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疾病监测制度
聪慧童乐幼儿园疾病监测制度
为加强学校疾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疾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疾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吉英
副组长:侯乾敏
组员:赵泽义、骆冰青
疫情登记员:彭顺霞、邓礼燕
二、聪慧童乐成立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室
三、学校疾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疾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四、学校疾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疾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如学生有疾病、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学校疾病、疫情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学校疾病、疫情排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疾病,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新舟镇教办报告疾病、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园长—-老师--教办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疾病、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老师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员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渠道报眚,无事由学校疫情排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