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表态发言
第1篇:处置非法集资目标责任书
处置非法集资目标责任书
为保护广大居民合法利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贯彻落实上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现就本社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明确责任,把防范非法集资当作年度重要工作。明确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维稳的重要工作,配合上级开展打击防范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宣传,提高居民防范意识。随时清理辖区内非法集资小广告;采取召开会议、讲座,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居民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加强管理,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要求社区片管员定期巡查分管片区,及时发现疑似非法集资企业;联系辖区内楼宇物业了解商务楼内理财公司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掌握动态。
四、妥善处置,周密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处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善后问题,对受骗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及时做好教育、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秦淮区人民政府洪武路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县长处置非法集资会议讲话
在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再次召开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2014)6号和8号两个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下阶段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刚才,县处非办主任传达了这两个文件精神,请大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讲两点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是突出抓好舆论宣传。采取宣传展板、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借助政务平台网络、手机报、电视报刊等载体,围绕非法集资隐蔽性、危害性等特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宣传金融政策、打击措施、处置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营造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处非领导组印发的《关于建立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突出抓好信息摸底。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处非领导组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和非
法集资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的安排,积极组织完成排查工作,确保在11月25日前,把专项排查情况报送至县处非办。在信息排查摸底工作中,要坚持“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原则,建立群众举报、新闻监督、上门走访等信息排查渠道,从源头把好关,做到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前移,建立起科学、高效、规范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处置体系,切实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
三是突出抓好行业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县住建局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房地产企业进行适时监控,掌握了解企业资金来源和资金走向。县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中介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县人行和银监办要突出抓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账目运行、资金注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管理,一经发现违规操作,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程序上报处置。
四是突出抓好案件查处。县公、检、法部门特别是公安局要按照“打早打小、及时处置、维护稳定”的原则,加大新发案件的处置力度,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在严厉查处非法集资案件的同时,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活
动,认真、细致做好群众疏导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防止事态扩大升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突出抓好善后处置。坚持“分类指导、依法办理、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处置兑付方案和措施,确保决策科学,处置得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涉案企业资产处置、集资群众清算兑付等工作,尽量帮助群众挽回损失。乡镇政府作为属地责任主体,要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做好群众思想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在抓好债务清偿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思想解释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保障力和执行力
抓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大、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主要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领导力量到位。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格按照市处非办要求,调整了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成员,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要求,安排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来推进这项工作、抓好这项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就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已出台了应急预案、工作责任机制、监测预警实施办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制度,转发了《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从方方面面明确了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等,希望大家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安排工作任务,通报工作情况。同时,下步将组织县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督查,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出现重大稳定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是沟通协调到位。各乡镇和部门之间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日报告”、“零报告”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及时上报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乡镇要全力做好群众思想稳控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查办处置,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全力做好稳控登记、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县处非办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便于向市处非办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同志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希望大家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本职岗位,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
第3篇:处置非法集资会主持词
在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上的主 持 词
(2012年4月
日)
同志们:
现在开会。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市处置非法集资推进会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创新举措、强势推进,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希望与会同志自觉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争鸣同志通报我区前一阶段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区委书记靳东风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争鸣同志就前一段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通报,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阶段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还下发了市出台的《关于
1 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监督帮扶工作组责任制扎实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文件精神,同时,按照靳书记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强调三点:
一、要切实贯彻好靳书记讲话精神。会上,靳书记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们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与会同志要充分认清区委、区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回去以后,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好靳书记讲话精神,按照靳书记提出的的工作要求,真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目前,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案件侦办、资产处置、监督帮扶企业等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引起集资群众的不满。因此,各乡(镇)、办事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必须坚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加快资产交割和沟通协调工作;加快立案资产的评估拍卖、变现工作;加快实施兑付工作;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全力以赴抓捕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全力以赴追查涉案资产,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三、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督导组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加强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案件侦办进度和社会稳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得力、进度较快、成效明显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彰;对动作迟缓、推进较慢,甚至出现重大稳定问题的,严格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区委、区政府对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希望大家下去后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努力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第4篇: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优秀)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非法集资涉及面广、破坏性强、危害极大,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促进全市金融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宜昌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定的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
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近期,要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应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查处和督促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善后处置与维护稳定工作。各级联席会议及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非法集资案件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负责组织督促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没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债权债务清理、督促相关企业或个人清退。
五、改善信用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
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要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方针。要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要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增设新的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要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有条件的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由宜昌银监分局牵头,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经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对成员单位和各地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相关部门要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规制建设等各个环节和层面,都要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怠于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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