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水源活动方案
第1篇: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
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 "清洁乡村"
现美丽广西
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一场旨在进一步改善全区乡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的活动,正在八桂大地展开。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但是总体还不平衡,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村屯周围,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被随意倾倒,人民群众的家园、水源、田园受到污染和侵蚀。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说,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就是以“美丽广西”为主题,以“清洁乡村”为切入点,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在广西具体化,使广西以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自信的形象展现给世人。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小河流、排水沟,清理水面漂浮物,处理污水排放;清除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的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
“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就是要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大家生活得更舒适、更安全、更开心。”自治区主席陈武介绍,活动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一是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二是清淤治理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三是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建设美丽和谐家乡,是我们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创建优美整洁宜居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到“三清三讲”――清洁家园讲卫生、清洁水源讲标准、清洁田园讲质量,让我们的家园山更青、水更绿、人更美,为建设美丽中国,圆美丽“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天常蓝、水常绿、树常青、地常净。
第2篇:水源中心小学开展美丽水源清洁校园方案
水源中心小学开展美丽水源清洁校园
方案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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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中心小学开展“美丽水源清洁校园”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精神,依照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美丽环江·清洁乡村”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水源镇党委、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美丽水源·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布置,为改进我镇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增强广大师生环境卫生清洁意识和环保意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成整洁、优美、和谐新校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新风建设。经结合我镇学校实际,制定水源镇中心小学开展“美丽水源·清洁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创立“美丽水源·清洁校园”活动顺利开展,使工作做出成效,特成立水源中心小学创立“美丽水源·清洁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覃春雷 水源镇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 副 组 长:岑发友 水源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韦花调 蒙兰芬 陆造杰 韦树根 黄莉芬 梁丽萍 二、活动目标要求
根据自治县教育局开展“美丽环江·清洁乡村”活动目标要求和水源开展“美丽水源·清洁乡村”活动 “三改四提升”,即改进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提升乡村规划建设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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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我校下列5个目标要求:
1、校园清洁 做好校园环境净化、美化、保洁工作,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2、行为文明 教育引导师生形成卫生文明行为和习惯,师生在校内和社会上不乱丢垃圾。
3、周边好转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力求取得明显成效。4、家校联动 每个师生在家庭中做好表率,并宣传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全乡活动。
5、机制健全 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保洁工作和经费保障长期有效。三、活动任务安排(一)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4月至 12月)。阶段安排
1. 4月至6月为宣传发动阶段。2. 6月至 3月为全面推进阶段。3. 3月至10月为巩固提升阶段。4. 10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以上各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交叉进行。(二)任务内容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全体教职工会议,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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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县、镇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活动会议精神和要求,学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意义、目标、时间、内容和要求。召开学生大会,宣传发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活动。领导小组制作、悬挂活动宣传标语,出版一期“美丽水源·清洁校园”专题板报,并利用广播、宣传单、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丽水源·清洁乡村”活动的意义和具体做法,营造活动氛围。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和班主任发动学生人人在家庭中作活动宣传工作,使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全乡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走访学校周边住户,宣传活动意义、内容,争取学校周边群众的理解与配合。2、全面推进阶段。
(1)、开展校园“四化 ”活动。各学校要对照广西中小学常规管理 规定,突击开展一次校园“四化”大检查大改进活动。
一是“净 化”:要加强卫生工作,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完善卫生 设备设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向学生供应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学校卫生清洁制度,校园、教室、学生宿舍要坚持每天打扫,公共地区有相应的分班、分区保洁措施。校园要净化,师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垃圾,不乱画墙壁,不随地吐痰,不在门口过道堆放杂物。
二是“美 化”:要合理配置校园设施,校园建设必须做好整体规划,布局合理,围墙要完整,校门要端庄,校牌要得体,旗杆位置要适宜,旗坛要规范大方,校内主要通道要平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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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硬化。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墙壁洁白、地面平整、屋面不漏、门窗完好、排水畅通,保持校园整洁美观。三是“绿 化”:要按照学校总体规划绿化校园,多种花草树木,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校园绿化要平衡协调、错落有致;要落实专职或兼职护理人员,努力创立四季树常绿、花常开的校园。四是“文 化”:要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根据实际,精心设计体现学校特色和办学理念的校训、校风、校歌、校徽。要精心办好板报、橱窗、文化走廊,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更新内容。要在教室、走廊和其它适合位置,张贴、悬挂革命领袖、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科学家、艺术家等人物画像、格言,营造浓郁的人文特色与育人氛围。教室布置要体现学段、年级特点,课桌椅整齐规范,物体安放有序。办公室内物体清洁整齐、布置精新别致。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做到地面清洁、内务整齐、物品摆放有序、门窗完整、床架牢固、安全。
(2)、开展“环保小卫士”活动。各学校都要组织做好“环保小卫士”活动,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清洁乡村宣传员和监督员。努力做到“六让”:一是让学生学习环保知识、树立环保理念;二是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是让学生自觉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四是让学生帮助家长和她人增强环保意识 ;五是让学生成为环保卫生的宣传员;六是让学生成为环保卫生的监督员。
3、巩固提升阶段。各学校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整改活动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将进行阶段性小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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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4、验收总结阶段。县教育局将组织验收考评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 美丽环江·清洁乡村 ”活动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总结推广各学校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评选“卫生优秀学校 ”和“四化 ”建设先进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镇人民政府督查验收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严格问责,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把“美丽水源·清洁乡村”活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制定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们将按照县教育局和镇政府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在县教育局、镇政府验收之前,对各学校开展的活动进行相关的验收、总结和奖惩工作。
水源中心小学 5月
2020年4月19日
第3篇:环保局清洁水源行动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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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清洁水源行动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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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共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深入推进桐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满足桐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关于印发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桐乡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环境现状及实施清洁水源行动的意义
桐乡市地处杭嘉湖平原水网地区,境内河道稠密,纵横交错,水域面积46.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39%。根据水利功能划分,市(地)以上主要河道为7条,县(市)级河道主要支河40条,其他河道2576条,全市河道总长2264.4公里。桐乡境内75%的水量为入境水,地表水环境主要受上游水质控制。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与太湖流域水环境变化一样,在桐乡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水环境质量一直得不到根本性改善,区域内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较低。2010年,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有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11个断面中,乌镇北1个断面水质满足功能区类别要求(以河网常规断面评判),为Ⅲ类,占9.1%;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有2个、7个和1个,各占18.2%、63.6%和9.1%。虽然“十一五”期间,桐乡市地表水水质呈现出改善的态势,主要表现为
-11 机制,统一协调各部门行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水污染治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桐乡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首要目标,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截污控源和调水、修复、景观等措施合理结合,最终做到标本兼治。
—坚持摸清现状,因地制宜。坚持从河道实际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运河河网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因地制宜进行截污和综合整治。
—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城市雨污分流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突出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节水措施的推广力度;突出工业废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实行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相结合。
—全市主要重金属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20%以上。
3.污染治理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全面实现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8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80%以上,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无害化防治面积达到90%,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降低5%和10%以上。
—规模化养殖场站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
4.环保基础设施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其中到2012年达到88%。力争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5.生态修复
-51 出机制,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的基础上,以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基本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
2.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按照省制革行业污染整治指导意见,于2012年基本完成制革行业污染整治,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全市印染、造纸、化工、电镀、食品等其他水污染重点行业,于2014年基本完成整治,2015年全面完成整治。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我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及重点防控企业的综合整治。
3.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2013年底前完成排放氨氮重点企业的整治,氨氮排放量削减30%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排放总磷重点企业的整治,总磷排放量削减30%以上。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按国家要求加快实施钢铁、水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底前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冶炼业等5大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71 在线监测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处理厂台账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营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推广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模式,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探索推进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员、协管员派驻工作。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立与现代高效农业相适应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高效生态林业。建设一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农业示范项目,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5%以上,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30%;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2%以上,减轻河流氨氮污染及湖泊富营养化。
2.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严格实行区域和总量双重控制,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点。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特别是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加快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同时,大力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户
-91
5.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采取“纳入城镇管网”、“就地分片处理”、“分散独立处理”“湿地处理利用”等方式,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聚居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到2015年,全市农家乐餐饮污水治理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和道路两旁垃圾的清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1.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结合桐乡市“两新”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清水河道”建设,有效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十二五”期间,计划重点对全市10条县级河道和各镇(街道)及以下级445km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同时将对清河桥港、翁家木桥港、树桥港等7条河道进行拓宽并同时进行疏浚。开展水系沟通工程,新开挖水系沟通工程22条,总长度28.02km,总土方186.86万m3。进行生态护岸建设,计划对各镇(街道)级及以下重要河段共修筑生态护岸1264.16km,其中,试点项目区187.22km,城区防洪工程77.33km。继续推进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每年投入1000万元,对全市2129km河道实施长效保洁管理,同时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考核制度,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进
-111
2.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严禁随意填埋河沟池塘或改变其用途。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积极发展人工湿地,加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等重要湿地的保护,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对生态功能遭到破坏的滨水带,要采取湿地恢复与重建、河湖岸线治理、科学的植物配置等措施,重点推进现有长距离刚性河道、湖泊护岸的生态化改造,提高生物水陆交换能力,改善生态功能。湖滨带要全面实行退田还湖或开展生态修复。
3.实施水生态修复。开展重点湖泊生物资源调查和生态安全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严厉打击炸、毒、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积极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河网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六)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水源建设与保护。加快规划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建设,构建区域水源联网联调大格局。坚持大中小结合、蓄引提并举,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2015年底前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必要时建设应急地下水水源地。加强供水水源保护,因地制宜开展底泥清淤、生态湿地建设,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桐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131 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还要有专用车辆护送。饮用水源附近的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生态办(市环保局)要牵头负责,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市清洁水源行动的指导协调。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是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清洁水源行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清洁水源行动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清洁水源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挂钩。
(二)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水域生态补偿机制,调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完善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提高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采购等绿色经济政策,研究出台更加有力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
(三)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把关。全面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
-151 政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建设与保护的投入,加大对污泥安全处置工程、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等减排工程的资金支持。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减排绩效、处理负荷实现率、处理收费政策到位率作为财政支持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要求执行高于全省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
(六)完善环境法制,严格执法监管。及时修订完善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荣誉摘牌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积极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执法、在线监控等手段,着力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绩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七)加强科研攻关,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攻关,重点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面源污染控制、污水脱氮除磷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技术的引进、研究和推广。积极配合实施太湖流域国家水专项,加快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加快建设一批切实有效的示范工程。加强水质监测方法和技术研究,重视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强化人才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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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改善校园育人环境这一主题,在近一个时期内,以学校的环境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净化育人环境,全面构建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卫生清理和绿化美化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文化建设水平,彻底清除环境卫生“脏乱差”死角学校,营造优美健康文明向上的育人氛围,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教体局成立“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毅敏教体局局长
李书建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常务组长:韩曙圳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李留根教体局副局长
王淑芳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吴永伟教体局副局长
刘福春教体局工会主席
马忠臣教体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王海军教体局局长助理
成员:机关科室长、局属学校校长、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体卫艺科,李银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科雷志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二级机构、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分步推进,保证此活动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从20XX年3月9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3月9日—3月18日)
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积极性,投入到“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3月18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次百日活动标准(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力求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大显成效,学校师生纠正不文明习惯教育取得实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环境文化理念基本确立。
(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养成教育和健康教育。 1、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要通过强化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多种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2、抓好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校要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教材、教案。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学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14岁以上儿童蛔虫感染率小于3%,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3、推进控烟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00%创建成无烟单位,校园内设置禁烟标志。学校要明确控烟员。利用5月31日无烟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内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拒绝烟草、远离疾病”签字活动,把吸烟危害健康知识传播给大家和亲朋好友。
4、大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活动。
(二)治脏、治差、治乱,净化、绿化、美化校园
1、清理校园内死角垃圾,定时清理垃圾道。清理房前、房后的垃圾,清理花园内的杂草、物品。清理校园内污水沟和排水沟杂物。清理校园内残墙破院、整理杂乱杆线、清理路面两侧乱堆乱放、道路平整。清理在校教师寝室内外卫生、整齐摆放物品。清除长期积存的物品、垃圾。
2、整修、绿化、美化校园
全面绿化校园,利用空地,积极建设小花园。种花植树,美化环境。校园内需硬化的道路进行硬化,补修校园内的建筑物。3、认真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蛆蝇活动,防止疫情发生。清除“四害”孳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教体局将对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全面总结。各中心校,局属学校也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总结、材料上报。
五、活动要求
1、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寝室卫生、食堂卫生、餐厅卫生、厕所卫生的管理,建立学校环境管理和环境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确保立足百日,规划长远,坚持不懈,抓出实效。
2、全市中小学校要围绕本次主题活动,开展演讲比赛、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
3、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负全面责任。
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要建立档案。
教体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查评比结果通报全市,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文明学校等方面的荣誉与称号,问题严重的,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附件: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
整治标准。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整治标准
一、师生文明行为习惯
教师在校园内不抽烟,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手饰、不穿奇装怪服等不文明行为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
1、校园内学校要健全清扫和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校园内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并设立标志牌,不留盲区和死角,合理设置垃圾桶,并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2、校园内及大门口: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积水,绿地无枯枝树叶、杂物。
3、校园整洁,师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杂物、不准乱倒垃圾、不准向室外乱扔乱倒污物。
4、校园班级文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宣传栏、学习园地、公示栏及时更换整治,校训、名人名言等张贴宣传字画完整无缺损且属规范的汉字。
5、墙上、树上、灯柱表面无乱刻、乱画、无污印。 6、清除卫生死角、四害滋生场所,校内排水要畅通,明沟无积水,暗沟无淤泥,臭水不外溢。
7、操场:始终保持地面的清洁、平整、无坑、无纸屑、无防碍上课的石头、树枝等尖锐杂物。
8、加强厕所管理,通风排味,排污畅通,无蛆无蝇,大小便入池,蹲位无破坏,墙壁干净整洁,顶棚无破损现象。
三、校内所属各室卫生
1、门窗无积尘、窗明洁净、无缺损玻璃、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整洁。
2、桌椅整齐,办公桌、作业本及常用物品有序摆放。 3、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
四、学生寝室及教师住室卫生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定期洗晒。 2、毛巾、鞋等生活用具及各类物品摆放整齐。3、室内定期消毒,常通风换气无异味。
4、室内布局合理,门窗、地面、墙壁干净,环境舒适美观。
五、学校食堂卫生、餐厅卫生
1、经营食品饮食的商店、学校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佩戴健康证、有培训证,有完善的餐具消毒设备、设施,有消毒记录,有食品留样设施与记录。
2、食堂内环境干净、无明显灰尘、外界相通的门、窗有纱门、纱窗或塑料帘,有电子灭蝇设备。 3、操作间门、窗要起防鼠作用,下道水出口处有金属隔栏。4、设有储藏间、卫生环境好、有足够数量的冰柜(箱)。5、餐厅地面无积水、干净整洁、无乱倒饭菜,及时清理当日剩饭、剩菜,墙壁无乱刻画。
第5篇:清洁乡村活动方案
燕矶小学清洁乡村活动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城乡、村(社区)容整洁、有序、美观、文明为目标,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和全体学生开展“清洁乡村活动”,改善乡村环境面貌,不断优化农村(社区)人居环境。
二、活动主题
“清洁乡村活动”
三、活动启动时间
2013年9月14日下午14:00
四、同行内容
学校教师和学生一起对住宅小区、居民群众房前屋后、单位庭园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建立责任制。
2、要充分发挥同行队伍的优势,采取得力措施,充分调动积极性,有的放矢地做好清洁同行工作。
3、要全面了解情况,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上级部门,共同解决城中村及村(社区)、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工作有突破、有创新,群众满意认可,具备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第6篇: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改善校园育人环境这一主题,在近一个时期内,以学校的环境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净化育人环境,全面构建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卫生清理和绿化美化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文化建设水平,彻底清除环境卫生“脏乱差”死角学校,营造优美健康文明向上的育人氛围,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教体局成立“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毅敏 教体局局长
李书建 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常务组长:韩曙圳 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李留根 教体局副局长
王淑芳 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吴永伟 教体局副局长
刘福春 教体局工会主席
马忠臣 教体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王海军 教体局局长助理
成 员:机关科室长、局属学校校长、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体卫艺科,李银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科雷志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二级机构、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分步推进,保证此活动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从2012年3月9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3月9日—3月18日)
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积极性,投入到“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3月18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次百日活动标准(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力求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大显成效,学校师生纠正不文明习惯教育取得实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环境文化理念基本确立。
(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养成教育和健康教育。
1、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要通过强化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多种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抓好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校要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教材、教案。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学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14岁以上儿童蛔虫感染率小于3%,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推进控烟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00%创建成无烟单位,校园内设置禁烟标志。学校要明确控烟员。利用5月31日无烟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内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拒绝烟草、远离疾病”签字活动,把吸烟危害健康知识传播给大家和亲朋好友。
4、大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活动。
(二)治脏、治差、治乱,净化、绿化、美化校园
1、清理校园内死角垃圾,定时清理垃圾道。清理房前、房后的垃圾,清理花园内的杂草、物品。清理校园内污水沟和排水沟杂物。清理校园内残墙破院、整理杂乱杆线、清理路面两侧乱堆乱放、道路平整。清理在校教师寝室内外卫生、整齐摆放物品。清除长期积存的物品、垃圾。
第7篇: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改善校园育人环境这一主题,在近一个时期内,以学校的环境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净化育人环境,全面构建和谐校园,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卫生清理和绿化美化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文化建设水平,彻底清除环境卫生“脏乱差”死角学校,营造优美健康文明向上的育人氛围,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教体局成立“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毅敏 教体局局长
李书建 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常务组长:韩曙圳 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李留根 教体局副局长
王淑芳 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吴永伟 教体局副局长
刘福春 教体局工会主席
马忠臣 教体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王海军 教体局局长助理
成 员:机关科室长、局属学校校长、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体卫艺科,李银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科雷志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二级机构、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分步推进,保证此活动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从2009年3月9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3月9日—3月18日)
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积极性,投入到“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3月18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次百日活动标准(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力求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大显成效,学校师生纠正不文明习惯教育取得实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环境文化理念基本确立。
(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养成教育和健康教育。
1、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要通过强化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多种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抓好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校要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教材、教案。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学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14岁以上儿童蛔虫感染率小于3%,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推进控烟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00%创建成无烟单位,校园内设置禁烟标志。学校要明确控烟员。利用5月31日无烟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内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拒绝烟草、远离疾病”签字活动,把吸烟危害健康知识传播给大家和亲朋好友。
4、大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活动,规划方案《清洁校园活动方案》。
(二)治脏、治差、治乱,净化、绿化、美化校园
1、清理校园内死角垃圾,定时清理垃圾道。清理房前、房后的垃圾,清理花园内的杂草、物品。清理校园内污水沟和排水沟杂物。清理校园内残墙破院、整理杂乱杆线、清理路面两侧乱堆乱放、道路平整。清理在校教师寝室内外卫生、整齐摆放物品。清除长期积存的物品、垃圾。
2、整修、绿化、美化校园
全面绿化校园,利用空地,积极建设小花园。种花植树,美化环境。校园内需硬化的道路进行硬化,补修校园内的建筑物。
3、认真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蛆蝇活动,防止疫情发生。清除“四害”孳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教体局将对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全面总结。各中心校,局属学校也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总结、材料上报。
五、活动要求
1、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寝室卫生、食堂卫生、餐厅卫生、厕所卫生的管理,建立学校环境管理和环境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确保立足百日,规划长远,坚持不懈,抓出实效。
2、全市中小学校要围绕本次主题活动,开展演讲比赛、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
3、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负全面责任。
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要建立档案。
教体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查评比结果通报全市,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文明学校等方面的荣誉与称号,问题严重的,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附件: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
整治标准。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整治标准
一、师生文明行为习惯
教师在校园内不抽烟,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手饰、不穿奇装怪服等不文明行为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
1、校园内学校要健全清扫和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校园内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并设立标志牌,不留盲区和死角,合理设置垃圾桶,并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2、校园内及大门口: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积水,绿地无枯枝树叶、杂物。
3、校园整洁,师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杂物、不准乱倒垃圾、不准向室外乱扔乱倒污物。
4、校园班级文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宣传栏、学习园地、公示栏及时更换整治,校训、名人名言等张贴宣传字画完整无缺损且属规范的汉字。
5、墙上、树上、灯柱表面无乱刻、乱画、无污印。
6、清除卫生死角、四害滋生场所,校内排水要畅通,明沟无积水,暗沟无淤泥,臭水不外溢。
7、操场:始终保持地面的清洁、平整、无坑、无纸屑、无防碍上课的石头、树枝等尖锐杂物。
8、加强厕所管理,通风排味,排污畅通,无蛆无蝇,大小便入池,蹲位无破坏,墙壁干净整洁,顶棚无破损现象。
三、校内所属各室卫生
1、门窗无积尘、窗明洁净、无缺损玻璃、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整洁。
2、桌椅整齐,办公桌、作业本及常用物品有序摆放。
3、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
四、学生寝室及教师住室卫生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定期洗晒。
2、毛巾、鞋等生活用具及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3、室内定期消毒,常通风换气无异味。
4、室内布局合理,门窗、地面、墙壁干净,环境舒适美观。
五、学校食堂卫生、餐厅卫生
1、经营食品饮食的商店、学校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佩戴健康证、有培训证,有完善的餐具消毒设备、设施,有消毒记录,有食品留样设施与记录。
2、食堂内环境干净、无明显灰尘、外界相通的门、窗有纱门、纱窗或塑料帘,有电子灭蝇设备。
3、操作间门、窗要起防鼠作用,下道水出口处有金属隔栏。
4、设有储藏间、卫生环境好、有足够数量的冰柜(箱)。
5、餐厅地面无积水、干净整洁、无乱倒饭菜,及时清理当日剩饭、剩菜,墙壁无乱刻画。
第8篇:清洁活动实施方案
梅河口市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大气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和《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16年达到285天,2017-2020年达到292天。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17年年底前,全市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20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建成区内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强清洁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也要加快建设与改造,保证清洁煤炭供应。到2017年,原煤洗选率达到70%以上。建立清洁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切实减轻城市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污染。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要建成清洁煤供应体系。(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4.加快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定期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全市范围内限制劣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2017年年底前,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全面清理我市建成区内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工信局、环保局负责)
2.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按照《梅河口市“退城入园”总体规划》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工信局负责)
3.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无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
1.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对现存的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园区内要建设集中热源,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有分散式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住建局负责)
2.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6年年底前完成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公司5-8#锅炉SNCR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工程。(环保局负责)
(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1.严格建筑扬尘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档、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住建局负责)
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有效防止扬尘污染。2020年年底前,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达到全覆盖。(住建局负责)
3.严格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裸露地面。(住建局负责)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1.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设立建国路至银河大街路段、银河大街至启泰路路段、启泰大街至梅河大街路段、梅河大街至建国路路段为“黄标车”禁行区域。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16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在用“黄标车”总量的70%。(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负责)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16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市旧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公安局、环保局负责)
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16-2019年,市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20%、25%、30%和35%。(工信局负责)
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商务局负责)
(六)加强农业污染治理。
1.强化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乡镇(街)负责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针对春秋两季高发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等方式抽查,对专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街〉负责)
2.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在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制定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计划,建立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覆盖。(发改局、农业局负责)
3.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从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落实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0年年底,我市将形成以国能生物发电为主,集秸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饲料、秸秆粉生产食用菌等布局合理、多元化的综合利用产业格局,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到85%。(环保局、农业局负责)
(七)加强社会生活污染治理。
1.推进“禁燃区”建设。我市对沈吉线铁路(梅河口市城区段)以东的城市建成区域划定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于2016年年底前撤并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至2017年年底,“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发改局、环保局负责)
2.创建“无烟区”。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负责)
3.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现有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机关食堂大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要同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及食堂大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住建局负责)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强化应急管控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市区内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步骤和管控目标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应急响应“削峰降频”作用。(环保局、气象局负责)
2.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立日常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升预警预报准确度,及时预警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气象局负责)
3.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区域特点明确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具体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禁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主要街路洒水抑尘等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环保局负责)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是本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统筹研究部署,将清洁空气行动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实行空气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防治大气污染的强大合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基层环保机构,建立社区(村屯)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日常排污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本方案各项措施全面有效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的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部门职责,对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指示、帮助、支持和督促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服务,破解工作难题。环保局要统筹协调清洁空气行动,负责指导实施秸秆禁烧监管、秸秆机收捡拾打捆、“无烟区”建设等工作措施。发改局、工信局要优先安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实施企业退城入园、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气化吉林)、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负责指导落实重污染企业关停、工业减排及错峰生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和督促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公安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实施“黄标车”淘汰、机动车路检,以及制定落实限行、禁行政策等工作措施。财政局要加大对清洁空气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住建局负责指导落实供热锅炉并网改造、扬尘控制、油烟整治等工作措施。农业局要配合实施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推出市场等工作措施。气象局负责推进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四)排污单位是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要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无证排污的,由环保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排污单位要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优先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技术、设备,使用低耗高效的污染物防治设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要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加强企业自行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联防联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联合商会、联合响应、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着重解决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问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清洁空气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向大气污染防治适当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拓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融资和租赁业务。
(三)完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供热企业洁净煤及清洁能源替代、电采暖供热、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黄标车”淘汰、重污染天气公交车免费乘车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排放限值或排放量高于总量指标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加快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立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广环境保护“集中领跑者”、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等管理制度,将排污单位环境守信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及企业信用等级方面予以鼓励或惩戒。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