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治理表态发言(共7篇)
第1篇:表 态 发 言打击违建
表 态 发 言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高规格会议,全面安排各位领导,同志们:
部署中心城区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我一方面深感担子不轻、压力很大,另一方面觉得责任在肩、应该义不容辞。此次中心城区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大会战,县国土资源局保证拉满弓、用足劲、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不讲条件、拒绝理由,宁可瘦上三圈脱层皮,也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在此,我代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把握政策,强化督导。面对当前严峻土地执法形势,不等不靠,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每宗违法用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街道),协调、督促整改到位,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全力配合驻地辖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
二、强化举措,严厉查处。严厉查处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坚决做到“四个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没收的毫不留情,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彻底复耕,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沟通,严格落实。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指导我县土地执法工作顺利推进。主动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联系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
第2篇:无违建创建工作表态发言
**街道无违建创建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利益因素大、存量违建多,新老违建处置面临复杂情况。2017年,街道违建分类处置任务达59.54万方,其中拆除任务达38万方。截止目前,街道拆除违建20.8万方,处置存量违建19.4万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8%和32.5%,全区排名靠后。对照“无违建创建先进镇街”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松懈,必须争分夺秒,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作风,加快违建处置和拆除力度,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
一、用最强决心合力攻坚
我们将坚定“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坚决克服拆违“深水区”种种困难,真正把无违建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余杭”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借助“无违建创建”行动势头,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街道、村社、网格三级防控,加强城管、国土等部门条块联动,凝聚综治、信访、经发、民政等外围合力,把拆除老违建、防控新违建作为下阶段重中之重,举全街道之力克难攻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用最硬手腕强势推进
“无违建创建”工作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面对繁重任务,我们将咬定目标、紧盯节点,拔除钉子,啃下硬骨头,绝不推诿搪塞。一是做到“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两手抓。瞄准单个体量大、群众影响差的典型案件,以沿山老鸦桥区块、崇超路两侧、小城镇改造区域和省市区督办件为重点,力争短期内拆除10万方,迅速掀起无违建创建高潮。同时,向工业园区内企业违建、村庄内农户违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村集体违建纵深推进,严防新增违建,力争拆违总量大幅上升。二是做到“鼓励自拆”和“依法强拆”两手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自拆以及带动亲友自拆,对无理要求、拒不整改的违建业主,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营造典型带动的浓厚氛围,确保“应拆尽拆”。三是做到“宣传引导”和“个别化解”两手抓。切实加强“无违建创建”工作社会面宣传,通过讲意义、讲政策、讲拆后利用,消除群众疑虑,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涉违信访案件和重点督办案件办理,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绝不给十九大维稳安保添乱。
三、用最实作风全面保障
统一拆违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政策、一视同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公平公正推进拆违,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严肃执纪问责,由街道纪工委和党群科牵头,充分运用教育引导、组织监督、纪律处分等有效手段,对党员干部、拆违工作人员和违建业主进行全程监督,及时问责,严肃处理,确保拆违工作有序推进。严格监督考核,坚持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对拆违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褒奖,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与年终考核挂钩和评先评优挂钩,倒逼村社和相关科室主动作为。
各位领导,“无违建创建”重任在肩,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横扫千军鳄未残,东南看我换河山”的信心和决心,加快行动,苦干实干,奋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付的任务,全力打好拆违攻坚硬仗。
第3篇:拆违控违表态发言
荡湾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仁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荡湾村就违建整治情况作表态发言:
一、荡湾村位于家纺城边,同时也是家纺产业的发源地,市场周边,外来人口较多,出租房屋普遍。同时,荡湾村原来是鱼塘多,户数多、土地紧的特殊情况,有很多鱼塘在早几年前被填埋,都建设砖混结构的生产厂房,村民主要从事家纺产业为生。全村共有农户1067户,超过220平方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5%以上。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违建整治工作布置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无违建”创建的总体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要求我村前阶段已初步完成1000平方和660平方以上的违建拆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布置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做到家喻户晓的局面。营造拆违的良好氛围。8月30日已召开了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新的拆违形势、政策进行了宣传。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第一书记任组长的拆违控违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由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镇村干部包干到片到户的责任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包干到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村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精神,对全村所有的农户进行排摸和丈量,并制定计划。积极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采用堵疏结合方式,以星级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先从主要区域和路边、河边为重点,结合公铁沿线整治、家纺城市场周边为抓手的重点区域进行拆违工作,以点带面,先从难处着手,把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名人富人列为重点拆除对象,鼓励自拆。争取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
荡湾村的违建拆除工作情况虽然比较复杂和面临众多的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将迎难而上,努力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和压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全力以赴推进拆违工作,同时有力的创建星级“美丽乡村”,为再造“美丽新许村”而努力。
荡 湾 村 2015年9月9日
第4篇:拆违控违表态发言材料
荡湾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仁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荡湾村就违建整治情况作表态发言:
一、荡湾村位于家纺城边,同时也是家纺产业的发源地,市场周边,外来人口较多,出租房屋普遍。同时,荡湾村原来是鱼塘多,户数多、土地紧的特殊情况,有很多鱼塘在早几年前被填埋,都建设砖混结构的生产厂房,村民主要从事家纺产业为生。全村共有农户1067户,超过220平方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5%以上。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违建整治工作布置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无违建”创建的总体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要求我村前阶段已初步完成1000平方和660平方以上的违建拆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布置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做到家喻户晓的局面。营造拆违的良好氛围。8月30日已召开了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新的拆违形势、政策进行了宣传。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第一书记任组长的拆违控违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由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镇村干部包干到片到户的责任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包干到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村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精神,对全村所有的农户进行排摸和丈量,并制定计划。积极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采用堵疏结合方式,以星级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先从主要区域和路边、河边为重点,结合公铁沿线整治、家纺城市场周边为抓手的重点区域进行拆违工作,以点带面,先从难处着手,把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名人富人列为重点拆除对象,鼓励自拆。争取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
荡湾村的违建拆除工作情况虽然比较复杂和面临众多的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将迎难而上,努力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和压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全力以赴推进拆违工作,同时有力的创建星级“美丽乡村”,为再造“美丽新许村”而努力。
荡 湾 村 2015年9月9日
第5篇:“两违”整治表态发言
“两违”整治表态发言
卫溪街道对“两违”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对“两违”现象的高压态势,从健全机制、广泛宣传、深入调查、强化责任、分类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卫溪地处县城和城郊,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尤其是随着古城保护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深入,征地、拆迁较多,有群众对此抱有侥幸心理,导致“两违”现象屡禁不止,仍然时有发生。
鉴于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强认识。少数干部对“两违”工作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足,因此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再认识,加强“两违”整治,是贯彻依法治县的需要,是保护国有资产、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树立宣传牌、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和重点村进行巡回宣传,分发《致农户的一封信》,各村按时播放宣传录音,召开专题群众代表会等形式,营造氛围,层层宣传、层层发动。
三是加强巡查。成立专门巡查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对辖区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并配合土地、城建、公安部门,对发现的“两违”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把“两违”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相关损失,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加强处置。疏堵结合、分类处理,对于符合建房政策的无房危房、拆房重建户,本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从严把关、逐户审核,依据相关程序允许其依法依规建房;对于不合政策顶风建房且屡教不改的,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坚决拆除,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总之,对“两违”整治工作,我们将继续时刻关注,采取重拳出击、疏堵结合的措施,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为卫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6篇:“打非治违” 表态发言
“打非治违” 表态发言材料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西卅店镇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全面动员,认真组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现了总体稳定的形势。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一、成立组织
1、广泛宣传发动。我镇及时召开“打非治违”专项会议,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和政策。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企业单位。镇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安监站站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镇安监站下设“打非治违”办公室。
2、深入排查摸底。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组织开展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动,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惩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人员。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向有关部门汇报予以关闭
依法严厉打击。每周我镇安监站和国土所对我镇辖区各山场进行巡查和打击。在检查中磁山、立山采石场在关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采山石,我镇第一时间向县安监局汇报并会同县国土局监察大队,派出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对立山、磁山非法开采山石进行查处。供电所现场对用电非法开采企业进行断电,使其无法加工生产。对挖掘机进行查扣并对挖掘机驾驶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进行处罚教育。使挖掘机驾驶员认识到非法开采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我镇盗采方解石现象比较严重,今年以来对非法盗采方解石人员臧兵、臧龙、臧四化、李跃华、吕永高、杨新永等人进行了谈话和传讯。在打非治违期间共打击盗采方解石行为7次,扣留挖掘机三台次。昨天上午,巡查组查实到郧在平在雨淋山用三台挖掘机盗采山石,现已被制止开采,并带到国土所进行谈话教育,有效地遏制了我镇非法盗采山石行为。
三 存在问题
我镇山石资源丰富,尤其是方解石储存量较大。近年来盗采方解石现象较为严重,作为地方政府打击盗采山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虽采取巡查、制止、批评教育等措施,由于镇政府只有检查权、制止权、上报权,执法手段有限,打击力度不强,存在“今天被制止,明天接着干”现象,盗采方解石现象不能得到根本遏制。
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盗采山石行为,镇政府“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继续开展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巩固集中行动效果,镇安监、国土、派出所具体负责日常巡查,镇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盗采现象予以严厉打击。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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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违建专项治理方案
关于宝坻新城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治理,使各住宅小区业主自觉遵守规定,不进行违 法建设;早发现、早查处,杜绝新的违建行为;区分情况,分类指导,逐步消化处理已存在的违建。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违建治理工作的开展,成立住宅小区违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
三、工作措施及部门职责
违建治理工作要突出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切实履行职责,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发现违建行为。着重突出“监督责任”和“联防责任”。
一是及早发现。各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与领导小组保持密切的信息沟通。物业管理部门每天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违法建设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提前预防。规划、房管、建委、街道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在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房屋验收阶段、销售入住阶段层层履行好相关行政管理和处罚职责。规划部门在许可审批环节应考虑到建筑物建成后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房管部门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防止开发商为一己之私误导消费者。同时,督促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订《承诺书》,由业主承诺不实施违建行为;建委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严格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环节是否有违建行为发生;街道居委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并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实现有效服务和监督管控。
三是巡查联防。抽调人员组成一支专门巡查队伍(其中综合执法局4人、规划局2人、房管局2人、建委2人,共10人),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办公地点
设在执法局。
(二)建立迅速查处机制。对新出现的违建,由领导小组牵头,属地镇街、综合执法、建委、房管、规划、公安、供电、市容园林、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及时进行查处。要突出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违法行为;建委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等行为;街道办事处按照《天津市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所赋予的职权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查处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实施对违建依法强制拆除工作;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总体推进治理工作进展。
此外,在查处违建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公安分局负责对暴力抗法行为及拆除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法院负责对违建案件涉及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法制办负责对执法程序的指导和执法案卷的审核工作;信访办负责对相关信访的接访工作;广电局负责对违建查处的宣传报道。
(三)要逐步消化现有违建。对已经存在的违建,根据情况分类施策。对普遍性问题,研究合法合规的解决办法。坚决治理好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房屋安全、占用公共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违建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发动和经验交流三种形式,广泛宣传违建治理。媒体宣传方面,区广电局负责在区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制作专题节目;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房管局负责协调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小区宣传栏内张贴、电子屏滚动播出有关内容。社会发动方面,各街道办事处、规划、房管、建委、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采取印制布标、设立宣传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组织中小学生,采取“小手拉大手”形式,通过学校向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学生向家长进行宣传。以上宣传工作内容由规划、房管、建委、综合执法等治理责任部门提供。同时,由区房管局负责,适时组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到违建管控成效突出的小区学习成功经验。通过以上措施,形成舆论强势,争取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违建治理。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事实认定(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牵头,规划等部门参与,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存在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对违建的业主信息、建筑类别规格、建造时间等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并注明调查人和调查时间。摸底调查情况于 月 日前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自行整改(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相关部门进行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以街道为
主体,下发相关法律文书,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现场督促自行整改,动员违建责任人自行解决违法建设。
第四阶段:集中处理(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动员自行整改阶段结束以后,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组织人员帮助实施拆除;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与此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一些既不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同时又不对公共环境安全形成危害的,由违建行为人担负相关费用,规划、房管部门结合专业组织进行专业鉴定,履行相关许可的变更手续,进行合法化变更处理。
第五阶段:落实长效管理(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建立违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对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综合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一把手”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治理违法建设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针对城区内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形势严峻、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现状,下定决心、下大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集中制违的攻坚战。
(二)明确分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及时报告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各级责任人。
(三)严肃组织纪律。对有违法建设行为且拒不自行改正的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由所在单位督促其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四)建立考核机制。由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违建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责任部门违建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实施量化考核,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频次,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同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五)加强督查。区委、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的监督检查,要结合各阶段整治内容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治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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