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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产业发展工作自查报告

作者:向向91841 | 发布时间:2023-04-14 14:35:1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畜牧产业发展工作自查报告

翠屏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在上级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明目标、抓措施、重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对应市畜牧水产局2016年畜牧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自查得分106.6分,自查各项结果如下:

一、重点目标40分,自查得分43分。

(一)畜牧业产值增长指标 。2016年预计畜牧业产值18.05亿元,同比增长22.4%,比4.5%增加17.9个百分点,加分1.5分,自查得分16.5分。

(二)农民人均增收指标 。全区农民畜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5元,畜牧业为农民人均可支配增收贡献292元,每增减10元分值相应增减0.2分。增加1.5分,自查得分16.5分。

(三)精准扶贫。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了1个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发展和项目管理股,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产业扶贫的全面工作;同时在5个省定贫困村设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重点负责该村的产业扶贫全面工作。全局帮扶282户贫困户,每户贫困户确定了一名责任帮扶人,制定了到户的帮扶措施,并落实好了各项措施,全年送出肥料11.28万斤肥料、564台消毒喷雾器、鸡苗和鸭苗12800多只。信息报送15篇,新闻宣传5条,电视报道1条。5个省定贫困村确立了5名专业农技员,每名农技员驻村不少于60天,8月份连续驻村30天。自查得分10分。

二、畜牧产业化经营12分,自查得分13分

(一)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调研、指导和协调联系。安排专人负责与区委农工办对接、协调,指导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16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个——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自查得分4.5分。

(二)加大畜产品品牌创建。已经成功创建宜宾市特色畜牧品牌的“朱二娃”黑猪肉、“香林绿壳”蛋等品牌,积极参加全国各地展览、展销会,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两大知名品牌进一步探索推广了“互联网+”畜牧业,翠屏区畜牧业电商产业发展模式得以巩固。2016年宜宾远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商标“一鸽九鼎” “留诚”被认定为宜宾市知名商标。自查得分3.5分。

(三)产业化统计与动态分析。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畜牧水产局及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报表及总结。自查得分1分。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翠屏区现有畜牧专合组织146个,其中2016年新增专合组织20个。指导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天蓬养殖专业合作社参加了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规范了合作社的发展。自查得分2分。

(五)家庭牧场发展。翠屏区现有家庭农场411个,其中2016年118个。自查得分2分。

三、畜牧业投资16分,自查得分17.1分

(一)区县财政投入。翠屏区连续5年财政预算投入的用于畜牧产业发展、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疫病防控的资金都在300万左右,今年财政预算并到位的资金305万元。自查得分6分。

(二)招商引资。一是翠屏区农林畜牧局包装推出了奶牛产业、家禽产业、肉牛产业和巴氏奶加工等4个项目。二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招商引资效果明显,以区政府为主导,以德康“公司+家庭农场”为主要发展模式的翠屏区10万头生猪产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2016年通过实地参观江安德康猪场、多次与德康公司座谈,翠屏区10万头生猪产业园区建设建设方案制定、合作协议讨论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引进德康公司资金1亿元。自查得分5分。

(三)基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一是项目建设如期推进。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市级特色养殖、畜禽标准化等2016年度在建项目。二是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兑现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截留。严格报账程序:即由区农林畜牧局计财科、项目办、监察室和业务科室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合格后凭有效票据实施区级报账,严格资金管理,充分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应。自查得分3分。

(四)投资情况。2016年度项目财政资金1127万元,示范带动全社会畜牧业投资28825万元。自查得分1.1分。

(五)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无挪用、截留资金等现象。自查得分2分。

四、科技推广及科技进步10分,自查得分10分。

(一)科技项目及成果。2016年区财政资金预算8万元扶持实施了《蚯蚓生物床对牛粪的生物利用示范及推广》。指导宜宾顺风畜牧业有限公司、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积极实施了2015年度宜宾市翠屏区科技计划项目—— 《“川黑一号”良种猪养殖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林下生态土鸡溯源管理防伪推广应用》,并通过了验收。同时,指导宜宾市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了宜宾市科技扶贫项目——《绿壳蛋鸡提纯复壮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正在组织实施。自查得分2分。

(二)科技推广示范。一是依托企业、专合社等建成了9个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技术科技推广试验基地,其中:2016年新增建设了2个畜牧示范基地(江南、江北各1个肉牛人工授精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和1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并树立了标识牌。二是依托基地和示范户推广了16个品种,12个主推技术,覆盖了所有行政村240户示范户。三是组建了一支由9名兽医师、3名畜牧师、15名助理兽医(畜牧)师、2名高级工组成的技术指导员队伍作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中坚力量,每名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不低于4次、规范记录了技术指导员手册。四是成立了专家指导组,派驻了贫困村驻村农技员。自查得分4分。

(三)科技培训。一是组织技术指导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2016年我区组织22名畜牧技术人员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知识更新(畜牧计划)培训,组织我区135人次参加市级畜牧技术培训,组织我区基层畜牧技术人员339人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是组织贫困户、农户、养殖大户、示范户定期参加培训,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4个畜牧水产科技培训基地(包括留诚专合社林下鸡养殖培训基地、顺风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培训基地、天龙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培训基地和李庄长鑫水产养殖培训基地),完成了技术培训5000余人次(其中畜牧4576人次),在240户畜牧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下,带动3000余户畜禽养殖户进行科学养殖,畜牧科技推广成为了畜牧助农增收的关键和重点。自查得分4分。

五、养殖环境治理5分,自查得分5分

一是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治污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划定了禁限养区,按照《宜宾市绿色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推进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工作力度,能够确保 2017年如期完成整治目标。三是争取了区级财政金3万元对2016年限期治理单位(翠屏区宋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场)进行了改造,新建了450平方米堆粪场,沼液储存池搭棚防止了二次污染。自查得分5分。

六、畜禽生产12分,自查得分13分

(一) 三年新增10万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倍增计划。翠屏区依托市级价调基金示范带动业主自发引进能繁母牛,目前已经引进能繁母牛1750余头。自查得分4分。

(二)新发展养殖千万元村、亿元镇。整合多方项目资源,成功发展了明威乡邱场镇云台村、白塔村、牟坪镇庆南村、宗场镇民胜村、宋家镇胡坝村等5个肉牛、土鸡、肉牛、蛋鸡、肉牛千万元养殖专业村和宗场镇、邱场镇2个亿元乡镇。自查得分2分。

(三)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和示范创建。一是新增标准化养殖场(小区)20个其中生猪标准化养殖场6个,家禽养殖场(小区)6个,肉牛养殖场(小区)4个,肉羊养殖场4个。二是成功创建2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和2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自查得分3分。

(四)主要生产指标。2016年预计全年出栏生猪48.1761万头,同比增长9.33%;出栏牛0.3991万头,同比增长18.6%;出栏羊4.6977万头,同比增长8.12%;出栏家禽387.6426万羽,同比增长8.08%;出栏兔77.6612万只,同比增长5%;全年肉类总产量40906吨,同比增长6.9%;禽蛋产量 5927吨,同比增长8.02%;奶类产量6423吨,同比增长5.02%。自查得分2分。

(五)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领导重视,措施具体,成效明显。自查得分2分。

六、统计监测5分,自查得分5分。

(一)领导重视,统计人员落实。领导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每季度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切实抓好了畜牧统计与监测工作,健全和完善畜牧生产、市场监测体系,切实加强生产形势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自查得分2分

(二)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报送及时,未发生迟报和漏报现象。自查得分2分。

(三)统计及监测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了农业部生猪固定监测、国家统计局畜禽监测等多种统计工作,做到了如实客观统计分析,及时对外发布和公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方针提供数据支撑。2016年度荣获省农业厅一等奖表彰。自查得分1.5分。

附:翠屏区2016年畜牧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表

翠屏区农林畜牧局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翠屏区2016年畜牧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目 标 内 容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重点目标(40分)

畜牧渔业产值比上年增长4.5%,畜牧渔业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贡献180元。

1.畜牧业产值增长指标

15

按畜牧业产值与全市目标任务增长相比,增长率每高0.1个百分点增加0.1分。增长率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扣0.1分,(按统计局反馈数据为准)

16.5

2.农民人均增收指标

15

畜牧业为农民人均可支配增收贡献180元。每增减10元分值相应增减0.2分。

16.5

3. 精准扶贫

10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定了脱贫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帮扶人员,落实帮扶措施计6分;信息报送完成任务计2分;工作总结及资料报送及时、准确计2分。缺少一项扣相应分值。

10

2

畜牧产业化经营(12分)

大力发展畜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培育年销售收入上亿元企业,引导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加工园区,强化产业化经营调研、指导、协调与联系,各县(区)新增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挥 “两个带动”示范作用。加大产品品牌创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工作,加快畜禽商标注册和产品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创建,完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或畜禽商标注册1个,或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创1个。及时准确上报生猪屠宰、精深加工发展现状与产业化经营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着力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加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的扶持与培育力度,及时跟踪调查专业合作社新增与规范发展状况。

1.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调研、指导和协调联系。

4

有具体安排、部署,工作成效良好,完成新增1个市级龙头企业任务计4分;未完成任务扣1分,多增加1个市级龙头企业加0.2分,省级加0.5分,国家级加1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4.5

2.加大畜产品品牌创建。

3

完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或畜禽商标注册1个,或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创1个的计3分,未完成的不计分;每新增加1个加0.5分,每完成特色畜禽商标注册加0.2分,完成省级“著名商标” 1个加0.5分,国家级“驰名商标”1个加1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3.5

3.产业化统计与动态分析

1

资料上报及时、准确,各种报表及总结齐全计1分,缺少一项扣减0.1分。

1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

完成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任务得1分,完成规范发展合作社得1分。每增加市级示范社1个加0.2分,每增加省级以上示范社1个加0.5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差1个扣减0.5分。

2

5.家庭牧场发展

2

完成新发展家庭牧场任务得2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未完成按办理扣分。

2

3

畜牧业投资(16分)

县(区)级财政建立稳定畜牧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投入畜牧生产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完成市外招商引资任务。加强中省市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批复方案和进度安排完成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全社会畜牧业投资目标。认真实施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

1.区县财政投入

5

建立了稳定畜牧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投入畜牧生产性发展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计5分,每新增100万元加1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5分。低于200万元每减少50万元减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

6

2.招商引资

5

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有固定人员负责,完成项目储备和新引进任务计5分。每超出或减少1000万元相应增加或扣减0.5分。协助市局每完成1000万元招商任务加1分。未完成引进任务不计分(完成引进资金情况以统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为依据)。

5

3.基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

3

按照批复方案和进度完成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良好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计3分。项目未按期完成一个扣0.5分,资金管理不规范扣0.5分,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扣0.5分。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不计分。

3

4.投资情况

1

完成全社会畜牧业投资目标计1分,每超出或少于任务20%增加或扣减0.1分,此项最多加分不超过0.5分。

1.1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

2

项目管理规范,按时完成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任务并报送资料的计2分,完成情况较差扣减0.5分。

2

4

科技推广及科技进步(10分)

努力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畜牧业科技贡献率。各县(区)申报市级以上科技推广项目不少于1个。申报各级科技进步奖不少于1项。加快实用畜牧科技培训,每个县完成市局下达的科技示范户任务、3项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任务。

1.科技项目及成果

2

成功申报市级以上科技推广项目1个以上得1分;成功申报各级科进步奖1个以上得1分。无项目书和获奖证书(文件)不得分。

2

2.科技推广示范

4

认定3个以上畜牧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得1分,示范基地无标牌标识不得分。完成3项以上主推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得1分。每个行政村遴选3个以上科技示范户,并建立技术指导员队伍得1分,无手册记录科技服务内容不得分;成立了专家指导组,创新科技推广方式,积极开展产业技术扶贫等相关工作得1分。

4

3.科技培训

4

认定2个以上的畜牧水产科技培训基地(点),有标牌标识得1分;有科技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按时完成市下达的科技培训任务得3分,未完成培训任务不计分,培训记录不全扣1分。

4

5

养殖环境治理(5分)

积极开展养殖场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全面完成治污和减排任务。

养殖场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

5

完成省上下达的治污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6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宜宾市绿色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推进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如期完成整治目标。

5

6

畜禽生产(12分)

实施好“三年新增10万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千万元养殖专业村、亿元养殖镇乡,促进牛羊禽兔等特色畜禽发展,加快畜牧水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完成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任务,积极创建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小区(场),完成市委741特色畜牧渔业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任务。加强种畜禽管理和现代畜禽种业体系建设。建设创新推广“两个带动”模式机制,全市肉牛出栏增长18%,生猪等主要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面提高3个百分点。落实项目扶持、良种补贴、政策性保险等国家相关惠农政策。

1. 三年新增10万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倍增计划

4

实施好“三年新增10万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倍增计划”,完成行政基础母牛任务得4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4

2.新发展养殖千万元村、亿元镇

2

完成新发展养殖千万元村任务得1分;完成新发展亿元镇任务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

3.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和示范创建

2

完成市委741特色畜牧渔业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任务,计1分,未完成的不计分;完成创建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小区(场)建设任务计1分,未完成的每少1个扣减0.5分,超任务加分标准为:市级0.3分/个,省级0.5分/个,部级1分/个,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3

4.主要生产指标

2

肉牛出栏增长18%全面完成计 2分,未完成扣减0.5分。

2

5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2

领导重视,措施具体,成效明显计2分,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扣0.5分。

2

6

统计监 测(5分)

抓好畜牧统计与监测工作,健全和完善畜牧生产、市场监测体系,切实加强生产形势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主动与当地统计局、调查队沟通衔接,做到统计人员落实,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1.领导重视,统计人员落实

2

领导重视,统计工作专人负责计2分, 审核把关不严扣减0.5分,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不计分。

2

2.按时报送

2

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得2分,全年未按时报送超过3次扣0.5分,超过5次不计分。

2

3.统计及监测工作质量

1

按照要求报送报表及分析资料质量符合要求得1分。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好加0.5分。

1.5

合计

100分

100

106.6

产业发展工作总结

x市畜牧养殖业发展工作总结报告

某县2024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乡产业发展分析

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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