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版
第1篇: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版)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医技)
2011年11月 保定市第二医院 目 录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目 录
医疗部分.................................................................................................................6
科主任职责.................................................................................................................................................6 主任医师职责.............................................................................................................................................7 主治医师职责.............................................................................................................................................7 总住院医师职责.........................................................................................................................................8 住院医师职责.............................................................................................................................................8 进修医师职责.............................................................................................................................................9 实习医师职责...........................................................................................................................................10 病房医师职责...........................................................................................................................................11 门诊医师职责...........................................................................................................................................11 夜班医师职责...........................................................................................................................................12 二线医师职责...........................................................................................................................................12 急诊科主任职责.......................................................................................................................................13 急诊内科医师职责...................................................................................................................................13 急诊外科医师职责...................................................................................................................................14 麻醉科科主任职责...................................................................................................................................15 麻醉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16 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17 麻醉科总住院医师职责...........................................................................................................................17 麻醉科住院医师职责...............................................................................................................................18 麻醉科助理医师职责...............................................................................................................................19 心理科门诊医师职责...............................................................................................................................19
目录1 保定市第二医院 目 录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医技部分...............................................................................................................20
医学影像科主任职责...............................................................................................................................20 医学影像科主任医师职责.......................................................................................................................21 医学影像科主治医师职责.......................................................................................................................21 医学影像科医师职责...............................................................................................................................21 医学影像科主任技师职责.......................................................................................................................22 医学影像科主管技师职责.......................................................................................................................22 医学影像科技师、技术员职责...............................................................................................................23 医学影像科工程师职责...........................................................................................................................23 医学影像科资料管理员职责...................................................................................................................24 放疗科主任职责.......................................................................................................................................25 放疗科主任医师职责...............................................................................................................................26 放疗科主治医师职责...............................................................................................................................26 放疗科住院医师职责...............................................................................................................................27 放疗科主管技师职责...............................................................................................................................28 放疗科技师(士)职责.................................................................................................................................28 放疗科工程师职责...................................................................................................................................29 放疗科物理师职责...................................................................................................................................29 功能科主任职责.......................................................................................................................................30 功能科主任医师职责...............................................................................................................................30 功能科主治医师职责...............................................................................................................................31 功能科住院医师职责...............................................................................................................................31 功能科技师职责.......................................................................................................................................32 核医学科主任职责...................................................................................................................................32
目录2 保定市第二医院 目 录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核医学科副主任技师职责.......................................................................................................................32 核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33 核医学科技师职责...................................................................................................................................33 核医学科技士职责...................................................................................................................................33 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34 康复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34 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35 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职责.......................................................................................................................35 针灸推拿医师职责...................................................................................................................................36 康复医学科治疗(技)师职责...............................................................................................................36 检验科主任职责.......................................................................................................................................37 检验科主任检验师职责...........................................................................................................................37 检验科主管检验师职责...........................................................................................................................38 检验科检验师职责...................................................................................................................................38 检验科检验士职责...................................................................................................................................39 检验科检验员职责...................................................................................................................................39 病理科主任职责.......................................................................................................................................39 病理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职责.......................................................................................................40 病理科医师职责.......................................................................................................................................40 病理科技术人员职责...............................................................................................................................41 病理科诊断室人员职责...........................................................................................................................41 内镜室主任职责.......................................................................................................................................42 内镜室医师的职责...................................................................................................................................43 内镜室技术员的职责...............................................................................................................................43 药剂科主任职责.......................................................................................................................................43
目录3 保定市第二医院 目 录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主任药师(中、西)职责.............................................................................................................................44 主管药师(中、西)职责.............................................................................................................................45 药剂师(中、西)职责.................................................................................................................................45 药剂士(中、西)职责.................................................................................................................................46 药剂科库房管理人员职责.......................................................................................................................46 制剂室人员职责.......................................................................................................................................48 中草药制剂人员职责...............................................................................................................................48 药剂科采购人员职责...............................................................................................................................48 住院药房人员岗位职责...........................................................................................................................49 门诊药房人员岗位职责...........................................................................................................................50 输血科主任职责.......................................................................................................................................52 输血科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职责...................................................................................................52 输血科主管技师职责...............................................................................................................................53 输血科技师职责.......................................................................................................................................53 输血科技士职责.......................................................................................................................................54 健康体检科主任工作职责.......................................................................................................................55 健康体检科工作人员职责.......................................................................................................................55 营养科主任职责.......................................................................................................................................56 营养科主任(副主任)营养医师职责...................................................................................................56 营养科主治营养医师职责.......................................................................................................................57 营养科营养医师职责...............................................................................................................................57 营养科营养师职责...................................................................................................................................58 营养技师(技士)职责.................................................................................................................................58 营养科实验室人员职责...........................................................................................................................59 营养科营养员职责...................................................................................................................................59
目录4 保定市第二医院 目 录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职责...........................................................................................................................60 血液透析室医师职责...............................................................................................................................61 感染性疾病科主任职责...........................................................................................................................61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师职责...................................................................................................................62 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63 预防接种人员职责...................................................................................................................................63 儿童保健医师职责...................................................................................................................................64 职工保健医师职责...................................................................................................................................64 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65
目录5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部分
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全面质量控制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组织对技术协作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和休假。
九、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十、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十一、抓好经济收支的管理,组织全科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6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一定范围(专业组)的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参加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及重大手术术前讨论。
三、指导本专业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六、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动态,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七、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八、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和保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7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审签出(转)院病历。
五、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总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二、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三、负责组织参加科室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作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死亡病例总结、讨论,作好医疗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五、全面负责值班的日常工作处理,负责节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8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根据保护性医疗制度向病人说明病情并如实向家属、单位领导交代病情。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开写各种申请单、会诊单等,及时完成出院记录。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下班前应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应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实习医师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出院时应向病员或家属介绍出院后注意事项。
十、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事离开需经主治医师同意,离开医院需经科主任批准。
进修医师职责
9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进修期间,要服从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二、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病人,完成可以胜任的检查、治疗及手术操作。
三、自己分管的病床收住新病人后,要和上级医师一起及时检查病人,并认真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
四、除每天随同上级医师查房外,要经常巡视病人,对急、危症病人应随时观察,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情变化和各项检查结果,并做好病程记录。根据上级医师指示填写各种医疗申请单和开医嘱、处方,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五、病人出院、转科或转院时应及时和上级医师一起检查处理病人,交待有关事项,并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请上级医师审阅。
六、在门诊工作中,参加一般常见病的诊断与处理,遇疑难或危重病例,应请上级医师共同诊视处理。
实习医师职责
一、实习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实习医师必须按实习计划进行科室轮转,结束实习前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及各种常规操作,并按规定完成各项检查记录。
四、实习医师在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带领下查房,查房前必须完成应检查项目的准备工作。查房时应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0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每次查房后,对上级医师的意见、要求及时记录于病程记录上,对于修改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同意。
六、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应符合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重新书写。
七、实习医师应了解所管病员的病情及各种检查结果,注意病情的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八、在门诊工作中,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书写病历记录,进行体格检查,门诊处方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方能发出。
九、实习医师应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参加所在科室的各项学习活动。
病房医师职责
一、坚守岗位,有事离开病房要向上级医师或值班医师说明去向。
二、注意巡视病房,危重病人要随时巡视,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危重病人要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并及时记录病历。危重病人要进行书面交班。
四、危重疑难病人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视诊,或请有关科室会诊。
五、每日接夜班医师对夜班病人情况进行重点交班。每日下午下班前半小时要对危重、新入院病人交班,说明夜间大夫观察内容及处理注意事项。
门诊医师职责
一、认真接待每一位患者,平等待人,详细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
二、对危重病人要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
11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及时掌握病情,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填好传染病卡片,不漏报,不错报、不误报。
四、做好防治、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咨询宣传工作。
夜班医师职责
一、接班后要巡视所有住院(急诊室留观)病人,危重者要重点巡视,以便发现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二、夜间病情有变,随叫随到,不得不看病人下口头医嘱。
三、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报告总住院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
四、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五、抢救病人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次日晨对夜间病人情况做重点交班。
二线医师职责
一、内科二线医师由内科系统各科主任担任,外科二线医师由外科系统各科主任担任,在本科主任办公室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内科二线医师,负责全院各科室涉及内科疾病的会诊,疑难、危重病人的疾病诊断、治疗、抢救及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
外科二线医师,负责全院各科室涉及外科疾病的会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抢救及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指导完成急诊重大手术和疑难手术。
三、二线医师值班时间,应负责全院会诊、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及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
12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夜间及节假日出现突发事件、急诊或门诊病人增多,以及危、急、重症病人抢救等情况时,二线值班医师应主动到达现场指挥、协调诊疗工作。
五、科室之间对拟转诊病人存在争议时,由二线值班医师会诊后协调、决定转诊事宜。
急诊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急诊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及评价科室人员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三、组织本科人员完成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及急诊应诊等医疗工作。完成疑难病例的会诊及危重症救治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四、组织制定各种应急救治预案,制定常见危重症的抢救规程和抢救流程。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发新技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急诊应急能力及救治水平。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抢救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七、负责急诊医师的派班、出诊、会诊。
八、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急诊内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出诊、急诊应诊、观察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内科病人的诊疗及抢救工作。
13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及首诊负责制度。
三、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及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留院观察病人须及时巡查,对危重病人须密切观察,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五、认真书写各种医疗文件,保证书写质量,做好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需在病人床旁交班。重症病人检查过程及转送病区时须陪送,并做好途中抢救及交班工作。
八、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启动各项应急救治预案,并报请科主任、医务科及主管院领导等指挥抢救工作。
九、对重大特殊事件,需向有关部门报告,涉及刑事案件的须及时报警。
急诊外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出诊、急诊应诊、观察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外科病人的诊疗及抢救工作。
二、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及首诊负责制度。
三、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及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留院观察病人须及时巡查,对危重病人须密切观察,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五、危重、疑难、复合伤病人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邀请相关科室会诊,完善相关检查,及时收住院治疗。
14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六、有急诊紧急手术指征的力争在30分钟内送到病房或手术室,需紧急输血病人,严格按输血管理制度给予输血。
七、认真书写各种医疗文件,保证书写质量,做好工作记录。
八、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需在病人床旁交班。重症病人检查过程及转送病区时须陪送,并做好途中抢救及交班工作。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启动各项应急救治预案,并报请科主任、外科二线、医务科、总值班,必要时报告主管院领导,特殊事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涉及刑事案件的须及时报警。
麻醉科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主管院长布署的医疗和行政任务。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完成临床麻醉、疼痛治疗、重症监测治疗、急救复苏及手术室等工作。
四、领导本科医师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危重病例的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五、负责本科医师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并提出转正、定科、晋升、考核、奖惩的具体意见。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5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六、组织全科医师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七、领导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疗事故差错。
八、确定本科人员轮转、值班、会诊、出诊、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事宜,做好麻醉科与手术室的工作协调,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九、审签本科药品、仪器、物品的申领、报销、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麻醉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二、负责或指导急、危、重和疑难病例的麻醉、监测和抢救治疗工作,以及新开展手术的麻醉实施和指导工作,并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三、指导本科副主任医师以下人员做好各项医疗工作,组织、指导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麻醉前准备、麻醉方案选择和麻醉处理原则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处理。
四、领导科室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培训。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引进最新技术,根据本科情况与条件应用于临床,指导临床实践。
五、担任医学生、进修、实习人员的教学或培训工作。
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16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七、督促检查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疗操作规范。
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施行麻醉科内各项工作。
二、向科主任及时反馈科内存在的科室管理、业务技术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担任疑难病例的麻醉处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承担院内会诊。
四、其它职责同麻醉科住院医师。
麻醉科总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直接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科室的临床麻醉工作,协助科主任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二、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分工,贯彻执行临床麻醉工作程序,负责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督促、检查。
三、协助科主任,按科室计划安排本科医师轮转、日常排班、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主持晨会,并协助科主任召开科务会和组织实施危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和差错事故讨论会,并做好文字记录。
五、负责院内会诊和安排手术的麻醉,对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访视、会诊,直接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和麻醉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17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六、主持麻醉记录单归档和书写质量的督促检查,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指标统计报表。
七、协助科主任制订科室工作计划、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并负责做好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协助科主任调配临时性工作,安排指令性任务。
麻醉科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工作,部分承担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访视患者,参加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案和麻醉前用药,签署麻醉前知情同意书及麻醉前访视记录单,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
三、麻醉前确认手术部位,进行风险评估。麻醉中认真仔细地进行麻醉操作,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和用药情况,加强术中监测,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到意外异常变化,要积极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与手术者共同研究和处理病情。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协助完成手术安全核查。
四、手术后要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重症医学科),并向值班医师或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和术后注意事项。术后要及时进行随访。上述交班情况和随访情况要记入麻醉记录单,及时完成麻醉小结。
五、严格执行
五、遇有疑难病例或技术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18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六、参加科研和教学,积极开展临床麻醉的研究,承担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八、参加麻醉恢复室、重症医学科、疼痛治疗工作。 并协助上级医师抢救各科危重患者。
麻醉科助理医师职责
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按住院医师要求参加麻醉工作。
2、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3、负责麻醉后登记、统计工作。
心理科门诊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准时上班、挂牌上岗、精神饱满。
三、检查测验规范认真,心理治疗耐心细致。
四、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
五、做好精神医学联络会诊工作。
六、做好心理疾病防治宣传工作。
七、定期接受专业心理督导工作。
八、高度安全意识,使职业伤害最小化。
九、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19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医技部分
医学影像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二、带领全科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贯彻医院的管理方针,落实医院的各项质量控制目标。经常检查、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
三、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科内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确保科内工作有序、顺畅、高效。
五、主持指导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影像诊断和图像质量。
六、主持召开科务会,听取、汇总科内意见。经常与相关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七、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八、学习、引进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九、担任并指导教学工作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0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十一、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十二、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领取,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医学影像科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二、主持集体阅片和急、重、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内、院外会诊。
三、担任教学和对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五、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六、指导下级医师结合本专业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七、做好科主任的参谋,对科内的医、教、研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医学影像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与疑难病例的诊断。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三、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书写诊断报告单。
四、指导本科医师和进修医师的工作,督促下级医师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五、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业务,做好资料积累和登记、统计工作。
医学影像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本科室诊断和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21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随同上级医师参加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四、承担一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五、掌握本科设备的原理、性能,能熟练使用设备。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六、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七、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表格,并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医学影像科主任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设备维护、使用。完成并指导教学、科研工作。
二、做好科主任的参谋,根据发展,对科内设备的更新、改造及整体布局提出前瞻性意见。
三、督促并指导技术人员完成科主任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改进、提高图像质量。
五、督促全科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X线防护工作。
六、指导并完成科内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满足临床需要。
七、经常检查照片质量,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下级技师完成复杂技术和图像后处理工作。
医学影像科主管技师职责
22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技术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师和技术员工 作。
三、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四、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五、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照片质量。
六、协助建立健全贵重仪器设备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医学影像科技师、技术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上级技师、医师指导下,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二、负责本科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三、按照医师的要求,完成图像后处理工作。
四、配合工程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负责机器的擦拭、保养工作。
五、负责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六、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技术质量工作。
七、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师进行以上工作。
八、建立健全贵重仪器设备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和修理经过。
医学影像科工程师职责
23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协同技师领导科内技术工作。主要负责在设备运行期间现场维护,保证正常开机。
2.参与科内X线机、CT、MR、DSA等高精密医疗设备的选购、负责安装、使用和管理,熟悉设备的运行规律,了解该设备各系统部件的性能,尽早发现故障。根据影象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规定做好校正性检修,找出原因,及时维修或提出更换部件的意见,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负责培训高年资初级技术人员,熟练使用上述高精密医疗设备。4.根据影像科诊疗医师要求,制订检查参数。
5.钻研专业业务,开发各种高精密度设备的功能,开展技术革新,充分发掘设备潜力,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6.与医学资料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实现影像科资料检索、信息、图象存储的计算机化。
7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影像科主管技师以上人员共同做好各台高精密医疗设备定期检修工作。
医学影像科资料管理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收集、保存及管理各项医学资料。
二、在登记处应做好下列工作:
(1)接收并查阅诊疗申请单中各栏目的内容填写是否完整;(2)交款后登记编号,对复诊患者应查找原资料。
(3)特殊检查的患者应预约登记,并告知注意事项及取诊疗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24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每日负责将医师签审完毕的病案资料收集汇总,清点核实,整理完善,依序排列,归档保存。
四、负责办理医学资料外借阅事务,按期催还。珍贵资料须经科主任签署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负责病案资料室的干燥通风,整齐清洁,资料保管,未经许可,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内。
六、做好各种统计工作。
放疗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科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指导本科医师、技师等人员的医疗诊治工作。定期组织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四、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五、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安排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科室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
25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七、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案讨论及对病人的随访工作。
八、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九、督促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校正及物品的清理、保管工作,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十、抓好好医德医风的教育,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
放疗科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三、督促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四、承担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六、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七、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八、指导全科结合本专业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放疗科主治医师职责
26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七、组织下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对治疗后病人进行随访,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承担临床教学和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协助工程师或技师进行机器维修或病人摆位等工作。
放疗科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的诊疗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并检查技术员执行医嘱情况。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27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配合技术员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六、认真学习、利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七、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协助物理师或技师制作档块或摆放病人等工作。
放疗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部分放疗计划设计工作,解决业务上复杂的疑难问题。
三、开展科研、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五、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摆位,定位及复位方法。
六、负责消耗品的请领,库房和机房的保管及清理工作。
放疗科技师(士)职责
一、在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二、按医师要求,负责加速器模拟定位机构的操作,病员的摆位和复位等工作。
三、配合工程师进行本科设备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28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负责机器附件、相关工具及消耗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五、协助工程师或物理师进行射线剂量、等中心的核对工作。
六、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师(士)进行以上工作。
放疗科工程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三、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四、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五、定期对机器进行维修,校正等中心及激光灯等。
放疗科物理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复杂治疗技术的实施,指导技师、技士的摆位工作。
三、配合医师制订TPS计划,计算靶区、关键点的剂量,制作特殊形状挡块及填充物。
四、定期测量加速器剂量物理学的各项参数,确保机器工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五、协助工程师进行等中心的核对工作。
六、负责TPS室物品清理、保管及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稳定。
29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功能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诊断、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
四、定期审查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员的诊断,经常检查科室内的各项诊断质量和描记图像质量。
五、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会使用国内外的先进诊断检查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七、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及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九、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息。
十、审查本科器材的请领,定期检查仪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十
一、确定本科检查诊断仪器的更新。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地工作。
功能科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诊断、教学、科研、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亲自参加疑难病例的检查与诊断工作。
30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技师、技士做好各项检查诊断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四、担任教学及进修和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诊断质量。
六、带头并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七、亲自参加并指导全科开展科学研究。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功能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本科一定专业一定范围的检查及诊断工作。
三、具体参加并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检查及诊断工作,负责修改下级医师诊断报告。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及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与临床医师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六、努力学习和开展新知识和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功能科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学习和参加各专业的检查及诊断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理论及技术水平。
四、参加各种值班。
31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参加实习医师的培训工作。
功能科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本科仪器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科室人员遵守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规则。
三、建立仪器使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四、指导技士,见习及进修人员的技术操作,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五、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六、参加一定的诊断及教学工作。
核医学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业务、科研、及行政工作。
二、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经常督促检查。
三、组织领导本科制定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领导和组织科内各级人员进行业务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四、负责组织本科全体人员的业务学习,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坚持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学术水平与技术水平。
五、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核医学科副主任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
32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协助科主任,指导下级技师的所有技术工作。
三、协助科主任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及操作规范。
四、负责全科仪器的维护和保养,指导下级人员进行仪器安装调试。
核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工的技术工作。
二、负责核仪器的安装、调试、使用、检查、保养和一般的维护工作,并定期指导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三、负责核素储存,保管和防护安全的监督工作。
四、安排各级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并保证检查质量。
五、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核医学科技师职责
一、科主任的领导和主管技师指导下,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二、负责仪器、设备的保养、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及进修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三、协助上级技师开展技术革新,指导下级技术人员的技术操作。
核医学科技士职责
一、在技师的指导下,承担任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二、按照技师的要求、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三、配合上级技师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清洁和保管工作。
四、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定期参加考核。
33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五、参加诊疗工作,解决诊疗上的疑难问题。
六、深入临床科室,观察理疗效果,与临床科交流治疗经验。
七、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制订科研计划,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八、承担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确定本科人员的轮换、值班、出诊、会诊。
十、审签本科器材的请领和报销,并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十
一、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康复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治疗操作,如需要应主动与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34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和新疗法,主动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六、承担临床教学和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七、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预防工作。
二、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治疗操作,如需要应主动与上级医师及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三、负责病员的检诊,确定康复种类、剂量、疗程,治疗疗程结束后做出小结。
四、开展新技术,积极钻研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
五、参加会诊、临床病例讨论,担任一定科研与教学任务
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康复具体诊疗工作。
二、负责病员的检诊,确定康复种类、剂量、疗程,治疗疗程结束后做出小结。
35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积极钻研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和新疗法。
四、参加会诊、临床病例讨论,担任一定科研与教学任务。
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
针灸推拿医师职责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科主任领导和康复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三、严格认真执行康复医师制定的康复治疗计划。
四、接受科主任及康复医师的检查并主动汇报患者康复治疗情况。
五、部分承担指导进修生或实习生的康复治疗教学示范工作。
六、合理使用各种设备和仪器,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七、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康复医学科治疗(技)师职责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科主任领导和康复医师及主管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三、严格认真执行康复医师制定的康复治疗计划。
四、接受科主任及各级康复医师、主管技师的检查并主动汇报患者康复治疗情况。
五、承担指导进修生或实习生的康复治疗教学示范工作。
六、合理使用各种设备和仪器,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七、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36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检验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室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四、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五、确定本科人员的轮换、值班、会诊和休假。
六、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和教学工作。
七、组织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资料积累和登记、统计工作。
八、监督下级人员正确使用菌种、毒株和剧毒药品。负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九、制定本科的科研规划,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十、审查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十
一、定期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科主任检验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专业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本专业的检验质量。参加临床会诊和疑难病的诊断。
三、完成科内本专业的教学任务。负责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四、担任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37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协助科主任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并督促实施。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不断改进检验方法。
六、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管理,督促指导下级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副主任检验师参照主任检验师职责执行。
检验科主管检验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担负本专业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本专业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疑难问题。
三、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指导检验师和进修人员的工作,督促下级检验师按时完成检验报告。
五、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做好资料积累和登记、统计。
检验科检验师职责
一、在上级检验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验,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四、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38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负责临床教学和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开展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检验士职责
一、在上级检验人员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二、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送发检验报告单。在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三、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检验药品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登记统计工作。
五、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科检验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士)指导下工作,承担一般的检验工作及担任本科的统计工作。
二、请领及保管检验用的药品器材,并填写消耗表。
三、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病理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病理诊断、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9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检查结果准确。
四、参加疑难病例的病理检查,诊断讨论。
五、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六、督促科内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具体意见。
八、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知识更新,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一定的管理工作。
病理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帮助和指导医师、研究生、进修医师和见习医师的学习、工作。
二、担任重要的病理检查诊断,审查疑难病理诊断报告,参加会诊、教学、科研工作。
三、其他职责与病理科医师相同。
病理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尸检和活体组织取材工作,认真做出初步病理诊断报告,发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指导并协同技术员进行尸检和初步尸检诊断工作。
40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担负一定的科研、教学任务,作好进修生、实习生的培训工作。 5.参加临床病例讨论会,做好讨论记录。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病理科技术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医师指导下进行技术工作,协助病理诊断;参与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2.按操作规程进行组织脱水、包埋、切片、染色,保证制片质量。开展免疫组化和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
3.协助医师进行尸检技术工作;负责读片会、临床病理讨论会等业务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病理标本接收、查对、登记、记录;切片、蜡块等资料的整理、积累和保管工作。
5.负责一般药品、器材、染料等的请领和保管。
主管技师以上职称人员主要职责是承担难度较大的技术工作和新技术项目,可担负一定的技术室管理工作。
病理科诊断室人员职责
一、诊断室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组成。
二、在人员多的情况下可分为尸检组及外检组,尸检组在没有尸检时可利用空间时间进行科研工作。
三、诊断室工作任务包括。日常外检诊断,登记,发报告,与临床医师共同讨论研究诊断,参加疑难切片讨论,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参加尸检工作,协助
41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法医完成尸检工作,担任医学院学生教学工作,研究生培养工作,实习医师指导工作,进行科研工作。
四、实习医师住院医师进行外检取材工作,由主治医师进行指导。
五、每日由主治医师带领实习医师进行诊断工作。
六、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每日带领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共同讨论疑难切片诊断,作出最后诊断,诊断过程中进行教学示教及答疑等活动。
七、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要尊师爱生。
八、在工作紧张情况下年青教师可帮助技术室工作。
内镜室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治疗。
四、定期审查诊断报告单,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定期检查科室内的各项医疗质量。
五、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七、引进使用国内外的先进诊断检查技术。
八、承担教学工作,做好进修及实习人员的培训。
九、组织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42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十、审查本科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仪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并确定检查仪器的更新。
内镜室医师的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内镜室日常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与护士(或组长)共同组织实施有关内镜室的管理规定与制度
三、做好对下级医生和进修医生的带教工作
四、负责内镜检查与治疗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预约.消毒制度
五、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及业务学习制度,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内镜室技术员的职责
一、负责内镜室全部器械的管理与档案记录,保证器械安全使用。
二、内镜及附件的报废与添置应报科主任。
三、负责内镜室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四、负责内镜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二、拟定药材预算,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3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六、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经过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八、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九、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十、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十
一、组织及指导医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主任药师(中、西)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二、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制剂和质检工作,以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三、开展制剂研究。配合临床需要,运用新技术开展新制剂,不断提高科内制剂水平。
四、开展临床药学及基础理论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44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
六、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和药检工作。
七、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及科内各级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督促和指导科内各级人员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主管药师(中、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四、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五、检查毒、麻、限、剧、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药剂师(中、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5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制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检查所有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逐级上报。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药剂士(中、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三、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经常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逐级报告。
四、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六、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药剂科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一、管库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理化性质、功效与用途、药品储藏条件、储藏方法及管理知识,并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二、负责入库药品的验收工作,货到必验,及时准确,保证入库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入库时应做到五不收:
46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三无药品不收。
2、票与货名不符不收。
3、数量不符不收。
4、发霉、变质、虫蛀、破损或其它质量不合格药品不收。
5、滞销、近期失效药品不收。
三、负责药品出库工作。出库时应做到四不出:
1、无出库凭证及经领人签字不出库。
2、发出药品与出库凭证未经核对无误不出库。
3、药品发霉、变质、虫蛀、过期失效、瓶签模糊或伪劣药品不出库。
4、货与票不符、价格不明不出库(用于抢救除外)。
四、负责库内药品的管理工作:
1、库内药品应分类定区存放,建立明细帐及时登记收发数量。
2、经常检查贮存情况,防止药品发霉、变质、虫蛀、过期失效、积压或脱销。
3、经常整理库房,药品排放整齐,剔除空箱杂物。已验收药品及时归类,保持库内整洁。
4、不定期检查重点品种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帐物相符。
5、毒、麻、限、剧、精神药品及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办法管理。
五、负责库内药品定期盘点,并协助药品会计填报破损、盈、亏及月报等。
六、熟悉和掌握常备药及抢救药的存储、销售、需求情况,对药品采购起到调控作用。
七、负责库内安全防范及救灾抢险药品保障工作。
47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制剂室人员职责
一、供应各病区普通制剂和门诊各医疗科室、治疗室各种普通制剂(不须分装的制剂),必须满足医疗科室的需要,及时配制供应。
二、负责消毒和制剂原材料领用、验收。各制剂原材料均应符合药用标准,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
三、配制药剂前认真校对衡具,认真洗涤各种量具和容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结束后注意清场。
四、做好制剂的登记、统计、核算工作。
中草药制剂人员职责
一、配合临床,提供中药制剂,进行中草药剂型、有效成份,临床疗效研究。
二、选用质量合格的中草药原料,进行必要的挑捡和卫生清洁措施。
三、准确称量,并依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各种剂型要符合中国药典对该剂型的规定;原材料、附加剂应为药用标准,含有毒性药物的制剂,必要时应做动物毒性实验,做到产品安全有效。
四、需灭菌的制剂要符合灭菌操作规程。
五、制剂结束后要认真清场。出现制剂不合格,制剂霉变和其它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做好记录。
药剂科采购人员职责
一、负责及时了解临床科室对药品的需求、调剂室药品的销售及制剂室的原料消耗等情况,结合市场供应势态,积极组织货源,确保药品供应。
48 保定市第二医院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负责制订和执行药品采购计划,依据医疗需要,季节特点,药品周转率、库房贮备量和存贮条件等情况,每月制订药品采购计划(一式两份交科主任一份),执行计划时可分期分批购进。
三、负责购入药品的催送、差错冲补、伪劣或破损药品的退换、协同会计结算及其他与售方有关事情的处理。
四、协助管库人员作好药品验收,及时填写入库单,双方签字后,交会计入帐并向财务科报销。
五、负责紧缺和抢救药品的及时寻购或向他院转借,积极解决我院医疗用药的燃眉之急。
六、协助管库人员进行库存药品的季盘点、报表填写及库房整理工作。
七、负责了解、核算和记录常备药、紧缺药和抢救药的供求情况,供求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八、负责药库的安全防范及抢险工作。
住院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内容:
一、根据医嘱摆药单摆放患者每天使用的药品,节假日可按要求提前摆药。
二、摆药时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保证无失效药品,近效期药品及时退库换药。
三、及时补充药品并遵循近效期药品前置的原则。
四、每班清点贵重药品,做到帐物相符。每月负责管辖区内药品的盘点,保证准确。
第2篇:完整版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
目 录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卫生工作制度 六、病历管理制度 七、医疗统计制度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九、进修工作制度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二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行政管理方面制度—30 项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2 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
3 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5 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
6 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七、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7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根据读者的需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采购文献,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6.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收集的文献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典藏,建立文献目录索引,方便读者供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 勒克习)。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8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医院应逐步实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建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逐步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书刊、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9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10 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11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12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10.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
13 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 14 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1.城市医院支援农村、支援城市基层,互相协作,逐级指导,是医院的责任与义务,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医院支援农村、城市基层卫生事业的工作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采取划区包干,分工负责,定点挂钩,对口支援等方法进行。 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4.支援与受援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的框架内,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和评价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5.医院应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情况,选派有经验的医疗技术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参加支援工作,以保证质量。
6.支援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要认真遵守本院与受援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医
务人员支援基层的实绩要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7.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工作期间除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外,受援医院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和提供适当的生活、工作条件。
8.新技术开发转让和技术指导要按《知识产权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
15 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其它医院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4.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
16 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信息共享管理 3)机房管理 4)网络管理 5)数据库管理 6)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信息标准化管理
17 8)用户管理 9)数据备份管理 10)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11)人员培训
1.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2.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3.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二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
18 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 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医院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三级甲等医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
19 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20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院所、处科、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存储、运输;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的部门应当作为重点部门管理。
6.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入侵、电视监控、消防报警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7.建筑结构符合公安部门有关防护要求,环境与清洁应符合规范要求,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禁止吸烟。 8.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灯;夜间防火巡查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1 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1.2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1.3 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1.4 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1.5 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
23 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1.6 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2.1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2.2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2、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1 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2 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3 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 24 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25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 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6 2.3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5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 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 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9 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
27 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医疗管理 目 录
医疗管理—35 项 一、急诊工作制度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四、门诊工作制度 五、处方制度 六、病历书写制度 七、查房制度 八、医嘱制度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一、查对制度 十二、会诊制度
28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附、围手术期管理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二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十一、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二十六、首诊负责制 二十七、约束具使用制度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三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三十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三十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三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三十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29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
30 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31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32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33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
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4 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35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 36 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4.5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6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7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4.8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9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10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1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2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4.13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4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 37 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38 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
39 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HIS 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2 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2.3 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
40 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4.2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 41 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 42 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43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2.6 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血库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 44 质量。
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8.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45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十二、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46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47 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出院病例讨论
2.1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48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1.5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 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49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
第3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
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
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
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
(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
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
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
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
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
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
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
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
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
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
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
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
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
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
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
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
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
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
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
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
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
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
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
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
题,改进工作。
第4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鹤欧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编审
汇编
鹤 岗 欧 亚 泌 尿 医 院
201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1
2、医院总值班制度……………………2
3、劳动纪律、职业纪律规定…………3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5、员工请、休假制度…………………5
6、请示报告制度………………………6
7、安全防火防盗制度…………………6
8、卫生工作制度………………………7
9、车辆管理使用制度…………………7、食堂管理制度…………………… 8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
1、病历管理制度………………………9
2、医疗统计制度………………………9
3、入、出院工作制度…………………10
4、挂号工作制度…………………… 10
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11
6、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1
7、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2
8、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29、急诊工作制度…………………… 13
10、抢救室工作制度…………………1
311、急诊观察室制度…………………14
12、门诊工作制度……………………1
413、处方制度…………………………1
514、病历书写制度……………………16
15、查房制度…………………………17
16、医嘱制度…………………………17
1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8
18、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9
19、查对制度…………………………20 20、会诊制度…………………………21
21、转院、转科制度…………………
2122、病例讨论制度……………………22
23、值班、交接班制度………………2
324、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24
附、围手术期管理
25、麻醉科工作制度…………………26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2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制度…………………………27
27、医疗技术管理制度………………27
2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28
29、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28 30、患者评估管理制度………………29
31、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29
32、主诊医师负责制度………………30
33、首诊负责制………………………30
34、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1
35、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
基本要求 ………………………31
36、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33
37、中医科工作制度…………………33 第三章、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34 2.病房管理制度………………………35(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2).患者入院须知(3).病房管理要求
3.早会制度……………………………37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4.交接班制度…………………………37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5.夜班督导工作制度…………………386.执行医嘱制度………………………38
7.分级护理制度………………………39 (1).特级护理(2).一级护理(3).二级护理(4).三级护理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8.护理会诊………………………… 40 9.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4010.病房消毒隔离制度………………41 11.病房安全制度……………………4212.注射室工作制度…………………42 13.治疗室工作制度…………………42 14.换药室工作制度…………………43 15.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4316.物资、器材管理制度……………4417.病人外出检查制度………………44 18.护理查房制度……………………4519.护理查对制度……………………46 20.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4721.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4722.护理应急管理预案………………48 22-1.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序(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程序(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程序(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序(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
序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
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应
急程序
22-2.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4).失窃的应急程序(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6).火灾的应急程序(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23.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5324.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
质量监管制度……………………53 25.特殊科室管理制度………………56(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5).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6).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26.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64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65 2.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66 3.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66 4.消毒药械管理制度………………67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 度……………………………………67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87.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688.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69(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4).手术部位感染
(5).血液净化(逶析)相关感染9.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71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主要职责…………………………71 第五章、药剂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 制度………………………………722.临床用药管理制度………………733.药剂科工作制度…………………74 4.调剂室工作制度…………………74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 制度………………………………756.临床药师工作制度………………75 7.药房值班工作制度………………76 8.药库工作制度……………………76 9.药品采购工作制度………………7710.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7711.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78 1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781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79 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80第六章、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81 2.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823.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834.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835.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84 6.理疗科工作制度………………… 84 第七章、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85 2.办公室主任职责…………………85
3.医务科科长职责…………………86 4.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865.病案管理员职责…………………8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87 7.临床科主任职责…………………87 8.临床主任医师职责………………87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88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8811.门诊部主任职责…………………89 12.麻醉科主任职责…………………89 13.麻醉科医师职责…………………90 14.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9015.放射科医师职责…………………91 16.理疗科主任职责…………………91 17.理疗科医师职责…………………91 18.总务科科长职责…………………92 19.护理部主任职责…………………92 20.护师(士)职责…………………93 21.门诊护士长职责…………………93 22.门诊护士工作职责………………93 23.科护士长职责……………………94 24.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94 25.病房护士职责……………………95 26.手术室护士长职责………………95 27.手术室护士职责…………………96 28.供应室护士职责…………………96 29.重症监护室职责…………………96 30.血液净化室(科)护士职责……97 31.介入导管室护士职责……………97 32.护理员职责………………………97 33.病房卫生院职责…………………98 34.检验科主任职责…………………98 35.检验师职责………………………98 36.药剂科主任职责…………………99 37.药剂师(中药师)职责…………99
第5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臵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臵原则与工作岗位设臵方案的文件,所配臵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4、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5、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6、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二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7、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8、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臵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臵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6、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7、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8、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9、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0、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11、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2、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3、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14、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1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1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1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1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医疗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科等)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臵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会诊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2)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4)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臵。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6、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臵(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二十、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一、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二、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三、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1)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3)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臵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四、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六、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
2、入院记录:
(1)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2)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3)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5)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6)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7)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4)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7)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8)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9)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2)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知情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出院记录:
(1)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2)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3)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2)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4)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5)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二十七、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臵,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臵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臵。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第6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1 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臵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
3 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
5 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
6 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
7 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
8 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9 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臵原则与工作岗位设臵方案的文件,所配臵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4、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5、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6、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二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7、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8、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臵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臵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6、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7、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8、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9、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0、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11、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2、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3、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14、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1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1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
12 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1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1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医疗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
13 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
14 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科等)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6(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
17 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
18 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
19 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
20 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臵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
22 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
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
24 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会诊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
25 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2)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4)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臵。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
27 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
28 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6、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
29 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臵(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31 十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二
十、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
32 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一、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33 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二、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三、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1)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3)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臵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四、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六、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
2、入院记录:
(1)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2)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3)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5)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6)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7)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4)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7)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8)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9)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2)
37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知情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出院记录:
(1)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2)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3)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2)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
38 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4)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5)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二十七、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
39 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臵,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臵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臵。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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