负责组织和准备迎检工作,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科室积极纠正。
七、热情做好医保患者的接待、咨询工作,认真解释宣传医保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医院相关制度稳妥处理各项投诉。
八、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YLGL-035 制定部门:医务科 制定日期:2012.06 修订日期:2018.03 修订次数:2次 生效日期:2018.04
为了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核对患者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接诊医师应核对医疗保险卡及身份证信息,发现两者信息不符时,不得以虚假信息开药、诊疗,遏制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办理住院手续的医保患者,主管医师须告知其在规定时间(72小时)内持患者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及住院证到保健科信息登记,并持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到住院处登记医保类别。
三、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药物或诊疗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中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病历书写要求。
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六、严格掌握医疗保险患者的入、出院标准。
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患者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七、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做到及时计费,按规定收费,杜绝重复收费和补记材料费,禁止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各种费用记帐名称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承担,全额由科室和相关人员承担。
八、医保政策宣传。
医保办将根据上级要求通过内网、宣传条幅或电子屏幕等渠道,把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院公示和宣传,全院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医保新知识、政策,以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第8篇: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并熟知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并负责对全院医护人员就医保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宣传。
3、做好与上级医保经办(主管)机构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医院医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协商给予妥善解决。
4、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医保运行情况,并对医院医保运行政策及运行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每日下病房审核患者身份,并收取医保证,检查住院证上开具的疾病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6、及时向上级医保经办机构上报每日住院参保患者。
7、审核参保患者出院病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对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察及日常业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给予整改,必要时提请主管领导作出相应处理。
9、按规定日期按时整理好报帐资料及统计报表,并上报有关部门。
10、与财务科共同做好往来帐务工作,做到每笔帐物有记录,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沟通返款到帐情况。
11、做好医保中心要求的普及医保知识工作,耐心解答参保职工提出的各种问题。
12、监督科室在医保患者住院费用上加强控制,保证年底结算不超定额,禁止乱检查、乱用药。
13、做好各种医保文件及审批材料的保管整理工作,随时迎接各项检查。
第9篇: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保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工作。
2、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4、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5、建立从挂号起经诊查、审核、划价、收款、取药、观察静脉输液等处置、记录,直到住院一条龙服务。
5、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6、及时填写传染病、结核病、癌症病人报告卡及相关类登记。
7、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协调、处理参保、参合人员的各种问题。
8、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惩、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
9、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
10、完成院长、分管副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
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科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
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指导解答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
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8、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
9、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区医保中心及各县合疗办。
10、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11、负责向各县合疗经办机构定期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
12、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
13、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的一致。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9、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制度由合作医疗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第10篇:医保工作制度
医保工作制度
一、医保办工作制度
1、医保办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区、市的各项政策规定。
2、根据市、区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负责对外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参观)。对内协调和相关科室的全面工作(病房、药房、信息科、财务科、药械科等)。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结合医院医保总额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热情服务,周到细致,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礼貌待人。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7、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保患者服务能力。
8、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
二、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1、认真核对病人身份。首先由首诊医生核实身份,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病史。住院后医保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参保住院病人进行稽查,再次核实病人身份或外伤性质,严禁挂床住院,弄虚作假。遇就诊患者与就医记录册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其中自杀、斗殴、吸毒、酗酒、交通意外、工伤、生育及职业病等住院者,均不享受医保刷卡结算。
2、严格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3、严格按照《处(急)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4、病历书写须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6、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按疾病目录进行
审批,不能报销的疾病做好病人告知工作。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7、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8、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9、信息科要妥善维护软件;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三、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电子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处方使用电子处方,项目应完整,正确。门诊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分别标明甲乙类及自费药物,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西药处方限5个品种;中成药处方限3个品种;急诊用量限3天;西药、中成药用量限5天;中药汤剂用量限7天;门诊慢性病用量限2周。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实行电子手工双处方,在完成电子处方后,应再用钢笔书写毒、麻、限剧药品专用处方笺,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或超过15日量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医生在完成电子处方同时出具手工处方,麻醉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医院管理人员和计费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服务收费公示
(1)严格执行市物价政策规定及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
(2)利用电子屏幕、电脑查询系统、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公示时,必须公示项目名称(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计价单位及价格。
(4)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的公示项目价格,确保医院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准确性。
2、医疗服务收费查询
(1)设立门诊、住院部价格信息查询触摸屏。
(2)在门诊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板等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以供患者查询。
(3)为满足病人需求,方便患者查询,收款处及临床科室均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咨询。
(4)医院实行首问负责制,导诊护士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窗口及查询电脑位置;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须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
(5)为方便、快捷地做好医疗费用查询工作,财务科等有关科室将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
4、医疗服务收费责任追究 (1)适用的范围:
为本院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医用材料等医疗服务价格和行为。
(2)列入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2)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3)重复收费、无医嘱记录收费。4)超医嘱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湖北省价格规定“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7)药品和医用消耗材料不按规定加价。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或虽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但相关收费不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的行为。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疗价格政策。
11)使用医用高值耗材(≥5000元),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收费。(3)责任追究
医院对相关科室的违规行为,按下列原则追究责任:
1)凡因科室收费核对不准确,造成多收、漏收、少收等现象,引发患者投诉的,科室应立即予以纠正,全额退回多收费用。2)凡因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影响,以及科室自作主张而产生的串项收费、分解收费及降低标准收费等医疗收费违规行为,经查实认定后,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原则上由科室承担相应费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由于网络信息系统的原因,造成误收费用,由网络中心立即整改,并作为月考核依据,按医院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参保人住院使用自费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鄂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对参保病人使用自费项目制订以下制度:
1、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2、在为参保病人提供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服务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应明确具体自费项目和费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3、需要签字确认的自费项目有: (1)提供超过标准的借床费
(2)未经同意准入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及特殊材料等)
(3)使用《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
六、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1、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发票上病人签好全名。
4、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信息科,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粘贴好发票,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存交银行,医保刷卡金额汇总单和发票核对一致月底交医保科上报。
七、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制度
1、离休干部应严格遵守三个目录的管理规定.确因病情需要,超出三个目录规定范围以及一次性收费在200元以上的检查费用,患者个人一律自费10%,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90%.2、离休干部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持《鄂州市离休干部医疗证》和《专用处方》,接诊医生应先验证.后处置,所发生各项费用中需报销部分均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并填写费用清单,由患者本人签名,本人不能签字的,由主治医生和患者成年直系亲属共同代签.凡未经签名的医药费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一般病情处方量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的药物剂量。病情严重者, 处方量严格控制在15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4、离休干部实行定额包干.超过部分,定点医院和市财政局各负担50%.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参保职工重症慢性病病人就医管理制度
1.重症慢病门诊治疗采取定点就诊.定药施治.定量供药.定时治疗和定额管理等措施.2.重症慢病门诊治疗定额标准为:癌症300元/月;高血压III期150元/月;中风后遗症150元/月;冠心病150元/月;重症糖尿病150元/月;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1200元/月;肾移植抗排1000元/月;重症肝炎200元/月;若参保职工患 两种以上重症慢性病,其医疗费定额标准取其中最高的一种慢性病医疗费.3.参保职工患以上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在定额标标准以内的,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报销60%(参保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各提高20%).当月医药费未达到定额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不结转使用;超过定额标准的,由个人自付.4.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每季度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一次.5.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在个人帐户中列支,但纳入本人12个月内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累计额.6.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超支自理.九、医疗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1 充分发挥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研讨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提高医保工作质量及水平。
2 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科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3 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抽
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4 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 政策规定,按照医保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5 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6 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和其他不正当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率达标。
7 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8 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医保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9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10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11篇:医保工作制度
医疗保险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医保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计划并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
2、检查临床各科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保病人的医疗收费,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3、掌握和了解医保病人的入院、出院标准,对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进行审核;
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5、负责和医保中心进行门诊费用核对;
6、负责将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草算或直算;
7、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核算办法、核算比例及不予补偿及自付项目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8、对待门诊病员做到礼貌、热情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 保 奖 惩 制 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医疗政策,把医院医保工作做得更好,根据医保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考评奖罚制度:
1、乙类药品、自费药品未征求病人同意、未签字者,每例罚款20元;
2、杜绝挂床住院和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违规者,每例罚款50元,如科室杜绝了冒名顶替住院情况,每例奖励50元;
3、抗生素使用合理:不合理合使用药效相同的药物者;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昂贵抗生素;每例罚款20元;
4、出院带药未上医嘱,超标准带药的,每例罚款20元;
5、未及时开具诊断建议书,造成病人未经医保办审核住院的每例罚款50元,并承担相关责任;
6、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95%以上奖励100元。
7、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疾病纳入医保,每例罚款50元。
医保领款人签字制度
1、对于直算患者补偿款由本院出纳发放。
2、医保补偿款原则上应由患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医保本、IC卡、身份证)及相关单据前往医保办公室进行核算后领取;
3、工作人员核对其医保本、IC卡和身份证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领取,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患者本人因故不能签字,可在核对其相关证件后,以印鉴代替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者,代领者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第12篇:医保工作制度
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2、根据市、区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遵照《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协议中的各项条例、制度、要求、有序的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3、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医保培训工作。
4、结合医院医保总额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做到“五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治疗、合理住院、合理检查。
5、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听取参保人员的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解释工作,热情服务,周到细致,礼貌待人。
6、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提高为参保人员服务能力。
7、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时实调整价格。对医保病人的医疗收费,严格按照目录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8、积极配合区医保办的审核、监督检查站工作,及时提供需要查阅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医保办工作职责
认真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上海市医保政策规定,以参保人员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1、负责医保政策、医保规定的宣传,定期组织全院参与医保工作人员不能医保相关知识和政策执行的准备率。
2、对数据库的维护与运作实施监管和指导,对医保执行医师申报标识码备案,按照执业限定权限、杜绝超专业执业范围的诊疗行为。
3、负责监管门诊、住院参保人员的用药,及时督促科室医生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4、审核、住院医保病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病历相符,住院符合收治标准要求,并有抽查记录和反馈。
5、严禁挂床住院,弄虚作假。门诊首诊医生要核查卡、册、人相符合,就诊开药,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其中自杀、斗殴、吸毒、酗酒、交通意外、工伤、生育及职业病等住院者,均不享受医保刷卡结算。
6、严格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
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7、严格执行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项目目录,监督各科室医保病人的诊查、用药、处方、检查、治疗单等实行审核制。
8、病历书写须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体征、检查、用药、及住院病历。对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9、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听取参保人员的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案。使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医院三方满意。
10、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进行院内宣传、学习。
医疗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 政策规定,按照医保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2、负责定期对医保范围的医疗行为进行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3、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住院。
4、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和其他不正当医疗行为。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
5、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13篇:医保中心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督促检査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经常向领导汇报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2.主管综合档案室工作,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阅、保管、归档,做好群众、外调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3.负责安排中心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4.起草中心工作规划、总结和上级交办的材料报表,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人员。5.分管计算机房工作。6.完成中心领导安排、交办、分配或授权的其他工作。第14篇: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详实的医保政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3、对药店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4、负责接受并配合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6、负责门店每季度考核与工作总结分析。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5篇: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ICU岗位职责及准入和培训制度
一、ICU岗位职责
(一)ICU医师岗位职责 1.ICU科主任岗位职责
1.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1.2、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1.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1.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1.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6、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1.7、按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操作权限,并督促实施。
1.8、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
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1.9、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1.10、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2.ICU病房主治(管)医师岗位职责
2.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相应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主任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2.2.主管分管床位的一切医疗工作。安排每日工作(转入、转出等)。每日查房,随访转出病人,负责手术前、转科前病人的检查。检查每日医嘱及执行情况。做好家属的日常解说工作。
2.3.具体负责教学和指导下级医生进行诊断、治疗、特殊技术操作(如:各种血管穿刺、插管术、经皮气管切开术及纤维支气管镜检术等)。检查、修改下级医生书写的病史、病程记录和医疗文件。复核绘制图表及监测数据。审签出院及转科病历。考核住院医生的日常工作能力和水平。
2.4.及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病人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2.5.参加会诊、出诊,参加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必须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2.6.危重病人的转入或者病情发生突变时(如:心跳骤停等),负责现场指挥,组织并保证各项急救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2.7.主持临床病历讨论、死亡病历讨论及重要会诊。
2.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经常检查医疗、护理质量。 2.9.积极钻研业务,并指导住院医生的文献阅读,努力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汇总、整理并保存各种监测资料,填写登记卡片,及时总结经验。
2.10.指导进修医师工作。 2.11.本岗位基本要求与能力
2.11.1 是具有相应危重病医学执业资格的副主任医师(或至少直接从事ICU专业五年以上的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
2.11.2 在ICU 病房工作至少五年以上,具有相应ICU 训练水准、熟练的专业技术、丰富的临床经验,了解危重病医学的进展情况。2.11.3 能够负责分管病人的医疗全过程,每天24小时、每周7天能够随时可在病房从事ICU 临床及管理工作。
2.11.4 具有组织指导下级医师开展ICU 病人诊疗活动的能力、与各临床与医技科室间的协调能力和相应教学与科研能力。
3.ICU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3.1.在科主任及病房主诊(管)医师的领导下工作,参加日常、夜班和节假日值班。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必须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培养吃苦耐劳、勤奋好学的作风和对病人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3.2.新毕业住院医师应经过麻醉科、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电图、放射科、血液净化等有关科室轮转,能较全面系统的掌握危重病医学的基础及专业理论知识,并培养一定急救应变能力,为医治危重病人打好基础。
3.3.病历书写(转科记录或住院记录)要求24 小时内完成。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迹清楚、语言通顺、完整准确。病程记录及时,准确反应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及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死亡、转科、病人会诊,交接班以及出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历手续。各项监测数据定期记录在规定表格上,字迹清楚,及时绘制各种图表。3.4.熟悉各项基本技术操作(如:急救复苏术、心导管术、动、静脉插管术等),熟悉各种重要仪器(呼吸机、除颤器、床边监测仪等)的使用操作常规。关心仪器的保管、爱护公物,损坏要赔偿。3.5.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随时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向主任、主诊(管)医师汇报,提出初步的诊治意见。第一年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必须实行24 小时住院医师制。因随访、出诊或去图书馆等要向值班医生报告去向。下班前应向值班医生交好班,应床头交班,不交班不能离去。在主治医师指导下开医嘱,并每日检查医嘱执行情
况。特种药品(白蛋白、脂肪乳等)须在主治医师指导下开出医嘱和处方。严防差错事故。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汇报病人病情。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3.6.在接到手术室、急诊室或其他科室通知后,应守候在病室内,做好接收病人的准备(如:安装并检查呼吸机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在病人到达后,接收有关科室转来的全部病历资料。手术后病人的转入,必须了解手术情况,麻醉方式、术中出血量、尿量、输液成分、输液量,并标记各种引流管和记录引流量,做好交接班。重点患者转出后三到五天内进行随访,必要时向主治医师汇报病情。3.7.家属探视时要求主管病人的医师主动及时与家属沟通。3.8.自觉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做好隔离消毒工作。3.9.不断学习国内外医学科学先进经验及进展。参加病历资料整理和分析,不断总结临床经验。
3.10.本岗位由经过ICU专业培训,并经技能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二)ICU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1、ICU 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科护士长的领导及科主任的指导下,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负责本病房的护理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2.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项护理措施的实施,严防差错事故。
3.主持晨会交班及床头交接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合理调配护士工作。
4.随同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疑难危重症及死亡病历讨论。
5.组织并参与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6.定期检查仪器、急救物品、贵重药品,保证仪器性能良好,药品齐全并记录。
7.定期检查各项表格记录,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 8.定期检查各种消毒与灭菌物品并记录。
9.负责护士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
10.组织本科护理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术交流。 11.积极听取医师及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病房管理工作。12.负责科室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实施。13.ICU 护士长资质基本要求与能力
13.1 由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任护士长
13.2 经过ICU 专业培训,并在ICU 临床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ICU专业护理知识,有一定的管理和教学能力,并经过护士长岗位培训。
13.3 每天24 小时、每周7天能够随时可在病房从事ICU 临床护理及管理工作,或是授权一名具有同样资格的主管护师承担上述工作 13.4 具有与各临床与医技科室间协调的能力,能参与检查、评价ICU 护理质量管理的情况。
13.5 对设置床位较多工作量较大的ICU 护理单元(如心脏大血管外科术后ICU 等)可设科护士长进行管理,根据工作性质及数量分设日班与夜班护士长制,或是设副护士长,以确保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二、ICU医护人员准入及培训制度
一、ICU医护基本技能要求
(一)医生
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
3、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颅内压监测技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二)护士
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
3.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
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
二、ICU 医护准入规范
(一)ICU 医师准入规范
1.ICU 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2.ICU 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3.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 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4.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
5.ICU 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上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
6.ICU 医师至少每5 年参加1 次省级ICU 质控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并获得培训证书备查。
(二)ICU护士准入制度 1.ICU 护士准入条件(新上岗)1.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1.2 两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专科疾病的护理常规。1.3 通过三个月以上的危重症护理在职培训 1.4 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ICU 临床护理。2.ICU 护士独立工作准入资格
2.1 实行一对一带教,直至其能独立完成危重症病人的护理工作。2.2 带教期间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各项护理操作。
2.3 带教期间,每月由护士长和临床教师对其进行ICU 临床技能考
核。
2.4 带教期结束后,能熟练掌握ICU 各种规章制度、规程、岗位职责并通过严格的理论及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三、ICU培训规范
(一)ICU 住院医师培训规范
1 .住院医生按计划到麻醉科、急诊科、呼吸及心内科、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室、心电图、超声科及相关专科进行轮科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气管插管,动、静脉穿刺置管,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等技术。2 .担任住院总医生1 一2 年,在此期间主要强化各种危重病人的抢救处理以及肺动脉漂浮导管、床边血液净化等医疗水平和技能培训。
3 .完成ICU 理论课程培训计划。
(二)ICU 轮科医生培训规范 1 .安排参加日常医疗及值班。
2 .熟练掌握呼吸机管道连接,基本参数调节,多功能监护仪的基本参数调节。3 .按计划参加危重病相关课程的学习。4 .基本掌握外科围术期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理和治疗原则。
(三)ICU 护士培训规范
1 .设专人负责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 .根据护理制订各层次护士培训目标,制订本专科培训计划,实行导师制,每半年召开各层次护士座谈会,了解培训计划实施和执行情况,每阶段培训结束进行总结。
3 .每月组织1 次专科理论学习,每周组织1 次护理查房。4 .鼓励并支持护士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及专升本学习。5 .注意思想品德、医德医风、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学习。
6 .及时填写并统计基础护理登记表,按时收集读书心得、工作小结、专题报告、论文、译文等,每月由区护长检查,科护长每季度检查批阅培训手册1 次并作工作评价。
7 .每月由区护长按计划组织各层次护士考核技术操作1 次,科护长每季度抽考1 次。导师于考核前有针对性地指导新护士进行练习。8 .科按照护士业务学习安排组织业务学习每月1 次,另要求尽可能参加区、科、医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学习。9 .组织各级护士参加护理部统一组织进行的“三基”考试。
第16篇:医保主任工作职责
医保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并履行医保办主任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昌平区医保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领会精神实质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召开会议研究落实。
三、负责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
四、对医保病人的就医、转诊、转院、药品、诊疗的使用等按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五、做好医疗保险病人限制用药及诊疗项目的审批。
六、每日对医疗保险病人的医疗费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交流沟通,并妥善处理。
七、严格实名制制度,对代开药医保患者严格审核并做好登记。每周联合医务科检查住院病人实名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每季不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九、定期向医保中心报送医保门诊及住院纸介文件,接收医保中心下发的政策文件。
第17篇:医保办工作职责
医保办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保管理工作;
2、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规定制定本院的医保工作内容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及时准确执行医保政策;
4、督查本院各科室对医保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抽查医保患者住院病案,控制医保患者合理用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每月点评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协调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联系,及时传达医保部门相关文件和信息,通报医院医保工作情况,征求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6、了解住院患者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措施,增加参保患者就医满意度,切实保护好医患保三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规范、顺利实施;
7、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医保办
第18篇:医保工作人员职责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检查工伤保险职工就诊、住院的相关证件。
3、检查专用处方使用检验项目、住院诊治等医疗行为符合规定。
4、严格执行《包头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制管理和考核暂行办法》、《包头市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制度。
5、负责填报工伤保险中心要求的各项报表,准确核实并定期向工伤保险中心主管部门报送(每月25日前报市工伤保险中心医管科),工伤保险职工就诊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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