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承诺书
第1篇:申报承诺书
申报材料承诺书范文
【篇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篇2: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企业范文)】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公司名称)申请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经我们共同审查,(公司名称)申请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们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由 经贸委和财政局按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的要求,共同负责追回该企业获得的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缴省财政专户,并接收上级部门的相关处理。
特此承诺
经贸委(章)财政局(章)
主任签字: 局长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篇3: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企业范文)】
承诺书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公司名称)申请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承诺书(部门式样)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特此承诺
经贸委(章)财政局(章)
主任签字: 局长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第2篇:申报承诺书
资金使用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
本次所提供的 申报资金材料、项目实施内容完全属实且没有重复申报,若有虚假、重复申报,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3篇:住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 市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 □否 □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否 □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 □无偿使用,提供人: □ 其他方式,提供方: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 □ 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 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第4篇: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郑重承诺:
我单位申请2018年度北京市提升广播影视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合法合规使用奖励扶持资金。如有不实或违法违规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5篇:网上申报承诺书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用户承诺书
一、我单位自愿申请办理马鞍山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查询业务。
二、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保证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三、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保证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网上申报系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
四、我单位保证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按月归档,并且保证不以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社会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同意随时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五、我单位保证当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办理网上申报业务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果未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六、我单位保证如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携带变更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权限注销及重新开户手续。
七、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妥善保存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上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八、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操作,或因我单位及操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我单位如违反网上申报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权限,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十、我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我单位同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必要时修改网上申报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修改或中断服务内容。
十二、以上承诺自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