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总结(共20篇)
第1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沙河镇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1.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标语
1.搞好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坚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稳妥。3.搞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4.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兴起产权改革新高潮。
5、推进产权改革,促进集体资产市场化管理。
6、推进产权改革,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率。
7、抓好产权改革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8、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
9、家家有资本、户户是股东、人人有股份、个个有就业、年年有分红。
10、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展股份合作经济。
11、地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1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多方共赢。
13、土地入股,抱团发展,实现农业增效集体群众双增收。
14、黄土变黄金,村民变股民。
1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迫切需要。
16、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探索构建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举措。
17、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18、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9、土地入股是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20、土地入股,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
21、创新土地入股新形式。
22、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23、实行土地入股、培育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4、土地股份化、经营市场化、农业产业化、产权资本化。
25、不断深化产权改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26、加快产权改革步伐、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27、土地流转股份化、农企联姻产业化、经营管理职业化、生产种植规模化、政府服务全程化。
2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9、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0、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2、产权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长发挥,农民得实惠。
33、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民生、要群策群力、共同参与。
34、产权改革要广泛尊重民愿,赋权释能,盘活存量,激发活力。
35、明晰所有权、界定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
36、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
关于发布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支村两委和产改工作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召开村两委、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以及党员、村民代表座谈会,就产改实施方案(草案)等有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讨论,现将该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敬请广大村民在7天内向村两委或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 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改革后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产改)后,新的经济组织名称为茶陵县马江镇文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产改后的文江村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清查核实现有的集体资产
我村目前的资产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以现有尚未征用的土地、山林为主;二是经营性资产,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三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公共和公益事业设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茶陵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公布,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成员身份确认
根据《茶陵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草拟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办法草案经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并征求意见,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向村民公示。成员身份清查核实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每榜公示不少于7天。成员身份建议名单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形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正式名单。
五、股权设置及股权界定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不提倡设立集体股,确需设置集体股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经村代表大会表决确认的改革基准日止在册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股权全额享受对象。(正在劳教服刑的本村人员,股权证书由其委托人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保留)
(二)独生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享受双份股权(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村将收回1份股权)。
(三)下列9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1.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产改待遇的人员;
3.户籍已迁出的父母双方属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子女;
4.已在部队提干和转为志愿兵的人员(但已转为士官的人员暂保留成员股,待其退伍后,未享受部队或地方安置的予以配制);
5.与本村村民离婚,妇女重新嫁人的、户籍已迁出的妇女本人及其依法判决随母的子女; 6.户籍关系已迁出本村且在外地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7.户籍关系已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8.户籍关系未迁出的出嫁女的子女;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给予股权的人员。
六、折股量化
制定本村折股量化办法,递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形成决议,张榜公示。并根据股权量化办法计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股份,编制股权情况登记表,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经审查无误后,再编制股权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的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林地),非经营性资产暂不量化。
产改后,本村的集体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七、股权管理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股权在静态管理模式下,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
八、合作社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
1.财务管理。合作社继续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布的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收益分配原则。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社员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①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不少于30%; ②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70%。
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各项福利性支出。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报镇政府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九、组织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可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人数确定为19人。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监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名推荐、也可由股东代表十人联名推荐或由股东(代表)直接提名,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可由本届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过渡。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要报镇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于投票日前10天张榜公布。
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一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以上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马江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实施。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关于表决通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
议
(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前阶段充分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拟定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现提请本次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同意本村实施《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57名,实到代表57名,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对上述事项同意的57票,不同意的0票,弃权的0票,符合议事法定程序,表决事项通过有效。
附:到会村民代表签名如下:
同意签名栏:
不同意签名栏:
弃权签名栏:
关于要求批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马江镇人民政府:
我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上报,请镇政府给予核准。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1.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关于同意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关于要求核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请示意见。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产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马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
(第二号)
各位村民: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已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公告。
实施方案和表决的决议附后。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2018年 8月22日 经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
七、组织机构
制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持一致。
„„ „„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致广大村民
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村民:
你们好!
多年来,在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为了深化农村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我们村决定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村民财产性收入。
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即对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并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家底。二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坚持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外地经验为借鉴、以民主议定为结果、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进行。三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作为成员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实际占有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
今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2018年8月22日,我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统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改方案现已报**镇党委、政府核准。我们将按工作方案规范、有序推进产改工作。
下步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二是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三是开展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四是建立机构,制订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五是颁发股权证书。
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产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一定会做到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听取意见,倾听您和家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事先公布公示。我们一定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
同时,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我们相信,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在县、镇指导组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我们全体村民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革工作,使我们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中共文江村党支部
文江村村民委员会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 月 26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情况的公告
(第三号)
各位村民:
现将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
二、清产核资日期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
三、清查核资具体情况
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详见附表)。
四、意见反馈
清产核资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7日。如对上述清产核资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村产改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表: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文江村关于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的决议(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了做到股权量化到户(人),我村进行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规定程序,村民委会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表决。决议事项如下: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清产核资组具体负责。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见附表)。会议同意清产核资情况的结果。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人,实到村民代表**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表决结果:同意5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村民代表:(签名或盖章)
文江村民委会 2018年9月10日
第3篇: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镇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一年来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镇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两个村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别是河防口(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庄(社区股份合作社)。河防口村已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部过程,已完成法人登记手续并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发放了股权证。**庄村产权制度改革已进行到草拟股份合作社章程、准备进行法人登记阶段。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做到责权明确
为全局把握、统筹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成立了**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
同时,为加强直接领导,经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庄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本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具体工作。
另外,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镇、村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分片入户的方式,深入到农民家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解释答疑工作,从而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重视宣传培训,做到村民自觉拥护
在**庄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初期,由于农民对改革意义、内容等不了解,部分村民曾持反对意见,针对这种情况,镇、村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挨家挨户进行讲解说明,最后,村民完全赞同并支持改革。
另外,经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许多农民已经认识到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这种发展模式将给他们带来切实利益。
(三)多方协调沟通,把工作做细做实
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镇多次和区农委、区经管站进行沟通联系,并多次请他们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并且在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有经管站相关工作人员的参与和指导,帮助我们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并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协调沟通,切实把每项工作都做细做实,这为整个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取得成效
我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它从根本上破除了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传统经济体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将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
另外,农村中在市场风浪中长期闯荡、懂经营、会管理的经济精英被选进董事会、监事会,走上企业的经营管理岗位,对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经验与不足
(一)成功经验
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思路明确。为搞好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了专门的工作人员,确定了“全面动员、深入开展、注重落实”的总体思路,并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主导产业突出,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围绕我镇的主导产业“红肖梨”,做大做强红肖梨品牌,并且以此为依托,带动更多农民走集约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以主导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是制定奖励政策,促进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按照镇党委、政府专门会议决定,对在我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镇里将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大家投身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二)存在不足
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上搞得不错,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面不是很大,还没有在全镇广泛推开。另外,村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计划再进行两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初步确定为椴树岭村和邓各庄村,改革工作预计于明年4月份正式启动。
第4篇:刘平庄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刘平庄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人口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成员享有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依据市,区镇有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我村人口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人口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法
1,人口统计。对截止到-------------,户籍在本村的农业,非农业人员和自合作成立(1956
年)至土地一轮承包(1983年)期间,户籍在本村并参加过集体生产劳动的人员,进行全面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工作。
2,劳动工龄登记。劳动工龄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以来,本村男16-6 0周岁,女16-55
周岁的劳动力,实际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年限。劳动工龄登记的时间为1956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劳动工龄的计算方法;劳动工龄以年度为单位计算不满6个月的不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特殊人员的劳动工龄,按如下方法进行计算:
(1)参军复原后回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军龄是为劳动工龄;
(2)判刑,劳教人员服刑期间不计算劳动工龄;
(3)参加过集体生产劳动,改革基准日前以转非,转工人员,如国家未将劳动工龄计算
成工龄的,则按本人在村集体生产劳动时间,计算工龄(须出具相关证明)
(4)退休人员(包括子女接班,本人由本人由非农业户口,仍享受国家退休,医疗等保障的人员),按本人在村集体生产劳动时间计算劳动工龄。
在人口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时,各村要在村内显著位置和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
告,符合条件人员在公告发布30日内,到大对部进行成员身份和劳动工龄的申报登记,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
二,界定成员身份。
在完成人口统计和劳动工龄登记后,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基础上对本村汇总登记人员,坚持即尊重历史有结合实际的原则,合理界定出具有农村社员身份的人员,确保改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具有农村社员身份的人员
(1)集体经济组织成立(1956年)时,以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加入本集体经济组
织,截至改革基准日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及其衍生的农业人口;
(2)已经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的外地媳妇和女婿,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户籍
暂未迁入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以结婚为准)
(3)服刑,劳教和走失的人员
(4)参军服役人员和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的士官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因上学农转非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须出具在校就
度证明)个
(6)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1997年以后(含1997年)因上学农转非未被国家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现户籍在本村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
生。
对以上(5)(6)项所列人员‘成员身份’的界定,须由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责成专人到相关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并由学校或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出具证明后确定;如本人在改革后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其股东资格随之取消,所持股权收归集体所有。
(7)本集体经济组织中因国家政策办理投靠转非(指夫妻投稿),且未享受城镇居民
社会保障,现户籍在本村的人员。
(8)本集体经济组织中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父母一方是本村农业户口,另一方是本村非农业户口,小孩登记户口时依据北京市户籍管理政策,办理了
非农业户口且现户籍在本村的人员。
(9)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异地搬迁的政策性移民。
(10)通过各种途径自由搬迁人员,入户口时已将承包土地交回户口迁出村,并按照
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规定缴纳了入社投资且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取得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业户口人员。
(11)全家转为小城镇户口的农户,未办理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手续的;
(12)社员代表大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对符合第(2)(3)小项条件的人员,所持股份暂归集体负责保管,待本人返回或户籍迁入本村后由集体归还本人。
2参加集体资产处置的人员为:曾经参加过本村集体生产劳动,截至改革基准日的下列人员:
(1)已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以及离(退)的人员;
(2)因子女接班本人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仍享受国家退休,医疗等保障的人员。
(3)因出嫁,死亡等原因户口,迁出或注销的人员。
(4)社员代表大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以上参加集体资产处置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其在本村劳动的时间确定应享有集体资产份额,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兑现,现金全额兑现有困难的村级组织,可作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债务,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兑现。已死亡人员应享的集体资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列入集体资产。
2不参与改革,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人员:
(1)截至改革基准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以及离(退)
休的人员;
(2)截至改革基准日,户籍迁出本村的人员(不包括具有股东资格的(3)(4)(5)
项条件所列户口迁出人员)
(3)截至改革基准日,因子女接班,本人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仍享受国
家退休,医疗等保障的人员。
(4)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
(5)截至改革基准日,父母双方均为本村非农业户口,其生育的子女;
(6)截至改革基准日,因婚姻关系户籍迁入本村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7)截至改革基准日,已死亡但未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人员;
(8)社员代表大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刘平庄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25日
第5篇: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宣传册
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宣传册
l、温州市委、市政府2011年1号文件的总体目标? 答:经过五年的努力,在农村土地、住房、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城
乡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制度,农业经营体制、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关键环
节,在村镇管理体制、城乡建设体制和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等重要方
面,建立起城乡相对接和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并在改革试验中逐步加以
完善,基本改变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明显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
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使温州成为体制机制更活、发展后劲更足、带动能
力更强的城乡统筹改革先行区,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
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 5年,我市“1650”大中小城市网络型组团式都市区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化率达到68%以上,超过长三角地区和全省平均水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房集聚改造率达到30%;农村要素市场化水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和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基本确立,城乡一体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三分三改”的具体含义?
“三分”,是指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政经分开就是把 村“两委”组织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把农村居民社会成员身份和
经济成员身份分开,保障村级组织坚强有力正常运转和社员正当合法权
益;资地分开,就是把非土地资产与土地资产分开,为分类处置创造条
件,使各类资产能够正常自由流动,实现优化配置;户产分开,就是把户口与产权关系分开,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三改”,是指股改、地改、户改。股改就是对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而土地资产则建立土地合作社,保持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地改就是农用地在“三不变”(权属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宅基地的用益物权用来帮助农民进镇入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户改就是以“两实”(实有人口、实有住所)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有何重要意义?(1)颁发股权证书,“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明确资产份额,固化社员利益,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2)解决社员户籍迁移后顾之忧,推动户籍改革,促进人员流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小城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3)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从根本上改变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虚化状态;(4)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通过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广大社员带来更大的福利;(5)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机构,规范资产管理,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减少农村腐败现象并化解历史遗留及当前的难点、热点问题。
4、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全省的发展趋势? “股改”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的第三次重大突破,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集体资
产产权制度改革不是新事物,全国都在开展,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基
本上已完成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5、开展“股改”的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委办(2005)39号)、《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温委办(2006)61号)等法律、政策实施。
6、股改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三个不变”、依法依规原则。严格区分土地资源和经营性资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限于经营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不得作为改革内容,依法依规遵从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等权属不变、非经审批土地用途不变、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变等“三个不变”的原则。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乡镇试点和农房改造进展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改革试点村,实行“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平稳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7、“股改”的基本做法? 对村级的非土地资产率先进行股份化改造(改造对象仅为村级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按照原承包关系继续经营),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京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同时也不是分光集体资产。今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广大社员带来更大的福利。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8、本村“股改”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有没有影响? 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等方面的正当权益以户籍制度改革以前的状况为准,继续保持原有格局。向社员颁发的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
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宅基地、承包地、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
9、“股改"的基本操作程序?(1)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形成决议,村级提出改革申请;(2)镇政府核准;(3)人员调查摸底与农户签字确认;(4)清产核资,核定经营性净资产;(5)拟定实施方案草案,对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做出初步确定;(6)社员代表会议,将实施方案草案提交审议,形成正式改革实施方案;(7)股权测算、汇总、公布、公示工作,编制股东清册;(8)制订章程(草案);(9)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成立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10)经批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法人营业执照;(11)向社员颁发股权证书。(12)建章立制,资料归档,总结完善。lO、股权设置的种类? 可以人口、土地、劳力、基分等为基本要素,区分社具类别,确定
合理的计算比例界定各户股权,设置股份数量。
11、折股量化的集体资产范围? 仅对村级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不包括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按照原承包关系继续经营。
12、经营性净资产的核算办法?(1)经营性固定资产按原值计入股份,经营性在建工程按原值计入股份;(2)长期投资通过清理后,按实际入股;(3)流动资产按其有效额减去实际负债后,其余额计入股份;(4)其他资产,按实际投资额计入股份。
13、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如何组建? 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议是本社的最高权
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监事会是
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
14、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有哪些权利?(1)凡年满18周岁,持有本社股权证书的股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2)有按股分配分红的权利,但对本社财产没有直接处置权;(3)有向本社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法、监督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4)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的知情权;(5)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6)同等条件下优先认购本社增资扩股的股权;(7)享有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8)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15、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有哪些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16、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有哪些职责?(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对董事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监督职能,提出建议的批评意见;(4)定期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5)选举和更换监事长;(6)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17、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本职能? 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18、股权是否可以流转? 股权可以转让、继承、赠与,允许股权按照市场化原则按规定进行
转让交易,但不得退股、提现。
19、村级经营收益分配的程序?
当年收益在按股分红前,必须先提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剩余收益按其成员拥有股份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章程中确定。
20、改制后,土地补偿费和资产增值如何处理? 改制后,今后本社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术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6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完成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度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激发农村资源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安排,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1.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
2.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二)扎实开展成员身份确认。
1.科学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镇政府可借鉴闽侯县、晋江市试点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督促我村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成员身份确认涉及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与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程序确认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村民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要编制成员名册,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各试点县要主动衔接最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1.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2.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探索研究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和继承办法;探索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具体办法。3.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探索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发展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四)切实抓好全国改革试点工作。晋江、同安、漳平、荔城、沙县等5个全国改革试点县(市、区),今年要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各试点县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系统梳理改革试点任务,明确实施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大胆实践探索,着重在“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探索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两个全面、五个探索”上下功夫,总结提升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改革经验。12月中旬前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送省政府。
同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积极争取新增福州、厦门、漳州等3个全国试点设区市和泉港、永春、永安、仙游、邵武、建瓯、新罗、永定、蕉城、福鼎等10个全国试点县。
二、组织实施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自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1月-2月底)。各县(市、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以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含聘请服务单位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协调组织和指导不同层级村(乡镇、组)清查核实集体资产工作。召开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宣传。30个省级试点县还应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逐一梳理,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3月-10月底)。按照省农业厅等九厅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同层级村(乡镇、组)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同时,在乡镇指导下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并报送乡镇;乡镇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并对不同层级上报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县级;县级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编写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设区市农业部门。福清等30个省级试点县要督促和指导各村(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同时,着手开展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等方面的实践。晋江等5个全国改革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11月-12月底)。设区市农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省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省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清产核资数据的最终校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编写工作总结报告。福清等30个省级试点县认真总结改革试点情况,报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晋江等5个全国试点县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送省政府,由省政府上报农业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总结试点县探索实践形成的经验做法,提升成为福建经验模式,供全省各地借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委于伟国书记批示,“要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有力推进,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打好清产核资硬战,并按要求加快改革进度,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改革工作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及时疏通问题,按省上明确的时间表、线路图逐项落实到位。省上拟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列入对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委书记的述评内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省政府对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设区市也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党委书记的述评内容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同时,此项工作纳入全省农业系统延伸绩效考评,多管齐下推动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县(区)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组成专项工作组,充实工作队伍,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人员、经费、精力三到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有关问题向上级工作指导机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省级30个试点县率先走一步,大胆实践、敢想敢试,针对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探索化解之策,多出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他非试点县,也应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全面加快工作进度。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市、县(区)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分级开展专题培训,省农业厅已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市、县(区)也应分别组织开展对乡(镇)、村业务骨干专题培训,掌握政策内涵,明确改革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现代手段,采取多样式宣传改革政策。改革不能遮着掩着,不仅要把中央、省委交给我们的各项改革工作做好,还要让农民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拥护改革,让要我改,成为我要改。通过编印改革资料汇编、工作手册、政策解答、典型事例宣传本,尤其是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给一封农民公开信、送一张动画改革宣传光盘、设立一个村级改革工作宣传栏,营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学习借鉴闽侯县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条认定标准和晋江市制作方言卡通片宣传改革等做法。
(四)加强督查通报。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点督查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督查方案,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进度报告和督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定于每月10日前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点对点跟踪了解,对全省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通报给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对进度连续3次排名靠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县(市、区),呈报提请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促进改革任务按时完成。各地也应建立通报督查制度,督促各级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政策措施,用督查成果推动改革深入。
第7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
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吸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 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 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 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
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 3-5人。每届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8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 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 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 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 3-5人。每届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9篇:中台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中台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昌邑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奎聚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中台社区现就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街办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探索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促进农村产权权能,增强农业发展动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要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构建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号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3、坚持民主公开。把由民做主贯穿于改革的始终,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入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改革的每个环节都有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改革工作阳光操作。
4、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广泛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
二、工作重点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对集体积累贡献大小等因素,确认凡是有本村户籍的人口都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2、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集体家底,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的,要经过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回收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清产核资结束后,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3、资产量化。资产量化范围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经营性资产和纳入改革范围内的其他资产,折股量化到本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对资源性资产,加快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4、确权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方案,以成员股为主,设置集体股。
5、股权管理。股权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化而调整的方式。
6、登记注册。制定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等新的经济组织。
7、资产运营。对集体资产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可以有改制后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者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
8、财务管理。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改革前和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衔接工作。
9、盈余分配。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坚持风险共担盈余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10、管理监督。在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入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我村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事日程,强化政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做到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3、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入户宣传手册和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全面、客观、详实的解读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奎聚街道中台社区
第10篇: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06年3月16日)
同志们:
按这次会议安排,我传达一下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几次会议精神,去年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1月18日,省政府又召开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副省长宋恩华、省林业局长武国堂,对改革工作都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6日-28日在石家庄举办了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班,并邀请了江西省林业局资源林政处的闫成处长介绍了江西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省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省长宋恩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006年将我县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此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
一、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林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和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尽快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落实,流转规范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能够极大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吸引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有效推动集体山林集约经营水平和生产能力的提高,促进全省现代林业的快速发展。
1(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把山林资源真正落实到户,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让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就能够充分释放农村劳动力的潜能,发挥山林资源的潜力,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村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让“耕者有其山”,或者叫“林者有其权”,可以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减少林区不安定因素;可以解决林地界址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等长期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减少涉林纠纷隐患;可以从制度上规范集体林业资产收益分配,有效缓解农村干群矛盾,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增强农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有效遏制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这次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背景
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把林业产权落实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以“四荒”拍卖为主要形式,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购买“四荒”使用权,用于林业开发。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总的看,改革还不彻底,部分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延缓了造林绿化步伐,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三、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改革的重点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宜林地。已划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暂不列入改革范围。权属存在争议的,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改革。
四、改革的步骤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3月至2006年4 月)
县政府将成立由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月上旬,县将制定出台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各乡镇、村都要成立林改组织,制定严密的、符合本村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不能一刀切,一村一策或一组一策,可以承包、拍卖、均山、均利、均股等,无论采取什么办法,确权要争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通过。明确完成时间、推进步骤、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施阶段(2006年5月至2006年10月)
5月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在全县全面展开。在保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
10月底前,完成产权改革并核发林权证书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1月)
11月份,迎接省、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林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同志们,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我们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1篇:某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XX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试 点 工 作 汇 报(2017年12月22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在刘区长和农业局领导的的大力关心指导下,街道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按照要求精心遴选了XX、XX、XX庄三个典型代表村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强化全程指导
街道在组织试点参与部门和具体实施村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全街道的工作方案及成员认定、清产核资两个指导意见,并本着“分阶段、扣环节、按程序、卡节点、尊事实、重民主、抓细节、见实效”的原则全程、严谨地跟踪指导三个村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改革试点
改革工作以来,三个试点村的改革筹备动员会、领导小组成立大会、推选村民代表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的两个办法、两个基准日、股权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等的一系列会议和各类入户征求意见及决定的公示、公告工作都顺利进行完毕。
在村集体成员认定工作中,XX村共确定31户,91人;孙圈村共确定144户,465人;XX庄村共确定 221户,732人。
截止12月28日,三个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已成立。XX村的理事长XX,成员XX;监事长XX,成员CC。XX村理事长SXX,成员陶XX;监事长XX,成员XX。XX庄村理事长XX,成员XXX;监事长XX,成员XX。
下一步,街道将按照改革试点及迎接考核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好一系列后续工作;着手试点工作档案资料的进一步整理、完善、建档,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经验,深入查找不足,为整个试点工作的总结验收做好准备。
汇报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12篇:某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XX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截止目前完成67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完成股权配置的村94个,完成清产核资的村287个,完成成员身份界定的村242个。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支持,精心安排部署
2017年8月,我县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管副职及农经站长和县直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同时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程序说明》等方案,并印发了《XX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训材料》。2018年7月又出台了《X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底先行开展第一批试点的XX村、XX村、XX村、XX村四个村完成改革,在此基础上提出到2018年底再完成156个村。
按照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要求,我们及时调整领导组织,建立了双组长负责制。按照市委要求,我县出台了井办字[2018]36号文件,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组长。
二、加强保障措,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方案要求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程序说明》建立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台账,根据工作进度随时搜集归整会议和请示、报告等各种文本、公示图片档案资料,做到农产改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进展和档案资料规整、整理同步进行。县筹措100万元用于扶持产权制度改革,对试点村和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定、股权配置、改革完成村给以重点扶持倾斜。
为使股改各项措施落地,我们狠抓责任落实,一是会同县督考办加强对各乡镇村的督促检查力度;二是会同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的追责问效;三是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区片督查,召开不同类型的现场观摩会,抓两头带中间;四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开展交叉互查,互相学习、交流、促进、提高。
三、坚持宣传培训,营造持续改革氛围
我们坚持培训先行,自去年冬天以来,开展集中培训7期,直接培训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和主管副职、农经站长,重点村会计1690人,11830人次。对上级的政策文件、具体业务操作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学习,直接培养业务骨干,培养“明白人”。并且针对具体表格填写请市农牧局杜书文站长对清产核资报表进行专门讲解;针对相关政策请市农工委苗处长答疑解惑具体讲解。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1700多本。同时我们坚持每月深入基层分乡镇分片区有针对性的落实培训,并直接培训到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书记、村会计,确保培训到位。我们还通过组织骨干到陕西渝林、承德、灵寿、行唐、栾城、晋州等先进地区学习,并且以会议、研讨、座谈等形式,组织乡镇村相关人员学精吃透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操作程序,并通过党员联系户和村民代表联系户的形式带头宣讲渗透股改知识,充分统一思想、打消顾虑。此外还专门印制宣传明白纸180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500多条,书写墙体固定标语200多条,制作宣传展牌100多块,制作专题片5部。运用电视台、村有线广播等各类媒体,反复播放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从而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让改制这一新生事物入心入脑,变成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
四、典型促动,加强督导
为切实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互动争先氛围,我们依靠选树培育各类典型辐射带动的做法,通过及时跟进督导,现场点评,整体推进。选树培育测鱼镇和XX乡农经站为主导,结合实际抓督导,紧盯目标,扎实推进的典型,提倡乡镇农站聘用农村老会计专抓产权制度改革的好做法,巡回村指导业务,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清产核资和人口清查同步推进;选树XX村清产核资“玻璃房”透明作业,取信于民的清产核资典型;为缓解换届与股革的矛盾,选树XX镇推行的“双推进双约谈问责”机制为样板,该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推动,主管副职、农经站长亲自检查落实,镇纪委介入,约谈落后村的包村干部、村书记或村主任,启动问责程序。为加强责任心,培育XX乡以主管副职任村组长的办法,确保农产改和换届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依靠典型带动,综合施策,全面推动我县的产权制度改革步入快车道。要求每一个乡镇都要抓出像XX村一样的清产核资典型至少2个,切实用现身说法带动改革,教育村民,理顺干群财产关系,化解干群矛盾。
推广XX乡的“138”工作模式,统一改革1个口径,坚持民主公开、严格程序、因村制宜3个原则,把握成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身份界定、配置股权、成立机构、注资运营8个关键步骤。严格按照《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办法》,规定开展工作,明确改革任务、步骤和时限。规范各阶段工作流程,确保清查核实工作真实、全面、程序规范,登记报表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符合逻辑。
通过典型培育,涌现出四个乡镇整体推进,目前,XX镇25个村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并成立合作社;XX镇全镇18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和人口清查工作;XX乡9个村,3 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和人口清查工作。
五、上下联动,及时沟通
为方便工作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在县农工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及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中建立了微信群,建立和开通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材料上报电子邮箱和专线电话。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一上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情况。同时每半月一排队,以简报形式全县通报。做到了各种报表、材料、会议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同时积极上报农产改活动进度信息,制作发放工作简报5期,并在县报、石家庄今日头条、石家庄报刊登XX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
六、业务指导,两轮驱动
我们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指导,把培育明白人,启用明白人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关键。通过县农工委业务指导组牵总带动,依靠县乡两级的“双层”和“两支点”工作法,实现两轮驱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双层”即建立乡镇农经站和包村乡镇干部双层负责机制。农经站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清产核资业务指导。包村干部主要负责行政推动和村清产核资的领导管理工作。两种人员两位一体,合力推进。“两支点”即建立对乡镇农经人员实行轮岗实训制度和组建专业工作队伍。轮岗实训就是每月从三个乡镇分别抽调一名农经人员,集中驻农工委办公,快训上岗。采取边干边学的办法,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县农工委从全县乡村选聘经验丰富的老会计组成清产核资业务咨询指导工作队,巡回全县乡村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七、运用时间任务倒逼机制,采取产权制度改革一张图管理作战
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从深化农村改革的站位,看待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推动上坚强有力,工作方式方法上科学有序,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以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为抓手,挂图作战,运用锈花工夫和工匠精神,抓铁有痕,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抓好产权制度改革的每一环节的工作。采取个个击破的方法,逐乡镇挨个村地抓,全覆盖,要总帐。针对进度慢的村,认真查找原因,加油发力,制定个性化措施迎头赶上。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已完成改革任务,有的已完成两项清查工作,进入折股量化阶段,有的乡镇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练,力量配备不足,工作进展缓慢;二是上报材料和报表不规范、不及时;三是存有畏难情绪,主要是受今年的农村两委换届影响,乡镇村普遍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四是工作摆布不好。乡镇工作千头万绪,目前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等中心工作较多,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力量显得不足,难以集中力量应对。五是资金不到位,整体推动不快。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1.从有关乡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业务指导工作队,到业务力量薄弱乡镇指导工作,帮助整理档案,做出示范样板。
2.落实半月一通报制度,会同县督考办对工作进展迟缓,长时间没有起色的乡镇真督实促,建议县列入重点督办对象,启动督办程序,跟踪问效。
3.引导各乡镇正确处理农产改工作和乡镇换届的关系,合理投放力量,安排人员,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基本完成换届工作的乡镇要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产改工作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4.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要切实把农产改档案管理摆上位,做到档案资料管理与农产改各步骤诸环节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业务工作进展到哪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就服务到哪里,5 跟踪到哪里。要求各乡镇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各村的农产改档案资料,村需上交的档案资料要规定时间集中上交,并由村会计集中时间到乡镇农经站规整。严格标准、从严规范,切实提高档案资料收集归整的真实性、及时性,保证档案资料质量。
按照时间进度,咬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9月底完成90%村清产核资工作,年底全面完成;到年底完成150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对完成改革村进行回头看,特别是档案资料务求完善、规范。
2018年9月20日
第13篇: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的非农经营范围也在逐渐扩大,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晰并且相对封闭,其集聚生产要素能力受到限制,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村集体经济收
益管理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使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收益人却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引发农民不断上访。为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昌平区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等原则,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实践资产股份化、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管理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促进了发展和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
×年上半年,昌平区在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强、又不稳定的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分别于××年月、××年月、××年月启动了第二批个村、第三批个村和第四批个村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余个村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一、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筑牢工作基础。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区级成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区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名干部组建了个驻村工作队,深入到改革村指导工作。镇级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清产核资、人口清查等工作组。村级“两委”班子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在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对所有参与改革的区、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次培训会,培训达余人次,并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学习,使其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有关政策、操作规程等。
(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由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经管财务人员和村党员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清产核资、人口清查工作组,对村内账目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树木、较大固定资产及出租出借物等)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村民的人口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入社原始股金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将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每户原始股金清查及核实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和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完善后,再向村民张榜公布;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再进一步核查,核查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给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底数。
在完成改革的个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累计清查资产万元,清查土地亩,重新确认可量化净资产万元。
(三)制定方案、量化股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听取村民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了解村里实际情况和演变过程。然后,由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老股金处理、集体净资产量化配股、股东界定、奖励政策提出方案,对历史遗留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拟定解决办法,起草成《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将《意见》发给村民,使村民对照《意见》自己测算股份,一般三个月。在村民理解、熟悉《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对《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按政策规定,研究解决办法,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交村民代表或村民讨论、表决,确定解决办法,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在对《改革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做到改革方案、方法公开、公正、可操作性强。
在股权设置上,扣除原始入社股金按原始股倍返还后的集体净资产用于量化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不超过,为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其收益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支出;个人股主要由户籍股和劳龄股组成,户籍股按人口平均量化配股,劳龄股按劳动力的劳龄配股,同时设独生子女奖励股,使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四)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经济合作社章程》、《经济合作社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召开股份合作制创立大会,通过《经济合作社章程》、股东按本人持有股份选举产生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以及董事长、监事长,如需要设置总经
理,由董事会聘任。然后,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发放股权证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
二、取得的初步效果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性尝试。它破除了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传统经济体制,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村相适应的新型生
产关系,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城镇化。
(一)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按股所有,并受益,使农民得到实惠。
改革后,通过股份合作制方式,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按股份量化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将村集体资产形成的收益逐年按股份分配下去,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利益。据统计,××年,昌平区完成改革并已经进行分红的个村,分红总额万元。其中分红最多的白坊村共发放红利万元,村内股东个人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户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狮子营村徐士荣由于旧村拆迁前房宅已卖,没得到补偿,生活困难。产权改革后××年全家分红万元,他说:“要不是产权制度改革,我就要饭去了。”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破除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中,通过清产核资,使各村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特别是理清了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一些陈账,处理了呆坏账和不良资产。同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进行了追缴,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后的发展清了家底、除了包袱。如狮子营村通过清产核资就追回欠款万元,处理不良资产万元。
(三)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同步改革,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使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方式不断创新,执政能力不断加强。
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起机构制衡或机构加职务制衡的机制,使党支部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实现了由支配人、财、物的经营者变成服务、监督的掌舵者,党支部围绕着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需求,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引导性服务、监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已被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是依法独立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法律的规定,村委会严格尊重股份制企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不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而是集中精力搞好全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及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
(四)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从体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农村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
经过改革,建立了既相互配合又有制约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使干部处在企业股东、监事会等的监督之下,把财权、事权合理分解,使权力真正掌握在农民群众的手中。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土地出租、购置较大固定资产、公益性工程等)均需经股东们表决同意,村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只能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支配村集体资产的集体股部分,而且按年初计划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预案定向支出,用后公布帐目,使他们在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下只能将权力用来为股东服务,而无法以权谋私。在已经完成改革的村,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及村两委班子都非常注重自身形象,自觉廉洁自律。改革完成的村用于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较改革前都有了大幅度降低。
(五)调动了村民加快发展本村经济的积极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了组织保障,村民主动参与,几套班子各司其职,形成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农民变成股东后,比以往更加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积极为村经济发展献言献策,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用股份制改造共有的集体所有制,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党企分开,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村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衡监督,又密切配合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村级经济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后,以往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尤其是村民和“两委”之间的矛盾明显减少,形成了为加快发展的合力。
(六)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试点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保证了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对原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稳定地生活来源,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农村的稳定;通过设置独生子女奖励股,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老人按照劳动贡献拥有相对多的股份,解决了农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发现以下问题:基层干部对改革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村干部和农民股东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新型农村管理体制还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昌平区将从方面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在改革前和改革中,按照分类指导、按需培训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基层干部、党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熟悉规律,学会方法,切实增强领导、组织、推动改革的意识。在改革完成后,及时举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干部培训班。
(二)加大对改革村的指导和监督。区镇有关部门加大对试点村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改革村认真落实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民主监督。区经管部门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镇经管部门审核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年初预算方案、平时预支分红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通过对改革村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良性运营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三)结合改革实践,逐步研究涉及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组建农村体制改革课题组,结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后村经济组织运营中存在的问题、预期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程序和模式。
第14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 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 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管性资产和非经管性资产三部分、要求实现“三清”,一是管理情况清,就是要全面清理核实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看帐实、账款、帐帐是否相符。二是经管状况清,就是对村、组的各级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包发包程序、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三是产权清、就是存在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村、组,要依法明晰产权。严格区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村民资产,从而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数字准确。人员身份界定是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征求村民意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核实环节,一定要通过在查询账目及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资产数职,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村到目前还不清楚任务、程序等问题要用灵话多样的形式,对具体从事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做到参与工作的人员熟练掌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和业务知识,懂政策、懂业务、知民情,能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人员身份界定与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15篇:西核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罗免镇西核村委会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西核村委会隶属罗免镇,属山区半山区村委会,距镇政府所在地7.5公里,国土面积17.98平方公里,下辖9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52 户、1368人,有耕地1425.5亩、人均1.04亩,有林地17051亩。2014年全村实现农业总产值956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937元。
2013年,西核村委会列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试点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组织,在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及罗免镇的指导下,我村紧紧围绕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严格按照清查、勘界、确权、登记、发证、管理5个程序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县、镇、村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从2013年8月10日全面启动,于12月30日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村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为组长,村三委成员为组员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也相应成立议事小组,选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并根据市、—1—
县及罗免镇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西核村委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
(二)重视宣传发动。我村委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小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先后制作了《致西核村委会全体农户的一封信》,张贴到西核村委会的9个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制作了《户主委托书》、《户主声明书》等宣传材料,发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外出务工人员,我村委会通过电话联系、亲戚朋友带信等多方面联系,让其回家签订户主委托书、户主声明书等相关的文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在试点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村组,针对各阶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与村、组干部讨论研究后,对农户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了解释和解答。
(三)强化教育培训。我村委会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培训。2013年8月22日,在西核村委会召开了动员会,9个村民小组干部和村委会全体干部32人参加,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做了讲解。10月30日,再次对5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进一步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操作。我村委会严格按照清查、勘界、确权、登记、发证、管理5个程序,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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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规范,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先摸清底数,有争议的暂不登记,待妥善解决后再做处理。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再次核实。对存在纠纷的作详细记录,进行集中讨论,及时进行调解。争议大的问题,即时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讨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决议,经村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村组公示期满后,由镇政府审核后提出颁证申请,报县农业局审核后进行部门公示。
(五)通力协作配合。试点工作中,县、镇、村、组四级和测绘公司密切配合、积极协调,不论出现什么问题,不管时间有多晚,县、镇、村、组相关人员,都能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问题。
三、工作成效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村委会共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面积2714.25亩,颁证16宗;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3970亩,3110宗;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面积29614平方米,确权登记230宗;完成房屋确权面积7.33万平方米,730宗;完成集体林权确权面积17051亩,确权164宗,颁证117本。初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真正让农户吃上“定心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集体林权进行确权登记,以法律凭证的形式对上述权利进行了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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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确保了农户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承包经营权或财产权利,让广大老百姓真正做到了“手中有证,心中不慌”,充分调动了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盘活农村“死资产”。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村的土地资源“流”起来,“活”起来;通过房屋产权登记及流转,不但可以实现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的“同证”、“同权”,还可以通过买卖、抵押、租赁等形式,把“死资产”变成“活资本”,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四、存在困难及下一步打算
当前,我村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经费不足。因工作量大,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费保障难度较大。
二是测绘难度大。我村委会共涉及9个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测绘工作,工作量大,且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需外聘专业测绘公司进行作业,在经费保障、技术支撑、工作协调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矛盾纠纷突显。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铺开,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将进一步突显,且调处难度较大,影响工作的顺利推进,甚至有可能引发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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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财政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强化经费保障。
二是认真组织培训。积极开展村、组业务骨干培训,加强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政策及档案管理、登记规则、操作规程等专业培训。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组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调处化解因土地权属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地区社会稳定。
四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利用丰富的本土资源,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让樱桃、杨梅、甜杏等特色林果成为西核的形象名片,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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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三资办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三资办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有效提高广大村民生活水平,白家务办事处积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摸清兜里、数清背上、算清手里”的工作方法逐步开展清产核资和人员界定工作。
一、学习与宣传齐头并进
学习理论知识,掌握方针政策,做好宣讲解答是稳步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支撑。为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白家务办事处组织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三资办积极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在文件中提炼要点,结合我办事处辖区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清产核资债权债务等相关事项处理办法,通过组织召开产改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宣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民主与集中贯穿始终
听民意、集民思,践行群众路线,有效引导干部群众参与管理是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经广阳区委、广阳区农业局协调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办事处所辖村街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三资办多次组织村街会同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就各村街资产债权债务事项进行了摸底工作,广泛听取村两委、村民代表相关意见,吸纳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建议,初步理清了债权债务关系,制定了债权债务处理基本框架。随后组织各村街相继召开清产核资研讨会议,结合债权债务处理基本框架,立足于本村实际情况,债权债务处理事宜逐笔逐项进行表决,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白家务办事处所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合计536,689,462.06元,负债合计506,638,566.2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0,050,895.79元。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本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共核实资产613,592,441.65元,负债491,581,186.62元,所有者权益122,011,255.03元。集体土地47,325.23亩。固定资产净核增67,037,352.82元,负债净核减15,057,379.65元,切实有效的盘活了村集体资金资产,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积极维护了村集体及村民切身利益。
为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三资办组织召开白家务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沟通培训会,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明白纸。会上就人员界定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以“婚入未迁入”、“婚出未迁出”、“离婚未迁出”等易产生争议的人员为切入点,研究制定人员界定方案细则,参会各村街干部踊跃发言,为制定人员界定方案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会后各村街依据各级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广阳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界定指导意见,以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为框架对各类人员进行讨论研究,最终制定出从本村实际出发,真实表达村民意愿的认定方案。
民主集中贯穿始终,以细心研究方案、耐心讲解政策、关心村民利益的工作方法稳步开展人员界定工作,有力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为利民政策扎实落地生根夯实了群众基础。
三、公开与制度保障落实
公开透明是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为了方便村民及时了解产改工作进度,准确掌握村集体债权债务相关事项,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落实情况,按照“一张贴、二公开、三监督、四认可”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站对清产核资账面数及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在人员登记工作过程中及时公示登记情况,实时查漏补缺,及时解决错登漏登等问题,切实维护了村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
科学先进的管理制度是有效保障改革成果落地生根,茁壮成长的重要源泉。三资办制定了《白家务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了村街资金资产安全,有效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了非经营性资产经济效能,积极促进了资源性资产流转经营,有力增强了三资管理能力,为促进村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结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积极落实深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白家务办事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清产核资为重要把手,盘活集体资产,提升资金活力,以人员界定为重要依托,强化巩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弘扬踏实肯干的奋斗精神,以产改为重要契机,改革创新先进的服务意识和管理制度。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眼于建设临空强镇的新方向,充分发挥临空经济区新优势,借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新突破,让思民、为民、利民的政策在白家务办事处落地生根,繁花似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第17篇:全国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国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12月1日表示,到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陈晓华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在全国58.7万个村和497.2万个组中,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和组已经量化资产4362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563亿元,仅2013年当年分红将近300亿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变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使农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一项农村经济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看到,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另一方面要看到,这项改革十分复杂,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诸多法律政策的修改完善。”陈晓华说。
座谈会上,专家们认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农村集体产权主体归属、集体资产的确权赋能、集体成员权界定、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等问题。
(本刊编辑部根据新华网内容整理)
第18篇:00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综合材料.07.18
推改革进程多措并举助集体发展靶向发力
--**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自中央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各项工作紧密围绕“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目标,牢牢把握“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谋划、科学统筹,突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机制建设、政策完善、督查考核,全面拉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们迅速行动,提早谋划部署,做到了“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了相应办公室,乡村两级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双组长主抓、四大家共管、多部门协作、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推
进机制。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8次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县上主要领导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分时间节点,确保8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年内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三是推进措施到位。为了推动工作落实,县上细化任务清单,实行县级领导协调抓促责任制,责任到乡到村,实行周统计、半月一汇报、一月一总结通报,并对后进乡镇进行通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同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了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县政府在财政非常困难情况下,安排启动经费1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全力保障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宣传培训,确保政策到户
我们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过程,多层次、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改革政策,营造改革氛围,做到了“四到户”。一是宣传发动到户。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县上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和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政策宣讲会,县产权办通过深入乡镇、村组召开座谈会、动员会、培训会等89场次,培训人数3700多人,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00多条,在街道、村部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40多个,接待咨询群众800多人次,解答相关问题110多个。二是会议参与到户。以村“三委会”为基础,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宣传会71场次,普及改革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自身利益。三是资料发放到户。印发《政策文件汇编》《政策知识问答》《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发放到每一个农户手中,动员农户悬挂张贴在自家醒目位置,方便农户学习、了解和掌握。四是政策宣讲到户。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培训指导帮扶干部利用入户对接行动,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宣讲活动,向广大群众阐述了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
三、立足考察调研,坚持试点先行
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分批次赴贵州省六盘水市,陕西省蓝田县、黄陵县,甘肃省张掖、庄浪、陇西等市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深入乡镇、村组调研,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思路,先行指导在村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等7个乡镇及**等16个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乡镇和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已全面拉开,预计年内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任务。
四、规范制度章程,健全政策体系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依照相关法规政策,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指导意见》等意见4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农业设施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等方案3个,为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集中制定出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评估办法(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办法(试行)》《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5个,建立健全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文明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纪律规范、六项窗口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4大类93项;编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110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应用文件汇编资料》等资料4套;印制制式《农业设施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等2类权证700本,为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平、公正、规范、合法运行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完善工作机制,抓促任务落实
按照省、市时间安排和进度要求,我们严格程序,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具体事项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照单问效的工作机制,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建立“三包”责任制。实行“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包片,科级领导包乡镇,一般干部包村组的工作机制,县产权办成立3个工作督导组,坚持每月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乡村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靠实县级组织协调、乡镇的责任主体、村组的实施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县建立一个统
一、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县产权办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深入村组、农户,逐级开展排查,逐个进行造册登记,联合国土、司法、林业、水务、交通、教体等部门,建立“一站式”接访、多部门联动的信访问题调处机制,做到掌握政策准、排查问题细、协调处理快,目前已经解决清产核资、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等各类矛盾问题76件。
六、紧扣关键环节,做实“三资”清理
清产核资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我们邀请省经管总站专家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组织成员身份界定、“三变”改革工作涉及的政策规范和业务流程,对县、乡、村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召开村“三委会”讨论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向乡镇政府请示核准、乡镇政府批复、向村民下发告知书并开展清理、公示确认、汇总上报)、七步流程(摸底调查、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汇总上报)的工作步骤开展“三资”清理,通过保证量准、保证核准、保证评准“三保证”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实,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不漏、不落、不差,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清晰清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好基础。截止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5个村
1991个村民小组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展开,其中已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村77个、组615个,分别占任务的35.8%和30.9%;已清理资金:村级593.29万元,组级34.23万元,已清理资产总额:村级9486.42万元,组级458.03万元,已清理资源总额:村级55.7万亩,组级69.77万亩;开展价值评估371.15万元。在产权界定中,界定资产类金额264.2万元,界定资源类面积6.4万亩。完成“三资”监管电子台账的村5个,组37个。已有88个村750个组建立了资源台账,84个村580个组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74个村606个组建立了统一经营资产台账。全县12个村112个组进入清产核资数据汇总上报阶段。
七、健全交易机构,搭建体系平台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中,我们以“考察调研学经验、集思广益纳建议、立足实际建机制、统筹推进抓落实”为步骤,初步建成了“县有中心、乡镇有所、各村有站”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综合受理、权证办理、信息发布、交易鉴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等6个业务窗口,从县直和乡镇抽调了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组建成立了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了庆阳市首家管理科学、运行规范、上下通畅的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在19个乡镇设立了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每个交易服务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3名,明确乡镇农经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服务所所长;在全县215个村组建了村级产权交易服务站,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信息员;县上通过公开招标,开发了“**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现已上线运行,待与“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后,可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为广大农民群众发布产权交易信息、进行各类备案登记、价值评估、交易鉴证、权证办理等提供便利服务。同时,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家庭农场备案、专业合作社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办事告知单6项,业务流程图8个;制定各种流转交易事项的受理、申请、登记、鉴证、委托、资料清单、批复等制式文本文件9项56个,大厅业务窗口受理簿册11种;确定交易品种8类(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其他农村产权)。近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上线发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19个,实用法律法规44部,土地流转出让和需求信息20多条,完成农业设施产权颁证10个,接受相关政策咨询300多人次。
八、破解资金难题,保障集体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全面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关于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确权、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及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以发展多种形式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以股份合作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带动型、服务创收型、资产经营型等为主要经营形式,助推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截止目前,全县215个行政村中,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88个,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127个;全县120个贫困村中有“空壳村”101个,目前已消除41个,消除率为40.6%,累计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68.46万元;未消除60个。一是多渠道注资,破解发展资金少难题。县上研究制定了《**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向村集体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互助资金,破解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缺少资金的难题。目前拟向全县215个村下拨发展资金8925万元,委托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保本增值,力争2018年底全面消除“空壳村”,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有稳定可持续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二是挖优势资源,创新村集体发展模式。目前,已消除集体经济空壳的41个村收入来源主要是部门扶持、征地补偿、废旧资产处置、土地承包流转、房屋租金、考核奖金、林场发包收益等。未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的60个村将抢抓机遇,深挖优势资源,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20万元,通过中药材、文冠果种植,黄花菜、万寿菊栽植,新建蔬菜大棚,肉鸡、肉羊、奶山羊养殖,入股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惠达投资公司分红,村集体耕地、林场发包收益等方式,走出了切合村情实际的发展路子。三是据县情实际,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我们围绕种养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全力抓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贫困户摆脱贫困和贫困村集体稳步实现经济收入目标提供了发展载体。目前,依托土地经营权流转,全县累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328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232个(种植合作社347个,养殖合作社455个,从事其他业务合作社430个)、家庭农场73个、农业龙头企业23个;发展成员2.3万人,培养经纪人0.16万人,辐射带动农户8.6万户。年购销各类农产品27.3万吨,购销农用物资2.36万吨,销售收入5.68亿元,年盈余4895万元,带动农民增收2.15亿元。
总体上,**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虽然正在稳步推进,但也凸显出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县市先进经验,继续攻坚克难,紧盯目标任务,紧扣时间进度,上下联动,压茬推进,一是全面加快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度,二是试点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三是积极引导农村产权流转规范交易,四是全力推进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五是加快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进程,六是开展好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到2021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部工作任务。
第19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三茅镇中华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三茅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1184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55人。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二、林改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2、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3、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 1
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2010年11月
第20篇:河北省农业厅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为推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健康、有序开展,提出如下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2015年1号文件精神,根据经营性资产量化、资源性资产确权、公共服务性资产管护总体要求,坚持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积极稳妥、还权赋能的原则,以明晰集体产权关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力为核心,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重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2016年,指导国家级改革试点承德市双滦区按照国家批复方案,完成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开展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两项试
-12有偿退出制度,按照中央的批复在有条件的试点村探索抵押、担保权能实现形式。三是探索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责任单位:承德市农牧局、承德市双滦区农牧局)
(四)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一般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是积极扩大试点。引导各地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2016年各设区市从每个县(市、区)的城中村、城郊村或实力强村中至少选择1个村、省直管市从三类村中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建立一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权能。二是提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范围。加强对改制后新设立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支持、帮助,引导涉农项目优先投向经济合作社。鼓励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范围。三是加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管理。重点建立健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股东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制度。(责任单位:邯郸、石家庄市委农工委,其他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局、农牧局)
(五)总结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试点工作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深入试点村,召开座谈会,沟通情况,总结各地在清产核资、人口清查、股权设置、登记注册等环节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操作规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加强先进典型经验宣传,组织开展业务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农经处、站)
四、完成时限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
2016年2月底前,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市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名单报省厅农经处。
6月底前,完成改革试点的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机构、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11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人口清查、村级改革方案制定等工作。
12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省厅农经处。2017年底前,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建设
2016年2月底前,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市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名单报省厅农经处。
5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合同、建立合同档案。6月开始,着重开展盘活资产、开展服务等经营活动。12月底前,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厅农经处。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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