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收费制度
学校 财务收费制度 开学收费,教务处需提前 2 天将学生名单送到财务室,学生名单必须由教务主任签字认可。
一、任何由学生个人承担的费用项目,都须由财务依据政策审核可行性。费用相关部门填写代垫性项目审批单,由校长同意后方可实行。
二、代收性费用由学校先垫付(体检费、教材费、学生装、伙食费、社会活动实践费),结算完毕后按实际发生数向学生收取。收取时给家长发通知并附明细,费用和回执一并交回,由班里统一收取交回财务室存档。
三、每次收费完毕,会计和出纳核对名单和金额,并交票据专管人核对票据。
监督制约 一、学校制定本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以身作则,同时其他各部门应严格按制度办事,配合财务人员落实财务制度。
二、学校教职工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三、财务人员对学校教职工提出的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拒绝。
安全防范制度 财会室门窗必须安装铁栏、报警装置,正确使用保险柜。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每日存现不准超过300 元),钱、支票、有价证券必须存入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随
身携带,不准乱放。
一、学校空白支票和印鉴分开管理,支票丢失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领导汇报。二、使用支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好登记,并认真填写用途、金额(没有准确金额的填写限额)、时间,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三、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购物、办事,借款;借现金或支票原则限 1 万元,超过 1 万元需持发票到财务结账。如需带支票结账,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金额。
四、财会人员存、提大额现金必须有司机、保卫人员护送,巨额款项需增加保卫人员做到专车接送,确保安全。
五、财务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任务,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遇有意外,财会人员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和保卫部门。
六、财务人员要随身携带财务室、保险柜等钥匙,财务室随走随锁门。保证财务室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